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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孔施工钢板桩围平安技术保障措施一、测量控制平安技术保障措施(1)建立完善的施工放样测量复核制度和测量技术交底工作,未经复核和技术交底的测量成果不允许使用;(2)测量仪器按计量部门规定,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在使用前 进行严格较检,确保其精度满足测量要求,专人操作,妥善存放,并 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保证仪器的使用质量。二、钢板桩围堰施工平安技术措施(1)振动锤与钢板桩连接牢固,施打过程中发现连接松动或脱 落应暂时停止振动,加固后再行施打;(2)起吊围楝、支撑、钢板桩、钢管桩或振动锤时,严禁作业 人员在吊钩下停留或作业;(3)振动沉桩时,发现振动锤回跳、有异声及其它不正常情况 时,应立即停振,检查处理
2、后再继续作业;所有开振、停振由专人指 挥;振动下沉完成后,应立即切断电源;(4)钢板桩围堰的稳定性和强度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各种材料 的堆放应符合平台设计工况的要求,堆放整齐;(5)平台上设置沉降观测点,定期观测平台沉降,保证平台安 全;(6)现场电缆、电闸箱、电线接头等应定期检查,接头必须绑 扎牢固,确保不透水、不漏电;(7)钢板桩围堰加设栏杆、平安网遮罩。第1页共12页 整或修理工作。起升机构进行调整或修理时,应将吊钩降至地面;动 臂式吊车变幅机构进行调整或修理时,应将伸臂降至地面或采取措施 将伸臂可靠固定。起重工器具使用平安规定(1)钢丝绳的使用,应按照制造厂家技术规范的规定。如果没 有厂
3、家技术规范的规定时,应按重要用途钢丝绳的规定从钢丝绳 上取样试验,以确定该钢丝绳的技术性能。钢丝绳使用重应加强寿命 管理,严格按附录J的有关规定按月检查;使用到达寿命期,外表完 好的也要报废。其他绳索也要遵循同一原那么。钢丝绳的检查报废,除 应符合一般用途钢丝绳的要求外,还应按照起重机用钢丝绳检 验和报废实用规范进行检验和检查。(2)钢丝绳应按其力学性能选用,并应配备一定的平安系数。(3)绳索在使用前应仔细检查,钢丝绳应防止打结或扭曲。(4)钢丝绳不得互相直接套挂连接。插编式钢丝绳吊索、环绳 及用编结法连接钢丝绳时,其插编结合段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20倍,且不小于300mm。吊索及环绳应
4、经1.25倍允许工作荷重的静 力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5)在吊起重物时,其绳索间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 ,最大不 大于120 o(6)在任何情况下禁止钢丝绳与电焊机的导线、其他带电体、 灼热物体或火焰接触。(7)通过滑轮或滚筒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往滑轮上缠绳时,第10页共12页 应注意松紧,同时不使其扭卷。起重机的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不得使 用编结接长的钢丝绳。(8)钢丝绳不得与物体的棱角、锐边直接接触,应垫以半圆管、 木板等,防止钢丝绳受损伤。(9)钢丝绳在机械运动中不得与其他物体或相互间发生摩擦。(10)钢丝绳端部用绳卡固定连接时,绳卡规格应与钢丝绳直径 相适应,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主要受力的
5、一边,绳卡间距应不小于钢 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的数量应不少于规范要求。绳卡连接的牢固情 况应经常进行检查。对不易接近处,可采用将绳头放出平安弯的方法 进行监视。(11)卸扣平安使用规定卸扣应是锻造的,并经过热处理,禁止使用铸造卸扣。不准超 负荷使用。卸扣不得横向受力。卸扣的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索具内。不得使卸扣处于吊件的转角处。(12)吊钩平安使用规定吊钩应有制造厂的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方可投入使用,否那么 应经校验,查明性能合格后方可使用。新吊钩应做负荷试验。起重设备中所用的吊钩和吊环,应用锻成的或用钢板钾成的, 不准使用铸成的或用钢条弯成的。有裂纹或显著变形的不准使用,也 不准在吊钩上
6、焊补或在受力部位钻孔。吊钩应设有防止脱钩的封口保险装置。第11页共12页第12页共12页(8)振动沉桩时,发现振动锤回跳、有异声及其它不正常情况 时,立即停振,检查处理完再继续作业;开振、停振由专人指挥;振 动下沉完成后,立即切断电源。(9)围堰的稳定性和强度满足施工要求,各种材料的堆放应符 合平台设计工况的要求,堆放整齐。三、基坑开挖平安技术措施(1)控制好人员、机械,确保开挖工序的稳步进行,做好测量 放线,控制好边坡的稳定,由专职平安员组织人员及时检查平安情况, 边坡稳定情况并及时上报检测数据。(2) 土方开挖前要探明地下管网,防止发生意外事故。(3) 了解天气情况,特别是大雨天气,提前做
7、好预防工作。(4)在施工前切实清理好基坑壁上浮土,并对基坑上口周边土 层进行检查,作好标记,昼夜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消除隐 患。(5)基坑上口边1m范围内不允许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6)基坑外施工人员不得向坑内乱扔杂物,向基坑下传递工具 时要接稳后再松手。(7)坑下人员休息要远离基坑边及放坡处,以防不慎。(8)施工机械一切服从指挥,人员尽量远离施工机械,如有必 要,先通知操作人员,待回应后方可接近。(9)机械前后行走时必须看清楚前后方是否有人或障碍物,机 械回转时必须看清楚30回转半径内是否有车辆和行人。第2页共12页(10)在施工中如发现局部边坡位移较大,须立即停止开挖,做好加固措
8、施,待稳定后继续开挖。(11)开挖时,如出现基坑壁渗水应立即停止开挖,及时增设井 点处理。(12)基坑上口周边地面的排水处理。基坑上口地面排水一律外 排,用粘土或水泥砂浆砌砖等方法:必要时用彩条雨布,防止基坑壁 再受冲刷和坍塌。(13)坑边不得有常流水,防止渗水进入基坑及冲刷边坡,降低 边坡稳定。(14)开挖过程中严禁挖斗等机械设备碰撞支护设施。(15)在距离基坑边1.0m周围用50X3.5mm脚手管设置防护栏 杆,立杆间距2m,高出自然地坪1.3m,埋深0.7m,在立杆的上、 下端及中间位置各加一道水平杆,外面用密目平安立网封底,并设立 警示标牌。(16)在基坑开挖期间,设专人检查基坑稳定,
9、发现问题及时能 报有关施工负责人员,便于及时处理。四、引孔施工平安技术措施(1)覆盖层清理:为保证钢管桩安装质量,引孔前需对栈桥区 域松散覆盖卵石层进行清理;(2)引孔施工:设备就位后,注水调平浮箱,下放船锚插杆分级施加荷载反顶, 直至无沉降后方可进行引孔施工;第3页共12页引孔施工过程中加大监测频率,及时调整钻杆垂直度,以确保引孔孔位顺直五、电焊气割作业平安保证措施(1)作业前,应检查焊(割)设备、工具是否完好,如有问题, 应立即进行处理,然后方可作业。(2)氧气瓶和乙快瓶的放置,必须保持5米以上距离,长期存 放必须设置别离的存放区,瓶体均不得卧放;设置专用乙快气瓶安放 支架及遮阳设施,平安
10、员每天巡查;搬运气瓶时,要防止碰撞和剧烈 震动。(3)气瓶在使用后放空,气瓶放气不能太快,必须留有不小于 98196kPa表压的余气。(4)气瓶必须设置回火阀,作业中发生回火时,应先关氧气阀 门,再关乙快阀门。(5)点火时,割枪不准对人,已在燃烧的割枪不准放在工作台 和地面上。(6)电焊机外壳,必须接零接地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 进行。(7)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 防器材。(8)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 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9)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第4页共12页 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11、(10)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和设备应切 断电源。(11)焊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应清除干 净,将所有的孔口翻开。(12)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 应有人监护。(13)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14)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 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应连接牢固。(15)更换场地移动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用手持焊线爬 梯登高。(16)消除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17)多台焊机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零接地, 并有隔光板。(18)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
12、。(19)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20)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 检查许可后,方可施焊。(21)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 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第5页共12页六、起重吊装作业平安技术措施一般考前须知(1)对重大起重作业方案以及起重工作所采用起重设备的技术 规程、标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规定。(2)须经过安装、试车、运行的起重设备及其电力、照明、取 暖等接线,行驶轨道或路面、路基的状况及号志的设置等一切有关部 分,均应由有关的专门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和试验,出具书面证明确认 设备平安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3)工作前应
13、了解吊物尺寸、重量和起吊高度等,平安选用机 械工具,不得冒险作业,不得超负荷操作;事先看好吊车通道、吊车 支腿处地面处理情况,吊运方向和地点,如有障碍必须清理。(4)对起重设备的停置、燃料或附属材料的存放等一切有关环 境及措施,应事先予以查验或提出规定要求,以确保平安。(5)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 实际操作及有关案值规程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其合格证种类应与所操作(指挥)的起重机类型相符合。起重设备作 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起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平安规 章制度。(6)起重设备、吊索具和其他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 铭牌规定。在特殊情况
14、下,如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过计算和试验, 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因历史原因,没有制 造厂铭牌的各种起重机具,应经查算,并做荷重试验后,方准使用。第6页共12页 购置起重设备,应按国家有关生产许可管理制度,从获得相应资质的 企业中选购。(7) 一切重大物件的起重、搬运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 作业前应向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使全体人员均熟悉起 重搬运方案和平安措施。起重搬运时只能由一人指挥,必要时可设置 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起重指挥信号应规范。(8)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制订专门的平安技术措施,经本 单位分管技术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作业时应有技术负责人在场
15、 指导,否那么不准施工。重量到达起重设备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两台及以上起重设备抬吊同一物件。起吊重要设备、精密物件、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 大件吊装。爆炸品、危险品必须起吊时。起重设备在输电线路下方或距带电体较近时。(8)遇有大雾、照明缺乏、指挥人员看不清各工作地点或起重 机操作人员未获得有效指挥时,不准进行起重工作。(9)遇有6级以上的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当风力 到达5级以上时,受风面积较大的物体不宜起吊。(10)各种起重设备的安装、使用及检查、试验等,除应遵守本 规程的规定外,并应执行国家、行业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规程 和技术标准。第7页共12页(11)当起重设备
16、处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备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野外作业的流动式 起重机,再雷雨天应停止作业,并将起重机伸臂放下或收回。起重机平安工作规程(1)没有得到司机的同意,任何人不准登上起重机轨道。(2)各式起重机的齿轮、转轴、对轮等露出的转动局部,均应 安设保护装置。(3)各式起重机的驾驶室均应装有音响(喇叭、电铃)或色灯 的信号装置,以备操作时发生警告。(4)起重机上的配电盘、变压器及滑动环应有保护装置。(5)起重机及起重设备上所有电缆,应用橡胶绝缘电缆;裸线 只允许作为滑行导线。电源电缆应有专人(电工)负责检查是否应磨 损而有漏电现象,如发现胶皮损坏,应进行处
17、理。(6)起重机上应备有灭火装置,驾驶室内应铺橡胶绝缘垫,禁 止存放易燃物品。(7)未经起重机械主管部门同意,起重机械各部的机构和装置 不得变更或拆换。(8)对在起重机械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经常性检查,并做好记 录。起重机械每使用一年,至少应做一次全面技术检查。对于起重机 的技术检查,首先,应检查其有无保险装置、联锁装置和防护装置, 以及这些装置是否完好;其次,再检查附件(绳索、链条、吊钩、齿 轮和转动装置)的状况与磨损程度及固定物(螺帽开口销等)的状况;第8页共12页 对电力传动的起重机,还应检查接地状况。(9)对新装、拆迁、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 前均应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18、静负荷及动负荷试验。(10)吊物上不许站人,禁止工作人员利用吊钩来上升或下降。(11)起重重物品应绑牢,吊钩要挂在物品的中心上,吊钩钢丝 绳应保持垂直。禁止使吊钩斜着拖吊重物。在吊钩已挂上而被吊物尚 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或做旋转动作。(12)起重机在起吊大的或大规那么的构件时,应在构件上系以牢 固的拉绳,使其不摇摆、不旋转。(13)起吊重物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悬吊情况及锁吊物件的捆 绑情况,认为可靠后方准试行起吊。起吊重物稍一离地(或支持物), 就须再检查悬吊及捆绑情况,认为可靠后方准继续起吊。在起吊过程 中,如发现绳扣不良或重物由倾倒危险时,应立即停止起吊。(14)起重机传动装置在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应经过停止稳定后 再开始逆向运转,禁止直接变更运转方向。运转速度不宜变化过大, 加速或减速均应逐渐进行。(15)与工作无关人员禁止在起重工作区域内行走或停留。起重 机正在吊物时,任何人不准在吊杆和吊物下停留或行走。(16)起吊重物不准让其长期悬在空中。有重物暂时悬在空中时, 禁止驾驶人员离开驾驶室或做其他工作。(17)禁止用起重机起吊埋在地下的物件。(18)起重机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复,但不得在运行中进行调第9页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