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中兴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水中兴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5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合川区兴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重庆市笃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兴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部二九年五月重庆市合川区兴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一、编制依据1、重庆市合川区兴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合同2、重庆市合川区兴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设计图3、重庆市合川区兴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规划4、经批准的合川区兴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5、技术标准规范(1)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3)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SDJ249.1-88(4)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2、标准(七)SL38-92(5)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2002.8(6)重庆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则(试行)2002.6(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SL176-1996(9)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P1249-1-7-88(10)水利水电混凝土防渗施工技术规范SL174-96(1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DL/T5173-2003(1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规程SDJ18-78(13)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 6284(14)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DL/T51(15)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
3、SL49-49(16)土坝坝体灌浆技术规范SD26688二、工程概况工程项目名称:重庆市合川区兴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项目性质: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等级:小(一)型水库,枢纽工程为IV等,主要建筑物4级,设计标准30年一遇洪水,校核标准为300年一遇洪水。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合川区云门镇工程建设自然条件与外部环境:兴无水库位于重庆市合川区云门镇,位于嘉陵江水系渠江浪滩河支流上游。坝址控制集雨面积2.03km2,干流长度2.75km,河道平均坡度12.85,多年平均年径流总量为77.14万m3。该工程于1972年10月动工兴建,1976年5月竣工投入运行。工程项目组成及规模、特点: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
4、溢洪道、放水设施组成。根据水文复核,水库整治后校核洪水位为262.15m,相应总库容为109万m3,正常蓄水位260.72m,相应库容为71万m3,死水位252.58m。坝顶高程262.33m,防浪墙顶高程263.22m,坝顶宽5.0m,坝长141.66m。正槽式溢洪道,溢流堰宽8.62m。设计灌溉面积2095亩,有效灌溉面积1248亩。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的规定,本工程属I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大坝及溢洪道为4级建筑物,设计洪水重现期为30年一遇,设计下泄流量11.0m3/s;校核洪水重现期为300年一遇,设计下泄流量18.5m3/s。临时性水工建筑物为5级。
5、本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大坝上、下游坝均存在塌陷,滑坡现象,排水棱体不能正常工作,坝基和两坝肩存在渗漏,同时坝体经检查有建巢式白蚁危害。二、水库放水设施有两处,一处为竖井-闸阀-涵洞式,另一处为涵管-闸阀式,两处闸阀锈蚀,启闭不灵,渗漏严重,放水竖井侧墙渗漏,无交通桥。三、溢洪道内淤塞严重,泄洪排水不畅;溢洪道边墙为浆砌石衬砌,多处变形开裂;陡槽末端无消力设施。四、现水库交通仅通达到距坝址2km处,需要新建此段上坝公路,以保证防洪抢险交通需要。工程建设目的:除险除害加固兴利灌溉。三、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兴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项目范围内的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填筑、混凝土工程、坝体填筑、
6、基础清理、灌浆工程、工程变更管理等所有整治项目。四、监理人员及职责分工本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三人组成。总监理工程师:廖小平,履行总监理工程师职责,全面负责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的职责。监理工程师:黎明, 履行监理工程师职责,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所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工作,是本项目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监理员:张翰,履行监理员的职责,做好现场各项检查、监理工作、实施旁站。五、发包人为项目工程开工和正常进展应提供的必要条件1、发包人应对该工程提供施工用地、测量基准点、供水、供电等必备的施工条件。2、发包人应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对该项目进行项目划分,并报质检站对项目划分的审核确认。
7、3、发包人应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对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形成施工图纸审核意见、会议纪要等。4、为保证项目工程顺利进展,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应积极协助承包单位解决需要发包人协助解决的各种事项。第二章 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一、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审批程序和内容1、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报送:施工技术方案申请表、施工进度计划申请表、施工图用图计划报告、资金流计划申请表、施工分包申请表、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申请表、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施工质检员资质认证申请表,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等内容,具备开工条件后由监理单位下达合同项目开工令。2、分部工程开工前,
8、施工单位应报送: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表、施工措施计划,并检查该分部工程的开工条件,确认后由监理单位签发分部工程开工通知。二、 砼浇筑开仓审批程序和申请内容砼符合开仓条件后施工单位应报送砼浇筑开仓申报表,监理单位进行审核,认为符合开仓条件,即可签发开仓通知。第三章 质量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第一节 工程整治的主要内容及技术要求一、工程整治的主要内容:(一)主要内容:1、本水库除险加固内容:根据水文复核,坝顶高程计算后,维持现状坝顶高程262.33m不变,在坝顶增设C20钢筋混凝土防浪墙,墙顶高程263.22;坝顶加宽至5m,对坝顶路面进行硬化。2、上下游坝面整理,护坡翻修。上游坝面于253.10m高
9、程处设2m宽马道,其下采用抛石护脚,坡比1:2.25;其上开挖到坡比1:2.25并平整夯实,以0.12m厚C15混凝土预制六棱块护坡,其下铺设0.2m厚碎石垫层。下游以碾压夯实的石碴料培厚下游坝体并夯实,使下游坡比放缓,整治后下游坡比从上到下依次为1:2.25、1:2.5,于变坡处设2m宽马道,马道高程255.10。对放缓的下游坝面采用C15素混凝土框格草皮护坡;高程248.00m以下新建排水棱体,面坡1:1.5,背坡1:1,与坝体接触面铺设0.2m厚碎石垫层。进行防渗帷幕灌浆处理。坝基、坝肩帷幕灌浆设计依据地勘资料,帷幕灌浆孔沿坝轴线布置,灌浆孔介入相对不透水层下3m深,灌浆孔向两岸坝肩分别
10、延伸30m布置钻孔,排数为1排,孔距为2m。3、由于大坝以前未设置观测设施,按现有水库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增设观测设施。设计考虑坝面变形采用全站仪观测,观测点在坝顶及坝轴线下游侧各设置纵断面一个,观测点间距30m,等距布置,共9个观测点。大坝渗流观测采用埋入工渗压计监测大坝渗流状况,布置一个观测断面,共3只渗压计。鉴于两处放水设施只是闸阀锈蚀,竖井侧墙渗漏,本次设计其除险加固方案为竖井外挂网喷一层100m厚C20混凝土,更换原锈蚀闸阀。4、泄洪设施为正槽式溢洪道,位于右岸,总长107.67m。堰顶高程260.72m,堰宽8.62m,泄槽段宽8m,消能工为挑流消能,出射角度26,鼻坎高程为447.
11、93m,下游为C20砼护坦。砌筑材料:引水渠段底为M7.5浆砌块石;溢流堰底板为C20砼,泄槽及挑流消能底板为C20砼,侧墙均为浆砌条石。泄槽及挑流消能段布置单排锚筋采用25,深度4m,纵向间距3m,横向间距3m,上部与底板构造钢筋网连接。为保证交通需要,在溢洪道控制段建有交通桥一座与坝顶道路相接,桥宽5.0m,为C25钢筋砼现浇,设计荷载:汽车-15、挂-80。5、本工程无管理房,本次整治拟在大坝右岸新修建管理房,新建管理房为一楼一底共356m2。本次整治还需要新建2km防洪抢险道路与坝顶相接,设计荷载为汽车-10、履带-50。公路路面宽3.5m,路基宽4.5m。公路为泥结石路面,厚0.15
12、m。其下依次为水泥稳定上基层0.2m,块石基层0.16m。6、施工期导流直接采用原放水涵洞泄水。坝体全断面在一个枯水期内填至渡汛水位以上挡水度汛。7、本工程浆砌石部分采用M10浆砌条石及M7.5浆砌块石,石料强度等级大于MU30;水泥采用32.5普通硅酸盐水泥。8、基础开挖(1)坝面开挖:上游坝面淤泥、块碎石和上、下游岸坡覆盖层、根系土及坝体削坡采用人工开挖,人工集渣、装渣,人工挑抬运渣至渣场或需要点;下游坝坡格构草皮护坡段,挖除表层腐变坝体土料,清理填土厚度为0.300.5m。(2)溢洪道基础开挖溢洪道基础开挖到强风化层下部完整岩石,开挖到设计建基面时,预留0.2m的保护层,采用人工或小爆破
13、开挖,开挖后立即用M10水泥砂浆封底,防止岩石风化。基础开挖中,对设计岸坡,若有不安全因素,均必须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二、主要技术要求1、土石方开挖工程(1)坝身土方开挖和坝身采用人工施工:先清除淤泥、草皮及滑动体,待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整体上满足设计尺寸,基础段设计断面开挖完后,清理开挖断面,同时做好基坑排水及基坑边坡稳定工作。(2)对于软弱、破碎岩基石方开挖,应留0.3m的保护层,在验槽合格后,迅速开挖并将岩基面清洗干净后用水泥砂浆封闭。(3)建基面如有风化、破碎或含有有害矿物的岩脉,软弱夹层和断层破碎带以及裂隙发育等均应用人工或风镐挖到设计要求承载力深度。2、
14、砼工程(1)砼拌和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持砂、石骨料含水率稳定,沙子含水率应控制在60%以内。(2)浇筑岩基或岩基面时,应将面上杂物、泥土、水、松动岩石清除干净后再进行浇筑,如遇有地下水,则应采取措施避免新浇筑砼受到伤害。(3)砼工程严格按照相关施工规范进行养护,大体积砼必须按设计和相关施工规范留温度缝并对缝进行处理。(4)砼级配为二级,施工前应做砼配合比试验。水泥、粗细骨料和水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5)模板要架立牢固,表面光洁平整,接缝严密。(6)砼浇筑前应详细检查仓内模板、钢筋、预埋件、永久施工缝和基础面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浇筑。(7)砼应按顺序和方向分层浇筑,并保持连续性,如
15、因故中止其砼施工要超过允许间歇时间,则按工作缝处理。(8)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砼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施工。3、坝体填筑工程(1)必须加强坝体填筑料的质量控制,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填料严禁上坝。填筑材料应有较好的颗粒组成和较大的不均匀系数,大于5mm的粗颗粒含量为30-60%,粗颗粒最大粒径不超过15cm,并不大于铺土厚度的1/22/3。坝体填筑施工前做好填筑压实参数试验,以此确定相应施工的填土厚度和碾压遍数等。(2)坝体回填料。垫料层及堆石应采用干容重指标进行控制,防渗体压实控制指标应用干容重和含水量,本工程控制含水量在18-22%。压实度为96%,坝体填筑施工前做好填筑压
16、实参数试验。(3)如遇雨天施工,应注意雨前坝面松土表层是否已经压实和平整,雨后复工前应检查填筑面上土料是否合格。(4)坝体填筑必须按规范进行超填后再削坡并达到设计坝坡。(5)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DJ213-83施工。4、浆(干)砌石工程(1)浆砌块石石体必须采用铺筑法填筑砌筑前应将表面泥土清洗干净;砌筑时,应先铺砂浆后砌筑,块石砌体应分层卧砌,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砌立稳定;不允许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填心的砌筑方法。相邻工作段的砌筑高度差不大于1.2m,每层次大体找平,分段位置应尽量设在沉降缝或伸缩缝处。所有石块应放在新拌的砂浆上,块石间不相互接触;块石砌体的灰缝厚度应
17、为20-30mm,砂浆要求饱满,勾缝自然;石块间较大的缝隙应先填基砂浆后用碎块或片石嵌实。砌筑应从平整、稳定、密实、错缝等方面控制砌筑块石的质量。面石勾缝,所有水泥砂浆应采用较小的水灰比。勾缝前剔缝,缝深20-30mm,清水洗净,不得有泥土,灰尘杂物,缝内砂浆要分次填充,压实,然后抹光、勾齐。洒水养护不少于7天。(2)干砌块石 干砌石过程中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不得损坏土胎和堤坡。碎石粒径24cm垫层,随砌石随填,厚度10cm。施工位置准确,砌石厚度均匀一致,砌护尺寸符合设计要求。要逐坯排整,做到里外石块的咬茬,厚度均匀一致,大石在外,小石在内,大头向下,小头向上,块与块之间应卡紧填实,不准有凸
18、肚凹坑。坡面平顺。不得有突出无靠的孤石的易滑动的游石。5、主要建筑材料要求(1)筑坝材料 大坝外坡采用碴料培厚,设计最大干密度为1.8t/m3,压实度为96%,坝体填筑施工前做好填筑压实参数测验。(2)块石 大坝所用块石标号不低于Mu30号,块石应呈块状,中部厚度不应小于15cm,规格小于要求的块石可以用于塞缝,但其用量不得超过该处砌体重量的10%。结构尺寸严格按图施工,块石级配连续。(3)碎石 碎石的质量应符合SD120-84表2.1.2和表2.1.3的规定。用于坝顶的碎石要求粒径为5-20mm及20-40mm(二级配)。(4)砂 砂的质量符合SD120-84表2.1.2和表2.1.3的规定
19、,要求粒径为0.15-5mm,细度模数为2.5-3.0。砌筑条石砂浆的砂最大粒径不大于2.5mm。(5)水泥 水泥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水泥强度等级为R32.5,受潮湿结块的水泥,禁止使用。6、灌浆施工要求(1)灌浆孔坐标和孔底高程误差控制在+10cm以内,铅直孔偏斜率不大于1.5%;(2)灌浆按分序加密的原则进行,本工程按两序施工;(3)钻孔采用回转钻成孔,钻机宜用100型或KA300型;(4)灌浆材料采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R3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细度通过80um标准筛余量不大于5%;(5)灌浆孔的孔底高根据先导孔水压试验成果资料分析确定;(6)灌浆压力:帷幕灌浆孔灌浆压力按一下经验
20、公式估算:P=P0+mD+0.1确定,P灌浆压力;P0表面地段允许的压力(Mpa),取为0.2Mpa;M灌浆段顶板在岩体中增加深1米,所允许增加的压力值(Mpa),取为0.03Mpa/m;D-帷幕灌浆段为顶板以上坝基岩石厚度(m)。(7)灌浆采取自下而上分段灌浆,原则上段长为5.0m,灌浆机宜采用双管灌浆机;(8)帷幕灌浆标准按5Lu线控制以下3米;(9)浆液浓度按5:1、3:1、2:1、1:1、0.8:1、0.6:1、0.5:1七个等级控制,水灰比5:1为初始浓度,在不起压过程中,灌注800L或吸浆量60L/min,灌浆浓度提高一级。(10)灌浆压力根据岩层的吸浆情况以及地表观察,可作压力和
21、浆液浓度调整;(11)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L/T5148-2001)。第二节 土石方开挖工程一、土石方开挖土方:本细则所指土方系指人工填土、表土、黄土、砂土、淤泥、黏土、砾质土、砂砾土、松散坍塌体及软弱的全风化岩石,以及体积0.7m3的孤石或岩块等,无需采用爆破技术而可直接使用手工工具或土方机械开挖的全部材料。石方:本细则所指石方系指监理合同项目范围内所开挖的项目,需进行系统钻孔和爆破作业的岩石,以及体积0.7m3的需用钻爆方法破碎的孤石岩块亦属于石方范围。二、开工程序1、承建单位应在施工放样天前,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设计和建立,并将放样
22、测量措施计划和下列成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1)控制网布置图及测量技术设计书。(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2、明挖工程开工前7天,承建单位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和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及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措施计划编制。报监理部批准。内容如下:(1)工程概况。(2)开挖施工布置图,开挖(包括可能发生的特殊部位或特殊条件下开挖)办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3)如需爆破的项目,其爆破方法及典型爆破参数。(4)边坡和岩基保护措施和施工排水措施。(5)出渣、弃渣措施,渣料利用计划,土石方平衡计划与渣料场堆置设计。(6)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设
23、备、辅助设施及配置计划,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7) 现场生产性试验计划。(8)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9)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与质量控制措施。3、除非已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否则应在开挖完成报经检查合格,并已完成相应部分地形测量和地质测绘后,方可进行下序作业与施工。三、施工过程质量控制1、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承建单位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与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2、督促承建单位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坚持三员到
24、位和三级质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出现的质量和安全事故,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3、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某些部位如必须采用上下层同时开挖方法作业,或按合同必须利用的开挖料,应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技术措施,并需事先报监理部批准。4、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其他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时,承建单位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监理部,由监理部核转设计单位,供变更或修改设计参考。5、当发生边坡滑塌或观测资料表明边坡处于危险状态时,承建单位应:(1)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态范围的扩大和延伸。(2)记录事故或事态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及时报监理部。(3)会
25、同设计、地质、监理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6、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若:(1)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实施;(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爆破安全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3)不按规定的路线、场区出渣、弃渣、(进行有用料堆存);(4)出现重大安全、质量等情况; (5)因弃渣不当造成事故河道阻塞、有用料污染、或因不当排污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6)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与合同责任,均由承建单位承担。7、岩石基础开挖过程中。承建单位地质工程师应注意地质条件的检查。当
26、开挖至保护层时,发现存在设计图中标注或存在不良地质情况,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也便于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设计修改和变更。8、基础面开挖到保护层上限时和保护层开挖完成后,承建单位应为建基面弹性波检测单位提供工作环境,检测基础面以下23m范围内弹性波波速,以检验建基面岩体的质量。9、建筑物岩石基础按设计要求开挖(包括必须进行的地质缺陷处理),并基础清理结束后,承建单位及时进行自检,并在自检合格后向监理部申报进行岩石地基开挖质量联合检验。10、承建单位应按联合检验的要求,对揭露的施工缺陷和地质缺陷进行处理与建基面进行整修,并在联合检验确认质量合格后安排进行基础建基面竣工地形测绘和报请监
27、理部安排进行地质编录。11、施工期临时排水(1)承建单位在需要排水的开挖区和堆渣区设置临时性的表面排水设施,以排除流水和积水,并尽可能的结合永久性排水设施的布置,规划好开挖区域内外的临时性排水设施。并在向监理部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中详细说明临时性排水措施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图纸和资料。(2)提前做好排水设施,利用永久性山坡截水沟排水。(3)及时排除地面积水,保护永久性建筑物和永久性边坡免受冲刷。(4)必要时可设置集水坑(槽)排水,但不应将水池设置于开挖边坡上部。基础开挖完毕后,由基础验收工作小组组织验收,对已完工的基础进行施工质量检验。第三节 土石方填筑工程一、开工程序填筑前必须在基础、岸坡及隐蔽
28、工程验收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填筑。分部工程阶段填筑开工14天前,施工单位应提交施工计划和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计划方案内容如下:施工布置图。土石方填筑程序和方法。 土石方平衡计划。施工措施和方法。施工设备、设施的配置。质量与安全的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二、坝体填筑筑坝材料的种类、石料品质、级配、含水率、含泥量、超径与软弱颗粒及其相应填筑部位、压实标准、质检取样结果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1、坝料的开采坝料必须在符合设计要求的料场或建筑物开挖区及堆料场内开采,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上坝。在坝料开采前施工单位应作好下列工作:(1)划定料场的边界线并埋设界桩(2)清除树根、乱石及妨
29、碍施工的一切障碍。(3)分区分期清除覆盖层或山坡堆积物和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风化层等。清除物应运到指定地点堆放。(4)排除料区积水。2、施工试验施工实验应编制试验大纲和试验计划,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1)坝料施工试验的内容包括:复核设计确定的有关技术指标及施工工艺和各种参数,提出有关质量控制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制定有关的施工技术措施。必要时可提出修改意见或补充意见,报监理工程师批准。(2)施工试验的项目,一般有土料、砂砾料及石料的碾压试验;石料的爆破试验;坝料加工试验;以及混凝土防渗墙、基础灌浆、坝基加固处理、排水减压井和其他施工试验。(3)坝料的碾压试验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坝料在专门试验场
30、进行,在碾压试验的复核试验中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物理力学性试验,与原试验室试验进行对比分析。3、坝料加工(1)坝料加工的目的是进行土石料含水率与级配的调整,以满足各种坝料的施工和设计要求。坝料加工的项目有黏性土含水率的调整、人工掺和料的制备、反滤料的筛选、砾质土和建筑物开挖料的加工处理等。(2)防渗土料的含水率调整工作应在坝外进行,调整方法按工艺试验成果确定。(3)砾质土的颗粒级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超径颗粒经碾压后仍不破碎的,少量的可在料场剔出,数量较多时应通过筛选。如细料不足时,可采用人工掺料方法进行调整。(4)人工掺合料的制备,必须编制工艺流程,一般采用粗细料按比例分层平铺,立面或斜面
31、挖掘拌和均匀的方法。掺和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配制过程中严格控制铺料厚度,并对含水率按规定予以调整。(5)各种反滤料经检验合格后,应标明编号、规格、数量、检验结果及拟铺筑的工程部位后分别堆放在干净的场地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泥水和土块等杂物混入。堆放时应避免颗粒分离。如有分离,应经过处理后,才能使用。三、施工质量控制1、在土石坝施工中,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必须设立在施工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的专职质量检查机构,实行分级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及有关质量管理的规定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2、按国家和行业颁发的有关标准、工程设计、施工图、合同技术条款的技术要求进行质量控制。3、在施工中的质量检
32、查记录,是工程验收时的重要依据,要及时的进行汇总、编录、分析,并妥善保存,防止丢失,严禁掺假、涂改和自行销毁。4、质量检查部门应参加施工期的验收工作,对隐蔽工程和工程关键部位,应详细记录工程质量情况,宜进行录象、照相或取原壮样品保存备查。5、在施工过程中,当发生质量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及时研究处理措施。出现的质量问题、处理结果和在现场做出的决定,必须由主管技术负责人签署,作为施工质量控制的原始记录。土石方填筑工程完工后,应按合同规定,为监理机构进行完工验收提交相应的完工资料。如:竣工图、基础地质编录资料、隐蔽部位检查验收报告等。第四节 混凝土工程一、开工许可证申请1
33、、工程承建单位应在现场施工放样施测前21天,完成放样施测报告编制,并报监理部批准。内容包括:(1)工程简况及施测范围;(2)施工放样技术说明书;(3)观测仪器、设备的配置;(4)测量专业人员的配置。2、在分部混凝土工程开工28天以前,承建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监理部审核。3、分部混凝土开工28天前,承建单位向监理部报送混凝土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包括申报开工部位,设计工程量,浇筑平、剖面图,以及必要的混凝土浇筑布置与工序流程图)。(2)浇筑程序(包括浇筑作业工序,分缝、分段、分层分块和止水安装详图)。(3)浇筑进度(包括浇筑工程量、进度安排
34、、循环作业时间)。(4)原材料品质(包括砂石骨料、用水、水泥、止水材料、钢材)。(5)混凝土生产(包括级配、配合比、坍落度、浇筑中的允许间歇时间、拌和时间)。(6)施工作业方法(包括设缝、缝面处理、模板、钢筋,混凝土运输、入仓、平仓、振捣手段,拆模、构件保护与混凝土养护)。(7)施工设备配置与技术工种组织。(8)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9)合同支付计划。4、混凝土工程浇筑使用的原材料(包括砂石骨料、用水、水泥、止水材料、钢材)均应有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和使用说明,并按合同文件或施工规范规定进行抽样送检。二、过程监理1、督促承建单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同时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作
35、好作业过程中资料的记录、收集与整理。2、混凝土开仓浇筑前,由承建单位对各工序质量进行自检,并在三检合格的基础上填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终检合格(开工、仓)证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检查内容包括:(1)基础面、层面或缝面处理。(2)钢筋布设。(3)模板安装。(4)止水安装及伸缩缝处理。(5)灌溉、排水等系统布设;(6)混凝土生产与浇筑准备。3、督促承建单位按合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数量和方法对拌和混凝土、砂浆及各种原材料进行取样检测。承建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拌制混凝土,对于运送或浇筑不合格的混凝土入仓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按规定拒绝入仓或指令返工处理。4、重要部位混凝土
36、浇筑过程中,督促承建单位的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及调度人员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和作业调度。同时监理人员进行旁站。5、混凝土的坍落度应符合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规定。若设计文件未明确,则应根据结构部位的性质、混凝土运输、浇筑方法和气候条件等决定,选择小的坍落度。6、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当硬化到不因洒水而损坏时,就应采取洒水等养护措施。7、每单元混凝土工程施工结束后,由承建单位及时对其进行质量检查评定,报监理部确认。作为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基础。8、对于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承建单位应立即查明其范围、数量,填报质量事故报告单,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措施。9、为确保工程质量,承建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施工规
37、范和设计进行施工。三、施工质量控制1、运至工地用于主体工程的水泥,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承建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复检。试验检查项目包括:(1)水泥标号。(2)凝结时间。(3)体积稳定性。2、模板安装前应检查模板质量,安装时必须按混凝土结构物的施工详图测量放样,确保模板的刚度和支撑牢固。浇筑过程中,如发现模板变形走样,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3、用于主体工程的钢筋应有出厂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单,使用前应作拉力、冷弯试验,钢号不明的钢筋,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4、为了保证混凝土保护层必要厚度,应在钢筋与模板之间设置强度不低于构件设计强度的埋设有铁丝的混凝土垫块,并与钢筋扎紧。垫块应相互错开,
38、分散布置。各排钢筋之间,应用短钢筋支撑,以保证钢筋布设位置准确。5、伸缩止水材料的型式、结构尺寸、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物理力学指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原材料的品种、生产批号、质量等均应记录备查。6、混凝土浇筑应保证连续性。 7、入仓的混凝土应随浇随平仓,不得堆积。8、混凝土施工缝处理(1)已浇筑好的混凝土,在强度未达到2.5Mpa以前,不得进行后一层混凝土浇筑的准备工作。(2)混凝土表面应加工成毛面并清洗干净。排除积水,铺设23cm水泥砂浆后,方可再进行浇筑。9、混凝土拆模时间期限,应征得监理部同意。10、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当硬化到不因洒水而损坏时,应采取洒水养护措施。混凝土表面应经常保持湿润状
39、态直到养护期满。四、其他1、每单元混凝土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及时进行混凝土单元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作为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2、本细则未列之其他施工技术要求,原材料品质及质量检验标准,按相关规范及合同文件要求执行。第五节 灌浆工程一、开工申请程序1、工程承建单位应在灌浆工程实施的28天前,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要求,寻找与实施灌浆工程项目岩层以及施工条件相似的地区或部位完成灌浆试验。灌浆试验地区或部位,试验大纲均应事先报经监理部批准。2、灌浆试验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及时整理试验成果报告监理部审批。其内容应包括:(1)作业工序,方法及采用的设备(2)材料及品质,浆
40、材的可灌性,浆液配比及开灌水灰比。(3)根据各类岩性地质构造及渗透性等,所确定的随孔深而增加灌浆压力等有关建议。3、承建单位应在灌浆作业开工的21天前,根据灌浆试验结果和监理部的审批意见与技术规范要求,结合现场施工条件,编制灌浆工程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部批准。其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包括灌浆工程部位、施工布置、钻孔分序与编号等)。(2)灌浆工序、工艺和压力。(3)灌浆材料及其品质。(4)施工进度计划。(5)机械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6)质量控制措施。(7)灌浆计量设备与灌入量控制方法。(8)作业原始记录资料收集与整理。(9)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4、承建单位必须按合同要求组织设备进场。
41、运至施工现场用于灌浆作业的各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计量观测装置和其他辅助设备,必须经过检查,核定、安装调试并经监理工程师认证合格,方可使用。5、承建单位应做好各种灌浆材料的检测和浆材配比的试验工作,并于灌浆作业开始前将试验成果报送监理部批准。6、上述报告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均一式四份,经工程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公章后递交。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件不退回。7、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24小时内开出相应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8、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
42、必须的文件和资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的审签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就审阅。二、施工过程监理1、材料及设备(1)所有机械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具有相关的检验合格证明。(2)所有材料必须报验合格后方能使用。(3)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立即清理出施工现场。2、布孔(1)布孔前,应对坝基、坝体进行限芯钻孔分析,从而确认灌浆的种类和施工顺序。(2)对于取芯钻孔,承建单位必须将取出的岩芯统一编号,妥善保存,对于软弱与被破碎等岩芯,还需用石蜡封存,待竣工验收时移交给业主。在取芯钻孔完成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向监理部提供2份钻孔柱壮图,其格式与内
43、容也可由承建单位提出报监理确定。(3)承建单位必须向监理部提交原始记录一览表,地质柱状图,岩芯相关表资料,以便于检查孔的布设。检查孔的施工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在场,按监理部同意的时间进行,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或推迟施工。(4)承建单位应凭证开钻,即在钻孔8小时前,由承建单位技术员签发“钻孔生产任务通知单”,并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钻孔应按设计序次进行,未经设计修改回监理工程师的同意,承建单位不得随意改变钻孔序次。承建单位必须按设计要求按序次施放孔位,并在实地注明孔序号与孔号。钻孔作业中,承建单位应对孔斜,孔深及时进行检查,保证钻孔质量,并认真填写钻孔班报。(5)各序终孔前4小时,承建单位应通知监理工程
44、师参加终孔检查,检查时必须有原始记录,对于取芯钻孔(先导钻,检查孔),承建单位还应及时填写“岩芯相关表”,并出示保存完整的岩芯。(6)钻孔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将钻孔冲洗干净,并做好孔口保护直至灌浆完成。3、冲洗与试压(1)灌浆前,承建单位必须按技术规范要求先做钻孔冲洗及压水试验。压水试验应包括所有检查孔,其他孔段由监理工程师确定,各检查孔的压水试验工作要有监理工程师在场进行,压水时应保证栓塞位置准确,孔口、管道及接头处不得在任何漏水现象,否则应暂停本段压水试验,将设备整修合格后再继续进行。(2)钻孔冲洗与压水试验过程中,承建单位应认真做好钻孔冲洗和压水试验记录,并在作业结束后,及时向监理部报
45、送作业记录成果。4、灌浆(1)承建单位应凭证开灌,即在灌浆前8小时由承建单位技术员签发灌浆任务,并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施工作业人员应根据灌浆任务进行灌浆作业。(2)灌浆段长和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与规范规定,不允许超长、超压或欠压,孔口压力表必须有专人看管并认真填写“灌浆孔口压力记录表”。若检查发现记录压力与实际压力不符合,施工作业人员应及时检查原因,进行调整,并在记录上说明。(3)对于违章作业或发现弄虚作假者,监理工程师将作违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孔、段必须重扫重灌。(4)各孔段的灌浆必须连续进行,开灌前必须根据压水试验成果备足灌浆材料,若因故中断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并如实记录中断灌浆时间
46、、原因、处理措施、处理效果以及对灌浆质量的影响程度等情况。(5)浆液变换和结束标准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6)各段灌浆结束前,应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每段灌浆结束后,要及时整理记录成果,并按各孔、段将记录表格分别装订成册。(7)灌浆结束后,必须采用“机械压浆封法”封孔,并有闭浆措施。封孔作业中,应认真记录封孔情况,凡封孔不密实或发现有涌水处,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返工扫孔重灌重封。承建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规定按报经批准的灌浆工程施工计划进行灌浆工程的施工,若有违反现象,监理工程师将发出违规警告通知,情节严重者,将指令其停工整顿或返工处理,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47、。灌浆施工中,承建单位可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按合同要求或规范规定的数量布置检查孔(其位置由设计或监理工程师发出通知指定),对已灌区域分块进行质量检查,检查方法须报监理部批准。5、承建单位必须对基础岩基灌浆安设监测装置,并派专人与灌浆作业进行同步观测和做好记录。6、承建单位必须每月对灌浆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包括水泥标号、细度和灌浆中所采用的砂及外加剂,并应及时将检查情况提交监理部审核。7、在钻孔与灌浆作业过程中,承建单位必须认真作好原始记录。原始记录资料应真实、齐全、清晰、准确,严禁重抄或擦改,其内容应包括:钻孔、冲洗、压水、灌浆以及必要的取岩芯和观测记录。监理工程师可对原始记录随时进行检查。8、灌浆工程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应于次月5日前,向监理部报送当月的钻孔与灌浆工程施工资料,其内容应包括:(1)灌浆成果平面、剖面或展视图。(2)钻孔孔斜情况及孔斜投影图。(3)取岩芯钻孔的柱状图。(4)灌浆孔透水率及单位注浆灰量率曲线和频率累计曲线图。(5)浆工程检查孔压水试验成果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