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共六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共六篇】.docx(2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共六篇】【第一篇】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办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 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增强因养老诈骗引发的 涉稳风险防控能力,切实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 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市民政局全市养老服务领域打 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X民发2022) XX号) 和县平安XX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xx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XX安办20225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 决定在全县养老服务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特制 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
2、平总书记 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是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 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是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平 安和谐稳定的实际举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 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 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建立风险隙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没有 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监管,其余按照 “黄橙红”名单进行风险管控。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排查清单、整 改清单、销号清单并形成摸排情况报告。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 服务经营活动的服
3、务场所,也要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 人,运营比拟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催促其尽快 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 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 据场所性质进行分类处置:属民非性质的社会组织由县民政局处 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乡镇 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 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分类处置的同时要报送县民政局。每 月3日前向县民政局报送上月进展情况,9月18日前报送本阶 段工作小结。(五)整改推进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要及时对 摸排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销号
4、。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 经验做法,持续推进养老诈骗工作,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 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确保全县范围内 养老服务防范化解诈骗工作可防可控。10月8日前,向县民政 局报送专项行动总结,以及出台的重要文件。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这次有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单位一把手 工程,纳入2022年工作重点,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县民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县社 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低保办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召集工
5、作。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要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 主体责任,负责推进防诈骗工作具体落实。要及时向县平安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 患,第一时间报告。(二)加强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好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等协 调机制作用,对重大敏感案件、重大政策制定、专项工作安排等 互相警示提醒、加强会商研判。要与政法、公安、处置非法集资 牵头部门等单位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配合做好养老诈骗的调查认 定、定性定级、风险评估、后续处置等工作。要主动与当地市场 监管部门加强线上线下数据对接共享,及时掌握信息,依法依规 开展监
6、管。(三)加强舆情监测。要加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过 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跟踪社会热点,认真对待和处 置信访和政府热线、各级官网网民留言中的问题线索,防止小事 变大、大事变炸,造成负面舆情蔓延扩散,给防范化解工作带来 不利影响。各镇要压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责任,对辖区内养老服务 领域防范化解诈骗工作负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摸底 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 风险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红橙黄” 风险管控名单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 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联系人:XXX联系 :XX电子邮箱:XXqq. com附
7、件:1 .秦安县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2 .未经登记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风险摸底排查情 况统计表.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3 .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第三篇】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 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底数,切实做 好养老服务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预防、化解工作,有效防范 和化解养老机构的非法集资风险隐患,保护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 合法权益,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针对养老服务机构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组织开展专项
8、排 查活动,及时防范并化解养老机构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及时、有 效控制潜在风险苗头,减少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增强老年人 风险意识,有效防范和处置养老机构领域非法集资隐患和事件, 逐步建立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二、主要任务(一)明确排查主体一是养老机构(包括依法登记备案养老机构、已登记未备案 养老机构);二是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老饭桌等);三是未经登记但从 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二)重点排查行为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的以下行为:一是养老机构以“办卡” “养老地产” “保险理财” “养老养生” “保健品” “旅 游”等名义吸纳或变相吸纳公众资金
9、的行为,特别关注承诺以资 金回报的行为;二是有信F反映、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或者公安 前期已介入的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及养老服务机构在住所 (营业场所)之外单独设立经营网点的行为;三是在养老机构内 部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手机、传单、户外广告等媒 介发布各类融资广告咨询信息的行为。(三)摸排重点和方法1 .对照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摸底调查表(附件1), 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 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 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 单等情形,特别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收取大额预付
10、 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2 .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场所) 逐一上门排查,通过约谈负责人、查阅档案、查看收费记录、询 问入住老人或代理人、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养老服务机构 (场所)有关情况,填写摸排调查表。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上门 排查的,要综合运用视频、 、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调查。在 排查中,要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登录信用网站、裁判网、 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黑名单情况、涉诉情况以及关联 公司、企业经营异常、违法失信等情况,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进行风险画像,建立相应数据库。三、实施步骤(一)发动
11、部署阶段(2022年1月)各县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任 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信息共享,统筹协调推进。针对辖区内 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对养老机构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 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吸收资金业务、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 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公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涉 嫌非法集资内容进行督查,掌握风险底数,全面分析监测养老机 构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状况。重点防患以“养老投资” “会员 卡”“预付费”和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吸收 公众资金的行为,深入排查、准确定性,把握风险防范化解主动 权。(二)全面摸排阶段(2022年1月至2月)各县区民政部门
12、迅速行动,对辖区内排查对象逐一全面开展 排查工作,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要将日常掌握的信息,与 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相比对,汇总形成排查对 象清单。在排查过程中,要充分依靠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 村(居)委会,形成排查合力。排查结束后,规范填写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摸底排 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未经登记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 的服务场所风险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附件4)、养 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附件5),建立详 细排查工作台账,由各县区民政部门汇总后于2022年2月20日 前报送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13、市民政局将对各县区摸排工作进 行调度和跟踪检查。(三)分类整治阶段(2022年2月21日至5月底).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贝I, 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登记从低到高“绿黄橙 红”管控名单,视情节轻重,按照“一院一策”原那么,依法依规 做好协同分类处置工作。(1)纳入“绿”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 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2)纳入“黄”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 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缺乏,近年分支机构 服务网点扩张过快,存在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情 况,经营服务有潜在
14、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要提示其经营 风险,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管理,防止快速扩张导致资金 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3)纳入“橙”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 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以及养老服务机 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及时向属地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 纳入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 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催促清退资金。(4)纳入“红”名单。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 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 不抵债,已经“爆
15、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 色名单。及时向属地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在属地非法集资 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等依法严 厉打击,并协助做好妥善安置老年人、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 保障其基本生活,严密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涉 嫌犯罪的,要直接移交公安依法查处。1 .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1)已经收住老年人或运营比拟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 赛的,应当催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 保风险整体可控。(2)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 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
16、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各县区民政局在全面分析摸排、及时依法稳妥处置基础上, 认真总结工作成效,综合研判辖区内养老服务诈骗的总体情况、 主要特点和形成原因,研究加强后续防范、检测和预警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信息共享、风险排查、事件处置、案件移送等 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各县区民政局于6月15日前上报专项整 治工作总结,并将摸排整治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和发现的重大 问题,及时报送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要高度 重视、严密组织,把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工作纳入单位“一把 手”工程,
17、纳入2022年工作重点,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 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 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二)突出协作配合。要及时报告工作进度,发现重大案件 线索、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报告。要与政法、公安、处置非 法集资牵头部门等单位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配合做好非法集资的 调查认定、定性定级、风险评估、后续处置等工作。要与市场监 管部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部门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 及时掌握辖区内新增的经营范围中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 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场核查确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 依规开展监管。(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民政局要以本次
18、摸排整治行动 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 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不断健全完善老年人福 利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加大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减缓全社会“养老焦虑”。(四)强化宣传教育。各县区要梳理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养老 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 定期发布预警信息。要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 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提高 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要坚持宣传养老床位是用来养老的,不是 用来炒的。要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 跟踪社会热点,认真对待信F和热线
19、、官网网友留言中的问题线 索,并依法妥善处置。【第四篇】为深入贯彻相关指示精神,坚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 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发动部署电视 会议及相关文件 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为指导,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按照“排查全 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那么,深入摸底排查, 科学分类处置,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 风险,实现我县养老服务诈骗问题有效化解、老年人合法权益有 效保护。二、重点内容(一)摸排对象和主体依法严惩养老服务领域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力促进全县养老事 业健康开展,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二、主要任务(
20、一)发动部署阶段(4月18日至20日)。各镇要结合工 作实际,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开工作方 案,并及时启开工作。4月20日前,向县民政局报送工作方案、 发动部署情况,以及工作机构组成人员、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二)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至30日)。结合实际大力 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相 关政策法规文件,定期梳理分析我县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 新伎俩,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关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 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理财观念,提升 老年人风险识别能力。充分拓展宣传阵地,走进公园、广场、养 老服务机构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实
21、现宣传全覆盖。要大力拓宽 宣传渠道,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主流媒体宣传主力军和新型网 络社交平台重要生力军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气氛。4月20日前, 要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标语上墙。(三)摸底排查阶段(4月21至30日)。既要对全县已经 登记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也要对未登记、未经备案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开展全 面摸排。要将日常掌握的信息和摸底排查到的信息,与市场监管 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4月30日前,1 .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 机构),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2 .未经
22、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县民政 部门负责摸排,在摸排中要充分依托熟悉情况的属地乡镇开展上 门调查等工作。(二)摸排重点和方法1 .对照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摸底调查表(附件1), 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 以及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 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要重点排查 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 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2 .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场所) 逐一上门排查,通过约谈负责人、查阅档案、查看收费记录、询 问
23、入住老人或代理人、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养老服务机构 (场所)有关情况,填写摸排调查表。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上门 排查的,要综合运用视频、 、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调查。在 排查中,要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登录信用网站、裁判网、 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黑名单情况、涉诉情况以及关联 公司、企业经营异常、违法失信等情况,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 (场所)进行风险画像,建立相应数据库。(三)综合评估和分类处置在县委和的统领导下,综合研判风险,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 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 按照一院一策原那么,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确保精准“拆弹”,实 现风险软着陆。1
24、.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 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2 .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 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缺乏,近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 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存在虚假或扩大 宣传,欺、诱导老年人养老服务或养老产品等情况,经营服务有 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要提示其经营风险,引导养老 服务机构规范运营管理,防止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 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3 .橙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 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以投资 “养老床位”为名,承诺给予高额利息
25、或投资回报,吸引老年人 和社会投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 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拟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要及 时向县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纳入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 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 催促清退资金。4 .红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 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要及时向 县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在我县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 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 好妥善安置老年人、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
26、障其基本生活, 严密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涉嫌犯罪的,要直接 移交公安依法查处。对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 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分类处置的同时要报送自治区 民政厅备案。三、开展时间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1月至6月,分三个阶段进行。(一)部署摸排阶段(20XX年1月至2月)。民政部门制定 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开展发动部署,发布养老 服务诈骗风险提示等;对照摸排指标内容,对我县所有养老服务 机构(场所)逐个摸排,汇总摸排情况,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 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二)分类整治阶段(20XX年3月
27、至5月)。在县委和的统 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一院一策”原那么,依法依规分类处 置,确保精准拆弹,实现风险软着陆。(三)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6月)。民政部门对风险摸底 排查与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分析不足,研究提出建立防范化解养老领域诈骗问题的政策措施。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成立 了 XX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民政局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养 老服务中心,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二)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向县委和报告工作进展,发现重 大案件线索、重
28、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向县委和报告。要与政法、 公安、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等单位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配合做 好非法集资的调查认定、定性定级、风险评估、后续处置等工作; 要与市场监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部门之间建立登记备案信息 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增养老服务机构信息,依法 依规开展摸排和监管。(三)建立长效机制。以本次摸排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 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综 合监管机制和养老服务体系,提高监管能力,提升养老服务供给 质量和水平。(四)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养老服务诈 骗风险提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组织人员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
29、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提高老年人 识骗防骗能力;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 时跟踪社会热点,认真对待信F和热线、官网网友留言中的问题 线索。各股室、社区、民政养老服务机构要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 报各类统计表,于20XX年2月25日前上报养老服务领域诈骗 风险隐患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未经登记从事养 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风险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 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附件 4)、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附件5), 6月2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要将摸排整治工作中形成 的经验做法和发现的重大问题,
30、及时报送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第五篇】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开工作总结*月,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 启动。根据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市及 时成立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主任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 项行动办公室,屡次召开会议部署推进专项行开工作,统筹集中 专业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全面开启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宣传工作,全力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 好的社会环境。一、发挥基层力量广泛宣传显成效* 年,*和老伴就遇到一个陌生人,对他们嘘寒问暖之后,让 他们拿出*万元投资养老公寓工程,到现在钱也没有追回来。全市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
31、项行动以来,派出所专门成立 了反诈宣传队、打击办案队、巡逻防控队,面对面向辖区老年人 进行宣传,广泛收集涉及养老诈骗的线索,这些举措成效明显, 辖区涉及老年人的诈骗案件大幅下降。* 市向社会公布“养老诈骗”举报方式后,目前己收到举报 线索*条。全市各区(县)、各专项行动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基层 力量,广泛发动群众提供诈骗线索。截至目前,全市共制作宣传册*.*万册,制作其他宣传品*.* 万件,受教群众*万余人次,有效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二、创新传播手段线上线下发力为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形成全 社会反诈热潮,*市创新传播手段,发挥政法媒体作用,通过微 信群、抖音、今日头条、
32、微博等新媒体,广泛推转各类反诈宣传 视频,线上宣传受教*万余人。* 月*日,在*市*街道办事处*社区抖音直播间,该社区党总 支书记*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律师*以“增强老年人防诈免疫 力守护好长辈养老钱”为题,向网友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宣传。直播中,*讲述了辖区老年人被骗的真实案例,提醒大家要关心身边的老年人,守好长辈养老钱。*那么采用现场解答的方式,向网友介绍养老诈骗犯罪分子惯 用手段、作案方式以及防范技巧。针对老年人心理较为脆弱、不设防、关注健康、孤独等特点,*提醒网民:养老诈骗就在身边,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谨防 上当受骗。宣传活动由线上转为线下。在*社区小广场,*市中信公证处 工作
33、人员和*市*路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宣传防范养 老诈骗知识,并向老年人发放了宣传资料、手提袋等宣传品。为揭穿养老诈骗套路,*市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专门 录制了防养老诈骗短视频,在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提醒老年人 守护好“钱袋子”。全市各区(县)、成员单位充分发挥优势,利用公交、地铁、 出租车、楼宇电视等宣传媒介,多角度宣传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揭露犯罪套路,让老年人随时随地可见反诈提示。三、深化行业整治挤压“行骗空间”*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成立后,集中公安、 检察、法院优势力量联合办公,核查涉养老诈骗历史案件,开展 “回头看”,深入总结以往办案经验,严格把握法律政策,为依 法
34、精准打击提供指引。目前,*公安机关已排查*年以来涉养老违法犯罪存量案件*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名。全市政法机关加强与民政、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协同配合, 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最大限度挽回群众经济损失。针对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工程”、销售“养老产 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 等八大涉老领域*类问题具体整治及完成情况,*市强化分类处置, 在对案件侦办、起诉、审判环节中发现的风险隐患,通过公安提 示函、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进行预警提示,推动行刑衔接, 协同联动,不断完善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机制。为增强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感,*市组织各行业部门全面排 查
35、本领域是否存在涉养老诈骗风险,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划分风 险等级,提出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期限,确保取得实效。*市民政部门成立*个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通过约 谈负责人、查阅档案、查看收费记录、询问服务对象等多种方式 排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个、养老机构*个,发现风险隐患机构* 个,现已对*镇民营养老院依法予以取缔,另外*个机构正在整改。提升老年人防骗意识,*市将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 治规范“三箭齐发”压茬推进,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 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为守护老年人“钱袋子” 打下坚实基础。【第六篇】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告知书广大老年朋友:为扎实有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
36、骗专项行动,切实依法维护 老年人合法权益,从即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打击整治养老诈 骗专项行动。告知如下:1 .不要贪图廉价:消除“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赚大便 宜”等念头,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 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二2 .提高法治意识:老年朋友平时要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 宣传栏、标语等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段,家庭子女要向老年人 多科普诈骗套路、多进行风险提醒,提升老年人预防诈骗能力和 自我保护意识。3 .端正保健理念:要从正规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常识, 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不轻信所谓的特效药、神药、进口药, 以防陷入“药托”的骗局。4 .树立平安思维:注意妥善
37、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不随意 填写资料,如本人证件号码、各种与身份信息或银行卡绑定的账 号、密码等,不向他人透露,不要轻易点击陌生短信、邮件、社 交工具中发来的链接,更不要随便安装陌生应用,并尽量防止通 过公共网络环境使用金融服务。5 .警惕上门推销:由于老年人单独在家时间居多,日常应多 与邻居打交道,遇到可疑、陌生的人经常观望、敲门等情况,必 要时拨打no报警。对上门维修、送货、送礼物等身份不能确定 的人员,尽量等子女回家后再接待。6 .保持警戒心理:有些骗子常常主动与老年人打招呼,套近 乎,同时表现得很热情,此时有的老年人就容易放松警惕。在此 特别提醒老年朋友,千万不要和“陌生人”过于接近,
38、以免上当 受骗。另外,单独外出时不带贵重物品和首饰。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在全社会深入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 路”手法,有效识诈防诈,积极主动提供线索,坚决铲除养老诈 骗滋生土壤,彻底净化社会环境,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保护老年朋友的“养老钱”,用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群体合法权 益,不断提高老年人及其子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平安感。各镇向县民政局报送宣传发动和摸底排查阶段性小结。1 .明确负责摸排主体:已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备案的县 民政局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 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乡镇负责摸排。 要充分依托熟悉情况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上门调查、
39、实际走访等 方式开展排摸工作。2 .准确把握摸排重点:重点排查民办、公建民营及规模 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重点排查运营主 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 代表人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 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 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 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3 .掌握科学摸排方法: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采用“四不 两直”的方式逐一上门排查,个别地区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 要综合运用视频、 、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 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
40、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 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通过发改 委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黑名单,最高院的中国裁判网查询诉讼情 况,市场监管总局的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关联公司等,通过多 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四)分类处置阶段(5月1日至9月15日)。要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那么,在全面摸排 的基础上,按照“一院一策”的原那么,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 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没有 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监管,其余按照 “黄橙红”名单进行风险管控。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排查清单、整
41、 改清单、销号清单并形成摸排情况报告。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 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也要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 人,运营比拟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催促其尽快 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 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 据场所性质进行分类处置:属民非性质的社会组织由县民政局处 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乡镇 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 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分类处置的同时要报送县民政局。每 月3日前向县民政局报送上月进展情况,9月18日前报送本阶 段工作小结。(五)整
42、改推进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要及时对 摸排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销号。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 经验做法,持续推进养老诈骗工作,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 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确保全县范围内 养老服务防范化解诈骗工作可防可控。10月8日前,向县民政 局报送专项行动总结,以及出台的重要文件。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 意义,把这次有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单位一把手 工程,纳入2022年工作重点,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县民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县社 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低保办等负责人为成
43、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召集工 作。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要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 主体责任,负责推进防诈骗工作具体落实。要及时向县平安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 患,第一时间报告。(二)加强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好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等协 调机制作用,对重大敏感案件、重大政策制定、专项工作安排等 互相警示提醒、加强会商研判。要与政法、公安、处置非法集资 牵头部门等单位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配合做好养老诈骗的调查认 定、定性定级、风险评估、后续处置等工作。要主
44、动与当地市场 监管部门加强线上线下数据对接共享,及时掌握信息,依法 依规开展监管。(三)加强舆情监测。要加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过 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跟踪社会热点,认真对待和处 置信访和政府热线、各级官网网民留言中的问题线索,防止小事变大、大事变炸,造成负面舆情蔓延扩散,给防范化解工作带来 不利影响。各镇要压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责任,对辖区内养老服务 领域防范化解诈骗工作负责。【第二篇】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办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 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增强因养老诈骗引发的 涉稳风险防控能力,切实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 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
45、益。根据市民政局全市养老服务领域打 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天市民发202247号) 和县平安秦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秦安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 项行动实施方案(秦平安办20225号)要求,经局党组研 究,决定在全县养老服务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是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 全力遏制新增风险,是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平安和谐 稳定的实际举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
46、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 惩养老服务领域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力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健康 开展,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二、主要任务(一)发动部署阶段(X月XX日至XX 0) 0各镇要结合工 作实际,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开工作方 案,并及时启开工作。X月X日前,向县民政局报送工作方案、 发动部署情况,以及工作机构组成人员、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二)宣传发动阶段(X月XX日至XX日)。结合实际大力 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相 关政策法规文件,定期梳理分析我县养老服务诈骗行
47、为的新手法 新伎俩,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关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 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理财观念,提升 老年人风险识别能力。充分拓展宣传阵地,走进公园、广场、养 老服务机构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实现宣传全覆盖。要大力拓宽 宣传渠道,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主流媒体宣传主力军和新型网 络社交平台重要生力军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气氛。X月XX日前, 要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标语上墙。(三)摸底排查阶段(X月XX至XX日)。既要对全县已经 登记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也要对未登记、未经备案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开展全 面摸排。要将日常掌握
48、的信息和摸底排查到的信息,与市场监管 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X月XX日前, 各镇向县民政局报送宣传发动和摸底排查阶段性小结。1 .明确负责摸排主体:已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备案的县民政局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 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乡镇负责摸排。 要充分依托熟悉情况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上门调查、实际走访等 方式开展排摸工作。2 .准确把握摸排重点:重点排查民办、公建民营及规模相对 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重点排查运营主体、 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 人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 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 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 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3 .掌握科学摸排方法: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采用“四不两直” 的方式逐一上门排查,个别地区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要综合 运用视频、 、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 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 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