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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电皮带科副科长岗位职责第1篇:工程科科长(副科长)岗位职责 工程科科长(副科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工程科各项技术管理工作,包括施工技术、施工质量、施工安全、计划统计、计量支付、定额管理等。 2、组织本部门人员分析、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技术难题,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3、组织编制标后施工组织设计,并指导、监督其实施。 4、确定作业指导书的需求,下达编制任务,审查、审批作业指导书。 5、依据有关现行国家标准和经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 设计变更、作业指导书等组织技术交底。 6、负责对不合格品的调查、分析、分类、分级,主持较大不合 格品的评审,确定处置方法。 7、确认项目部对
2、统计技术应用的需求,收集应用结果,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8、监督项目部在交付前采取适宜措施,对工程产品作好防护,督促办好交付手续及做好交付记录。 9、督促按时完成统计工作,并及时汇总报公司领导。 10、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检查和督促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推行目标管理,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 11、负责项目施工的计量支付及定额管理工作,对内要开源节流,对外要争收节支。 12、协助项目总工编写竣工项目的施工总结,并按档案要求完成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13、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生产任务。 第2篇:信息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信息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协助科长组织、指导本科室日常工作,制定科室工作制定
3、,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质量; 2、掌握本科的工作进度及有关数据,不断提高科室的工作效率; 3、组织好本科室的政治及业务学习,提高员工素质; 4、负责收集、整理、提交科内反馈的信息及合理化建议; 5、负责协调与其他科室的工作关系,搞好科室间的工作配合; 6、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收发、运转和档案资料管理,并及时归档。 7、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8、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3篇:信息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掌握和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制订本科室的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3、制定直接下级的岗位职责; 4、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并贯彻执行; 5、负责社保所业
4、务信息管理系统及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和维护; 6、负责全所计算机应用管理和系统数据库建立完善和规范管理工作; 7、做好社会保险基础信息的管理工作; 8、协助信息中心及有关科室汇总、统计有关数据; 9、负责社保所计算机信息管理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10、协助信息中心指导各县区社保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实施工作; 11、组织、指导下属开展日常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其工作质量,提出改进见; 12、掌握本科的工作进度及有关数据,不断提高科室的工作效率; 13、组织好本科室的政治及业务学习,提高员工素质; 14、负责收集、整理、提交科内反馈的信息及合理化建议; 15、负责本科室办公用具、设备、设施的管理; 16、负
5、责协调与其他科室的工作关系,搞好科室间的工作配合; 17、关心属下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调动和发挥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性; 18、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 二、负责对单位计算机操作员的上岗考核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单位人员计算机知识的培训和计算机教育工作。 四、负责对计算机硬件维护工作的管理。 五、完成科长交办的工作。 在科长领导下工作。参与制定本科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长远审计工作规划,并及时提出调整的意见,协助科长做好年度审计计划和长远审计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2协助科长做好全市审计机关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审计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规划、建立、管理和维护工作。
6、具体组织实施全市审计机关计算机审计软件的培训,推广以计算机为核心的审计手段和技术;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审计信息,建立相关数据库。 3协助科长组织实施对计算机硬件部分(包括、硬盘、显卡、光驱、软驱、显示器、键盘、音箱、电源等)的维修与维护。 4组织指导全市审计统计业务软件的运行管理、使用、维护。提高全市审计统计工作的水平。 5组织实施对全市审计机关计算机的软件设置、应用范围、操作的规范性,安全、信息保密、计算机病毒的防治等项目的监督。 6组织指导各科室利用计算机更好地完成其工作,满足各科室对计算机的软件管理要求。 7协助科长检查指导县(区)信息化建设、审计统计工作,掌握和分析综合全市信息化建设、
7、统计工作的情况,并将分析情况综合向科长和局领导报告。 8负责本科一般性文稿的起草并对本科其它同志起草的文稿进行审核和修改。 9完成局领导和科长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4篇:通风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通风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在总工程师和通风副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矿“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和监督检查,搞好本业务范围内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和组织实施矿井 “一通三防”发展规划;根据矿井生产接续编编制矿井、盘区、采掘工作面的“一通三防”设计方案,制定、审批“一通三防”方面的规程、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全矿“一通三防”各种管理制度、标准及考核办法;对各单位“一通三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按标准进
8、行考核。 4、组织制定、审核年度、季度、月度“一通三防”计划、总结。 5、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一通三防”技术数据测试,审核“一通三防”报表,总结、分析、研究“一通三防”技术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6、负责矿井“一通三防”专项资金的申报;全面管理矿井“一通三防”安技措工程;检查、落实重点安技措工程进度;组织“一通三防” 安技措工程验收和通风工程验收。 7、编制并按照季度修改矿井灾害应急预案(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组织全矿干部、班长、主要工种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业务和规程制度的培训教育;负责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及组织通风各工种技术考核和评比竞赛工作。 8、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事故追查,找出事
9、故原因及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总结教训改进管理工作;参与“一通三防”抢险救灾工作。 9、积极推广矿井瓦斯防治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 10、监督检查“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安排好本科室的各项工作,对各单位的“一通三防”工作进行协调;积极研究解决生产、安全、技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负责向上级领导提供“一通三防”图纸、资料,汇报“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完成上级领导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 通风专工岗位职责 1、在总工程师、通风部长、通风科长的领导下,对分公司所属矿的通风系统、主要通风机、粉尘防治、防灭火放炮、通风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根据一通三防质量(技术)标
10、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2、结合各矿井具体情况,提出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的年、季、月工作计划意见,经批准后积极贯彻执行。 3、及时解决各矿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一通三防问题,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4、负责收集、整理、保管一通三防方面的技术资料,刻苦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全面负责矿区“一通三防”达标工作。 6、组织督促指导各矿井瓦斯鉴定、通风阻力测定、反风演习、粉尘测定、火区气体测定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7、参与组织审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8、参加事故的抢险工作,提出处理事故在一通三防方面的具体措施。 第5篇:机动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机动
11、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协助科长做好科内有关行政事务。 2、负责全公司职工劳保用品的市场采购工作,要做到货比三家,选用质地优良的产品。 3、负责生产用车的油料供应及管理工作。 4、负责全公司行政生活用品及低值易耗的采购及供应工作。 5、负责公司办公用品及地方性产品的采购及供应工作。 6、要认真干好物品入库工作,做到入库数量清楚。 7、完成各级领导及时交办的任务。 机动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全公司设备、电器、计量检测设备的管理、制定设备管理及更新改造的年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2、负责公司机械设备、检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置、革新、改造、报废等使用管理工作。 3、负责对供方的评价,确认合格的供方,经
12、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4、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如四大机车、风机、压力容器技术档案)。 5、做好设备状况、技术经济分析和设备管理总结工作。 6、负责设备大、中修计划实施及验收工作,审查设备改造的合理化建议,做好修旧利废工作。 7、审定备件消耗储备定额、定额计划、组织落实。 8、负责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上报工作。 9、负责设备的合理使用,对一切危害设备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提出处理意见。 10、负责设备及备件的采购、制造、质量的评审、监督和检验工作。 11、负责全公司能源、动力的管理和结算工作。 12、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做好计量器具的鉴定和日常维护工作。 13、负责
13、公司设备技术图纸、图书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14、协助参与应急响应工作。 15、负责设备库的管理工作。 第6篇:机电科科和副科长工职责范围 职责范围 机电科职责: 1、负责全矿高低压供电主干线路的安装、检查、维修、整改。 2、所属机房峒室和新增设的机房峒室的达标和升级的各项工作。 3、新运输大巷、采掘头面生产前的供电设计,供电线路安装。 4、压风、排水系统管路的安装、维护、故障处理以及拆除回收。 5、固定设备、流动设备和电器设备的大、中修及技术改造,并做好有关资料的填写、整理上报工作。 6、流动设备、电器设备、五小电器的检修、验收、入库和电缆的编号、修补、试验、保管及发放。 7、备用件的加工、
14、制造。 8、除采掘、辅助单位管理范围外的所有高低压电缆的整改、吊挂和故障处理。 9、全矿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鉴定。 10、地面防雷设施、井下供电、五大保护的安装、检查、试验、登记、维护和故障处理。 11、搞好设备润滑工作,并做好润滑档案管理。 12、主运输巷绞车安装检查维护及拆除回收。 13、全矿范围内的提升运输系统及安全设施的检查、试验及维护保养工作。 14、全矿绞车及钢丝绳的检查工作。 15、负责矿车的维护、修理及故障排除。 16、全矿斜巷下山安全设施的安装、检查、检修、拆除等工作。 17、井下大、中型设备的安装及修理工作。 18、负责本单位图牌板及全矿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落实。 (二
15、)采掘单位职责: 1、从采区配电峒室馈电开关出线端或中央变电所出线的下一台馈电开关开始至采掘头面所有的机电设备及电缆的吊挂、整改工作。 2、所属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保养、检查、润滑、小修及设备故障的排除。 3、小型电器(线盒、按钮、电铃、照明灯、煤电钻)和控制电缆的安装、保管、检查、维护、保养和拆除回收。 4、安装移交后,设备的移动和拆搭火。 5、备用设备的妥善保管,闲置设备、电缆的拆除和回收。 6、掘进头供电线路及风水管路的延长及维护。 7、所属设备的帐、卡、物要对应,每月与机电科设备组核对一次。 8、所辖区域内的通讯、监控电缆和瓦斯报警系统的电缆管理和吊挂工作。 9、所属范围内的局扇及
16、控制开关的安装、检查、维护及拆除回收工作。 (三)通风工区职责: 1、局扇及附属开关的检查管理工作。 2、井上、下通讯系统及监控系统线路的安装、维护、管理、维修、检查和拆除回收。 2、所属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保养、检查、润滑、小修及设备故障的排除。 3、小型电器和控制电缆的安装、保管、检查、维护、保养和拆除回收。 4、备用设备的妥善保管,闲置设备、电缆的拆除和回收。 5、所属设备的帐、卡、物要对应。 6、所辖区域内的通讯、监控电缆和瓦斯报警系统的电缆管理和吊挂工作。 第二条:设备的更换、使用维护、定期检查及检修 1、各单位在帐设备,由本单位负责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
17、用和维护。严禁违章使用设备,严禁只用不修,拼设备。 2、各单位在帐设备必须达到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机电科每天至少有1人下井,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反馈到各有关单位,各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在规定之日内处理,否则按奖罚规定进行处罚。 3、对井下各单位各类设备的备用台数一般不得多于1台,特殊条件的经设备组批准可备用2台,对备用设备要按照指定地点存放,切实做好保管保养工作。因保管不善出现问题予以经济处罚。 4、备用设备必须摆放整齐、清洁卫生,严禁放在积水、淋水及杂物处。严禁将备品、备件乱丢、乱放,否则予以处罚。 5、各使用单位要保持设备、电缆清洁卫生,设备及电缆
18、上不得有积尘、喷浆料等.设备要摆放整齐,2台及2台以上五小电器要集中摆放,上墙上板,严禁落地,电缆吊挂整齐不得交叉盘圈;各种安全保护设施齐全完好,严禁甩掉不用。 第三条:各使用单位认真搞好设备管理,建立设备台帐,做到数量清、状态明。 第四条:各单位对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 第五条:所有设备操作司机和维护员都必须实行包机制,检查中发现问题应与包机人一一对应。 第六条:各单位维护员要认真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维护员要腿勤、眼勤、手勤,要坚持预防为主,充分利用维护时间把设备故障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要使设备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
19、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损坏的及时更换,以确保安全运行。 第七条:设备使用单位不得损坏、埋压、丢失设备,否则按设备的价格或损坏程度折价赔款;不得擅自调换、拆套设备,如需折除、移交,必须事前通过机电科,并到设备组办理拆除、移交手续。 第八条:各工区要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建立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重要设备建立润滑卡片,切实做好润滑管理工作。 第九条:设备发生事故,各单位应及时回报机电科,机电科应汇同有关部门和领导,认真追查、分析,按煤炭工业企业机电运转事故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对所出事故要查清原因和责任,并提出处
20、理的建议或意见,对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加重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十条:设备的检修 设备的检修分为日常检修、中修及大修理三种: (一)日常检修由使用单位维护员在生产间隙或尽量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随时进行,如需影响的,使用单位必须提前两天在生产调度会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设备的中修、大修要按计划进行,此计划由使用单位提前一个月向机电科申请,机电科提前半个月统一编制,经矿长签定意见后交矿生产部门纳入年、季、月生产计划统一安排,并提前七天将计划下达到施工班组,违者追查责任。 第十一条:本矿设备的修理部门 (一)设备检修,由机电科负责。 (二)本矿有条件有能力的单位可以自
21、行修理但必须做好检修记录。 (三)本矿无能力检修的设备由机电科统一登记填写“设备外委检修单”,报生产矿长签批外委修理。 第十二条:本矿设备的大、中修及停产检修,必须按机电科及生产部门的计划安排进行。 第十三条:移动设备的中修应在地面进行,使用单位应提前五天向机电科申请,经机电科及有关领导批准,由使用单位负责到机电科具体办理送修的手续。 第十四条:对按计划下达的检修设备,机电科必须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 第十五条:生产部门临时安排的急用设备的检修,机电科要克服一切困难抢时修理,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影响生产,否则根据影响程度罚款。 第十六条:供应部门要组织好备品配件的供应、保管、储备工作,以满足检修工
22、作的需要,因计划不周或因其它人为因素造成配件短缺,影响检修、耽误生产引发事故,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根据损失大小予以罚款。 第十七条: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 (一)设备大修后,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由机电副总牵头,会同设备管理员、检修单位的负责人、维护员、操作工等人共同参加,要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试运转和效能测定,要坚持以各种测量仪表、仪器为标准,严把质量关。 (二)验收后,机电科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档案,并将设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及验收执行单一并收取归档,妥善保管。 (三)参加设备验收的人员要秉公办事,认真验收,严禁不合格的设备入库或投入使用,否则追究验收人的责任。对造成设备事故的加重
23、处罚,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停产及重大工程的检修 (一)停产检修要集中力量解决设备平时不能解决的主要缺陷、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整定等重要问题。停产检修和重大检修工程开工前,负责施工的单位应编制“检修工程任务书”,包括:检修项目、内容、施工时间、施工地点、施工负责人及安全技术措施和检修质量标准等,报矿领导审批。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讨论,制定保证措施,认真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停风、停电、停水、停汽和停机等全面的具体事宜后方可开工检修。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做好详细的检修记录,检修竣工后由机电总工组织验收,隐蔽部位由机电技术员组织阶段性验收。 (二)检
24、修完毕后要保证有充分的试运转时间。 第十九条:检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一)设备的日常检修、中修费用直接纳入生产成本,并应与各工区(单位)检修材料费,承包指标直接挂钩考核。为节约开支,降低成本,各检修单位和人员要在保证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尽量修旧,以旧代新。 (二)设备大修由设备大修理资金中支出,此资金应按规定的提率提取,由机电科设备组按计划掌握使用,财务科负责财务管理。 第二十条:设备的出矿修理 (一)必须出矿修理的设备,由设备组会同机电技术员和使用单位共同对所修设备做出鉴定,然后由机电科提出申请并填写申报单,经分管矿长签字同意后再联系外委检修。 (二)对外委检修的设备,验收人员要坚持标准,秉公
25、办事,不得假公济私,营私舞弊。 (三)财务部门须见到验收合格证方可付款。 第二十一条:设备的封存:暂不需用或需要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应进行封存,凡应进行封存的设备均由机电科或使用单位提出报告,由机电科核准登记造册后进行封存。需封存的设备由保管员妥善保管,定期检查,防止丢失损坏。 第二十二条:设备的更新改造及年度计划 设备的更新改造规划及制订年度计划,由机电科根据企业长远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技术状态制订,经分管矿长审核后,报矿长审批,由机电科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一般设备的改造更新计划,由机电科提出方案,机电副总负责组织生产、财务和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共同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研究制定更新改造计划
26、,报矿领导批准后交机电科负责落实。 第二十四条:设备的报废:在每年的一次设备大清查后,由分管矿长组织机电科、财务科、使用单位组成小组共同鉴定,提出确凿的技术数据,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报矿长审批。设备使用单位不经批准都不得将所用设备随便列入报废之列,放松管理和维护,造成设备损坏,违者按该设备价值的1/3处罚。 第二十五条:报废设备的管理 (一)机电科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废手续,报废设备的残值收益用于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二)使用单位要按设备管理员指定的地点存放,妥善保管,其中可利用部分,由财务部门折价入帐,供应部门入库保管。 (三)没有设备管理部门及有关领导的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准擅自拆开出
27、售。 第二十六条:设备的回收 (一)设备的一次性安装,按照设备安装条款执行。安装后的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并由使用单位回收,回收条交设备组,以便核实。 (二)凡回收的设备,缺丝少件的应在回收结帐单上注明,损坏的配件应交旧,否则按设备不完好处理,按配件原值赔偿。 (三)设备的非一次性回收原则上是谁使用,谁管理,谁回收。 (四)凡井上、井下不用的需及时回收的特种设备及电器设备应及时由使用单位回收。特种设备由机电科、生产科临时安排回收。 (五)开关架、接地线、接地极、标志牌等回收交机电科设备库。 (六)设备回收后应及时到设备组办理回收手续,并按设备组指定的地点存放,严禁乱扔乱放。 (七)采煤工作面缩
28、面或转点,机电设备的回收按矿规定的日期和责任范围,由使用单位负责按期完成。 (八)凡上井设备从上井之时计算,必须在24小时之内交到机电科指定地点,并到设备组销帐,上井设备不销帐者,一律按丢失赔偿。 (九)井下机电设备不许直接转用,特殊情况必须转用时,必须经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分管领导批准并到设备组办理手续后方可。 (十)设备材料转交后,其维护、回收工作由现使用单位负责。 (十一)单台更换下来的设备,必须在三日内回收到指定地点。 第四章 设备现场管理办法及奖罚规定 (一)设备组现场管理办法 1、对生产单位井下供电线路要勤检查、勤维护。对采区供电各分支线路系统绝缘低于50K,要停头检查、摇测;机电科
29、设备管理员发现分支线路系统绝缘低、频繁掉电现象要汇报调度室做出停头检查决定。对井下闲置备用开关、电缆,各单位要在安装使用前进行摇测,对低压开关一次侧对地绝缘低于5M,二次侧低于0.5M,电缆绝缘低于5 M的严禁使用。 2、设备组要加强对井下设备的现场管理,加大动态管理的力度,保证每天至少要有一人下井,下井人员及时将现场隐患问题通知现场维护人员予以整改,对当场不能整改的,写整改通知单,及时反馈给科领导,通过调度会下发给各单位。 3、加大对隐患的整改力度,做好每旬的动态检查及抽查,及时做好设备管理的考核上报工作。 4、进一步加大设备管理的奖罚力度,对动态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设备组及时开具罚款单执
30、行处罚;对隐患整改不彻底、不及时、不整改的予以重罚。对回收设备因丢失、损坏以及违反机电管理若干规定中相关项目的依据奖罚规定予以罚款。对现场管理秩序良好、整改彻底、及时的单位要适当奖励。 (二)现场设备管理奖罚规定 1、损坏设备、电缆标志牌每次罚责任单位10元。 2、电气设备失爆每台(或每处)罚款500元。 3、各种保护(漏电、风电闭锁、电机综合保护等)甩掉不用,每处罚50-100元。 4、随意调整开关整定值每处罚50元。 5、用铜、铝、铁丝作保险丝每处次罚50元。 6、三台以上电气设备必须设立合格的局部接地极,否则每处罚50元。 7、带电检修设备作失爆论处。 8、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电缆每次罚5
31、0元。 9、在开关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罚款50元。 10、各种电气设备严禁全负荷起动,违者处以50元罚款。 11、供电系统需要增加负荷时,施工单位必须到机电科提出申请;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增加负荷,否则处以责任者50元罚款。 12、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由电源侧出线、负荷侧进线,否则罚款30元;磁力起动器严禁小喇叭口引出动力线。 13、井下设备必须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装置、设施,否则处以50元罚款。 14、严禁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的机械闭锁不起作用,否则每处处以50元罚款。 15、刮板机首尾及中部未按规定设置回煤坑或回煤坑未清理,电机、齿轮箱有积渣,每处处罚10元。 16、使用
32、刮板机运送物料时,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措施,否则处罚100元/次。 17、溜头、溜尾没按规定打压柱,每发现一处罚100元。 18、电缆(10及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炮崩等事故,处以责任单位100元罚款。 19、井下使用煤电钻电缆不得破损,否则每处处罚50元,严重按失爆论处。 20、井下采煤机电缆不得埋压、损坏,破皮及时修补。否则每处罚责任人20-50元,严重按失爆论处。 21、各工区回收上井的开关、电缆(10及以上)、负荷线、五小、JDB、综保插件等应上交机电科(经机电科批准备用除外),不得放在本工区。否则,一经发现每台件罚款50元,并追交机电科。 22、因生产损坏的机电设备配件(如开关本体等)在
33、更换新部件后,两天内必须交回机电科或修理车间,并到设备组消帐,否则按每超一天罚款20元。 23、玩忽职守,对设备不按规定保养、维护或操作,致使设备损坏,处以100500元罚款。 24、井下闲置的机电设备,接到回收单后,三天之内回收上井送交机电科指定地点,并到设备组消帐,逾期每台件罚款20元/天。 25、未经批准擅自转用机电设备(包括电缆、五小电器)按每台件50元罚转用单位。 26、凡上井设备其零部件不符合下井时的数量,其丢失件按原值进行处罚。 27、私自拆套使用设备,被拆部件按原值100%罚款。 28、随意改动机电设备性能处以100罚款。 29、喷浆机内积渣严重,处以20元罚款。 30、电缆从
34、喇叭口截断的罚款50元/次。 31、私截电缆处以50500元罚款。 32、铁丝吊挂电缆、带电电缆盘圈及8字型、电缆不按标准吊挂,每处罚款20元。 33、各种电缆无护套砌入风墙,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根。 34、井下私自拆卸矿灯按失爆处理。 35、开关不上架,五小不集中摆放或拖地,每处罚款20元。 36、润滑不当,每处罚款30元;造成事故,区长、机电区长及维护班长每人罚款50元,责任人处罚100500元,重大事故给予行政处分。 37、隐瞒机电事故,对区长、维护班长处以100500元罚款。 38、烧毁电动机按电机修理费用进行罚款。 39、机电修理人员检修出现问题,罚50200元,并立即予以重新检修
35、。 40、各单位维护范围内设备出现问题,本单位无法处理的,由矿调度室安排,机电科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处理。 41、各工区主管对设备管理负全责,每天督促检查,落实维护员的工作情况及设备运行情况,每天必须保证采掘60分钟的集中检查维护时间和交接班期间的60分钟的检查维护时间,保证维护员对设备检修巡视维护的足够时间。凡因维护员检查巡视时间得不到保证而造成机运事故影响生产,由主管区长承担主要责任,罚款亦应承担。 42、凡及时回报机电事故隐患,一次奖励2050元。 43、凡揭发损坏机电设备行为、隐瞒机电事故行为给予50100元奖励。 44、凡对设备管理提供有益建议,一次性奖励2050元。 45、凡设备管理工
36、作做得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 46、在设备使用中有小改小革,经检验符合安全规定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7篇:实验设备科科长(副科长)岗位职责 实验设备科科长(副科长)岗位职责 一、在图书实验管理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实验设备科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科室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组织落实批准后的各专业实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四、负责制定实验设备科的年度管理目标,起草科室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做好科室人员的考核、评聘、奖惩等工作。 五、参与实验室建设及实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参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论证工作。 六、根据学院的发展计划合理使用建设经费,审核
37、各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清单,并组织好仪器设备采购工作。 七、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活动,负责为实验实训教学提供硬件保障。 八、负责科室的宣教、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管理,提高防患意识。 机电副科长岗位职责 皮带机岗位职责 机料副科长岗位职责 热电厂生技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皮带输送机岗位职责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29页 共29页第 29 页 共 29 页第 29 页 共 29 页第 29 页 共 29 页第 29 页 共 29 页第 29 页 共 29 页第 29 页 共 29 页第 29 页 共 29 页第 29 页 共 29 页第 29 页 共 29 页第 29 页 共 2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