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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市绵阳市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给予的平安生产责任,努力构建平安生产长效机制,保障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当进行,依据绵阳市省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危急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为重点,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激励约束,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恳守信加强平安生产工作,根据“管行业必需管平安、管业务必需管平安、管生产必需管平安”的要求,实现由“要我平安”向“我要平安、
2、我保平安”转变,建立完善持续改进的平安生产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发展、平安发展。 二、 工作目标 根据省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平安生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并推动落实平安生产“双公示”制度、平安生产承诺制度、联合惩戒信息管理制度、联合激励信息管理制度、诚信报告制度、个人诚信管理等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诚信激励机制。依托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信用信息采集、传递和信用档案管理的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便于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信用状况的动态查询与应用。 三、建立健全平安生产各项诚信制度 (一)建立健全和落实平安诚信制度 1.建立行政许可和行政惩罚等信用“
3、双公示”制度 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和行政惩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681号)要求,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行政许可和行政惩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根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分级共建、多方公示,以点带面、以用促建”原则,实现应公示尽公示,力争做到“全覆盖、零遗漏”。在此基础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生产经营单位信息一并通过信用平台、门户网站或其他公共媒介向社会公示。2.建立平安生产承诺制度 重点承诺内容:一是严格执行平安生产、职业病防治、消防等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绝不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二是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平安生
4、产责任制度;三是确保职工生命平安和职业健康,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杜绝生产平安责任事故;四是加强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落实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五是健全完善平安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六是自觉接受平安监管和相关部门依法检查,严格执行执法指令等。平安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平安承诺,接受各方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也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明确各个层级始终到岗位的双向平安承诺事项,并签订和公开承诺书。3.建立平安生产失信联合惩戒信息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有违反承诺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平安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列入平安生产失信联合惩戒信息管理记录。主要
5、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平安事故,或1年内(即365天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平安责任事故; (2)未按规定取得平安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3)发觉存在重大平安生产隐患、或者职业病危害严峻超标不刚好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 (4)实行隐藏、欺瞒或阻碍等方式躲避、对抗平安监管监察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旧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6)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平安事故的; (7)矿山、危急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平安设施未阅历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运用的; (8)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 (9)
6、发生事故后,有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阻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 (10)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存在严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特大生产平安责任事故的,或1年内(即365天内)累计发生2起较大生产平安责任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重、社会影响较大平安责任事故的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平安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4.建立平安生产守信联合激励信息管理制度 依据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平安生产领域守信行为开展联合激励的实施方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133号)其次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平安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纳入平安生产守信联合激励信息
7、管理。(1)必需公开向社会承诺并严格遵守平安生产与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平安生产主体责任。(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平安负责人3年内无平安生产失信行为。(3)3年内未受到平安监管监察部门作出的行政惩罚。(4)3年内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平安责任事故,未发觉新发职业病病例。(5)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达到一级水平。(6)没有被其他行业领域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记录。5.建立平安生产诚信报告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每年年底前要向本单位工会及其职工大会报告平安生产诚信状况,重点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的现状、平安投入、宣扬教化培训、平安生产标准化建
8、设、职业病防治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状况。6.个人平安生产诚信管理制度 凡纳入平安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或平安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其担当主要负责人应同步纳入个人信用管理系统,刚好在“信用中国(四川)”等网站上公示。(二)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1.激励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诚恳守信 区平安监管局要根据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平安生产领域守信行为开展联合激励的实施方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133号)第三条规定落实激励措施;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平安生产领域守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激励的合作备
9、忘录,对平安生产诚恳守信生产经营单位,开拓“绿色通道”,在相关平安生产行政审批等工作中优先办理。加强平安生产诚信结果的运用,通过供应信用保险、信用担保、商业保理、履约担保、信用管理询问及培训等服务,在项目立项和改扩建、土地运用、贷款、融资和评优表彰及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年薪确定等方面将平安生产诚信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建立完善平安生产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纠错激励制度,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平安生产诚信建设。2.严格惩戒平安生产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纳入平安生产联合惩戒对象和平安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平安的负责人、负有干脆责任
10、的有关人员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对平安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001号)要求,实施联合惩戒。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事故的,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实施重点监管监察;对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通过组织约谈、强制培训等方式予以诫勉,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刚好公开曝光。强化对平安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或列入平安生产诚信“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联动管制措施,在审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发行股票、债券、再融资等事项时,予以严格审查;在其参加土地出让公开竞争中,
11、要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3.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各行业协(学)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行业协(学)会把诚信建设纳入各类社会组织章程,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完善规范行规行约并监督会员遵守。要在本行业内组织开展平安生产诚信承诺、公约、自查或互查等自身建设活动,对违规的失信者实行行业内通报指责、公开指责等惩戒措施。激励和动员新闻媒体、生产经营单位员工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不良行为,对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举报人赐予嘉奖。(三)加快推动平安生产信用信息化建设 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刚好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或者其他途径公示依法可以公开的守信和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个人信息。同时,根据四川省行政机关征集与
12、披露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方法(四川省政府令第195号)规定,全面、真实、刚好向“信用中国(四川)”、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政府部门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等信用信息平台推送信息,通过数字化的信用数据,客观、干脆地显现平安生产信用状况。(四)严格规范联合惩戒和激励管理程序 1.严格规范联合惩戒对象和平安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管理程序 严格规范联合惩戒对象和平安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的采集、审核、告知、异议处理、移除等基本程序: (1)信息采集。区平安监管局负责本级信息采集的综合管理工作,通过执法检查、事故调查、群众举报核查、部门报送等途径,对符合对平安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
13、联合惩戒的实施方法(安监总办201749号)其次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核实、取证,精确记录单位的基础信息和纳入理由,并做好相关证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全工作。(2)信息告知。对拟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平安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区平安监管局出具书面告知书(见川安监函2017162号附件1),并听取申辩看法;对当事方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要予以接受。生产经营单位无申辩看法或申辩看法不成立的,由平安监管部门填报纳入联合惩戒对象或平安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确认书(见川安监函2017162号附件2) (3)信息报送。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每月2日
14、前收集汇总上月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信息(见川安监函2017162号附件3)及开展联合惩戒状况,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通过党政网报区平安监管局,区平安监管局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信息由业务股室(安监一股、安监二股、职卫股)和执法大队收集汇总并报分管领导审签,全区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信息经区平安监管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市平安监管局。经逐级审核确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信息,通过四川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四川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并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4)信息删除。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期限为1年,被惩戒对象须在期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负有平安生
15、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出移除申请(见川安监函2017162号附件4),经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区平安监管局核查验收后,报至市平安监管局核查验收,作出是否符合移除条件结论,并按程序逐级审定后向社会公布。(5)异议处理。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供应、谁负责”的原则,由供应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信息的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区平安监管局业务股室(安监一股、安监二股、职卫股)及执法大队协调处理。2.严格规范联合激励对象管理工作程序 依据国家发改委等2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平安生产领域守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219号)和四川省平安监管局、
16、四川煤监局关于实行<对平安生产领域守信行为开展联合激励的实施方法的通知(川安监函2018100号)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内容条件,规范工作程序: (1)生产经营单位申报。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仔细梳理符合激励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引导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填报纳入平安生产守信联合激励申请表(见川安监函2018100号附件1),并同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一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每月2日前收集汇总纳入联合激励对象,填报平安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对象信息汇总表(见川安监函2018100号附件3),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通过党政网报区平安监管局,区平安监管局联合激励对象管理信息由业务
17、股室(安监一股、安监二股、职卫股)和执法大队收集汇总并报分管领导审签。(2)逐级审核和信息报送。区平安监管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提出的申请材料进行逐级调查核实,并填报平安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审核表(见川安监函2018100号附件2)和平安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对象信息汇总表(见川安监函2018100号附件3),由区平安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平安监管局,经省、市逐级审核后,由应急管理部审定、公示和公告。经审核确认不符合条件的,由审核部门供应不予通过的证据材料,刚好告知生产经营单位,并听取申辩看法,看法成立的,应予以接受。(3)信息移出。对管理期间内不再符合守信激励条件或管理期
18、限届满未再次提出申请的生产经营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刚好告知生产经营单位并报至区平安监管局移出,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代表应在移出联合激励对象告知书(见川安监函2018100号附件4)签字确认。区平安监管局仔细核查后填报守信联合激励移出审核状况汇总表(见川安监函2018100号附件5),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逐级上报,由应急管理部审定移出。发觉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报送虚假信息等不当手段取得联合激励资格的,或有符合联合惩戒“黑名单”情形的,在移出守信联合激励对象管理的同时,按规定纳入平安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4)管理时限。生产经营单位守信联合激励时间自应急管理部正式公告之日起计算,期限为3年。
19、管理期限届满前,其条件仍满意对平安生产领域守信行为开展联合激励的实施方法其次条规定的,可根据规定程序,由生产经营单位提前3个月向行业主管部门再次提出申请 (5)异议处理。生产经营单位对移出或不予纳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由生产经营单位提交书面材料,根据“谁供应、谁负责”的原则,由供应平安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对象信息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平安监管局相关股室、执法大队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明确本部门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详细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平安生产诚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同时逐级落实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做到责任明确,促进企业进一步提高平安管理水
20、平和平安保障实力。(二)加大宣扬力度。请各乡镇(街道、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快速将本实施方案转发至辖区和行业主管企业以及基层单位并抓好本实施方案实行,利用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扬活动,将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有关规定传达到企业、传达到社区、传达到基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主动向善、诚恳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在全社会形成“诚恳守信,一路畅通;一处失信,到处受限”的良好平安生产信用氛围。(三)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中心、省、市在巴和区属重点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督促相关企业领先行动,根据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化推动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看法(川安办201746号)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并落实相关制度,一点带面,推动全区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四)加大考核力度。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将企业的诚信报告状况作为平安生产重要检查内容,区安委办将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对行业主管部门的年度平安生产工作重点内容进行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能请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的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