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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财政支持积极稳妥推进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产品工具和体制机制创新。强化风险意识,提升绿色金融领域新型风险识别能力,牢牢守住金融安全底线。一、 强化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财政支持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各地级以上市设立绿色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健全绿色低碳项目融资费用补贴和风险分担机制,对金融机构绿色信贷风险给予补偿,对小微企业获取绿色融资开展的绿色认证与融资担保费用给予补贴,对绿色企业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给予补贴。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领域建设项目申报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需求。研究设立绿色低碳发展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联合设立绿色低碳类基金。二、 构建精准有效的绿
2、色金融激励政策体系强化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财政支持。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各地级以上市设立绿色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健全绿色低碳项目融资费用补贴和风险分担机制,对金融机构绿色信贷风险给予补偿,对小微企业获取绿色融资开展的绿色认证与融资担保费用给予补贴,对绿色企业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给予补贴。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领域建设项目申报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需求。研究设立绿色低碳发展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联合设立绿色低碳类基金。健全绿色金融发展支持配套机制。积极用好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通过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领域的融资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绿色贷
3、款和绿色债券作为发放再贷款的合格抵押品,便利地方法人银行管理流动性。研究将开展信息披露、支持碳减排活动、绿色债券持有量等作为新增指标纳入金融机构绿色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绿色金融评价,探索将评价结果纳入央行评级,作为央行专项货币政策优先使用、地方政府部门专项激励政策和财政资金管理招标的参考依据。支持绿色金融创新项目申报金融创新奖。开展省级绿色普惠金融创新试点。围绕我省区域均衡发展布局,鼓励符合条件的园区、地区和机构积极申报开展碳账户、碳普惠、碳汇等绿色普惠金融创新试点。各有关部门要向获批省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的园区、地区和机构提供政策支持。各试点单位根据区域优势与产业特色制定试点方案,聚焦绿色金融重
4、点难点问题,开展先行先试,为全省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的有效实施探路。三、 统筹规划全省绿色金融发展持续增强珠三角核心区绿色金融的辐射带动能力。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加快推动电力、硅、锂等服务绿色发展的期货品种上市,开发碳金融衍生品,服务全国碳期货市场建设。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打造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平台,引导上市公司主动披露碳排放信息,开展绿色证券指数、“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价体系等产品创新。支持广州持续深化绿色金融改革,争取升级建设绿色金融改革示范区,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试点。支持深圳加快建设国家气候投融资促进中心和国家自主贡献项目库。强化广州、深圳“双城联动”,共同率先建立健全碳金融和
5、绿色金融发展体制机制,推动绿色金融专业服务机构聚集发展。支持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因地制宜完善绿色金融发展扶持政策。提高金融服务沿海经济带绿色产业发展能级。支持省域副中心城市汕头、湛江市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资源。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综合运用信贷、债券、租赁、产业基金等方式,支持海上风电、光伏发电、核电和气电等新能源、清洁低碳能源产业发展,支持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制造等“三改”联动,推动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等金融服务创新。开展海洋、湿地等碳汇核算试点。鼓励符合要求的企业及金融机构探索蓝色债券等创新型产品,支持蓝色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生态产品实现
6、经济价值。指导北部生态发展区各地级市探索建立生态产品确权登记、基础信息调查、价值评价核算等体制机制,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金融领域的运用。扩大林业碳汇交易规模,探索实现农业、城市绿地等生态产品价值。指导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创新开展环境权益、生态保护补偿抵质押融资,更好支持粤北生态区绿色农业、洁净医药、旅游康养等绿色产业发展。探索发行企业生态债券。鼓励北部生态发展区各地级市统筹生态领域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探索采用产业发展基金与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支持基于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建设。四、 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境内外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
7、绿色金融分(支)行,制定绿色金融业务管理办法,在客户准入、业务流程、绩效考核、理赔管理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经营。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业务中心、绿色金融培训中心、绿色产品创新实验室等组织机构,提升绿色金融产品研发和绿色金融风险防控能力。支持设立服务绿色产业发展的绿色小额贷款公司、绿色融资担保公司、绿色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支持中外资金融机构、企业设立绿色产业基金,服务经济绿色低碳转型。鼓励绿色金融研究机构、专业智库创新发展。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体系。鼓励金融机构研发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开展绿色信用贷款、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碳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绿色供应链票据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
8、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内外发行气候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转型债券等绿色债券和绿色债券融资工具。通过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和担保增信等方式,降低绿色低碳企业发债难度和成本。支持金融机构开发绿色和可持续发展主题的理财、信托、基金等金融产品。构建多场景的绿色保险产品体系,开展清洁技术保险、绿色产业、建筑保险、碳交易信用保证保险、碳汇损失保险、巨灾保险、气候变化指数等绿色保险产品创新,探索差异化的保险费率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参与环境与风险治理体系建设,研究面向投保主体的环境与气候风险监测预警机制。鼓励发展重大节能低碳环保装备融资租赁业务。探索发展专业化的政府性绿色融资担保业务,支持担保机构创新模式,扩大担保覆盖
9、范围,放大授信倍数,支持绿色领域投融资。加快培育绿色金融中介服务体系。组建省级绿色认证中心,开展绿色项目专业认证,并将认证结果作为绿色融资与财政奖补等激励政策实施的依据。鼓励碳核算与核查、绿色认证、环境咨询、绿色资产评估、数据服务等绿色中介服务机构快速发展,建立健全对绿色低碳项目和企业的识别、认证、评估以及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绿色金融地方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全省绿色金融标准,强化绿色金融标准在绿色融资企业与项目评价方面的应用。探索碳排放核算和“碳足迹”跟踪,依托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等专业技术机构,对企事业单位自身运营及投融资活动所产生的碳排放和个人的减碳行为进行全面核算、
10、登记、评估、评价。完善绿色金融信用体系,依托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等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对接省碳排放监测管理云平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与金融信息共享,为金融机构提供多渠道、多维度的绿色产业、项目信息与绿色融资企业画像,协助解决绿色项目识别和金融服务的有效衔接。推动金融机构绿色转型。构建绿色金融信息披露与监督机制,开展银行业保险业绿色低碳专项行动,实施“零碳”(低碳)机构网点建设示范、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示范、绿色项目金融服务模式创新示范、绿色金融数字信息系统改造提升示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和投融资活动碳足迹披露示范。鼓励金融机构制定支持碳达峰行动的工作方案与中长期战略规划,建立鼓励性的绩效考核、激励约束和内部风险管理制度,运用多种手段实现碳达峰。资料整理来源: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