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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安安全生产产条例第一章总总则第一条 为了了加强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防防止和减减少生产产安全事事故,保保障人民民群众生生命和财财产安全全,促进进经济发发展和社社会稳定定,根据据中华华人民共共和国安安全生产产法等等有关法法律、法法规,结结合本省省实际,制定本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本省行政政区域内内从事生生产经营营活动的的单位的的安全生生产以及及对安全全生产的的监督管管理活动动,适用用本条例例。有关法律律、行政政法规对对消防安安全和道道路交通通安全、铁路交交通安全全、水上上交通安安全、民民用航空空安全等等另有规规定的,从其规规定。第三条 安全全生产管管理,坚坚持“安全第第一、预预防为主主、综
2、合合治理”的方针针。建立立健全“政府领领导、部部门监管管、企业业负责、群众参参与、社社会支持持”的工作作机制。第四条 生生产经营营单位是是安全生生产的责责任主体体,其主主要负责责人是本本单位安安全生产产的第一一责任人人,对安安全生产产工作全全面负责责;安全全生产管管理人员员在其职职责范围围内对安安全生产产工作承承担相应应责任。从业人员员应当遵遵守安全全生产的的法律、法规和和操作规规程,并并有依法法获得安安全生产产保障的的权利。第五条 县级级以上人人民政府府应当加加强对安安全生产产工作的的领导,将安全全生产纳纳入国民民经济和和社会发发展规划划,将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经费费纳入同同级财政政预算。
3、县级以上上人民政政府的主主要负责责人是本本行政区区域安全全生产工工作的第第一责任任人,对对安全生生产工作作负全面面领导责责任;分分管安全全生产工工作的负负责人,负分管管领导责责任。第六条 县级级以上人人民政府府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对安安全生产产工作实实施综合合监督管管理。县级以上上人民政政府的公公安、交交通、建建设、煤煤炭、电电力、农农业、质质监、旅旅游等负负有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职责的的部门(以下简简称有关关部门)依照有有关法律律、法规规的规定定,在各各自的职职责范围围内对有有关的安安全生产产工作实实施监督督管理。第七条 工会会依法加加强对安安全生产产的民主主管理和和民主监监督,督督
4、促生产产经营单单位落实实安全生生产措施施,提出出保障安安全生产产的建议议,参与与生产安安全事故故调查,监督对对事故伤伤亡人员员的赔偿偿,维护护从业人人员的合合法权益益。第八条 各级级人民政政府及其其有关部部门和生生产经营营单位,应当组组织开展展安全生生产方面面的宣传传教育,提高公公民和从从业人员员的安全全生产意意识。新闻媒体体应当加加强安全全生产的的宣传教教育,并并对违反反安全生生产法律律、法规规行为进进行舆论论监督。第九条 县级级以上人人民政府府及其有有关部门门对在安安全生产产工作中中做出显显著成绩绩和举报报安全生生产违法法行为有有功的单单位和个个人,应应当给予予表彰奖奖励。第二章生生产经营
5、营单位的的安全生生产保障障第十条 生产产经营单单位应当当具备下下列安全全生产条条件,方方可从事事生产经经营活动动:(一)有有关法律律、法规规规定的的安全生生产条件件,并依依法取得得相关证证照;(二)生生产经营营场所和和设备、设施符符合有关关国家标标准或者者行业标标准;(三)建建立健全全安全生生产责任任制,制制定安全全生产规规章制度度和相关关操作规规程;(四)保保证安全全生产所所必需的的资金投投入;(五)依依法设置置安全生生产管理理机构和和配备安安全生产产管理人人员;(六)为为从业人人员提供供符合安安全技术术标准的的劳动工工具、劳劳动防护护用品和和自救器器材,保保证作业业环境符符合安全全卫生标标
6、准;(七)主主要负责责人和安安全生产产管理人人员具备备与生产产经营活活动相适适应的安安全生产产知识和和管理能能力;(八)从从业人员员经安全全生产教教育和培培训合格格,特种种作业人人员经专专门的安安全作业业培训,取得特特种作业业操作资资格证书书。第十一条条 生产经经营单位位新建、改建、扩建工工程项目目的安全全设施,应当与与主体工工程同时时设计、同时施施工、同同时投入入生产和和使用。安全设施施投资应应当纳入入建设项项目概算算。第十二条条 矿山、建筑施施工单位位,危险险物品的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单位,应应当采取取下列应应急措施施:(一)制制定应急急救援预预案;(二)建建立专职职或者兼兼职应急急
7、救援队队伍;(三)配配备应急急救援器器材和物物品;(四)储储备应急急救援物物资;(五)开开展应急急救援演演练。生产经营营单位可可以委托托专业应应急救援援机构提提供服务务。第十三条条 矿山、建筑施施工单位位,危险险物品的的生产、经营、储存单单位,道道路和水水上客运运经营单单位,应应当设置置专门的的安全生生产管理理机构并并配备相相应的专专职安全全生产管管理人员员。前款规定定以外的的其他生生产经营营单位,从业人人员超过过3000人的,应当设设置安全全生产管管理机构构,并按按照从业业人员33的比例例配备专专职安全全生产管管理人员员,但最最低不得得少于22人;从从业人员员在3000人以以下的,应当配配备
8、专职职或者兼兼职安全全生产管管理人员员,或者者委托具具有国家家规定的的相关专专业技术术资格的的人员提提供安全全生产管管理服务务。生产产经营单单位有下下属单位位的,其其安全生生产管理理机构和和人员分分别独立立设置和和配备。第十四条条 生生产经营营单位应应当依法法参加工工伤保险险,为从从业人员员足额缴缴纳工伤伤保险费费。建筑施工工、高处处悬挂作作业、危危险化学学品、烟烟花爆竹竹、民用用爆炸物物品生产产单位应应当为从从事危险险作业的的人员,矿山企企业应当当为井下下作业人人员,办办理人身身意外伤伤害保险险,支付付保险费费。鼓励生产产经营单单位参加加雇主安安全生产产责任保保险。第十五条条 生生产经营营单
9、位应应当开展展经常性性的安全全生产检检查,及及时消除除隐患;发现重重特大事事故隐患患的,应应当立即即采取防防范措施施,并向向相关部部门报告告。第十六条条 生产经经营单位位应当建建立健全全下列制制度:(一)安安全生产产责任制制度;(二)安安全生产产例会制制度;(三)安安全生产产奖惩制制度;(四)安安全生产产教育培培训制度度;(五)生生产经营营场所、设备和和设施的的安全管管理制度度;(六)安安全生产产检查制制度;(七)重重大危险险源监控控和事故故隐患报报告、整整改制度度;(八)伤伤亡事故故报告和和处理制制度;(九)劳劳动防护护用品管管理制度度;(十)法法律、法法规规定定应当制制定的其其他安全全生产
10、制制度。第十七条条 生产经经营单位位的主要要负责人人除履行行中华华人民共共和国安安全生产产法第第十七条条规定的的职责外外,还应应当履行行下列职职责:(一)与与内设部部门和下下属单位位签订安安全生产产责任书书,并督督促落实实;(二)组组织制定定安全生生产工作作计划;(三)督督促开展展安全生生产宣传传教育工工作;(四)组组织开展展生产安安全事故故应急救救援演练练;(五)组组织现场场安全检检查。第十八条条 生生产经营营单位的的安全生生产管理理人员应应当履行行下列职职责:(一)贯贯彻落实实安全生生产的法法律、法法规、规规章和安安全技术术规程、标准;(二)组组织实施施安全生生产规章章制度;(三)组组织开
11、展展安全生生产检查查,消除除事故隐隐患;(四)组组织对设设施、设设备进行行定期安安全检测测检验;(五)组组织开展展安全生生产宣传传教育工工作;(六)督督促从业业人员正正确佩戴戴和使用用劳动防防护用品品;(七)及及时报告告事故隐隐患和安安全生产产情况;(八)法法律、法法规规定定的其他他职责。第十九条条 生生产经营营单位不不得将生生产经营营项目、建设工工程项目目、场所所、设施施、设备备发包或或者出租租给不具具备安全全生产条条件或者者不具备备相应资资质的单单位、个个人。依法发包包、出租租的,应应当与承承包、承承租方签签订安全全生产管管理协议议,或者者在承包包合同、租赁合合同中约约定各自自的安全全生产
12、管管理职责责,并保保证执行行。第二十条条 矿矿山、危危险化学学品、烟烟花爆竹竹、民用用爆炸物物品、建建筑施工工、交通通运输等等生产经经营单位位,应当当按照国国家有关关规定提提取安全全费用,缴存安安全生产产风险抵抵押金。第二十一一条 生产经经营单位位应当对对重大危危险源采采取下列列监控措措施:(一)对对运行情情况进行行全程监监控,建建立运行行管理档档案;(二)定定期对设设施、设设备进行行检测、检验;(三)定定期进行行安全评评价;(四)定定期检查查重大危危险源的的安全状状态。生产经营营单位可可以委托托具有安安全生产产评价资资质的中中介服务务机构,对重大大危险源源进行检检测和安安全评价价,并提提出完
13、善善监控的的措施。生产经营营单位应应当至少少每半年年向当地地县级安安全生产产监管部部门和有有关部门门书面报报告重大大危险源源的监控控措施实实施情况况。第二十二二条 歌舞厅厅、影剧剧院(会会堂)、体育场场(馆)、宾馆馆、饭店店、商(市)场场、旅游游景区(点)、网吧等等场所的的经营单单位应当当遵守下下列规定定:(一)在在经营场场所设置置标志明明显的安安全出口口和符合合疏散要要求的疏疏散通道道,并确确保畅通通;(二)在在经营场场所配备备应急广广播和指指挥系统统、应急急照明设设施、消消防器材材,并确确保完好好、有效效;(三)有有关人员员能够熟熟练使用用应急广广播和指指挥系统统;(四)从从业人员员能够熟
14、熟练使用用消防器器材,了了解安全全出口和和疏散通通道的位位置以及及本岗位位的应急急救援职职责;(五)经经营场所所实际容容纳的人人员不超超过规定定的容纳纳人数。第二十三三条 居民区区、学校校(幼儿儿园)以以及其他他公众聚聚集场所所的安全全距离范范围内不不得新建建危险物物品的生生产、经经营、储储存场所所及设施施。在下列区区域内不不得新建建居民区区、学校校(幼儿儿园)及及其他公公众聚集集的场所所:(一)危危险物品品生产、经营、储存区区域的不不安全距距离内;(二)重重大危险险源可能能危及的的区域;(三)矿矿区塌陷陷可能危危及的区区域;(四)尾尾矿库(含固体体废弃物物堆场)可能危危及的区区域;(五)燃燃
15、油和燃燃气长输输管道的的不安全全距离内内;(六)电电力设施施保护区区域内。第二十四四条 旅游景景区(点点)管理理单位和和经营者者应当确确保旅游游设施、项目符符合国家家有关规规定和标标准,并并加强旅旅游安全全管理,完善旅旅游安全全防护设设施,做做好旅游游安全预预测预报报和游人人疏导工工作。第二十五五条 公共场场所的安安全设施施、安全全通道、安全标标志等,应当符符合有关关法律、法规和和国家标标准的规规定。有有关单位位应当进进行经常常性维护护、检修修,定期期检测安安全防护护效果,确保安安全防护护装置齐齐全有效效。第三章从从业人员员的权利利和义务务第二十六六条 生产经经营单位位的从业业人员享享有下列列
16、权利:(一)了了解其作作业场所所、工作作岗位存存在的危危险危害害因素以以及防范范和应急急措施;(二)对对安全生生产工作作中存在在的问题题提出建建议、批批评、举举报和控控告;(三)拒拒绝违章章指挥、强令冒冒险作业业;(四)在在发现直直接危及及人身安安全的紧紧急情况况时,停停止作业业或者采采取可能能的应急急措施后后撤离作作业场所所;(五)因因生产安安全事故故受到人人身伤害害或者因因职业危危害造成成健康损损害的,依法获获得治疗疗、赔偿偿以及保保险赔付付;(六)法法律、法法规规定定的其他他权利。第二十七七条 生产经经营单位位的从业业人员应应当履行行下列义义务:(一)遵遵守安全全生产法法律法规规、规章章
17、制度和和操作规规程,服服从安全全生产管管理;(二)接接受安全全生产教教育和培培训;(三)及及时报告告生产安安全事故故和事故故隐患;(四)参参加生产产安全事事故抢险险救援;(五)法法律、法法规规定定的其他他义务。第二十八八条 生产经经营单位位不得以以货币或或者其他他形式替替代发放放劳动防防护用品品。从业人员员对生产产经营单单位提供供的劳动动防护用用品应当当正确佩佩戴和使使用,对对生产经经营单位位替代发发放劳动动防护用用品有权权拒绝和和举报。第二十九九条 生产经经营单位位不得因因从业人人员的建建议、批批评、举举报和控控告采取取降低工工资福利利待遇或或者解除除劳动合合同等报报复行为为。第三十条条 生
18、生产经营营单位不不得以任任何形式式与从业业人员订订立协议议,免除除或者减减轻其对对从业人人员因生生产安全全事故伤伤亡依法法应承担担的责任任。第四章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的职职责第三十一一条 县级以以上人民民政府应应当履行行下列职职责:(一)制制定、实实施安全全生产规规划;(二)建建立健全全安全生生产工作作的监管管体系和和责任制制体系;(三)定定期研究究、部署署防范重重特大事事故发生生的措施施和方案案,协调调解决安安全生产产工作中中的重大大问题;(四)制制定生产产安全事事故应急急救援预预案,组组织开展展应急救救援演练练,建立立应急救救援体系系,组织织、协调调重特大大生产安安全事故故应急救救援工作
19、作;(五)部部署、督督促安全全生产工工作,组组织开展展安全生生产检查查和调查查研究;(六)法法律、法法规规定定的其他他职责。第三十二二条 县级以以上人民民政府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应当履履行下列列综合管管理职责责:(一)贯贯彻实施施安全生生产法律律、法规规、规章章和政策策;(二)监监督检查查、指导导协调同同级人民民政府所所属部门门和下级级人民政政府的安安全生产产工作;(三)组组织实施施、监督督检查安安全生产产责任制制的落实实;(四)监监督管理理、指导导生产经经营单位位的安全全生产工工作;(五)协协调安全全生产专专项整治治工作;(六)分分析、预预测安全全生产形形势,统统计报告告伤亡事事故,
20、统统一发布布安全生生产信息息;(七)协协调、指指导督促促有关部部门开展展生产安安全事故故应急救救援;(八)组组织开展展生产安安全事故故调查处处理工作作。第三十三三条 县级以以上人民民政府有有关部门门应当在在各自的的职责范范围内,依法对对安全生生产工作作实施监监督管理理,并履履行下列列职责:(一)贯贯彻实施施安全生生产法律律、法规规、规章章和政策策;(二)督督促、指指导生产产经营单单位建立立健全和和落实安安全生产产责任制制;(三)实实施安全全生产工工作目标标管理,督促生生产经营营单位安安全生产产工作与与生产、施工同同时计划划、布置置和落实实;(四)组组织、指指导排查查生产安安全事故故隐患并并督促
21、整整治;(五)协协助生产产安全事事故调查查,配合合做好事事故善后后工作,落实事事故处理理的有关关决定;(六)法法律、法法规规定定的其他他安全生生产职责责。第三十四四条 乡(镇镇)人民民政府、街道办办事处应应当履行行下列职职责:(一)宣宣传、贯贯彻安全全生产法法律、法法规、规规章和政政策;(二)执执行和督督促落实实上级政政府和有有关部门门作出的的安全生生产决定定;(三)协协助上级级政府和和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排查查安全隐隐患、制制止安全全生产违违法行为为和处置置生产安安全事故故。乡(镇)人民政政府、街街道办事事处应当当建立健健全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制度,明确安安全生产产工作主主要负责责人
22、和分分管负责责人的工工作职责责。第三十五五条 安全生生产行政政执法人人员具有有下列职职权:(一)进进入生产产经营场场所进行行安全生生产检查查;(二)查查阅资料料、询问问有关人人员、调调查取证证;(三)制制止违法法、违规规、违章章行为;(四)督督促生产产安全事事故隐患患的整改改。安全生产产行政执执法人员员不得泄泄露被检检查单位位的技术术秘密、商业秘秘密和被被调查人人的个人人隐私。第三十六六条 承担安安全评价价、认证证、检测测、检验验等机构构应当具具有相应应的资质质,对其其作出的的安全评评价、认认证、检检测、检检验结果果负责,不得转转借、出出租、出出让资质质证书,不得出出具虚假假报告。第五章生生产
23、安全全事故的的处置第三十七七条 生产经经营单位位发生生生产安全全事故后后,事故故现场有有关人员员应当立立即向本本单位负负责人报报告,并并采取相相应措施施;单位位负责人人接到事事故报告告后,应应当按规规定程序序启动应应急预案案,组织织应急救救援,并并在1小小时内将将事故基基本情况况向所在在地县级级以上人人民政府府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和负负有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职责的的有关部部门报告告。生产经营营单位不不得迟报报、谎报报或者瞒瞒报生产产安全事事故,因因迟报、谎报或或者瞒报报导致对对发生事事故的过过错无法法查明的的,生产产安全事事故认定定为生产产经营单单位的责责任事故故;不得得隐匿、篡改、销
24、毁事事故证据据,不得得随意变变动、伪伪造或者者破坏事事故现场场,但因因救援确确需移动动事故现现场物品品的,应应当作出出标记和和绘制现现场简图图并书面面记录,妥善保保存现场场重要痕痕迹和有有关证物物。县级以上上人民政政府及其其有关部部门接到到生产安安全事故故报告后后,应当当按照有有关规定定及时向向上级报报告,并并启动相相应级别别的生产产安全事事故应急急预案,开展救救援工作作;不得得迟报、谎报或或者瞒报报。第三十八八条 生产安安全事故故的等级级划分按按照国务务院的规规定执行行。生产安全全事故发发生后,一般事事故由县县级人民民政府负负责调查查,较大大事故由由州(市市)人民民政府负负责调查查,重大大事
25、故由由省人民民政府负负责调查查,特别别重大事事故,按按照国务务院有关关规定执执行。上上级人民民政府可可以直接接调查应应当由下下级人民民政府负负责调查查的事故故。县级以上上人民政政府可以以直接组组织事故故调查组组进行调调查,也也可授权权或者委委托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等部门门,组织织事故调调查组进进行调查查。第三十九九条 生产安安全事故故的调查查由有关关人民政政府及其其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负负有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职责的的有关部部门、监监察机关关、公安安机关及及工会派派人组成成,并应应当邀请请人民检检察院派派员参加加。第四十条条 生生产安全全事故调调查组成成员应当当执行回回避制度度。事
26、故故单位、有关人人员和有有关部门门应当配配合事故故调查。任何单单位和个个人不得得阻挠、拒绝、干预事事故调查查。第四十一一条 生产安安全事故故调查处处理过程程中发生生的费用用,由发发生事故故的生产产经营单单位承担担。事故故责任涉涉及2个个以上单单位的,由事故故调查组组按照责责任划分分承担份份额。第四十二二条 生产安安全事故故的调查查组应当当自事故故发生之之日起660日内内提交事事故调查查报告。因特殊殊情况,经负责责事故调调查的人人民政府府批准,可以适适当延长长,但延延长期限限不得超超过600日。第四十三三条 接到事事故调查查报告的的人民政政府应当当在155日内作作出批复复。事故单位位和有关关部门
27、应应当按照照人民政政府的批批复,及及时进行行处理,处理结结果应当当报负责责事故调调查的人人民政府府备案。第四十四四条 发生生生产安全全事故被被依法责责令停产产停业整整顿的生生产经营营单位,经责令令其停产产停业的的人民政政府或者者部门验验收后方方可恢复复生产经经营活动动。第四十五五条 发生生生产安全全事故造造成人员员伤害需需要救治治的,生生产经营营单位应应当及时时将受伤伤人员送送医疗机机构救治治,并垫垫付医疗疗费用。因特殊殊情况无无法及时时垫付的的,医疗疗机构不不得拒绝绝救护。第四十六六条 因生产产安全事事故造成成从业人人员死亡亡的,其其家属除除依法获获得工伤伤保险补补偿外,生产安安全事故故发生
28、单单位还应应当向其其一次性性支付死死亡赔偿偿金,赔赔偿金的的数额按按照不低低于本省省上一年年度城镇镇居民人人均可支支配收入入的200倍计算算。第六章法法律责任任第四十七七条 违反本本条例规规定的行行为,中华人人民共和和国安全全生产法法及其其他有关关法律、行政法法规已有有处罚规规定的,依照其其规定处处罚。第四十八八条 国家机机关工作作人员在在安全生生产管理理工作中中滥用职职权、玩玩忽职守守、徇私私舞弊,或者泄泄露被检检查单位位的技术术秘密、商业秘秘密及被被调查人人个人隐隐私的,依法给给予处分分;构成成犯罪的的,依法法追究刑刑事责任任。第四十九九条 生产经经营单位位有关人人员拒绝绝或者阻阻碍安全全
29、生产监监督检查查的,由由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或者者有关部部门责令令改正;逾期不不改的,对生产产经营单单位处11万元以以上5万万元以下下的罚款款;对直直接负责责的主管管人员和和其他直直接责任任人员处处20000元以以上50000元元以下的的罚款。第五十条条 生生产经营营单位违违反本条条例第十十一条第第一款规规定的,由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或或者有关关部门责责令限期期改正,处1万万元以上上10万万元以下下的罚款款。第五十一一条 矿山、建筑施施工单位位和危险险物品的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单位违反反本条例例第十二二条第一一款规定定之一的的,由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或者有有关部门门责
30、令限限期改正正;逾期期不改的的,对直直接负责责的主管管人员和和其他直直接责任任人员处处20000元以以上50000元元以下的的罚款。第五十二二条 生产经经营单位位违反本本条例第第十六条条规定的的,由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或者有有关部门门责令限限期改正正;逾期期不改的的,对直直接负责责的主管管人员处处1万元元以上55万元以以下的罚罚款。第五十三三条 生产经经营单位位的主要要负责人人未履行行本条例例第十七七条规定定职责的的,由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责令限限期改正正;逾期期不改的的,处550000元以上上2万元元以下的的罚款;导致发发生安全全事故的的,依法法给予处处分,并并处2万万元以上
31、上20万万元以下下的罚款款;构成成犯罪的的,依法法追究刑刑事责任任。第五十四四条 生产经经营单位位的安全全生产管管理人员员未履行行本条例例第十八八条规定定职责的的,由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责令限限期改正正,逾期期不改的的,处2200元元以上220000元以下下的罚款款;导致致发生生生产安全全事故的的,处550000元以上上5万元元以下的的罚款;构成犯犯罪的,依法追追究刑事事责任。第五十五五条 生产经经营单位位未按照照本条例例第二十十条规定定提取安安全费用用或者缴缴存安全全生产风风险抵押押金的,由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或或者有关关部门责责令限期期改正,逾期不不改的,处1万万元以上上10
32、万万元以下下的罚款款。第五十六六条 安全评评价、认认证、检检测、检检验等机机构转借借、出租租、出让让资质证证书或者者出具虚虚假报告告的,由由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或者者有关部部门没收收违法所所得,违违法所得得在50000元元以上的的,并处处违法所所得2倍倍以上55倍以下下的罚款款,没有有违法所所得或者者违法所所得不足足50000元的的,处550000元以上上2万元元以下的的罚款;对其直直接负责责的主管管人员和和其他直直接责任任人员处处50000元以以上5万万元以下下的罚款款;给他他人造成成损害的的,与生生产经营营单位承承担连带带赔偿责责任;构构成犯罪罪的,依依法追究究刑事责责任。第五十七七条 生产经经营单位位对提出出建议、批评、举报和和控告的的从业人人员打击击报复的的,由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或者有有关部门门责令改改正,可可以对主主要负责责人处220000元以上上1万元元以下的的罚款。第五十八八条 发生生生产安全全事故停停产停业业整顿的的生产经经营单位位,未经经验收合合格擅自自恢复生生产经营营的,由由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或者者有关部部门责令令改正,没收违违法所得得,可以以并处主主要负责责人50000元元以上22万元以以下的罚罚款。第七章附附则第五十九九条 本条例例自20008年年1月11日起施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