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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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市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情况的报告东台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起步于农经部门批复、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各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和协会,快速发展于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四年来,东台市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的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先后经过快速发展、发展扩张、稳步提升等阶段,目前已发展成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力军、农村经济发展的排头兵。现就我市的情况汇报如下:一、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状况从第三方(工商部门、农委)取得信息显示,截止2011年6月底,全市在工商登记注册各类专业合作社1226个,其中蚕业专业合作社19个,瓜果蔬菜专业合作社375个,粮食、棉花、油菜专

2、业合作社196个,甜叶菊专业合作社111个,禽业专业合作社231个,苗木专业合作社94个,其他200个;专业协会发展到54个,发展规模位居盐城第一、全省前列。专业合作社中产加销综合服务的有317个、加工服务的有215个、仓储服务的有302个、运销服务304个、技术信息服务的76个。到2011年6月底,全市合作社入社成员总数达到9.92万人,平均每个合作社成员数达到80人,协会成员数达到15.5万个,合作组织成员总是占全市农户数的80.2%,其中成员总数1000个以上的合作社达到20个,5001000个的合作社达到56个,其中东台市富安蚕业专业合作社入社成员总数达到15316人,成为全市入社成员

3、最多的专业合作社;东台市民星蚕业专业合作社牵头,联合市内17家蚕业合作社,市外南京、徐州、苏州、淮阳等地6家蚕业专业合作社组建江苏民星蚕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入社成员超过近6万户。2010年全市你们专业合作社实现销售收入36.5亿元,取得盈余3.6亿元。二、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征管状况1、登记状况。到2011年6月底,全市办理国税登记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99户,经过税务人员的实地调查,事实上未实际经营的有76户,已督促其办理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目前实际办理国税登记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123户。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虚假行为,随便找几个村民的复印件,找人写个所谓“章程”,

4、就成为了合作社的社员了,经过税务管理人员的实地调查,事实上未实际经营,而真正目的是为了取得税务登记证后能够到金融部门顺利办理开户银行许可证后开设账户,从而享受国家扶持“三农”的优惠政策,比如各种财政扶持资金,财政性补贴、贴息贷款、低息贷款等。针对当前的现状,我局的具体做法是:经过税务人员实地调查后对有实际经营活动的专业合作社,在手续齐全后给予办理税务登记,同时办理免税备案手续;对无正常经营活动也无经营收入的“空壳”专业合作社,则不予办理税务登记。2、管理状况。一是深化纳税服务,开通绿色通道。我局坚持以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为工作主题,以“深化品牌服务、促进税

5、企共赢”为载体活动,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求调查,开展有针对性的税法宣传解读工作,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掌握税收奖限政策积极处理涉税投诉,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为确保各项涉农税收优化政策落实到位,推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首问负责制”、“一条龙”、“同城通办”、“纳税人之家”等多项税务服务,指定专人负责涉农税收政策咨询解读。二是加强社员审核,强化户籍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或变更税务登记时,在审查注册资料、经营场所的同时,还审查组织机构和成员构成的真实性,防止假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身份骗取税收优惠待遇。对于非农业生产者、非本社成员销售农业产品,一律依照法定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三是加强账簿管理,核对销

6、售数量。严格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按国定设置账簿和库存商品帐,并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税务管理人员不定期检查合作社库存商品帐面与实际库存数量,核对实物名称、销售数量、价格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进一步提高纳税人对税务的遵从度。四是加强发票管理,规范进项抵扣。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品种、产量、管理水平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纳税人的发票领购票种、领购数量,限定纳税人每次领购发票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发票发售后定期了解其发票的保管、开具情况,对不具备安全保管条件及会计核算不健全的,采取代管自开的管理方式,减少纳税人非法虚开、非法抵扣税款行为的发生。五是设立征管台帐,强化税源控管。为加强税

7、源监控,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征管的长效机制,定期与农业主管部门做好信息沟通,全面收集社员组成、种植品种、种植面积、预计产量等原始资料并进行实地核实,建立征管台帐,对合作社进行跟踪管理,防止虚构经营业务员、超范围开具发票等现象的发生。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根据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本人结合学习实践联系点的实际,深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摸底。 据了解,自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数量与日俱增。本人于4月上旬,对全市44家已经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一次摸底

8、调查(实际到访21家)。 截止08年底,全市已经注册成立涵盖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4家,其中种植业22家,养殖业17家,加工业5家,注册社员813人,其中农民社员771人,占95%。07年省重点扶持1家,即南义利安生猪专业合作社;九江市重点扶持4家,即南义利安生猪专业合作社、瑞联小龙虾专业合作社、范镇田园粮油专业合作社和高丰永盛兔业专业合作社。08年农业部项目扶持1家,即天鹏山羊专业合作社,九江市示范点4家,即三鑫螃蟹专业合作社、惠农山药专业合作社、香冠水梨专业合作社、溢香禽蛋专业合作社。 一、存在问题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虽然不少,但是从整体上来看,发展慢、规模小、实

9、力弱、带动力不强、大多数运行不规范(甚至有名无实),总的讲: 1、组织松散。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组织机构松散,服务功能弱,利益联结少。一部分合作社组建初衷偏离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有的想争取上面资金扶助,有的想享受到减免税费政策,有的是乡镇为了完成指标而让农民被动组建合作社。同时由于合作社不能给农户带来多少实惠,农户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不高。 2、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弱。全市44家合作社,社员最多只有100余户(利安生猪合作社),最少的仅有5户(远景蜜蜂合作社、辉翔有机土豆合作社等)。所有合作社基本上只生产单一产品,受自然因素、市场因素大,抗风险能力弱,对农民缺乏足够

10、的吸引力,带动作用不明显。特别是去年年初我市发生50年不遇的冰雪灾害,据16个合作社上报受灾情况统计,因冰雪灾害直接损失高达544万元。 3、运行不规范。未按制订的规章制度运作;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有些甚至没有财会人员和建账;没有规范的盈余分配,大多数合作社都是按市场价(或略高)与社员一次交易,不存在按交易量比例二次返还盈余。 4、硬件条件差。办公场所简陋,规章制度上墙不全,有的甚至没有挂牌;注册资金小,全市有15家合作社的注册资金在1万元以下,最少的仅有500元(武蛟上坝西瓜合作社);固定资产少。 5、自主品牌少。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只有5个,分别是惠农山药合作社的“系马桩”牌山药、田园粮油

11、的“田园”牌大米、溢香禽类合作社的“溢流香”牌禽蛋、香冠水梨专业合作社的“赣北”牌水梨、夏畈西瓜专业合作社的“夏畈”牌西瓜。 6、政策扶持不到位。目前,我市刚刚出台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在此之前,除农业等部门对其进行指导和提供技术、农资等服务外,其他部门的服务和支持力度较小,特别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扶持目前缺乏必要的金融扶持。已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具有法人地位,但因为处在起步阶段,它的市场主体地位得不到金融部门尊重,很难得到信贷支持。据我们调查,只有范镇正香鲁蒜专业合作社获得了九源信用社的信贷支持。二、对策建议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关键是要把法律规定和政策精神与我市实

12、际、群众意愿、发展基础、产业特色、基层经验等很好地结合起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规范中发展,在健康发展中不断壮大。 1、在发展原则上,要从抓合作社数量向质量并举转变。至去年年底,我市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达44家(今年又有增加)。但是我市合作社的发展水平与兄弟县区相比,存在不少差距。对已经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切实加强指导和服务,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逐步规范、提高;对新组建的合作社,要从源头抓起,在组建、登记阶段就加以规范,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对有名无实、和明显偏离了“三民”原则的合作社进行淘汰。做到“登记一个、规范一个、发展一个、成熟一个”。逐年步入

13、良性发展轨道。 2、在发展机制上,要形成协同服务格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合作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因此农业局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担负责任,加大对专业合作社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培训力度,提高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市委农工部要做好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指导工作;供销社要发挥供销网络的优势,为农产品流通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服务;信用联社要建立完善信贷授信、抵押和担保机制,加大对合作社的金融支持力度;科技局要提升科技服务能力,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工商局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例的规定,依法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管理,减免有关费用,

14、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品牌建设。财政、发改、税务、新闻、交通、国土、水利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扶持和服务工作。各乡镇场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提供综合服务,把中央的“三农”政策实实在在地体现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上。 3、在发展模式上,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能人大户和龙头企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业龙头企业,要继续贯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发挥好各类“龙头”的带动作用。各乡镇场街道要对本地农产品种养、贩销大户进行摸底调查,编制能人大户名册,经常过问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他们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空间和环境。对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能人大户

15、,要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鼓励,如培养他们加入党组织、进入村级班子、竞选村民代表、乡镇人大代表等。 4、在发展措施上,要加大扶持力度。去年年初的冰雪灾害给处于起步阶段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造成了重大损失,需要各方面的扶持。一是政策扶持。出台政策性扶持措施和办法,可设立财政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专项基金,对符合规范建设要求、运行情况良好、有发展前景的示范性合作社,通过考核评审,有选择性地予以扶持,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每年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合作社。二是信贷支持。金融部门要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把扶持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要适当放宽小额贷款额度,方便合作社购买生产资料的周转使用。三是人员培训。要结合“阳光

16、培训工程”为契机,制订培训计划,重点开展市场营销、信息利用、财务核算、诚信经营等知识的培训,逐步提高合作社带头人和社员的整体素质,提升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四是科技服务。要及时为合作社提供各类产品的最新生产标准,积极引导农民运用标准化技术和方法进行生产。五是基础建设。要尽心尽力地帮助解决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合作社社的办公场所、厂房、仓库用地申请以及水、电、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要优先考虑解决。 总之,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生模式,刚起步、基础弱,抗风险能力差,需要各级政府大力扶持,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亮点,逐步推向纵深发展,从

17、而实现发展靠科学、农民得实惠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大扶持力度,抓好典型示范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围绕弱势产业而产生的弱势群体的联合,加强支持和帮助,显得更为重要。政府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资金投资农产品专业化生产;安排专门资金或财政贴息贷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严格监督落实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政策,严肃查处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行为。管理和登记部门要适当放宽审定、确认及登记许可条件,适当允许扩大从业及经营范围,可以用“先上车后补票”的方式放宽准

18、入门路。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新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快尽多的给予资金的补助;各级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支农重点,增加信贷投入,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购置农产品运销设备;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给予税费优惠,该减免的要减免;国土、电力、交通等部门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规模种养方面的用地、用电和运输方面要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和优惠;农技部门要做好信息、技术、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服务和牵线搭桥工作,组织开展培训。在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

19、还是个新生事物,一切都在积极的探索之中,所以培植典型,以点带面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有效手段。在我区,九峰山果蔬合作社和穿山半岛农机服务合作社应该属于两个典型。政府如何帮助这些典型合作社解决其所遇到的困难将给予那些新兴的合作社以指导。将法律和相关文件的优惠措施落实到位固然重要,更要紧的是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经常走访这些合作社,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碰到的困难。例如面对合作社引进新项目资金上的短缺,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予以支持。这笔资金可以用于对合作社的贷款,尤其应该对合作社的短期借贷应给予支持,做到审批及时、发放迅速、回拢到位;也可用于作为合作社向银行借贷时的担保;还可用于对部分合作社科研经费的

20、补贴,鼓励他们用先进技术带动合作社的发展。这样即符合合作社开展所要求的“三民原则”,同时又能切实解决合作社部分资金困难。同时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支持多种模式兴办专业合作社。一是“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由龙头企业为主牵头兴办专业合作社,或由专业合作社兴办龙头企业,以此实现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和农户的有机联接。二是 “交易市场(贩销大户)+合作社+生产农户(基地)”的模式,专业合作社一般依托交易市场组建,或者专业合作组织组建交易市场,产品直接或间接通过市场销售,建立起市场与农户的桥梁,发挥好市场先导作用。3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品牌意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从事某一产业或产品生产的农民为提高自

21、身竞争力而自愿组织起来的联合体,专业化是其生存的基础。我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核心,积极推动以花卉苗木、名优茶、经济特产、海产品加工等为主的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壮大优势产业,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要制定专业化的生产标准,推广专业化的生产技术,培植专业化的产品品牌,实行跨区域发展,发挥规模效应,做强做大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尤其是培育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产业,增强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和赢利的能力。同时区政府应该建立和维护好北仑农民专业合作社网,为本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发展和市场运作提供便利。通过网络来介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其生产内容

22、、生产能力、产品上市时间以及联系方式等一系列内容。同时应该丰富北仑农网中的供求信息,使其规范化,形象化,其中求购信息可以通过转载的方式,关心周边区县的销售情况,为本区合作社的产品打开销路。建设农产品专业市场,或者多开展农产品展销会,吸引外地客商来本地采购农产品,并建立长期的购销业务关系,使之成为大中城市批发市场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供货基地。近年来我区开展的“农家乐”活动也是一种增加农产品销量、提高农产品价格切实有效的手段,同时这种经营方式提高了农民收入;增加了就业岗位;同时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应该鼓励我区的农产品争创品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名牌产品的

23、农业,是没有根基和缺乏竞争力的农业。实施品牌农业战略对推进开发农业和效益农业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区的一些地方特色农产品虽已得到了较好开发,农产品效益取得了较大提高,但离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我区现有的名牌产品数与其资源相比还不多,仍有许多优质特产因无注册商标或未得到重视开发、宣传不够等原因,造成很多产品土味浓、精品少,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优势和价格优势不强,农业和农业企业经济效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令人惋惜。4健全内部制度,坚持遵循“三民”原则我区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属岂不阶段,很多合作社都存在内部制度不健全、利益

24、分配机制不完善等状况,这些问题制约着合作社的发展和合作社内部的凝聚力。所以合作社应该根据自身特点,制订出合作社示范性章程和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重点包括:1)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管理机构,保证社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同时健全内部人事、财务、营销等各项规章制度;2)完善利益分配制度,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3)建立积累发展机制,保持组织的稳定性、连续性,提高化解风险能力。政府应该从业务的角度对其合作社章程、管理情况、运行检查进行监督检查,坚定不移地遵循“三民原则”,即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专业农户为主体,保证明晰的产权关系,做到自愿、民主的原则。政府应扮演好宣传者、推

25、进者、资源协调者和政策制定者的角色,在资金、注册、税收和知识培训方面提供服务,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尽量减少或避免行政性干预。、少数干群对合作社的性质、作用认识不清。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深化农村改革的新生事物,一经工商注册就是一个新型的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市场主体,以增加收入为宗旨的企业,其本质是合作。调查显示,不少干部和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认识不清,对它的性质、作用认识不明,导致了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后劲不足,运行不规范。有些农民虽然参加了专业合作社,但也仅仅是把合作社当作一个销售场所和销售渠道,而对合作社在产前、产中、产后等的服务功能和作用缺乏全面了解,契约意识、规则意识比较薄弱,执行章程规定

26、的自觉性较差。一些社员当产品好销时,往往自行销售,当产品滞销时,就找合作社解决销路。还有个别合作社的负责人,利用合作社的资源向自己倾斜,不是平等地服务于每一个社员。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到,有少数镇村干部将合作社视为村级集体组织,平调或挪用市政府的扶持资金。2、服务面不广,层次较低。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调查显示,我市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限于产前的农资服务统一采购,产后农产品销售这些环节。多数专业合作社还没有做到统购统销,农户基本上是各自为战,一些新的服务

27、领域还未拓展。3、内部运作机制不够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合作社的管理机制作了明确的规定,我市已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有比较规范的章程及有关制度文本,并按规定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大会等机构,但从实际运作情况看,大都流于形式,不少合作社未按规定定期召开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大会,科学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还未形成。4、政策扶持需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专设一章来规定政府对专业合作社的扶持。从我市实践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国务院还未按合作社法的规定出台相应的税收、金融等方面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给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在税收政策方面,目前按暂缓征收操作,不少合作社

28、都反映心里不踏实。在金融方面,我市金融机构,还未开展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目前只承办对社员个体的金融服务。()我市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用在合作社的开办和规范化奖励上,扶持的深度和层次还不够。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采集、发布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调查显示,我市在上述方面还存在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还对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扶持以及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农民专

29、业合作社提供服务作了原则性规定。调查中发现,我市对专业合作社发展急需解决的人才、用电、用地等问题,还没有明确的扶持措施。一些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合作社目前普遍存在着缺少专业技术人才、财务管理人才、信息采集发布人才,导致服务水平难以提升,规模难以扩张。、规模小,应对市场和自然灾害能力差。我市大多数专业合作社规模不大,积累不足,很难应对市场行情的变化,特别是承担千亩以上规模种植的合作社,水产养殖、种植合作社一旦遇到较严重的自然灾害,虽然参加了农业保险,但仍然难以支撑,抓紧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显得十分重要。二、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注重规范运作,提升合作水平。完善并严格执行内部运作和管

30、理制度,是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凝聚力和竞争力之所在,也是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建议市委、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帮助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范运作程序,增强合作功能。一要规范合作社的章程。参照示范性章程文本,制定并完善具有产业特色的专业合作社章程,明确服务宗旨,成员资格,股权设置,组织机构,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等。二要建立良好的运作机制。要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使重大事项决策真正民主化。三要建立健全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正确处理好公共积累和利益分配的关系,既要让入社社员增加收入又要确保合作社发展壮大,增强抗风险的能力。四要建立外部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合作社的年度审计制度、财务

31、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制度。五要建立合作社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服务、市场销售,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和支持各类合作社打造自己的产品品牌和服务品牌。、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明确包括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安排、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土地流转、用地、电力供应、技术人才、农业保险、绩效评价、争先创优等方面政策措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论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项服务,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形成一整套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建议市政府用于扶持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专项资金,不搞普惠制,要跟项目走,做到“见花浇水”,

32、这样有利于合作社发展壮大。、加强资源整合,促进做大做强。一是要坚持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加快土地向合作社流转,扩大经营规模,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建设现代农业有机地结合起来;条件成熟的可在合作社下成立合作农场,专门承担土地流转后的规模种植,加快设施农业、高效特色农业的发展。二是要鼓励全市同一领域的专业合作社,实行横向联合,组建行业联合社和跨区域的专业合作社,共同开拓市场,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机结合起来。三是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注册商标和农产品标准,实施品牌和标准强社战略。四是帮助合作社培养和引进人才。建议市农委、新农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密切配合,制定

33、出合作社专业人才的培训计划,对有培养前途的、具有高中文化水平以上的合作社成员,建议市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或专项扶持的措施,将他们输送到大专院校进行短期培训。鼓励大专院校对口的毕业生到专业合作社工作,必要时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补助。从外地引进的人才可以享受工业企业引进人才的有关优惠政策。、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我市的主流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先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力度。特别要注重对合作社的性质、地位、作用的宣传,以消除少数干群的错误认识,增强合作意识,支持合作社,积极搞好各项服务,推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高明荣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34、起步比较迟, 2007年6月30日前,全市在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仅有2家,成员130户。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发展势头较好,截至2009年5月25日,全市经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79家,注册资金总额4770万元,成员总数13674人,其中农民成员13526人,带动农民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10.5%,联结基地面积36万多亩。从行业分布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涵盖农、林、牧、渔各业,其中农业161家(茶叶100家、食用菌15家、果蔬24家、其他22家)、林业62家、畜牧业26家、水产30家。从合作服务的内容看,从主要从事技术推广服务拓展为产、供、销各环节的合作经营服务。其

35、中从事技术合作服务型45家;流通合作服务型51家;产供销综合服务型157家;其他26家。从合作组织的形式看,呈现多样化,有的是农村种养大户、营销大户发起兴办;有的是龙头企业、基地领办的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有的是供销社、农科部门参与合作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明显,效果凸现。从调研的情况看,我们深深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时间虽然不长,但已显示了旺盛的生命力,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提高了农民和农业组织化程度,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促进了农业产业化。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户有机组织起来,开展专业合作服务,走出了一条在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基础上发展规模经济的路子,形成一个有效

36、率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如德化春美乡十八格黄花菜专业合作社,参加的农户一千多户,采取统一种苗培育、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加工、统一品牌营销,形成12000多亩的黄花菜种植规模,年产值1800多万元,人均增收1100元。南安石井昌盛紫菜专业合作社由11户养殖大户牵头,带动吸纳200多户农户参加,投资建立紫菜加工厂,开展紫菜育苗、收购、加工等合作服务,并与亲亲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销售合作,形成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运行机制,实现了紫菜的产业化经营。二是有利于科技推广、提高产品质量,打造品牌效应。如惠安半岭银辉养蜂专业合作社,聘请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指导,统一质量检测,共同打造半岭牌商标。德化黑鸡专业合作社采

37、用先进的种鸡提纯技术,为社员提供优质鸡苗和饲料,科学防控疫病,统一产品标识,德化黑鸡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评为福建省名牌产品,合作社年创产值850万元。三是降低了生产成本,开拓了市场,增加农民收入。如安溪珍田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化肥、农药统一采购,降低了生产成本,通过统一施喷农药,每年可少施农药4次,平均每户可节约成本费1100多元。永春东关镇冬瓜基地由于单家独户分散经营,市场信息不灵,部分瓜农相互砍价,平均每公斤价格曾一度降至0.4元左右,在政府的引导下,成立了成祥冬瓜专业合作社,与莆田凤仙贸易有限公司成功签订冬瓜种植、出口协议,引进黑皮大冬瓜品种,并确定每公斤1元的销售保低价,市场价格高

38、于保低价时按市场价收购。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做法我市各级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因地制宜,以市场为导向,逐步加大扶持力度,引领组织农民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召开会议,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务村务公开栏,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市农业局编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知识问答的小册子8000本,法律单行张3000份,下发各乡(镇)村,供农业系统干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学习、宣传。同时,还开展培训工作,全市共举办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培训班28期,培训1456人次。2.制定配套政策市农业局

39、及时转发了国家、省有关部门关于发展、指导、服务、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文件。部分县市还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如安溪县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意见、关于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泉港区制定了泉港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培育程序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作标准。3.落实扶持措施2007年以来,市财政安排了32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各县(市、区)政府每年也从产业化专项资金中拿出一定数额资金进行扶持。如惠安县政府安排17万元资金,用于支持龙眼、养蜂、余甘等种养业创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安溪县政府规定每成立一家茶叶专业合作社则

40、补助1万元资金。德化县积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品牌,并给予一定的补助。市农村信用社以创新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投入、力求支农实效为着力点,出台了小额农户贷款管理办法,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两项业务,对合作社社员提供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4.指导规范运作有关部门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基本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和农民在合作社中的主体地位,做到推动不强迫、扶持不干预,参与不包办,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主体地位。同时帮助逐步建立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如惠安县积极主动地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服务工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制订、内部各

41、项制度的完善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促其规范。南安市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培训制度,帮助建立会计账目,规范财务管理。永春县把指导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内容,主动介入,在财务会计、章程制订、审计监督等方面加强指导。5.努力搞好服务一是在设立、登记上给予服务引导。在筹办过程中,农业部门从办社原则、发展模式、内部运作等方面,提供辅导咨询服务。工商部门设立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咨询、名称预核和登记服务,并免收各种费用等,做到登记前充分指导,登记中认真审查把关,登记后加强回访、巡查,逐步规范完善。二是在品牌建设上给予服务引导。各相关部门积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标

42、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工商部门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特色的农产品申请商标注册,培育、发展农产品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在驰名、著名、知名商标认定和合作社知名字号保护上予以优先照顾。如惠安县积极帮助半岭银辉养蜂专业合作社向国家工商局注册半岭牌蜂产品商标,提高了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永春佛手走专业合作之路成立永春佛手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的支持下,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永春佛手证明商标,树立茶叶品牌,整合社员分散经营资源,带动佛手产业的大发展。农业部门对注册的农产品商标获得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国家驰名商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示范项目和支农资金扶持上予以优先扶持。供销部门把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

43、创建品牌列为消费维权和农资打假保护的重点,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放心农资。三是拓展市场上给予服务引导。创造条件,支持合作社与国内外超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销售网络,通过订单形式建立契约关系。支持合作社利用政府建立的公共信息服务和网络营销平台销售产品。适时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或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会和特色农产品展览会。如南安市、德化县积极组织各类专业合作社拓展市场,参加泉台农产品展销会、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采购订货会、漳州花博会等国内农特产品展销活动。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1.宣传教育不够广泛深入部分干部和农民对合作社不甚了解,不知道合作社是做什么的,能为农民带来什么

44、好处,对合作社的作用和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不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一些地方宣传发动的深度、广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程。有的县(市、区)至今仅成立1家合作社。2.合作层次不高,带动能力不强我市现有合作社不同程度存在规模较小,服务功能较弱,合作层次不高,带动能力不强的问题。大多数合作社主要以提供信息、技术、培训或农产品销售中介等层次的服务。以合作社自身的经济实体开展储运、加工、营销合作的合作社为数少。3.合作社经营管理不够规范合作社缺乏带头人,内部管理和运作机制不够规范。运行正常、制度健全的只有90家,占31%;注册之后没有运行的有38家,占13.6%。虽然多数合作社成立

45、了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但有些流于形式,未按章程制度办事,民主管理不够落实。有些合作社虽然发挥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但忽视合作社的经济核算,未实行规范的盈余分配,经济收入甚少,缺乏自我发展能力。有的需依赖上级补助才能维持运行经费。4.合作社融资难度大由于农业信贷风险较大,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资产规模小,担保抵押能力有限,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主动性不高,政策性银行也由于没有配套政策而难以给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融资难问题比较突出。如南安市溪南甲鱼专业合作社社员资金缺口达2000万元,有的社员向民间借高利贷。四、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和建议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

46、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强化先行先试意识,创新工作机制。建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扶持和服务。要根据实际需要,着眼长远发展,因地制宜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提出发展思路、工作目标、区域布局、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推动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2.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要深入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配套法规,宣传税收、财政、金融等相关优惠政策,宣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

47、农村发展的重大意义,宣传成功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组织送法下乡等形式,使宣传发动工作更具广度、深度,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发展。要加大对涉农部门干部、业务指导人员、乡村基层干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制定培训计划,充实培训内容,提高培训实效。通过深化宣传发动,加大培训力度,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3.加大扶持力度,提供优质服务要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优惠政策,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一些具体的扶持措施。市、县两级财政每年要把专

48、项扶持资金列入预算,采取补贴、奖励等形式予以资助,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提供财力支持。政府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税务部门要落实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研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金融机构要构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互动合作机制,创新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和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和改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农业部门要抓好培训、指导、协调、提供市场信息等工作,开展会计核算服务。尤其要培养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合作社带头人。科技部门要开展技术咨询、技术讲座、科技下乡入社等活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简化程序,为专业合作社提供优质、便捷的设立登记和咨询服务。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4.精心培育典型,带动面上发展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社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面上发展。建议在农、林、牧、渔各业中,着力引导、扶持、培育若干特色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拓展专业合作范围,提升合作层次,依法经营管理,打造品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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