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第一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第一版).doc(2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C-GL-QT-00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发 包 人 : 承 包 人 :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发 包 人: (以下简称“甲方”)住 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传 真: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承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住 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传 真: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部、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的规定、规章,为严格明确工程项目现场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治安和消防安全,经甲乙双
2、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监理单位:1.4 工程总承包商:第二条 适用法律适用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治安、消防管理的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程,严格遵照建筑施工行业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和标准,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协议。第三条 责
3、任范围3.1 乙方负责所承包项目施工作业区、料场、办公区、生活区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治安、消防管理工作,对承建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负总责。3.2 甲方负责项目区管理范围内共用道路、区域及周界围档的管理协调,帮助乙方协调明确其与项目施工区域内其他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治安、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关系。3.3 其他约定: 第四条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4.1 乙方因履行本协议而需发生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已包含在承包合同 之合同总价中。4.2 其他约定: 。第五条 安全管理指标乙方自进入项目区后至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人员、设备全部离开项目区止,安全管理同时满足下列指标,甲方同
4、意向乙方在合同总价款外另行支付 元奖励金可由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作为安全奖励金。安全奖励金的分配方案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甲方负责直接发放。A.因工负伤率:0.4;B.因工重伤、死亡事故:0;C.火灾、机械倒塌事故:0;D.食物、煤气中毒及卫生防疫事故:0;E.重大环境污染事故:0; F.被社会媒体负面曝光:0;G.盗窃、赌博、嫖娼、打架等治安事件、1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0;H.甲方安委办定期检查优良率在90以上。 I.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6.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6.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教育培训
5、、安全检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及安全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6.3 甲方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监理机构全过程进行监理,依法对乙方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及安全资料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予以积极配合。6.4 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行业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行为追究违约责任,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依据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约赔偿协议及双方协议约定。6.5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时鉴于乙方经过视察现场,已经熟悉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通道、通讯设备等高线,地上地下障碍物、土方、杂物、垃圾、土壤性质及现状水源、电源和雨污水排放的位置,乙方同意由乙方负责收集可能
6、影响施工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必需的所有费用以及施工场地内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树木的保护等有关费用均已包含在甲乙双方签订生效的工程承包合同之合同总价中.甲方无须向乙方另行支付相关费用,乙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履行本条义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给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相关地下管线、地下工程、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等造成损坏和其他损失的,由乙方
7、承担全部责任。6.6 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乙方自行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7.1 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业主、监理和甲方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确保安全生产。7.2 乙方应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7.2.1 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
8、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与招投标时乙方公司承诺的人员配置一致且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7.2.2 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7.3 乙方进入本工程项目后必须了解并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治安、消防的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7.4 乙方必须严格自身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向甲方出示“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报备甲方,乙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任何变更情况,应在发生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及时书面通报甲方。7.5 乙方必须足额
9、使用安全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并将安全措施经费使用情况定期报备甲方。乙方应将每月的安全措施费用于当月25日前上报甲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甲方安全主任工程师审核,经确认无误,签字同意后给予支付;非经上述程序, 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安全措施费用。乙方未及时按国家、地方安全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落实安全措施或采取安全措施不符合国家、地方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在当月安全措施经费中扣除相关费用。乙方不得以当月安全措施未及时落实或不符合规定及要求被扣除相关费用为借口作为下月不完全落实安全措施的理由;乙方连续2 月或累计3个月不及时或不完全落实安全措施的,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且乙方应一次性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万 元。安全措施费用按照甲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报送。7.6 乙方应按国家、项目所在地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和甲方要求及时给施工人员发放工资;乙方无故拖延或克扣施工人员工资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不能作为乙方违反相关规定拖欠工人工资的理由。7.7 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明确规定应由建设方缴纳的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各种保险,乙方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费用由乙方承担。7.8 乙方应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对现场生活用水定期检测,保证生活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保证用水安全,如因水质不达标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
11、担。7.9 乙方必须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及现场平面布置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应急救援人员的演练。应对应急器材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以保证其可靠性,以保证有效地应对突发的安全事故。7.10 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乙方应立即抢救受伤害者,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如实报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并积极配合政府单位进行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采取必要措施消除、降低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7.11 乙方在甲方项目区管理范围内应做到:7.11.1 建章立制,完善安全管理体系A.乙方项目的主
12、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安全资格证书,在组建项目管理机构时,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和规模,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足额合格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B.建立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乙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并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乙方应按国家法律要求制定并在本施工项目严格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将安全目标分解到每个工作岗位,使安全生产责任制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全过
13、程控制安全。7.11.2 加强安全教育,酝酿安全文化氛围A.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经过乙方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和项目规章制度、事故案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未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按时进行季节变换的安全教育,及时进行变换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细致进行节假日安全教育,高度重视国家及项目所在地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安全教育;每年安全教育时间必须达到国家“三高危”行业要求标准。B.施工过程中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对有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相
14、关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在经考核确认其完全掌握后方可全面使用。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按规定通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C.安全教育考核应认真做好记录。7.11.3 严格安全检查,认真落实整改A.乙方必须健全并落实检查制度。乙方应实行逐级检查,所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每月对该项目检查一次;项目经理部至少每周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等专职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乙方还应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
15、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B.检查组织者应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监督落实整改方案和进行复查。查出的隐患必须按照“四定”原则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立即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安全检查人员要责令立即停工,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C.乙方应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将每次检查的情况、整改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检查记录表应采用项目所在地标准检查表。7.11.4 加强总分包管理A.乙方与分包单位在签定分包合同时,应单独签定安全生产的专项协议或在分包合同中设置独立的条款,以明确在安
16、全生产目标的分解与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兼)职安全员的配置,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落实,安全教育,特殊工种的管理,现场防护要求及事故处理等各方面双方的权利 、责任与义务。不得让分包劳务队以包代管。B.乙方在与分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之前应确认该分包单位确实具备与其分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资质等级和安全资质,并在项目所在地履行了登记注册等政府管理手续。进行现场施工的所有承包单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C.乙方所使用的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单位,必须依照项目所在地外地人员务工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规定,严格依法管理,及时为施工人员办理社会工伤保险等保险,严禁使用手续不齐全的禁用人员和未经入场安全教育的
17、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D.乙方分包单位在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现场施工总人数的5 。E.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应由乙方全面负责,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均应纳入乙方的项目管理体系中。甲方直接发包(与乙方无任何合约和经济关系的施工企业)的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乙方单位也应将其纳入本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统一管理,对其负安全管理责任,应与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在发现其施工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通知并督促其整改。如其未按期整改且未说明原
18、因,乙方可通过与其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中项目安全奖罚规定对其进行违约索赔,单次违约索赔金额不得超过 500 元,累计总额不得超过 5万 元,且奖罚实施前必须经甲方安全主任工程师在索赔单上签字同意。F.乙方应派专人负责监督分包单位对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如国家或项目所在地有其他规定按其规定执行。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拨付工程款优先下发施工人员工资。7.11.5 加强安全技术管理,提供技术支持A.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针对性强、权责清晰、实施有效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应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必须遵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19、、法规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规程;必须全面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制定全面、具体、有效的措施予以预防,并应严格执行审批制度。B.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及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均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编制安全技术方案,或安全技术方案未经总监及本单位技术负责人获得审核批准之前,项目不得开工。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
20、工程等专项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同意后方可施工。C.乙方应建立并执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有关制度规程结合施工生产中的实际情况,针对作业人员的现状,全面细致地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实行跟踪管理,确保安全技术交底的贯彻实施。并做好交底签字记录。D.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制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应符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且可操作性强,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实行三相五线、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制度,施工机具用电必须使用标准配电箱,并遵循“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的原则。配电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应有防
21、雨、防砸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经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禁止采用不合格产品或施工现场禁用产品。乙方应将现场电气产品的合格证、厂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资料经查验无误后存档,并保证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用电的敷设必须严格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禁私拉乱扯。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变更,应重新履行审批手续。E.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机械、机具、设备的进场验收、临设用电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安全设施的使用验收等一系列验收制度。各种施工机械、机具、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无论是租赁的,还是分包单位自有的施工机械、机具、设备,都
22、必须严格验收制度;临设用电工程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送电;各种脚手架、安全网、井字架、龙门架在搭设完毕后亦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i. 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梯的电气安全、机械限位及防坠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由乙方的机械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项目的有关人员参加,经检查验收后报请当地政府的专业管理部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ii. 施工现场使用的中小型机械,由乙方项目部的机械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共同进行检查验收。iii. 暂设电气工程,由乙方的安全部门组织电气工程师、方案制定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共同进行检查验收。iv. 普通脚手架,满堂红架子、堆料架和支搭的安全网,由乙
23、方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员按搭设进度逐层进行检查验收。v. 井字架、龙门架及工具式架子,由乙方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企业有关管理部门、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共同进行检查验收。vi. 高大脚手架以及特殊架子,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安全部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共同进行检查验收。参加各项验收的部门和人员必须在验收文件上签字,否则验收无效。验收应采用项目所在地建委颁发的统一验收表格。F.乙方要建立和落实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的专人管理制度和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检修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的同时必须检验防护装置
24、,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G.施工现场的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龙门架、提升架、挑架、挂架、吊架、脚手架搭设安装及拆卸均应按经批准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行。H.乙方应对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运输、存放等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对押运、保管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工作人员应进行专门培训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专库限量储存,不得形成重大危险源,应设置明显标志,指定专人保管,制定严格的限量领用登记制度和余料回收制度。 当工程施工中使用或涉及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时,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施工现场应对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加强管理,严格入库验收和领用批准手续,并做好使用中
25、安全防护。I.乙方必须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档案。安全管理资料应满足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资料规程要求。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由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乙方分包单位亦必须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档案。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应全面、及时、准确。7.11.6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A.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围墙坚固、严密,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墙材质应按照甲方统一规划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严禁在墙面上乱涂、乱画、乱张贴。施工现场的大门和门柱应牢固美观,高度不得低于2米,大门上应标有企业标识。B.乙方应在工地主大门外侧按标准设置工程概况牌,在大门内侧按标准设置“一图四牌”及安
26、全生产无重大事故天数公示牌。现场应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危险部位必须安装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装置、设施等必须用安全色涂刷警示标记。C.施工现场应划分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并应有明显的分界,各区域应设标志牌,明确负责人。D.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佩带身份识别标志(胸卡或工作卡等);E.现场必须要有排水措施。现场内的道路、作业场地、脚手架、塔吊基础、架料、材料、大型构件和大型模板存放场地等的排水设施要形成网络,保证排水畅通。施工现场内的主要道路要硬化、通畅,严禁在通道上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放置施工机械、停靠车辆。F.施工现场内各类机具、架料和施工材料应根据施工进
27、度计划运入,按现场平面布置图放置。施工现场料具布置应整齐有序。G.高处及临边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四口、五临边”等必须设盖板或围栏,并应按规定设置水平安全网。在建工程脚手架及临边安全防护必须采用密目式阻燃安全网全封闭。临近施工区域的人行通道必须搭设防护棚,防护棚应采用双层脚手板搭设,满足安全要求。在施工区域外的公共人行道上搭设防护棚还应符合施工现场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并设明显的标志牌,确保行人安全。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各项防护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场时必须检验有关证明。不得采购、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无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等。H.乙方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行。在施
28、工组织设计中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弃物、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中认真组织落实。乙方应对裸露的土地、土堆进行绿化、覆盖或固化处理。四级以上大风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材料应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混凝土搅拌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地降尘防尘装置。出入车辆大门处应设洗车池、沉淀池,驶出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要严格清洗,保持整洁,防止将泥土、沙浆等带出施工现场。如有遗洒及时清理。I.施工现场应及时进行清整,保证工完场清。现场道路应设专人进行洒水,做到不泥泞、不扬尘。7.11.7 加强生活区管理,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环境
29、A.生活区与施工区必须严格划分,并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满足安全、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防汛等要求。B.生活区由乙方负责管理。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卫生防疫、消防、生活设施的使用、维修和生活区管理等各项制度,并认真落实。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建立生活区的必要条件。C.生活区必须设置办公室、传达室、宿舍、食堂、厕所、舆洗设施、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箱等临时设施。临设应采取不易燃烧材料搭设,做到安全、牢固、美观,且入住前必须经过验收。D.生活区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专人负责清扫和消毒。E.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窗户,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不得通铺,不得男女混住。夏季有防暑降温和灭蚊蝇措施,冬季
30、有取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并建立验收制度。宿舍内用电应根据方案统一敷设,禁止工人私自接线,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充电电源插座应设置在门口或值班室内,禁止搁置在床头。F.食堂“三证”必须齐全,必须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库房和燃气罐存放间,必须设置隔油池,必须有生熟分开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及存放柜,应配备排风设施和消毒设施。食堂内外整洁卫生,炊具干净,操作间、库房不得兼作宿舍使用。G.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做好进货登记。严禁购买无证、无照商贩食品,严禁食用变质食物。H.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防疫管理规定,建立卫生防疫管理制度,制定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突发疾病
31、应急预案。应配备保健药箱,购置一般常用药品和急救器材,并登记建档。7.11.8 加强文明施工管理A.安全帽分四色:红、白、蓝、黄,其中红色为外来检查人员、乙方项目经理、安全监理、乙方和分包安全管理人员佩戴,白色为乙方及分包单位其他管理人员佩戴,蓝色为特种作业人员佩戴,黄色为普通操作工人佩戴。安全帽前面张贴本企业徽标,胸牌与三级教育卡、花名册、工资表内编号一致,个人信息真实。B.项目外观如围墙、大门颜色等应按甲方统一规划砌筑。现场脚手架钢管大横杆、立杆、小横杆必须刷桔黄色油漆,剪刀撑必须刷蓝色油漆,防护栏杆必须刷红白相间油漆。脚手架操作层设置18cm挡脚板,挡脚板外侧刷红白相间油漆。C.配电箱除
32、满足安全性能和安全防护要求外,外观刷桔黄色油漆,正面设置防触电标志,并以A、B、C对一、二、三级箱进行编号,比如一级箱编号为A-01、A-02,三级箱编号为C-01、C-02,编号必须与临时用电方案中编号一致。固定式配电箱的安全隔离栅栏及防雨罩除满足安全性能要求外,应刷红白相间油漆。D.进入标准层后,施工操作层以下第三层及以下必须随拆模工序完成及时将料具归类存放,施工垃圾及时清理干净。电梯井内、脚手架等安全平网上施工垃圾、坠落料具应随有随清,满足安全防护要求。施工垃圾必须分类置于现场封闭式垃圾站内,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7.11.9 加强治安管理,杜绝刑事案件:A.确定治安保卫负责人,并根据工
33、程规模按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组织和配备人员,具体承担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治安保卫工作组织人员名单在开工前报甲方备案。B.乙方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包括相应的治安保卫方案或措施,并报甲方备案。C.应当按规定采取围挡等安全防护措施,建立门卫制度。施工人员凭胸卡进出施工现场,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查验做好登记记录。严禁小商、小贩、废品回收人员进入施工管理区。D.料场、库房应当加强巡逻守护,重要材料、设备,要专库专管。贵重物品、仪表和保密图纸资料以及精密小型工具的保管和使用,须有安全保卫措施,健全存放、保管、领用、回收登记制度。E.职工生活区内严禁赌博、酗酒。非经批准,不得他人
34、留宿,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和取暖用具。生活区内要加强电视机、录音机、影碟机等贵重物品和现金、票证的管理。F.施工现场的要害部位,包括为施工服务的锅炉房、变电室、泵房、大中型机械设备, 建设工程的关键部位和施工关键工序,应当制定并认真执行安全保卫措施,安装防护设施或报警装置。G.建设工程成品,包括即将竣工的楼房栋号、楼层、房间,安装就位的重要设施、设备,装修完毕的贵重装饰陈设等,必须制定专项保卫措施,组织保卫力量,加强巡逻看护。重点保卫区域可按栋号、楼层、房间制发证件,专人看守,严格验证,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H.施工现场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 乙方治安保卫组织
35、必须立即保护现场,救助受伤害者, 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治安保卫组织和公安机关报告。同时报告甲方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人。I.按照有关规定或甲方要求,乙方应完成的其他工作。7.11.10 加强消防管理,杜绝火灾事故:A.乙方应确定一名防火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按规定配备消防干部和义务消防员。消防干部和义务消防队在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日常消防检查工作。防火负责人和消防干部的确定和更换,应报甲方备案。B.在开工前完成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 向消防监督机关报送审批或备案,同时报备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
36、关于消防安全部分, 应包括下列内容:建设工程的位置、建筑层数、面积、高度、施工工艺、方法和使用的材料;生产、生活用火区(如锅炉房、 茶炉房、厨房等)位置;各种临时建筑的位置、结构、防火间距和用途;易燃、可燃材料的存放地点、堆垛体积等;工地消防给水管道、临时消防立管和室外消火栓的位置、管径;消防车道宽度和消防泵房的位置(包括泵的型号、规格);供电线路架设方位及电压等;配备消防器材的数量和种类。C.建立防火档案,有计划开展防火检查,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培训和演练。D.因施工或居住需要搭设的临时设施,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高于两层的暂住用房应整齐美观,外立面必须美观整洁。搭设前应由出租方
37、编制搭设方案,有计算书、文字说明。搭设完成后由乙方根据方案进行验收,确定合格后方可使用。E.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内动火必须实行审批制度。现场动火应事先提出申请,并制订详细的消防安全措施,经现场防火负责人或安全员审核批准,领取动火证,方可作业。动火作业点要有监护人,并增配消防器材,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F.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
38、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和库房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建筑垃圾应及时清除。G.建设工程内不得作为仓库使用,不得积存易燃、可燃材料,不得住宿。H.冬季施工使用电热器,须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使用技术资料,并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应选用阻燃材料。I.设置消防车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并设在安全位置。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须对消防设备采取防冻保温措施。J.施工现场内存在的重大火险隐患,须立即整改。发生火灾,应积极组织扑救,险
39、情控制后应保护好火灾现场。重大火险隐患整改情况和火灾事故报告,在报送消防监督机关的同时报备甲方。K.按照有关规定或甲方要求,乙方应完成的其他工作。7.12 乙方必须随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环境监察、卫生监管、治安、消防管理部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配合他们执行公务,并做好接待工作。乙方还要随时接受甲方安全主任工程师的工作检查与监督。甲方需在乙方寻求与行业主管部门、地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监督、治安、消防管理监督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时给予协助。7.13 乙方应对进入项目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治安、消防管理的教育,备存完整的安全教育记录、档案,并对因安全教育不到位引
40、起的安全生产事故、人身健康损害、环境污染、治安事件、消防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负责。7.14 乙方必须处理好与周围居民的关系,所发生的扰民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监督其落实。第八条 违约责任8.1 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协议,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使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8.2 乙方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应按期整改,不得无故拖延。乙方未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其他方进行整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进行赔偿。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支付上述整改费用和
41、赔偿金。8.3 由于乙方管理措施不力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治安灾害事故或消防事故而产生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管理措施不力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治安灾害事故或消防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对责任认定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8.4 甲方及其安全管理责任人有权对乙方及其人员因在安全管理中出现问题而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违约索赔”、“停工整顿”、“勒令离场”或其他形式的处理。8.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及其安全管理责任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违约索赔”的处理。A.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及其安全管理责任人有权要求乙方
42、支付人民币 500- 元的违约金,甲方可在应支付乙方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B.乙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治安灾害责任事故或消防责任事故,致使工程停工或甲方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在公众媒体或专业网站曝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 10万 元以下的违约金。甲方可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C.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甲方及其安全管理责任人有权作出“违约索赔”处理的其他情况。8.4.2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偿付因乙方发生上述责任事故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补足。8.4.3乙方在接到由甲方和监理方共同签发的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书后,未能在整改通知
43、书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作出“停工整顿”处理,造成工期延误的,损失由乙方承担;8.4.4乙方在“停工整顿”期间内,乙方不进行整顿或整顿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作出“勒令离场”的处理,并有权另行委托他方进场施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应支付乙方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予赔偿。8.5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履行相应责任的,甲方在支付相应款项或履行相应责任后,可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履行责任的证明直接向乙方追偿,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据,乙方对此应予以认可。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赔偿款。8.6 如违约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
44、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进一步补偿。本协议所称损失应包括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以及可得利益损失,以及守约方为处理违约事件所发生的包括调查、诉讼、律师等法律费用在内的费用和开支。8.7 本款适用于所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情形。自甲方发出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违约金。逾期支付的,按照每日应付违约金的一倍加付滞纳金,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实际付清之日止。若甲方尚有部分协议价款未支付乙方的,甲方有权从该笔费用中先行抵扣相当于违约金和滞纳金数额之款项。违约金和滞纳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
45、方追偿。第九条 不弃权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表述均不得被视为对一方权利的放弃,任何违约行为亦不得被同意免除或放弃追究另一方在某方面的违约责任,并不意味着免除或放弃追究该另一方在其他方面或后续发生的违约责任。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10.1 以本协议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邮递、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拟接受通知的协议一方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在发生变更情况之日起一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0.2 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决定:A. 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B. 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件发出的通
46、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准)后第七日视为有效送达;C. 以快递发送的通知应于交予合法的快递服务发送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D. 以图文传真发出的通知,在传送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11.1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正式发布为准,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11.2 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协议的责任时,履行协议的时间 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协议价格不因此而改变。11.3 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日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并取得另一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11.4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协议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协议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11.5 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第十二条 修改对本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