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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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总那么第一节目的、适用范围与原那么第一条目的为健全公司责任追究机制,弓I导公司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杜绝 各类失职行为,惩办岗位不作为与不正确行为,确保公司重大 决策、决定、计划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更好地实现公司经 营管理目标,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开展,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管理内容需纳入员工劳动合同。第三条原那么强制性原那么:公司任何员工,假设其行为违反本制度定义的行为, 都将受到强制性处分,特别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 任。实质重于形式原那么:在对触碰的事实认定存在争议时,依据问 题实质重于其表现形式,公司将更倚重于各种已查明事实、获 取的证据等

2、进行实质性判断后确定。纪律重于人情原那么:在行为触碰 事实确认的前提下,对违规人 员进行处分,公司只讲纪律,不讲人情。第二节定义!1!条直接责任人是指组织、指挥、主办、经办、参与违规、违纪、违法的人员。第五条上级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的直接上一级领导。第三节标准界定第六条因个人主观故意触犯管理制度,如:弄虚作假、贪污腐 败、行贿受贿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无论金额大小一律界定 为重大问题。第七条因个人过失给公司造成亏损或损失的(含直接损失和间 接损失),金额在1-10万元以内(含10万)的界定为一般问题; 金额10-50万元(含50万元)的界定为中等问题;50万 元以上或重大声誉损失的界定为重

3、大问题。难以界定损失金额 的,由经理层共同裁定问题等级。其他原因造成的失误,按照 成果导向,合理容错。(如遇特殊情况,个人过失行为及性质 可由高科经理层一事一议)。第四节处置准那么.工作时间在案场内睡觉、玩手机、打牌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宜;案场内发生打架斗殴或暴力侵害他人的;不服从案场纪律 严重影响团队气氛的;3 .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的工作指示或者拒不执行公司作出 的调动其岗位指令的。4 .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各类利益,帮助本人或利益相关 者与公司发生业务关系,如飞单行为等;.与客户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附件及相关补充协 议、通知函件等保存不当,造成文档缺失的。第八十一条出现以

4、下情况之一,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开除并赔偿 公司损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 .越权审批、越权作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越权审批给予特殊待遇或区别于市场客户的招商行为;越权审批招商定价及折扣优惠(含电商减免,员工房优惠) 的行为、越权减免物业费、电量增容费;未经审批,私自与客户签订补充协议或与客户签订线下合同 的;标准套打文本未从明源系统打印,线下填写或修改文本条款 内容的;口头承诺客户我司未允事宜,恶意释放折扣、泄露房源底价 的;公司认定的其他严重越权行为。2 .因失职、渎职酿成重大事故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 形:公司已提供变更信息,销售说辞未对应更新造成重大群诉 事故或损失

5、的行为;一房多卖导致公司承当额外重大赔偿的行为;低于审批底价销售房源的行为(有经审批的特殊优惠单除 外,因单价小数点取数导致计算误差不含在内);给竞品做渠道的行为;3 .业绩欺诈、伪造变造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违规收受客户费用,帮客户做假资料的,瞒报或编造客户信 息、凭证,以及对入园企业/工程风险知情不报的;以个人名义私下承诺给予客户返佣或其他无法兑现的客户优 惠的,以及其他严重违背公司规定和职业道德的抢客行为的;为完成业绩恶意抢占房源、违规虚假留房等对销售造成不良 影响行为的;泄露客户信息、兜售资料,私下转让个人销售业绩的;擅自修改、编造合同条款或伪造、盗窃、隐匿、销毁合同 或文件的

6、,包括但不限于涂改、伪造资质审核、工作业绩材 料、他人签字或私自使用或伪造公章、伪造合同,私自查看并篡改 其它招商业务员的客户资料等;4.内外串通致使公司受损的行 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协助客户伪造厂房定制合同、购房发票的行为;协助客户伪造资料骗取公司不应享受购房优惠的行为;协助乙方伪造、虚构各类业务合同及结算文件的行为。5.中饱私囊,收受回扣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向客户收取额外佣金和费用(包括不限于 认筹金、认购定金、合同房款等);额外加价销售房源;不按公司规定使用信息化系统进行客户区分的,一律以腐败 处理。以任何形式或借口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

7、者以其他方式与业务关系人发生不当经济往来,或者接受利益 系人的高档宴请、旅游度假、高级场所娱乐活动安排;通过其他利益相关人以投资、参股、合伙经营等方式成立公 司承接公司业务,从而谋取私利的。第八十二条摘地后3个月招商率未达60%,交付时当期招商率未达90%。对工程负责人、工程招商负责人降职降薪,对 区域负责人、区域招商负责人予以处分。第八十三条园区交付一年半后,交付投产占比小于100%的,对 该工程负责人、工程招商负责人通报批评并追回招商激励奖 金,对工程物业负责人通报批评。同时对超出合同期限半年无 法付款的企业坚决清退。第十章人事管理第八十四条在人员招聘、职务晋升、定薪调薪、用人回避制度 执

8、行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利益交易的,直接责任人予以开 除。第八十五条在精兵优政、业绩评价、管理等人事处分环节存在 弄虚作假的,1人未处分到位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降薪,2人未 处分到位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降职降薪,3人及以上未处分到 位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开除。第八十六条任人唯亲、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利用职权打 击报复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直接责任人予以开除。第八十七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又在其他公司挂职并实际 履职的,一经查实,予以开除,对造成公司损失的予以赔偿,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又在其 他公司挂职但未实际履职的,要在规定期限内报备至各级综合 人力部门,未报备但经查

9、实的,将予以开除,对造成公司损失 的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八十八条违反用人回避制度,如违规招聘任用亲属关系员 工、不执行交叉任职制、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隐瞒公司内部 亲属关系(定义参见利益冲突信息披露申请表),对直接责任 人予以开除。第八十九条人事管理部门管理疏忽,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异动 手续,未报有关部门对高管人员开展离任审计就办理离职手续 的或未按照离任审计报告要求办理离职手续的,视问题等级对 直接责任人参照第八条进行处理,造成公司损失的予以赔偿,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九十条员工一年内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5个工作 日的,认定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对该员

10、工予以开除。第九十一条员工故意怠工、罢工、在工作场所聚众闹事、扰乱 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认定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视问题 等级对涉事员工予以开除,造成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参照第八 条处理。第九十二条考勤管理人员虚造考勤、虚报工资或者未按照批准 工资表如实发放的,视问题等级对涉事员工参照第八条进行处 理。第九十三条公司实行全员薪酬信息高度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 打听、问询他人的薪酬状况;不得向他人泄露或传播自己或他 人的薪酬状况。如有发生,认定为涉事员工重大违纪,立即开 除。第九十四条故意出卖公司档案,或故意泄露公司薪酬数据、员 工档案信息等重要人力数据,造成严重影响或从中谋取私利 的,予以开除,

11、对造成公司损失的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送 司法机关处理。第九十五条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薪酬福利等资 源,损害公司利益的,予以开除,对造成公司损失的予以赔 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九十六条未按规定保管/使用公司印章,导致被盗或被偷盖 的,对印章保管人降职降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予以开除,涉 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未按规定妥善保存合同档案资 料、履约证据,导致资料遗失或泄露,视问题等级对合同承办 人给予书面警告或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参照第八条进行处 理。第九十七条泄露未公布的重要人事政策或人事举措,如裁员 等,导致产生劳动争议案件或劳动检查案件、媒体报道等,对 直接责任人予

12、以开除。第九十八条在人事供应商选择和管理过程中,发生贪污、徇私 舞弊行为,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开除,造成公司损失的予以赔 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九十九条入试用期内员工存在任何工作内容或其他事项上的 虚假陈述、提交虚假入职材料弄虚作假,后续查到的, 对该员工予以开除。人事管理部门协助员工弄虚作假的,参照 第八条进行处理。第一百条对不规范、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行 为,假设触犯管理制度要求,那么一律按处理;假设尚未触犯要求, 那么纳入各条线规范管理范畴,由各条线自行进行处理和追责。 第H章财务管理第一百O一条通过虚构业务、虚构单位、伪造票据、签订假合 同等欺诈方式骗取公司支付各类

13、款项,直接责任人予以开除并 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一百O二条挪用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他人的,直接责 任人予以开除;造成公司损失的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 法机关处理。第一百O三条虚报居间费用、与居间人串通故意抬高居间费用 等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的,或将公司支付给居间人、员工的各类 奖金、居间费、礼金等私自截留并占为己有的,直接责任人予 以开除;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 关。第一百。四条员工在报销、报支、审批各类发票过程中存在虚 构业务、故意肢解超标准大额票据或授意下级人员代为处理票 据逃避监管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予以开除;造成公 司损失的

14、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一百O五条各种款项支付、资金发放不按制度和合同约定执 行,或出现资金超付、滥发职工福利等行为,对直接责任人予 以降职降薪;未有效审核、违反决策和审批程序、超越权限批 准资金支出造成公司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开除并赔偿,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一百O六条在企业内部管理需求而进行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 估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弄虚作假的,直接责任人予以开除,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一百。七条但凡组织提供和披露虚假信息,操纵中介机构出 具虚假财务审计、资产评估鉴证结果,牟取私利的,直接责任 人予以开除;造成公司损失的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 机

15、关处理。第一百O八条在预算管理中,工程人员不按预算管理方法编制 工程全生命周期预算并定期进行调整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书 面警告或通报批评;存在虚假预算行为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 降职降薪处理。第一百O九条违规集资、发行股票(债券)、捐赠、担保、委 托理财、拆借资金或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票据的,直接责任 人予以开除;造成公司损失的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 机关处理。第一百一十条未执行收支两条线,未按内部银行账户归集管理 要求执行,未通过结算中心擅自对外支付资金、未经批准擅自 将企业账户借予他人使用或借用他人银行账户违规划拨资金 的,直接责任人予以开除,造成公司损失的予以赔偿,涉嫌犯 罪的移送司

16、法机关处理。第一百一十一条在财务管理中因内控缺失,发生侵占、盗取、 欺诈等造成公司损失的,直接责任人予以开除并赔偿,涉嫌犯 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司资金进账时,随意向分承包商透露的,直 接责任人予以开除;造成公司损失的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 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一百一十三条未经公司财务部门同意,擅自购买收据或对新 印制、新领用的收据未按要求建立台账统一管理,视问题等级 对直接责任人参照第八条进行处理。第一百一十四条未经相应财务部门合同评审,采取涉税行为导 致公司税负增加,直接责任人予以开除;造成公司损失的必须 赔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一百一十五条未按规定对应收款项等及时

17、追索或采取有效保 全措施等行为,直接责任人予以开除;造成公司损失的予以赔 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一百一十六条各子分公司上报的经营考核数据,假设存在故意 弄虚作假、篡改数据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 降职降薪或开除。第一百一十七条未尽职履行管理职责(履职行为包括提醒、通 知等),导致贷款本息逾期,且直接影响公司外部征信结果 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参照第八条予以处分。第十二章审计管理第一百一十八条检查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视情节 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记过降 薪、降职降薪及开除处分:1 .未能按要求提供工作场所、设施设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18、.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完整;2 .未能按照访谈计划按时安排所要求的人员参加访谈;.提供虚假资料,或者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有关资料的, 或阻挠、阻碍审计工作的。第一百一十九条被举报人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给予开 除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条整改过程中,被审计单位未按要求提交质量合格 的整改方案、整改成果验收不合格以及后续检查发现整改成果 并未落地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第八条给予相关责任人处 罚。第一百二十一条审计人员执业中应严格自律,存在以下行为之 一(不限于)的将按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相关人员书面警告、 通报批评、记过降薪、

19、降职降薪及开除处分:1 .向被审计对象透露审计方案中的审计策略和方法;.与被审计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未回避;2 .对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未履行保密义务或利用其为自己或 他人谋取私利;.直接或间接将举报人信息私下透露给被举报人。3 .接受被审计单位贿赂(无论金额大小)、违规宴请等。第一百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审计人员及其家人进行威胁、恐吓、人身伤害等,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开除,对相关责任 人的主管领导和被审计单位中参与其中的责任人予以开除。构 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二十三条对于审计处分存在异议,可提起申诉,一次申 诉需直接向审计部递交申诉意见和依据,二次申诉可递交至监 事/监事

20、会,假设尚未设置监事/监事会,可申诉至董事长。严禁 不按流程申诉,假设不按流程申诉,有权驳回。第一百二十四条对于依据以往年度制度标准定性的违规违法问 题,处分标准参照新法优于旧法原那么,以最新版制度作为处分 标准。第一百二十五条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规问题(不含舞弊 类),对于非主观故意且未触犯的,屡次发生或屡教不改的,将 依据情况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措 施。第一百二十六条对于上述违规违法行为,假设相关责任人主动举 报该行为系受他人授意或胁迫且能够提供有力证据的,审计部 有权向公司申请给予酌情减轻或减免处分。第八条处置方式分为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记过降薪、降职降 薪、

21、开除和开除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六档。问题等 级处理对象处理方式一般问 题直接责任 人记过并降薪,降薪不少于3档中等问 题直接责任 人降职1级,降薪不少于5档重大问 题直接责任 人予以开除,并追究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罚款备注:1、除上述处分措施外,对触犯底线的行为,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书 面警告、通报批评处分。2、构成犯罪的应当立即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对造成公司损失的,必须立即止损挽损,并保存向责任人追回损 失的权利。根据严重程度,处1-50万罚款。第九条但凡下级存在问题的,要视直接上级领导的作为情况追、 究其连带责任,处分标准参照第八条执行:1 .但凡上级领导对下级的问题隐瞒、包庇或

22、纵容的,要对上 级领导追究同等责任。2 .但凡上级领导未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把关不到位、审核不严谨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管理责任。属于一般性问题的,记过 降薪并处分或赔偿公司相应损失;中等问题,降职降薪并处分 或赔偿公司相应损失;重大问题,开除并处分或赔偿公司相应 损失。3 .但凡上级领导存在指使或授意行为的,将对上级领导加重处训。4 .但凡经审查确认上级领导已履职到位,但未能制止或挽回损 失的,上级领导可予以免责。第十条一件违规事项,同时触发多条 的,按合并方式处分。如 同一处理中已含降职及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不再合并,按最高处分 等级执行。第十一条在检查发现前存在个人主动交代、主动追回损失等积

23、极采取其他减少损失缩小影响等补救行为的,经高科经理层共 同审批可依据事情影响进行酌情处理。在违规事项调查过程中 拒不配合(阻碍、包庇等行为)公司调查的涉事人员给予从重 处理,性质恶劣的(打击报复举报人、检查人等行为)直接解 除劳动合同。第十二条被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记过降薪或降职降薪的员工, 取消当年参与各类评奖评优活动的资格,一年内不得提拔或加 薪。如经检查认定,涉事员工有将功补过行为且功大于过的, 可取消上述限制。第十三条对于开除及司法追究的员工,一律纳入黑名单永不录 用,并将其行为提报至第三方诚信管理平台。在符合劳动法的 前提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保 留追究经济

24、和法律责任的权利。第十四条对于因触发 导致的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记过降薪、 降职降薪、开除和开除并移送司法机关等须到本级综合人力部 门备案。第二章重大违规及渎职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各类利益, 帮助本人或利益相关者与公司发生业务关系。第十六条参加客户、商家显著高于正常标准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接受或索取相关利益单位的回扣、佣金或其他好处。第十七条员工在各业务环节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内外勾结, 损害公司利益。第十八条因工作失职、疏忽或主观故意违规等行为造成较大及 以上平安事故、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事故等级判定按国家 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第十九条虚报、漏报、瞒报

25、各类信息,误导决策及业绩考核。 第二十条对私设小金库,侵占、挪用、截留款项及私自处分公 司财物。第二十一条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包括公司开展战略、经营策略、 本钱、货值、利润、客户数据、合作报价、系统数据等行为。 第二十二条故意隐瞒重大风险问题(如重大平安事故、重大质 量事故、施工进度延误或施工过程中重大风险、重大职务犯罪、 重大舆情风险等)不上报、处理不及时给公司造成损失及重大 风险的行为。第二十三条在办公场所或工作期间出现恐吓、暴力威胁、性骚 扰的行为。第二十四条私自篡改合同或协议条款,擅自销毁及隐匿重要业 务资料,以及先执行后补合同等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风险或损 失。第二十五条伪造、变更、私刻

26、、擅用印章,及未经审批擅自对 外签署合同。第二十六条故意或因工作疏忽,出现进度款未按合同要求出现 提前支付、超付、错付现象,给公司造成重大或无法挽回的损 失等行为。第二十七条未经流程审批线下变更,私自发布未按规定审批的 制度等行为。第二十八条未经公司授权或违反相关规定,对外发表不当言论、 发布虚假信息、恶意诋毁公司名誉,或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等行为。第二十九条其他违反公司制度与流程规定,或因工作失职、工 作疏忽,给公司造成1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重大声誉损失的。 上述行为一律按重大问题进行认定,对责任人予以开除,造成 公司损失的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三章投资管理第三十条在公司

27、投资拿地及收并购等过程中不按程序提报决 策,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严重失实或作假的,对直接责任人 予以开除;造成公司损失的必须赔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 法机关处理。第三十一条投资或收并购尽职调查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 尽职调查未进行风险分析,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 人予以开除并赔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未造成重大损 失或采取措施弥补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降职降薪处理。 第三十二条在投资及收并购过程中授意、指使中介机构或有关 单位出具虚假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开除,造成公司损失 的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三条在投资管理中,通过高居间费或高溢价并购等手段 向关联

28、方输送利益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开除,造成公司损失 的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四条未按制度履行投资决策流程、擅自承诺合作方、竞 价超出授权、擅自签署协议等,相关主责人开除,工程主导 人、区域/城市公司投资或总部投资小分队/投资开展中心负责 人、区域/城市公司负责人/总部经理层视责任大小参考第八条 执行。第三十五条工程投决会和决策会利润负偏差超过3个百分点 的,对相关人员予以追责,首个工程通报批评,第二个工程降 职降薪,第三个工程免职同时追回当年度所有投资奖励。第三十六条对于老工程新地块的获取,责任人为区域/城市公司 负责人和工程负责人,假设该区域未能完成年度老工程新地块获 取

29、指标50%的,区域/城市公司负责人及未完成的工程负责人予 以降职降薪。假设该区域仅有一个地块指标,视情况而定。第三十七条在公司投资拿地及收并购等过程中利用虚假居间等 手段从公司赚取不正当利益,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开除;造成公 司损失的必须赔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四章设计管理第三十八条与设计院或产品供应商串通,未按公司制度及流程 执行,私自委托设计院进行设计工作,或私自指定产品品牌, 损害公司利益,对直接责任人参照第八条予以处分;涉嫌犯罪 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第三十九条设计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未经过审批擅自修 改集团标准,或私改已定材料封样,或按照施工单位授意确定 苗木品种,以次

30、充好,损害公司利益,对直接责任人参照第八 条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第四十条对公司的各类设计成果资料,故意对外泄密,对泄密 责任人予以开除,造成公司损失的予以赔偿;第四十一条在设计招标过程中,故意降低合同标的额或采取肢 解招标的方式,规避审批权限的,对直接责任人参照第八条予 以处分。第四十二条设计范围存在虚假不实导致公司设计费用损失,对 直接责任人参照第八条予以处分;第五章招标采购第四十三条在招标过程中,故意降低合同标的额或采取肢解招 标的方式,规避审批权限的,对直接责任人参照第八条予以处 罚。第四十四条未按照公司制度规定进行线上招投标,未通过认 证、考察直接让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31、的,对直接责任人参照第八 条予以处分。第四十五条故意将不合格供应商不及时纳入暂停供应商名录, 故意拖延或故意不报黑名单审批流程,对直接责任人降职降 薪,对直接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在供应商黑名单管理上弄虚作 假或仍邀请已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对直接责任人 予以开除,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四十六条招投标过程中伪造假关系,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开 除,对直接领导予以降薪,对直接指使领导予以降职降薪,造 成损失的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第四十七条招标事项的具体经办人与各投标单位存在利益关系 时应主动说明并退出经办的招标事项,未主动说明的对直接责 任人参照第八条予以处

32、分。第四十八条对供应商的引进、考察、审查等失职或引进过程中 存在弄虚作假,导致未按规定引入或引入不合格供应商,对直 接责任人参照第八条予以处分。第四十九条向我司供应商指定唯一且与其利益相关的单位进行 合作,间接与我司发生业务往来并损害公司利益的,对相应人 员参照第八条予以处分。但原那么上鼓励推荐质优价廉的合作单 位给我司供应商进行投标或比选。第五十条在招标文件中设置特别条款、以保证利益关系人中 标,损害公司利益的,对直接责任人参照第八条予以处分。 第五十一条在技术标与商务标评审过程中,出现评标小组成员 私下接触投标人,或私下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 等实质性内容进行泄露与谈判,或收受投标人

33、财物或者其他好 处的,对直接责任人参照第八条予以处分。第五十二条故意拖延招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对直接责任人予 以降职降薪,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 机关。第五十三条在招标过程中擅自更改标准合同的,对直接责任人 予以降职降薪,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 关。第五十四条招标文件编制失误,导致工程无法满足实际需求或 为弥补失误导致工程投资本钱超标或定标文件把关不严,导致 工程出现风险,对直接责任人参照第八条予以处分。第五十五条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明显与市场行情在预付款额度 和比例上不匹配的情况,对直接责任人予以降职降薪;以牟利 为目的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开除。第五十六条合同

34、文件编制错误,出现实质性内容(如计价依 据、流水段划分、工期要求等)背离招标文件要求,且不能提 供满足权责要求的有效审批文件和资料,对直接责任人和工程 总参照第八条予以处分。第五十七条合同未交底,造成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参照第八 条予以处分。第五十八条未签合同先进场施工的,通知进场的直接责任人一 律开除;知情者不及时制止的,一律降职降薪;造成公司损失 的予以赔偿;因特殊情况未签合同需进场施工的,需由总裁审 批通过。第五十九条招投标供应商中,中标方“同等条件”价格高于市场 价格,或存在以牟利为目的嫌疑的,对直接责任人参照第八条 予以处分。第六十条采购假冒伪劣、质次价高物资、设备、料具等,或在 甲

35、供材的招采和管理中存在弄虚作假,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的,对直接责任人参照第八条予以处分。第六十一条招投标过程中,应废标但未废标的或不合理废标, 或上述行为导致标序发生变化,对直接责任人参照第八条予以 处分。第六十二条发生围标并查证属实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记过降 薪或降职降薪;组织围标并查证属实的,对组织者予以开 除,造成公司损失的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第六章本钱管理第六十三条未按制度规定而办理线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 对直接责任人参照第八条予以处分。第六十四条执行商务标保密原那么的各项招标活动,故意泄露标 底或商务标情况的,对泄密责任人予以开除,造成公司损失的 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

36、,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第六十五条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把关不严,资料残缺不全,或 确认金额超出市场价格金额等情况,造成公司损失的,对直接 责任人参照第八条予以处分。第六十六条利用工程抢工,在抢工费用计算、零工记取、过程 中弄虚作假,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开除;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赔 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第六十七条变更管理、变更内容、格式及会签内容等不符合制 度规定要求造成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参照第八条予以处分。 第六十八条在审核工程款时未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审核且未进行 明确说明导致超额审批的,20万元以下对直接责任人予以降 薪,20万元以上的对直接责任人降职降薪,给公司造成实际损 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参

37、照第八条予以处分。第六十九条在与承包方和供应商进行结算时高估冒算造成公司 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参照第八条予以处分。第七十条分包和供应商使用超过公司规定限额标准指标(无客 观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参照第八条予 以处分。第七十一条其它各种费用使用超过公司规定的限额标准指标的 (无客观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参 照第八条予以处分。第七章工程管理第七十二条经权威检测机构认定混凝土实测质量及钢筋施工质 量影响主体结构平安和使用功能的,一经发现对直接责任人予 以开除,造成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参照第八条予以处分。 第七十三条检查发现工程建筑材料选用非我方指定品牌或合同 约定

38、品牌及规格型号,全年累计两次及以上,立刻开除工程工 程负责人。第七十四条飞检管理月度飞检得分80分,那么工程工程负责人免职,工程总降职 一级,区域分管工程条线的副总至总部述职,首次出现后三个 月内,如飞检得分仍80分,那么工程总免职,区域分管工程条 线的副总降职一级,区域/城市总至总部述职。月度飞检中连续两次得分80分,那么工程总免职,区域分管 工程条线的副总至总部述职并降职一级,首次出现后三个月内,如飞检得分仍80分,那么区域分管工程条线的副总免职, 区域总至总部述职并降职一级。月度飞检中连续三次综合得分80分,那么区域总免职。第七十五条交付测评管理交付测评如第一次未通过,工程工程负责人(当

39、期半年度 内)不能评优、晋升,不能作为匠人进行推广;交付测评如第二次未通过,工程工程负责人立即降职一级 (薪水同职位匹配);交付测评如第三次未通过,工程工程负责人立即开除;工程 总经理立即降职一级(薪水同职位匹配)。第七十六条结算资料存在造假情形,或因工程量确认工作的疏忽,致使公司蒙受损失,对直接责任人参照第八条予以处 iJo第八章运营管理第七十七条工程运营阶段,动态利润与决策会负偏差超过3个 百分点(年内新进入区域放宽到5个百分点)的即刻通报批 评,并要求工程负责人提出扭亏方案,6个月内未能完成的, 予以降职降薪并取消该工程所有激励奖金。第七十八条延期交付的,工程工程负责人和工程负责人直接免

40、 职,区域负责人、区域运营负责人、区域工程负责人视责任大 小参考第八条执行。第九章招商管理第七十九条未按正常操作流程或岗位安排工作,导致工程数据 缺失、混乱进而引发的判定失误等行为,对直接责任人参照第 八条予以处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岗位设置空缺或安排非专业人员替代,导致工作出现失误 的;.未按标准及时、准确的登记、录入信息化平台数据,导致数 据缺失错误的。2 .不按权责手册发起流程、流程表述不清,签批者把关 不严等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第八十条因以下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参照第八条予以处分:1 .物资管理不到位,导致违规超发礼品等造成损失;.宣传推广不规范,导致工程存在行政处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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