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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生证明假(共7篇)第1篇: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样本 即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院出具的、能够证明婴儿出生时间、性别、出生地、生父母等,并具有一定证明力的书面材料,长期有效,并可做为婴儿登记户口的依据,出生医学证明样本。婴儿出生证明主要是针对医院新生儿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 在办理出国,移民所需材料时,我们用到的出生证明和上面提到的出生医学证明有一定不同。 出生证明一般要有什么内容? 出生证明必须证明一个人以及生父,生母叫什么名字,何时何日月以及何地出生。有些出生证明只填有生母的情况,生父不详,但出生人的出生时间和出生地点必须有。 - 到哪里取
2、得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需到户口所在地的警局(派出所)出示 户口本和身份证办理。 出生证明必须证明一个人以及生父,生母叫什么名字,何时何日月以及何地出生。有些出生证明只填有生母的情况,生父不详,但出生人的出生时间和出生地点必须有。 到哪里取得出生证明 2 出生证明需到户口所在地的警局(派出所)出示户口本和身份证办理。 办理须知 一般正常情况下(在家长有准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在医院正规渠道出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如果是偷生,超生,非正规手续领养的孩子无出生证明则需要有一定的关系和经济实力也可以办理,不过出生日期一般只能填写办理出生证明一月以内的!熟人可以从入院证明开始办,有正规的
3、门诊记录,住院记录,病历!也就是说这个孩子等于在医院出生的,办理的出生证明当然也是真的,可以在卫生局查!副作用就是院领导愿意为你冒风险,主管医生不怕负面责任,档案管-理-员. 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 3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 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
4、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5、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4 补办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一)
5、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5 具体的补发程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6 第2篇:出生证明的办理,出生证明怎么开 出生证明的办理,出生证明怎么开 提供的出生证明办理,欢迎阅读。 出生证,又称为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出生证是每个婴儿(公民)出生都应该颁发的证件,证明其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别、体重、
6、身高、血型、婴儿号、胎次、出生证号、健康状况、接生医生等出生证情况。出生证是婴儿申报户口的有效证件之一。 出生证明怎么开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全天。 1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程序: a、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b、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 c、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
7、。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出生证明有什么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3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办理出生证明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
8、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 4 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具体办法: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供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该
9、儿童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 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6 第3篇:出生证明格式 2022年出生证明格式范文 篇1:出生证明标准格式 出生证明: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证号,地址。 关系人父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证 号,地址 特此证明。 落款 年月日 盖章 你可以到社区或村
10、委会办理户籍证明,盖章后到街道或派出所盖章。到公证处公证即可。带身证,户口本,相片,到公证处公证,即可。 篇2:出生证明等格式 一、出生证明格式*公证处: 兹有*系我单位工作/存档人员,申请赴*国*(留学、定居、探亲、工作等),根据其档案记载和我单位掌握情况,现提供证明如下: 出生证明: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生父姓名:*,生母姓名:*。 盖章XXXX年XX月XX日 二、单位开具无犯罪证明的格式*公证处: 兹有*系我单位工作/存档人员,申请赴*国*(留学、定居、探亲、工作等),根据其档案记载和我单位掌握情况,现提供证明如下: 无犯罪证明: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11、:*,现住:*,至*年*月*日止,在中国居住期间未曾受过刑事处分。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原住:*,至*年*月*日离境之日止,在中国居住期间未曾受过刑事处分。 盖章XXXX年XX月XX日 三、单位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格式*公证处: 兹有*系我单位工作/存档人员,申请赴*国*(留学、定居、探亲、工作等),根据其档案记载和我单位掌握情况,现提供证明如下: 亲属关系证明: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父亲是*(出生日期:*),母亲是*(出生日期:*),配偶是*(出生日期:*),儿子是*(出生日期:*),女儿是*(出生日期:*),哥哥是*(出生日期:*),弟弟是*(出生日期:*),姐姐
12、是*(出生日期:*),妹妹是*(出生日期:*)。 盖章XXXX年XX月XX日 四、单位开具域外亲属关系的格式*公证处: 兹有*系我单位工作/存档人员,申请赴*国*(留学、定居、探亲、工作等),根据其档案记载和我单位掌握情况,现提供证明如下: 域外亲属关系证明: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 关系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国*市*。申请人*是关系人*的*(父亲/母亲/女儿/子女等相互关系)。 盖章XXXX年XX月XX日 出生证明(样本) XXX公证处: 兹证明XXX,男/女,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此处填写出生的市、县)出生。XXX的生父是XXX
13、(如去世需注明:已故),XXX的生母是XXX(如去世需注明:已故)。 特此证明。 盖章XXXX年XX月XX日 未受刑事处分证明(样本) XXX公证处: 我所管内居民XXX(男/女,年月日出生),至年月日,未曾受过刑事处分。 XX派出所 年月日 篇3:派出所出具出生证明格式 证明 兹证明我辖区居民(男/女,身份证号码为),于年月日出生于省市区,的生父是,的生母是。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年月日 (加盖派出所公章) 注:此证明用于派出所出具证明 第4篇:出生证明范本 2022年出生证明范文 内容主要是: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放、证章分离管理、机构内出生证明的发放、软件信息、季度分配表、
14、出入库登记、废证的产生与处置等各项内容。 从督导工作来看,我县多数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发放管理工作基本达到省市卫计委要求。 部分县级及乡镇医疗机构存在未严格做到证章分开,父母身份证复印仅一面,废证及换发证工作不规范,季度分配表填写与实际工作情况不符等不足之处,已督促其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进行整改。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出具的人生第一证,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申报户籍并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 自2022年1月1日起院外分娩补证一律按要求提供经省卫计委推荐的11家司法鉴定机构之一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方可发放;同时要加强空白证明的保管工作,做到专人专柜上锁保管,建议有
15、条件的单位使用保险箱管理,严禁在未发放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 根据安庆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县卫计委要求,县妇幼保健院于20*年10月27-28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县境内开展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督导。 内容主要是: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放、证章分离管理、机构内出生证明的发放、软件信息、季度分配表、出入库登记、废证的产生与处置等各项内容。 从督导工作来看,我县多数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发放管理工作基本达到省市卫计委要求。 部分县级及乡镇医疗机构存在未严格做到证章分开,父母身份证复印仅一面,废证及换发证工作不规范,季度分配表填写与实际工作情况不符等不
16、足之处,已督促其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进行整改。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出具的人生第一证,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申报户籍并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 自2022年1月1日起院外分娩补证一律按要求提供经省卫计委推荐的11家司法鉴定机构之一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方可发放;同时要加强空白证明的保管工作,做到专人专柜上锁保管,建议有条件的单位使用保险箱管理,严禁在未发放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 2、证件管理人员参加过培训或学习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知识通过问卷调查熟悉相关管理情况。 3、签发登记记录规范符合要求。 4、有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出入库制度及签发、补发、换发、废证管理和文
17、件归档。 5、出生医学证明印章与签发分开管理。 二、证件签发1、证件由专人填写清楚完整。 2、按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程序给予办理留存有证件存根。 3、证件换发情况按程序办理证件换发有相存档。 4、办理时出生证明严格审核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或存根。 三、证件宣传通过调查孕妇及家属对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知晓率为100%。 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填写质量抽查表中存根内容、印章及其它内容填写完整。 2022年出生证明范文篇3永年县的出生医学证明工作,由永年县卫生局委托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辖区内的事务性管理。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坚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河
18、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这一法律证件的管理与签发工作。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市卫生局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和我县实际,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县卫生局妇幼科和保健院主管领导带队,对我县县、乡级医疗机构的出生医学证明工作进行了一次自查。 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我县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在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发放工作中还存有以下几种问题:一、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其出生医学证明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 在检查中,我
19、们发现有个别医疗机构为医疗机构外的婴儿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 二、个别医疗机构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未按要求将新生儿和新生儿父、母亲的个人信息存档,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未按要求粘贴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的右下方。 三、个别医疗机构未按要求使用统一的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表。 针对以上问题,督导小组十分重视,经过研究,决定采用签发一批、查验一批、完全合格后给予换领空白证件的办法,同时对各医疗机构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与督导,切实做到万无一失,严肃认真的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与签发工作 第5篇:出生证明翻译 BEIJIGN CITY BIRTH CERTIFICATE Beijing Municipal Peop
20、les Government Made by Family Planning Leading Group Office Full name of baby:Gender: FemaleDate of birth: 1989-03-20, 11:30 Full name of mother: Liu Yanmei Age:24Existing Children Count:* Full name of father:Wang Bin Mothers Addre: No.89 HuanshizhongErtiao, ChongwenDistrict, Beijing Mothers Work Un
21、it: Beijing MinjiaHardware ToolsFactory Note: Babys Height: 2700g Iuing organization(seal):Special seal for birth certificate in *province of *hospital Seal: Family Planning Leading Group Office 第6篇:出生证明翻译 Notarial Certificate (English Translation)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Zhen Liying, female, was bo
22、rn on July 13rd,1987 in Beijing City.Citizen Identiy Card No.is XXXXXXXXXXXXXXX.Her father is Zhen Bohong and her mother is Xu Yinfeng. Beijing Chaoyang District Notary Public Office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ealed) Dated: October 31,2022 Notarial Certificate (English Translation) This is to c
23、ertify that Zhen Jie, male, was born on June 4th,1955 in Kaiping City, Guangdong Province.Citizen Identiy Card No.Is 440724195506047230.His father is Zhen Yuheng and his mother is Ding Shuchun. Kaiping Sanbu District Notary Public Office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ealed) Dated: October 28,2022
24、BIRTH CERTIFICATE (Translation) “The Medical Certificate of Birth” is formulated according to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Maternal and Infant Health Care”.It is a legal medical certificate of people born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It is taken care of by the Newborn babys fathe
25、r and mother or guardian, can not be sold, lent or altered in private.And it is referred to upon civil registration. Kaiping Maternal and Child Care Service Centre(Seal) Full name of baby: Zhen Yuanyuan Sex: Female Date of Birth: 8:20am November 1st, 1982 Place of birth: The First Peoples Hospital o
26、f Kaiping Gestation: 36 weeks Health Status: Well Weight: 4.1 kgHeight: 52 cm Full name of mother: Zhen LiyingAge: 24 Nationality: ChineseIdentity Card No.: 44072419580813724X Full name of father: Zhen JieAge: 27 Nationality: ChineseIdentity Card No.: 440724195506047230 Date of iue: December 7th,198
27、2 第7篇:出生医学证明 广州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和省卫生厅、公安厅转发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各级公安部门以及户籍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在我市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三条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规定,由依法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
28、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第四条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出生的婴儿,应当依法获得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管 理 第五条 广州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委托广州市妇幼保健院为具体管理机构,负责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的订购、发放、信息统计、监督指导等具体事务。 第六条 各区(县级市)卫生局负责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可委托辖区妇幼保健机构为具体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订购、发放、信息统计、监督指导等具体 1 事务。 第七条 各签发单位医务部门负责本单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关领取、签发、换证及保存等工作制度。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应分别由专人管理。 第八条
29、 出生医学证明实行逐级领购与发放制度。 广州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向省卫生厅订购出生医学证明,区(县级市)卫生局或其委托管理机构凭“出生医学证明领证卡”(以下简称“领证卡”)到广州市妇幼保健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到所在区(县级市)卫生局或其委托管理机构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领证卡由省卫生厅印制,广州市卫生局统一领取后下发各区(县级市)卫生局核发和管理。 领证卡由持卡单位妥善保管,不得出卖、转让、出借和涂改。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地辖区卫生局并申请补发。 第九条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单位应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出入库登记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应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出入库登记制度、发放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30、第十条 各区(县级市)卫生局根据辖区各助产机构上报的广州市产科质量情况年(季)报表的活产数,估算辖区次年所需的出生医学证明数量,于每年12 月30 日前向广州市卫生局报送征订计划。 第十一条签发单位应将每年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换证、废证及管理情况填写“广州市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统计表”,于每年10月30日前上报辖区妇幼保健院,辖区妇幼保健院汇总辖内补发和换证及管理等情况,填写“广州市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统计表”,于11月10日前上报广州市妇幼保健院。 第十二条 签发单位在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同时打印广 2 东省出生医学记录,编码应与出生医学证明的出生编号相一致,并在广东省出生医学记录上记录产妇及新生儿病历
31、号码。 第十三条 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专用章)分别设专人使用。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专用章)由签发单位指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使用和保管。 第十四条 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记录、广州市出生医学证明基本信息确认表、出生医学证明领取登记、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换发登记本、住院分娩登记册等有关资料按档案资料分类管理,永久保存备查。 第十五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倒卖、转让、出借、私自涂改或使用非法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 第十六条 签发单位应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流程进行公示,并做好宣传工作。 第十七条 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专用章由各区(县级市)卫生局严格按照卫生
32、部规定的印章标准及式样统一刻制,并将专用章式样报市卫生局备案。 第十八条 市、区(县级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辖区户籍登记管理部门应建立联系制度,定期通报反馈辖区出生情况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情况,并每年对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 使用和管理情况组织专项检查。 第十九条 免费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十条 婴儿父母(监护人)需更改婴儿姓名,应在申报户口后,由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签 发 第二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负责签发本机构内出生婴 3 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十二条 每一个活产儿只能签发一张出生医学证明,活产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号码是唯一的,不得
33、重复。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原则上信息不予变更。 第二十三条 签发机构依据新生儿出生时的真实情况,规范打印出生医学证明,加盖本单位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在产妇或婴儿出院时发给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具体签发程序: (一)验证资料情况:签发机构依据广州市出生医学证明基本信息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仔细核对有关身份证明证件,如与病历信息不符,以病历信息为准,产妇签名确认。 (二)打印:将有关产科信息数据录入“广州市围产保健一产时管理软件”,打印出生医学证明 和广东省出生医学记录。 (三)盖章:由医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在出生医学证明 正页、副页与存根联签证机构和接生单位处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四)
34、发放和登记:签发机构应核实领证人的合法身份,指导领证人核对出生医学证明内容,确认正确无误,在发放登记本上签名后发出,以免出现错误或冒领。如果申领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婴儿母亲签章处可以由申领人代签。 第二十四条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非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出生的婴儿,其出生医学证明由出生所在地妇幼保健院签发,在签证机构和接生单位处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具体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请者到出生所在地妇幼保健院医务科领取并填写“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 4 (二)交验证明材料: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卫生部统一内容和样式的“亲
35、子关系声明”。 、该婴儿与其父母或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旁证为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以及婴儿出生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出生情况的证明 (三)发证:有关证明材料齐全后,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十五条 特殊情形如单亲或采取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婴儿,如其父母信息不能完整填写,由父母其中一方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签字,由发证单位在存根上注明有关情况后,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十六条 出生医学证明填写 (一)出生医学证明自2001年8月1日起全市采用计算机打印,使用规范
36、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签发日期按实际签发日期填写,接生人员用钢笔或碳素笔签字。 (二)新生儿父母必须按照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设定新生儿姓名,姓氏可随父姓或母姓,签发单位根据其申报姓名填写。 (三)性别、健康状况及出生地点分类,应根据新生儿出生时的实际情况予以确认,分别在有关文字上或口内划“”;健康状况可结合Appar评分判定,出生地按新生儿出生时所在地填写。 (四)新生儿父母姓名、身份证编号必须依据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填写;无居民身份证的现役军人或外籍人,在身份证栏目内填写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如军官证、士兵证、外籍护照(外籍护照的须提供由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的同等格式的全 5 文,
37、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按实际数码顺序填在口内,尾数后口内标“l”。 (五)父母为台、港、澳居民,已获得外国国籍的填相应国籍,未获外国国籍的填“中国”籍,其后标(台)或(港)、(澳)。 (六)在综合医院和其他医院出生的,在医院后口内划“”;在妇产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乡(镇)卫生院出生的,在妇幼保健院口内划“”;家庭接生的,在家庭后口内划“”;其他地点出生系指在车、船、飞机上出生等情况,填写时需注明,并在其后口内划“”。 (七)外国人在我市分娩的婴儿,姓名项须使用规范汉字。 (八)对在非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分娩的,不清楚“出生孕周、健康状况、体重、身长”等情况的,应在这些项目栏以及接生机构名称、接生
38、人员签字等栏打印“此栏空白”等字样; 特殊情形如单亲或采取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婴儿,如其父母信息不能完整填写,在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存根联对应姓名、年龄、国籍、民族栏分别注明“不详”字样,正页身份证号码框打印“此栏空白”,副页和存根联身份证号一栏注明“不详”字样。 第二十七条 国内公民收养查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不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十八条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为婴儿及监护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保密,未经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泄漏。 补发与换发 第二十九条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可以申请补发。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39、只适用于1996 6 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第三十条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工作由分娩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院医务科负责。具体办理程序: (一)婴儿父母(监护人)签名的遗失声明书和补发出生医学证明书面申请。 (二)填妥的“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 (三)原签发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 广东省出生医学记录(印影件)。 (四)父母双方户口簿和新生儿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有效身份证件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核实申请者的提交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情况属实者,以原始广东省出生医学记录为依据予以补发,不得更改内容,在签证机构和接生单位处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未办理户籍登记前遗失的,补发
40、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登记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拆切按废证处理。 第三十一条 因婴儿父母提供假信息等导致出生医学证明不能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等,在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后,参照非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分娩婴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方式,由出生地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补发。具体办理程序: (一)申请:婴儿父母对提供假信息等有关情况的双方签字的声明书,补发出生医学证明书面申请。申请者到出生所在地妇幼保健院医务科领取并填写“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 (二)交验证明材料:婴儿父母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由婴儿父母出具卫生部统一内容和样式的“亲子关系声 7 明”。 、该婴儿与其父母血亲关系旁
41、证材料: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有关该婴儿与父母情况的证明,具有鉴定资格的相关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婴儿出生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出生情况的证明。 (三)发证:有关证明材料齐全后,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第三十二条 1996 年1 月1 日前出生因故要求补发 出生医学证明的,一律不得补发全国统一规范的 出生医学证明 和已废止使用的旧版出生证。 需补发出生证明的,可由有关单位出具广州市统一格式的出生证明书。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有出生资料可查的,申请者到原助产单位医务部门领取并填写“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提交婴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助产单位医务部门查核申请者的原始病案资
42、料和有效身份证件等资料后,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出生证明书”。 无出生资料可查的,如已办理户籍登记的,由户籍登记管理部门提供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未办理户籍登记的,由街(镇)和居(村)委提供有关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辖区妇幼保健院出具“出生证明书”。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生医学证明视为无效: (一)手写出生医学证明未按照要求使用钢笔或碳素笔; (二)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填写字迹不清、有关项目填写不真实; (三)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 (四)未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或用其它印章代替的; (五)非法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 8 第三十四条 出生医学证明的换发: 因签发单位责任或因有效身份证件签发机构责任或因破损、玷污等当事人责任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原签发单位应及时换发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具体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向原签发单位领取并填写“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书”,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有效身份证件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因有效身份证件签发机构责任导致需换发的,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份签发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打印:签发单位核实加具意见后由其医务部门办理换发,除当事人责任所致的出生医学证明无效,内容不予更改外,换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内容应根据证明材料提供的真实情况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