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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医学影像设备项目财务管理计划医学影像设备项目财务管理计划xxx有限责任公司目录一、 沃尔评分体系3二、 杜邦分析法6三、 盈利能力(也称收益能力)是指企业获取利润的能力,也称为企业的资金或资本增值能力,通常表现为一定时期内企业收益数额的多少及其水平的高低。不论是投资人、债权人还是经理人员,都会非常重视和关心企业的盈利能力。盈利能力就是企业获取利润、资金不断增值的能力。8四、 企业资本金制度11五、 筹资管理的原则18六、 认股权证19七、 可转换债券21八、 清算财产的分配28九、 清算组织及其工作程序29十、 企业的组织形式30十一、 企业设立的条件32十二、 项目概况35十三、 公司
2、概况37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38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38十四、 投资方案39建设投资估算表41建设期利息估算表42流动资金估算表43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44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45十五、 进度计划方案46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47一、 沃尔评分体系亚历山大沃尔1928年出版的信用晴雨表研究和财务报表比率分析中提出了信用能力指数的概念,他选择了7个财务比率,即流动比率、产权比率、固定资产比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和自有资金周转率,分别给定各指标的比重,然后确定标准比率(以行业平均数为基础),将实际比率与标准比率相比,得出相对比率,将此相对比率与各指标比重相乘,
3、得出总评分。提出了综合比率评价体系,把若干个财务比率用线性关系结合起来,以此来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沃尔评分法是指将选定的财务比率用线性关系结合起来,并分别给定各自的分数比重,然后通过与标准比率进行比较,确定各项指标的得分及总体指标的累计分数,从而对企业的信用水平做出评价的方法。(一)沃尔评分法原理把若干个财务比率用线性关系结合起来。对选中的财务比率给定其在总评价中的比重(比重总和为100),然后确定标准比率,并与实际比率相比较,评出每项指标的得分,最后得出总评分。(二)沃尔比重评分法的基本步骤沃尔比重评分法的基本步骤包括:(1)选择评价指标并分配指标权重;盈利能力的指标:资产净利率、销售净利率
4、、净值报酬率。偿债能力的指标:自有资本比率、流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发展能力的指标:销售增长率、净利增长率、资产增长率。按重要程度确定各项比率指标的评分值,评分值之和为100,三类指标的评分值约为5:3:2,盈利能力指标三者的比例约为2:2:1,偿债能力指标和发展能力指标中各项具体指标的重要性大体相当(2)确定各项比率指标的标准值,即各该指标在企业现时条件下的最优值。(3)计算企业在一定时期各项比率指标的实际值。(4)形成评价结果。(三)沃尔比重评分法的公式沃尔比重评分法的实际分数等于实际值与标准值的比再乘权重。当实际值大于标准值为理想时,此公式正确,但当实际值小于标准值为理想时
5、,实际值越小得分应越高,用此公式计算的结果却恰恰相反,另外,当某一单项指标的实际值畸高时,会导致最后总分大幅度增加,掩盖情况不良的指标,从而给管理者造成一种假象。(四)沃尔比重评分法的实践应用沃尔的评分法从理论上讲有一个明显的问题,就是未能证明为什么要选择这7个指标而不是更多或更少些,或者选择别的财务比率,以及未能证明每个指标所占比重的合理性这个问题至今仍然没有从理论上得到解决。沃尔评分法从技术上讲也有一个问题,就是某一个指标严重异常时,会对总评分产生不合逻辑的重大影响。这个毛病是由财务比率与其比重相“乘”引起的。财务比率提高一倍,评分增加100%;而缩小一倍,其评分只减少50%。尽管沃尔的方
6、法在理论上还有待证明,在技术上也不完善,但它还是在实践中被应用。耐人寻味的是很多理论上相当完善的经济计量模型在实践中往往很难应用,而企业实际使用并行之有效的模型却又在理论上无法证明。这可能是人类对经济变量之间数量关系的认识还相当肤浅造成的。(五)沃尔评分法的改进沃尔评分法的问题:某一指标严重异常时,会对总评分产生不合逻辑的重大影响。财务比率提高一倍,评分增加100%;缩小一倍,评分减少50%。二、 杜邦分析法杜邦分析法利用几种主要的财务比率之间的关系来综合地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这种分析方法最早由美国杜邦公司使用,故名杜邦分析法。杜邦分析法是一种用来评价公司盈利能力和股东权益回报水平,从财务角度
7、评价企业绩效的一种经典方法。其基本思想是将企业净资产收益率逐级分解为多项财务比率乘积,这样有助于深入分析比较企业经营业绩。杜邦模型最显著的特点是将若干个用以评价企业经营效率和财务状况的比率按其内在联系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指标体系,并最终通过权益收益率来综合反映。采用这一方法,可使财务比率分析的层次更清晰、条理更突出,为报表分析者全面仔细地了解企业的经营和盈利状况提供方便。杜邦分析法有助于企业管理层更加清晰地看到权益资本收益率的决定因素,以及销售净利润率与总资产周转率、债务比率之间的相互关联关系,给管理层提供了一张明晰的考察公司资产管理效率和是否最大化股东投资回报的路线图。杜邦分析法的
8、基本思路是:(1)权益净利率是一个综合性最强的财务分析指标,是杜邦分析系统的核心,体现了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2)资产净利率是影响权益净利率的最重要的指标,具有很强的综合性,而资产净利率又取决于销售净利率和总资产周转率的高低。总资产周转率是反映总资产的周转速度。对资产周转率的分析,需要对影响资产周转的各因素进行分析,以判明影响公司资产周转的主要问题在哪里。销售净利率反映销售收入的收益水平。扩大销售收入,降低成本费用是提高企业销售利润率的根本途径,而扩大销售,同时也是提高资产周转率的必要条件和途径。在杜邦体系中,包括以下几种主要的指标关系:(1)净资产收益率是整个分析系统的起点和核心。该指标的高
9、低反映了投资者的净资产获利能力的大小。净资产收益率是由销售报酬率、总资产周转率和权益乘数决定的。(2)权益系数表明了企业的负债程度。该指标越大,企业的负债程度越高,它是资产权益率的倒数。(3)总资产收益率是销售利润率和总资产周转率的乘积,是企业销售成果和资产运营的综合反映,要提高总资产收益率,必须增加销售收入,降低资金占用额。(4)总资产周转率反映企业资产实现销售收入的综合能力。分析时,必须综合销售收入分析企业资产结构是否合理,即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的结构比率关系。同时还要分析流动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有关资产使用效率指标,找出总资产周转率高低变化的确切原因。影响权益净利率变动
10、的不利因素是销售净利率和总资产周转次数下降,而有利因素是财务杠杆提高了。利用连环替代法可以定量分析它们对权益净利率变动的影响程度。三、 盈利能力(也称收益能力)是指企业获取利润的能力,也称为企业的资金或资本增值能力,通常表现为一定时期内企业收益数额的多少及其水平的高低。不论是投资人、债权人还是经理人员,都会非常重视和关心企业的盈利能力。盈利能力就是企业获取利润、资金不断增值的能力。企业的发展能力,也称企业的成长性,它是企业通过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断扩大积累而形成的发展潜能。企业能否健康发展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外部经营环境,企业内在素质及资源条件等。(一)销售毛利率销售毛利率是销售毛利与销售收
11、入之比。(二)销售净利率销售净利率是净利润与销售收入之比。(三)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是反映盈利能力的另一个重要指标,是利润与成本之比。成本有多种形式,但这里成本主要指经营成本。(四)总资产净利率总资产净利率是指净利润与总资产的比率,它反映每1元总资产创造的净利润。总资产净利率是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关键。虽然股东报酬由总资产净利率与财务杠杆共同决定,但提高财务杠杆会同时增加企业风险,往往并不增加企业价值。此外,财务杠杆的提高有诸多限制,企业经常处于财务杠杆不可能再提高的临界状态。因此,提高权益净利率的基本动力是总资产净利率。(五)权益净利率权益净利率是净利润与股东权益的比率,它反映每1元股东权益赚
12、取的净利润,可以衡量企业的总体盈利能力。权益净利率的分母是股东的投入,分子是股东的所得,对于股权投资者来说;具有非常好的综合性,概括了企业的全部经营业绩和财务业绩。(六)发展能力分析指标企业的发展能力,也称企业的成长性,它是企业通过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断扩大积累而形成的发展潜能。企业能否健康发展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外部经营环境,企业内在素质及资源条件等。1.销售增长率销售增长率是指企业本年销售增长额与上年销售额之间的比率,反映销售的增减变动情况,是评价企业成长状况和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该指标若大于0,表明企业本年营业收入有所增长,指标值越高,表明增长速度越快,企业市场前景越好。若该指标小于0
13、,则说明产品或服务不适销对路、质次价高,或是在售后服务等方面存在问题,市场份额萎缩。该指标在实际操作时,应结合企业历年的营业收入水平、企业市场占有情况、行业未来发展及其他影响企业发展的潜在因素进行前瞻性预测或者结合企业前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做出趋势性分析判断。2.资本保值增值率一般认为,资本保值增值率越高,表明企业的资本保全状况越好,所有者权益增长越快,债权人的债务越有保障。该指标通常应当大于100%。3.总资产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是从企业资产总量扩张方面衡量企业的发展能力,表明企业规模增长水平对企业发展后劲的影响。该指标越高,表明企业一定时期内资产经营规模扩张的速度越快。但在实际分析时,应注意
14、考虑资产规模扩张质和量的关系,以及企业的后续发展能力,避免资产盲目扩张。4.营业利润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等于本年营业利润增长额与上年营业利润总额的比率。undefined四、 企业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制度是国家就企业资本金的筹集、管理以及所有者的责权利等方面所做的法律规范。资本金是企业权益资本的主要部分,是企业长期稳定拥有的基本资金,此外,一定数额的资本金也是企业取得债务资本的必要保证。(一)资本金的本质特征设立企业必须有法定的资本金。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是投资者用以进行企业生产经营、承担民事责任而投入的资金。资本金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
15、本金被称为股本,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一般企业的资本金被称为实收资本。从性质上看,资本金是投资者创建企业所投入的资本,是原始启动资金;从功能上看,资本金是投资者用以享有权益和承担责任的资金,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资本金为限对所负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从法律地位来看,资本金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投资者只能按所投入的资本金而不是所投入的实际资本数额享有权益和承担责任,已注册的资本金如果追加或减少,必须办理变更登记;从时效来看,除了企业清算、减资、转让回购股权等特殊情形外,投资者不得随意从企业收回资本金,企业可以无限期地占用投资者的出资。(二)资本金的筹集1.资本金的最低限额有关法规制度
16、规定了各类企业资本金的最低限额,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如果需要高于这些最低限额的,可以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比如,注册会计师法和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均规定,设立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机构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保险法规定,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证券法规定,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证券公司,在证券公司中属于经纪类的,最低注册资
17、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属于综合类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2.资本金的出资方式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两种形式出资。全体投资者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投资者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3.资本金缴纳的期限资本金缴纳的期限,通常有三种办法:一是实收资本制,在企业成立时一次筹足资本金总额,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数额一致,否则企业不能成立;二是授权资本制,在企业成立时不一定一次筹足资本金总额,只要筹集了第一期资本,企业即可成立,其余部分由董事会在
18、企业成立后进行筹集,企业成立时的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可能不相一致;三是折中资本制,在企业成立时不一定一次筹足资本金总额,类似于授权资本制,但规定了首期出资的数额或比例及最后一期缴清资本的期限。我国公司法规定,资本金的缴纳采用折中资本制,资本金可以分期缴纳,但首茨出资额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而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额。4.资本金的评估吸收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资产筹集资本金的,应按照评估确认的金额或者按合同协议约
19、定的金额计价。其中,为了避免虚假出资或通过出资转移财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出资或者接受其他企业的非货币资产出资,需要委托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以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作为投资作价的基础。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分别由本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负责核准,其余资产评估项目一律实施备案制度。严格来说,其他企业的资本金评估时,并不一定要求必须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相关当事人或者聘请的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评估后认可的价格也可成为作价依据。不过,聘请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来评估相关的非货币资产,能够更好地保证评估作价
20、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效地保护公司及其债权人的利益。(三)资本金的管理原则企业资本金的管理,应当遵循资本保全这一基本原则。实现资本保全的具体要求,可分为资本确定、资本充实和资本维持三部分内容。1.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确定,是指企业设立时资本金数额的确定。企业设立时,必须明确规定企业的资本总额以及各投资者认缴的数额。如果投资者没有足够认缴资本总额,企业就不能成立。为了强化资本确定的原则,法律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进行企业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这是保护债权人利益、明晰企业产权的根本需要。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方面,投资者以认缴的资本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另一方面,投资者以实际缴纳的资本为依据行使表决
21、权和分取红利。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获准工商登记(即正式成立)后30日内,应依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出具出资证明书等凭证,以此为依据确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界定其应承担的责任。特别是占有国有资本的企业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取得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但这并不免除企业向投资者出具出资证明书的义务,因为前者仅是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手段。2.资本充实原则资本充实,是指资本金的筹集应当及时、足额。企业筹集资本金的数额、方式、期限均要在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并在企业章程中加以规定,以确保企业能够及时、足额筹得资本金。对企业登记注册的资本金,投资者应在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期限内缴足。如果投
22、资者未按规定出资,即为投资者违约,企业和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责任,国家有关部门还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违约者进行处罚。投资者在出资中的违约责任有两种情况:一是个别投资者单方违约,企业和其他投资者可以按企业章程的规定,要求违约方支付延迟出资的利息、赔偿经济损失;二是投资各方均违约或外资企业不按规定出资,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企业筹集的注册资本,必须进行验资,以保证出资的真实可信。对验资的要求,一是依法委托法定的验资机构;二是验资机构要按照规定出具验资报告;三是验资机构依法承担提供验资虚假或重大遗漏报告的法律责任。因出具的验资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证
23、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3.资本维持原则资本维持,指企业在持续经营期间有义务保持资本金的完整性。企业除由股东大会或投资者会议做出增减资本决议并按法定程序办理者外;不得任意增减资本总额。企业筹集的实收资本,在持续经营期间可以由投资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转让或者减少,投资者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回出资。除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回购本企业发行的股份。在下列四种情况下,股份公司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而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股份公司依法回购股份,应当符
24、合法定要求和条件,并经股东大会决议。用于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回购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五、 筹资管理的原则企业筹资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分析影响筹资的各种因素,权衡资金的性质、数量、成本和风险,合理选择筹资方式,提高筹集效果。(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筹措资金不论是直接筹资还是间接筹资,企业最终都通过筹资行为向社会获取资金,企业的筹资活动不仅为自身的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来源,而且也会影响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影响社会经济秩序。企业的筹资行为和筹资活动必须遵循国家的
25、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法律法规和投资合同约定的责任,合法合规筹资,依法信息披露,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二)分析生产经营情况,正确预测资金需要量企业筹集资金,首先要合理预测资金的需要量。筹资规模与资金需要量应当匹配一致,既避免因筹资不足,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又要防止筹资过多,造成资金闲置。(三)合理安排筹资时间,适时取得资金企业筹集资金,还需要合理预测确定资金需要的时间。要根据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筹集时间,适时获取所需资金。使筹资与用资在时间上相衔接,既避免过早筹集资金形成的资金投放前闲置,又防止取得资金的时间滞后,错过资金投放的最佳时间。(四)了解各种筹资渠道,选择资金来源企
26、业所筹集的资金都要付出资本成本的代价,不同的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所取得的资金,其资本成本各有差异。企业应当在考虑筹资难易程度的基础上,针对同来源资金的成本进行分析,尽可能选择经济、可行的筹资渠道与方式,力求降低筹资成本。(五)研究各种筹资方式,优化资本结构企业筹资要综合考虑股权资金与债务资金的关系、长期资金与短期资金的关系、内部筹资与外部筹资的关系,合理安排资本结构,保持适当偿债能力,防范企业财务危机,提高筹资效益。六、 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全称为股票认购授权证,是一种由上市公司发行的证明文件,持有人有权在一定时间内以约定价格认购该公司发行的一定数量的股票。广义的权证,是一种持有人有权于某一特定期间
27、或到期日,按约定的价格,认购或沽出一定数量的标的资产的期权。按买或卖的不同权利,权证可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又称为看涨权证和看跌权证。本书仅介绍认购权证(即认股权证)。(一)认股权证的基本性质(1)证券期权性。认股权证本质上是一种股票期权,属于衍生金融工具,具有实现融资和股票期权激励的双重功能。但认股权证本身是一种认购普通股的期权,它没有普通股的红利收入,也没有普通股相应的投票权。(2)认股权证是一种投资工具。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认股权证获得市场价与认购价之间的股票差价收益,因此它是一种具有内在价值的投资工具。(二)认股权证的种类(1)美式认股证与欧式认股证。美式认股证,指权证持有人在到期日前
28、,可以随时提出履约要求,买进约定数量的标的股票。而欧式认股证,则是指权证持有人只能于到期日当天,才可买进标的股票。无论股证属欧式或美式,投资者均可在到期日前在市场出售转让其持有的认股权证。事实上,只有小部分权证持有人会选择行权,大部分投资者均会在到期前沽出权证。(三)认股权证的筹资特点(1)认股权证是一种融资促进工具,它能促使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股票发行计划顺利实现融资。(2)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采用认股权证进行融资,融资的实现是缓期分批实现的,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的利益和投资者是否在到期之前执行认股权证密切相关,因此,在认股权证有效期间,上市公司管理层及其大股东任何有损公司价值的行
29、为,都可能降低上市公司的股价,从而降低投资者执行认股权证的可能性,这将损害上市公司管理层及其大股东的利益。因此,认股权证将有效约束上市公司的败德行为,并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地提升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3)作为激励机制的认股权证有利于推进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机制。认股权证是常用的员工激励工具,通过给予管理者和重要员工一定的认股权证,可以把管理者和员主的利益与企业价值成长紧密联系在一起,建立一个管理者与员工通过提升企业价值再实现自身财富增值的利益驱动机制。七、 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是一种混合型证券,是公司普通债券与证券期权的组合体。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按照事先规定的价格或者转换比例,自由
30、地选择是否转换为公司普通股。按照转股权是否与可转换债券分离,可转换债券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转换债券,其转股权与债券不可分离,持有者直接按照债券面额和约定的转股价格,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债券转换为股票;一类是可分离就交易的可转换债券,这类债券在发行时附有认股权证,是认股权证和公司债券的组合,又被称为“可分离的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后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各自独立流通、交易。认股权证的持有者认购股票时,需要按照认购价(行权价)出资购买股票。(一)可转换债券的基本性质1.证券期权性可转换债券给予了债券持有者未来的选择权,在事先约定的期限内,投资者可以选择将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票,也可以放弃转换权利
31、,持有至债券到期还本付息。由于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具有在未来按一定的价格购买股票的权利,因此可转换债券实质上是一种未来的买入期权。2.资本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在正常持有期,属于债权性质;转换成股票后,属于股权性质。在债券的转换期间中,持有人没有将其转换为股票,发行企业到期必须无条件地支付本金和利息。转换成股票后,债券持有人成为企业的股权投资者。资本双重性的转换,取决于投资者是否行权。3.赎回与回售可转换债券一般都会有赎回条款,发债公司在可转换债券转换前,可以按一定条件赎回债券。通常,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公司会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同样,可转换债
32、券一般也会有回售条款,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债券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回卖给发行公司。(二)可转换债券的基本要素可转换债券的基本要素是指构成可转换债券基本特征的必要因素,它们代表了可转换 债券与一般债券的区别。1.标的股票可转换债券转换期权的标的物,就是可转换成的公司股票。标的股票一般是发行公司自己的普通股票,不过也可以是其他公司的股票,如该公司的上市子公司的股票。2.票面利率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一般会低于普通债券的票面利率,有时甚至还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因为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收益中,除了债券的利息收益外,还附加了股票买入期权的收益部分。一个设计合
33、理的可转换债券在大多数情况下,其股票买入期权的收益足以弥补债券利息收益的差额。3.转换价格转换价格是指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间内据以转换为普通股的折算价格,即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的每股普通股的价格。由于可转换债券在未来可以行权转换成股票,在债券发售时,所确定的转换价格般比发售日股票市场价格高出一定比例。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发行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上浮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4.转换比率转换比率是指每一份可转换债券在既定的转换价格下能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的数量。在债券面值和转换价格确定的前提下,转换比率为债券面值与转换价格之商。5.转换期转换期指
34、的是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能够行使转换权的有效期限。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期可以与债券的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债券的期限。转换期间的设定通常有四种情形:债券发行日至到期日;发行日至到期前;发行后某日至到期日;发行后某日至到期前。至于选择哪种,要看公司的资本使用状况、项目情况、投资者要求等。由于转换价格高于公司发债时股价,投资者一般不会在发行后立即行使转换权。6.赎回条款赎回条款是指发债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债券的条件规定,赎回一般发生在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赎回条款通常包括:不可赎回期间与赎回期;赎回价格(一般高于可转换债券的面值);赎回条件(分为无条件赎回 和有条
35、件赎回)等。发债公司在赎回债券之前,要向债券持有人发出赎回通知,要求他们在将债券转股与卖回给发债公司之间做出选择。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大多会将债券转换为普通股。可见,设置赎回条款最主要的功能是强制债券持有者积极行使转股权,因此又被称为加速条款。同时也能使发债公司避免在市场利率下降后,继续向债券持有人支付较高的债券利率所蒙受的损失。7.回售条款回售条款是指债券持有人有权按照事前约定的价格将债券卖回给发债公司的条件规定。回售一般发生在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回售对于投资者而言实际上是一种卖权,有利于降低投资者的持券风险。与赎回一样,回售条款也有回售时间、回售价格和回售
36、条件等规定。8.强制性转换调整条款强制性转换调整条款是指在某些条件具备之后,债券持有人必须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无权要求偿还债权本金的规定。可转换债券发行之后,其股票价格可能出现巨大波动。如果股价长期表现不佳,又未设计回售条款,投资者就不会转股。公司可设置强制性转换调整条款,保证可转换债券顺利地转换成股票,预防投资者到期集中挤兑引发公司破产的悲剧。(三)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条件(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2)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37、;(4)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还应当符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除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的规定包括: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等。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上市公司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所附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
38、告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6个月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期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交易日。(四)可转换债券的筹资特点(1)筹资灵活性。可转换债券将传统的债务筹资功能和股票筹资功能结合起来,筹资性质和时间上具有灵活性。债券发行企业先以债务方式取得资金,到了债券转换期,如果股票市价较高,债券持有人将会按约定的价格转换为股票,避免了企业还本付息之负担。如果公司股票长期低迷,投资者不愿意将债券转换为股票,企业即时还
39、本付息清偿债务,也能避免未来长期的股权资本成本负担。(2)资本成本较低。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低于同一条件下普通债券的利率,降低了公司的筹资成本,此外,在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时,公司无须另外支付筹资费用,又节约了股票的筹资成本。(3)筹资效率高。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规定的转换价格往往高于当时本公司的股票价格。如果这些债券将来都转换成了股权,这相当于在债券发行之际,就以高于当时股票市价的价格新发行了股票,以较少的股份代价筹集了更多的股权资金。因此,在公司发行新股时机不佳时,可以先发行可转换债券,以其将来变相发行普通股。(4)存在不转换的财务压力。如果在转换期内公司股价处于恶化性的低位,持券者到期不会
40、转股,会造成公司的集中兑付债券本金的财务压力。(5)存在回售的财务压力。若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公司股价长期低迷,在设计有回售条款的情况下,投资者集中在一段时间内将债券回售给发行公司,加大了公司的财务支付压力。(6)股价大幅度上扬风险。如果债券转换时公司股票价格大幅度上扬,公司只能以较低的固定转换价格换出股票,便会降低公司的股权筹资额。八、 清算财产的分配清算财产的分配顺序(1)支付企业清算期间为开展清算工作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即清算费用;(2)支付应付款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其他各项无担保债务;(5)在投资者之间分配剩余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应按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
41、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应按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分配给普通股股东。如果剩任意财产不足全额偿付优先股股本,则按先股股东股份面值的比例分配。九、 清算组织及其工作程序清算组织是指以清算企业法人债权、债务为目的而成立的组织。清算组织负责对终止的企业法人的财产进行评估、保管、处理和清偿。根据法律规定,清算组织的成立主要有以下途径:(1)自行解散时的清算组织。企业自行解散主要有企业自行决定解散、企业自行宣告破产、企业的主管部门决定解散等情况。企业自行决定解散的,由企业自行组成清算组织并指定负责人;企业自行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组织;企业的主管部门决定解散的,由做出决定的主管部门
42、负责成立清算组织。(2)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时的清算组织。企业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是在人民法院或行政主管机关直接干预和监督下终止的情形,企业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人员组成清算组织;企业被撤销的,由主管机关组织清算组织。清算组织的成立方式不同,清算组织的成员也不同。其中,由人民法院组织的清算组织的构成人员尤为全面,法院工作人员、经济专家、企业代表以及企业主管机构都要派成员参加。清算组织的组成有两种形式:一是在企业法人因解散而终止的情况下,由法人自己成立清算组织;二是在企业法人因被撤销、宣告破产而终止时,应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成立以后,公司应
43、将全部财产及账簿交由清算组接管,由其开始进行清算活动。具体的程序如下:(1)接管公司;(2)清理公司财产;(3)接管公司债务;(4)设立清算账户;(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6)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8)处理公司财产;(9)清偿债务;(10)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11)制定清算方案;(12)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13)提交清算报告;(14)办理注销登记;(15)追加分配。十、 企业的组织形式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财产及其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状态,它表明一个企业的财产构成、内部分工协作与外部社会经济联系的方式。根据市场经济
44、的要求,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按照财产的组织形式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划分。国际上通常分类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独资。独资企业,西方也称“单人业主制”。它是由某个人出资创办的,有很大的自由度,只要不违法,爱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要雇多少人,贷多少款,全由业主自己决定。赚了钱,交了税,一切听从业主的分配;赔了本,欠了债,全由业主的资产来抵偿。我国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很多属于此类企业。合伙。合伙企业是由几个人、几十人,甚至几百人联合起来共同出资创办的企业。它不同于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公司企业。它通常是依合同或协议凑合组织起来的,结构较不稳定。合伙人对整个合伙企业所欠的债务负有无限的责任。合伙企业不
45、如独资企业自由,决策通常要合伙人集体做出,但它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优势。以上两类企业属自然人企业,出资者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的特点:(1)合伙企业法规定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一个合伙人没有能力偿还其应分担的债务,其他合伙人须承担连带责任)(2)法律还规定合伙人转让其所有权时需要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有时甚至还需要修改合伙协议,因此其所有权的转让比较困难。公司。公司企业是按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创办的企业。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指不通过发行股票,而由为数不多的股东集资组建的公司(一般由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
46、出资设立),其资本无须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在出让股权时受到一定的限制。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和高层经理人员往往具有股东身份,使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程度不如股份有限公司那样高。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必向社会披露,公司的设立和解散程序比较简单,管理机构也比较简单,比较适合中小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
47、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十一、 企业设立的条件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不同企业设立的条件是不同的,具体内下:(一)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
48、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其中: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董事会成员为313人,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设1名执行董事,12名监事。(5)有公司住所。(二)申请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5)其他内容同有限责任公司。(三)个人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