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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常爱卫20161号关于印发2016年常州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爱卫会,市各有关部门:为做好2016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确认,进一步提高国家卫生城市水平,市爱卫会制订了2016年常州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常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016年1月27日2016年常州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根据省爱卫办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卫生城、镇、村复审检查工作的通知(苏爱卫办2016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常州市复审迎检工作,进一步提高国家卫生城市水平,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国务院关于进
2、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城市卫生管理机制,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缝隙”的城市卫生管理格局,完善基础设施,加强长效管理,创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的城市环境,不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水平。二、主要工作安排(一)自查自改阶段(2-3月份)2月份,市爱卫会拟定2016年常州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下发。同时,完成有关会议、培训的筹备工作。3月初,召开全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复审迎检工作,明确检查工作重点
3、、责任和时间进度。同时,市爱卫会组织市、区爱卫会主要成员部门、各街道(乡镇)爱卫工作负责人参加复审检查工作培训,邀请专家就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复查重点及方式方法进行培训。3月,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组织全面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营造复审检查氛围。期间,市爱卫办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督导。同时,还将组织人员对溧阳市复审工作进行明查。3月中旬完成常州市自查报告和对溧阳市的市级检查报告,汇总报省爱卫办(市自查报告、溧阳市暗访得分表和明查报告、相关市建成区地图等)。(二)省级复审阶段(4月份)4月份,省爱卫办将组织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省级复审考核组进行复审考
4、核。复审检查情况将通报各复审城市。对未能通过省级复审的城市,将责令整改并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上报国家。对通过省爱卫办复审考核的城市,由省爱卫办形成材料上报全国爱卫办。省级明查前,省爱卫办将组织人员对复审市进行暗访检查并督促整改。暗访及明查重点为:健康教育和促进,巩固创卫氛围及宣传情况,市容环境卫生状况,环境保护情况,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重点场所卫生,医疗服务情况,病媒生物防制,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河道,居民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市民对城市卫生及管理的满意度等。(三)整改提升阶段(5-7月份)省级复审考核后,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对照省爱卫办通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市爱卫办将组织对整改情
5、况进行督查并形成材料上报,不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水平。(四)国家复审阶段(8-11月份)国家复审以暗访检查为主。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保持长效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组织开展公益宣传,营造氛围,动员和发动群众自觉参与巩固创建成果活动。同时,进一步查找问题,落实整改,不断巩固提高创建成果。市爱卫办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及条线、地区间的互查,并通报情况。(五)公示命名阶段(12月份)全国爱卫办对通过国家暗访复审的城市统一公示(2周),年内发文重新命名确认。各区、市各有关部门继续保持长效管理,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水平。三、主要任务及责任部门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国家卫生
6、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要求,卫生城市复审检查的内容包括: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八个方面40项指标。各区、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任务分解见附表)。(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主要工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制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责任部门:各区政府,市卫
7、计委、城管局、爱卫办等。(二)健康教育和促进主要工作: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版)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责任部门:各区政府,宣传部,卫计委、教育局、交通局、文广新局、园林局、体育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工商局、爱卫办、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主管部门等。(三)市容环境卫生主要工作: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并正常运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
8、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
9、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责任部门:各区政府,城管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食药监局、房管局、园林局、旅游局、工商局、车站、机场等。(四)环境保护主要工作: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责任部门:各区政府,环保局、水利局、农委、卫计委等。(五)重点场所卫生主要工作:贯彻
10、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责任部门:各区政府,卫计委、教育局、食药监局、安监局、工商局等。(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主要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
11、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责任部门:各区政府,食药监局、建设局、农委、商务局、卫计委、城管局等。(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主要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开展慢性病
12、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责任部门:各区
13、政府,卫计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食药监局、园林局、体育局、工商局等。(八)病媒生物防制主要工作: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责任部门:各区政府,卫计委、建设局、水利局、商务局、食药监局、城管局、粮食局、质监局、爱卫办等。相关本底资料由责任部门准备,自行归档备查。四、组织体系成立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
14、公室及8个专项工作组。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各区分管区长和市卫计委、城管、建设、水利、商务、交通、食药监、环保、工商、常州火车站、常州机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办公室(简称“复审迎检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市复审迎检工作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牵头,市卫计委、城管、建设、水利、商务、交通、食药监、环保、工商、常州火车站、常州机场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抽调相关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日常检查情况的汇总、反馈以及资料和会议材料准备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市专项工作组:负责复审迎检工作的督查,由市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组长,包括8个
15、专项工作组。1爱卫、除害防制组。由市卫计委牵头,卫计委、商务、建设、食药监、爱卫办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督查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和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2健康教育组。由市卫计委牵头,卫计委、教育、文广新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督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3市容卫生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城管、建设、公安、交通、商务、食药监、工商、火车站、机场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督查市容环境卫生等工作。4环境保护组。由市环保局牵头,环保、水利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督查环境保护等工作。5重点场所组。由市卫计委牵头,卫计委、食药监、教育、工商、安监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督查重点场所卫生等工作。6食品、饮水安全组。由市食药监局牵头,食
16、药监、卫计委、建设、城管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督查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等工作。7公卫、医疗组。由市卫计委牵头,卫计委、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督查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等工作。8综合督查组。由市爱卫办牵头,卫计委、爱卫办、城管、建设、商务、环保、食药监、水利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督查复审迎检整体推进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健全组织,统筹协调。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工作原则,由市爱卫会统筹推进复审迎检和爱国卫生工作,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8个专项工作组,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二)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卫生文明
17、意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各新闻单位要开辟健康教育专栏,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增强市民健康意识。要加大新闻监督力度,对一些典型的不文明不卫生行为及时予以曝光。(三)强化考核,务求实效。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在所属职责范围内组织进行自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市爱卫办要加强组织协调,根据工作进度组织对各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定期召开通报(点评)会,由市领导进行点评,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认真总结
18、近三年来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特色亮点工作、各部门涉及的工作完成情况及相关指标数据情况,形成总结材料(电子版),于3月15日前报市爱卫办。联系人:王小飞,电话:85682576;邮箱:czawb1216。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通力合作、条块联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巩固提升我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水平。附表:2016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任务分解表 20 附表2016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任务分解表项目国家标准责任部门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19、具有立法权的城市应当制订本市的爱国卫生法规,其他城市应当制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城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各区政府爱卫会成员单位(二)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卫会办公室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人员编制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街道办事处及乡镇政府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各区政府爱卫办(三)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辖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以上的卫生乡镇(县城)。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
20、宣传活动。各区政府爱卫会成员单位及爱卫办(四)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各区政府城管局、爱卫办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五)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各区政府、爱卫会成员单位(六)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机场、港口、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各区政府卫计委、教育局、交通局、园林局、文广新局、火车站、常州机场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七)广泛
21、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各区政府体育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八)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各区政府爱卫办、工商局、教育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卫计委、交通局、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主管部门三、市容环境卫生(九)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并正常运行。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
22、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各区政府城管局、园林局、水利局、建设局(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各区政府城管局、建设局(十一)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
23、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实现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和集中处理;其他城市和直辖市所辖行政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各区政府城管局、建设局(十二)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机场、港口、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各区政府城管局、车站、机场、交通局、旅游局三、市容环境卫生(十三)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
24、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各区政府食药监局、商务局、城管局、工商局(十四)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各区政府食药监局、商务局、农委、城管局(十五)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
25、范。各区政府城管局、房管局、食药监局(十六)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无违规饲养畜禽。各区政府城管局四、环境保护(十七)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各区政府环保局(十八)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26、,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各区政府环保局、农委(十九)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各区政府环保局、水利局(二十)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各区政府卫计委、环保局五、重点场所卫生(二十一)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
27、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各区政府卫计委(二十二)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各区政府食药监局、工商局、卫计委(二十三)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各区政府教育局、卫计委(二十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
28、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各区政府安监局、卫计委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二十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区政府食药监局、卫计委(二十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各区政府食药监局、城管局(二十七)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
29、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各区政府食药监局(二十八)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各区政府商务局、农委(二十九)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各区政府建设局、卫计委七、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三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
30、防控制规划要求。各区政府卫计委(三十一)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各区政府卫计委、教育局(三十二)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各区政府卫计委、体育局、园林局(三十三)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各区政府民政局、公安局、卫计委(三十
31、四)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各区政府财政局、卫计委(三十五)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各区政府卫计委、公安局、工商局、食药监局(三十六)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各区政府卫计委(三十七)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
32、各区政府卫计委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三十八)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各区政府爱卫办(三十九)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各区政府水利局、城管局(四十)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各区政府卫计委、食药监局、城管局、质监局、商务局、建设局、粮食局常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