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刑法》(2022年最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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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刑法(2022年最新版)【下载须知:本试题作为考前模拟练习,主要涉及行测知识类,供100个单项选择 题+答案解析】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高频试题:1、单项选择题关于假释,以下哪一选 项是正确的? A: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 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B:对于犯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 即使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得适用假释C:对于累犯,只要被判处的刑罚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可适用假 释D: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答案】D。解析:根据刑法第84条的规定,

2、被宣告假释的犯罪 分子,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 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 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 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并未被剥夺治权利,而A项是剥夺政治权利的 情况,不是假释的规定。所以A项错误。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额较大的公款去炒股,一个月后被领导发现,其行为属于A:贪污罪B:挪用公款罪C:滥用职权罪D:职务侵占罪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答案】B。解析: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 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李某是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挪用数额较大, 用于炒股,构成挪用公款罪,所以选B。11、单项选择题赵某乘一女工深夜行走至无人处时,大喝一声 “放下包”,该女工听到喊声,扔包便跑,赵某的行为构成A:抢劫罪B:抢夺罪C:诈骗罪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答案】A。解析:赵某构成抢劫罪,因为在深夜无人处对一单身女 工大喝已经对其人身平安形成了实质的威胁,所以应定抢劫罪。12、单项选择题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A:受害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B: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C: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D:受害人与犯罪

4、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答案】Co解析: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 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领域内犯罪。13、多项选择题以下属于共同犯罪中从犯的是A: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人B:在犯罪集团中的非组织、领导者C: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人D:被教唆实施犯罪的人参考答案:AC此题解释:【答案】AC。解析: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 辅助作用的,是从犯。14、单项选择题假定甲有外遇,为到达和第三者结婚的目的,准 备杀妻,已将毒药放入妻子的碗中,妻子觉察饭有异味而将饭倒掉, 幸免于难,那么甲的行为属于A:犯罪预备B

5、: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答案】B。解析:因甲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 未得逞,所以属于犯罪未遂。15、单项选择题刑法分那么某条文规定:犯A罪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分金”。被告人犯A罪,但情节较轻,且其 身无分文。对此,以下哪一判决符合该条规定? A:甲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为由,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B:乙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且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有期徒刑1 年,缓期2年执行C:丙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拘役3个月D: 丁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分金1000元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答案】D。解析:根据题意

6、,对犯A罪的判决:一是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二是并处或者单处分金。同时对被告人判处刑罚时还需要 考虑其具有的法定情节或酌定情节。选项A、B的错误在于“身无分 文”不属于酌定从轻判处刑罚的情节。选项C适用刑罚错误,应判处 有期徒刑而不是拘役。解答此题首先需要看清题干,在正确理解题意 之后方能准确作答。应注意题干中的“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分 金”等关键词。.16、多项选择题成立不作为犯罪所要求的特定义务来源为A: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B:职务上、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C:道义上的义务D:行为人先行行为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时所引起的负有防止危险结果发生的义务参考答案:ABD此题解释:【

7、答案】ABD。解析:此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 来源。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 的前提。特定义务不能只是普通的道德上的义务。如果不存在这种特 定义务,那么根本不可能构成刑法的不作为。特定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1)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并非法律规定的任何一种义务,都 可以作为刑法中的不作为的根据。只有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 且为刑法所成认,才是不作为的法律义务的根据。(2)职务上或业务 上要求履行的义务。这一特定义务以行为人具有某种职务身份或从事 某种业务并且正在执行为前提,否那么,不发生履行该类义务的问题。(3)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由于

8、行为人先前实施的行为(简 称先行行为),使某种合法权益处于遭受严重损害的危害状态,该行 为人产生采取积极行为阻止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这就是由先行行为 引起的作为义务。所以,此题的正确答案是ABD。17、多项选择题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在于A:犯罪客体不伺B:犯罪目的不同C:犯罪手段不同D:犯罪结果不同参考答案:ACD此题解释:【答案】ACD。解析:此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 抢夺罪和抢劫罪都是行为人当着被害人的面公然的实施夺取财物的 行为;主观上都是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为直接故意;主体都是一般 主体。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夺罪侵 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

9、,即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 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2)犯罪手段表现不 同。抢夺罪是趁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那么是行为人采取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3)犯 罪结果不同。抢夺罪的法定结果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抢劫罪的法 定结果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包括可能造成被害人伤亡的结果。 所以,此题的正确答案是ACD。18、单项选择题甲将车停在银行门口,到银行办事,办完事出来倒车时,将蹲在汽车尾部玩耍的两岁男孩轧死。甲的行为属于。A:疏忽大意的过失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意外事件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A解析疏忽

10、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 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 果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 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防止,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此题中甲并没有预见到结果的发生,故A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 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 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 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 的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这是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 区别。19、单项选择题张某以请客为名用酒将高某灌醉,

11、然后扶高某到 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钱包(内有人民币5000元)拿走。张某的行 为构成A:诈骗罪B:盗窃罪C:抢劫罪D:侵占罪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答案】C。解析:此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的认定。刑法第 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 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分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人户 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 融机构的;(四)屡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 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 军用物资或

12、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劫罪的手段行为包括暴 力、胁迫和其他方法。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等都属于抢劫罪的“其 他方法”,此题中,张某用酒将高某灌醉,非法占有高某5000元的 行为,显然属于以其他方法实施的抢劫行为,构成抢劫罪,所以,本 题的正确答案是C。20、单项选择题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在本国领域内犯罪、都适用于本国刑法,表达了A:属地原那么B:属人原那么C:保护原那么D:普遍管辖原那么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A解析刑事管辖原那么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解决一个 国家的刑事管辖权的问题。一般而言,刑事管辖包括属地原那么、属人 原那么、保护原那么和普遍原那么。其中属地原

13、那么以地域为标准,但凡在本 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 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故此题选A。21、单项选择题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分为 oA:主犯、胁从犯、预备犯、教唆犯B:首犯、胁从犯、未遂犯、帮助犯C:主犯、实行犯、帮助犯、从犯D:主犯、从犯、胁从犯、同时还规定了教唆犯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刑法第26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 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 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 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分。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

14、的主 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分”。第27 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 应当从轻、减轻处分或者免除处分”。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 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分或者免除处分”。第 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 用处分。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分。如果被教唆 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22、单项选择题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A:确有悔改表现B:确有立功表现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 物质

15、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B、C两项说法错误。刑法第65条第 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 日起计算。而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由于刑罚还未执行完毕,不 能构成累犯。所以D项正确。2、多项选择题以下刑事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 oA:危害国家平安的案件B:恐怖活动案件C: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D: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参考答案:ABD此题解释:A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第 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平安、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 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据此可知

16、,此题应选ABD。3、单项选择题甲、乙为劫取财物将在河边散步的丙杀死,当场 取得丙随身携带的现金2000余元。甲、乙随后从丙携带的名片上得C: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D:正在提出申诉的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23、单项选择题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人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A:外表联系B:一般联系C: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D:普遍联系参考答案:C 此题解释:【答案】Co24、单项选择题以下何种情形下,在侦查

17、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 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A:犯罪嫌疑人甲,犯盗窃罪B:犯罪嫌疑人乙,犯合同诈骗罪C:犯罪嫌疑人丙,犯间谍罪D:犯罪嫌疑人丁,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3款规定,犯危害国家平安犯罪、 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 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间谍罪属于危害国家平安罪, 故此题应选C。25、单项选择题甲某精心准备窃取银行客户密码,晚上在家中利 用互联网将客户账上的10万元转入自己的账户。其妻觉察后极力劝 阻,甲某悔悟,又将10万元转入客户的账户。甲某的行为属于 O A:犯罪中止B:犯罪未遂

18、C:犯罪既遂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 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屡次盗窃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犯罪 主体为一般自然人主体,根据刑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 可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 构成。屡次窃取他人财物或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是盗窃罪的客 观方面的主要特征。本罪的直接客体在一般情况下是为刑法所保护 的所有权制度。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 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到达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 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26

19、、单项选择题公、检、法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 住最长不得超过个月。A: 3B: 4C: 7D: 6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8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 长不得超过六个月。”27、单项选择题关于量刑情节,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oA:从重处分是指应当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B:从重处分是在法定刑以上判处刑罚C:从重处分不一定判处法定最高刑D:减轻处分也可以判处法定最低刑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参考答案:C此题考查的是对从重、减轻处分的理解。命题人选择几个考生容易发生误解的地方进行

20、考查。此题对正确理解从重、从轻、减轻处分是有价值的。对于从重处分,首先要掌握的是:它是在法定刑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从重、从轻都是在法定刑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加重、减轻都是在法定 刑限度以外判处刑罚。基于罪刑法定原那么,我国刑法并无加重处分的规定。其次.从重处分是根据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从重处分,并不一定是在犯 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因为每个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和 所犯罪行的具体情节千差万别,对有些人的犯罪可能必须判处中线以 上的刑罚才算“从重处分”,对有些人在中线以下判处可能就是“从 重处分” 了。既然在“从重处分”时还可能在中线以下判处刑罚,从 重处分当然不一定判处法定最高刑了。所以,选项

21、C正确。减轻处分一定要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而且不能判处法定最低 刑。法定最低刑是从轻处分的底线。如何正确量刑已经成为高频考点。 大家要掌握从重、从轻、加重、减轻如何适用。尤其要改变一个错误 观念:从轻、从重量刑一定要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 从轻、从重可以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也可以在中 线以下判处,关键看行为人本身的犯罪严重程度。刑法第62条规 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分、从轻处分情节的,应当在 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分子 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分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犯罪 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分情节

22、,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请注意这里 的“以下”是不含本数的。即不能判处法定最低刑,只能判处低于法 定最低刑的刑罚。28、单项选择题在一起抢劫案件中,被害人甲由于被告人乙的犯 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被害人甲死亡的情形下,无权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A:甲的法定代理人B:甲的父亲.C:甲的配偶D:甲的工作单位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99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 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 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 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据此可知,甲

23、的工作单位无权提起附带 民事诉讼,D项应选。29、单项选择题以下犯罪中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A:诬告陷害罪B:强迫职工劳动罪C:非法搜查罪D:侮辱罪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答案】D。解析: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30、多项选择题强奸未遂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区别是A:主体不同B:客体不同C:犯罪客观方面不同D:目的不同参考答案:ABCD此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此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强奸罪与强制猥亵、侮 辱妇女罪的界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强奸罪都表现为对女性的 身心健康的侵犯,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但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强奸罪具有如下的区别:(1)

24、犯罪客体 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客体是妇女的人格尊严和性自由的权 利,而强奸罪的客体是强奸罪的客体不仅是女性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 利,还应当包括幼女的身心健康;(2)犯罪对象不完全相同,强制猥 亵、侮辱妇女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14周岁以上的女性,而强奸罪的 犯罪对象不仅仅是14周岁以上的女性,还可以是14周岁以下的幼女;(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对妇女实施性交 以外的猥亵、侮辱行为,没有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那么是对 妇女实施性交行为,即使由于行为人的自身的原因而致性交行为未能 完成,也应认定为强奸(未遂)罪;(4)犯罪主体不完全相同,强制 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犯罪主

25、体只能是年满16周岁的人(通常是男性), 而强奸罪的主体是年满14周岁的人(也通常为男性),(5)犯罪主观 方面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观方面不是以奸淫为目的,而 强奸罪的主观方面就是为了奸淫的目的。所以,此题的正确答案是 ABCDo31、单项选择题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于A:某些直接故意犯罪中B:所有直接故意犯罪中C:某些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D:所有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答案】A。解析:首先,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之中, 过失犯罪中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其次,间接故意需要危害结果 的发生才能认定间接故意,而危害结果一旦发生就不存在犯

26、罪的未完 成状态,所以间接故意中也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最后,并不是 所有的直接故意中都有未完成状态。举动犯只要行为人一实施犯罪行 为,就到达既遂,所以也不可能有犯罪的未完成状态。应选A项。32、单项选择题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故意指使他人 虚报保险事故,并由自己亲自理赔骗取保险金20万元与他人私分。 张某构成A:保险诈骗罪B:虚假理赔罪C:贪污罪D:职务侵占罪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答案】C。解析:此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贪污罪的认定。刑法第 183条规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 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 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

27、规定定罪处分。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 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 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分。”刑法第 271条规定的是职务侵占罪,刑法第382条、第383条规定的是 贪污罪。所以,此题的正确答案是C。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 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

28、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知丙是某公司总经理。两人经谋划后,按名片上的 给丙的妻子丁 打 ,声称丙已被绑架,丁必须于次日中午12点将10万元现金放 在某处,否那么杀害丙。丁立即报警,甲、乙被抓获。关于本案的处理, 以下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抢劫罪和绑架罪并罚B: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和绑架罪并罚C: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D:以故意杀人罪、侵占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 批复规定:“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 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对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分。”所 以

29、,甲和乙为劫取财物而将丙杀死,当场取得现金2000元的行为应 认定为抢劫罪。行为人故意杀死被害人后,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被害人被绑架为 名,向其亲属索取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 的绑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他人对被绑架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受贿罪的区分1 .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无论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 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 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那么 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

30、行使管理职权, 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 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 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 份的人员。2 .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 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 为。3 .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 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 物。而贪污罪那么只能是公共财物。4 .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 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

31、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 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 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5 .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 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6、1999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 查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分别对贪污罪、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 的便利”的涵义进行了解释,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利用职务上 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 件。”由于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只是主体和侵犯客体的不同,故其重 合局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解释基本可为职务侵占罪所用。具体说来,职务侵占罪中的“职务上的便利”可理解为

32、根据法律、 法令、政策、单位章程以及单位有关负责人员赋予特定权力的人员利 用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产的便利条件。33、单项选择题以下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A:武大饮酒过量神志不清,暴打妻子致其重伤B:刘二见胡同里有一人强暴妇女,于是拿石专头将其打昏,事后鉴定 为重伤C:张三15岁,盗窃珠宝店财物价值20余万元D:李四精神病发作砍死其父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答案】A。解析: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 当负刑事责任,A项中选。B项属于正当防卫。C项未满16周岁未成 年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 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负刑事责任,故张三不应负刑事责

33、任。D 项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34、单项选择题我国刑法关于刑法溯及力的规定,采用的是 0A:从新原那么B:从旧原那么C:从旧兼从轻原那么D:从新兼从轻原那么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C解析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 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 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那么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 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 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 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故我国刑法的溯及力采用从旧兼从轻的 原那么。35

34、、单项选择题对正在进行中的以下哪一种行为可以进行正当防 卫?A:殴打行为B:诽谤行为C:诬告陷害行为D:贪污行为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 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2)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 和事后防卫。(3)对象条件。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 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4)主观条件。正当 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即是 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

35、和其他权利免受不 法侵害。因此选A。36、单项选择题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 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 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 A:属于强奸预备B:属于强奸未遂C:属于强奸中止D:不构成强奸罪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答案】B。解析:因事实认识错误,不可能到达既遂的未遂称为不 能犯的未遂。其中对于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所导致的未遂是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甲误认为乙是妇女而意图强奸,发现乙是男人后逃跑,符合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的特征,属于强奸未遂,B选项正确。37、单项选择题甲吃饭时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成重伤。在羁押 期间,甲精神失常。

36、经鉴定是由于羁押而引发的精神障碍。以下说法 正确的选项是 OA: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减轻处分B: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免除处分C:甲是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D:甲应当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D解析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 当负刑事责任。”该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识别 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 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此题中,甲在犯罪时为完全行为 能力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且甲不具有减轻或者免除处分的量刑情节, 因此正确答案为Do38、多

37、项选择题以下关于追诉时效的说法,错误的选项是 oA:追诉时效期限是以法定最高刑为标准,不是以实际应当判处的刑 罚为标准B: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不再追诉C: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以后,如果认为有必要追诉, 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D: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不再追诉参考答案:CD此题解释:CD解析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不再追诉, 故C、D项说法错误。此题正确答案为CD。39、单项选择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甲负责望风,乙入室行 窃,丙负责接应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A:简单的共同犯罪B:复杂的共同犯

38、罪C:必要的共同犯罪D:有组织的共同犯罪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答案】B。解析:此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复杂共同犯罪的含义。根 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共同犯罪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 同犯罪,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分工的共同犯罪。 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共同犯罪人可以根据分工分为组织犯、实行犯、 帮助犯和教唆犯。在此题中,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存在着甲望风、 乙入室行窃、丙接应转运赃物的分工,所以甲乙丙之间构成的共同犯 罪是复杂的共同犯罪。此题的正确答案是B。40、单项选择题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 从柜台内拿出一个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然后继续在柜台

39、边假装观看。几分钟后售货员发现少了一个戒指并怀疑陈某,便立即 报告保安人员。陈某见状,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后逃离。关于本案, 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陈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B:陈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未遂C: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预备行为D: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中止行为参考答案:A 此题解释:【答案】A。解析: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 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到达 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此题中 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枚价 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此时戒指已经在其控制之下,

40、即其秘 密窃取财物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符合盗窃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成立 盗窃既遂,应选项B说法错误。陈某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的行为是发 生在盗窃犯罪既遂之后,因此不存在盗窃中止的情形,其将戒指扔回 柜台只是属于被迫返还财物,而并不影响对其犯罪性质的认定。41、单项选择题以下有关监视居住的表述,错误的选项是 oA: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 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B:监视居住一律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C: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D: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参考答案:D 此题解释: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

41、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 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据此可知,只有指 定居所的监视居住的期限才能折抵刑期。故此题应选D。42、多项选择题刑法是法律体系中重要的法律部门,以下各项中 属于刑法的任务的是 OA:保卫国家平安,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B: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C: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D:维护社会秩序参考答案:ABCD此题解释:ABCD解析刑法第2条明确了我国刑法的任务,即“用刑罚同一 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平安,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 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

42、财产,保护公民私 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 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由此可知, A、B、C、D四项均是我国刑法的任务。43、单项选择题盗窃罪属于人安危的考虑,劫持或者控制他人,提出勒索财物的要求。行为人是 否实际绑架了他人,是勒索财物行为构成绑架罪还是敲诈勒索罪的关 键所在。所以甲和乙将丙杀害后,又临时起意给丙妻丁打 ,声称 丙已被绑架,勒索现金10万元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当对二人的上述行为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实行数罪并罚,所以C 选项为正确答案。4、单项选择题某晚,甲潜入乙家中行窃,被发现后携所窃赃物(价 值900余元)逃跑

43、,乙紧追不舍。甲见杂货店旁有一辆未熄火摩托车, 车主丙正站在车旁吸烟,便骑上摩托车继续逃跑。次日,丙在街上发 现自己的摩托车和甲,欲将甲扭送公安局,甲一拳将丙打伤,后经法 医鉴定为轻伤。本案不能以以下哪一罪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A:抢劫罪B:抢夺罪C:盗窃罪D:故意伤害罪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参考答案:AA:故意和过失犯罪B:过失犯罪C:故意犯罪D:故意或过失犯罪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答案】Co44、多项选择题以下各项中属于犯罪中止的要件的是。A:必须是在危害结果产生之前放弃犯罪B:必须自动放弃犯罪C:必须是彻底放弃犯罪D:必须有效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参考答案:ABCD此题解释:ABCD解析犯罪

44、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 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 包括以下四项:(1)必须是在危害结果产生之前放弃犯罪;(2)必须 自动放弃犯罪;(3)彻底放弃犯罪;(4)必须有效防止危害结果的发 生。因此此题正确答案为ABCD。45、单项选择题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被工商执法 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乙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 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时突然急刹车,导 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以下哪一选项?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参

45、考答案:B解析:题中甲为逃避检查,不顾抓着车门的乙,在疾驶中突然刹车, 致乙重伤,甲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是典型的间接故意。根据题中条件,甲只为摆脱乙,并不具有杀人的 直接故意,只是采用了不计后果的方法。由以上分析可知甲也不构成 过失。故正确答案为Bo46、单项选择题依据法律规定,在管制的判决和执行方面,以下 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3 年B: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C: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D: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

46、二日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答案】Co解析:依据刑法第38条和第69条的规定,管制的 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所以A、B选项的内容 本身是正确的。根据刑法第39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 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所以C选项内容本身是错误的。在 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的是对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执行内容。根据 刑法第41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 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所以D选项不选。47、单项选择题张大妈于某日清晨在路边捡到一名弃婴,带回家 中抚养十几天后,将该弃婴以80

47、00元价格卖给邻村刘某。张大妈的 行为构成A:遗弃罪B:诈骗罪C:拐骗儿童罪D:拐卖儿童罪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答案】D【解析】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 接送或者中转儿童的行为。行为人只要明知是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 而实.施了上述六种行为中任何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拐卖儿童罪。48、单项选择题符合以下哪一情形而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 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不构成累犯? A: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B:赦免以后C:缓刑考验期满以后D:假释考验期满以后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答案】Co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48、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 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分,但是过失犯罪 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所以A、B不选。刑法第85条规定“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 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所以, 假释考验期满符合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条件,可以构成累犯,选项D 不选。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所以 C选项应选。49、单项选择题以下关于死刑的说法中,错误的选项是A: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B: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C: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部 分高级人民法院核准D: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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