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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量违章建筑怎么处理存量违章建筑怎么处理?要从法律角度了解相关内容,还要从实际情况清楚细节,每个环节都是非常关键的。建筑网小编就存量违章建筑怎么处理和大家说下。1、违法建筑的定义城乡规划法第37条、第38条、第40条、第44条、第64条、第65条、第66条、67条、第68条。2、违法建筑的确权、买卖、租赁、侵权以及离婚分割处理物权法第30条。合同法5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第条。3、涉及土地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第77条、第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6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
2、和国民用航空法第5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2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65条。5、最高法院部门等作出的司法解释,复函以及国务院及其部门等复函(1)法释【2011】2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规定:土地权利人以土地管理部门超过两年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处罚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2)最高法院给国土资源部的函【1997】法行字第26号: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在未恢复原状之前,应视为具有继续状态,其行政处罚的
3、追诉时效,应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法释【2013】号)(4)2005102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作出了(国法函【2005】442号)对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如何确认违法行为连续或继续状态的请示的复函,函复内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中规定的违法行为的连续状态,是指当事人基于同一个违法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行政违法行为,并触犯同一个行政处罚规定的情形。(5)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于1988年颁布的关于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中对违章建筑处理的原则意见从违章建筑形成时间、所处地域、产生的影
4、响三个方面提出了三从宽三从严的方针,对现在处处置违章建筑仍有参考意义。(6)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责令限期拆除”是否是行政处罚行为的答复(国法秘函【2000】1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你办关于“责令限期拆除”是否是行政处罚行为的请示(川府法20006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不应当理解为行政处罚行为(7)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作出【1997】法行字第26号关于如何计算土地违法行为追诉时效的答复中明确: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在未恢复原状之前,
5、应视为具有继续状态,其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应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是否具有连续或继续状态,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行政法规(1)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2)城市道路管理条例(3)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4)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5)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6)城市绿化条例(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7、省市法规、政府规章(1)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3)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4)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设交通委等四部门关于本市加强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5)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6)
6、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7)长春市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8)试点实施办法(9)苏州市拆除违法建筑实施办法(10)乌鲁木齐市拆除违法建筑办法(11)贵阳市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规定(12)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清理整治的通告(13)金华市违法建筑处置暂行规定金政办发201447(1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违章建筑如何认定?浅析违章建筑六大相关法律问题!功能介绍范玉华律师,陕西英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西安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共西安市莲湖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咨询员、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专业领域企业投融资、公司法务、建筑及房地产等
7、。电话:13363990139【导读】在城乡建设管理的实践中,常有无证房或证件不全的房屋被当作违章建筑进行处理,由此引起的矛盾不计其数,本文就违章建筑的认定和处理以及抵押、租赁、买卖、侵权的相关法律问题做出简捷的梳理研究。一、违章建筑的认定根据违章建筑并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一般情况下,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和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建设的房屋及其设施。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
8、。二、违章建筑的处理方式对于违章建筑的处理问题,首先要解决一个时间节点问题,也就是说,以什么时间作为违章建筑进行建设认定的截止点和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理的开始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第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根据这一规定,对于国有土地上的违章建筑的认定和处理的时间节点,应按该条例规定确定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在确定违章建筑具体认定和处理的时间节点后,综合违章建筑的认定考量因素和处理原则,可以作如下处理:(1)第一种情况属于增量“违章建筑”,也是实实在在由现行行政法律法规规制的违章建筑。行政
9、处罚法第44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根据这一规定,政府部门发现违章建筑在建时,应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责令停止建设的行政处罚。如果违建人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不予履行,在履行公告、告知复议或诉讼、催告等法定程序后,就可以依法拆除。(2)第二种情况不属于违章建筑的范畴,属于因历史原因合法建造的房屋,可依物权法第30条取得物权,应当完全纳入拆迁征收补偿范围。(3)第三种情况属于在当事人无违法主观认识下客观上形成的存量违章建筑,如果自具体认定和处理时间节点往前计算在处罚时效内,按第一种情况处理;如果在处罚时效之外,就应按照行政处罚法
10、第29条而不予追究,基于已经稳定的社会关系,应当完全纳入拆迁征收补偿范围。(4)第四种情况造成的存量违章建筑,当事人与政府均有过错。由于政府在行政管理关系中的地位处于强势地位,其过错程度也应高一些。在对该等存量违章建筑进行处理时,应当纳入拆迁征收补偿范围予以适当补偿,比例可以考虑在标准赔偿额的70%以上。(5)第五种情况是在政府默许的状态下造成的违章建筑。对于政府应积极履责之行政行为,2年内采取以罚代拆、以罚代管等措施或者不作为也应推定为政府默许,其原因在于:过错责任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对于这个情形造成的违章建筑,如果在处罚时效内,当事人应承担政府默许的举证责任,自然应当完全纳入拆迁征收补偿范围;如果在处罚时效之外,即为超过追究时效的存量违章建筑,理应按照第二种情况完全纳入拆迁征收补偿范围。(6)第六种情况系通过受让取得他人的违章建筑。对于该种情形的违章建筑具体认定和处理期间应从时间节点溯及至违章建筑的原占有人的“建成”之时。更多关于“存量违章建筑怎么处理”等建筑建设方面的知识,可以登入中国建筑网建设通进行查询。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建筑网微信号。 src= alt=建筑网微信二维码 width=550 height=317 title=建筑网微信二维码 align= _src= 关注手机建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