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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气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平安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 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根据平安生产委员 会关于印发城镇燃气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思想全面贯彻新开展理念,统筹开展和平安,坚持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系统谋划、整体 推进、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思路,深刻汲取近年来国内外 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我镇燃气领域平安风险隐患, 深入落实平安生产“一线三排”,进一步巩固我镇燃气平安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效,坚决防范遏制燃气较大及以上 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围绕制约燃气平安的突出
2、问题,紧盯 燃气平安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 理,加快完善平安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燃气 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平安运行监控能 力建设,提升燃气平安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 全和社会稳定。二、任务目标到2022年12月底前,全镇燃气平安排查整治工作任务 全面完成,整改治理一批重大平安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 固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平安长效机制。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镇 属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强 统筹,层层压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履行行业 监管责任,牵头建
3、立燃气平安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 法等工作机制,催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平安风险管控, 镇规划建设办(社区建设办)、石城市场监督管理所、石城 派出所、镇交通站、镇农业农村办(经济开展办)、镇综合 行政执法办(队)、镇应急管理办等单位(部门)按照职责 分工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平安监管,形成齐抓 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二)加强执法监督。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镇 属有关部门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平安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 作为和“宽松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平安生产责任 的要重点执法。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 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定
4、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强化执法震慑。要健全完善 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 制度,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惩戒,对多 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 依法严肃责任追究,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10 -(三)加强督导考核。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镇 属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明查暗访、联合检查,对因工作不力 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 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四)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镇 属有关部门要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广泛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 媒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等各类方
5、式,加 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平安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 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 设施,自觉抵抗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 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平安。请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镇属有关部门分别于 2022年2月9日、5月9日、8月9日、11月9日之前将工 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燃气平安排查整治信息统计 表燃气平安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清单燃气平安排查整 治工作情况表(见附件)报镇应急管理办。(工作联系人: XX;联系 :XX9由箱XX) o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 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 措施
6、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制约燃气平安的突出问题,涉及 燃气平安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 效,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平安运 行监控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燃气行业生产平安事故发生率整 体下降,行业整体平安水平显著提升。三、工作任务(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平安风险和重大隐患。各 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镇属有关部门要对辖区燃气企业 平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从业人员素质、平安 制度落实、应急能力建设、市场经营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强化企业关键少数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百分百 持证上岗,在重要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严格建立企业全员 平安生产责任制并落实。
7、要建立本企业信息监控平台,实现 实时监测。二是强化专业培训考核。重点整治燃气企业平安 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不按 规定组织参加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关资质,从业人员存 在无证作业等问题。三是强化平安制度落实。重点整治平安 管理制度照抄照搬、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平安操作规定不健 全不完善,“三违”行为突出等问题;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 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入户安检制度 不落实等问题。四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重点整治平安检测 和管网监测设备缺乏或失效,未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队伍、 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演练不落实、走过场等问题。 五是强化经营秩序监管。严
8、厉打击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 许可车辆运输以及储存、充装、销售燃气等环节的非法违法 行为;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全面开展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 可清理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企业,严格依法取缔或吊 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镇规划建设办(社 区建设办)、镇交通站、石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综合行政 执法办(队)等单位(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委会组 织落实。)(二)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平安风险和重 大隐患。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镇属有关部门要对使 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 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燃气 使用用户名录,重点排查整
9、治用气环境、设施设备、防范措 施等方面的问题。一是开展用气环境平安整治。重点整治燃 气管道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设置气 瓶间或违规使用燃气,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超 量存储气瓶,在有钢瓶、燃具和管道的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 物品、居住人员等平安隐患。二是组织设施设备平安整治。 重点整治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气瓶、灶具以及连接管、调 压阀等配件,私接“三通”;未按照平安生产法第三十 六条等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安装位置不正确、 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隐患。按照“三管三必须” 要求和职责分工,推动餐饮经营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 装置。对未安装可燃气体 泄漏报警
10、装置的餐饮经营场所, 依法查处。三是推动用户落实防范措施整治。重点整治未与 燃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不按规定张贴燃气平安使用信息 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场所平安投入缺乏,防火、防爆设 备设施不完善,平安用气常识缺乏,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等。(镇规划建设办(社区建设办)、镇农业农村办(经济开展 办)、镇应急管理办、石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综合行政执 法办(队)、石城派出所等单位(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村委会组织落实。)(三)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平安风险和重大隐患。各 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镇属有关部门要对在建燃气工程 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工程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违法 施工、野蛮施工以及平安
11、责任不落实、平安监管不严格等问 题。一是组织燃气工程平安整治。重点整治限额以上的燃气 工程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 质量平安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 检验等问题。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扩建、改造等工程转包、 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 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 施工的,要坚决予以处分和清退。二是组织第三方施工破坏 燃气管道平安整治。要采取燃气管线保护范围及控制范围工 程活动管理措施,加大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惩戒 力度,重点整治不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按照专项施工 方案进行施工,未落实重要部位
12、、关键节点实施前平安条件 验收,未落实燃气管线精准探测工作,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 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镇规划建设办(社区建 设办)、镇应急管理办、石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综合行政 执法办(队)等单位(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委会组 织落实。)(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平安风险和重大 隐患。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镇属有关部门要加大对 不合格燃气具等排查整治力度,坚持源头治理,全面查处生 产、销售、认证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组织违法生产销 售燃气具平安整治。要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 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对产业集 中区域、校园周边及农村等地区
13、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 度,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平安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 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对电商 平台、小商品市场等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不落实对经营 者管理责任、未采取措施制止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 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 平安标准的燃气具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堵住不合格燃气 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二是组织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整治。 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现CCC认证的产品质量 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求对其认证情况进行溯源,重点核查 获证组织持续符合认证一致性要求、认证机构规范实施认证 及对获证组织开展证后跟踪监管等
14、情况,依法严厉查处虚假 认证、减少遗漏认证程序、未有效实施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 同时加强CCC认证标识排查,重点对未标示中文厂名、厂址、 产品执行标准等“三无”燃气具产品,以及应标示但未标示 CCC认证标志的燃气具产品进行核查。(石城市场监督管理 所牵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队)、石城派出所等单位(部 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委会组织落实。)(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平安风险和重大隐患。 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镇属有关部门要组织对燃气管 道、场站等燃气设施进行普查建档,准确掌握建设年代、产 权归属、管道材质、平安状况等资料,积极推进更新改造, 全面消除平安风险。一是开展平安风险监测预警平
15、台建设。 要积极开展平安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的研究探索,加大以燃气 平安为重点的平台建设推进力度。二是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更 新改造。对2000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进行全方位平安评估, 制定更新改造计划重点推进。原那么上,铸铁管道及未经防腐 处理的“裸钢管”,经检验机构认定为非允许使用的燃气管 道,要按照“应改尽改”的要求,有计划、分步骤推动更新 改造。三是组织燃气场站平安整治。对燃气场站进行平安评 估,重点整治燃气场站设计和建设不符合规范、与周边建(构) 筑物平安间距缺乏、场站内燃气设施设备老化损坏、平安管 理制度落实不严格、管理人员和运维操作人员专业素质不强 等平安隐患。四是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清理行动
16、。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全面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排查,按照占压物是否有 地下基础、占压物是否为正方位占压管道、占压物是否形成 密闭空间、占压物内是否有人居住、压占物是否会阻碍管道 巡检维护等进行排序,采取撤除占压物、管道改线、重点监 控等方式排除平安风险隐患。五是落实压力管道、压力容器 法定检验。加强公用管道检验机构监管,严肃查处未依法开 展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检验检测,以及未经监督检验投入使 用和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违法行为。(镇规划建设办(社 区建设办)、石城派出所、镇应急管理办、石城市场监督管 理所和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队)等单位(部门)按职责分工 负责;各村委会组织落实。)(六)全面排查整治瓶装
17、液化石油气平安风险和重大隐 患。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镇属有关部门要全面摸排 本辖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经营状况、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情况、气瓶流通使用情况并建立台账,重点排查整治充装、 运输、储存、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构建全流程智能监 管平台。要加快推进建设瓶装液化气智能监管平台,按照省 统一的功能规范、数据共享交换技术规范,与省瓶装液化石 油气“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平台对接。同步推进与智能 监管平台相配套的钢瓶加装“二维码”以及钢瓶与充装秤联 锁改造工作。二是推行统一配送入户模式。于2022年6月 前,研究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平安管理制度,积极 推动取消用户“自提气”,由燃气
18、企业统一配送入户。三是 积极推进“瓶改管”工程。按照应改尽改、能改都改的原那么, 推动供气管网已经覆盖的老旧小区以及公福机构和商业单 位开通使用天然气,支持有条件的强制推行公福机构、商业 单位“瓶改管”。四是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燃气行为。加大联 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充装非自有钢 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 能化钢瓶等行为。要在2022年6月前,研究制定本辖区瓶 装液化石油气集约化开展实施方案,加大力度淘汰一批基础 差、平安管理水平低的企业。(镇规划建设办(社区建设办)、 石城派出所、石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镇交通站和镇综合行政 执法办(队)等单位(部门)按职
19、责分工负责)此外,要根据工作实际,对本辖区城镇燃气规划、建设、 经营、充装、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隐患 进行梳理,纳入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全面深入整顿燃气 市场秩序,提高燃气平安管理水平。四、进度安排从2022年1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发动部署(2022年12月)。组织召开燃气平安 防范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村委会、 机关企事业单位、镇属有关部门要结合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整 治工作,细化明确整治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和要求。(二)排查摸底(2022年1月至3月)。各村委会、机 关企事业单位、镇属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辖区燃气相关企业、 燃气基
20、础设施、燃气平安运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 清本辖区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 账清单。(三)整治攻坚(2022年4月至10月)。各村委会、 机关企事业单位、镇属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攻坚,严查违法行 为和事故隐患,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 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对于不能整改到位的, 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线路图,明确整改 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多措并举 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平安风险管控到位、重大 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四)巩固提升(2022年H月至12月)。对城镇燃气 平安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总结经验做法,提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