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法考》试卷二第二阶段冲刺检测试卷(附答案和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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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10月法考试卷二第二阶段冲刺检测 试卷(附答案和解析)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章某作为马某的债权人,对马某的债务人林某提起代位权诉讼。 马某作为第三人对章某的债权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人民 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裁定驳回章某起诉B、判决驳回章某起诉C、裁定对章某起诉不予受理D、继续审理,作出判决【参考答案】:A【解析】:合同法解释(一)第十八条第二款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 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第一百四十条裁定适用于以下范围:(一) 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

2、议的;(三)驳回起诉;余下略。此题中即使不记得合同法解释也可 依靠民诉法来推出答案,判决只是适用实体的,裁定是适用局部程序和实体问题,不予受理是不符合 起诉条件而当事人坚持起诉的情况下作出,既然已经异议成立了也就不可继续审理了,因此可相继排 除BCD,从而得出正确答案A2、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oA、不起诉决定书可以向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公开宣 布B、人民检察院审查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律应当将未 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起诉C、对于分案起诉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必须同时移送 人民法院【参考答案】:D16、被告人因涉嫌抢劫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对人 民

3、检察院的起诉进行审查以后决定开庭审理,以下哪些做法是不符合刑 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A、人民法院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 人B、人民法院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在开庭5日以前送达被告人C、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D、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参考答案】:B【解析】此题考查第一审的程序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 应当进行以下工作:(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二)将人民检察 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 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

4、时候指定承当法律 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 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四)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 (五)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 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 名。17、刘洋夫妇于1986年承租黄某私房2间,租期10年。同年收养 13岁男孩王真为养子,三人共同生活。1990年刘洋妻子病逝,第二年刘 洋病逝。黄某要求收房,王真因无房可搬而予以拒绝。黄诉至法院。下 列有关此案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A、王真有权拒绝搬房,

5、因为他确无房可搬B、王真有权拒绝搬房,因为租赁合同并未终止10C、租赁合同应终止,因承租人均已死亡D、租赁合同应终止,因出租人已提出要求终止【参考答案】:B【考点】同居的承租人的继承权【解析】合同法第234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 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 合同租赁该房屋。”18、甲省乙市检察院决定逮捕受贿案的犯罪嫌疑人田某,但田某已 潜逃至甲省丙市。关于对田某的通缉,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省乙市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B、甲省丙市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C、甲省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D、甲省检察院可

6、以发布通缉令【参考答案】:C19、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 他不让走,并打报警 。客人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 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车要你们赔偿”。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A、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B、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C、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参考答案】:D【解析】:此题考自力救济。11现代社会以公力救济为原那么,但公力救济有其缺陷,尤其是它无法 满足某些紧急情况的要求,因此,法律亦允许当事人在一些来不及诉请 公力救济的情况下采取自力救济措施。本案中,如果僵硬地要求,旅馆 为实现其主张必须到法院提起诉讼

7、,那么,该旅馆可能因客人不知去向 而无法获得救济,此时采取自助行为是正当的。20、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某与某军事部门有业务往来。一日,高某 到该部门洽谈工作,趁有关人员临时离开将一部照相机窃走。该照相机 中有涉及军事机密的照片。关于本案,负责立案侦查的是以下哪一机 关?(2009年试卷二第2题)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C、国家平安机关D、军队保卫部门【参考答案】:D【考点】立案管辖【解析】此题公布答案为D,但我们认为选项A才是正确答案。刑事案件,除了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都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 所谓“法律另有规定”,一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应由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二是指人民法

8、院可以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 三是指法律规定应由其他机关或者部门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这些专门 机关包括国家平安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和走私犯罪侦查部门四机 关。关于检察机关是否有权负责立案侦查本案,刑事诉讼法第18条 第2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 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12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此题中高某虽然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其

9、实 施的盗窃行为,不属于第18条规定的犯罪种类,故人民检察院无权立案 侦查。选项B错误。关于国家平安机关是否有权负责立案侦查本案,刑事诉讼法第 4条规定:“国家平安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平安的刑事案 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因此,国家平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 危害国家平安的案件,即现行刑法分那么第一章所规定的犯罪。此题中, 高某盗窃行为并非危害国家平安的行为,不应由国家平安机关立案侦查。 选项C错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条第2项规定:“地 方人员在军队营区作案的,由军队保卫部门移交公安机关侦查。”此题 中高某系地方人员,在军队营区实施的盗窃行为应由军队保卫部门移交

10、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选项A正确。根据刑诉解释第20条: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和 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 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可见,只有地方 人员和军队内部人员在军内共同犯罪,且案件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才 由军队保卫部门管辖。地方人员在军内单独作案的,即使案件涉及国家 军事秘密,也应移交地方管辖,应选项D错误。陷阱点拨此题有两个陷阱。陷阱一是对于高某的行为是否属于危 害国家平安的行为,我们知道危害国家平安的行为包括:(1)危害国家、 颠覆政权的犯罪(如背叛国家罪);(2)叛变、叛逃的犯罪;(3)间谍、资 敌的犯罪(如间

11、谍罪、为境外窃取21、45岁的梁某是凯旋公司的聘用人员,已在公司工作20年。一 直以来,公司和他签的劳动合同都是一年期的。今年年初,梁某与公司 的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却不再与他续约。情急之下,梁某把公司告上法 庭,要求公司继续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凯旋公司应当与梁某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3B、如果梁某要求,凯旋公司应当与梁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凯旋公司不再雇佣梁某,并无需给付经济补偿金D、凯旋公司可以在给付梁某经济补偿金后不再雇佣他【参考答案】:B【解析】: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

12、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 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 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 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学法网|根据第(一) 项的规定,梁某已经在凯旋公司工作20年,除梁某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凯旋公司应当与 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此题中,梁某把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 继续

13、与他签订劳动合同,显然是符合第14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此时,公司只能根据梁某的要求与 之订立固定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能不再雇佣梁某,故CD选项错误。22、以下哪项不属于商业银行的主要经营范围?A、买卖政府债券B、提供保管箱服务C、代理和推出新的保险业务D、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参考答案】:C【解析】:见商业银行法第3条。23、以下债的履行中,属于适当履行的有:A、甲、乙、丙三人各出资3万元合伙办了 一个玩具厂,不想经营失 策,亏损12万元,债权人张某要求甲承当全部还款责任,甲只承当了属 于自己的份额的4万元B、王某(画家)和某书店签订协议,王某将为该书店作画5幅,不 料,王某生病了,遂委

14、托其弟子代为作了 5幅画14C、甲企业应付乙公司货款30万元,由于乙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 遂把30万元的货款交给了管理人D、某公司为办理变更登记聘请刘某代为办理,双方约定:在适当的 情况下,可以由第三人代刘某办理此事,由于刘某出了车祸,遂委托张 某(17岁的大学生)代为办理【参考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 当遵循老实信用原那么,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债的履行 应遵守全面适当履行原那么,即当事人应按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 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

15、方式,全面、正确履行债务的原那么。A选项甲应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故应满足债权人全部要求,甲的履行不适当;B选项王某作书画是专属于人身的行 为,代为履行是无效的,也违反了合同的约定,王某的履行不适当;D选项张某未满18周岁,不具 有代理资格,刘某转委托的行为也不适当。C选项中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其财产由管理人代理处理, 甲企业将货款交予管理人的行为适当,此题应选C选项。24、依2004年新修订的我国对外贸易法的规定,以下有关对外 贸易经营者,错误的选项是哪项?()A、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 本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取得资格的企业法人B、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

16、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 办理备案登记C、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 收手续D、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在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对 外贸易业务【参考答案】:A【解析】:考点对外贸易经营者【解析】: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明确规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 者其他执业手续的情况下可以从事对外贸易,A项将对外贸易经营者局限于法人,故A错误1525、甲公司董事会作出一个决议,局部股东提出异议,认为该决议 内容违反公司章程,如果采取诉讼解决,应当如何起诉?A、由股东会起诉甲公司B、由股东会起诉董事会C、以股东名义起诉公司D、以股东名义起诉董事会【参考答案】

17、:C【解析】:公司法第22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 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 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实际上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无效之诉和撤销之诉的被告 郡是公司,而不是作出有关决议的全体股东或董事.这是因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即被认为 是公司的意思.故此题答案应为C选项.ABD选项错误.26、海难救助中,如果被救助方在船舶和其他财产获救后0内不支 付救助款项也不提供满意的担保,救助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拍卖获 救的船舶和其他财产A、A三十日B、B九十日C、C 一百八十日D、D

18、一年【参考答案】:B【解析】:海商法第190条:对于获救满九十日的船舶和其他财产,如果被救助方不支付救助款 项也不提供满意的担保,救助方可以申请法院裁定强制拍卖;对于无法 保管、不易保管或者保管费用可能超过其价值的获救的船舶和其他财产, 可以申请提前拍卖。16拍卖所得价款,在扣除保管和拍卖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后,依照本法 规定支付救助款项;剩余的金额,退还被救助方;无法退还、自拍卖之 日起满一年又无人认领的,上缴国库;缺乏的金额,救助方有权向被救 助方追偿。27、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 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 人,慌忙逃跑被抓

19、获。甲的行为:A、属于强奸预备B、属于强奸未遂C、属于强奸中止D、不构成强奸罪【参考答案】:B28、24、王某19岁,为某大学学生,无经济来源,一日在某餐厅进 餐时与店主李某发生争执,将餐厅的玻璃门打坏。此损失应由谁进行赔 偿?A、王某父母进行赔偿B、王某与李某各自承当一半损失C、王某与其父母各自承当一半赔偿责任D、王某父母对餐厅的损失进行垫付【参考答案】:D【解析】:评析:参考答案D测试点不具有经济能力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责任承当。【解析】:此题涉及不具有经济能力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责任承当问题。对此,应由 不具有经济能力的侵权行为人承当民事责任,但其父母具有先行垫付的义务。故D

20、选项正确,其他选 项不选。1729、公安机关发现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不当时,应当怎么处理?()A、应及时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并应通知原批准的人 民检察院B、应及时撤销或变更逮捕措施,但须经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批准C、应及时撤销或变更逮捕措施,且无需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D、应及时提请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批准撤销或变更逮捕措施【参考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 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据此,此题正确答案为A。30、1997年9

21、月7日李东波借了 7000元给同村的李世宰,1999年 10月6日李东波以借据期满李世宰未还款为由起诉至县人民法院,法院 于同年10月9日立案受理,并决定以简易程序审理,后发现案情尚有不 详之处,与1999年11月27日将其转为一审普通程序,那么在通常情况, 此案必须在()前审结(假设上述日期中皆非法定节假日)A、2000年2月27日B、2000年1月9日C、2000年5月9日D、2000年4月9日【参考答案】:D【解析】: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其审理期限从立案之日起计算,而非从简易程序转为普通 程序之日起计算。31、以下案件中,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行政诉讼一审管辖的有 ()A、某国家职能机

22、关处理的案件18B、某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的案件C、某地区行政公署作出处理的案件D、某基层海关处理的案件【参考答案】:D【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4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 创造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 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32、在保证担保的方式中,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最主要的区别 是什么?A、一般保证的保证范围为主债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全部 债权B、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 有这一权利C、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六个月,连带

23、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两年D、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形下,一般保证的保证人 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当责任,而连带责任担保不受此限制【参考答案】:B【解析】:见保证基本知识33、关于被害人承诺,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儿童赵某生活在贫困家庭,甲征得赵某父母的同意,将赵某卖至 富贵人家。甲的行为得到了赵某父母的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的成长, 故不构成拐卖儿童罪B、在钱某家发生火灾之际,乙单独闯入钱某的住宅搬出贵重物品。 由于乙的行为事后并未得到钱某的认可,故应当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19D、对未成年被告人提起公诉,应当将有效证明该未成年人年龄的材 料作为主要证据复印件之一移送人民法院【参

24、考答案】:D【解析】2006年12月28日通过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 定:“不起诉决定书应当向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公开宣布,并说明不起诉的理由和法 律依据。”所以A是错误的。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 一般应当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起诉。”所以B的说法是错误的,是“一般应当分案起诉”,但是 也存在着例外情形。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于分案起诉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般应当 同时移送人民法院。”所以C是错误的,同样存在着例外情形。第二十七条规定:“对未成年被告人 提起公诉,应当将有效证明该未成年人年龄的材料作为主要

25、证据复印件之一移送人民法院。”由此可 见,D是正确的。3、甲向乙借款5万元,还款期限6个月,丙作保证人,约定丙承当 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乙还清本息为止。丙的保证责任期间应如何计算?A、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B、借款发生之日起2年C、借款发生之日起6个月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参考答案】:D【解析】:保证期间是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 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 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在合 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

26、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 任。担保法的司法解释又作出进一步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 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4、某晚,陈某(19岁)在回家途中,发现前面有一女青年孤身一 人行走,遂心生恶意,尾随其后。当行至某一黑暗僻静处时,陈某抓住 该女青年,欲行强奸。在女青年苦苦哀求下,陈某消除了强奸念头,转 身离去。对陈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A、犯罪未遂B、犯罪预备2C、孙某为戒掉网瘾,让其妻子丙将其反锁在没有电脑的房间一星期。 孙某对放弃自己人身自由的承诺是无效的,丙的行为依然成立非法拘禁 罪D、

27、李某同意丁砍掉自己的一个小手指,而丁却砍掉了李某的大拇指。 丁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参考答案】:D34、甲公司拥有一种方法专利,利用该方法专利所生产的产品为新 产品,现甲公司发现市场上出现了由乙公司生产的该种产品,甲公司于 是起诉乙公司侵犯其专利权,此案中关于举证责任的说法错误的选项是:A、甲公司应证明乙公司的产品制造方法落入了甲公司的方法专利的 保护范围;B、甲公司应证明其拥有该方法专利;C、甲公司应证明乙公司的产品与甲公司的专利方法所生产的新产品 相同;D、乙公司只有证明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该专利方法才能免责。【参考答案】:A【解析】:专利法57条: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创造专利侵权纠纷实行举证

28、责任倒置。35、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一日,甲请 乙吃假,叫卖淫女丙相陪。坂后,甲将乙、丙送上车。乙、丙刚到乙宅, 乙便被老板 叫走,丙亦离开。半小时后,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 人,遂拿走了乙的3万元现金。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以下哪一选项是正 确的?A、抢劫未遂与盗窃既遂B、抢劫既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C、敲诈勒索预备与盗窃既遂20D、敲诈勒索未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参考答案】:C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那么假设干问题的意见 (修改稿)的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以下途径查明: 由当事人提供、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由

29、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由该国驻我国使领馆提供、由中外法律专家 提供。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A、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参考答案】:B【解析】:此题考点是我国有关司法解释关于外国法查明及适用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贯彻执行民法通那么假设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222条的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 通过以下途径查明:由当事人提供、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由我国 驻该国使领馆提供、由该国驻我国使领馆提供、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选B。37、经人大代

30、表反映,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维持原判的一起民事纠纷程序严重违法,欲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些 列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应当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B、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提起抗诉;C、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抗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再审 裁定;D、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将本案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参考答案】:C21【解析】:A中,本案应当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原审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想广东省高院 提起抗诉,如果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现深圳中院的判决有错误,应当提请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向广东 省高院提起抗诉,而自己无权想广东省高院抗诉

31、。B中,判决生效后两年内提出是对当事人申请再审 的时间限制,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时间不受限制。C是对的,对于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接受抗诉的人民 法院应当在30日内作出再审裁定。D因检察院抗诉而启动的再审由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再审,但是 法定情形第一至第五项即证据问题,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38、陈某将自己的轿车投保于保险公司。一日,其车被房东之子 (未成年)损坏,花去修理费1500元。陈遂与房东达成协议:房东免收 陈某2个月房租1300元,陈不再要求房东赔偿修车费。后陈某将该次事 故报保险公司要求索赔。在此情形下,以下哪一个判断是正确的?A、保险公司应赔偿1500元B、保险公司应赔偿200元C、保

32、险公司应赔偿1300元D、保险公司不再承当赔偿责任【参考答案】:D【解析】:保险法第46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 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当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 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此题中,陈某与房 东达成协议:房东免收陈某2个月房租1300元,陈某不再要求房东赔偿修车费,相当于陈某放弃对 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依法保险公司不再承当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故答案为D。39、对以下哪一情形应当实行数罪并罚?A、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

33、的B、在走私毒品过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情节严重的C、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的D、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的【参考答案】:A2240、在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被许可方对所购进的技术或商标在协议 约定的区域内有使用权,而许可方在协议区内仍保存对该技术或商标的 使用权和转让权。这一协议属于以下哪种协议?A、可转让许可协议B、普遍许可协议C、排他许可协议D、独占许可协议【参考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2、请A搬家公司搬家,A公司派出B、C、D三人前往。在搬家过程中,B发现甲的掌上

34、电脑遗落在一角, 便偷偷藏人自己腰包;C与D在搬运甲最珍贵的一盆兰花时不慎将其折 断,为此甲与C、D二人争吵起来,争吵之时不知是谁又将甲阳台上的另一盆鲜花 碰下,砸伤路人E。B、C、D见事已至此便溜之大吉。请问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可以要求A公司赔偿名贵兰花被折断造成的损失B、甲可以要求A公司承当没有履行搬运任务的违约责任C、路人E可以要求甲、C以及D承当连带赔偿责任D、甲可以就丧失掌上电脑的损失要求A公司承当赔偿责任【参考答案】:a,b,c【解析】:甲与A公司之间的合同构成承揽合同关系,A公司不履行义务时,甲有权要求其承 担违约责任,B正确;23B、C、D虽然都在执行职务,但B的行为完

35、全属于个人行为,与公 司无关,A公司不承当责任,CD执行职务造成兰花折断,A公司应当承 担责任,A对3、三个小孩在公路边玩耍,此时,一辆轿车急速驶过,三小孩捡起 石子向轿车扔去,坐在后排座位的刘某被一石子击中。刘某将三小孩起 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举证责任分配,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刘某应对三被告向轿车投掷石子的事实承当举证责任B、刘某应对其所受到损失承当举证责任C、三被告应对投掷石子与刘某所受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当举 证责任D、三被告应对其主观没有过错承当举证责任【参考答案】a,b,c【考点】举证责任的分配【解析】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2条第I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 据

36、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结合此题,在刘某与三小孩 的侵权纠纷中,为了实现自己的诉讼请求,刘某需要对损失的客观存在以及存在违法行为承当举证责 任。因此,刘某应对三被告向轿车投掷石子的事实以及其所受到的损失承当举证责任。选项AB正确。 共同危险行为是共同侵权行为的一种。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分别同时实施相同的危险行为, 引致了一个损害结果,但无从判定是哪一个人的行为所致,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推定各行为人之间 的行为成立共同侵权行为。在此题中,小孩捡起石子向轿车扔去,坐在轿车后排的刘某被一石子击中, 但刘某对实际侵害行为人却无法确定。因此,三小孩对刘某的侵

37、权行为成立共同危险行为。根据民 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条第项的规定,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 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当举证责任。因此,三被告应对 投掷石子与刘某所受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当举证责任。选项C正 确。民法通那么第133条和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无民 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当侵 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由此可见,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不要求行为 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即使行为人在主观上没有过错,只要受害人的损害24是由其行为造成的,无民事行为能

38、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 就应当承当民事责任。结合此题,三被告无需对其主观没有过错承当举 证责任。因此,选项D错误。【陷阱点拨】此题具有较大的难度,是对民法理论与民事诉讼法的 综合考查。正确解答此题需要注意两点:第一,三被告的行为属于共同 危险行为,考生需要注意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条第项对共同危 险行为举证责任的特殊分配;第二,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 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行 为人的主观过错四方面内容。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人的侵权行为属于特殊侵权行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该类行为的构成要 件不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4、张

39、某欲为其62岁的母亲和8岁的女儿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为此, 他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真实地回答 了保险公司的提问。张某为其女儿投保的保险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 张某支付了首期保险费后,因长期外出,第二期超过60天未支付当期保 险费,事后保险公司与张某积极联系协商,但一年张某与保险公司仍未 就此事达成协议,这可能引起什么后果?A、合同效力中止B、合同效力终止C、保险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D、保险人直接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参考答案】:a,d【解析】:解析: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 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六十

4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 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第五十九条依照前条规定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 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 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25可知,当张某在超过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后,可能 产生两种后果:合同效力中止或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中的一个,其选择权在保险公司。5、贾某是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假设贾某被法院判决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他合伙人可以因 此要求其退伙B、假设贾某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取得贾某在有限

41、合伙企业中的资格C、假设贾某转为普通合伙人,其必须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发 生的债务承当无限连带责任D、如果合伙协议没有限制,贾某可以不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将其 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参考答案】B,C,D【考点】有限合伙人的资格以及债务承当【解析】合伙企业法第79条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 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根据上述规定,贾某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 丧失行为能力,不必然丧失合伙人资格,故A项错误,不应选。合伙企业法第80条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 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 者

42、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故 B项表述正确,应入选。合伙企业法第83条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 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当无限连带责任。根 据上述规定,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的责任承当类似于新的合伙人 人伙,新入伙的合伙人应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当无限连带责任, 故C项正确。有限合伙人的财产和责任与合伙企业的财产和责任是相互区别的, 因此其可以对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份额进行相应的处置,合伙企业26法第72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 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故D项正确。6、以下有关中外合资

43、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别判断中错 误的是哪些选项?A、合资企业为股权式合营,合作企业为契约式合营B、合资企业均取得法人资格,合作企业都不取得法人资格C、合资企业均设立董事会,合作企业可以采取董事会以外的其他管 理方式D、合资企业按比例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合作企业按累进税率交纳 企业所得税【参考答案】:B,D【解析】:合作经营企业也有取得法人资格的。两类企业适用同样税率。7、甲公司因遗失汇票,向A市B区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公示催告 期间,乙公司向B区法院申报权利。关于本案,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0A、对乙公司的申报,法院只就申报的汇票与甲公司申请公示催告的 汇票是否一致进行形式审查,

44、不进行权利归属的实质审查B、乙公司申报权利时,法院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庭调查与辩 论C、乙公司申报权利时,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D、乙公司申报权利成立时,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参考答案】A,D8、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案件需要向国外的 被告送达开庭传票时,我国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哪些途径送达?()A、外交途径27B、如果被告是我国公民,可以通过我国驻被告所在国使领馆送达C、被告在境内有业务代表机构的,可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但不能 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D、被告在境内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该代理人送达【参考答案】:a,b,d【解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7条,人民法院对

4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 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 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4)向受送达人委托 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 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 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 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7)

46、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 达。另外,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C项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9、2008年7月,家住A省的陈大因赡养费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 的儿子陈小诉至甲县法院,该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 式批准,陈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 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那么 根据管辖恒定原那么,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OA、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B、甲县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C、乙县法院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D、甲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参考答案】A,B,C

47、10、以下关于股份股份转让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28A、A)董事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满一年, 可以自由转让。B、B)董事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不得转让C、C)董事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D、D)董事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参考答案】:B,D【解析】:简单法条考察,参考142条2款、3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 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

48、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 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 出其他限制性规定。n、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制度,但根据 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哪些情形可以或者应当实行独任 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B、选民资格案件C、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D、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参考答案】A,C,D【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2款、第160条、第161条,民诉意见第234条。29C、犯罪中止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C【解析】此题考查故意犯罪过程中的停止形态。刑法第22条、第23条、第24条第1款分别规定:”为了犯罪, 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 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犯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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