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制度需立法补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制度需立法补漏.docx(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制度需立法补漏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制度需立法补漏苏建召近年来,人大代表违纪的案例不断被媒体曝光,而处理 结果总是在该代表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被判处刑罚后才被人 大常委会终止或罢免代表资格。为什么这些“生病代表不 能被及时清理出人大代表队伍?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一 个不容忽略的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的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制度 存在漏洞。众所周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宪法确定的国家最高权 力机构,代表人民对“一府两院行使绝对监视权。而这种 监视权最终要由人大代表来具体行使,所以人大代表必须是 从广阔人民群众中遴选出来的先进分子。唯其如此,人大才 能较好地履行监视职责。然而,近年来,一些人为了个人私
2、 利混入人大代表队伍,把代表资格及代表履职的权力作为个 人胡作非为的“护身符”,一定程度上败坏了人大代表的良 好形象,而这与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制度至少存在四处疏漏有 着直接关系。其一,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不是人大常委会专门常设机 构,使其无法开展常态化的审查和监管工作。按照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组织法第3条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 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1条等规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由于不是常设机构,该委员 会在人大会议闭会期间根本无法开展工作,更遑论监视代表。其二,法律没有赋予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必要的监 管代表职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3、会选举法,只有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才有权对代表说 “不。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只对选举工作开展形式审查。 由于对代表缺乏常态监管职权,无法于事中开展监管,往往 是某代表东窗事发后,人大才通过罢免或承受辞职等程序终 止其代表资格。其三,罢免的法定条件严重缺失,致人大机关罢免事务 神秘化。罢免是人大机关开展监视的一项重要职权,这种监 视既有对外部官员的监视,又有对代表队伍内部成员的监视。 ()然而,如此重要的权力,宪法和法律均未对其适用条件作 出明确规定,这就为暗箱操作提供了空间,既不利于保护守 法代表的权益,也不利于打击违法代表的恶行。这是我国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立法上的一大疏漏。其四,对违反代表义
4、务的情形没有纳入结束或终止代表 资格的条件,致某些违法乱纪的代表有恃无恐。代表法对人 大代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如“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自 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等,这 当然是人大代表履行监视职责必备的素质要求。笔者认为, 当代表不能到达这些要求时,就应当及时将其清理出去,以 保持代表队伍的纯洁。现在的问题是,在代表法中,无论是 结束代表资格,还是终止代表资格,均未涉及代表违反法定 义务的情形。这样,代表法中关于代表法定义务的规定便形 同虚设,失去了相应的威慑力和约束力。如此,代表违反法 定义务现象的出现便缺陷为奇了。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应当尽快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将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设为专门机构,并赋予其对代表资格的 全面监视管理职权,同时,将违反代表法定义务的情形纳入 结束、终止代表资格的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