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强化培训教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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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月份包保培训教案“一通三防”培训教案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下发加强通风工作八条措施的通知(阳煤通字201312号)一、提高盲巷留设审批级别,严格控制盲巷的留设。巷道掘进严格按设计顺序施工,未形成全风压通风前,不得停止掘进。确因地质构造等特殊原因需留设盲巷的,由矿分管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并以文件上报集团(区域)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因施工管理原因或设计原因造成的盲巷,必须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二、严格盲巷封闭标准。今后批准封闭的煤巷、半煤岩巷、瓦斯涌出异常的岩巷、包括岩石内错尾巷和走向高抽巷,必须是永久闭墙。须切断盲巷闭墙前后1米范围内进入封闭区的一切导电体,并按规定在盲巷内全

2、长留设风筒和直径不小于150mm的抽放管路。加强盲巷闭墙日常检查,所有盲巷及连通已采区的闭墙前严禁设置电气设备、开关、电缆。三、严格通风系统管理。严禁采用共用进风和共用回风实行两个及以上分区通风;严禁将一条全风压通风巷道分隔成两段,一段作进风,一段作回风或都用作回风;严禁因风量不足等原因将全风压通风巷道封闭,而人为形成瓦斯库。确实需封闭的,必须上报集团(区域)公司批准。所有角联巷道必须建账管理,风速不达标,风向不稳定,可能积聚瓦斯的,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设电气设备的除人工检查外,必须设置瓦斯传感器。严禁人为因素造成角联通风、串联通风和扩散通风;严禁顺槽未形成独立通风系统就开口掘进。四、严肃通

3、风系统调整。所有采、掘工作面通风方式、通风网路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设计的通风方式和网路,确需改变通风方式、网路的,必须提出专项调改方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调改通风系统后,待观测一个小班无问题,方可恢复工作。五、严格通风设施的设置。双巷掘进工作面,联络横贯必须“见三闭一”,只允许保留一道临时闭墙。超过一道认定为通风工程亏欠,视为通风系统不稳定,必须停止生产,分析原因,追究责任。严禁采用远距离掘进,从里往外退出集中开横贯、集中闭墙的方式;严禁临时闭墙替代永久闭墙。永久闭墙、临时闭墙和其他通风设施必须严格按标准设置。六、真正摆正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合理安排掘进工作面。

4、同一分区内,同时掘进的工作面个数不得超过巷道布置条数,即双巷掘进不超两个头,三巷掘进不超三个头。严禁在同一条进风巷的不同地点分别安设局部通风机掘进巷道。严禁在同一通风分区内多队组联合作业。七、控制杂散电流的产生。加强高低压供电系统管理,按规定对橡套电缆进行绝缘测试,按规定使用检漏装置。加强井下接地网管理,按规定设置接地极,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欧姆,采取各种手段阻止杂散电流超限。八、严格杜绝杂散电流进入瓦斯区。定期检查井下大巷与采区,采区与工作面的轨道绝缘,确保绝缘有效。所有闭墙施工都必须切断进入闭墙内的导电体;进入专用回风巷(回采工作面内外错尾巷、掘进工作面混合回风至采区回风口、

5、采区回风巷、采区以上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的导电体,必须在进入前加绝缘段隔离;专用回风巷内严禁设置电缆和电气设备;专用回风巷内确需带电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集团(区域)公司批准;井下小灵通及其它无线发射装置、胶轮车、蓄电池车和其它移动电气仪器,严禁在专用回风巷内使用,严禁在瓦斯容易积聚区、瓦斯流经区、连通已采区巷道、微风巷道中使用。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高突矿井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阳煤通字201335号)一、特别规定第一条 严禁在通风系统不合理或不稳定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第二条 严禁采掘工作面在通风、抽采、监控系统不完善的情况下,通过验收和组织生产。第三条 严禁人员进入

6、无风区、微风区、瓦斯超限区和警戒区。第四条 严禁在抽采不达标区域进行采掘作业。第五条 严禁在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的突出煤层进行采掘作业。第六条 严禁不进行区域效果检验、区域验证、局部效果检验,组织生产。第七条 严禁突出和按突出管理的采掘工作面不采取防护性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组织生产。严禁超出预测预报超前距离和措施孔保护距离组织生产。第八条 严禁在回采工作面邻近层瓦斯抽放系统运行不正常或失效的情况下组织生产。第九条 严禁矿井超通风能力,采掘工作面超核定强度组织生产。第十条 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或长时间在瓦斯临界状态下组织生产。第十一条 严禁无措施或违反审批权限、现场指挥权限安排组织串联通风、巷道

7、贯通、排瓦斯、调改风工作。第十二条 严禁无计划贯通巷道。第十三条 严禁在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或失控的情况下,进行采掘作业。第十四条 严禁人为调低瓦斯传感器显示值、在应设位置瓦斯超限时移向低瓦斯区、解除瓦斯电闭锁。第十五条 严禁随意更改上传软件、筛选过滤监测地点、解脱传输线,有意隐蔽瓦斯超限行为。第十六条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动用通风设施和人为损坏通风设施设备。第十七条 严禁未按规定进行电氧焊作业。第十八条 严禁放明炮和糊炮。第十九条 严禁在专用回风巷内设置电缆、电器设备。严禁在瓦斯容易积聚区、瓦斯流经区、封闭区闭墙前、微风巷道中使用无线发射装置、胶轮车、蓄电池和其他移动电气设备。第二十条 严禁不

8、符合防爆标准的电气设备和未经集团公司批准的易燃易爆有机材料在高突矿井试验。二、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 凡违本规定第一条至第二十条之一的,责任领导就地免职,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二十二条 凡发生以下事故,事故单位党政正职就地免职,给予分管责任领导行政撤职处分,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按问责规定加重处理。故意隐瞒事故的,根据情节加重处罚。(1)瓦斯爆炸事故;(2)瓦斯燃烧事故;(3)生产过程中重大煤与瓦斯突出;(4)因瓦斯原因造成工作面封闭;(5)重大火灾事故。三、保障措施第二十三条 升级管理,严格审批。在执行相关技术方案、设计、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的现行规定外,对以下重点环节的技术方案、措施

9、批准权收回集团(区域)公司。 高突矿井增加报集团(区域)公司批准的项目内容是:(1)封闭盲巷和全风压通风巷道需要封闭的;(2)启封盲巷排瓦斯和全风压排放瓦斯的;(3)掘进工作面过A级瓦斯地质构造防突技术措施;(4)矿井主要通风机反风技术措施;(5)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风量核定;(6)超矿井核定工作面头数,需新增头面。第二十四条 区域公司上报集团增加批准的项目和内容是:(1)矿井首次揭露突出煤层;(2)贯通不明巷道和老空区。宏厦一建同时上报地产集团和集团公司。第二十五条 以风定产,合理组织。高突矿井每年必须进行一次能力核定。由集团公司通风部组织有关业务部门依据矿井通风能力和抽放能力确定矿井采掘头数

10、和生产能力,生产部门严格按照核定的能力安排采掘作业计划,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采掘工作面严格执行以风定产、以抽定产,确定生产强度。突出矿井因采取防突措施完不成2013年进尺指标的,经集团公司认定不予考核。第二十六条 严格准入,增加高突矿井风险收入。集团公司规范晋东区域公司、寿阳区域公司总工程师、通风处长,高突矿井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通风区长的任职条件,严格准入。(相关标准条件,另文下发)对于高突矿井实现年度安全生产,要对矿班子成员在年薪外增加风险收入。突出矿井:寺家庄公司、新景公司、新元公司、平舒公司正职奖励20万元,石港公司正职奖励15万元;高瓦斯矿井:一矿、二矿、三矿、五矿、开元公司正

11、职奖励10万元,新大地、平定裕泰、平定兴裕、平定泰昌、盂县兴峪、圣天宝地、景福、南岭、登茂通、碾沟正职奖励8万元,安全生产副职按正职的85%,其他副职按正职的50%标准奖励。第二十七条 成立专家组,督导通风技术管理工作。成立“一通三防”专家巡视督导组。组织集团公司通风、抽采、瓦斯方面专家,隶属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直接领导,和通风部、通风监察处共同行使通风管理检查职能。突出矿井至少每月现场督察一次,高瓦斯矿井至少每季度督察一次,并将督察内容形成书面报告。专家巡视督导组的具体督察内容、职责、制度另文下发。第二十八条 加强培训,提高技能。各单位组织“一通三防”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集团公司2012年下发的通

12、风瓦斯管理实施细则和阳煤通字20132号文件,并组织严格考试。第二十九条 严格落实,分级督导。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煤炭管理公司领导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固化督导的规定要求,以系统研究,现场督查为主,帮助协调解决各种“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固化督导执行关于下发阳煤集团瓦斯突出矿井固化督导的通知(阳煤通字201334)。第三十条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的八项规定的通知(晋安发2013 2号)为深刻汲取阳煤集团寺家庄矿“1.7”瓦斯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省煤炭厅制定了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的八项规定,

13、已经省领导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完善煤矿瓦斯防治技术管理体系各市、县(区)煤炭工业局必须明确瓦斯防治的机构和人员。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防治机构,配齐专业人员,健全瓦斯防治技术队伍。煤矿企业要健全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落实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瓦斯防治技术管理体系。煤矿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要支持总工程师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开展瓦斯防治技术工作,赋予总工程师煤矿安全生产的技术决策权、技术决定权,保障总工程师责权统一,并建立切实有效的制度确保瓦斯防治技术方案、措施执行到位,任何单位及任何人不得越过总工程师、更不得违反瓦斯防治规定强行组织生产、建设。二、严禁超瓦斯抽采达标能力组

14、织生产高瓦斯、突出矿井要合理安排生产,做到“抽、掘、采”衔接平衡,实现瓦斯抽采达标。突出矿井年度生产计划不能超过煤炭生产许可证证载能力的90%,其它矿井年度生产计划不能超过煤炭生产许可证证载能力;高瓦斯、突出矿井月度生产计划不得超过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证载能力的1/12。已下达生产计划的煤炭企业,与这一要求不符的,要重新调整。三、严格矿井瓦斯等级管理高瓦斯、突出矿井严禁擅自降低瓦斯等级。瓦斯矿井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出现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时,煤矿企业要立即认定为高瓦斯矿井。按突出管理的矿井自鉴定(认定)之日起半年内未完成突出煤层鉴定的,煤矿

15、企业要立即认定为突出矿井。瓦斯等级发生变化的矿井,必须在一个月内上报省煤炭厅批准变更瓦斯等级。四、加强瓦斯防治薄弱环节管理加强盲巷和通风设施管理。矿井内严禁随意留设盲巷,人为造成盲巷的要予以责任追究;通向盲巷、采空区的轨道、金属管路以及支护金属网等导电体必须在密闭前后米范围彻底切断;通风设施质量可靠,所有盲巷及连通已采区的密闭前(扩散通风范围内)不得设置电气设备、开关、电缆,特殊情况需设置的,必须制定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严禁采掘作业。加强密闭施工及维修、打钻等作业地点的瓦斯检查。发生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五、落实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凡是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

16、矿企业,其所属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立即停工停产、限期整改,或由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改期满后经评估仍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被兼并重组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六、保障瓦斯防治资金落实高瓦斯、突出矿井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不得低于吨煤30元,保证矿井瓦斯治理、防突治理工程无亏欠。瓦斯防治的资金投入应在安全费用中重点保证,提取费用不低于安全费用的50%,且要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七、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开展“人人都是通风员”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辨识瓦斯隐患的能力、处置瓦斯隐患的能力、避灾脱险的能力及防范事故的能力。严格岗位准入,岗前

17、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八、加大瓦斯隐患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必须进行停产停工整顿:(一)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的;(二)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三)应建未建瓦斯抽采系统的;(四)因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五)瓦斯抽采未达标仍进行采掘活动的;(六)突出矿井未制定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或虽有措施但不落实的;(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通风瓦斯管控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阳煤通字2013171号)第一节 重点工程现场勘查及方案研究制度第一条 巷道封闭井下停工

18、巷道原则上停工不停风,未经批准不得封闭。确需要封闭的均必须采用永久封闭,并执行以下规定:1、 高突矿井有计划复用的巷道封闭,由矿总工程师带领相关部门跟工程,矿长参加会议研究制定方案措施,报集团(区域)公司审批;全风压通风巷道封闭(除为顺槽掘进预留的系统巷外),由矿总工程师带领相关部门跟工程,矿长参加会议研究制定方案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闭墙封口时由总工程师现场指挥。2、 高突矿井回采完毕的采区封闭及瓦斯矿井巷道需要封闭的,由矿总工程师带领相关部门跟工程,并开会研究制定方案措施,闭墙封口时由通风副总工程师现场指挥,封闭后矿安监处牵头组织验收。3、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的封闭、双巷掘进正付巷横贯的

19、封闭、为顺槽开口预留系统巷的封闭、遇地质构造停掘后不复用巷道的封闭,由矿通风副总工程师组织跟工程,并开会制定永久封闭安全技术措施,闭墙封口时由通风区长现场指挥。第二条 排放瓦斯1、高突矿井永久封闭巷道启封排瓦斯工作,矿总工程师带领相关部门跟工程,矿长参加会议研究方案措施,并报集团(区域)公司审批。上报方案时要附集团(区域)公司对该巷道的封闭批复;以前已封闭的巷道各矿登记造册后报集团(区域)公司备案,排瓦斯时矿总工程师为现场排瓦斯负责人。2、高突矿井当班发生有计划、无计划停风需排瓦斯,以及瓦斯矿井排瓦斯执行通风瓦斯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3、矿井集中检修期间主扇停风排瓦斯及井下局扇排瓦斯,由矿总工程

20、师带领相关部门跟工程。矿总工程师主持,矿长参与制定措施,指定人员作为现场负责人,按规定排放,且检修期间局扇停风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矿井反风时不得超过16小时。单一煤层优先选择提前构系统不留盲巷。第三条 巷道贯通及通风系统调改1、炮掘面距贯通前20米(综掘巷距贯通前50米),必须制定出贯通所需的排瓦斯、调改风及贯通掘进措施,并完成瓦斯排放工作,否则停止掘进;正常贯通不需要排瓦斯的,由矿通风副总工程师带领相关部门跟工程,并研究方案措施;贯通前需要排瓦斯的,由矿总工程师带领相关部门跟工程,矿长主持研究方案措施指定现场排瓦斯及贯通负责人,通风部门制定排瓦斯、调改风措施,生产部门制定贯通措施。2、掘进工

21、作面前上方有立交的空巷(垂距小于20米)比照巷道贯通采取措施,要求地测部门下达通知单,地测部门及时准确测量工作面与空巷之间的距离,生产队组在制定措施时研究支护方式可能对空巷内各种气体的影响,严禁在空巷及两帮5米(距离掌握以地测部门测量数据为准)范围内施工可能贯通空巷及两帮松动圈内支护材料的锚索、锚杆等钻孔。3、动用两个以上采区设施的通风系统调改,矿总工程师带领相关部门跟工程,矿长参与制定方案措施,报集团(区域)公司审批,矿总工程师为调改风现场负责人。4、掘进开口、采煤工作面贯通前调改风,矿通风副总工程师带领相关部门跟工程,并组织研究制定方案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通风区主任工程师作为调改风现场负

22、责人。掘进开口通知单及调改风措施,由通风区长、通风副总工程师和衔接副总工程师共同签字,局部通风机运转一天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开口。采煤工作面风量调改达到计划风量并稳定一天后方可试生产。5、采煤工作面回风、尾巷间的扒堵横贯,一个工作面制定一份措施,联系单及措施由通风区主任工程师同意,通风区长签字批准,并指定现场负责人。6、局部通风机倒装原则上不得停风,否则,由矿通风副总工程师带领跟工程,研究措施并指定现场负责人。第四条 突出煤层揭煤1、 矿井首次揭露煤层矿总工程师带领相关部门跟工程,矿长参与制定方案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矿总工程师为现场负责人指挥揭煤。2、 突出煤层过A级地质构造,矿总工程师带领相关

23、部门跟工程,矿长参与制定方案措施,报集团(区域)公司审批。3、 其他揭煤执行通风瓦斯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第二节 施工前专题会安排制度第五条 以上所列四类通风工程施工前,由矿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专题布置会,确认前期工程完工情况,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和需要补充完善的内容,确定施工时间(一般安排在八点班),明确现场负责人和各部门协调人员及职责,强调重点安全注意事项。以上明确矿长参加研究确定方案的,由矿长主持施工前安排会,并出会议纪要备查。第六条 原则上专题布置会要提前3个小班召开,如超过会议确定施工时间2个小班仍未能开工,则必须重新召开专题会。会议确定的施工人员发生变化时,也要重新召开专

24、题会进行安排。第七条 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碰头会、联系单、电话联系等其他形式代替专题会议制度。第三节 任务联系单通报制度第八条 集团(区域)公司批复的重点工程,实施前由矿长签发任务单(联系单),工程所涉及单位负责人会签,并提前一天汇报集团(区域)公司通风调度及总调度室。第九条 矿内审批的工程,由批准人签发任务单(联系单),分级管理。第十条 本规定“第一节”内所列的四类工程,除扒堵横贯闭墙在通风区早碰头会上强调外,其它工程均要在矿早调会上通报工程内容,作出安排。第四节 现场指挥监督制度第十一条 集团(区域)公司批复的重点工程施工必须由矿级领导人现场负责。施工前专题会确定的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

25、习措施,并签字备查,如现场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不到现场,不得进行作业。现场施工条件发生较大变化,也必须停止作业。停止作业后,须重新召开施工专题布置会,重新下任务单(联系单)后,方可恢复。第十二条 矿安监处负责全程监督检查,需要矿长主持召开专题布置会的工程,安监处副处长以上领导要到现场监督,其它工程安监人员到现场监督。监督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违反程序的停止工作,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责令返工,现场存在隐患不满足安全条件的停止作业。工程完工后进行总结,提出需要完善的内容,按审批权限一周内报相关领导、矿长及集团(区域)公司备查。第十三条 所有的通风工程必须制定措施,报相关部门和总工程师批准,按分级管理

26、权限指定施工人员和现场负责人。第五节 保障措施第十四条 区域公司所辖矿井需要集团(区域)公司审批的工程,区域公司总工程师或通风处长召开专题会对措施进行审定。第十五条 矿总工程师、通风区长和通风副总工程师要把跟工程作为井下跟班的主要内容。第十六条 通风区队长等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规程和有关规定,否则,矿总工程师要参与分析,并经矿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后从严从重查处。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安监局、通风部及专家组)、区域公司、矿纪检监察部门分层次对通风瓦斯管控机制进行督察,集团公司对本部矿井、区域公司对所辖矿井、各矿对本单位每月督查不少于一次,集团公司不定期对区域公司所辖矿井的督查情况进行抽检。检查管理中存在

27、的漏洞,查处程序是否规范合理、是否落实分级现场负责、人员是否到位、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代签代管现象。第十八条 “一通三防”工程严格按规范程序进行,越级代签代管的,给予责任人免职处理。第十九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举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举报矿内审批工程违反规定的奖励1万元,举报区域公司内审批工程违反规定的奖励3万元,举报集团公司审批工程违反规定的奖励5万元。集团公司、矿管理人员查处违反本规定工程的,对发现问题的人员参照举报人员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第二十条 集团(区域)公司、矿、区队长要认真学习本规定,严格执行工程程序。本规定从2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阳泉煤业(集

28、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通风瓦斯管控机制实施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阳煤通字2014191号)第一节 现场勘查及设计措施制定制度第一条 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1.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采区及采煤工作面(以下简称“工作面”)通风抽采设计。(1)接替采区及工作面的通风、抽采及巷道布置设计,必须以瓦斯地质预测为基础。采用相邻采区或工作面统计分析、钻孔瓦斯参数测定、瓦斯梯度计算等方法,合理预测接替采区或工作面瓦斯来源、涌出量、涌出方式及地质构造对瓦斯涌出的影响。(2)矿总工程师要掌握全矿采掘工作面瓦斯地质情况及变化趋势,在衔接工作面所属巷道施工前,依据最新瓦斯地质资料,及时组织该工作面通风抽采设计变更审查会

29、;如工作面所属巷道掘进过程中瓦斯地质情况相比设计变化较大时,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要合理调配通风抽采能力。2.工作面开采前分步进行通风抽采工程现场质量验收,确保达到设计要求。(1)工作面内错尾巷、走向高抽巷及伪斜(倾斜)抽放巷,在掘进完工后,随即由矿通风副总工程师组织现场验收。(2)工作面邻近层钻孔、本煤层钻孔及管路工程完工,由矿通风副总工程师组织现场质量验收。(3)矿总工程师组织,对高瓦斯及突出煤层工作面完成开采前抽采达标评判,对突出煤层工作面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完成开采前突出危险性评价。(4)矿总工程师组织工作面需风量核定。(5)矿通风区长组织工作面开采前通风、抽采、监控、防尘整体验收,验收结果

30、报矿总工程师批准。3.工作面现场勘查及措施制定以下情况,由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组织或现场勘查,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管理措施。(1)工作面初末采期间;(2)工作面揭露或探明构造;(3)工作面每次瓦斯超限;(4)工作面瓦斯异常涌出。出现以下情况,由矿通风区长(通风区分管副区长)组织或现场勘查,制定专项安全技术管理措施。(1)工作面达到集团公司规定瓦斯报警断电浓度;(2)工作面内错尾巷塌透或不畅,外错尾巷不畅;(3)采煤机喷雾水量、水压不足,不能覆盖滚筒;(4)其它通风抽采的现场隐患。第二条 工作面自然发火防治1.矿总工程师负责在矿井防灭火设计的基础上,组织完成工作面防灭火设计。(1)按照矿井自然

31、发火等级,确定工作面采用井上(下)永久或移动注浆、注氮系统和束管监测系统等防灭火设计。(2)确定采区及工作面巷道布置及支护形式、防火门设置、局部防灭火物资及监测监控等符合集团公司防灭火设计相关规定。(3)购置储备充足的防灭火材料设备。2.通风区长负责组织工作面开采前按设计现场验收。(1)工作面所属巷道开口前,审查其布置方式及支护形式。(2)工作面开采前,永久或移动注浆、注氮系统和束管监测系统安装完毕,按设计现场验收。(3)工作面开采前局部防灭火设施及物资现场验收。3.工作面现场勘查及措施制定出现以下情况,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组织或现场勘查,并制定防灭火专项措施。(1)工作面出现构造,日推进

32、小于1米时;(2)工作面末采及拆除期间;(3)工作面测点CO浓度达50PPm以上,且呈上升趋势,以及非气候原因工作面异常升温。出现以下情况,矿通风区长(通风区分管副区长)组织或现场勘查,并制定安全技术管理措施。(1)工作面出现高冒区;(2)工作面测点CO浓度在50PPm以下的超限;(3)工作面采完封闭。第二节 措施实施专题安排会制度第三条 针对工作面瓦斯及防灭火隐患所制定的技术措施实施前,由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通风区长按职责主持召开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专题安排会,原则上现场勘查、措施审定、召开安排会为同一人。安排会要确认工作面现场情况,贯彻措施所要求的工作内容及必要的补充,确定施工时间,明确现

33、场负责人和各部门协调人员及职责,强调重点安全注意事项。第四条 如措施实施过程中现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措施实施效果未能彻底解决现场隐患,要重新勘查现场,分析研究后采取补充措施,重新召开专题安排会,明确相关人员工作内容及职责的变化,并及时上报集团(区域)公司。第五条 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碰头会、联系单、电话联系等其他形式代替专题会议制度。第三节 现场指挥监督制度第六条 施工前专题会确定的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措施,并签字备查,如施工过程中更换现场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将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安全职责交接清楚。现场施工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或技术措施有较大变更时,须停止作业,待重新召开施工专题布置

34、会后,方可恢复。第七条 矿安监处负责全程监督检查,监督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违反程序的要停止工作,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责令返工,现场存在隐患不满足安全条件的停止作业。第四节 技术措施效果评价第八条 工作面瓦斯及自然发火防治各项技术措施实施后,措施批准人要密切掌握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其实施效果及合理优化性进行评估总结,未达预期效果的要及时进行变更或补充。第九条 措施制定要从完善通风、抽采、防灭火系统上着手,从根本上解决工作面面临的瓦斯及自然发火存在的问题,不得采取任何非正规手段,严禁弄虚作假。第五节 保障措施第十条 严格执行“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抽采能力生产。矿通风副总组织,通风区技术组负责

35、对各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变化情况及通风抽采能力进行日常统计分析,根据瓦斯地质变化情况每月整理一份验证分析报告,并上报矿总工程师,及时提高工作面配风量和抽采率;如通风抽采能力不能满足生产能力需要,必须及时核减该工作面产量计划。每个工作面回采完毕,编制一份工作面瓦斯治理情况总结。第十一条 制定执行工作面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通过CO传感器、束管系统及人工监测收集工作面CO及温度数据,形成防灭火日数据及周趋势报表,报矿总工程师每日审查。工作面回采完毕,编制防灭火工作总结,对整个回采过程中局部防灭火措施实施后采空区自然发火参数的变化及其对防灭火工作的利弊进行分析评价,对采空区三带(散热带、氧化带及窒息带

36、)分布进行分析。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瓦斯地质评级制度,严禁人为降低评级。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瓦斯及一氧化碳超限分级分析制度。每次瓦斯超限均要停产、撤人、组织分析,1个月内因瓦斯治理措施不到位造成两次瓦斯超限的矿井,要停产整治,措施不落实不得复产。工作面达到集团公司规定断电值时,由通风区长组织分析处理;瓦斯超限浓度值在2.0%以下或抽采率不达标时,由总工程师组织分析处理;瓦斯超限浓度值达到2.0%以上3.0%以下或超通风抽采能力生产时,由矿长组织分析处理;CO浓度在50PPm以下的超限由通风区长组织分析;CO浓度达50PPm以上的超限、CO逐日趋势报表呈上升或非气候原因工作面异常升温的由矿总工程师组

37、织分析。第十四条 制定落实瓦斯治理及防灭火奖惩制度。对造成事故或隐患的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对及时发现瓦斯隐患或积极现场处理的员工进行奖励。本补充规定中瓦斯管控条款适用于高、突矿井,防治自然发火条款适用于自然发火等级二级以上煤层,从2014年3月1日起执行。第二部分 事故案例学习寺家庄公司“17”较大瓦斯爆炸事故2013年1月7日,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寺家庄煤矿)15112工作面内错尾巷6横贯至12横贯封闭区内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08.9万元。一、事故原因及性质(一)直接原因因15112内错尾巷一段巷道两端封闭造成瓦斯积聚,在氧气充足的条件下,切巷施

38、工顶板锚索钻杆穿空封闭区,钻杆接头断裂、钻杆两端断裂接触面旋转、摩擦产生高温火源,引起封闭区域内高浓度瓦斯爆炸,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寺家庄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抢工期、抢进度、重生产、轻安全的问题;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精细化管理存在差距,管控能力不强,安全技术措施有缺陷,现场作业管理不严格,组织协调衔接不到位,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2.阳煤集团、晋东公司及有关监管部门对该矿试运转期间管理不严格、专项检查缺位;监管不严、不细、不力,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三)事故性质调查认定,寺家庄煤矿“1.7”瓦斯爆炸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四)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经查,该矿在15

39、112工作面调整通风系统、过立交施工作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安全第一”的理念树立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存在抢工期、抢进度、重生产、轻安全的问题;二是企业精细化管理存在差距,安全技术措施有漏洞,现场组织管理不严格,各作业队统一协调衔接不到位;三是15112工作面调风、切巷施工和切巷过立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矿地质测量部门均未参与会审签注意见,巷道过立交通知单标注尺寸均为巷道设计尺寸,与实际尺寸不符;四是未对过立交进尺进行现场核实,违反工作程序,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对15112内错尾巷一段巷道实施封闭;五是违反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在打第一个锚索钻孔发现异常后,未停止作业查找原因,紧接着在原位置平

40、移8-10cm打第二个锚索钻孔中引发火源发生事故;六是15112工作面切巷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15112工作面切巷过立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均未明确施工期间的组织领导机构、矿带班领导及确认立交通过的相关程序。 二、防范措施(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煤矿全面停产停建整顿煤矿各级干部和广大员工要进一步提高对瓦斯灾害是“第一危害”、“瓦斯事故”是“第一杀手”、瓦斯防治是“第一工作”的认识,大力践行“人人都是通风员”的安全理念,形成人人懂通风知识、人人会通风管理、人人抓通风安全的工作格局。要按照关于迅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立即开展全面停产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的通知(阳煤安字201314号)要求,继

41、续扎实搞好煤矿全面停产停建整顿工作,要严格复工复产的审批程序和审查标准,合格一个恢复一个,特别是按照“通风网络简单、通风设备匹配、通风设施可靠、通风风量富足”的要求认真审查通风系统的合理性,加强对通风系统调节方案和调节效果的预先评估,严禁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和无风、微风或瓦斯超限的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对于已批复复工复产的地点,集团公司、煤炭管理公司要组成专门的督查组,结合领导包矿进行重点抽查,仍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继续停下来,重新进行整顿恢复,确保全面停产停建整顿不走过场,收到实效。(二)严格督查,搞好寺家庄公司的停产整顿恢复按照省厅要求,从1月15日起,寺家庄公司实施为期6个月的

42、整顿恢复。寺家庄公司要认真制定整顿恢复方案,明确组织领导、方法步骤、整顿内容、验收标准,晋东公司要制定对寺家庄公司整顿恢复的督导方案,加强对整顿恢复期间的督查和指导。集团公司有关业务部门要对整顿恢复进行监督检查,掌握进展情况,并向寺家庄公司派驻整顿恢复 “3人督查小组”,明确督查的方式和任务。“3人小组”由安全监察局贾祥、生产技术部范照、通风部付会军组成,要求整顿恢复期间驻矿督查,现场盯守,严禁煤矿从事采掘作业活动,要做好每日督查工作日志,记录每日督查活动中下井、参加会议、检查培训组织和干部作风整顿等工作内容,每周向集团公司安监局书面汇报督查工作情况,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三)狠抓落实,全面

43、贯彻近期通风安全工作安排针对寺家庄公司的事故教训,集团公司研究出台了加强通风工作八条措施、瓦斯突出矿井固化制度和高突矿井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三个重要文件,各单位要结合阳煤瓦斯防治60条,认真组织培训讨论,做好对标检查,切实将通风瓦斯管理的制度和规定落在实处。新景公司“6.19”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一、事故简要经过2012年6月19日零点班,掘七队当班出勤11人,由队长崔某主持班前会,安排7人到北一出煤系统巷掘进,4人到北四搞标化,当班强调了要执行好防突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18日23时40分,当班7人到达北一出煤系统巷,工长蔡某带领安某、王某、张某在煤头施工局部卸压孔。约1时45分煤头30个卸压孔施工完

44、毕,跟机瓦检工赵某查验了卸压孔,防突办主任高某及防突队技术员刘某到煤头查看了卸压孔施工情况,并安排掘进缩减循环进度为1排。准备开机前,工长蔡某安排安某开综掘机,李某看桥皮带,其余人员往外倒移钻具、到看皮带和看风机岗位。其余人员撤至北一下料巷口。约2时左右,综掘司机安某开机割煤。2时22分煤头噘炮连续响起,发生煤与瓦斯突出,造成蔡某、安某两人被埋死亡,李某抢救无效死亡。发生事故人员位置:综掘司机安某在综掘机司机位置附近,工长蔡某距煤头4m处巷道右侧。二、事故原因1、该矿保安采区北一系统巷(出煤巷)遇正断层,掘进机割煤截齿触动断层上盘导致煤与瓦斯突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2、现场作业区域和局部防

45、突管理不到位,在施工的卸压孔不达措施规定要求深度、预留距离不足的情况下仍向前掘进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3、预测前方可能遇构造的情况下,补充防突措施未重新确定超前钻孔参数,未有效探明煤层赋存状况是造成事故的又一主要原因。4、防突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5、职工防突安全意识差,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也是造成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三、防范措施1、突出煤层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不同地质情况应采取不同措施,严格做到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一旦发现有突出危险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退人员,快速撤离危险区域。2、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施工卸

46、压孔,并按照措施规定深度参数进行施工。3、在遇地质构造或异常情况,不能执行所规定的防突措施时,必须停止作业,探明构造,测定突出指标,补充完善制定专项防突措施。4、加强现场防突管理和防突监管,加强揭煤管理,落实防突措施和效果达标,加强瓦斯地质超前探测工作,有效地指导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5、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学习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相关知识,并进行针对性的灾害预防应急演练,真正提高从业人员整体防突、防灾素质。四、事故点评新景保安北一系统巷掘进过程中揭露地质构造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现场存在通风系统不合理,防突管理不到位,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不落实,施工队组有制度不执行,领导对防突措施执行情况不重视,对防突工作没有做到“精细化”管理。掘进过程中遇地质构造后,矿相关领导和防突管理部门并没有及时研究制定针对性的防突措施,防突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在煤层瓦斯赋存状况不清楚、区域和局部防突措施预留超前距不足的情况下仍向前掘进,同时现场打钻遇不明构造后,未采取探明构造、煤层变化等有效措施,在没有有效消除突出危险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停止掘进作业,从而造成误揭露地质构造造成煤与瓦斯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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