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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公安部治安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起草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经公安部科技委批准于2010年2月9日颁布,将于2010年4月1日起施行。ICS 13.310 A 91G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858-2010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Security requirements for bank vaults 2010-02-09发布 2010-04-01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安 部 发布前 言本标准第5章的5.1.5、5.2.1.2及表A.1中的第20、28项为推荐性条款,其他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本标
2、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银监会案件稽查局(安全保卫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少军、袁鹤、朱玉国、任骥、邓慕琼、边三平、熊自力、肖达、吴宏、鲍世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是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设计、验收、评估的依据。本标准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业务库。其他金融机构业务库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
3、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ISO 6935-2:1991,NEQ)GB 17565-2007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4-2007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4、-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A 38-2004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T 73-94 机械防盗锁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143-1996 金库门通用技术条件GA 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JR/T 0001-2000金库门(neq ANSI/UL608-1992)JR/T 0002-2000 组合锁 (eqv ANSI/UL768-1984(R1989)JR/T 0003-2000 银行金库(neq ANSL/UL608-
5、1992)3术语和定义GA 38-2004、JR/T 0003-2000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业务库 commercial vaults 存放本外币现金、贵金属、有价单证以及其他有价值品等实物的库房。3.2库区 vault area 以业务库房为核心及与之相关联的出入库交接场地、清分整点场地、本地守库室、主要通道、装卸区及库区周界等的区域。4 业务库分类4.1 核定库存现金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为一类库。4.2 核定库存现金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为二类库。4.3 核定库存现金在80万元(含)1000万元的为三类库。4.4 核定库存现金在80万元以下的为四
6、类库。5 安全防范要求5.1 一般要求 5.1.1 业务库的安全防范应贯彻坚持标准、安全适用、科学经济的原则。5.1.2 业务库的设计、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的保存应符合保密规定。5.1.3 业务库建设的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占地面积及周围环境、交通状况等应符合建设及安全要求。5.1.4 库区的照明供电系统总闸装置应有保护措施,并置于有效监控范围内。5.1.5 库区供电可采用单路或双回路供电,单路供电时应自备应急电源。5.1.6 库区内的载货电梯与楼梯应建于库门之外。5.1.7 库区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配置消防设施。5.1.8库房不得临街或直接对外建筑,应避开高压输电线路和城市其他有碍库房管理的
7、公共设施。5.1.9 库房建设应进行防水处理,防止渗水潮湿现象发生。5.1.10出入库房门的通道应单一设置,应无观察盲区、便于警戒与监控。5.2 实体防范要求5.2.1 一类库实体防范要求5.2.1.1 库房的墙、顶板、底板应为六面钢筋混凝土整体现浇结构。5.2.1.2 库房墙体宜选用c50以上的商品混凝土。5.2.1.3 墙体厚度应大于等于240mm,墙内应配符合GB 1499.2-2007,公称直径d大于等于14mm的热轧带肋钢筋,双层双向网状排列,钢筋中心间距应小于等于150mm。5.2.1.4 库房排风装置应在墙内作外低内高的“S”型转弯,通过墙体出口处离地面距离不应低于2500mm,
8、直径应小于等于200mm,出口应设钢筋网保护。5.2.1.5 地下库建筑时应设置双墙回廊式,回廊净宽大于等于600mm,四面应贯通,转角处应设折射或/和摄像装置。回廊外墙应为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厚度应大于等于240mm。5.2.1.6 库房为二层以上多层库体结构时,其柱子纵向与横向中心轴线的间距,库房落地层的单位负荷能力,非落地层的单位负荷能力,每层梁下净高等应符合建筑设计和使用要求。5.2.1.7业务库门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GA/T 143-1996中规定的B级或JR/T 0001-2000中规定的2级金库门。5.2.1.8业务库门锁应选用GA/T73-94中规定的B级或JR/T 0002
9、-2000中规定的1类或1R类组合锁具。5.2.1.9 应急库门应与安装的业务库门具有相同的防护等级。5.2.1.10通往金库门的唯一通道应设置防控隔离门,防控隔离门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 17565-2007中乙级的要求。5.2.2二类库实体防范要求5.2.2.1应符合5.2.1.1、5.2.1.3、5.2.1.4、5.2.1.65.2.1.10的要求。5.2.2.2 库房墙体应选用c40以上的商品混凝土。5.2.3三类库实体防范要求5.2.3.1 应符合5.2.1.1、5.2.1.4、5.2.1.6、5.2.1.9、5.2.1.10的要求。5.2.3.2库房墙体应选用c30以上的混凝土结构
10、。厚度应大于等于240mm,墙内应配符合GB 1499.2-2007,公称直径d大于等于12mm的热轧带肋钢筋,双层双向网状排列,钢筋中心间距应小于等于150mm。5.2.3.3业务库门应选用不低于GA/T 143-1996中规定的A级或JR/T0001-2000中规定的1级或以上级别的金库门。5.2.3.4 金库门锁应选用不低于GA/T73-94中规定的A级或JR/T0002-2000中规定的1R类或2类组合锁具。5.2.4 四类库实体防范要求5.2.4.1库房的墙、顶板、底板应为六面钢筋混凝土结构。5.2.4.2应符合5.2.1.4、5.2.3.25.2.3.4的要求。5.3 技术防范要求
11、5.3.1 一般要求5.3.1.1 技术防范系统应选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并应综合设计、同步施工。5.3.1.2 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 50348-2004等规定,设计、施工程序应符合GA/T 75等规定。5.3.1.3 技术防范系统应按附录A中表A.1所列相关要求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5.3.2 入侵报警子系统要求5.3.2.1报警系统应能准确探测报警区域内门、窗、通道等重点部位的入侵事件,系统报警后,中心控制室应有声光显示,并能准确指示发出警报的位置。5.3.2.2 库房内应安装2种以上探测原理的入侵探测器,振动报警防区应24h不可撤防。5.3.2.3 启动紧急报警装置时应同时启动
12、现场声、光报警装置。5.3.2.4 周界防入侵报警装置应有连续的警戒线,不应有盲区。5.3.2.5 紧急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应具有防误操作措施。5.3.2.6 报警控制主机和线路应安装在防护区域的隐蔽位置,便于维修,且具有防破坏报警功能。5.3.2.7 系统应采取2种以上向外报警的传输方式,如采用公共电话网作为向外报警的一条传输通道时,不应在公共电话网通讯线路上挂接其它通信设施。5.3.2.8 报警装置应有备用电源,应能保证在市电断电后系统供电时间不少于8h。5.3.2.9 报警系统的布防、撤防、报警等信息的存储时间应不少于30d。5.3.2.10 其他应符合GB 50394
13、-2007的有关要求。5.3.3 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要求5.3.3.1 系统应采用符合GB 20815-2006的数字录像设备,在作业期间进行实时不间断录像、录音,非作业期间应能在接受报警信号的同时,自动启动照明、录音、录像,图像记录回放帧率应不少于25fps。(25fp/s?注意与联网中心要求的差别)5.3.3.2 库房内监控图像的浏览与回放应有权限限制。5.3.3.3 库房内的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库内活动的全过程和库内所有存放物品。 5.3.3.4 库房外的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出入库人员开启库门、进出库房的过程及面部特征。且应避免库门开启密码的显示和泄密。5.3.3.5 守库室的回放图
14、像应能清晰显示守库人员的活动情况。5.3.3.6 清分整点场地每个清分台都应有摄像机进行独立监控和录像,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交接、清点、打捆等操作的全过程。5.3.3.7装卸区及出入库交接场地的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运钞车停放、护卫及提款箱等交接、进出库区的全过程。5.3.3.8 主要通道的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活动的情况。5.3.3.9 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应保证24h开启,非作业期间可采用移动侦测或报警触发自动录像方式。5.3.3.10系统图像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a)应保证图像信息的原始完整性,即在色彩还原性、图像轮廓还原性(灰度级)、事件后继性等方面均应与现场场景保持最大相似性(主观评价)
15、。系统的最终显示图像(主观评价)应达到四级(含四级)以上图像质量等级,对于电磁环境特别恶劣的现场,图像质量应不低于三级。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见GB50198-1994中的4.3;b)应保证对目标监视的有效性。重要监控点图像存储、回放的图像分辨率宜满足GA/T 367-2001中4.4.7系统分级规定的一级(甲级)要求。系统分级参见GA/T 367-2001的附录B;c)经智能化处理的图像,其质量不受上述等级划分要求的限制。但对指定目标的智能化处理,其处理前后的主要图像特征信息应保持一致;d)应具有时间、日期的字符叠加、记录功能。字符叠加不应影响图像记录效果。5.3.3.11 视频图像资料保存时间
16、应不少于30d。5.3.3.12 系统应有备用电源,在市电断电后能对重要部位摄像装置供电时间不少于2h。5.3.3.13 其他要求应符合GB 50395-2007的有关条款。5.3.4 出入口控制子系统要求5.3.4.1 系统设置必须满足消防规定的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5.3.4.2 实行远程监控的,业务库房隔离门的出入口控制装置应具有能接受远程控制和实时授权的功能。5.3.4.3 系统出现出入口非授权开启、出入口胁迫开启、断电、出入口控制主机被破坏等异常情况时,应能及时将异常信息报送业务库报警监控联网中心。 5.3.4.4 应能对入库日期、入库时间段和入库时间长度进行设置。5.3.4
17、.5 应有备用电源,并能在市电断电后保证该子系统正常运行时间不少于48h。当供电不正常、断电时,系统的密钥(钥匙)信息及各记录信息不得丢失。5.3.4.6 其他要求应符合GB 50396-2007的有关条款。5.3.5 声音复核/对讲子系统要求5.3.5.1 声音复核装置应能清晰探测和记录现场的话音和撬、挖、凿、锯等动作发出的声音。5.3.5.2 对讲音质应清晰可辨。5.3.5.3 声音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d。5.3.6 业务库报警监控联网中心要求5.3.6.1 实行异地值守的业务库应全方位防护,并将入侵报警、视频安防监控及出入口控制、广播对讲等各子系统接入业务库报警监控联网中心,实施远程
18、管理、控制。5.3.6.2 业务库报警监控联网中心应具备以下功能:a) 应能同时接入下辖各业务库的入侵报警子系统、出入口控制子系统及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实现报警、图像、出入、声音等信息的集中传输、处理、显示、控制;b) 应能任意切换库区监控图像,并能进行远程监听和录像资料调阅回放。当库区报警布防后,有人员进入库区时,应具有声光报警信号;c) 监视图像应能清楚显示区内人员活动情况,显示图像帧率应不少于15fps,监视图像应有库区名称、日期及时间等字符叠加,字符叠加不应影响图像显示、记录效果;d) 业务库房内部图像的监视与回放应有权限限制。5.3.6.3业务库报警监控联网中心的自身防范应参照5.4
19、.25.4.6的要求5.4 本地守库室防范要求5.4.1 守库室应临近库房,使库房隔离门置于守库员的有效监控之下。5.4.2 守库室门应安装防盗安全门,设置可视对讲装置。5.4.3 守库室的窗应有防护措施,如:安装金属防护栏或防弹复合玻璃等。5.4.4 守库室外应装照明灯,开关应设在守库室内,并配有应急照明设备和自卫器材。5.4.5 守库室内应设置给排风设备、温控设施、消防设施等。5.4.6 守库室应配备对外联络的通讯设备,安装紧急报警按钮。6 检验、验收、维护6.1安全防范系统竣工后应进行检验,系统检验应按GB 50348-2004的规定进行。6.2安全防范系统竣工后应按照本标准第5章和GB 50348-2004、GA 308-2001的规定进行验收。6.3安全防范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