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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档尺寸:A4字体:仿宋 标题字号:20正文字号:12】【合同范本】2022商品房购房正式合同范本商品房购房正式合同范本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以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 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 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3、为表达合同双方的自愿原那么,本合同文本中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 自行约定货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4、本合同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5、对
2、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 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V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 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x,以示删除。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 证明文件。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 :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当。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以下事项约定:1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2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3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4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5 .6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
3、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 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 面积承当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2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第2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 局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101.2.第2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
4、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一份,买受人份,份,份。第2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2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申请登记备案。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章)(签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最新商品房购房合同范本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市建设委员会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112、签订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老实信用的原那么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
5、 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 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4、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应当特别仔细 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6、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 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戈W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 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x,以示删除。7、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 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以向北京市 仲
6、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 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 份合同原件。第一条工程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12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
7、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O第二条预售依据该商品房已由 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O第三条基本情况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建筑层数为: 层,其中地上 层,地下 层。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工程中的第【幢】【座】【单 元】【层】号,该房号为【审定编号】【暂定编号】,最终以公安行政 管理部门审核的房号为准,该商品房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见附件一。该商品房的用途为【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 业】:乂层高】【净高】为: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 米,为:米。该商品房朝向为:O有 个阳台,其中 个阳台为封闭式
8、,个阳台为非封闭式。出卖人委托预测该商品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其预测建 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签订本合同时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建设工程进度状况为。13(如:正负零、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结构封顶)本条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是指楼 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第四条抵押情况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O1、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均未设定抵押;2、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抵押登记部门为:,
9、抵押登记日期为:O3、该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抵押登记部 门为:,抵押登记日期为:。 (2和3可以同时选择)O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预售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 价款。其中,该商品房为经济适用住房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同时按照以下第 1种方式和第2种方式分别计算该商品房价款。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人民币整(大 写)。142、按照建筑面
10、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人民币整(大写)。3、按照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仟 佰 拾 万仟 佰拾 元人民币整(大写)。4、其他约定。见附件四本条所称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 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所称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商品房(单元房)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 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和。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采取以下第一种方式付款。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
11、价款的%,其余价款可 以向 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4、其他方式。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第七条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 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当相应责任。15第八条规划变更的约定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 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出卖人确需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征得受影响的买 受人同意,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因规划变更给买受人的权益造成损 失的,出卖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第九条:设计变更的约定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建筑工程施
12、工图设计文 件的以下设计变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设 计审查单位批准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2、供热、采暖方式;3、;4、;5、o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 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三)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买受人 已付房款,并按照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O16第十条逾期付款责任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
13、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逾期在 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 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并 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 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 日(该日期应当与第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 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 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 全部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 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 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14、(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 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六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 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 定。2、。第十一条:交付条件(一)出卖人应当在一年月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二)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以下第1、2、项所列条件;该商品房 为住宅的,出卖人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该商品房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172、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3、出卖人已取得了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房屋权属证
15、明;4、满足第十二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基础设施到达的条件;5、;6、;7、o第十二条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按照 约定的日期到达以下条件:1、市政基础设施:上水、下水:一年月一日 到达;(2)电:年月一日到达;供暖:一年月一日到达;(4)燃气:年月一日到达;(5);(6)。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到达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2)。2、其他设施公共绿地:年月一日到达;公共道路:年一月一日到达;18公共停车场:一年月一日到达;幼儿园:年 月 日到达;(5)学校:一年月一日到达;会所:一年月一日到达;购物中心:年 月 0 到
16、达; 体育设施:年月一日到达;(9);(10)。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到达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2)。第十三条逾期交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一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交付买 受人的,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逾期在 日之内(该时限应当不小于第十条第项中的时限),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 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小于第十条第项中的比率),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 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 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 日(该日期应当与第项中的
17、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19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 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工程建设依据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第2条商品房销售依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o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18、,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年月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X暂定名O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O第2条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 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 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当 不小于第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 日内向买 受人支付违约金。2、o第十四条面积差异处理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公示其委托的有资质的
19、房产测绘机构 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 (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 按照第 种方式处理:1、根据第五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原那么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 房款,并按照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 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局部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
20、局部的房价款由 出卖人承当,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 绝对值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实测套内建筑面积-预测套内建筑面积20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x 100% 预测套 内建筑面积2、根据第五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原那么处理: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 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 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买受人已
21、付 房款,并按照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 3%以内(含3%)局部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当, 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 对值在3%以内(含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局部的 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实测建筑面积-预测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误差比 =x 100%预测建筑面积3、双方自行约定:第十五条交接手续(一)该商品房到达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双方进行2
22、1 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第十一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并满足第十一条约定的 其他条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未满足第十一 条约定其他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 担,并按照第十三条处理。(二)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 理交接手续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约定方式处理:_ (三)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缴纳税费:1、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2、买受人同意委托出卖人代交以下第一、 一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出卖人。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第二十二条约
23、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供暖费;(5);(6)o3、买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以下第一、 一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向出卖人出示缴纳税费的凭据。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契税;22第二十二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供暖费;(5);(6)。第十六条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一)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该商品房质量符合 国家和本市公布的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二)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如下:1、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
24、损失的由出卖人承当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当。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日内(该时限应当不低于60日),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当赔偿责任。因此 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当。买受人不退房的或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已超过 日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O233、交付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已经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 等单位验收合格,出卖人应当与买受人共同查验收房
25、,发现有其他问题的,双方 同意按照第 种方式处理:(1)出卖人应当于 日内将已修复的该商品房交付。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当,并按照第十三条处理。(2)由出卖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在商品房交付之日 起 日内负责修复,并承当修复费用,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当赔偿责任。(3)o4、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当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 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2);(3)o具体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三)出卖人和买受人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有资 质的建设工
26、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双方均有协助并配合对方检测的义务。 Olawyerchen 20xx-ll-10 21:33第十七条住宅保修责任(一)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24 证书承诺的内容承当相应的保修责任。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 和保修责任等内容。(二)在该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有退房约定的, 按照约定处理;没有退房约定的,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当配合保 修。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当责任。第十八条住宅节能措施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规定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27、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居民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02-20XX)的要求。 未到达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居民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补做节能措施, 并承当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当赔偿责任。第十九条使用承诺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 构和用途。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该商品房期间有 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 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当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第二十条产权登记(一)初始登记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取
28、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本款约定期限内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25 明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一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退房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出卖人应当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 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止,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 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并于出卖人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起日内向买受人支付。2、o(二)转移登记1、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
29、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买受人同意委托 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委托费用 元人民币(大写)。2、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 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支付。(2)。第二十一条共有权益的约定261、该商品房所在楼
30、栋的屋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2、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3、4、,第二十二条前期物业服务(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资质证号为:(二)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月.平方米(建筑面 积),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年】【半年】【季】收取。价格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 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 合管理费、0其中地上停车费、地下停车费 O(三)出卖人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 务。(四)物业服务的内容和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见附件七。买受人已详细阅读附 件七有关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和业主临时
31、公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 理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第二十三条专项维修资金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出卖人应当自受托 之日起 日内,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缴纳凭证。买受人自行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应当在商品房交付【时】 【之日起 日内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交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缴纳凭27 证。第二十四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局部或全部 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 方当事人。第二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32、,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 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介同附件及补充 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份,份。本条只补充一点,即购房人如果因为某种原因无法得到合同原件,必须要求 将合同原件复印一份,并由出卖人加注“本合同原件暂存出卖人处,此复印件与 原件无异的批注,并加盖出卖人的公章。以免买受人在取得合同原件前
33、与出卖 人发生争议时陷于被动。第二十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向 申请办理该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出卖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未申请预 售登记的,买受人可以申请预售登记。预售的商品房已抵押的,预售登记应当由 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共同申请。28有关于商品房购房协议书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地址及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一地址及 :背景介绍:甲方系 员工,具备以优惠条件购买以下第一条约定商品房的条件,鉴于甲方无能力购买该房屋,经协商一致,甲方愿 意将该房屋转让给乙方,现就该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自愿以下房屋卖给乙方所有:1、房屋位置:广州市 区
34、路 小区第 栋第 层第 房。2、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朝向。二、房屋价格1、甲方将该房屋出卖给乙方的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该房价等同于甲方向开发商支付的优惠价,该房款包含物业维修基金及办理房产证所需费用,付款方式如下:1)、首期款 元,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2)、第二期款 元,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3)、余款 元,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2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0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1条规定的工程中的:第【幢】【座】【单元】【层】号房。该商品房
35、的用途为,属 结构,层高为,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第六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1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币)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2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 L 0总金额(币)千 百 拾 万 千 百拾 元整。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
36、积】【套内建筑面积】(本附:甲方收款帐号:开户行,开户名:账号:2、乙方支付给甲方150000元(大写:壹拾五万元)作为好处费,于甲方为乙 方办理完毕房产证并交付给乙方之同时支付。三、过户手续1、由于该房屋尚不具备过户条件,暂由甲方代为乙方与开发商签订商品 房买卖合同,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房产证相关事宜,如该栋楼其他业主已经取 得房产证,甲方仍未能为乙方办理好房产证的,视为甲方违约,每逾期一日向乙 方支付1000元逾期办证违约金,一直计到乙方领取到房产证之日。2、甲方反悔的,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如果该房的市场价高于本 合同约定的乙方购房价的两倍的,甲方负责补齐。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又将
37、该房屋出卖并过户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双倍退 还乙方已付房款,如果该房的市场价高于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购房价的两倍的,甲 方负责补齐。4、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无法过户的,乙方有权选择: 甲方应将该房屋按照市场价出卖,所得房款全额归乙方所有,或甲方将该 房屋过户给乙方指定的第三人。5、在本合同签订后至房屋过户给乙方之前,如甲方结婚,甲方须保证其配 偶同意本合同所有条款。6、在本合同签订后至房屋过户给乙方之前,甲方因与第三方债权债务纠纷, 该房屋被第三方查封以致不能过户给乙方的,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如 果该房的市场价高于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购房价的两倍的,甲方负责补齐。30四、房屋交付
38、1、甲方在 年月一日(暂定,以开发商通知收房之日起为准)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2、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在过户之前由甲方负责与开发商协商处理并承当 相关责任。五、本协议签订后(或乙方支付完毕费用)之日起5日内,就本合同及已付款 情况广州市公证处(或广东省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宜)。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名)乙方(签名或盖章) 及地址: 及地址:签约地点:广州市 签订日期: 年 月日31 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
39、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1.双方自行约定:(4)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那么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 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局部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当,产权归买受人。产权
40、登记面积小于合 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 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二xlOO%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1 .一次性付款2 .分期付款3 .其他方式4 .其他方式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L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2天起至实际全额 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
41、金, 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 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 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2天起至实际全额 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 不小于第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 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 确定。第八条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以下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42、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1 .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 .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 .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 .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5 .但如遇以下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 实予以延期:L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2.3.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 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L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较后交付期限的第2天起
43、至 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 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 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较后交付期限的第2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 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项中的 比率)的违约金。2.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以下影响到买受 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
44、日 内,书面通知买受人:(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4. )(6)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 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 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 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o第十一条交接商品房到达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 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 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
45、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 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当。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 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 的, 由 出 卖 人 承 担 全 部 责 任。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 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 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1 .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2.3. 第十四条出卖人
46、关于基础设施、 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以下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 以下日期到达使用条件:1.2.3.4.5.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到达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1.2,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 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 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3.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 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项处理:1 .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2 .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3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承 诺的内容承当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