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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院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保障检测及科研等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CNAS 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原则。仪器设备维护是仪器设备管理的重要环节,应以提高完好率和利用率为目标,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修旧利废、厉行节约”的原则。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仪器设备,是指包括院已经配置的检测分析设备、其他供培训、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使用的硬件设备及我院自行研制、开发的仪器设备。第二章 机
2、构职责第四条 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工作职能划分:(一)院长负责对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工作总体规划及具体工作批准。(一)综合部负责资产管理,根据本管理办法对全院仪器设备检定、维护等财务事项进行管理。(二)综合部负责对我院包括仪器设备、网络系统专用仪器设备的监测、维护保养及检测维护管理,每年按往年维护支出进行院维护经费的预算管理,并对经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三)综合部负责供水、供电、供气、电梯、消防器材以及食堂、卫生所等后勤保障系统仪器设备的监测、维护保养及检测维护管理。(四)业务部负责组织设备采购、验收、检定、校准、期间核查、维护保养等,并建立设备档案。(五)检测部负责本部门仪器设备的日常规范性使用、维
3、护、期间核查工作,并按要求作好记录及其保存工作。第五条 仪器设备维护工作实行部门、设备管理员和仪器使用者三级管理。(一)综合部职责:1. 对本院仪器设备建立资产管理台账;2. 拟定仪器设备、网络系统等维护经费预算并对维护经费进行使用管理;3、制定后勤保障系统维护保养及改造等工作计划,按计划落实执行,切实保障院各项工作不受其影响。(二)业务部职责1. 组织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检定、校准、期间核查、维修保养等工作;2. 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的技术维护登记和统计制度。(三)检测部职责1. 对仪器使用人资格的有效性性进行监督,保证使用人员能严格按照有效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2. 负责组织检测人员对仪器设
4、备进行规范的维护,期间核查工作,并做好监督;3. 做好相关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四)设备管理员职责:1. 实验室精密、特种、稀有、大型设备的使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2. 制定仪器设备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拟定仪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维护计划;3. 参与新购仪器设备和大型仪器设备维护的质量检查验收;4. 负责仪器设备维护、报损、报废的申报工作;5. 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检测维护的建档登记和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五)仪器使用者的职责1. 严格按有效的仪器使用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2. 发现问题及时向设备管理汇报,不清楚的地方须咨询清楚后按要求操作。第三章经费管理第六条 维护经费预算。每年10月底
5、由检测部汇总仪器设备维护状况,上报综合部。综合部依据全院各类仪器设备总值、各类仪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维护工作预案,结合当年维护经费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制定次年的仪器设备维护项目计划及经费预算。第七条 经费使用管理。仪器设备维护经费的使用管理由综合部负责,维护经费使用的原则是:检测设备优先;有效、重点、公正、合理、公开。第八条 不纳入院维护经费支付的情况:1.由其他部门购置的专用仪器设备,综合部可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维护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使用部门自行承担。2.对不承担检测和行政办公任务,具有专项科研经费的专业仪器设备,其维护保养、检测维护费用应从所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中支出。3.消耗性的零配
6、件不属维护经费支出范围。第九条 维护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账,不得挪用。对维护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收取回扣,索贿受贿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第十条 维护费用超过2000元的或突发的大宗维护项目,实施应在经费计划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十一条维护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项目,维护完毕后由综合部、业务部及检测部按维护合同逐项验收;维护项目验收后,凭维护合同、发票、验收结果 (报告),经财务核准后,方可办理报账手续。第四章维护原则第十二条 精密、特种、稀有、大型设备以“预防维护”为主。由专人对设备运行作随机监测,有计划地组织检查,实行定期维护保养。第十三条 常用、易损设备以“主动维护”为主,定期对易损部件进行
7、检测、维护。第十四条 一般设备以“故障维护”为主,随坏随修,保证日常工作的进行。第十五条 维护工作应本着按质按时节约资金的原则,采取院外聘请工程师修理、自修相结合的维护途径,立足自修,控制外聘工程师修理。第十六条 属人为或违反操作规程等非正常损坏的仪器设备,追究其责任,并按维修总费用的510%进行赔偿。第十七条 仪器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综合部与生产厂方或供货商联系,及时办理保修或退、赔、换、补等手续;若属非正常使用至损,按照第十六条处理。第十八条 对使用年限过长,已无修复价值或维护费用超过原值50%的仪器设备,原则上应予以报废,不再修理。第十九条 对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或维护费用超过2000
8、元的维护项目,在实施维护前应与维护部门(厂家或代理商家)签订维护协议,保证维护后的仪器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运行。第二十条 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准拆改和分解使用。确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或研制新产品需拆改和分解时,使用部门应向综合部提出申请,经技术负责人同意获批准后方可实施拆改。第二十一条 仪器设备的技术安全管理、计量器具的使用,应由使用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仪器设备的具体要求,确定本部门管理的强制检定仪器设备明细目录以及相应的检测维护、检定校准计划。第五章维护申报程序第二十二条 价值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或预计维护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维护。首先由设备管理员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说明其故障原因及故
9、障现象,经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然后由综合部联系厂家,询价并达成协议报院长审批后方可进行维护。第二十三条 价值1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或预计维护费用在2000元以下的维护,由设备管理员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说明故障原因及故障现象,经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报院长审批后,方可进行维护。第六章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第二十四条 维护建档工作。仪器设备均须做好使用情况记录、建立检测维护档案;精密、特种、稀有、大型设备维护应建立维护卡片,归入设备档案。第二十五条 技术资料的管理。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是仪器设备维护工作的重要保障。使用部门应建立并提供完整、准确、系统的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档案。主要包
10、括以下内容:仪器设备验收资料、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线路图、保修单等相关技术资料。第二十六条 仪器设备维护保养1. 设备管理人员应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工作,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测、保养工作。做到精心维护,严格检查,清除事故隐患。2. 设备维护保养要按规程进行,维护的主要内容是进行清洁、润滑、紧固、通电检查调整,更换易损零件等。3. 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故障,使用人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由设备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确定维护方案及实施意见。不能自行维护的应及时上报,按维护申报程序办理维护。第二十七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1. 落实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和制定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管工作。2. 建立健全实验室仪器设备完好率、使用率以及常见故障维护的登记、统计制度。3. 要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类型分别做好防潮、防热、防尘、防震、防锈等工作。4. 要定期检查仪器设备性能,通电试机;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适时进行标定工作,保持其完好可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