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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前培训第四讲学生法律问题岗前培训第四讲学生法律问题学习目标:学习目标:1.了解学生法律地位的含义 2.理解有关学生法律地位的相关法律规定界定 3.掌握学生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并能分析对相关案例二、高校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生具有多种法律地位,因而享有与其法律地学生具有多种法律地位,因而享有与其法律地位相对应的权利义务,分为三个部分:位相对应的权利义务,分为三个部分:l学生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学生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l学生作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学生作消费者的权利义务l学生作为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学生作为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1.作为公民的权利言论自由权(言论自由权(但不准人身攻击、恐吓、妨碍他人表达但不准
2、人身攻击、恐吓、妨碍他人表达但不准人身攻击、恐吓、妨碍他人表达但不准人身攻击、恐吓、妨碍他人表达)和平集会的权利(和平集会的权利(但不能妨碍学校秩序、教学秩序但不能妨碍学校秩序、教学秩序但不能妨碍学校秩序、教学秩序但不能妨碍学校秩序、教学秩序)申诉权(申诉权(受到不公正待遇,可向校方提出申诉受到不公正待遇,可向校方提出申诉受到不公正待遇,可向校方提出申诉受到不公正待遇,可向校方提出申诉)出版自由(出版自由(但必须署名,并对出版内容完全负责但必须署名,并对出版内容完全负责但必须署名,并对出版内容完全负责但必须署名,并对出版内容完全负责)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但不能以宗教之名行颠覆政府、反社
3、会之但不能以宗教之名行颠覆政府、反社会之但不能以宗教之名行颠覆政府、反社会之但不能以宗教之名行颠覆政府、反社会之实实实实)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所有公民从出生到死亡均有此权所有公民从出生到死亡均有此权所有公民从出生到死亡均有此权所有公民从出生到死亡均有此权)避免搜身的权利(避免搜身的权利(但为了维护公共安全,怀疑有违禁物品,但为了维护公共安全,怀疑有违禁物品,但为了维护公共安全,怀疑有违禁物品,但为了维护公共安全,怀疑有违禁物品,或其他证据证明不良行为存在,可以搜查学生和财务或其他证据证明不良行为存在,可以搜查学生和财务或其他证据证明不良行为存在,可以搜查学生和财务或其他证据证明不良行为
4、存在,可以搜查学生和财务)2.作为消费者的权利作为消费者,学生与学校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作为消费者,学生与学校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处理批次关系。学校管理的核心是要贯彻消费者权用原则处理批次关系。学校管理的核心是要贯彻消费者权益优先保护原则。益优先保护原则。安全保障权;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获得赔偿权;获得消费知识权;获得消费知识权;维护尊严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监督批评权3.作为受教育者的权利作为受教育者,学生享有教育法规定的各作为受教育者,学生享有教育法规定的各项受教育的权利,这些权利统称为受
5、教育项受教育的权利,这些权利统称为受教育权。权。受教育权是学生最主要的权利受教育权是学生最主要的权利。(1)受教育权受教育权以受教育时序细化分解以受教育时序细化分解受受教教育育权权学习机会权学习机会权入学升学机会权入学升学机会权教育选择权教育选择权学习条件权学习条件权学习成功权学习成功权学生身份权学生身份权教育条件建设请求权教育条件建设请求权教育条件利用权教育条件利用权获得教育资助权获得教育资助权获得公正评价权获得公正评价权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权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权(2)受教育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受教育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人格权人格权隐私权隐私权安全权利安全权利名誉权名誉权案例:案例:某高中二年级女生王某。
6、王某皮肤长得很白,班主任赵老师以为她某高中二年级女生王某。王某皮肤长得很白,班主任赵老师以为她擦了增白化妆品。在一个星期内,赵老师三次警告王某不要擦化妆品。擦了增白化妆品。在一个星期内,赵老师三次警告王某不要擦化妆品。王某曾对赵老师说她并没有擦化妆品,赵老师不相信。在一天早自习上,王某曾对赵老师说她并没有擦化妆品,赵老师不相信。在一天早自习上,赵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赵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王某某,看你的脸扶得那么白,就跟抹王某某,看你的脸扶得那么白,就跟抹了墙灰似的。快到前面的桶里去洗一洗。了墙灰似的。快到前面的桶里去洗一洗。”王某含着泪说:王某含着泪说:“我洗,我我洗,我给你洗。给你
7、洗。”赵老师认为王某当着全班学生的面冲撞了她,于是当天下午赵老师认为王某当着全班学生的面冲撞了她,于是当天下午赵老师把王某的母亲找到了学校。在办公室里,赵老师当着王某母亲的赵老师把王某的母亲找到了学校。在办公室里,赵老师当着王某母亲的面狠狠地批评了王某。王某向赵老师承认了错误并写出了书面检讨。王面狠狠地批评了王某。王某向赵老师承认了错误并写出了书面检讨。王某的母亲也向赵老师赔了礼,道了歉。在此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因王某的母亲也向赵老师赔了礼,道了歉。在此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因王某不完成作业和考试成绩低,赵老师多次让王某到办公室里站着。最长某不完成作业和考试成绩低,赵老师多次让王某到办公室里站着
8、。最长的一次是王某背着书包,连续的一次是王某背着书包,连续3 3天站在赵老师的办公桌旁边没有上课。天站在赵老师的办公桌旁边没有上课。王某认为自王某认为自“洗脸风波洗脸风波”后,赵老师就看不上她,刁难她,于是整天偷后,赵老师就看不上她,刁难她,于是整天偷着哭,慢慢地变得精神恍极,最后住进了精神病院。经医院诊断,确诊着哭,慢慢地变得精神恍极,最后住进了精神病院。经医院诊断,确诊她患了精神分裂症。她患了精神分裂症。思考:此案例中,侵害了学生的哪项权利?思考:此案例中,侵害了学生的哪项权利?人格尊严人格尊严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第第2828第第2 2款规定:款规定:“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学
9、校执行纪律的方式符合儿童的人格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学校执行纪律的方式符合儿童的人格尊严尊严”。我国我国宪法宪法第第3838条规定: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第第2828条规定: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10、。”隐私权隐私权案例:张贴考试成绩引起纠纷案例:张贴考试成绩引起纠纷19981998年,期末考试结束后,四川省某县某中学在工商银行办事处和镇年,期末考试结束后,四川省某县某中学在工商银行办事处和镇政府门口张贴两张政府门口张贴两张“成绩汇报成绩汇报”,除公布本校部分高分学生成绩外,除公布本校部分高分学生成绩外,还公布了还公布了4 4名他校学生的成绩。这名他校学生的成绩。这4 4名学生状告该校侵犯其名誉权。名学生状告该校侵犯其名誉权。法院认为:被告泄露了原告的个人隐私,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法院认为:被告泄露了原告的个人隐私,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法院判决:被告法院判决:被告5 5日内,在同一地点以公
11、共形式向日内,在同一地点以公共形式向4 4名原告赔礼道歉,名原告赔礼道歉,公告保留三天。公告保留三天。学生的学生的隐私权隐私权就是学生对其私人活动、个人信息及个人领就是学生对其私人活动、个人信息及个人领域中的秘密的自由决定权。域中的秘密的自由决定权。生命安全维护权生命安全维护权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义务教育法第42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2002年教育部专门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对学校如何加强安全教育、如何消除安全隐
12、患、如何预防安全事故,以及因过错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法律责任作了详细规定,使学生的生命安全权利有了实质保障。荣誉权荣誉权案例案例:女大学生状告市教委侵害:女大学生状告市教委侵害荣誉权荣誉权案案 19981998年年7 7月,贾某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了当年的高考,毕业前他曾获市教月,贾某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了当年的高考,毕业前他曾获市教委授予的市级委授予的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按有关规定,她可享受加分提档奖励。称号,按有关规定,她可享受加分提档奖励。而某市教委有关人员在办理过程中,把贾某而某市教委有关人员在办理过程中,把贾某“学生登记表学生登记表”中优秀学生干部中优秀学生干部改成了改成
13、了“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并加盖了市教委的印章,而,并加盖了市教委的印章,而“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是不加分提是不加分提档的,结果贾某以档的,结果贾某以2 2分之差失去了上一所重点大学的机会。分之差失去了上一所重点大学的机会。进入普通高校的贾某与其家人的身心因此都受到重创。贾某母亲曾多次进入普通高校的贾某与其家人的身心因此都受到重创。贾某母亲曾多次找到市教委及有关部门希望寻求解决,均未得到满意答复。随后他们将某市找到市教委及有关部门希望寻求解决,均未得到满意答复。随后他们将某市教委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判决认为,锦州市教委的工作人员因过错行为,教委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判决认为,锦州市教委的工作人员因过
14、错行为,致使贾跃在报考大连理工大学的录取中未能享受到市级致使贾跃在报考大连理工大学的录取中未能享受到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降降1010分投档的待遇,丧失了可能被录取的期待权,对贾某造成了经济和精神损失分投档的待遇,丧失了可能被录取的期待权,对贾某造成了经济和精神损失,构成了荣誉权的侵犯,判决市教委以书面形式向贾跃赔礼道歉,并在其高,构成了荣誉权的侵犯,判决市教委以书面形式向贾跃赔礼道歉,并在其高考档案中作出书面更正;赔偿贾跃经济损失考档案中作出书面更正;赔偿贾跃经济损失1173311733。6060余元,精神损失费余元,精神损失费3 3万元。万元。热点热点1.关注高考中的入学升学机会
15、权关注高考中的入学升学机会权入学机会权入学机会权:世界人权宣言第26条: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我国宪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第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uu有关学生权利的热点问题有关学生权利的热点问题有关学生权利的热点问题有关学生权利的热点问题 热点热点热点热点2.2.2.2.关于高校学生违纪的纷争关于高校学生违纪的纷争关于高校学生违纪的纷争关于高校学生违纪的纷争案例一:甘某不服暨南大学开除学籍案。两次交论文 两次都抄袭学校开除学籍处分向广东省教委申诉,省教育厅认为校方对甘
16、某作出处分的程序影响甘某的陈述、申诉权及听证权的行使,责令学校对甘某的违纪行为重新作出处理学校再次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一审判决学生败诉学生不服,继续上诉至广州中院,中院经过重新开庭审理,维持原判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申诉。对甘某不服暨南大学开除学籍案,最高人民法院在裁决中使用了“学校应当以人为本,对犯错误的学生以教育为主”的表述。案例二:林某不服重庆大学开除学籍案 林某2009年作弊,留校察看,2011年2月用手机作弊开除学籍2011年4月向市教委申诉市教委以程序违法为由撤消重庆大学重新完善程序,再次将其开除学籍学生再次申诉争议:学生在第二次申诉时否认
17、作弊事实,只认可拿手机看时间,学校除学生检讨书外无直接证明材料说明学生手机上网,认定作弊。思考:为什么学生违纪的纷争日益增多?思考:为什么学生违纪的纷争日益增多?(一)学生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 (二)对学校提供的证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法院受理的范围在扩大 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学生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处分的合法性学生处分的合法性1.1.制度合法性制度合法性实体合法: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实体合法: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民主、公布生效程序合法:制定民主、公布生效2.2.行为合法性行为合
18、法性权限合法(有相应依据)权限合法(有相应依据)程序公正:告知原则、申辩原则、申诉原则程序公正:告知原则、申辩原则、申诉原则比例原则:过罚相当比例原则:过罚相当学生处分的性质:纪律处分学生处分的性质:纪律处分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对于内部成员所实施的身份惩戒措施。于内部成员所实施的身份惩戒措施。纪律处分的前提:被处分人与处分人存纪律处分的前提:被处分人与处分人存在法律关系;处分人对处分事项拥有自主管在法律关系;处分人对处分事项拥有自主管理权;被处分人违反了内部规则;理权;被处分人违反了内部规则;处分决定书基本内容处分决定书基本内容1.1.被处分人基
19、本情况被处分人基本情况2.2.违纪事由违纪事由3.3.处分依据处分依据4.4.决定机关决定机关5.5.处分种类处分种类6.6.权利救济权利救济7.7.处理机关(盖章)处理机关(盖章)对处分的申诉对处分的申诉 学校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学校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员会应当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表组成。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学生对处分
20、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 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研究决定。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
21、5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申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5 5个工作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从受理之日起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从受理之日起3030个工个工作日内,应当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作日内,应当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启示:完善校规是学校正确处理违纪的前提启示:完善校规是学校正确处理违纪的前提()高校校规就其性质是法律文件。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教育法教育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
22、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第4141条:条:“高等学校的校长全面负责本高等学校的校长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拟定发展计划、制定具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拟定发
23、展计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第6868条规定: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规定定制或者修改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规定定制或者修改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央部委属校同时抄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向学生(中央部委属校同时抄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向学生公布。公布。”()校规应当遵循民主原则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11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学生管理制度(校规)由选举产
24、生的学生代表和教职工代表共同参加的大会制定通过,才能够体现规章制定的民主基础,并保证规章的合法性。()遵守法律保留原则,重要事项仍然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来规定。()校规要区分纪律与道德,个人道德与公共道德。启示启示2:合理合法化违纪处理的原则及程序:合理合法化违纪处理的原则及程序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对学生违纪的处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无过错推定原则(一)无过错推定原则对学生违纪进行处分或提出处分建议需要充分举证,无证据、无处分依据的,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不予处理。(二)程序公开原则(二)程序公开原则对学生违纪的处分应充分尊重学生的
25、合法权益,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规定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分恰当。对学生违纪的处分应充分尊重被处分者和公众的知悉权,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第三方合法权益及个人隐私的情况外,处理程序应公开,处理结果应在全校公告。(三)以人为本、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三)以人为本、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对学生违纪的处分,应充分考虑学生违纪的行为性质、过错程度以及其本人对违纪行为的认识态度。对于如实说明违纪事实,主动承认错误,检查认识深刻,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第七条第七条 “学生违纪处分委员会学生违纪处分委员会”是对学生违纪进行处分的民主决策组是对学生违纪进
26、行处分的民主决策组织,负责组织合议庭,对学生违纪案件进行处理。织,负责组织合议庭,对学生违纪案件进行处理。(一)“学生违纪处分委员会”由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法学专家组成。教师代表可以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课教师以及相关管理人员组成,具体人员由学生处根据学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学生代表仅限于具有中国人民大学学籍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具体人员由学生处根据学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法学专家是指从事法律研究、教学或法律实务工作的专业人员,由学生处根据学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从校内外聘请。(二)“学生违纪处分委员会”中的教师代表人数与学生代表人数应该
27、相当。“学生违纪处分委员会”组织的合议庭至少保证有一名具有法律知识的教师或学生参与。启示:怎样看待学生的违纪启示:怎样看待学生的违纪?热点热点3 3:学生伤害事故:学生伤害事故案例:南京医科大学89级学生汤某,独自离校,在江边轻生被带至公园值班室,后送至派出所,12时打电话至学校招待所,招待所打电话至校卫队。清晨6时40分,学校与派出所联系上,派出所已将汤送至旅馆休息,学校派车去接,汤已走失,后失踪。汤父亲向学校请求赔偿80万元。足球比赛受伤案足球比赛受伤案案情:2001年3月4日,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举行足球比赛,于浩传球,张华平阻击,于浩摔倒受伤,致十级伤残。花费共计19687.60元。一审判
28、决学校负担11812.56元。思考: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公平责任(1 1)学生伤害事故的定义)学生伤害事故的定义 在学校实施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校外活动中,以及在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2 2)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
29、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一般侵权行为:因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或者人一般侵权行为:因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身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3)(3)学生伤害事故的当事人及其义务学生伤害事故的当事人及其义务当事人:当事人:学校、学生学校、学生学生的义务:学生的义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避免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和消除相应的危险。学校的义务:安全教育安全教育 安全注意安全注意 安全保护安全保护 安全管理安全管理(4)事故处理程序)事故处理程序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
30、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教育法律(5 5)安全事故中,学校无法律责任的情况)安全事故中,学校无法律责任的情况(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3)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4)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5)在放学
31、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6)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三)学生的义务(三)学生的义务1、法定义务、法定义务(1)宪法宪法规定的义务。规定的义务。p宪法第宪法第52-5652-56条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条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1 1)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2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3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4 4)依法服兵役;依法服兵役;5 5)依法纳税。依法纳税。p参加劳动。参加劳动。1616周岁以上周岁以上p接受教育。接受教育。(2)民法规定的义务民法规定的义务
32、民法通则民法通则、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婚姻法婚姻法等民法等民法规定的义务。规定的义务。民法通则民法通则中,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中,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诚实守信,遵守法律与政策,尊重社会公德等义务。诚实守信,遵守法律与政策,尊重社会公德等义务。著作权法著作权法规定的不得侵害他人作品,包括歪曲、规定的不得侵害他人作品,包括歪曲、篡改、剽窃等。篡改、剽窃等。婚姻法婚姻法遵守法定婚龄,相互忠实、相互尊重。遵守法定婚龄,相互忠实、相互尊重。女大学生王洪杰结婚生子被学校开除女大学生王洪杰结婚生子被学校开除王洪杰,牡丹江医学院学生。王洪杰去林晓功家做家教(37岁,离婚,有个儿子,歌厅小老板)。
33、王与林产生感情,躲躲闪闪地做过一次流产,又躲躲闪闪地办了结婚证(大三,21岁),并生了一子。2005年3月,快毕业时被人举报,王先不敢承认,后经学校调查,王终于承认。学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王不服,上诉法院。2005年9月1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禁止大学生结婚的条款。(3)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所有的受教育者必须履行我国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总括性):l遵守法律、法规;l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l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l遵守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向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机关申诉。向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机关申诉。校内设立的申诉委员会提
34、出申诉校内设立的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三、学生权利救济1、学生申诉学生申诉2、行政复议、行政复议 我国教育法没有明确学生的复议制度,但根据法理,我国教育法没有明确学生的复议制度,但根据法理,学者们认为,学生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学者们认为,学生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在在6060日日之内,向之内,向上级机关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复议。3、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教育法教育法第第4242条规定:学生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条规定:学生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起申诉或提起诉讼。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起申诉或提起诉讼。复习思考题复习思考题1 1.当前高等教育法治的背
35、景当前高等教育法治的背景2 2.我国已经通过的教育法律我国已经通过的教育法律3 3.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4 4.高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高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5 5.高校教师的法律地位高校教师的法律地位6 6.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7 7.高等学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高等学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8 8.学校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学校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9 9.教师聘任制度教师聘任制度1010.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资格制度1111.高等学校与学生关系的变化对学生管理的影响高等学校与学生关系的变化对学生管理的影响1212.高等学校对学生的高等学校对学生的处分权处分权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赵希赵希 1313594106730594106730 结束语结束语谢谢大家聆听!谢谢大家聆听!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