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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电公司质量监督与监管体系xx投资管理公司目录一、 免检制度3二、 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5三、 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8四、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11五、 公司简介13六、 产业环境分析15七、 欧洲碳中和大势所趋,助力热泵开启新蓝海20八、 必要性分析22九、 法人治理23十、 项目风险分析35十一、 项目风险对策37发展规划分析38(一)公司发展规划381、公司未来发展战略38公司秉承“不断超越、追求完美、诚信为本、创新为魂”的经营理念,贯彻“安全、现代、可靠、稳定”的核心价值观,为客户提供高性能、高品质、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和服务,致力于发展成为行业内领先的供应商。38一、 免检制度免检制度
2、是国家为了突出监管重点、增强监管效能、保障质量安全的目的而制定的对优秀、环保创新企业的监督管理制度。但是由于在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后,社会对免检制度产生了较大争议,因此国务院办公厅在2008年9月18日废止了对于食品的免检制度,并在2010年制定的(食品安全法)里作出了明确规定。1、组织管理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免检制度,制定免检产品类别和实施要求,公布免检产品和生产企业,颁发免检证书,监督免检制度的实施。省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查企业免检申报材料,对申报企业实施必要的现场核查,负责对免检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县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用户、消费者对免检产品的申诉和举报,并向省局报告,受省级
3、局委托,参与免检产品的监督管理,开展有关申诉和举报的调查工作。2、免检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注册商标。(2)申报产品必须在申报前连续稳定生产两年以上,近两年内未出现产品质量事故,出口产品未出现检验不合格情况。(3)企业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体系。(4)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企业经济效益位于本行业全国前列。(5)产品标准达到或严于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要达到或严于行业标准的要求。(6)产品在全国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近年内组织的监督检查中连续3次以上(含3次)均为合格,且两年内未出现不合格情况。产品及生产企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有关要求。3.申报程序(1)由
4、企业自行向省级局申报,省级局初审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将申报资料退回企业。(2)省级局对受理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重点产品要进行现场核查。(3)省级局根据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情况,签署“同意上报”或“不同意上报”的初审意见。(4)省级局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报产品及其生产企业情况,要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5)根据材料初审、现场核查和征求意见的情况,研究确定最终上报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并按规定时间,将全部申报材料上报国家质检总局。(6)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其初审意见和各省级局上报的处理结果,组织进行复核,并进行公示。(7)对符合免检条件、获得免检资格的产品及其企业,国家质检总局通过政府网站()
5、向社会公布,并向企业颁发免检证书和荣誉牌。3、监督管理为加强对免检企业的后续监管,促进免检企业严格自律,维护免检权威性,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情况,对获得免检资格的产品及企业开展国家专项监督抽查。对抽查不合格企业,一律撤销免检资格。二、 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由于食品安全在我国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虽然我国在生产许可证目录里包括了加工食品和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但由于国家在2009年新制定了食品安全法,取消了食品免检制度,严格规范了食品企业的准入制度。1、组织管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
6、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2、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
7、物。(4)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5)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要求的,应当符合该要求。3、申报程序(1)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向生产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许可机关)提出,并提交规定的材料,如申请书、生产设备清单,生产场地平面图等。(2)许可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对申请的资料和生产场所进行核查。(3)许可机关应当根据核查结果
8、,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如下处理:生产条件符合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生产的决定,向申请人发出准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4)拟设立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手续后,方可根据生产许可检验的需要组织试产食品。(5)许可机关接到企业生产许可检验申请后,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抽取和封存样品,并告知申请企业在封样后七日内将样品送交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6)检验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和标准进行检验,并准确、及时地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合格的,许可机关根据检验报告确定食品生产许可的品种范围,并在
9、食品生产许可证附页中予以载明。4、监督管理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企业食品生产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三、 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在产品质量法正式颁布前,国务院已经陆续发布了若干条例,1984年国务院发布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并成立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发布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开始对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制度。1、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共分七章二十条,详细描述了条例所涉及的产品范围、职责、管理原则、申请程序、受
10、理和决定、对许可证书和标志的管理要求,监督要求等。其主要特点如下。(1)强制性特点,由于工业生产许可证所涉及的产品都是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因此,我国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进行批准并授权管理。(2)四个统一特点。即统一目录,统一审查要求,统一证书标志,统一监督管理。(3)评价性特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不仅具有强制性,而且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质量评价制度。(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2、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范围生产许可证涉及的具体产品范围是根据2007年第174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11、疫总局公告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公告,目前共有66类。3、实施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意义2005年7月9日,国务院第440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于2005年9月1日开始实施。实施该条例的主要意义如下。(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是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加强对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管理,确保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的强制手段。建立许可制度,能从源头遏制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2)能够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如2004年2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育目投资若干
12、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3号),国家质检部门针对当时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存在的原材料和能源消耗过快,有些偷工减料,忽视产品质量等突出问题,发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在市场准入把关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采取对钢铁、水泥、铝型材等产业政策规定不得新上、不得重复建设和扩大规模,不颁发生产许可证等方式平衡社会需求,防止盲目投资。(3)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作为一项典型的行政审批制度,从生产和流通两个领域对粗制滥造的劣质产品起到清源截流的作用,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为实现市场经济的公平有序构建一个坚实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除有产业政策规定的外,没有数量限制
13、,只要求符合条件,能保证质量安全,就准予许可。(4)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通过实施生产许可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进行现场核查和产品检验,使申请取证企业满足国家规定的取证条件,企业通过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完善生产技术装备,健全生产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了产品质量,进而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四、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由国务院第549号令中公布的,条例由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签署,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合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都做了具体的规定。
14、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主要内容和特点它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做了法规上的要求,并对其事故处理方式和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定。该条例的主要特点如下。(1)强调安全第一。条例强调以预防为主,事先严格准入,强化政府监管和行政许可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和财产安全。(2)企业负责。企业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条例明确了企业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3)权责一致。条例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履行职责,明确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法律责任。(4)统一监管。履行WTO承诺,统一进口特种设备
15、和国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制度.做到监管主体、监管制度、监管规范、监管收费“四个统一”。对七大类特种设备实行统一立法、统一监管。(5)综合治理。特种设备安全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单靠一个部门不可能做好这项工作,应当发挥全社会的力量,综合治理,严格监督。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广大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等均有监督权、建议权、举报权。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产品范围根据条例第二条的内容,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的意义(1)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16、例是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特种设备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具有危险性的设备,有的在高温高压下工作,有的盛装易燃、易爆、有毒的介质,有的在高空、高速下运行,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人身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因此把监察制度法制化已被社会广泛认可。(2)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为了防止和减少事故。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特种设备的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根据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全过程都要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安全监察,国家特种设备监察司每月要把有关特种设备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公布,并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3)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17、条例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鉴于特种设备具有危险性的特点和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特殊的重要性,其安全问题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通过立法、采取行政手段等强制措施予以专门的监督管理,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目的是把事故发生率控制到最低的程度。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的发展。五、 公司简介(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投资管理公司2、法定代表人:侯xx3、注册资本:126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
18、4-12-137、营业期限:2014-12-13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当前,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从国际看,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复苏乏力,外部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中小企业外贸形势依然严峻,出口增长放缓。从国内看,发展阶段的转变使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增长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增长动力从物质要素投入为主转向创新驱动为主。新常态对经济发展带来新挑战,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尤为突出。面对国际国内经济发展新环境,公司依然面临着较大的经营压力,资本、土地等要素成本持续维持高位。公司发展面临挑
19、战的同时,也面临着重大机遇。随着改革的深化,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推进,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举措的加速实施,企业发展基本面向好的势头更加巩固。公司将把握国内外发展形势,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抓住发展机遇,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依靠创业创新开辟发展新路径,赢得发展主动权,实现发展新突破。公司按照“布局合理、产业协同、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加强规划引导,推动智慧集群建设,带动形成一批产业集聚度高、创新能力强、信息化基础好、引导带动作用大的重点产业集群。加强产业集群对外合作交流,发挥产业集群在对外
20、产能合作中的载体作用。通过建立企业跨区域交流合作机制,承担社会责任,营造和谐发展环境。六、 产业环境分析优化人力、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按照调高调轻调优调强调绿的要求,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服务化、集约化发展,着力构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干、现代农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体系。(一)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大力发展消费经济。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落实和创新鼓励消费的各项政策,拓展居民多层次、个性化和多样化需求,着力扩大居民消费。在数量增长的同时,着力提高消费质量,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在产品消费逐步满足的同时,重点转向
21、服务消费,加快培育养老、健康、家政、信息、旅游、教育、文化等领域消费热点,推动智慧南通、健康南通、畅游南通成为新的增长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着力扩大有效投入。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切实扩大有效投资,保持投资持续增长。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对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农业和重大基础设施、城市公共设施、社会民生、信息服务消费等领域的投资力度。重点加大龙头牵引型、板块配套型、产业补链型项目投资。促进出口稳定增长。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提高传统优势出口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加强营销和社会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新型贸易方式。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促进
22、由单一的商品输出向商品、产业和资本输出转变。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努力创造新供给。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适应供给模式创新的监管规则,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激励市场主体供给创新。推进标准、质量、品牌、信誉“四位一体”建设,提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水平。鼓励企业通过提高生产率和产品质量、扩大新产品和服务供给、改善用户体验等方式,开发引领消费时尚的概念产品、设计理念、新兴服务,推动建立新型消费模式,将消费者潜在需求变为现实需求。(二)建设长三角北翼先进制造业基地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南通实施纲要,推进“智能
23、、创新、绿色、品牌、基础”五大关键制造工程,加快制造业“低转高、散转聚、大转强”,重点建设世界一流的船舶海工产业基地、家纺基地,全国重要的精细化工基地、海洋产业集聚基地,长三角电子信息基地、现代能源基地。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2万亿元。优化制造业结构。将高端产业集群化和传统产业高端化作为主攻方向,着力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成长性产业发展和种子产业培育,做特做大海洋工程、智能装备、航空航天、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新材料、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到2020年,新兴产业产值突破8000亿元。围绕做优做强高端纺织、船舶重工、石油化工、电子信息、电力装备、轻工食品六大主
24、导产业,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技术溢出和产业溢出效应,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技术含量,培育标志性产品和行业,加快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到2020年,主导产业产值超过1.4万亿元。提升基础制造水平。优化产品设计,改造技术装备,推进精益制造,提升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发展水平,打造一批基础制造领军企业,进一步夯实南通制造根基。统筹总装企业与基础制造企业协同发展。在数控机床、航空航天、发电设备等重点领域,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产需对接,提升重大装备的自主可控水平。积极开展工业强基示范应用工程。支持企业瞄准国内外同行业标杆推进技术改造,全面提升设计、制造、工艺、
25、管理、能效、环保等水平,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大力发展智能制造。促进信息技术向市场、设计、生产等环节渗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推动企业发展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智能装备和智能服务,实现企业生产过程自动化、流程管理数字化、企业信息网络化、智能制造云端化。积极发展智能化装备产品及关键零部件,实现智能工控系统本地化。推进企业综合集成应用虚拟设计制造、智能测控、精益管理等技术,提升智能制造能力。推广新型智能装备,提高重大成套设备及生产线系统集成水平。创建一批智能制造示范试验区和两化融合智慧园区。加快制造业服务化。大力发展“制造业+互联网”,积极发展“互联网+制造业”,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
26、服务型转变。创新发展模式,加快工业设计研发、软件服务外包、云计算和大数据平台服务、系统集成和技术支持服务等产业化,鼓励引导制造业企业加大产品整合力度,围绕产品功能扩展服务业务,从产品供应商向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为客户提供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和专业化集成方案,推进制造业向制造环节两端延伸拓展,促进二三产业协调发展、融合发展。加强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培育发展船舶海工、家用纺织品等50个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现代化能源基地,积极推进规划布局的电源点项目建设,大力开发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国家级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支持江苏(南通)集成电路产业园建设,打造全国一流的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到
27、2020年,省级以上特色产业基地达到9个。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海洋工程、船舶重工、光电通信、新材料、新能源、纺织服装及建筑业等重点产业军民融合发展。建设军民融合创新发展示范区。加强应急应战物资储备和物流保障及装备维修基地建设。搭建军民融合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立企业军民结合开发中心,积极开发军民结合特色产品。加大沿江沿海基础设施军民合建共用力度。加强国防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积极培养军地双向两用人才。全面提升城市综合防护能力。(三)建设长三角北翼现代服务业基地实施现代服务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促进规模扩大、比重提高、结构提升,加快建设长三角北翼现代物流中心、区域性
28、现代商贸中心、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配套服务基地和江海旅游门户城市。到2020年,建成15个实力较强的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四)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建筑强市以发展绿色建筑、智能建筑为方向,加快推进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成品化装修、信息化管理”为特征的建筑产业现代化,打造江苏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到2020年,建筑业年总产值突破9000亿元。拓展建筑市场新领域。鼓励企业承接高端绿色建筑、智能建筑,提升绿色建造能力。大力发展和应用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结构保温装修一体化、地源热泵采暖与新风系统等成套技术。在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项目以及国有
29、资本开发的工程项目中,率先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全装修成品住房。提升建筑产业国际化水平。对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新型城镇化等重大战略,发挥南通“建筑之乡”传统优势,加快提升在交通、水利、市政、铁路等基础设施领域的施工能力,鼓励企业“走出去”开拓境外市场。支持企业引进国际先进技术装备和管理经验,并购国外先进建筑企业,推动企业以劳务输出为主向工程承包过渡,提升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七、 欧洲碳中和大势所趋,助力热泵开启新蓝海长期来看,热泵具备高效节能优势,或将成为欧洲能源转型的重要助力。气候变化正在对人们的生活、经济,甚至国家安全方面发出挑战。欧洲作为历史温室气体排放最高的地区之一,也较
30、早对节能减排发出了呼吁。自1997年发布可再生能源白皮书以来,欧盟已经在确立减排目标、建立碳交易市场、进行气候立法等方面出台了相关政策。欧洲家庭部门的能源消耗占比较大,亟需寻求节能方案。根据Odyssee数据,欧盟2019年能耗占比前三的部门分别是交通运输(30%)、工业(27%)、家庭(26%),相比较2000年,交通运输及工业占比分别+3%、-4%,家庭占比维持稳定。在交通运输及工业制造领域,目前清洁能源替代趋势明显,而家庭能源的消耗亟需寻求节能方案替代。其中,降低供暖及热水能耗是欧洲家庭节能的主要方向。是欧洲家庭能消占比最大的类型是空间供暖(65%),其他主要用途分别为热水(14%)、家
31、用电器(13%)和烹饪(6%)。对比2000年的数据,空间供暖的份额虽从69%下降到65%,但仍是最大的能耗源;第二大家庭能耗用途也始终是热水。2019年欧洲家庭供暖与热水耗能占比合计达78%,降低该部分能耗将在较大程度上改善家庭部门整体的能耗。寻求新的高效途径节省或替代天然气,或是突破欧洲家庭能耗效率瓶颈的重要途径。根据ODEX测算,在2000-2019年期间欧洲家庭能源效率提高了约29%(平均每年1.8%)。具体来看:2000-2014年间家庭全部类型能耗效率均保持较快提升速度,且下降趋势较为一致,主要由于:天然气逐步替代燃油供暖、大型家用电器的能耗等级提升以及采用现代清洁、高效燃烧技术的
32、燃木火炉供暖占比逐渐提升等。但自2015年至今,家庭空间供暖的效率速度开始放缓,热水和烹饪的效率几乎没有提升,家庭总能耗效率下降进程进入瓶颈期。目前天然气仍然是欧盟家庭供暖的主要燃料来源,占比从2000年的36.8%提升至2019年的39.0%。对天然气的进一步节能或替代,或许是欧洲家庭能耗降低的重要途径。空气源热泵可以有效节能减排。根据测算,空气源热泵可以有效降低碳排放并节省一级能源。在满足欧盟户均供暖热量的基础上,空气源热泵的能耗约为3954kWh,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1087Kg,相比较电加热系统/天然气/燃油/液化石油气,可降低碳排放约60%/50%/64%/57%,可节省一级能源约60
33、%/25%/33%25%。八、 必要性分析1、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
34、,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九、 法人治理(一)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2、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
35、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3、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
36、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6、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7、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
37、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二)董事1、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2、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中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3、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
38、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7)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0)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12)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3)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4)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15)法律、行政法
39、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4、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5、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6、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决定一年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的购买或出售资产,决定一年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的对外投资、委托理财、资产抵押(不含对外担保)。决定一年内未达到
40、本章程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担保。决定一年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至5%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至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7、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3)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4)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5)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9、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41、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董事长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10、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12、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传真、邮件等;通知时限为:3日。13、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日期和地点;(2)会议期限;(3)事由及议题;(4)发出通知的日期。14、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
42、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15、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如选择反对或赞成的董事人数相等时,应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6、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董事会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方式进行并以传真方式或其他书面方式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43、。17、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18、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10年。19、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2)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3)会议议程;(4)董事发言要点;(
44、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三)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根据需要设副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3、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4、总裁每届任期3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5、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
45、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召集并主持公司总裁办公会议;(9)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6、总裁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裁应忠实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在行使职权时,不能变更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或者超越授权范围。总裁因故不能履行职
46、权时,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总裁代总裁履行职权。7、总裁拟订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或职代会的意见。8、总裁应制订总裁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9、总裁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1)总裁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2)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3)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10、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11、副总裁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对总裁负责,
47、行使下列职权:(1)按照工作分工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并向总裁报告工作;(2)拟订分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3)拟订分管工作的具体规章;(4)总裁授予的其他职权。12、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监事不得兼任。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13、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1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监事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设主席1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2、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召开监事会会议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应分别至少提前10日和2日将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以传真、邮件方式或由专人送达全体监事。因公司遭遇危机等特殊或紧急情况,可以不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但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