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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概 述1.1任务由来1.1.1项目背景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对高品质的生活有了更进一步的追求。而市场上家庭康复理疗设备科技水平仍然相对落后,很难满足人们的需求。传统桑拿足浴保健疗法是通过水的温热作用、机械作用、化学作用及借助药物蒸汽和药液薰洗足浴足浴的治疗作用,起到疏通奉理,散风降温,透达筋骨,理气和血,从而达到增强心脑血管机能、改善睡眠、消除疲劳、消除亚健康状态、增强人体抵抗力等一系列保健功效。传统足浴保健疗法又分为普通热水足浴疗法和足药浴疗法。普通热水足浴疗法是指通过水的温热和机械作用,刺激足部各穴位,促进气血运行、畅通经络、改善新陈代谢,进而起到防病及自我
2、保健的效果。足药浴疗法是指选择适当的药物、水煎后兑入温水,然后进行足药浴,让药液离子在水的温热作用和机械作用下通过粘膜吸收和皮肤渗透进入到人体血液循环进而输布到人体的全身脏腑达到防病、治病的目的。生物频谱足疗浴桶,又称汗蒸桶,频谱桶,能量桶,换能养生桶,远红外足疗浴桶,远红外线纳米频谱养生足疗桶,这是一种采用生物频谱技术的新型足疗保健设备,是适合人类健康生活需要的高科技产品。足疗浴桶融合了日光浴与频谱疗法的优点,发射出的频谱能量通过远红外线产生共振。通过其对人体组织的作用,双向调节人体生理功能,促进血液循环,改善微循环,促进新陈代谢,改善神经系统功能,提高机体免疫力,使人体在排汗的同时,排出体
3、内有害物质,从而达到保健身体,美肤养颜的目的。可以改善手脚冰冷,畏寒,频谱足疗浴桶发射出的远红外线深入肌肤,可以使生物细胞产生共振,将远红外热能传递到皮下较深的部分,皮下深层温度上升,产生的温热由内向外散发,改善寒冷体质。可以除湿,缓解风湿,类风湿,调整内分泌,在生物电波的共振条件下使得脚底血液循环加快,刺激穴位点的,舒筋活络,使得人身体脉络活化,增强身体免疫力,促进身体活化,对于风湿,类风湿,内分泌等疾病有很好的缓解作用。可以改善微循环,缓解关节疼痛,血液循环加快,可以改善微循环系统,对因“风、寒、湿、邪”引起的病症如下肢麻木、抽筋、发凉、肿胀、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腰椎颈椎病、腰酸腿痛、背
4、痛、胳膊痛有一定疗效。可以提高血液循环,缓解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足疗浴桶通过电气石、纳米碳、远红外线的综合作用在4060度温度下,使足部微循环加快。使得足部血脉通顺,增加全身血液流速,对于高血压,高血脂,高血酸人群症状得到缓解。可以治疗失眠,提高睡眠质量,使用远红外线足疗浴桶蒸脚,促使血管扩张,引导气血下行,使睡意蒙眬,入寐时间缩短,睡得更熟、更香。虽然中华文明史已历经数千年的演变,但足浴这一中华传统保健术之精华并未因此而被人们遗弃,相反它不但被继承下来,而且得到了更大的发展。今天它仍然是一种深得人心的保健养生方法。随着药物副作用的增多和药源性疾病的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人们更加崇尚自然保健
5、法。作为绿色疗法其中之一的足浴疗法,由于其操作简单,方便舒适,效果显著,由北往南再次掀起广泛流传,满街林立的足浴屋就是对足浴保健效果的最好佐证,但随着足浴屋自身的不规范和更多的人们从省市、经济、卫生的角度考虑都又购买专业家用足浴盆、足浴沙发、足浴沐足药材等,在家自行保健,足浴走进家庭化时代,并逐步成为人们(尤其中老年人)家庭自我治疗和保健的主流。基于以上背景,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2000万元在安徽淮北杜集经济开发区建设“乐康源健康设备生产线项目”,项目总占地约50亩,建设内容包括3栋生产车间,1栋办公楼,1栋综合楼,购置摇臂式圆锯机(手拉锯)、多片锯、立式单轴木工镂铣机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其他
6、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6万套能量养生屋、足疗桶的生产能力。1.1.2项目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44号,2017年09月01日起施行)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号,2018年04月28日起施行)中“十、家具制造”中第27项“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
7、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为能量养生屋,足疗通生产,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属于“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551号)承担“乐康源健康设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受托后,认真研究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和调研,委托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环境现状监测工作,同时收集和核实了其它有关资料。根据有关工程设计资料,在现场调查、环境现状监测、预测、计算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1.2环境影响评
8、价的工作过程2018年11月16日,我单位接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后,在深入分析了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后,立即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和环境现状调查。2018年11月19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项目在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11月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区及敏感点进行了环境现状监测;2018年11月30日取得了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乐康源健康设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监测报告,HDJC-2118238。2018年12月03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
9、规定,项目在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12月,建设单位进行了公众参与问卷调查,根据公众对报告书的反馈意见编制内容;环评单位编制完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乐康源健康设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在公司内部进行审核。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杜集区环境保护局、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谢! 1.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项目的建设是否能满足产业政策和环境法规;(2)项目运行是否能够满足淮北市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3)生产过程中对生活污水所采取的污水处理措施可行性以及外排的尾水对
10、周围环境的影响;(4)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及采取的减缓措施;(5)生产过程中的固废的处理、处置方案及可行性;(6)公众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1.4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处属于工业用地。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做好废气、污水、噪声的达标排放工作,并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控制环境污染,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拟建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措施后污染可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选址合理。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40 -2 总 则
11、2.1评价目的和评价原则2.1.1评价目的(1)通过对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乐康源健康设备生产线项目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了解拟建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结合该项目实际,确定主要环境保护目标。(2)通过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确定评价因子、评价方法与重点,搞清建设项目污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排放状况,预测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论证环境工程措施可行性,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建议,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项目建设可行性结论,为有关部门环境决策、设计、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统一。(4)通过以上工作,使本评价达到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决策、设计部门优化设计、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的目
12、的。结合工程实际和环境现状,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2.1.2评价原则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环境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1)依法评价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2)科学评价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3)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2.2编制依据2.2.1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04月24日修订,201
13、5年01月0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06月27日修订,2018年01月0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08月29日修订,2016年01月0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通过,1997年03月0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07日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07月02日修订,2016年09月01日起施行);(7)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2017年06月21日修订,2017年10月01日起施行;(8)建
14、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44号,2017年09月01日起施行)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号,2018年04月28日起施行);(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10)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版);(12)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1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14)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15)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
15、6】31号);(1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2016年8月1日起施行);(17)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19)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2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8年1月1日起施行);(2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23)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16、环大气【2017】121号,2017年09月13日);(24)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3年第31号,2013年05月24日起实施);(25)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2018年06月27日);(26)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1991年10月01日起施行);(27)关于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的通知(环办【2006】34号,2006年03月17日施行)。2.2.2地方法律法规(1)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六号,2018年01月01日);(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
17、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皖政办【2011】27号,2011年04月12日);(3)关于促进我省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12】57号,2012年10月10日);(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3】89号,2013年12月30日);(5)关于印发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5】131号,2015年12月29日);(6)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竣工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皖环发【2013】91号,2013年10月1
18、8日);(7)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皖大气办【2014】23号);(8)关于印发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皖大气办【2017】15号);(9)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皖环发【2017】19号,2017年03月28日);(10)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皖环函【2017】877号,2017年08月10日); (11)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的通知(安徽省环境保护
19、厅,皖环发【2017】166号,2017年11月22日);(12)安徽省重点控制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皖环函【2017】1341号,2017年11月10日);(13)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2018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皖大气办【2018】7号,2018年02月23日);(1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2018】120号,2018年06月27日);(18)关于印发淮北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的通知(淮北市人民政府,淮政【2014】9号);(19)关于印发淮北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淮北市人民政府,淮政【2015】65号);(20)关于印发淮北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北市人民政府,淮政【2016】87号);(21)关于印发淮北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的通知(淮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淮建【2014】75号)。2.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规定(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2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9)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10)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11)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7-2013)。2.2.4项目有关文件、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18年11月16日;(2)杜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乐康源健康设备生产线项目的备案表,项目代码:2018-340602-
22、39-03-028978,2018年11月05日;(3)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乐康源健康设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监测报告,2018年11月;(4)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安徽淮北杜集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皖环函【2011】1151号)。2.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根据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性质、特征、项目所在地区的地理环境和环境功能区划,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6、HJ2.2-2018、HJ/T2.3-93、HJ2.4-2009、HJ/T169-2004、HJ610-2016)所规定的方法,确定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2.
23、3.1评价工作等级(1)大气环境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的规定,根据项目污染源初步调查结果,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简称“最大浓度占标率”),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g/m3。一般选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1h平均质量浓度的二级浓度限
24、值,如项目位于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应选择相应的一级浓度限值;对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使用5.2确定的各评价因子1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对仅有8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或年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2倍、3倍、6倍折算为1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由于本项目是报告书,所以需要在计算评价等级时输入地形参数进行估算,矩形面源不考虑地形高程影响。经AERSCREEN估算模型估算,本项目主要污染源选取非甲烷总烃进行估算,估算结果见表2.3-1。表2.3-1 AERSCREEN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排放方式污染源污染物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Ci(g/m3)占标率Pi(%)出现距离(m)标准值C0i(g/m
25、3)点源P1漆雾3.03840.337621900非甲烷总烃5.51950.276212000二甲苯0.7580.37921200P2粉尘5.16050.573420900面源喷漆房漆雾56.6026.289125900非甲烷总烃174.638.7315262000二甲苯15.1087.55425200生产车间粉尘77.4298.603265900各源最大值非甲烷总烃174.638.731526200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的大气评价工作分级依据,见表2.3-2。表2.3-2 评价等级判别表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10%二级1%Pmax10%
26、三级Pmax1%结合表2.3-1的估算结果可知,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应为二级。(2)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拟建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化粪池预处理达龙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湖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龙河。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SS,均为非持久性污染物,需预测浓的水质参数数目7。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的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原则及项目情况,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评价。(3)声环境评价等级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
27、09)规定,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依据项目规模、声源类型与数量、建设前后声级变幅和评价区域敏感目标确定。该项目区域属声环境功能区划3类区,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规定,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规定,本评价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表见表2.3-3。表2.3-3 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表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评价范围内有适用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0类声环境功能区域,以及对噪声有特别限制要求的保护区等
28、敏感目标,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5dB(A)以上(不含5dB(A)),或受影响人口数量显著增多。二级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 1类、2类地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 3dB(A)5dB(A)(含5dB(A)),或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增加较多。三级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 3类、4类地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 3dB(A)以下(不含3dB(A)),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4)地下水评价等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29、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表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项目属于“N 109 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 编制报告书”,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类。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参照表2.3-4,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可知,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情况见表2.3-5。表2.3-4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敏感程度地下水敏感特征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30、较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不敏感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表2.3-5 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别表 项目类别环境敏感程度类项目类项目类项目敏感一一一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表2规定的要
31、求,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项目所在地为中心周围6km2范围。(5)环境风险评价等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方法,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且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环境敏感区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确定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划分依据表见表2.3-6。表2.3-6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划分依据表剧毒危险性物质一般毒性危险物质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爆炸危险性物质重大危险源一二一一非重大危险源二二二二环境敏感地区一一一一2
32、.3.2评价范围根据建设项目地理环境、气象与水文特征、污染物排放状况,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评价范围,见表2.3-7。表2.3-7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范围环境要素评价范围大气环境以建设项目区域为中心,半径2.5km矩形区域地表水龙湖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至下游1500m声环境拟建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地下水调查评价面积为6km2范围环境风险以项目风险源为中心,半径3km范围2.4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4.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10、TSP、PM2.5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具体见表2.4-1。表2.4-
33、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g/m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标准来源SO224小时平均15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1小时平均500NO2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PM1024小时平均150年平均70TSP24小时平均300年平均200PM2.524小时平均75年平均35本项目特征污染物为二甲苯,二甲苯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一次限值;非甲烷总烃参考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2.0mg/m3小时标准。相关标准见表2.4-2。表2.4-2 工业企
34、业设计卫生标准 单位:mg/m3物质名称最高浓度浓度一次标准依据二甲苯0.3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一次值非甲烷总烃2.00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与本项目有关的地表水体为龙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相关标准见表2.4-3。表2.4-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L(除pH值)项目pH值CODBOD5NH3-NTPTN粪大肠菌群高锰酸盐指数(GB3838-2002)类69306.01.50.31.52000010
35、(3)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区声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相关标准见表2.4-4。表2.4-4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dB(A)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时段昼间夜间3类6555(4)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区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的类标准。有关污染物及其浓度限值见表2.4-5。表2.4-5 地下水质量标准(类) 单位:mg/L项 目pH铅硫酸盐六价铬砷汞总大肠菌群氨氮挥发性酚类类6.58.50.012500.050.010.0013个/L0.50.002项 目总硬度氯化物镉锌亚硝酸盐硝酸盐铜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类450250
36、0.0051.01.020.01.01.010002.4.2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项目排放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见表2.4-6;食堂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3-2001)中限值,见表2.4-7。表2.4-6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序号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高度m二级监控点浓度mg/m31二甲苯70151.0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2201.7305.92非甲烷总烃1201510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2
37、01730533颗粒物120153.5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205.93023表2.4-7 饮食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规模小型中型大型基准灶头数1,33,6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7585(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龙湖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经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A标准限值后排入龙河。相关标准限值见表2.4-8、2.4-9、2.4-10。表2.4-8
3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序号污染物三级标准1pH692悬浮物(SS)4003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3004化学需氧量(COD)5005氨氮(NH3-N)-6元素磷0.3表2.4-9 龙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序号污染物接管标准1pH692悬浮物(SS)2003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1004化学需氧量(COD)3005氨氮(NH3-N)30表2.4-1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序号基本控制项目一级标准A标准1pH692COD503BOD5104NH3-N5(8)5SS10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
39、内的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3)噪声污染排放标准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要求,见表2.4-11;营运期厂界噪声评价,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见表2.4-12。表2.4-11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昼间夜间7055表2.4-1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时段昼间夜间3类6555(4)固体废物排放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有关规定;危险
40、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有关规定。2.4.3评价因子根据该项目工程特征和环境影响因素,结合周围环境质量现状及工艺特点、污染物排放规律和排放量,选择该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大的特征污染因子,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见表2.4-14。表2.4-14 评价因子一览表 环境因素现状评价因子预测因子总量控制因子环境空气PM2.5、TSP、NO2、SO2、PM10、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颗粒物VOCs、颗粒物地表水pH、COD、BOD5、NH3-N、TP、SS地下水pH、铅、硫酸盐、铬(六价)、砷、汞、总大肠菌群、氨氮、挥发性酚类、总硬度、氯化物、镉、锌、亚硝酸盐、硝
41、酸盐、铜、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Na+、K+、Ca2+、Mg2+、HCO3、CO32、Cl、SO42噪声Leq(dB(A)Leq(dB(A)固体废物2.5产业政策及“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2.5.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改版)及安徽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可视为“允许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已于2018年11月05日经杜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18-340602-39-03-028978。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地方的产业政策。2.5.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对照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安徽
43、省生态保护红线(皖政秘【2018】120号)指出:“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根本要求,是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重要保障。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21233.32km2,约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5.15%,包含3大类16个片区,主要分布在皖西山地和皖南山地丘陵区等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及生物多样性维护重要区域,长江干流及沿江湿地、淮河干流及沿淮湿地等生物多样性维护重要区域。”本项目选址位于淮北杜集经济开发区,对照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可知,本项目选址不在其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在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的位置见附图2.5-1。(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本项目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修改单;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地下水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