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方案5.28(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七星关区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方案5.28(2).docx(1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七星关区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促进就业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发20198号)文件精神,进 一步做好我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结合我区 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的系 列重要指示精神,把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民 生为本,就业为根,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实现更 高质量就业。二、主要任务(一)拓宽渠道促进转移就业1 .推进农村产业革命促进转移就业。积极培育各类农民 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
2、 各类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易地搬迁安置点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签订1年以上 劳动合同且贫困劳动力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社 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500元/人的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 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各乡镇街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转移就业。各乡镇街道在实 材料、银行开户证明材料、吸纳就业花名册、签订劳动合同 复印件、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二)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 务公司)、劳务合作社或劳务经纪人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 输出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搬迁安置点劳动力稳定就 业6个月以
3、上,且提供1年跟踪服务,可到区人社局申请一 次性跟踪服务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申请表、输出人员工 资发放凭证、就业单位资格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 料、就业跟踪服务资料、申请主体银行开户证明材料。(三)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及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正常 运营1年以上并带动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 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可到区人社局申请一次性自 主创业补贴,符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并 提供以下资料:补贴申请表、用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及 户口本复印件、财务季报表、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营业 执照复印件、创业场所租赁协议复印件、创业实体内外景照 片、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凭
4、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退伍军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四)创业担保贷款。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 员自主创业的,可到区人社局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提供以 下资料:贷款人基本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婚姻证明资料)、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就业创业 证、残疾证、退伍证、毕业证、贫困户证明、网络商营业 执照等其中一项)工程实施证明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 金投入证明资料、经营场地证明资料)。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向区人社局提供 以下资料:企业证照、新招用员工资料、经营场地证明资料、 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资料。(五)见习补贴。组织高
5、校毕业生或16 24岁失业青 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可到区人社局申请见习补贴,并提 供以下资料:申请表、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复 印件、就业见习协议、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 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单。(六)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 力和易地搬迁安置点劳动力通过参加有组织输出稳定就业 的可向区人社局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并提供以下资 料: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本人稳定就业的 收入证明资料、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七)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企业在职职工在职业资格证 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到区人社 局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并提供以下
6、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本人社会 保障卡或个人银行卡原件复印件、贵州省企业参保职工技 能提升补贴申请表(A)稳岗补贴。符合申领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可到区 人社局申领稳岗补贴,并提供以下资料:申请当年度稳岗补 贴报告、企业申领稳岗补贴审批表、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资 料。(九)”3个15万元”扶持微型企业开展政策。符合“3 个15万元”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可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 请“3个15万元”扶持政策,并提供以下资料:贵州省微型 企业扶持申请书、带动就业人员情况表、带动就业人员登记 表、承诺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资证明、经营场地 证明、劳动合同、带动
7、重点扶持人群的证明资料(毕业证、 退伍证等)、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核发意见书、法人(负责人) 身份证复印件、上一年度年度报告、企业连续正常经营3个 月以上的相关资料。四、有关要求(一)强化工作责任。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要积极 履行促进就业工作的主体责任,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细化工 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分类施策,统筹做好促进就业工作。(二)强化部门协作。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协同 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保障促进就业 政策落实。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加大政策预调微调力度。商 务部门要引导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多元化的外贸市场。其他有 关部门及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立足职能履行责任,积极出 台
8、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或开展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专项活动。(三)强化宣传服务。各有关部门要依托网站、移动客 户端、政府办事大厅等平台,及时公布政策清单、申办流程、 补贴标准、服务机构及监督投诉 。对重点企业、困难群 众,要开展点对点宣讲,精准推送政策。要加强基层经办人 员政策培训,确保政策尽快落地。对申请享受就业创业扶持 政策和就业创业服务的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人社部门 要实行实名制管理,做好数据动态更新、跟踪服务工作。(四)强化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要引导困难企业注重运用 市场机制、经济手段,通过转型转产、培训转岗、支持“双 创”等,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依法处理劳动关系。引导职 工关心企业的生存
9、与开展,困难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 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 留就业岗位、稳定劳动关系。施村、组公路、平安饮水、人居环境改善、生态造林抚 育、社会事业开展等50万元以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程 时,同等条件下依法依规按程序优先由村级劳务合作社安 排劳务工程队承揽,组织本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 业。其他工程实施过程中,用工要向当地农村劳动力倾 斜。(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 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 乡镇街道)2 .持续巩固“十大员”开发兜底促进转移就业。继续 稳步推进“十大员”就业扶贫公益专岗开发,为“三无两 有”劳动
10、力提供就业岗位;对于没有上级专项资金支持的 岗位补贴,纳入每年的区级财政预算,确保岗位开发的可 持续性。区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积极向上和向对 口帮扶城市争取资金,支持“十大员”就业扶贫公益专岗 的开发;要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和实际工作岗位需要,制定 本系统的“十大员”就业扶贫公益专岗工作职责规范,明 确本部门专岗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等日常管理规范操作 流程,进一步规范专岗管理,并指导各乡镇街道抓好落 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大员”各主管部门单 位,各乡镇街道)(二)抓好有组织劳务输出促进就业1 .促进就业扶贫劳务公司可持续开展。着力健全就业 扶贫劳务公司(分公司)党团组织,选好配强
11、就业扶贫劳 务公司班子成员。脱贫攻坚期间,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 织批准,允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到劳务公 司、劳务合作社兼职,推动就业扶贫劳务公司尽快实现完 全独立的市场化运营。加大对国有公益劳务公司的支持力 度,区直各单位向社会购买招聘会组织、劳动力信息采集 和维护、创业大赛、技能大赛、劳务派遣、人力资源代理 等就业创业相关服务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向国有公益性劳 务公司购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就业扶贫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2 .推动村级就业扶贫劳务合作社实体化运行。认真践行 并不断丰富“塘约经验”,按照“村社一体”的模式继续推 进村级就业扶贫劳务合作社管理
12、运营。将村级就业扶贫劳务 合作社管理运营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内容,全面构建和完 善基层劳务组织化体系。积极引导和鼓励村级就业扶贫劳务 合作社组建劳务工程队,承揽与其能力相适应的工程或劳 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3 .建立完善驻外劳务协作工作站。在对口帮扶城市建设 劳务协作工作站,负责对接收集省外企业符合农村贫困劳动 力需求的优质岗位信息,为有外出就业意愿的农村贫困劳动 力提供岗位信息,并做好跟踪服务。同时有针对性的引导有 条件的在外务工成功人员返乡创业。将劳务协作工作站运行 所需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确保工作站正常运行。对跨地 区外出务工建
13、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易地搬迁安置点劳动力, 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区外省内就业的,给予每人500元一 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输出到省外就业的,给予每人1000元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 位,各乡镇街道)4 .培育劳动力转移就业联络员和劳务经纪人。充分发挥 “亲带亲、邻带邻”的优势,将在外务工比拟成功的农村劳 动力开展为劳动力转移就业联络员,把工作成效显著的联络 员进一步开展为劳务经纪人,不断扩大有组织的劳动力转移 规模。对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 或劳务经纪人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输出的建档立卡贫困
14、劳 动力及易地搬迁安置点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且提供 1年跟踪服务的,可以申请400元/人的一次性跟踪服务补 贴,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区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街道)(三)全面抓好培训促进就业1 .全面开展农民全员培训。围绕我区“532”农业产业 布局、农业特色产业及市场用工需求,强化职业培训机构“校 校合作、校企合作“,大力开展以工代训、订单定岗培训, 不断优化培训内容和培训组织形式,切实提高培训针对性。 将感恩教育、“扶智扶志”纳入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树立 正确的就业观念。建好农民培训档案,实施精准培训,使每 个劳动力都掌握12
15、门实用技术或就业技能。到2021年完 成农民骨干技能培训7.31万人,力争实现农村劳动力培训 全覆盖。(区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区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 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2 .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强化企业主体责 任,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开展的 决定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 费。推动企业对在岗技术工种职工每年组织一次岗位技能提 升培训,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 训。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难企业组织开展职工 在岗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 足局部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评估
16、合格后,按缺口 资金的50%由就业补助资金予以支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3 .开展失业人员培训。支持各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承当失业人 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失业人员给予职 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照黔府发(2017) 27号文件规定执 行。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其中就业困 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再给予每人每天40元 的生活费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生活费补贴 政策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
17、育科技局、区财政局,各 乡镇街道).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2019年1月1日至2020 年12月31日,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 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参保职工取 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参保地申请技 术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四)支持企业稳定开展1 .加大稳岗支持力度。经核定不裁员或少裁员(上年度 裁员率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参保企业可到失 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的 稳岗补贴返还。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下的参保小微企业,假设 上年度裁员
18、不超过1人的,视同符合少裁员条件,可以申领 稳岗补贴,稳岗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2019年 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 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稳岗补贴返还标准 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 定。按照省2019年第1次界定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 有望参保企业联席会议确定的标准,审核企业资格,返还所 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财政局、区开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区工商联,各乡镇街道)2 .加大创业就业金融支持力度。鼓励政
19、策性融资担保机 构支持小微企业,积极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进一步 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覆盖面,提高小微企业贷款获得性, 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创业就业。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 贷款管理流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创业群体提供 优质金融服务。(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五)积极鼓励创业带就业1 .支持创业载体建设。落实“3个15万元”扶持微型企 业开展政策,持续推进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双创” 孵化载体建设,积极组织推荐创业孵化基地参加省、市评选, 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市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 的,可获得一次性补助
20、20万元;被认定为市级农民工创业 示范点的,可获得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确有需要的创业企 业,可适当再延长不超过2年的孵化期。(区开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2 .开展自主创业补贴及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对首次创办 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 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并带动就业的离校2年 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按 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租用符合规划、平安和 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且未享受政府部门场地租赁费用 减免的,给予每月500元
21、场地租赁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 5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3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符合创 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 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到达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 (超过100人的企业到达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 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区财 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街道)(六)大力扶持重点群体就业1 .着力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基 层工作保障措施,推动
22、“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落地落实,积极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引 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回 流监测,引导返乡农民工创业,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千 方百计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教育科技局,各乡镇街道)2 .实行失业登记服务。区内失业人员可到区公共就业服 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 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其中:“4050人员”、 残疾、低保家庭等劳动者可在常住地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 员,享受就业援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开展改 革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各乡镇街道).扩大见
23、习补贴范围。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就业见 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 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 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到达50%以上的见习单位, 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开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各乡镇 街道)3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 失业人员,给予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根据家庭困难程度、 区内消费水平等综合确定。对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和建档立 卡贫困劳动力中的女45岁及以上、男50岁及以上、残疾等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的,在2021年12月(含
24、12月)前, 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400元/人/月的就业扶贫援助 补贴。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 保障范围。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给予临时救助,通过综 合施策,帮助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区教育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生 态移民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残联,各乡镇街道)三、单位及个人补贴申领(一)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各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 大户、家庭农场、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各类扶贫车间等生 产经营主体吸纳区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安置 点劳动力就业满3个月的,可到区人社局申请吸纳就业一次 性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申请表、生产经营主体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