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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了做好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根据国务院授权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和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水工金属结构产品。 1.3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水工金属结构产品为:平面定轮闸门、平面滑动闸门、平面链轮闸门、弧形闸门、人字闸门、
2、拦污栅、压力钢管、清污装置共八类产品。 1.4 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的产品按每类产品以小型、中型、大型和超大型四种规格共32个申证单元划分。 2 管理机构和检测单位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2.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水利部水工金属结构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审查部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负责起草和宣贯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换
3、(发)证实施细则;审查汇总各企业的申请材料;根据两个工作站的职责分工,协调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质量检验;审查汇总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将符合换(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承担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颍河路110号水利大厦邮 编:450006电 话:0371-7439416 7446370传 真:0371-7439416联系人:张步新 E-mail:slzzzjzx 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水工金属
4、结构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工作。2.4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质函200199号文件的规定,审查部下设水利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站和电力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站。水利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站设在水利部水工金属结构质量检验测试中心,负责水利系统申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质量检验;电力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站设在原电力部水工金属结构质量检验测试中心,负责电力系统申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质量检验。水利系统和电力系统以外的企业生产条件审查由审查部承担,产品质量检测由企业自愿选择两个工作站中的任意一个承担。 水利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工
5、作站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颍河路110号水利大厦 邮 编:450006 电 话:0371-7439416 7714055 联系人:曹树林 电力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站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陇海中路57号 邮 编:450052 电 话:0371-7972938 联系人:马耀芳 3 企业取得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3.1 企业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生产场地应与所持营业执照一致,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有生产金属结构(钢结构、机械设备)产品的内容。 3.2 企业生产的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的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3.
6、3 企业必须具有水工金属结构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工艺流程图、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产品图纸等技术文件。 3.4 企业必须具备保证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检验与测量设备。 3.5 企业必须具有一支足以保证产品质量和进行正常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及计量、检验人员队伍,并能严格按照图纸、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试验和检测。 3.6 企业已经建立且能够保持有效运行的质量体系。 4 申请的受理 4.1 企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4.1.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4.1.2 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1.3 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4.
7、1.4 水工金属结构产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企业自查评分表(见附件九)。 4.2 企业申请受理程序 4.2.1 企业应到其所在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按规定要求填写(见附件四)。 4.2.2 企业将申请材料报送所在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4.2.3 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应退回企业重新填写,由此而贻误申报生产许可证的责任由企业自负。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要求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将所有申请材料寄(送)审查部。 4.3 凡具有独立营业执照的企业,无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均可单独申请水工金
8、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 4.4 经济联合体有关企业的申请。对于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或生产厂,应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标注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对于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中的分公司或生产厂、点,由集团公司和各分公司(生产厂、点)共同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标注上述单位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也可以由集团公司申请生产许可证,但是其所有的生产厂、点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都必须接受审查并全部达到合格要求方可取证,其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4.5 企业申请换(发)生产许可证,应按照水工金属结构产品规格分档及生产许可证编号方法(见附件三)所列不同产品类型、品
9、种及规格分档申报,并参照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填写说明(见附件四)填写。同时,提供所申请规格的受检产品以备抽样检验。 5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 5.1 根据2.4条的分工原则,各工作站对企业进行生产条件审查时,应组织审查组,审查组名单应报审查部备案; 5.2 审查组的组成应符合下述原则: 5.2.1 审查组成员必须能严格遵守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所有成员的身份应具有公正性,与企业有利益关系者应予回避; 5.2.2 审查组应由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和行业专家组成; 5.2.3 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应由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或具有高级专业职称人员担任,组长应制定审查计划,负责向审查部汇报审
10、查工作; 5.2.4 审查组一般为3-5人。 5.3 审查工作时间一般为2-3天; 5.4 质量文件审查 5.4.1 由审查组长或其指定的审查员依据水工金属结构产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见附件一),对企业管理的质量技术资料、记录、报告、图纸、标准规范(包括企业标准)等文件进行审查,按评分表对审查结果评分(见附件一表1-2表1-6)。 5.4.2 对质量文件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在审查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 5.5 特殊工种人员等条件审查 5.5.1 由审查组长或其指定的审查组成员依据水工金属结构产品质检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等条件审查办法(见附件二),对企业从事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的质检人员
11、和特殊工种人员等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结果(见附件一表2)。5.5.2 对企业从事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的特殊工种人员条件及有关设备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应在审查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5.6 现场审查5.6.1 由审查组长或其指定的审查组成员依据水工金属结构产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对企业生产现场进行审查,审查时编制现场审查计划与分工,对企业的资源能力、质量技术管理过程、设备与工装能力、制作工艺过程、质量检验和文明生产、计量管理、物资管理、销售服务等进行综合检查,按评分表对审查结果评分(见附件一表1-1表1-6)。 5.6.2 审查组的审查活动应覆盖企业生产条件有关申证产品的全部要素,按水工金属结构
12、产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和水工金属结构产品质检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等条件审查办法进行审查,并做好记录。审查结束后,填写企业生产条件审查结论表(见附件一表2),由审查组组长签署审查结论。 5.6.3 审查组在审查结束后向企业报告审查结果,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的要求,由审查组长或其指定的审查组成员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以确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6 产品抽样与检测 6.1 根据2.4条的分工规定,由各工作站组织检测组,对企业申证产品质量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组应对抽样工作的可靠性、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6.2 产品质量检测可与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同步进行,审查组与检测组
13、可合并为审检组。 6.3 检测组的组成和工作应符合下述原则: 6.3.1 检测组成员必须能严格遵守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检测组成员的身份应具有公正性,与企业有利益关系者应予回避; 6.3.2 检测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才能上岗检测; 6.3.3 检测组长必须全面掌握产品规范和标准,具备制订检测方案、主编检测报告的能力,还应具备现场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 6.3.4 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实施细则所规定内容及方法进行检测,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6.3.5 在检测组长的统筹安排下,各专业检测人员对各自检测的工作质量负责,在现场检测时应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并签名负责。检测组长应在现场复查
14、各专业检测人员的检测结果,有问题时应在现场立即解决; 6.3.6 检测组长负责组织现场检测工作,并对安全、质量全面负责; 6.3.7 检测人员应严格忠于事实,以数据为依据,有权拒绝各方面的干预,有权向审查部反映情况; 6.3.8 检测组一般为3-5人; 6.3.9 检测组组长负责审核检测报告和向审查部负责汇报检测工作。 6.4 检测工作时间一般为2-3天。 6.5 企业在提供申证受检产品时,原则上应提供在厂内的制成品。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属小批量或单件制作,以销定产,因此,对于换证企业允许提供前次发证后所生产的在役产品作为受检产品,但该产品的设计图纸、出厂记录、验收记录、用户使用意见必须齐全,并且
15、该产品在使用现场应具备复检的条件。 6.6 检测组应按时完成检测任务,检测内容和产品质量评价依据本细则,检测结束后,提交正式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一式三份和原始记录(检测原始记录表格式见附件七、检测报告格式见附件八)。工作站对提交的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的真实性负责。 7 审定与发证 7.1 审查部对工作站提交的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检测报告进行汇总和审核。 7.2 审查部将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并申请书(一式两份)、审查报告(原件一份)、检测报告(原件一份)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7.3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颁发证书并公告。 7.4 企业更改注册名称时,应按规定及时更换生产
16、许可证证书。更换证书时要求企业在三个月内将更名申请报告、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更名证明原件以及原发生产许可证证书,报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由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意见并登记备案,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更换证书。 7.5 企业迁址或生产条件、产品标准发生重大变更时,应重新提出申请。 8 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8.1 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五年,自证书批准之日算起。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组织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证书有效期内对获证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和无证查处。8.2 获得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该产品的包装或说明书(合格证)上标明许可证标记和编
17、号。 8.3 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方法见水工金属结构产品规格分档及生产许可证编号方法(见附件三)。 8.4 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吊销并收回其生产许可证: 8.4.1 降低产品质量,在国家、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连续两次不合格者; 8.4.2 经复查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 8.4.3 将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转让给其他企业使用者; 8.4.4 申请取证时隐藏生产场地,获证后转移或增设生产场地未经审查批准而擅自投产。 8.5 企业取得某种规格档次的生产许可证后,对低于该档次的同类、同品种产品也具有生产资格。 8.6 参加发放生产许可证的各级工作人员必须
18、遵守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的规定,违者严肃处理。 9 申诉企业对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及产品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提出申诉。对证书的发放与注销决定有异议时,可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复审申请或仲裁。 10 生产许可证换(发)证收费办法 10.1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十一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 10.2 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27号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文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
19、,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审查费(含证书费、差旅费和资料费)、产品检验费和公告费。 10.3 审查费:每个企业2200元,同一次审查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加收审查费440元。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 10.4 公告费:每个申证单元400元。公告费由企业向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10.5 产品检测费:l 小型产品:2500元l 中型产品:4000元l 大型产品:6000元l 超大型产品:8500元 11 附则 11.1 本实施细则由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 11.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实施细则(94年版)即行作废。附件一 水工金属结构产品
20、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1 审查程序2 审查与评判2.1 评分表总额定分为100分,每部分审查分不少于该部分额定分的60%者为该部分合格(详见附件一表1-1表1-5)。2.2 分档系数为了对各项目及各子项评分的评价做到统一,采用六档系数法进行评分,其评价要求如下:六档系数评价要求表档次评 价 要 求00.20.40.60.81.0按审查内容尚未开展工作。按审查内容刚开展工作。按审查内容做了一些工作。按审查内容做了较多工作,但只达到及格的下限。按审查内容做了较好的工作,还有需改进之处。按审查内容做得很好。2.3 质检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等条件审查按附件二进行,审查结果填入附件一表2。3 审查结论评分表
21、各部分合格并且总分不少于80分,且质检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等条件均为满足方可认为水工金属结构产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合格。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取证资格:4.1 用户对该产品质量反映强烈,近三年内由于产品的质量低劣造成严重事故者;4.2 严重妨碍审检人员履行职责者;4.3 更改原始数据和结论,编造假报告或记录者。水工金属结构产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评分表 附件一表1-1项 目子 项 审 查 内 容压力钢管闸门类及其它评分纪事序号内容额定分子项额定分缺一种设备扣分数子项额定分缺一种设备扣分数第一部分:资源条件 (20分)1资源条件20小型产品有能满足生产需要的通用设备;提示:应有摇臂钻及刨、铣、车床、起
22、重、焊条烘干设备有半自动气割机且数量满足需要;提示:满足下料、制备坡口和修形需要有拼焊平台且数量满足需要;提示:按生产计划制作闸门需要两个(或以上)平台,而实际只有一个平台时,为不满足需要有水准仪,且精度符合规范要求;制作压力钢管时,应有相应的卷板机及焊接转胎;合格焊工数量满足需要。提示:合格焊工数量满足需要,是指只需一个工位施焊的场合,如果同时必须两个(或以上)工位施焊而合格焊工人数只能满足一个工位需要时,则应适当扣分43334311132734331123中型产品有能满足生产需要的通用设备;提示:应有坡口加工设备、摇臂钻、镗床、龙门刨、车床以及满足需要的起重和焊条烘干设备有半自动或自动气割
23、机且数量满足需要;提示:满足下料、修形及辅助坡口制备的需要有拼焊平台且数量满足需要;有水准仪和经纬仪且精度符合规范要求;有矫形设备;制作压力钢管时,应有相应的卷板机及焊接转胎。提示:对个别管节卷板机不能满足卷板要求的,允许外协合格焊工数量满足需要。提示:同小型产品该条提示43231431111.5126333231111.52大型或超大型产品有能满足生产需要的通用设备;提示:至少应有摇臂钻、镗床、龙门刨(铣)、车床以及满足需要的起重和焊条烘干设备有半自动或自动气割机且数量满足需要;提示:满足下料、修形或辅助坡口制备的需要有拼焊平台,其数量、平面度满足整体拼焊一扇闸门或一段管节的平面尺寸需要;有
24、水准仪及经纬仪,且精度符合规范要求;有专用刨边机;有矫形设备;有轨道加工及止水座板加工设备;制作压力钢管时,应有相应的卷板机及焊接转胎;合格焊工数量满足要求。提示:同小型产品该条提示332311431121.5112513321231111.5211附件一表1-2序号内容额定分子 项 审 查 内 容子项额定分子项评分项目得分部分得分纪事第二部分: 质量与技术管理 (20分)1质量管理10厂长质量方针、目标明确并能坚持贯彻执行,质量管理纳入了工作议事日程;提示:查能反映质量管理的工厂记录查质量目标是否符合生产实际(如要求“零缺陷”实际上到处是缺陷,质量目标是不符合实际的空口号)查车间是否明确并贯
25、彻工厂分解的质量,有见证建立了质量体系,并有对其作充分阐述的质量手册,质量体系能发挥作用,有评审制度并有评审见证。提示:抽查三个部门,均应有受控的质量程序,并有执行见证能够根据质量体系的实际运作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责任人员)的变动及时或定期的进行评审、修订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质量分析会,有记录、有结论、有措施、有检查;提示:有质量分析会记录抽查质量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见证质检科长质量意识强。提示:查有无行使质量否决权见证资料通过对制品生产过程或质检资料的观察,查是否具有不合格品(项)流入下道工序33222技术管理10图纸绘制符合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文件能保证设计要求,能指导生产,审批手续完备;提示:
26、注意审查各种技术文件的签字与日期技术文件及设计图样修改有制度(有标记、有签字、有日期);提示:查制度及执行情况着重查是否有不按图样生产的情况(例如:有的企业擅自降低焊缝类别和焊缝质量评定等级)查图样修改是否依据设计修改通知各部门、各车间使用的同一零部件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提示:查三种零部件资料查生产车间使用的文件(含设计图样)与技术部门和档案室的是否一致有产品所需的各种标准、规范(包括厂标)。提示:有产品标准(例如DL/T 5018等)有必要的基础标准如公差、材料、焊缝坡口形式等标准有必要的质量检测和工艺标准(例如 GB3323、GB11345探伤标准、SL36水工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S
27、L105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等)4222附件一表1-3序号内容额定分子 项 审 查 内 容子项额定分子项评分项目得分部分得分纪事第三部分:生产过程管理 (30分)1设备与工装9设备管理设备专管率为100%完好率在85%以上有表明技术状态的标志提示:查设备台帐等资料抽查三台设备查完好率是否与资料一致工艺装备精度能满足要求图物相符保管良好提示:抽查三件工装设备与工装有管理制度,有维修保养计划,有执行见证设备配置符合工艺要求例:用于烘干低氢焊条的烘干设备能否达到要求的烘干温度(300400)有防腐施工任务时,压缩空气输送系统中是否按规定设置了油水分离器32222制作工艺9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程序文件
28、,有执行文件;提示:本项指质量手册或其支持性文件中对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的规定(不特指具体产品)通过对实际生产过程的观察或查见证资料判断其执行工艺情况不同企业的关键工序不一定相同有指导工人操作的作业指导书,并能正确执行;提示:查在制品的三道工序,应注意特殊工序即加工质量不能通过其后的检验和试验完全确定的工序,例如防腐、焊接等查操作人员是否了解工艺和生产过程中是否执行工艺零部件及焊缝的返修有控制(有制度,有工艺,有返修记录)。提示:查质量手册或其支持性文件中的规定查生产是否规定了返修工艺,是否执行返修工艺,返修过程是否有记录若有铸件需焊修(例如弧形闸门),则应作为重点423附件一表1-4序号内容额定
29、分子 项 审 查 内 容子项额定分子项评分项目得分部分得分纪事3质量检验9各工序质检人员配备齐全,质检人员熟悉所检工序的关键质量指标和检验标准;提示:抽查二名质检人员,结合检查记录,通过谈话或检查实际操作了解情况通过对在制品的考察,了解工序检验的实际水平质检资料完整并有统计资料;提示:查半年内质检资料,包括在用质检资料和已存档的质检资料重点查返修、回用、报废见证资料质检记录内容符合标准、规范,填写正确、工整;提示:查三份质检记录重点审查防腐蚀施工记录探伤资料符合标准要求。提示:抽检30张以上射线探伤底片及报告,底片必须无污染及划痕,黑度、灵敏度符合标准,报告(含评级)正确查三份超声波探伤报告,
30、内容符合标准,填写正确底片与报告本身合格率不小于90%22234安全文明生产3现场光线充足,道路畅通,器具、工件摆放整齐;安全生产有制度,有检查,有改进,有见证,责任人员明确,无明显的不安全因素;工装、设备、仪器清洁,成品、半成品、返修品、废品分类存放。111第四部分:计量管理管理 (10分)1计量管理10有必要的计量器具,其数量和检测范围能满足要求;计量器具有周期检定、入库验收、维修保养及报废制度,并有完整的记录档案;计量标准器具及在用计量器具有检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在用计量器具的测量范围和精度能满足产品要求。提示:查台帐、检定计划和检定登记表等查在用同种量具三件通过查阅检定证书、量器具说明
31、书及通过实物观察(如卡尺、测厚仪等的对零检查)查其测量范围和精度能否满足要求3223附件一表1-5序号内容额定分子 项 审 查 内 容子项额定分子项评分项目得分部分得分纪事第五部分: 物资管理 (10分)1物资管理10外协件质量有控制措施及其见证;提示:查是否有质量控制程序文件或质控制度,是否能满足要求,并检查是否能认真执行规定铸件,特别是大型铸件(如弧形闸门的铰链和铰座、人字门底枢等)应作为审查的重点:a. 定货时是否提出了明确的技术要求,特别是验收准则是否明确;b. 技术要求和验收准则是否符合标准和产品招标文件的要求(例如,招标文件中要求探伤,而承包企业向分供方订货时却无探伤要求而造成损失
32、)。原材料到货、发放、回收有制度,有材质证明(无材质证明时查复验报告),有确认标记,并与存档资料相符,可以追溯;原材料堆放整齐、分类清楚、帐物相符;焊材库及焊材的存放、温度、湿度、烘焙参数应能满足要求。3223第六部分: 销售服务 (10分)1销售服务10有独立的用户服务机构或专人负责,有制度、有用户档案,有定期用户访问见证;对用户意见处理及时,有用户意见登记,有处理意见及处理结果见证。64水工金属结构产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结论企业名称:产品申证单元:工作站名称: 审查内容额定分审查组评 分质检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等条件审查结果第一部分:资源条件20质检员数量和资质满足 不满足第二部分:质量与技术
33、管理20无损检测人员数量和资质满足 不满足第三部分:生产过程管理30无损检测仪器设备满足 不满足第四部分:计量管理10焊工数量和合格类别及位置满足 不满足第五部分:物资管理10第六部分:销售服务10防腐蚀施工单位资质满足 不满足合计 100防腐蚀质检员资质满足 不满足审查组审查结论审查组长 (签字) 年 月 日审查部审定结论 (公章)审查部主任 (签字) 年 月 日审 查 组 成 员 表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签名42附件二 水工金属结构产品质检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等条件审查办法1 质检人员从事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的企业,应具有满足其产品质量检验要求的专业质检人员。申请大型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
34、业至少有1名质检员取得质量工程师资格,申请超大型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至少有2名以上质检员取得质量工程师资格。2 无损检测人员及设备对生产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的企业,必须具备全国水利水电系统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工作委员会认可的级及级以上无损检测人员,并有相应的检测设备及附属设备。其所拥有的无损检测人员的数量、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和相应的无损检测仪器设备、设施,根据其所申请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档次,必须满足表1的要求。表1 无损检测人员和无损检测仪器设备的最低要求证书人员无损检测人员专业资格等级证书和数量要求无损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超声检测射线检测磁粉检测渗透检测小型产品级人员1名以上超声波探伤仪1
35、台,标准试块1套,探头品种和数量满足要求,或X射线探伤机1台(最大透照厚度30mm钢),暗室1间,胶片处理器材1套。磁粉探伤电磁轭和检测器材各1套,或渗透探伤器材1套且能满足要求。中型产品级人员2名以上11超声波探伤仪1台,标准试块1套,探头品种和数量满足要求。X射线探伤机1台(能透照生产相应厚度的钢板),暗室1间,恒温显、定影设备一台。磁粉探伤电磁轭和检测器材各1套,渗透探伤器材1套且能满足要求。大型产品级人员3名以上;级人员1名以上。1111超声波探伤仪2台,其中数字超声波探伤仪1台;标准试块1套,探头品种和数量满足要求。X射线探伤机2台,(能透照生产相应厚度的钢板),专用暗室1间,评片室
36、1间;恒温显、定影设备1台或自动洗片机1台。磁粉探伤机、电磁轭各1台,检测器材1套。渗透探伤器材1套且能满足要求。超大型产品级人员4名以上;级人员2名以上。212111超声波探伤仪2台,其中数字超声波探伤仪1台;标准试块1套,探头品种和数量满足要求。X射线探伤机2台,(能透照生产相应厚度的钢板)。专用暗室1间。评片室1间,恒温显、定影设备1台或自动洗片机1台。磁粉探伤机1台,电磁轭2台,检测器材1套;渗透探伤器材1套且能满足要求。注:1、表中数字表示必须拥有的最少无损检测专业人数,若某一人员同时取得了级和级资格证书,可按两名人员计算;2、圆圈内数字表示满足超声检测、射线检测两种专业中的一种或磁
37、粉检测、渗透检测两种专业中的一种即可。3 焊工3.1 从事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制作的焊工,50%以上应是水利、电力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合格焊工,且在有效期内的合格焊工人数、合格类别及焊接位置应满足生产要求。企业在册的合格焊工人数应满足下列最低要求:3.1.1 小型产品:6人; 3.1.2 中型产品:8人;3.1.3 大型产品:类焊工12人,其中全位置焊工不少于4人(类别按SL35-92定义);3.1.4 超大型产品:类焊工20人,其中全位置焊工不少于8 人(类别按SL35-92定义);3.1.5 从事压力钢管制作的焊工,必须具备单面焊双面成形操作的资格。3.2 审查时一般要抽查三名焊工,按SL35-
38、92水工金属结构焊工考试规则或DL/T 679-99焊工技术考核进行实际操作考试。4 防腐蚀4.1 申证企业如果自行承担产品的防腐蚀施工,则必须取得水利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施工单位资格证书。4.2 申证企业若委托专业防腐蚀单位施工,受委托的防腐蚀单位应具有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施工单位资格证书;申证单位在审查时应出具有效的委托协议书和受委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但申证企业至少应有一名取得水利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的防腐蚀质检员负责检查施工质量。5 审查结果审查组依据本办法,对质检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等条件审查结果按“满足”和“不满足”填入附件一表2水工金属结构产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结
39、论表中。附件三 水工金属结构产品规格分档及生产许可证编号方法1 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说明2 产品规格分档及许可证编号 附件三表1闸门类生产许可证编号规 格 分 档FH=门叶面积(m2)水头(m)平面滑动闸门平面定轮闸门平面链轮闸门人字闸门弧形闸门拦污栅XK34-101XK34-102XK34-103XK34-104XK34-105XK34-1061小型2002中型200 FH 10003大型1000 5000压力钢管类生产许可证编号规 格 分 档DH=直径(m)水头(m)压力钢管XK34-1071小型DH502中型50 DH3003大型300 DH 15004超大型DH1500清污装置类生产许可证编号规 格 分 档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