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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文稿【两篇】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之年,闻喜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主线,以持续保持良好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立足县情,严格贯彻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主要做法及成效(一)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县域12家事业单位、14家医疗机构、54家中小学校、18家工业
2、用燃煤锅炉及801个餐饮业燃煤炉灶均已全部淘汰并实施清洁能源改造。(二)清洁取暖工作。完成居民“煤改气”348户、“煤改电”3809户,超额完成了市下达的任务;集中供热小区及村镇共完成7100户。(三)工业窑炉专项整治工作。对76家涉工业窑炉的企业下达了专项整治任务。山西建龙钢铁投资3.4亿元对烧结、发电等工序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6家企业完成煤气发生炉淘汰及清洁能源改造工作;48家企业完成深度治理工作。(四)VOC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有色行业煤气站VOC实施专项整治,并同时开展餐饮经营业VOC治理。目前,4家金属镁企业和801家餐饮行业均已完成了治理任务。(五)夏季错峰生产工作。一是提升污染治
3、理设施效率,对工业企业易扬散的煤、焦、渣等堆场采取喷淋覆盖措施;重点企业进一步提高脱硫、脱硝、除尘等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对于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二是严格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全县范围内的建筑机械、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停用。三是严控建筑工地污染,全县市政、建设领域装饰装修等涂装作业环节停工,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拌合站停产,全面停止夜间施工审批。四是严控油气污染,全县范围内所有未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或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停止使用。全县油品储运企业、加油站、石化、化工企业上午九点至下午五点禁止装卸油品、易挥发化学品。五是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
4、完善组织网络,强化禁烧巡查,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控露天焚烧秸秆。(六)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出动监察执法人员400人次,对规定的中央省环保督查、散乱污整治、扬尘防治、柴油货车治理等13项重点工作实施了现场检查。涉及工业企业101家,发现问题87个,清零87个,清零率为100%。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42起,罚款338.9165万元,行政拘留2案3人,有力打击了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震慑成效明显。(七)建筑工地污染治理工作。对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建设工地进行全面排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方式监督检查,确保各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同时建成区13个建筑工
5、地均安装了扬尘监测仪,5000平米以上3家建筑工地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市主管部门平台联网。督促建筑工地覆盖土方及建筑材料密目网3万余平方米、硬化道路2万余平方米;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2份。(八)柴油货车违法整治专项行动。成立由市生态环境局闻喜分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在辖区主干道路布设4个查处站点,开展“冒黑烟”车、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完成221家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制定,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对提供了有力保障。召开多次重污染天气应对推进会,强化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对职责,及时启动重污染天预警,
6、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十)石门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石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包括石门河、横榆河、小涧河3个流域,总流域面积为141km2,涉及畜禽养殖取缔、河道清障清淤、生活垃圾整治、围网围栏及立标立牌等方面共计471个环境问题,项目预算总投资1934.837万元。整治工程内共涉及229户养殖户,截止目前已清理河道2400米,清障清淤9123立方,清理垃圾630方,并完成保护区立标立牌工作。(十一)礼元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工作。该污水处理站位于礼元槐林沟沟口,项目总投资556.6万元,采用半地埋式MBR处理工艺,日处理能力500m3。目前,该工程已于2019年12月底建成,2020年2月投入运
7、行。(十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效工程建设工作。投资2亿元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提标改造,扩容后规模达到3万m3/d,中水回用规模3万m3/d。目前,保温提效工程、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预处理工程已完工,扩容及中水回用工程的可研、立项、土地预审和“三通一平”工作已完成。三、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我县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虽然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县城建成区及周边村庄散煤取暖问题。散煤燃烧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一个主要因素,目前建成区及周边村庄清洁取暖改造,时间紧,任务重,还需加快进度;二是扬尘治理的管控问题。需要对城乡结合部、物流公
8、司等裸露地面产生的道路扬尘进一步加强治理。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县城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理能力不足导致每天5000-7000m3的管网污水直排河道,严重影响断面水质;二是直排的生活污水造成河道底泥二次污染。能力建设方面,一是未建设自动在线监控、网格化微站及平台,缺少精准把脉的科技手段;二是环境空气质量2个站点自动监测仪器整体老化,设备性能差,故障频繁,急需更换以满足站点监测的工作需求。四、下一步打算我们将以这次督察活动为契机,严格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计划,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果断的行动、更加得力的措施,确保完成环境质量改善任务。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
9、护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紧抓不放,作为不可触碰的底线抓实抓好,全力推动环保工作跃升新台阶、环保治理跃升新水平。二是进一步压实环保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履责、失责问责”要求,强化逐级领导责任,进一步细化部门环保责任,增强“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部门必须管环保”的责任意识,全力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这场攻坚战。三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强化监督考核;同时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协调并进。四是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加大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露头就打、坚决整治;对严重违法、屡查屡犯
10、的企业,坚决查处;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文稿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以来,通辽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全力开展督察整改工作,坚持立行立改、持续整改,切实解决反馈我市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目前,我市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通辽市各级党委政府坚决扛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政治责任和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压力传导,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今年以来,我
11、市将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现已召开市委常委会议15次、政府常务会议9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成立通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全局性工作,研究解决生态保护重大事项、重点问题。印发全市县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和市委中心组学习计划2020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重要学习内容,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教育培训常态化、长效化。印发实施通辽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通辽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制定通辽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扎实推进蓝天、碧水、
12、净土保卫战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二、围绕问题整改,多措并举推进任务整改落实为切实保障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我市全面压实整改责任,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强化细化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一是我市对照反馈问题,梳理汇总了6个方面26项整改任务,制定并印发了通辽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通党字202012号),随文印发通辽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措施清单通辽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监管部门、责任地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监管措施,力争到2021年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移交我市的5条责任追究
13、问题线索均正在立案调查中。二是我市严格执行“旗县上报、部门审核”的验收销号程序,各市直牵头监管部门对涉及本行业、本部门的各项整改任务,制定并印发了专项验收销号标准,逐项问题明确验收销号需提供的佐证材料和达到的整改工作成效,为验收销号工作提供了文件依据。三是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并实施调度、通报、督办制度,及时通报各地整改进展情况,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预警督办。将自治区督察整改纳入市委、政府年度督查计划,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按计划开展专项督查。三、着力补齐短板,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截至目前,我市26项任务已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整改16项(已通过市直部门现场核验8项)。其中立行立改
14、3项任务已完成2项,已基本完成1项;整改时限为2020年6月的 6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0年12月的16项问题已完成整改8项、已基本完成6项、履行承诺整改2项;整改时限为2021年12月的1项问题正在整改中。截至11月份,我市按照时限要求已完成整改16项。一是科左中旗水体达标方案照搬照抄问题。科左中旗在原方案基础上制定了科左中旗西辽河流域水体达标措施,并已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完成科左中旗新开河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现正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逐项开展工程措施。二是空气质量同比下降问题。根据自治区对盟市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的反馈,2019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9.8 %,与上年
15、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上升1.3个百分点; PM2.5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微克立方米。三是落后生产工艺淘汰滞后问题。涉及我市的5家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相关落后生产设备已拆除完毕。四是企业大气污染问题亟待解决问题。涉及整改的奈曼旗、扎鲁特旗、霍林郭勒市、科尔沁区、科左后旗辖区内企业均已按要求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整改工作。五是奈曼化工园区危化品处置问题。奈曼旗化工园区危化品已全部完成清运处置工作,龙盛化工相关设备及拆解过程中产生的物料已拆解清运完毕。六是企业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问题。涉及霍林郭勒市三家企业均已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标准危废库内,其中锦联铝材、霍煤鸿骏铝扁锭公司已完成标准危废
16、库建设工作。七是固废处置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问题。涉及扎鲁特旗蒙东固废公司、开鲁县承天垃圾资源化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完成相关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工作。八是垃圾随意倾倒堆放问题。涉及科尔沁区5片区域内垃圾已清运完毕,霍林郭勒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内的污泥和生活垃圾已全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九是露天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未到位问题。企业已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调书确认的金额缴纳30345934元生态损害赔偿金。十是污水处理设施不稳定问题。涉及整改的10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和1家园区污水处理厂均已实现达标排放。十一是生猪养殖污染防治薄弱。全市存栏500头以上的181家生猪规模化养殖厂均已配套建设
17、粪污处理设施。十二是散户养殖管理不规范。全市已划定16个散养密集区均已建设畜禽粪污统一收集场所。十三是垃圾填埋场整治问题。涉及整改的8家垃圾填埋场均已建成投运渗滤液处理设施或签订渗滤液处置协议。十四是主城区扬尘污染问题。主城区建筑施工工地均已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扬尘控制标准,已制定详实的扬尘治理措施或按已有措施严格执行。十五是中水设施停运问题。各地已结合实际完成中水设施改造、管网铺设及企业供水工作。十六是思想认识有差距问题。各旗县市区均制定了2020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点培训内容,通辽市及各旗县市区已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工作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
18、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其余10项工作进展见附件。四、强化调度跟进,扎实开展下一步工作我们将继续以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突破点,自加高压、倾力作为、真抓实改。坚决打好问题整改“硬仗”、守住生态安全的“底线”。(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做好督察整改始终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彻底、按期完成我市各项整改工作任务。(二)强化工作调度,确保整改到位。我市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各项目标任务、时限要求及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按月调度任务进展、及时专题分析研判,切实把自治区生态环境环
19、保督察整改任务抓紧、抓细、抓实、抓到位。(三)强化跟踪问效,加大督查督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直牵头监管部门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责,定期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查找症结、剖析原因,确保一件一件盯到底、改到位。(四)开展现场核验,履行公示销号。我市将继续严格执行部门核验制度,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由市直部门组成核验组逐项验收,并通过市直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销号,动员全社会参与监督。附件:通辽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表附件:通辽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表序号反馈问题简称整改时限责任地区整改进度情况备注1科左中旗对
20、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足,制定的水体达标方案照搬照抄2020年6月科左中旗党委、政府1.2020年1月至6月,科左中旗先后召开5次相关会议研究部署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流域治理工作,在原有科左中旗西辽河流域水体达标措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科左中旗西辽河流域水体达标措施,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科左中旗新开河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2.公德屯桥段、乌兰花桥断面整治工程已于4月7日全面完工,共实施2000延长米。如意湖人工湿地建设项目已于3月5日复工,计划年底完成。保康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叠坝工程已完成,已阻断污水处理厂污水排入乌力吉木仁河。已完成整改2大气污染物浓度上升,空气质量同比下降
21、立行立改科尔沁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1.我市48家、151台燃煤锅炉均已建成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并联网,我市已完成辖区内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2020年至今已对涉气超标企业共计罚款10.02万元。2.我市中心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已达90以上,达到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目标要求。3. 我市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7天,PM2.5浓度32/立方米,达到自治区约束性指标要求。我市已完成主城区两个设置不合理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置换及建设工作。已完成整改3落后生产工艺淘汰滞后2020年12月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1.2020年3月24日,市工信局联合市生态环境
22、局印发了关于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进行督办的函(通工信函202014号),要求各旗县市区依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等相关文件,再次组织开展了辖区内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专项排查整治工作。2. 2020年5月25日,通辽市工信局印发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方案(通工信字202046号),涉及我市的5家企业中1家企业已完成手续办理工作,其余4家均已将落后生产设备拆除。已完成整改4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缺失,个别企业大气污染问题亟待解决2020年6月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及奈曼旗辖区内企业物料堆放产生扬尘问题
23、均已根据实际完成防风抑尘网建设、洒水降尘及苫盖等具体防尘措施;扎鲁特旗鲁东热力烟气旁路已铅封、脱硫设施运行正常;鑫荣达已建成封闭式物料堆存场,破碎和筛分安装布袋除尘器;镍铬合金已对矿热炉风机进行调整,检测报告显示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已达到标准限值要求;霍煤鸿骏铝扁锭公司已完成技改工程通过自主验收。已完成整改5奈曼化工园区大量危化品处置进展缓慢,安全隐患突出2020年6月奈曼旗党委、政府1.化工园区内3家企业残留过期的447.4吨废物料已于2019年10月10日全部清运完毕。2.截至2020年5月20日,龙盛化工硫酸厂区所有设备已完成拆除和清运工作。截至6月29日龙盛化工H酸厂区所有设备已完成拆除和
24、清运工作。企业残存的11377吨化学品原料、555吨发烟硫酸、461吨设备拆解残留的物料、2596吨岩棉均已按相关要求处置完毕。已完成整改6个别企业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2020年6月霍林郭勒市党委、政府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已建成库容3168平方米标准危废库,暂存电解槽大修渣已全面转移至标准库房;霍煤鸿骏铝扁锭公司已完成危废暂存间地面防渗、屋顶防漏改造工作并通过自主验收,企业铝灰和炭渣已全部转移至危废库;旺达废油回收站已安装罩求将未清洗油桶全部转移至3号标准库房内。霍林郭勒市生态环境局已针对违法行为下达整改通知2份,处罚决定书1份,罚款2万元。已完成整改7固废处置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2020年
25、6月扎鲁特旗、开鲁县党委、政府1.承天公司垃圾分选厂房、邮寄费发酵车间出入口已设置空气帘,除臭塔已建设完成;垃圾处理车间已安装防尘罩、集气罩和气化设施;晒选后的塑料已出售给塑料再利用厂家,塑料堆存区已清理整改完毕。2. 企业已安装完成SNCR脱硝设施,现已调试完成并投入使用;已将废碱液桶放入暂存库进行保存;针对存在的洗涤塔碱液循环管道腐蚀导致漏点问题,已新安装并调试完成洗涤塔设备及管道。已完成整改8监管缺失,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2020年6月科尔沁区、霍林郭勒市党委、政府1.科尔沁区大德泉村、后五村、积善屯村、西姜村和前坨子社区等5片区域倾倒的大量垃圾已全部清运处理,并建立了长效机制
26、。2. 霍林郭勒市出动6台翻斗车、2台装卸机,利用3天时间,将建筑垃圾填埋场内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居民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指定场所,并进行规范化处置已完成整改9露天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未到位2020年12月霍林郭勒市党委、政府1.2020年3月6日,企业已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调书和市检察院确认的金额缴纳30345934元生态损害赔偿金。2. 根据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关于霍林河露天煤矿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模变更事宜的通知要求,不再单独办理霍林河露天煤矿采矿证证载生产能力变更,需在办理采矿权延续等事项时予以变更。同时,生产能力核准以煤炭主管部门意见为准,能源部门已核定霍林河露天生产能力为2800万吨/
27、年。已完成整改10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不稳定,存在污染物超标等问题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2020年12月1.各城镇污水处理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消毒处理设施。其中:奈曼新区污水厂、霍林河天河水务公司更换了部分老旧设备;保康污水厂增加了二氧化氯紫外线消毒设备;宝龙山污水厂改造了原有消毒接触池,实现消毒接触时间达标排放。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0日,全市1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环保在线监测达标率均在95以上,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下半年,环保监督性监测报告指标全部达标。2.开发区污水厂实施了提标改造工程,出水指标达到一级A标准,现已完成了自主竣工验收和深度处理设施建设
28、验收手续。3.保康污水处理厂、宝龙山污水处理厂已根据企业实际完成有关设施改建工作。4.木里图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染治理设施已稳定运行,7月份至今各项污染物已达标排放。已完成整改11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薄弱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2020年12月1.全市存栏500头以上的181家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均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其中,科左中旗9个规模养猪场均已列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目前已完工。2.通辽金锣牧业有限公司现在科尔沁区内46个养殖合作户,已全部配套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符合粪污处理要求。已完成整改12散户养殖管理不规范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
29、党工委、管委会2020年12月各旗县市区已摸清辖区内散户养殖主要分布区域、养殖规模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信息,并结合实际划定了散养密集区。全市已划定散养密集区16个,其中扎鲁特旗1个、科左中旗划定4个、奈曼旗划定3个、开鲁县划定4个、库伦旗划定2个、霍林郭勒市2个,均已建设畜禽粪污统一收集场所。已完成整改13垃圾填埋场管理缺失,地下水安全存在污染隐患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2020年12月1.科尔沁区、科左后旗、开鲁县已完成技改,渗滤液处理设施已稳定运行;霍林郭勒市、科左中旗建成渗滤液处理设施。奈曼旗、扎鲁特旗已与有关单位签订渗滤液处置协议。2.各旗县市区垃圾处理场均已按照监测频次开展了地下水监
30、测工作。已完成整改14扬尘污染问题突出,防控扬尘措施不到位科尔沁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2020年12月1.经排查,主城区101个建筑工地已开工76个,均已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扬尘控制标准。其中已对不达标工地停工6处、处罚9处,处罚违规上道车辆6辆。2.主城区各施工工地均已制定详实的扬尘治理措施或按已有措施严格执行,工地扬尘得到了有效治理。已完成整改15建成中水处理设施停运或直排,中水资源浪费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2020年12月1.2020年1月至2020年10月,全市中水回用率约为51%,中心城区33%。2.中水项目建设及管道铺设方面,通辽市桑德污水处理厂中
31、水提标扩建项目已于2020年6月21日建成投运,现日处理污水15万吨,处理中水8万吨;科尔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新建中水回用附属设施以及9公里中水管网并已进入调试运行阶段;开鲁县污水厂已完成更新改造,改造完成后排放标准达到一级A,目前污水厂至滨河公园中水管线已铺设完成;科左后旗污水处理厂至园区热电公司管线已铺设完毕,待企业投产后实现供水。3.主城区综合水处理工程建设方面,通辽水务综合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车间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至通辽水务综合水处理厂10公里输水管道正在铺设,计划11月中旬接通。通辽水务综合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020年8月18日已向通辽发电总厂供水。4.建成中水设
32、施投运情况。扎鲁特旗扎哈淖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目前经CAST工艺处理的达标中水全部采取雾喷形式用于厂区绿化,回用率为100;开鲁县污水处理厂9月11日已实现向中央公园进行生态补水。已完成整改16思想认识有差距,部门联动有待加强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立行立改2020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1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9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各旗县市区均制定了2020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共开办相关专题培训班21期,培训干部3880人次。2020年度,通辽市及各旗县市区继续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工作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
33、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已完成整改17通辽市北部电解铝企业源头治理工作仍需持续加力,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党委、政府2020年12月1.我市已建设9套超低排放示范工程涵盖全部已建成投运的226万吨产能。并均已通过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在现有设备基础上,已累计投入235万元,购置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等设备开展了电解铝企业无组织、环境空气质量、牧草、土壤氟化物的监测工作。3.我市分别于2019年11月、2020年9月召开“电解铝氟化物烟气深度治理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设计方案审查会、“电解铝烟气无组织深度治理技术开发及应用”科技成果评价会议,研究解决电解铝烟气治理措施及分析研判
34、工作成效。4.我市北部3家电解铝企业均已制定无组织深度治理整改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现已累计完成无组织深度治理工程项目42项。已基本完成整改,各地正在履行申请销号程序18群众举报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传导未压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立行立改1.开发区10家镁砂企业已全部停产,其中5家企业已对工业用电进行永久性注销。2.10家镁砂企业中7家企业已完成产业转移项目集中签约,企业初步补偿金额已测算完成。3.2020年1月10日,开发区园区规划环评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批复。已基本完成整改,开发区正在履行申请销号程序19辽河流域断面水质不达标,跨境治理工作亟待加强科左中旗党委、政府2020年12月1.科左中旗
35、制定科左中旗西辽河流域水体达标措施,委托第三方编制科左中旗新开河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乌兰花桥断面、公德桥段整治工程已完成,如意湖人工湿地项目计划年底前完成。我市大瓦房断面2018、2019年年均水质为4类,达到目标要求。2.玻璃山断面水质自动检测站已建设完成,经与生态环境部沟通,国家已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将西辽河大桥断面改为白市断面替代。已基本完成整改,科左中旗正在履行申请销号程序20入河排污口缺乏有效监管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2020年12月经排查,我市入河排污口共计12个,均已摸清来水源头及去向,均已设立相应标识。其中已完成排污口截留2个、已取得排污口审批文件6个。已
36、基本完成整改,各地正在履行申请销号程序21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不够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2020年12月经重新排查,全市122家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关停取缔100家、整合搬迁14家、升级改造8家,现正在履行逐级上报程序。已基本完成整改,各地正在履行申请销号程序22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薄弱,底数不清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2020年6月1.通辽市政府已制定并印发通辽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和关于通辽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的补充通知,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各项任务措施。截至目前,2020年度涉重企业清单已更新完成、土壤污染重点企业清
37、单和污染地块名录正在制定中。2.土壤污染重点企业正在按照每年一次的监测频次开展监测工作,2020年度监测工作正在开展中。已基本完成整改,市生态环境局正在履行申请销号程序23自然保护地开发无序,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扎鲁特旗、奈曼旗党委、政府2020年12月1.内蒙古旭通实业有限公司已停止在荷叶花自然保护区内种植活动,生产设施全部拆除退出保护区。扎鲁特旗荷叶花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已对旭通公司违法种植行为进行查处,罚款1万元,并完成植被恢复工作。2.我市已于2020年6月完成了孟家段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调整工作,并已申请自治区林草局申请批复。3.荷叶花自然保护区和孟家段国家湿地公园均已建设巡护管理制度
38、,其中荷叶花自然保护区实行人工巡护,孟家段国家湿地公园实行视频监控与人工巡护相结合方式开展日常巡护工作已基本完成整改,各地正在履行申请销号程序24部分自治区级工业园区未建渣场,以“无需建设”评估论证结论代替整改开鲁县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2020年12月1.开发区固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固废填埋总量26万吨的园区渣场。2020年6月份开始施工,现已完成固废渣场主体,正在进行道路、调节池等配套设施施工工作。2.开鲁计划总投资2801.27万元建设年处理固废9.9万立方米的园区渣场。施工单位已于10月下旬进场施工。正在履行承诺整改程序2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历史欠账问题突出,水源地
39、规范化建设滞后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2020年12月1.我市“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或调整报告已经编制完成,已完成9处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源地划定批复工作,其余水源地正在履行逐级报批程序,保护区边界标志设立工作已基本完成。2. 我市三义堂水源地置换工程现已完成工程征占地、供水井、井房施工及井间联络管道铺设工程,计划年底前建成投运。正在履行承诺整改程序26部分水功能区水质不达标科左中旗、库伦旗、扎鲁特旗党委、政府2021年12月1.通辽市水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报告初稿已完成,正在进行调整完善。水资源承载能力报告编制工作正在由水务部门编制。2.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要求,我市已完成自治区级水功能区调整意见上报工作。3.环境监测部门按月对我市水功能区开展监测工作,现正在进行数据汇总和原因研判工作。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