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2)第105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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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目录目录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目目录录声声明明.1 1资产评估报告摘要资产评估报告摘要.2 2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4 4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4二、评估目的.8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8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9五、评估基准日.10六、评估依据.10七、评估方法.12八、评估程序实施过

2、程和情况.19九、评估假设.19十、评估结论.20十一、特别事项说明.22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3十三、评估报告日.24附件目录附件目录.2525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声明声明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声声明明一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3、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二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规定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三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4、使用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的保证。五、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

5、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五、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委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6、、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七七、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八八、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

7、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且已提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九九、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估结论的影响。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

8、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摘要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摘要摘要中威正信评报字(中威正信评报字(20222022)第)第 10501050 号号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

9、能科)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海新能科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三聚科技)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2 年5 月 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主要内容摘要如下:一、委托人:海新能科。二、被评估单位:南京三聚科技。三、经济行为:根据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海新司纪2022第 072501 号),同意海新能科转让南京三聚科技股权。四、评估目的:确定南京三聚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海新能科拟进

10、行股权转让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五、评估对象:本次评估对象为南京三聚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六、评估范围:本次评估范围是南京三聚科技截止 2022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后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即总资产 1,761.25 万元、总负债 0.79 万元,净资产1,760.46 万元。七、价值类型及其定义:本次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八、评估基准日:2022 年 5 月 31 日,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九、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

11、收益法。十、评估结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摘要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根据对南京三聚科技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评估对象分别进行了评估,经分析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结论如下: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评估基准日:2022 年

12、5 月 31 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ABC=B-AD=C/A100%流动资产1,705.661,705.660.000.00非流动资产55.60136.0680.46144.72其中:固定资产55.60118.1262.52112.46无形资产0.0017.9417.94资产总计资产总计1,761.251,761.251,841.711,841.7180.4680.464.574.57流动负债0.790.790.000.00负债合计负债合计0.790.790.790.790.000.000.000.00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760.461,

13、760.461,840.921,840.9280.4680.464.574.57十一、特别事项说明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发现以下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事项,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这些事项对于评估结论的影响,合理使用评估结论:1、受客观条件限制,评估中未对委估设备进行技术检测,以委估设备能够按现行用途正常使用为前提;2、南京三聚科技近年因疫情影响及公司定位不明确,一直没有明确的科研课题,2020年前签订的科研合同都已协议终止,也没有签订新的科研合同,已无收入来源,目前公司处于停业状态。十一、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次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限为一年,有效期从评估基准日开始

14、计算。即从 2022 年 5 月 31 日起一年有效。十二、评估报告日:本评估项目的报告日为 2022 年 9 月 19 日。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并关注特别事项说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正文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北京海新能源

15、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中威正信评报字(20222022)第)第 10501050 号号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正信评估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16、权益在 2022 年 5 月 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一)委托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1、企业概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025574Y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证券代码:300072(创业板)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 33 号 1 号楼大行基业大厦 9 层法定代表人:张鹏程注册资本:人民币 234972.0302 万元成立日期:1997 年 06 月 03 日营业期

17、限:长期2、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食用植物油加工;生物基材料制造;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正文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

18、资产评估有限公司-5-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装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生物质能技术

19、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规划设计管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企业形象策划;商务秘书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办公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注: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环保)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名称变更为

20、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被评估单位: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京三聚科技)1、企业概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6MA1N54GC81注册资本:1320 万元整住所: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马鞍中心社区马山组法定代表人:邓羽西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22 日2、经营范围生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能源、生物质碳化技术、污泥碳化技术、碳化产物、秸秆生物质综合利用、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

21、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正文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6-让;生物质产品、生物质碳基肥料、土壤改良剂、土壤调理剂、肥料增效剂销售;碳化设备、仪器仪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历史沿革南京三聚科技成立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由三聚环保和南京农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其中:三聚环保以货币资金出资 1,320万元,出资比例 66%;南京农业大

22、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知识产权(专利)出资 680 万元,出资比例 34%。三聚环保以货币资金出资 1,320 万元,已由南京维施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7 年 2 月 24 日出具“宁维施信会验字第(2017)002 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南京农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的知识产权(专利权)680 万元,已由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水致远评报字【2016】第 1167 号”进行了评估,并由江苏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28 日出具“苏诚会验(2018)008 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2021 年 6 月 3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南京农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通

23、过减资方式退出,不再持有南京三聚科技股权,即南京农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收回对南京三聚科技出资的两项专利技术,同时减少对南京三聚科技出资 680 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南京三聚科技将变更为三聚环保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000 万元减少至 1,320 万元。截止到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5 月 31 日,南京三聚科技股东名称、认缴及实缴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实缴出资1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1,320.001,320.00注: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名称变更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24、限公司。4、对外投资情况无5、近年资产、财务状况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对南京三聚科技 2022 年 5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22】第 222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正文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7-南京三聚科技近年财务状况如下表:历年资产状况简表金额单位:万元项目名称

25、2019.12.312020.12.312021.12.312022.5.31资产总额2,849.972,510.161,798.911,761.25负债总额10.114.050.790.79所有者权益2,839.862,506.111,798.121,760.46历年损益状况简表金额单位:万元项目名称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5 月营业收入507.2529.730.060.00营业成本65.7040.830.060.00利润总额-150.74-242.14-23.25-37.66净利润-59.13-333.75-23.25-37.66注:以上 2019 年、

26、2020 年及 2021 年财务数据来均自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利安达审字【2020】京 A2099 号”、“利安达审字【2021】京 A2051 号”及“利安达审字【2022】京 A203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6、经营状况南京三聚科技成立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是在三聚环保与南京农业大学合作在农业生物质工程技术中心基础上成立的合资公司(南京农业大学投入自有知识产权科技资产,三聚环保投入资本资产,由三聚环保控股),现为三聚环保旗下联盟成员。南京三聚科技以农业废弃物生物质安全、绿色、低碳转化和生物质循环利用为中心,专业从事秸秆等废弃物炭化技术以及生物质

27、能源、生物质肥料和生物质材料等产品应用创新研发、试验示范、技术服务和分析指标支持,同时承担生物质产业信息集成与服务、人才培训与培养、生物质科技交流与国际合作等活动。主要为三聚环保旗下的三聚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国秸秆规模化循环利用联盟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人才储备。南京三聚科技设立初衷是科研单位,没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经费来源主要依靠科研费。由于公司 2019 年签订的科研合同中部分合同价款得不到执行,且当年研发费用过高,导致 2019 年经营亏损。同时 2020 年-2021 年又因疫情影响及公司定位不明确,一直没有明确的科研课题,2020 年前签订的科研合同都已协议终止,也没有签订新的科

28、研合同,已无收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正文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8-入来源,目前公司处于停业状态。7、税收优惠政策南京三聚科技目前主要所执行的税种及税率如下:税种计税依据税率增值税应税收入6%、9%、13%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流转税税额7%教育费附加缴纳流转税税额3%地方教育费附加缴纳流转税税额2%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8、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

29、系委托人海新能科为被评估单位南京三聚科技的股东。(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为:委托人上级主管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与评估目的相关的工商登记机关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报告使用人。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按照本评估目的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对委托人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二、评估目的二、评估目的根据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海新司纪2022第 072501 号),同意海新能科转

30、让南京三聚科技股权。本次评估目的是通过对南京三聚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海新能科拟进行股权转让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评估对象本次评估对象为南京三聚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本次委托人委托评估对象一致。(二)评估范围本次评估范围是南京三聚科技截止 2022 年 5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即总资产 1,761.25 万元、总负债 0.79 万元,净资产 1,760.46 万元,与本次委托人委托评估对象所涉及评估范围一致。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

31、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正文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9-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对南京三聚科技 2022 年 5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22】第 222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次评估是在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的基础上进行的。经评估机构核实后的南京三聚科技提供的委估资产清单,包括:流动资产账面值为1,705.66 万元;非流动资产账面值为 55.6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值 55.

32、60 万元;流动负债账面值 0.79 万元。具体如下表:评估范围简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账面价值流动资产1,705.66非流动资产55.60其中:固定资产55.60资产总计资产总计1,761.25流动负债0.79负债合计负债合计0.79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1,760.46南京三聚科技申报的表外资产包括 6 项专利,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类别申请号申请号/专利号专利号专利状态专利状态专利所有权人专利所有权人申请申请/授权授权公告日公告日1一种秸秆灰中钙镁离子的检测方法发明专利201910522831.8实质审查南京三聚科技2019/6/172一种生物质炭的消解方法

33、发明专利201910341409.2实质审查南京三聚科技2019/4/253一种探测多孔物质孔隙度的方法发明专利201910345017.3实质审查南京三聚科技2019/4/264一种生物质热解气喷淋装置及分离方法发明专利201910356098.7实质审查南京三聚科技2019/4/295一种禽畜养殖用垫料及其制备方法与垫床发明专利201910340354.3实质审查南京三聚科技2019/4/256一种生物质热解气喷淋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0611267.2已授权南京三聚科技2019/12/20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四、价值类型及

34、其定义本次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正文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0-五、评估基准日五、评估基准日1、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 2022 年 5 月 31 日;2、评估基准日是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35、本次经济行为的实现及评估目的确定的;3、选取评估基准日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评估基准日为会计期末且接近经济行为的实现日;4、本项目评估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或执行的标准。六、评估依据六、评估依据(一)经济行为依据1、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海新司纪2022第 072501 号)。(二)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 年 5 月 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2008 年 10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36、会议通过);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78 号);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4 号);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 号);6、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 号);7、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8、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941 号);9、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6 号);10、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37、第 24 号);1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2006 年颁布(新准则);12、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 41 号);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正文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1-13、国资发产权201364 号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14、国资委、财政部令第 32 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15、其他适用的

38、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准则及规定。(三)准则依据1、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 号);(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 号)。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 号);(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 号);(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 号);(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 号);(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 号);(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 号);(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

39、备(中评协201739);(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 号)。3、资产评估指南(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 号);(2)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4 号);(3)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 号)。4、资产评估指导意见(1)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2)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3)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 号)。(四)权属依据1、南京三聚科技提供的车辆行驶证、专利证书及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2、南京三聚科技提供的资产购置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五)取价

40、依据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正文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2-1、现行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及国债利率;2、证券市场公开信息及数据资料;3、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机电产品报价手册;4、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5、南京三聚科技有关人员对委估资产情况的介绍;6、南京三聚科技提供的无形资产研发支出情况;7、评估人员收集的当前市场价格信息资料

41、;8、评估人员现场勘察结果;9、海新能科和南京三聚科技共同撰写的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10、南京三聚科技提供的委估资产清单、前两年及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11、南京三聚科技有关部门提供的经营计划、措施等;12、南京三聚科技提供的未来年度预测损益表、资产负债表;13、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14、其它相关资料。(六)其他参考依据1、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利安达专字【2022】第 2223 号”的审计报告。七、评估方法七、评估方法(一)评估方法介绍评估企业价值通常可以通过市场途径、成本途径和收益途径。具体评估过程中,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

42、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即通过估算委估企业在未来有效年期内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将未来预期净收益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方法。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

43、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正文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3-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二)评估方法的选取经过对被评估单位企业本身、市场及相关行业的了解和分析,我们认为目前国内股权转让市场虽然开始逐步公开,但在资产规模、资产特点、经营和财务风险、增长能力等方面和南京三聚科技接近的基本没有,难于选取具有可比性的参照物,无法确定具有合理比较基础的参考企业或交易案例,因此被评估单位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44、的条件。本次评估根据南京三聚科技持续经营特点及主要资产的特点,南京三聚科技历年资料能够收集,满足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条件。被评估单位财务资料健全,具备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条件,故本次对南京三聚科技整体资产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在对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情况进行分析后,确定本次资产评估的最终结果。资产基础法资产基础法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评估中在假设南京三聚科技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采用与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相适应的具体评估方法分别对南京三聚科技的各项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以评估后的总资产减去总负债确定净资产评估价值。各单项资产

45、具体评估过程及评估方法说明如下:(一)流动资产的评估1、货币资金的评估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银行存款是指中国农业银行南京文昌街支行的人民币存款。评估中在对企业银行存款账账、账表核对一致的基础上,我们审核了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通过向银行询证,对银行未达账项发生的原因、经济内容等进行分析核实,确认无影响净资产的重大因素后,以账面值确定评估值。2、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评估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对其款项的发生时间、具体内容、形成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

46、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正文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4-原因及债务人的情况进行了解分析,对大额债权进行了函证,同时评估人员采用了审核财务账簿及抽查原始凭证等替代程序,经分析核实后,根据应收及预付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或相应货物形成资产及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评估中对于部分难以估计可能发生损失金额的应收款项的评估,参照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进行估计。坏账准备为企业采用备抵法对应收账款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在对每笔债权性资产的可收回性进行职业判断后,对坏账准备的评估值确定为零。3、其他流动资产的评

47、估其他流动资产为增值税待抵扣税金。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对其他流动资产的具体内容、形成原因等情况进行了解分析。通过审核账务资料、纳税申报表及进项税认证材料等相关资料,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二)非流动资产的评估1、固定资产的评估委估的固定资产为机器设备类设备类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电子及办公设备,清单数量共计 142 台套,实有数量 142 台套。其中:机器设备 67 台套,车辆 5 台套,电子及办公设备 70 台套。购置时间为 2017 年 3 月至 2020 年 1 月之间。委估资产分布在南京三聚科技的各车间及办公室内。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结合委估设备的状况,本

48、次资产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即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1重置价值的确定对本次委估的设备,均为小型设备,一般由设备销售商免费送货及安装调试,所需时间也较短,故本次评估中只考虑设备的购置成本,不考虑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费用。购置成本的确定:根据相同或相近规格型号的设备的现行市场价格,确定委估设备的购置成本。成新率的确定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当前的技术状态、实际使用情况的介绍,结合设备的综合使用寿命,同时考虑设备的使用频率以及维护、维修、保养状况等因素综合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9、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正文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5-确定。2、无形资产的评估委估的无形资产为南京三聚科技自主研发的 6 项专利。评估人员通过对技术的研发过程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解,考虑到任何企业开发与委估技术同类的技术都必须经过同样的开发过程,开发投入可以用货币计量,故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成本法通过分析重新开发出委估技术所需花费的物化劳动来确定评估价值。研发单位合法取得技术过程中需支出的费用一般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实验测试费、期间费用等,技术赋予企业的真实价值,与企

50、业实际所支出费用之间通常对应关系较弱,故成本法一般适用于开发时间较短尚未投入使用或经营与收益之间不存在较稳定的对应关系的技术评估。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的基本计算公式为:无形资产评估值=无形资产重置成本(1-贬值率)(1)无形资产重置成本的计算公式如下:=(1+L)式中: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V:技术开发过程中的活劳动消耗;C:技术开发过程中的物化劳动消耗;:活劳动消耗的倍加系数;:技术开发的风险系数;i:年资金成本率;N:技术开发周期年;L:技术成本利润率。(2)贬值率的计算公式如下:贬值率=1-(未来可使用年限/可使用年限合计)100%(三)负债的评估负债为流动负债,为应付账款。1、应付账款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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