《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9-20.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9-20.pdf(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1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 1019-20 1.关于犯罪中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欲杀乙,埋伏在路旁开枪射击但未打中乙。甲枪内尚有子弹,但担心杀人后被判处死刑,遂停止射击。甲成立犯罪中止 B.甲入户抢劫时,看到客厅电视正在播放庭审纪实片,意识到犯罪要受刑罚处罚,于是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后离开。甲成立犯罪中止 C.甲潜入乙家原打算盗窃巨额现金,入室后发现大量珠宝,便放弃盗窃现金的意思,仅窃取了珠宝。对于盗窃现金,甲成立犯罪中止 D.甲向乙的饮食投放毒药后,乙呕吐不止,甲顿生悔意急忙开
2、车送乙去医院,但由于交通事故耽误一小时,乙被送往医院时死亡。医生证明,早半小时送到医院乙就不会死亡。甲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1 的行为仍然成立犯罪中止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A 项:甲在开枪后枪内尚有子弹,完全可以实施犯罪行为,但其主动停止犯罪,且没有造成法定后果,属于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该项说法正确。B 项:甲在着手实施犯罪后既遂之前自动停止犯罪行为,避免了法定后果的出现,符合犯罪中止的构成条件。注意担心日后被处罚不影响中止自动性的认定。C 项:盗窃罪的对象是财物,现金与珠宝都在盗窃罪的客体,
3、因此甲无论盗窃了现金还是财物或是两者都盗窃,都成立盗窃罪既遂,该项说法错误。D 项:甲虽然将乙送往医院,但并没有阻止乙的死亡,其行为不具有中止的有效性,虽然因交通事故耽误一小时,但该介入因素并不能独立的导致乙的死亡,因此甲的行为不成立犯罪中止。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1 2.关于毒品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即使没有牟利目的,也成立贩卖毒品罪 B.为便于隐蔽运输,对毒品掺杂使假的行为,或者为了销售,去除毒品中的非毒品物质的行为,不成立制造毒品罪 C.甲认为自己管理毒品不安
4、全,将数量较大毒品委托给乙保管时,甲、乙均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D.行为人对同一宗毒品既走私又贩卖的,量刑时不应重复计算毒品数量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毒品犯罪。A 项:行为人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无论其是否具有牟利意图都成立相关毒品犯罪的共犯,此外其代购代卖行为成立贩卖毒品罪的共犯,因此 A 选欢迎您阅读并下载本文档,本文档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文档!1 项正确。B 项:为便于隐蔽运输,对毒品掺杂使假的行为,或者为了销售,去除毒品中的非毒品物质的行为,没有制造出新的毒品,不属于制毒行为,该项说法正确。C 项:持有毒品只要求毒品处于行为人的支配和控制领域即可,甲将毒品交由乙保管,毒品仍处于甲的可控范围,乙直接持有毒品,因此甲乙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该项说法正确。D 项:刑法第 347 条规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由此可知,对同一宗毒品罪的犯罪,量刑时不应重复计算毒品数量。该项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