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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物移位改造纠倾技术规范 Still waters run 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 Where there is life,there is 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2移位设计移位设计2.1荷载计算荷载计算1、载取值、载取值 建筑物移位的设计荷载包括恒荷载、活荷载、风荷载、地震作用及建筑物移动过程中的水平荷载。恒荷载、楼面与屋面活荷载取值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采用。风荷载在设计建筑物新址时按新建建筑物取值,建筑物移动过程中按10年一遇取值。地震作用在设计建筑物新址的基础时按新建建筑物取值。2、载组合、载组合 在设计建筑物新址基础
2、时按新建建筑物组合;移动过程中应用的构件设计可按荷载标准值组合。2.2 托盘结构体系的设计托盘结构体系的设计 位移施工中,在建筑物底部水平截断面上部,通过增设梁与支撑加强房屋底部的结构体系称谓托盘结构体系,亦称上轨道结构体系。托盘结构体系应满足上部结构位移时水平或竖向荷载的分布和传递,应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综合设计,并考虑位移的一些构造要求。2.3 底盘结构体系的设计底盘结构体系的设计 位移施工中,在建筑物底部水平截断面的下部,通过增设梁板与基础等构造,满足上部结构荷载分布、位移运动与地基承载需要的结构体系称谓底盘结构体系,亦称下轨道结构体系。底盘结构体系(包括下底盘梁或板及其基础)的受力
3、分析应考虑上盘移动时荷载的最不利位置及组合的作用。底盘结构体系的设计除应进行强度、刚度与沉降的计算外,还应考虑位移的一些构造要求。移位过程的底盘梁或板体系可按施工阶段进行设计;到新址后的底盘基础结构按新建建筑物考虑。2.4 施力系统的设计施力系统的设计 位移过程的施力装置有牵引、顶推及组和三种方式:牵引式宜用于荷载较小的建筑物的水平移位或爬升;顶推式广泛用于各种建筑的水平移位及竖向移位;必要时两者并用。力水平移位设计时,应计算出每条托盘梁底的竖向荷载,由下式计算移位阻力;Tikfwi 式中:Ti托盘梁i的水平移位阻力;k经验系数,取值1.23.0,由试验或施工经验确定;f摩擦系数:滚动摩擦系数
4、取0.05;滑动摩擦系数取0.10.20;wi托盘梁I底的竖向荷载。施力设备的额定荷载能力应与每条托盘梁的水平移位阻力Ti接近。施力作用点的位置应尽量靠近托盘梁底面。竖向移位设计时,计算出墙体或柱子的竖向荷载后,合理布置升降点,使每点的作用荷载在施力设备的额定工作荷载范围内,并留有适量安全储备。2.5 移位工程设计移位工程设计 水平移位设计中托盘结构体系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除考虑上部结构荷载外,还考虑水平牵引力的影响。转动移位时,根据转动角度大小,采用先移动后转动或沿曲线底盘结构体系移动方案,托盘结构体系应考虑转动角度的影响。托盘和底盘结构体系应同时设计纵、横牵引力系统及锚固装置。升降移位
5、通过托盘结构体系和底盘结构体系组成一对上下受力体系,受力体系平面上应连续闭合且应通过承载力及变形等验算,上下受力体系中间采用千斤顶装置。托盘结构体系应通过托换形成。对砌体结构可根据线荷载分布布置顶升点,顶升点间距不宜大于1.5米,应避开门、窗、洞及薄弱承重构件位置;对框架结构建筑应根据柱荷载大小布置。顶升点数量可按下式进行估算:式中:n顶升点数(个)Q建筑物总荷载设计值 Na顶升支撑点的荷载设计值 k安全系数,可取1.52.0 在升降移位过程中,应考虑建筑物可能发生的水平位移和偏转,并采取相应措施和增设临时支撑,以保证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2.6 连结设计连结设计 1、一般多层砖混结构房屋和4层
6、以下框架结构,经验算,不需将托盘结构和底盘结构连接时,其间的空隙应填实细石混凝土。2、对于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及层数超过6层的砖混结构,除用混凝土填实空隙外,还应沿建筑物四周纵横相交处的托盘和底盘结构问设构造拉接。3、移位就位后,托盘结构体系需拆除时,砌体结构的构造社和框架结构柱的纵向钢筋应与底盘结构体系中的预设锚固筋连接。4、对地震强度较高的地区,宜考虑托盘结构体系和底盘结构体系问设置减震装置。3移位施工移位施工 3.1移位施工应首先由设计与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完整的、切实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且通过评审。在整个移位施工过程中,设计与施工应紧密配合,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完
7、善指挥系统,并对移位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情况制定应急措施。3.2底盘结构体系施工底盘结构体系施工 1、前应在建筑物一定高度处设置高程标志线;2、在建筑物原址施工地基与基础时,必须考虑开挖,托换、桩基等对建筑物的影响;3、移动路线及新址的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应满足有关规范的规定;4、施工时应严格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分段、分批施工。底盘梁的表面平整度不宜大于3mm;5、盘结构体系完成后,安设滚动或移动装置。3.3结构加固施工结构加固施工 1、结构加固按本规范有关规定执行;2、托盘梁系施工宜对称进行,避免房屋结构受力不均,每条梁尽量一次性浇筑完成。如需分段,在接茬处应按施工缝处理;3、盘梁系施工时,应
8、将原墙面和柱表面凿毛,清理干净,涂刷界面处理剂,以利于新旧混凝土表面良好结合;4、钢筋不宜在平移或顶升支承点处断开,施工缝应尽量避开弯矩最大处;5、荷支撑应有测力装置,并在施工过程中保持施工方案中确定的数值;6、尽早恢复因施工开凿的墙洞等。3.4截断施工截断施工 1、经检验,托盘结构体系的险试件达到设计强度时方可施工;2、截断施工的顺序,应严格按施工方案中的顺序对称进行;3、截断施工时,应严密监测墙、柱及托盘结构体系的状态变化;4、截断工具应与截断对象相适应。3.5平移施工平移施工(水平移位施工水平移位施工)1、托盘及底盘结构体系经验收达到设计要求;2、对移动装置、卸荷装置、动力系统、控制系统
9、、应急措施等各方面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完好,且去除一切障碍物;3、检测施工系统的工作状态和可靠性,确保安全,在正式平移前宜进行试平移,提供相关参数;4、平移应均匀缓慢进行,保持同步,速率不宜大于60mm/min;并及时纠正前进中产生的偏斜量;5、摩擦面应平整、直!l顷、光洁:不应有凸起、翘曲空鼓;6、为减少摩擦阻力,可适当选择减摩材料并辅以润滑剂,如润滑油、硅脂、石腊、石墨等。7、移设备应有测力装置,并能保证同步精度;8、移到位后,应立即组织对建筑物位置的中间验收。3.6升降移位施工升降移位施工 1、根据荷载情况在顶升点上、下部位设置钢制托架,避免结构局部开裂;2、顶升千斤顶要安装牢固,且保证其
10、垂直度;3、顶升设备应能保证顶升的同步精度,避免托盘结构体系的变形破坏;4、顶升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临时支撑的稳定性;5、顶升及下降宜缓慢施力,均匀升降,标志明确,号令统一。3.7连接与恢复施工连接与恢复施工 1、连接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需预设锚筋、连接预埋件的部位,应严格检查,避免错漏;2、应考虑水、煤、暖、电等专业的孔洞;3、因移位产生的墙体和主体结构的裂缝,应进行加固或修复。3.8施工监测施工监测 1、于一般建筑物,施工中应对其沉降及裂缝进行观测:对于特别重要的建筑物,应增加对结构的振动和构件的受力进行监测;2、测点应布置在对移位变化较为敏感或结构薄弱的部位,监测点的数量及监测频
11、率根据需要确定;3、应及时监测建筑物各轴移动的均匀性、方向性,并及时调整;4、应及时监测托盘及底盘结构体系和建筑物的变形、裂缝及不均匀沉降,并及时处理;5、监测数据应根据具体情况规定报警值,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4检测验收检测验收 4.1、水平位置建筑物就位后的轴线位置与设计轴线位置的偏差不宜大于50mm。4.2、标高建筑物就位的标高与设计标高的偏差不宜大于50mm。4.3、位移后的建筑物不得产生大于5mm的贯通裂缝。增层改造工程增层改造工程1一般规定一般规定1.1房屋增层改造设计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增层改造目标要求、房屋本身状况,在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前提下,进行综合技术分析及可行性论证。1.
12、2房屋的增层改造设计,应根据房屋的功能要求、原房屋的现状和潜力、抗震设防烈度、场地地质情况、检测鉴定结果和规划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1.3房屋增层改造后应满足日照、消防、卫生、抗震等有关现行国家规范规定的要求,并不得引起相邻房屋的不均匀沉降、开裂、倾斜和对环境的不良影响。1.4房屋增层改造工程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其它现行规范、规程的规定。2增层设计增层设计2.1房屋增层改造,可根据使用要求,适当调整平面布局,合理分隔,并减少使用干扰。卫生间、厕所、盟洗室等房间宜上下对应。注意保留和发扬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风格,并使新旧部分互相协调。2.2平面设计时,应在满足使用要求和建筑功能的前提下,考虑结
13、构的合理性,采用直接增层时,宜使新增房屋与原房屋的墙、柱上下对应。2.3房屋增层改造结构形式的选择2.3.1地上增层地上增层 1.直接增层直接增层,可用于:多层砖房结构;多层内框架结构;底部框架上部砖房结构;多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框架、框架-剪力墙结构等)。在地震区,不应在多层钢筋混凝土框架或框架一抗震墙结构房屋上,增设砖砌体房屋;底层全框架上部砖房的结构形式和多层单排柱的结构形式,仅适用于非地震区,地震区可采用底层框架一剪力墙上部砖房或多层多排柱内框架的结构形式。2.分离式或相连接的外套增层分离式或相连接的外套增层,可用于:原建筑为砖混结构,增层部分为外套钢筋混凝土框架或框架一剪力墙结构,新老
14、结构完全脱开;新老结构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新结构的竖向承重体系与老结构的竖向承重体系互相独立,新结构利用老结构的水平抗侧刚度抵抗水平力:新老结构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水平与竖向相互连接,组成新的结构体系。2.3.2室内增层室内增层 1、分离式室内增层分离式室内增层,可用于:在室内另立独立框架承重体系;在室内另立独立砖房承重体系。2、整体式室内增层整体式室内增层,可用于:原砖房与新设内框架连接成整体的增层结构体系;新旧砖房连接成整体的增层结构体系;新旧框架连接成整体的增层结构体系。2.3.3其它增层其它增层 吊挂式室内增层,悬挑式室内增层,地下增层等。2.4房屋增层应以检测及鉴定结果作为结构设计的
15、依据。当房屋需要加固时,应做加固设计,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先加固后加层,或边加固边加层。2.5房屋增层应采用合理的结构体系,力求计算简图符合实际,传力路线明确,构造措施可靠,便于施工。2.6增层结构宜具有合理的刚度和承载能力,避免因刚度突变形成薄弱部位,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措施提高承载能力及刚度。2.7房屋增层宜减少对原承重结构产生不利的附加应力及变形:采用新老结构完全脱开的外套结构增层时,新增房屋结构与原房屋的水平净距应满足抗震设计要求,并不小于100mm,竖向净距应考虑新增房屋的沉降影响。2.8增层房屋宜采用轻质高强材料。2.9增层设计时,应根据地基条件及房屋的重要性,提出沉降观测的
16、具体要求。3直接增层直接增层 3.1多层砖房结构、多层内框架砖房结构、底层框架上部砖房结构和多、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框架-剪力墙、框筒、框架等),可采用直接增层方案。3.2多层砖房的增层改造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原结构的承载力及刚度满足增层改造后的要求时,可不改变原结构体系。当不满足而必须进行增层改造时,则应对结构进行加固,并应遵循先加固后增层改造或边加固边增层改造的原则:2.可将非承重墙改为承重墙,形成纵横墙共同承重的结构体系,但不得采用将上层承重墙布置在下层无承重墙体的方案:3.可增设新的承重墙体或柱承受增层荷载:4.可采用外扩结构增层。3.3多层砖房直接增层后的总高度、层数限
17、值和房屋最大高宽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宜根据原房屋的加固状况适当降低。层高超过规定时,不宜直接增层。3.4抗震设防地区的多层砖房增层,当抗震墙不能满足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时,应增设抗震砖墙,或对原砖墙进行加固。3.5当多层砖房的局部尺寸不符合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时,采取的加固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全部或局部堵实洞口,并与旧墙体有可靠拉接;2.采用夹板墙;3.加设钢筋混凝土框套,框套混凝土最小厚度为120mm,墙厚240mm时,其配筋不宜小于410,墙厚370mm时,配筋不应小于610。箍筋6,间距不应大于200mm。4.当承重窗间墙及承重外墙尽端增设构造柱时
18、,洞口可不作处理。3.6当原多层砖房的圈梁设置不符合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时,应增设外加圈梁和钢拉杆或其它有效加固措施。3.7当多层砖房的原有构造柱的设置不满足抗震要求时,应外加构造柱或其它有效加固措施。3.8加层部分新设的楼梯与原有楼梯之间应连接成整体,并应对原有顶层楼梯梁进行验算。当原房屋的楼梯间位于房屋的尽端或拐角处时,应采用夹板墙或构造柱予以加强。3.9多层内框架房屋增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直接增层后的房屋总高度和层数的限值、抗震横墙的最大间距,应符合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2.底层框架新增抗震墙应沿纵、横两个方向均匀对称布置,且第二层与底层侧向刚度的比值,在地震烈度为6、7
19、度时,不应大于2.5;8度时,不应大于2。且均不应小于1.0。3.多层内框架砖房的增层,可根据需要在外墙设置钢筋混凝土外加柱。外加柱与内框架梁的连接构造可采用饺接或刚接。3.10多层钢筋混凝土框架房屋的增层宜采用框架或框架一抗震墙结构,当须增设新的抗震墙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墙,并与原框架的梁、柱或抗震墙进行可靠连接。3.11采用外扩结构增层改造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外扩结构与原结构连接形成新的结构时,连接部分应充分满足传力要求,防止产生“似连非连”之情况:2.新旧结构基础应根据场地地质条件和承重结构确定,外扩结构的基础应按新建工程基础设计,防止对原地基基础造成不利影响,力求与原房屋的基础沉
20、降一致。4外套结构增层外套结构增层 4.1新老结构完全脱开的增层权应根据原有结构特点、新增户数、抗震要求等因素,考虑采用纯框架形式(图a)、框架剪力墙形式(图b)、或带筒体的框时力墙形式(图c)。图4.1 外套框架增层形式abd 4.2新老结构竖向承重体系互相独立的结构,可通过加固已有抗侧力构件,或增加抗侧力构件(如剪力墙、井筒等方法,使外套结构的支柱与原结构楼盖处用水平饺接连杆的方法相连,以减小支柱的计算长度和柱截面尺寸。4.3外套结构的横梁,当跨度较大时,宜采用有粘结预应力混凝土梁,或在每 两层梁之间设计成预应力空腹珩架,并在其下弦杆中施加预应力。4.4外套结构的纵向柱列,应在原建筑的每层
21、或隔层楼盖标高处设纵向梁,使形成纵向框架系统。4.5外套结构在施工阶段,应验算跨越原房屋的大梁对原房屋的影响。4.6外套框架柱与基础应采用刚性连接,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基础的转动。5室内增层室内增层 5.1当原建筑的室内净高较高时,为充分利用空间,可在室内增层。5.2有历史意义的保护性建筑,外立面和围护结构须原样保护,内部结构可实施结构改造。5.3当室内增层结构与原有建筑的外围结构完全脱开,形成独立的结构体系时,新旧结构之间应留缝,缝宽不宜小于100mm。缝内可用柔性材料填塞。5.4室内增层结构与原房屋相连时,应保证新附有可靠的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砖房室内增层,或多层砖房室内楼盖进行
22、拆旧换新改造时,室内纵、横墙与原建筑墙体连接处应增设构造柱,并用锚栓与旧墙体连接,新增楼板处应加设圈梁;2.钢筋混凝土单层厂房或钢结构单层厂房室内增层时,新增结构梁与原有房屋边柱的连接,宜采用饺接;3.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室内增层时,新增结构梁与原有边框梁柱之间的连接,可采用刚接或半刚接,此时应对原框架边柱结构进行二次叠合受力分析,将原柱子内力与新增结构引起的内力叠加后进行截面验算。5.5新增结构的基础,应考虑对原建筑基础及室内管沟基础等的相互影响。6地下增层地下增层 6.1原建筑无地下室,为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可增建地下室工程。6.2新建地下室的外墙及利用已有建筑的墙体,作为新建地下室外墙时,除
23、应考虑竖向荷载外,尚应考虑侧向土压力的作用。地震区的墙体尚应考虑地震作用的影响。6.3地下增层施工会影响被增层建筑物和相邻建筑物的位移和变形,应视情况对受地下增层影响的建筑物进行必要的加固或托换。6.4地下增层前的加固与托换应包括以下内容:1.侧向支护施工土方开挖前,应先进行可靠的支撑或支护,形成支撑或支护墙体以承受施工引起的侧向土压力和地基差异变形引起的应力。2.地基与基础加固其加固深度必须大于地下增层的开挖深度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使用,基础托换宜采用桩式托换,参见本规范第六章有关规定。6.5地下增层与原建筑结构相连时,必须保证连接部位的可靠性。6.6雨水较多和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应采用结构外
24、防水和结构自身防水的双层防水结构层:对新旧节点、阴阳角等特殊部位还应增加防水附加层:对新旧结构不连接的部位按伸缩缝或沉降缝做防水处理。6.7当因地下增层须对原结构的地基基础进行加固时,须遵循先加固后加层的原则。在地下增层施工过程中,应对相邻建筑物和被增层建筑物进行监测。纠倾扶正纠倾扶正1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1.1纠倾扶正工程适用于倾斜值超过相关标准、影响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包括古建筑物)。1.2建筑物的倾斜值按其立面单向最大倾斜值确定,对于立面不垂直的建筑物,则以中轴线水平偏移值确定。1.3竣工验收后2年及2年以内的新建建筑物,其纠倾扶正合格标准应满足有关新建工程标准要求,竣工验收后超过2年的倾斜
25、建筑物纠倾合格标准见表1.3。表表1.3 纠倾扶正合格标准纠倾扶正合格标准建筑类型建筑类型建筑高度(建筑高度(m)或层数)或层数纠倾合格标准纠倾合格标准建筑物建筑物Hg24,或小于等于7层2460,或大于20层SH0.005 HgSH0.004HgSH0.003 Hg构筑物构筑物Hg2020 Hg5050 Hg100100 Hg150150 Hg200200 Hg250SH0.008 HgSH0.006HgSH0.005 HgSH0.004 HgSH0.003 HgSH0.002 Hg注:1.对建成时间较长、上部结构已出现破损(或弯曲等病害、或较大回倾量对上部结构产生不利影响时,纠倾合格标准可
26、在表9.1.1的基础上增加0.001 Hg。2.Hg为自室外地面起算的建筑物高度,SH为建筑物纠倾水平变位设计控制值。1.4纠倾扶正工程必须进行信息化设计与施工,并应根据现场监测资料及时修改纠倾设计方案,调整施工程序。1.5纠倾扶正工程应将纠倾、结构加固、防复倾加固和环境保护作为一体进行设计与施工。1.6建筑物纠倾到达预定位置后,应适时对工作槽、孔和施工破损面进行回填修复。1.7纠倾扶正工程竣工后,应继续对其进行沉降观测,一般建筑物的观测时间不宜少于3个月,重要建筑物的观测时间不宜少于半年。2纠倾设计纠倾设计 2.1建筑物纠倾扶正工程设计前,应充分掌握相关资料和信息,对于没有进行工程地质勘察或
27、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不能满足纠倾要求的建筑物,应进行补充勘察,补充勘察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2.2纠倾扶正工程设计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倾斜建筑物现状、工程地质条件、倾斜原因分析,纠倾方案比选、纠倾设计、施工方法、观测点的布置及监测要求、结构加固设计、防复倾加固设计、施工安全及防护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2.3建筑物纠倾扶正设计步骤包括以下内容建筑物纠倾扶正设计步骤包括以下内容:1.纠倾原因分析:对倾斜原因(包括勘察、设计、施工、使用不当和自然灾害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提出处理方案。2.纠倾扶正方法选择:纠倾扶正方法很多,有迫降法、抬升法、预留法、横向加载法及综合法等。纠倾方法选择应根据建筑物丽的被
28、缉原因、倾斜量、整体刚度、基础形式、工程地质、环境条件以及各种纠倾方法的适用范围、工作原理、施工程序等。纠倾工程设计,宜优先选择迫降法,当迫降法不适用时再选用其他可行方法。复杂建筑物纠倾扶正,宜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综合纠倾法。纠倾方法的选择可参考表2.3进行。3.纠倾扶正方案比选:纠倾扶正方案从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施工方便等方面进行认真比选,挑选出最佳方案。4.纠倾扶正设计优化:纠倾扶正设计应对所选用的纠倾扶正方案进行纠倾程序优化和纠倾参数优化,其中主要参数有回倾速率、回倾时间等。高层建筑及沉降量较大的建筑物,宜先在沉降量较小的一侧采取纠倾措施,并适时在沉降量较大一侧进行加固,必要时采用预加反力、
29、卸载等措施。2.4纠倾扶正设计时,应对受影响的(或破损的)重要构件和关键部位进行强度和变形验算,并在纠倾前进行相应的加固补强,确保纠倾工程的安全。表表2.3 建筑物纠倾方法选择表建筑物纠倾方法选择表纠倾方法纠倾方法无扩展基础无扩展基础扩展基础、柱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扩展基础、柱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黏土粉土黏土粉土沙石沙石淤泥淤泥湿陷性黄土湿陷性黄土黏土粉土黏土粉土沙石沙石淤泥淤泥湿陷性黄土湿陷性黄土浅层陶土法浅层陶土法vvvvvvvv辐射井法辐射井法vvvvvvvv应力解除法应力解除法xxzxxxvx水力螺旋法水力螺旋法xxzxxxvx浸水法浸水法xxxvxxxv滤水管降水法滤水管降水法vvo
30、xvvox沉井降水法沉井降水法vvoxvvox大口径井降水法大口径井降水法vvoxvvox增层加压法增层加压法vvvvvvvv推载加压法推载加压法vvvvvvvv卸载加压法卸载加压法vvvvvvvv振捣液化法振捣液化法vvoxvvox振捣密实法振捣密实法xvxxxvxx淤泥触变法淤泥触变法xxvxxxvx抬墙梁法抬墙梁法vvvvvvvv静力压桩法静力压桩法vovovovo锚杆静压桩法锚杆静压桩法oovooovo顶升法顶升法vvvvvvvv膨胀剂抬升法膨胀剂抬升法vvvvvvvv预留法预留法vvvvvvvv横向加载法横向加载法vvvvvvvv注:表中v表示“适用”,x表示“不适用”,o表示“可以
31、使用”。2.5迫降法纠倾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迫降法纠倾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计算各点的迫降量,合理设计迫降顺序、位置和范围,避免建筑物产生较大的附加应力。2.迫降速率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类型、整体刚度以及工程地质条件确定。一般情况下沉降速率宜控制在2-10mm/d范围内。纠倾开始阶段与结束阶段取小值,中间阶段取大值。2.6顶升法纠倾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顶升法纠倾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抗震设防烈度为7、8、9度的地区,砖混结构建筑物顶升不宜超过的层数分别为7、5、4层,框架结构建筑物顶升不宜超过的层数分别为8、6、4层。2.顶升必须通过上部钢筋混凝土顶升梁与下部基础梁组成一对上下受力梁系,受力梁
32、系在平面上应连续闭合,并应通过承载力及变形等验算。3.砌体结构建筑物的顶升梁可按倒置弹性地基上的墙梁设计,其配筋设计的计算跨度应取相临三个支承点去掉中间支点后两边缘支点的距离。4.框架结构建筑物的顶升梁(柱体系应按后设置牛腿设计,应验算断柱前、后框架结构柱端在轴力、弯矩和剪力作用下的承载力,验算牛腿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局部受压承载力和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同时应考虑新旧混凝土的协调工作问题。5.顶升梁做法、顶升点间距、顶升点数量等应符合本规范“移位工程”的有关规定。2.7预留法纠倾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预留法纠倾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预留法设计应确定建筑物未来的倾斜状态(包括倾斜方向和倾斜量),并且应
33、使结构满足一定的抗变形能力。2.预垫砂层抽砂法设计应合理选择砂土类型,并且控制其含水率和密实度。3.预留顶升孔法设计可参考顶升法。4.预留压桩孔法设计见本规范相关规定。2.8建筑物纠倾工程现场监测系统设计应满足可靠性、网络性和适用性。1.现场监测系统可靠性要求:监测手段必须可靠,应采用先进的仪器设备,精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监测点应设计在建筑物的关键部位(即主要受力部位),并利于有效保护。观测点布置纵向每边不应少于4点,横向每边不应少于3点,对于框架结构应适当增加。每次对建筑物实施纠倾措施后应监测一次,对于重要工程或危险性较大的纠倾工程,宜跟踪监测。现场监测系统应设置报警装置。2.现场监测系统网
34、络性要求:监测数据应设计成一个数据网,应设计多层次监测,方法不少于2种,以便各种监测结果相互检验与验证。监测数据应及时绘制成曲线图,各种曲线图应能相互对照检查。3.现场监测系统适用性要求:监测系统应减少监测与施工之间的相互干扰,同时要求监测数据便于分析与判断。2.9建筑物纠倾工程监测内容设计包括纠倾建筑物及相邻建筑物的倾斜、沉降和裂缝的监测设计,地面沉降、凸起和裂缝的监测设计,地下水位变化的监测设计等。2.10根据实际情况,纠倾工程宜设计一定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在软土地区设置护桩,加设临时支撑等)。3纠倾施工纠倾施工 3.1纠倾施工的准备工作纠倾施工的准备工作 1.根据建筑物纠倾扶正设计文件编制
35、纠倾施工组织设计,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如封闭施工现场等)和报警装置。2.纠倾扶正工程施工前应对相邻建筑物、地下设施等进行检查和测量,并与相关方面协商或签署协议,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3.纠倾扶正工程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试验性施工,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施工参数,并对设计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与补充。3.2浸水法浸水法,适用于含水量小于20%,湿陷系数大于0.05的湿陷性黄土或填土地基建筑物的纠倾。1.根据建筑结构类型和场地条件,可选用注水孔、坑或槽等不同的方式注水。2.注水纠倾前应进行现场注水试验,通过试验确定渗透半径、注水量与渗透速度的关系。试验坑(孔、槽)距建筑物不宣小于5m,且宜低于基础底面下05m,试验
36、注水坑(孔、槽),不宜少于3处。3.建筑物基底下有渗水砂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水进入砂层。4.纠倾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持正常的渗水速度,并防止雨水等流入注水坑(孔、槽)内。5.根据基础的类型、地基湿陷性等因素,估算停止注水后的滞后水平变位回倾值,中等湿陷地基上条形基础、统板基础宜为纠倾控制量的1/101/12 6.纠倾后应及时用不渗水材料穷填注水坑(孔、槽),恢复原地面和室外散水等措施。3.3辐射井法辐射井法,适用于地基土为粘性土、粉土、砂性土、淤泥质土或人工填土等建筑物的纠倾。1.辐射井应设置在建筑物沉降较小一侧,其数量、深度、间距应根据建筑物的倾斜情况、基础类型、场地环境及地基土性质等因素确
37、定。2.辐射井可采用圆形混凝土或砖砌沉井,井口设置防护措施,井壁安全可靠,井壁外侧应采取防渗设施,井的内径不宜小于0.8m,井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3.辐射井井壁设置射水孔,其尺寸及位置应根据地基土性质、建筑物倾斜情况布置,射水孔距射水平台宜1.2m射水平台距井底不少于0.5m。射水孔在辐射井到基础之间应设置套管,防止地面塌陷。4.高压射水泵的压力及流量,宜根据土层性质,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射水取土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倾斜影响范围及程度确定。5.纠倾达到设计要求后,射水孔、辐射井均应回填,回填材料可选用灰土。水泥、石灰、粉煤灰等混合材料,其性质与建筑物地基土性质相近。辐射井回填应分层穷实
38、。3.4陶土法陶土法,适用于均匀质粘性土、粉土、填土、淤泥质土和砂性土上的浅埋基础建筑物纠倾。1.根据建筑物基础类型,倾斜情况等可选择分层陶土、室外开槽陶土、截角陶土和穿孔陶土方法进行。2.陶土范围、沟槽位置、宽度、深度应根据建筑物迫降量、地基土性质和基础类型综合确定。3.陶挖时应先从沉降量小的一侧开始,逐渐过度,依次进行,同时做好检测和防护措施。3.5锚杆静压桩法锚杆静压桩法,适用于软土、粘性土、人工回填、并且基础类型为钢筋混凝土的独立、条形及筷板基础建筑物的纠倾。1.锚杆静压法宜与其它纠倾方法联合应用,可取得纠倾与加固两种效应。2.锚杆静压桩应布置在建筑物沉降较大一侧,并在沉降较小一侧配合
39、其它纠倾方法。其桩及锚杆类型尺寸及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3.6应力解除法应力解除法,适用于厚层软土地基的建筑物纠倾。1.在建筑物沉降较小一侧基础下设置密集的应力解除钻孔,按计划有次序地解除地基侧向应力,根据建筑物基础及附加应力范围和土层性质情况,确定钻孔直径、取土深度及顺序。2.钻孔取土深度应不小于基底下3m,直径不宜小于300mm。3.钻孔顶部应埋套管或护筒,其长度应大于3m,保护浅层土体不受扰动。3.7负摩擦力法负摩擦力法,适用于饱和砂性土、饱和粘性土、软土地基,并以摩擦桩或摩擦端承桩为基础的建筑物纠倾。1.负摩擦力法是采用降水等方式使土层固结,在部分桩周产生负摩擦力对桩体产生下拉力,使
40、单桩承载力降低产生沉降的一种纠倾方法。2.纠倾设计时应验算单桩承载力及上部结构荷载,并估算单桩负摩擦力,同时应采用相应措施保证相邻建筑物安全。3.8桩基卸载法桩基卸载法,适用于桩基础的建筑物纠倾,可分桩顶卸载、调整桩头荷载法、桩身卸载和承台卸载。1.纠倾前应验算单桩和承台承载力,根据桩的类型、地质条件及倾斜等状况确定卸载部位及卸载方法。2.对端承桩、摩擦端承桩宜采用桩顶卸载法,卸载前应检测桩身质量做好加固保护措施。3.对于摩擦桩宜采用桩身卸载,建筑物纠倾量较大时宜采取分批、分阶段卸载方法。完成纠倾后应采用加固方法,恢复桩基础承载力。4.对计入承台效应的桩基础,可采用承台卸载,通过对承台底取土达
41、到纠倾目的,承台卸载宜同其它方法组合使用。3.9降水法降水法,适用于渗透系数大于10-4cm/s的饱和土地基的建筑物纠倾。1.在纠倾设计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对邻近建筑物产生影响。2.沉井宜采用圆形砖砌沉井,内径不小于1000mm,井壁交叉布置6060mm渗水孔,孔距20cm,孔排数根据水位、水量等情况确定。3.沉井数量、深度、井距应根据建筑物倾斜情况、荷载特性、基础类型、场地环境以及地基土性质确定。4.沉井与建筑物基础距离不宜小于1m,井底标高应低于需降水固结土层的深度。3.10顶升法顶升法,适用于上部结构荷载较小、不均匀沉降较大、以及特殊工程地质条件的建筑物纠倾,顶升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相关
42、规范。3.11振捣法振捣法可分为振捣液化法、振捣密实法和淤泥触变法。采用振捣法纠倾应符合下列规定:1.振捣液化法适用于饱和的粉砂、细砂地基土的建筑物纠倾。2.振捣密实法适用于松散的砂性土地基建筑物纠倾,其振捣范围、次数、深度应根据建筑物倾斜情况,地质条件及回倾速率综合确定。3.触变法适用于淤泥、淤泥质土和饱和软土地基上钢筋混凝土基础的建筑物纠倾。触变施工孔位的数量和距离应根据建筑物回倾值及场地地质条件确定。3.12组合纠倾法是同时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纠倾措施对建筑物实施纠倾的方法,它适用于体型、基础和地质条件、复杂或纠倾难度大的建筑物纠倾。1.采用组合纠倾法应根据建筑物类型、倾斜情况、地质条件及纠倾方法的适用性综合选用纠倾方法。2.常见的组合纠倾法:锚杆静压桩加(辐射井法、掏土法、沉井法、应力解除法、辐射井加双灰桩法、桩顶卸载加桩身卸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