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参考模板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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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台帐的管理制度1、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台帐化,纳入档案工作。2、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规定专人落实。3、台帐的制作和填写必须规范化,书写端正。4、台帐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报送相关信息。5、台帐管理人员要及时根据台帐反映的情况,向有关部门和人员督促相关工作。6、台帐管理人员要根据规定及时做好各项记录,妥善保管好各种原始资料。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台帐管理人员,要从实际出发,学习他人经验,努力搞好安全生产台帐管理的改进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与教育。 2、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生

2、产场所按规定要求配备灭火器、应急灯,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4、生产、生活场所有各自的防火分区和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设有疏散标志。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两层以上(含两层)不准设置防盗窗,疏散门向外开启。 6、生产车间存放危化品存放量不得超过l天的使用量,禁止禁忌物混合堆放。 7、严禁在生产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8、生产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配备经安监部门培训合格的专业电工,电工作业做到持证上岗。 2、禁止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 3、必须对供电设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进行接地保护,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必须符

3、合规定要求。 4、必须给专业电工配备合格的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5、向当地供电部门申请办理自备柴油(汽油)发电机,自备电源要装“双头四极”闸刀;严禁以流动方式给其他电网供电用户提供临时备用电源。 6、必须在电源或分路部位安装漏电保护器,电线应套非燃管保护,熔丝不得用铁丝、铜丝代替。 7、严禁在电热器具的安全距离内摆设易燃、易爆物品。8、严禁湿手接触带电开关、拔插电源插头及更换电气元件和灯泡等。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特种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技术检测鉴定,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应采用预防性保养。2、特种设备购置必须进行资质、技术、经济论证。3、特种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落实到

4、具体人员。4、特种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5、特种设备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规定。6、特种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7、特种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8、每月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9、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10、特种设备由持有国家规定颁发的操作证人员进行操作,无操作证人员不得上岗进行操作。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1、下述作业属危险作业(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3)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4)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5)带电作业。(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

5、业。(7)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8)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9)其它危险作业。2、危险作业审批(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安全管理机构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领导审批。(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施工。主管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经安全科室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

6、证报请主管领导批准。(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3、危险作业的实施(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7、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6)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8)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1.1 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3.职责:3.1 销售部负责本单位

8、生产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房、建立台帐。3.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情况,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3.3 计经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设置警示标识等消防管理。3.4 工程部负责安全设施配置和维护等工作。4.内容:4.1 运输车辆进入本公司库区,应戴好车辆防火熄灭器。必须有本公司管理员引导后,方可进入库区。4.2 车辆进入库区后,按管理员指定的地点停位并立即熄火。驾驶员将车辆钥匙交给管理员保管。4.3 驾驶员应主动配合管理员做好静电导除,放料管连接工作。4.4 非工作人员不得无故进入。4.5 进入本区域的人员,禁止使用手机。4.6 非工作人员进入,管理员必须登记。4.7 仓

9、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类物资、器材的收发、领、退核实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4.8 库内不设更衣室、休息室,不准在库房周围搭建货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库内外主要过道畅通。经常保持库区和库房的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严禁库内吸烟。危险品库区不准吸烟、用火。 4.9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电炉、电热杯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超过60瓦以上的灯炮,灯头等物品应保持安全距离,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4.10 库房(含门、窗)必须安全牢固。易于侵入的窗户需加装铁栅栏等防范设施,库房门配备大号挂锁。仓库必须制定仓库管理、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安全

10、防范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仓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库房,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离库时闭窗、锁门、断电。4.11 消防、供配电、防雷、通风、防火、灭火、防爆、防晒、个人防护用品等安全设施齐备,要符合规范,并要经常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保持畅通。4.12 危险标志:各单位应在危险品库房、罐区设置危险标志,以及毒物告知牌,内容包括:危险品名称、特性、危害、伤害救治、应急处理措施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公司范围内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特制定本制度。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确定关键装置是指在易燃易爆设备、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等

11、。3.重点部位是指危险品储存、运输和供应、销售易燃易爆的场所以及对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配电间等。重点部位包括:生产车间、储存区域等。4.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4.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公司(职能部门)、生产部门、班组三级监控管理机制,形成三级管理网络。4.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建立档案。4.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定人、定点管理。使用部门管理人员定点承包,并在承包点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4.4.使用部门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演练。4.5.每季度组织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正确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异常现象及事故。4.6.关键装置、重

12、点部位的设备管理严格执行公司设备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实行“三定”管理。5.管理人员承包责任5.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5.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5.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5.4.监督隐患整改。5.5.监督事故、事故苗子,按“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5.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5.7.建立安全检查书面报告,每月底将承包点情况上报公司安环部。6.承包点安全活动6.1.每月至少一次到承包点进行安全活动。6.2.安全活动形式包括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指导职工劳动保护和应急预案演练等。7.对承包责任人的考核7.

13、1.公司安环部每季度对承包人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进行公布。7.2.承包考核情况纳入季度、年度安全责任制考核中。作业许可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危险性作业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公司区域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设备检修作业。3管理3.1安环部为危险性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单位,作业许可证的审批权限划分、存档、现场检查等。3.2各作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性作业具体实施,负责作业风险分析,许可证填写,措施落实,现场监护,作业许可证存档等。3.3各作业有关的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审查,确认。4内容4

14、.1在公司区域内进行以下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4.1.1在公司所有生产场所、库房、公共区域进行能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动火作业的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4.1.1.1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4.1.1.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4.1.1.3二级动火

15、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系统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遇节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4.1.2临时用电作业4.1.3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4.1.4吊装作业。吊装质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c)三级吊装作业

16、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4.1.5设备检维修作业。4.1.6动土作业。4.1.7抽堵盲板作业。4.1.8断路作业。断路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区附近设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4.2作业申请4.2.1作业单位进行作业风险分析,风险分析必须认真仔细,列出一切可能发生的风险,风险分析结果要填在作业许可证上。4.2.2作业单位填写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必须认真填写,不得空缺,作业许可证上未列出的事项必须在补充栏内详细填写,签名必须有本人填写。4.3审批4.3.1作业申请人持经作业单位

17、负责人签字的作业许可证后通知审批人,审批人应到作业现场,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逐一核实,确认所有措施都落实后,进行签字批准4.3.2审批权限:一级动火作业,破土断路作业由安环部审批, 临时用电作业由工程设备部审批,其余作业由作业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批。4.3.3如因特殊情况下的危险作业,需进行多方会签的,由安环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作业评审,共同会签,会签完毕后交总经理审批。4.4作业作业许可证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行作业。4.5作业许可证存档作业许可证须进行存档。安环部(作业所在单位)保存、与作业人员各持一份,存档待查。作业许可证存档期为一年。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公司厂区内

18、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安全生产。2适用范围:适用于厂区内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3职责3.1动火点所在单位负责交出检修设备、指定监火人;并负责二级动火作业的审批。3.2动火作业执行单位负责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严格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3.3安环部负责一级动火的审批;负责公司内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检查。3.4公司主管副总负责公司特殊动火作业的审批。4工作程序4.1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4.1.1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

19、特殊动火作业管理。4.1.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1.3二级动火作业除一级用火作业以外的用火作业。4.2 动火作业的范围:4.2.1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4.2.2铁锤击打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4.3动火作业程序4.3.1动火点所在单位在采取相应措施使动火点具备动火作业条件后,将检修项目交给动火执行单位。4.3.2动火执行单位指派动火项目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由动火项目负责人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定并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并请动火分析人员进行现场取样分析,分析结果填写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4.3.3按不同的审批权限签批动火作业许可证并由动火部门负责

20、人最后确认签字后,动火点所在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动火人开始动火作业。4.3.4动火结束后,动火人清理作业现场,由动火项目负责人和监火人确认动火作业现场无残留火种后,动火执行单位方可将检修项目交动火点所在单位。4.4动火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4.4.1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执行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 4.4.2特殊动火由主管安全的生产副总审批,安环部部长开具;一级动火作业、外协单位在厂区内动火作业,由安环部开具,二级动火作业由车间安全副主任或安全员开具。4.4.3动火项目负责人到动火作业现场,检查是否具备动火条件,并组织落实各相关动火安全措施后,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4.4.4动火作业许可证填写完

21、后,动火项目负责人通知项目所在单位主要安全负责人,主要安全负责人到作业现场,检查动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如动火作业等级为二级以上,按动火等级,动火点所在单位通知安环部和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到动火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4.4.5一级动火:动火点所在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属初步意见后,安环部签批动火作业许可证。4.4.6二级动火:由动火点所在单位安全副主任签批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存档。4.4.7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用火人各式一份。4.4.8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4.4.9动火作业许可证是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应随意涂改代签。应妥善保管。4.5动火作业安全措施4.

22、5.1一张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动火,实行一处(一个动火地点)、一证(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动火监护人),不应用一张“动火作业许证”进行多处用火。4.5.2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动火一律不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严格控制一级动火。4.5.3一级动火作业有效期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不超过3天,若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4.5.4动火审批人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4.5.5动火分析。凡需要动火的容器等设备,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应有分析数据,并填入“动火作业许可证”

23、中,分析单附在“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4%时,分析检测数据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4%时,分析检测数据0.2%为合格。4.5.6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做检测分析,若其含量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注明。4.5.7在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在同一动火区域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等施工。4.5.8动火作业前,动火执行单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使用气焊

24、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小于5m,二者与用火作业地点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4.5.9动火作业完毕后,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方可离开。4.5.10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用火时,施工单位(承包商)提出用火申请,由动火地点所辖区域单位负责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派用火监护人。4.5.11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动火作业实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动火作业许可证的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安环部的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动火管理制度的动火作业或危险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动火作

25、业许可证,停止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进行严肃处理。4.6职责要求:4.6.1动火作业人职责:4.6.1.1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作业操作资格证并在动火作业证上签字。4.6.1.2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动火作业。4.6.2动火项目责任人职责:动火项目负责人由动火执行单位指派,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组织制定、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并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4.6.3动火监火

26、人职责:4.6.3.1应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应有较强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应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4.6.3.2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用火飞溅的火种,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4.6.3.3动火作业完工后要同有关人员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4.6.3.4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或者动火拒不落实安全措施时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停止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有权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4.6.4动火部门负责人动火点所在单位班组长为动火

27、部门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作业许可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许可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4.6.5安全员动火执行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4.6.6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完全措施,审查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

28、求。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临时用电管理的职责、程序。2 职责 2.1安环部是临时用电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 2.2工程设备部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办临时用电相关手续。 2.3 各车间负责各自责任区域内施工临时用电的现场安全管理。3程序 3.1工程设备部指定专人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以下简称“电管员”)。 3.2 一类临时用电为架设临时线路超过一天的临时用电。 3.2.1 需一类临时用电,该项目责任人组织工程设备部电管员、施工单位、电源单位电管员到现场确定方案,并填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3.2.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由工程设备部电管员审

29、批后执行,电源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设备部各执一份。 3.2.3 电源单位、工程设备部电管员应督促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临时用电方案、由持证电工架线,并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3.3 二类临时用电为在检修电器上取电源超过三天或架设临时线路一天以内的临时用电,须填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份,报电源单位审查后执行;电源单位电管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并验收。 3.4 三类临时用电为在检修电器上取电源三天以内的临时用电,由电源单位审查后执行,电源单位电管员须填制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备查。 3.5 临时用电使用期限为10天,延期使用需续办申请,最长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3.6 凡在非本责任区用电系统内临时用

30、电,均需按规定办理报批,不得私自取电。应急救援措施管理制度1、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2、制定全厂性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3、根据生产经营及建设施工的特点、范围,对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5、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专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准备应急救援的物资,并在事故发生时组织实施,防止

31、事故扩大,以减少与之有关的伤害和不利环境影响。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外来施工、承包和租聘方以及外来施工和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工程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合同的责任单位是相关方归口管理部门。1、负责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对相关方各类证件和资格进行审查。2、负责对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3、负责督促相关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并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传达到相关方。二、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的相关方的安全监督管理。1、负责对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进行鉴定审核。2、负责监督责任部门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

32、管理协议。3、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4、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工程发包管理规定1、公司因工程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发包单位必须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各一份。3、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发包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向承包方介绍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4、发包方生产技术部门、工程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

33、相关部门应负责对对口的承包方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流,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落实安全措施。5、发包方责任部门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业中达到发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6、承包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开工前的三级安全教育。7、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8、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业等项目,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也必须签订由公司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手续,严禁口头安排。9、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包单位要对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10、承包方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现场作业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人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12、承包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违反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一经发现,除对其进行教育外,并按我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追究发包方单位相关责任四、承包单位须提供以下安全资质资料:1、施工企业相关安全资质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现场负责人安全职责及授权书。4、有关承包劳务合同(协议)。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6、施工、服务人员劳动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7、施工安全管理制度。8、施工设备、设施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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