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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储能设备项目投资评估与管理报告储能设备项目投资评估与管理报告目录一、 影子价格3二、 评估参数13三、 间接费用和间接效益21四、 项目直接费用和直接效益24五、 项目税后利润及其分配26六、 税费及附加的估算27七、 项目筹资方案评估的意义33八、 项目筹资来源34九、 生产建设条件评估概述47十、 技术条件评估概述48十一、 项目劳动保护与安全防护条件评估50十二、 项目厂址选择评估52十三、 公司简介59十四、 项目概况61十五、 进度计划64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64十六、 投资方案65建设投资估算表67建设期利息估算表68流动资金估算表69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71项目投资计划与资
2、金筹措一览表72一、 影子价格(一)影子价格的含义影子价格又称最优计划价格或核算价格,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由荷兰数理经济学家、计量经济学创始人之一简,丁伯根和苏联数学家、经济学家康托洛维奇分别提出来的,影子价格是指当社会经济处于某种最优状态下时,能够反映社会劳动的消耗、资源稀缺程度和对最终产品需求情况的价格。也就是说,影子价格是人为确定的、比交换价格更为合理的价格。这里所说的合理的标志,从定价原则来看,应该能更好地反映产品的价值、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从定价的效果来看,应该能使资源配置向优化的方向发展。影子价格是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使用的价格。经济费用效益(效果)评估目的是考察项目给国民经
3、济做出多大贡献(效益)和国民经济付出多少代价(费用)。所以,价格是否真实,决定了经济费用效益评估的可信度,决定了资源配置是否能趋向优化。如果价格是合理的,或者说对效益和费用的衡量是真实的,那么项目经济评价就能够正确指导投资决策以及有限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使国民经济获得高效率、高速度的增长;如果价格扭曲,对效益和费用的衡量失实,就必须导致错误的投资决策,浪费国家有限的资源,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所以,价格是否真实,决定了国民经济评价的可信度,决定了资源配置是否能趋向优化。(二)项目影子价格的类型及范围从本质上说,影子价格应该是运用线性规划对偶解计算的最优计划价格。从数学上看,影子价格即线性对偶规划
4、的最优解,是物品的边际效用价值。但由于求解线性对偶规划需要大量的参数,有些参数很难获取;再加上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整个经济体系还没有完成工业化过程,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完全融合仍然需要一定时间等具体情况。我们将投入物和产出物区分为外贸货物和非外贸货物,并采用不同的思路确定其影子价格。一般符合以下条件的投入物和产出物应该进行价格调整:一是现行价格严重不合理,二是在费用或效益中所占比重较大。项目的投入物和产出物按其类型可分为外贸货物、非外贸货物、特殊投入物、资金和外汇等。其中资金、外汇均按照国家颁发的影子价格即影子汇率和社会折现率加以确定。国民经济评价价格调整的主要内容是货物的价格调整,即影子价
5、格的确定。要正确确定某种货物的影子价格,首先必须正确区分货物的类型。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区分外贸货物与非外贸货物的原则一般是:(1)凡是直接进口的都看作外贸货物。(2)凡是符合下列情况的、间接影响进出口的货物,按外贸货物处理。虽然是供国内使用,但确实可以替代进口,项目投产后,可以减少进口数量;虽然不直接出口,但确实能顶替其他产品,使这些产品增加出口。(3)符合下列情况的货物,应视为非外贸货物。天然非外贸货物,如国内运输项目、大部分电力项目、国内电信项目等基础设施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由于地理位置所限,国内运费过高,不能进行外贸的货物;受国内国际贸易政策的限制,不能进行外贸的货物。(4)特殊投入物
6、一般指劳务的投入和土地的投入。(5)资金的影子价格一社会折现率。(6)外汇的影子价格一影子汇率。(三)项目影子价格的确定1、外贸货物的影子价格如果投入物或产出物是外贸货物,在理论上,如果假设在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内市场价格应等于口岸价格,即进口货物为到岸价格,出口货物为离岸价格。但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由于关税、进出口限额、补贴等因素,各类货物存在供需矛盾,国内市场价格可能高于或低于口岸价格。因此,在国民经济评价中要以口岸价格为基础确定外贸货物的影子价格。(1)项目投入物影子价格(到厂价格)确定。直接进口产品(国外产品)的影子价格等于到岸价格乘以影子汇率,加)国内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间接进口产
7、品的影子价格等于到岸价格乘以影子汇率,加口岸到原用户的运输费及贸易费用,减去供应厂到用户(原供应厂和用户难以确定时,可按直接进口考虑)的运输费用及贸易费用,再加上供应厂到拟建项目的运输费用及贸易费用。减少出口产品的影子价格等于离岸价格乘以影子汇率,减去供应厂(供应厂难以确定时,可按离岸价格计算)到口岸的运输费用及贸易费用,再加上供应厂到拟建项目的运输费用及贸易费用。(2)项目产出物影子价格(出厂价格)的确定。直接出口产品(外销产品)的影子价格等于离岸价格乘以影子汇率,再减去国内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间接出口产品的影子价格等于离岸价格乘以影子汇率,减去原供应厂到口岸的运输费用及贸易费用,再加上原供
8、应厂到用户(原供应厂和用户难以确定时,可按直接出口考虑)的运输费用及贸易费用,再减去拟建项目到用户的运输费用及贸易费用。替代进口产品的影子价格等于原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乘以影子汇率,加口岸到用户(具体用户难以确定时,可按到岸价格计算)的运输费用及贸易费用减去拟建项目到用户的运输费用及贸易费用。在计算外贸货物的影子价格时,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这里的运费和贸易费用属非贸易货物,本身如果是财务价格,且占的比重较大时,就要按非贸易货物首先调整为影子价格,再计算贸易货物的影子价格。外贸货物影子价格的基础是口岸价格。口岸价格可根据海关统计数据对历年的口岸价格进行回归和预测,也可根据国际上一些组织机构编辑的出
9、版物,分析一些重要货物国际市场价格的变动趋势。在确定口岸价格时,我们要注意剔除倾销、暂时紧缺、短期波动等因素,同时还要考虑质量差价。2、非外贸货物的影子价格从理论上说,非外贸货物的影子价格主要应从供求关系出发,按照机会成本加以确定。(1)项目投入物影子价格的确定。通过挖掘原有企业生产能力增加供应。项目所需某种投入物,只要发挥原有生产能力即可满足供应,不必新增投资。这说明货物原有生产能力过剩,属于长线物资。此时,我们可对它的可变成本进行分解,得到货物出厂的影子价格,加上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就是货物到项目的影子价格。通过新增生产能力增加供应。项目所需的投入物必须通过投资扩大生产规模,从而满足项目需
10、求。这说明货物的生产能力已被充分利用,不属于长线物资。此时,我们可对它的全部成本进行分解,得到货物出厂影子价格,加上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就是货物到项目的影子价格。无法通过扩大生产能力供应。项目需要的某种投入物,原有生产能力无法满足供应,又不可能新增生产能力,只有去挤占其他用户的用量才能得到。这说明货物是极为紧缺的物资。此时,影子价格取计划价格加补贴、市场价格、协议价格这三者之中最高者,再加上贸易费用和运输费用。(2)项目产出物影子价格的确定。增加国内供应数量,满足国内需求者,产出物影子价格从计划价格、计划价格加补贴、市场价格、协议价格、同类企业产品的平均分解成本等价格中选取。选取的依据是供求状
11、况。供求基本均衡,取上述价格中低者;供不应求,取上述价格中高者;无法判断供求关系,取低者。替代其他企业的产出,使这些企业减产甚至停产。这说明产出物是长线产品,项目很可能属于盲目投资或重复建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产出物在质量、花色、品种等方面并无特色,我们应该分解被替代企业相应产品的可变成本作为影子价格;如果质量确有提高,我们可取国内市场价格为影子价格,也可参照国际市场价格定价,但这时该产出物可能已转变成可实现进口替代的外贸货物了。(3)确定非外贸货物影子价格的基本方法是成本分解法。成本分解法是确定非外贸货物影子价格的一种重要方法,基本思路是:如果某货物为一项非外贸货物,且找不到现成的影子价格,
12、则可将构成该货物价格的各要素如,原料、燃料、动力等进行分解,分别求出其影子价格,加总后即可得到该货物的影子价格。用成本分解法求取影子价格的最重要的调整是将原单位产品成本费用中的折旧及借贷资金利息项目调整为单位货物总投资的资金回收费用。成本分解法原则上是对边际成本而不是平均成本进行分解,如果缺乏资料,也可分解平均成本。必须用新增投资增加所需投入物供应的,应按其全部成本进行分解;可以挖掘原有企业生产能力增加供应的,应按其可变成本进行分解。这种方法的具体步骤为:按照费用要素列出某种非外贸货物的财务成本、单位货物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流动资金,并列出该货物生产厂的建设期限及建设期各年投资比例。剔除上述数据
13、中包括的税金。对外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投入物的费用进行调整,其中有些可直接使用给定的影子价格或换算系数;对于重要的外贸货物自行测算其影子价格;对于重要的非外贸货物可留待第二轮分解,有条件时,也应对投资中某些占比例大的费用项目进行调整。工资及福利费和其他费用原则上不予调整。计算单位货物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资金回收费用,对折旧和流动资金利息进行调整。必要时对上述分解成本中涉及非外贸货物进行第二轮分解。综合以上各步之后,即可得到该种货物的分解成本。3、特殊投入物的影子价格(1)人力资源的影子工资。影子工资体现国家和社会为建设项目使用劳动力而付出的代价,劳动力的影子工资应该能够反映该劳
14、动力用于拟建项目而使社会放弃的效益,以及社会为此而增加的资源消耗。因此,影子工资由两部分组成:劳动的边际产出和劳动力就业或转移引起的社会资源消耗。在国民经济评价中,影子工资作为费用计入经营费用。影子工资可通过财务评价时所用的工资与福利费之和乘以影子工资换算系数求得。影子工资换算系数是项目国民经济评价的重要参数,根据我国劳动力的状况、结构及就业水平,国家拟定一般建设项目的影子工资换算系数为1,在建设期内使用大量民工的项目,如水利、公路项目,其民工的影子工资换算系数为0.5。项目评价可根据项目所在地区劳动力的充裕程度及所用劳动力的技术熟练程度,适当提高或降低影子工资换算系数,对于就业压力大的地区或
15、占用大量非熟练劳动力的项目,影子工资换算系数可小于1;对于占用大量短缺的专业技术人员的项目,影子工资换算系数可以大于1。(2)土地的影子费用。土地是项目的特殊投入物,土地的影子费用应该能够反映该土地用于拟建项目而使社会为此放弃的效益,以及社会为此面增加的资源消耗。在国民经济评价中,土地的影子费用包括拟建项目占用土地而使国民经济为此放弃的效益,即土地的机会成本,以及国民经济为项目占用土地而新增加的资源消耗。土地机会成本按照拟建项目占用土地而使国民经济为此放弃的该土地最好可行替代用途的净效益测算。评估人员可根据土地的种类,项目计算期内技术、环境、适应性等多方面的约束条件,选择该土地最可行的替代用途
16、23种进行比较,以其最大者为计算基础,适当考虑年平均净收益的增长率,求出土地的机会成本,在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如果土地费用是分年度支付的,则将土地的影子费用按等额回收因数计算每年应支付的影子费用,记入经营成本;如为一次性支付,则将影子费用全部记入固定资产投资。处理方法及范围可与财务评价相一致,如搬迁费,若计入固定资产投资,则在影子费用计算时就不应重复计入经营费用。4、其他投入物的影子价格如果项目的产出效果表现为对人力资本、生命延续或疾病预防等方面的影响,如教育项目、卫生项目、环境改善工程或交通运输项目等,我们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测算人力资本增值的价值、可能减少死亡的价值,以及对健康影响的价值
17、,并将量化结果纳入项目经济费用效益分析的框架之中。如果货币量化缺乏可靠依据,应采用非货币的方法进行量化。(1)对于项目的实施能够引起人力资本增值的效果,如教育项目引起的人才培养和素质提高,在劳动力市场发育成熟的情况下,其价值应根据“有项目”和“无项目”两种情况下的税前工资率的差别进行估算。(2)对于项目的效果表现为增加或减少死亡的价值,应尽可能地分析由于死亡风险的增加或减少的价值,根据社会成员为避免死亡而愿意支付的价格进行计算。在缺乏估算人们对生命的支付意愿的资料时,我们可采用人力资本法,通过分析人员死亡所带来的为社会创造收入的减少评价死亡引起的损失,以测算生命的价值,或者通过分析不同工种的工
18、资差别测算人们对生命价值的支付意愿。(3)对于项目的效果表现为对人们健康的影响时,一般应通过分析疾病发病率与项目影响之间的关系,测算发病率的变化所导致的收入损失,看病、住院、医药等医疗成本及其他各种相关支出的变化,并综合考虑人们对避免疾病而获得健康生活所愿意付出的代价,测算其经济价值。二、 评估参数国民经济评估参数是国民经济评估的基础。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参数,对正确计算项目的效益、费用和评价指标,以及比选优化方案具有重要作用。国民经济评估参数包括计算、衡量项目的经济费用效益的各类计算参数和判定项目经济合理性的判据参数。它主要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通用参数,如影子汇率(口岸价格综合转换系数)、社会
19、折现率等,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测定并发布,在各类投资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估中必须使用。另一类是货物影子价格等一般参数,如影子工资换算系数和土地影子价格等,由行业或者项目评价人员测定,在各类投资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估中可参考使用。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参数仅仅供投资项目评价及决策使用,并不在任何意义上暗示现行价格、汇率及利率的变动趋势,也不作为国家分配投资、企业间进行商品交换的依据。另外,由于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各方面的经济情况是在发展变化的,所以从理论上讲,参数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我们应根据具体情况随时调整,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只能做到阶段性调整。国民经济评估参数是用来计算和衡量项目投入费用和产出效益,并判断
20、项目宏观经济合理性的一系列数值依据。其目的是保证各类项目评价标准的统一性和评价结论的可比性。所以,项目评估工作人员在评价参数的取值时一定要注意其合理性,并能反映、符合客观实际情况。一般地,项目国民经济评估参数主要有以下几种:(一)社会折现率1、社会折现率的含义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估主要采用费用效益分析方法或者费用效果分析方法。在费用效益分析方法中,主要采用动态计算方法,计算经济净现值或者经济内部收益率指标。在计算项目的经济净现值指标时,我们需要使用一个事先确定的折现率,而在使用经济内部收益率指标时,需要用一个事先确定的基准收益率做对比,以判定项目的经济效益是否达到了标准。为此,现实中通常将经济净现
21、值计算中的折现率和经济内部收益率判据的基准收益率统一起来,规定为社会折现率。社会折现率是资金的影子价格,也是资金的机会成本,反映国家对资金时间价值的估量和资金稀缺程度,是社会对项目占用资金所要求达到的最低获利标准。它是项目国民经济效益评估的重要通用参数,作为计算经济净现值的折现率,并作为衡量经济内部收益率的基准值,是项目经济可行性和方案比优的主要判据。在宏观上,社会折现率是国家调节控制投资活动的主要手段之一,可以起到控制投资规模、调节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和提高投资效益等作用。社会折现率低,满足经济要求的项目多,投资规模就会大;社会折现率高,满足经济要求的项目少,投资规模就会小。由于社会折现率
22、的高低会影响整个国家的投资规模,从而影响整个国家的积累与消费比例,影响整个国家的总投资效果。因此,适当的社会折现率有利于正确引导投资,改变整个国家的资源配置情况,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调节资金的供求平衡。2、社会折现率的测定目前公布的社会折现率,是以资本的社会机会成本与费用效益的时间偏好率二者为基础进行测算的结果。在项目评价中,社会折现率既代表了资金的机会成本,也是不同年份之间费用效益的折算率。理论上,如果社会资源供求在最优状态平衡,资金的机会成本应当等于不同年份之间的折算率,但在现实经济中,社会投资资金总是表现出一定的短缺,资金的机会成本总是高于不同年份之间的费用效率折算率。同时,由于投资
23、风险的存在,资本投资所要求的收益率总是要高于不同年份折算率。因此,按照资金机会成本原则确定的社会折现率总是高于按照费用效益的时间偏好率原则确定的数值。社会折现率的测定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1)用投资项目经济内部收益率排队的方法测定。用投资项目内部收益率排队的方法制定社会折现率的原理是:在一定的时期内,国家和社会可用来投资的资金总额是一定的,而投资项目的数量则是不定的。将可供选择的投资项目按其经济内部收益率高低依次累计并计算项目投资额之和,直到累计投资额等于预计可供筹集的投资总额为止。最后一个投资项目的经济内部收益率即为社会折现率。从这种意义上讲,社会折现率的高低取决于一个国家资金供应总量和社会
24、资源量的多少。一般地,投资资金供应量越多,社会折现率就越低;反之,社会折现率就越高。但是,需要提出的是,这种方法从理论上讲是成立的,但在实际中却是很难计算的。这是因为:首先,现实中,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安排及决策是分别进行的,并不具备这样测定社会折现率的条件。其次,若能有效地按这种方式进行投资项目的排队并进行决策,就没有必要再测定社会折现率。现阶段,我国的市场经济还不完善,各行业之间的收益水平也很不平衡,考虑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要求,也不可能按照这种方式安排投资项目并分配投资资金。如果这样的话,投资收益水平较低的基础性投资项目和公益性投资项目的投资资金就得不到保证。(2)根据现行价格下的投资收
25、益率的统计数据测定。这是一种根据投资收益率的统计值测定社会折现率的方法,即是利用国家统计局公开公布的有关统计资料,用一种简化的方法测算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从而确定社会折现率取值的方法。它的原理是在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情况下,一定时期内的投资支出与可收回投资的收益额相等时的折现率。总之,社会折现率应根据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发展优先顺序、发展水平、宏观调控意图、社会成员的费用效益偏好、社会投资收益水平、资金供给状况、资金机会成本等因素综合测定。根据上述要求,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我国在现阶段的社会折现率的取值为8%。对于受益期长的建设项目,如果远期效益较大,效益实现的风险较小,社会折现率
26、可适当降低,但不应低于6%。(二)影子汇率1、影子汇率影子汇率是外汇的影子价格,是把单位外币换成人民币的真实价值。一般发展中国家都存在外汇短缺情况,政府不同程度地对外汇实施管制,低估外汇价值,外汇市场汇率往往不能反映外汇的真实价值。因此,在进行项目的国民经济效益评估时,我们需要采用影子汇率。外汇是一种稀缺资源,我们应该用机会成本测算其实际价值,影子汇率实际上等于外汇可自由兑换时的市场汇率。它是国民经济效益评估中的重要通用参数,由国家统一测定并定期修正。它体现从国家角度对外汇价值的估量,在国民经济评估中用于外汇与人民币之间的换算。同时,它又是经济换汇成本或经济节汇成本的判据。影子汇率的高低,直接
27、影响项目比选中的进出口决策,影响对产品进口替代型项目和产品出口型项目的决策。当项目需要国外进口投入物时,影子汇率影响进口物成本,从而影响项目的费用。当项目产出物出口时,影子汇率影响项目效益的计算,从而影响项目决策。因此,影子汇率的高低往往对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估具有决定性的作用。2、影子汇率换算系数影子汇率换算系数是影子汇率与国家外汇牌价的比值系数,可以直观反映外汇影子价格相对于官方汇率的溢价比例,也可以反映国家外汇牌价对于外汇经济价值的低估比率。在项目的经济评价中,常用国家外汇牌价乘以影子汇率换算系数得到影子汇率。影子汇率换算系数在项目国民经济评估中用于计算外汇影子价格,直接或间接地影响项目的进
28、出口货物价值。3、影子汇率的测定在现有的外汇收支状况下,国家在现有水平上增加一个单位的外汇收入,可以用于增加进口或者减少出口。一般认为,在边际上,这一单位外汇中将有一部分用于增加进口,另一部分用于减少出口。有多少用于增加进口,多少用于减少出口,取决于国家外贸的进出口弹性。用于增加进口,可以增加国内消费或投资,获得社会经济效益;用于减少出口,可以减少国内生产出口产品的资源消耗,减少社会资源消耗费用。一个单位外汇的社会经济价值,取决于其用于增加进口而获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与减少出口获得的社会资源消耗费用节省两部分之和。增加进口的社会经济效益应当以使用者的支付意愿定价。减少出口节省的社会资源消耗费用由这
29、些社会资源的社会经济价值决定,应当也决定于这些资源的社会使用者的支付意愿。如果外汇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贡献,那么国家的外汇收支应当处于可以由市场自动均衡的状态,即外汇收支处于均衡状态,这种可以使外汇收支平衡的汇率称为均衡汇率。影子汇率的一种理论上的确定方法是以均衡汇率为基础的。由于国家的外汇收支并没有被市场自动平衡的状态,国家外汇牌价相对于影子汇率存在差异。外汇牌价与影子汇率之间的差异,一方面来自外汇牌价对均衡汇率的扭曲,另一方面来自进出口关税带来的扭曲。均衡汇率需要通过一定的模型进行估算。实践中,影子汇率的测定还存在多种实用的简化方法,如采用进出口平均关税税率确定影子汇率,采用进出口贸易逆差确
30、定影子汇率,以出口换汇成本确定影子汇率等。(三)贸易费用率在国民经济评估中,贸易费用主要是指物资系统、外贸公司和各级商业批发站等部门花费在货物流通过程中以影子价格计算的费用(长途运输费用除外)。贸易费用率是反映这部分费用相对于影子价格的一个综合比率。贸易费用率用以计算货物的贸易费用。一般地,贸易费用率取值为6%。对于少数价格高、体积与重量相对较小的货物,我们可适当降低贸易费用率。不经商贸部门流转而由生产厂家直接提供的货物,不计算贸易费用。三、 间接费用和间接效益项目的费用和效益不仅体现在它的直接投入物和产出物中,还会在国民经济相邻部门及社会中反映出来。这就是项目的间接费用(外部费用)和间接效益
31、(外部效益),也统称为外部效果。外部费用指国民经济为项目付出了代价,而项目本身并不实际支付的费用。外部效益指项目对社会做出贡献,而项目本身并未得到的那部分效益。(一)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是指国民经济为项目付出了代价,而在项目直接费用中未得到反映的那部分费用。例如,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引起的环境污染及造成的生态平衡破坏所需治理的费用;为新建投资项目的服务配套、附属工程所需的投资支出和其他费用;为新建项目配套的邮政、水、电、气、道路、港口码头等公用基础设施的投资支出和费用。如果这些设施全部是为本项目服务的,则应作为项目的组成部分,其所有费用都应包括在项目总费用之内;如果这些设施不全部是为本项目服
32、务的,即同时为多个项目提供服务,则应根据本项目所享受的服务量的大小、程度进行分摊,并把这部分费用计入项目的总费用中。在经济费用效益评估中,只有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费用或效益才能称作间接费用或间接效益:(1)项目将对与其并无直接关联的其他项目或消费者产生影响(产生费用或效益);(2)这种费用或效益在财务报表(如财务现金流量表)中并没有得到反映,或者说没有将其价值量化。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我们需要考虑下面的外部效果:(1)项目造成的环境污染对生态的破坏,是一种间接费用,一般较难计量,除环卫部门规定征集的排污费计算外,可以参照同类企业所造成的损失计算,至少也应做定性的描述。(2)技术扩散的效果。一个
33、使用先进技术的项目的建设,由于技术人员的流动,技术得到扩散和推广,整个社会都将受益。不过,这类外部效益常常由于计量的困难,只作定性的说明。(3)对下游企业的效果。这主要是指生产初级产品的项目对以其产出物为原料的经济部门产生的效果。就项目评估而言,如果能够合理确定这些初级产品影子价格,就能正确计算这类项目的经济效益,这样就不再需要单独考虑向前联的效果了。(4)对上游企业的效果。这主要是指一个项目的建设会刺激那些为该项目提供原材料或半成品的经济部门的发展,从而引起向后联效果。(5)计算外部效果时,我们应注意区别其是否已经在项目投入物和产出物的影子价格中得到充分反映。项目使用投入物、提供产出物,引起
34、上、下游企业效益或费用的变化,一般多在投入物、产出物的影子价格中得到反映,不必再计算间接效益或费用。(6)乘数效果。乘数效果是指新建项目的实施刺激了对项目投入物的国内需求,可以使原来闲置的资源得到利用,从而产生的一种连锁性的外部效果。以劳动力为例,若劳动力严重过剩,项目的实施利用了原来闲散的劳动力,引起劳动力消费的增加,促进了服务行业的发展,从而引起一系列的连锁效果,但是,只有在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把这种乘数效果归因于某个具体项目:资源闲置的原因是国内需求不足,且除实施该项目之外,没有其他办法来提高这种需求;该项目所使用的资金没有机会用于其他项目;应考虑整个项目周期内这种闲置资源被利用的情况,一
35、般情况下,我们在项目国民经济评价中不考虑这种乘数效果,只有在评估不发达地区建设项目时,才有必要考虑这种乘数效果。(二)间接效益间接效益是指项目对社会做出的贡献,而在项目的直接效益中未得到反映的那部分效益。它是由于项目的投资兴建、经营,配套项目和相关部门因增加产量和劳务量而获得的效益。例如,水利工程,除了发电外,还可以为当地农田灌溉、防洪、农产品加工等带来收益;某水泵厂生产了一种新型节能水泵,用户可得到较低的运行费用的好处,但由于种种因素,这部分效益未能在水泵的财务价格中被全部反映出来,因此这部分节能效益未能完全反映在水泵厂的直接效益中。这部分节能效益也就是水泵厂的间接效益。四、 项目直接费用和
36、直接效益(一)项目直接费用项目的直接费用也称内部费用,主要指国家为满足项目投入的需要而付出的代价。这些投入物用影子价格计算的经济价值即为项目的直接费用。项目直接费用的确定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拟建项目的投入物来自国内供应量的增加,即增加国内生产来满足拟建项目的需求,其费用就是增加国内生产所消耗的资源价值。(2)项目的投入本来用于其他项目,改用于拟建项目将减少对其他项目的供应,其费用为其他项目因此而减少的效益,也就是其他项目对该项投入物的支付意愿。(3)增加进口或减少出口。当项目投入物来自国外,增加进口就是因为项目存在,国家不得不增加进口以满足项目对投入物的需要。其费用可看作国家为增加进
37、口而支付的外汇。当投入物本来可以出口,减少出口是因为项目使用了国家用来出口的商品作为投入物从而减少了国家的出口量,其费用是国家因减少出口而损失的外汇收入。(二)项目直接效益项目直接效益也称为内部效益,是由项目本身产生,由其产出物提供,并用影子价格计算的产出物的经济价值,直接效益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项目投产后增加总的供给量,即增加了国内的最终消费品或中间产品。从理论上讲,这种情况下项目的效益用消费者或用户的原支付价格计算,但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原支付价格不易确定,可以用口岸价格加或减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或用国家统一价格加补贴或用国内市场价格代替。当然,对一些比较容易确定原支付价格的产出物,我
38、们还是要用原支付价格度量。(2)项目产出物顶替了原有项目的生产,致使其减产或停产的,其效益为原有项目减产或停产向社会释放出来的资源,其价值也就等于对这些资源的支付意愿。(3)增加出口或减少进口。增加出口就是项目投产以后增加国家出口产品的数量。减少出口是指项目投产以后,其产品可以替代进口产品,减少国家等量产品的进口。在这种情况下,项目的效益都是外汇收入,增加出口是创造的外汇收入,减少进口是节省的外汇。五、 项目税后利润及其分配利润是企业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反映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首先表现为销售利润。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
39、业之间的分配。利润分配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以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加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即企业全部所得额,以此为基数,在缴纳所得税和调节税前,按规定对企业的联营者、债权人和企业的免税项目,采取扣减的方法进行初次分配。所扣除的免税项目主要有:分给联营企业的利润、归还基建借款和专用借款的利润、归还借款的利润、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利润及企业各种单项留利等。对于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在进行税前利润分配后,应在承包经营期内按承包合同规定的形式上交承包利润,不再计征所得税和调节税。全部所得额扣除初次分配后的余额,即为企业应税所得额。以企业应税所得额为基数,按规定的所得税
40、率和调节税率计算应交纳的税额,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再次分配。应税所得额扣除应纳税额后的余额,即为企业留利,以企业留利为基数,按规定比率将企业留利转作各项专用基金。六、 税费及附加的估算税费及附加值在项目评价时需按规定计入项目投资,从成本或效益中直接扣除的税金、费用及附加费,根据我国税制改革实施方案,一般计征的税费及附加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一)增值税1、增值税定义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是对销售商品或者劳务
41、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它是我国现阶段税收收入规模最大的税种。2、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货物。下面主要列出六种常用的征税范围。(1)销售货物。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是指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2)销售劳务。在中国境内销售劳务,是指提供的劳务发生地在中国境内。销售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加工
42、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3)销售服务。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服务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电信服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
43、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44、、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4)销售无形资产。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
45、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5)销售不动产。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用房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6)进口货物。进口货物是指申报进入中国海关境内的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均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除享受免税政策外,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3、增值税税率(1)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中
46、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2项、第4项、第5项(下列第2、4、5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2)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天然气、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农机等货物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时,税率为9%。(3)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1项、第2项、第5项(上述第1、2项和下列第5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4)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0,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5)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
47、率为0,包括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服务(如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等)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服务。4、增值税估算(二)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
48、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居民企业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通用税率为20%。(三)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流通转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纳税环节确定在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上,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设置了两档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的,税率为5%。(四)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其征费范围同增值税、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