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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智能分拣设备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智能分拣设备公司风险管理制度xxx投资管理公司目录一、 分散与复制3二、 风险交流4三、 风险自留6四、 其他利用合同的融资措施12五、 控制型风险管理措施的目标13六、 在风险管理程序中的位置14七、 退休计划的主要类型16八、 中国的企业年金计划17九、 美国的社会保险24十、 中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29十一、 环境风险35十二、 火灾37十三、 功能性损耗的估算39十四、 重置全价的估算39十五、 财产中的权益40十六、 财产的类型44十七、 公司简介45十八、 项目基本情况47十九、 经济效益评价49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50综合总成本费用
2、估算表51利润及利润分配表53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55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58二十、 投资计划方案59建设投资估算表61建设期利息估算表62流动资金估算表63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64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65一、 分散与复制分散是指公司把经营活动分散以降低整个公司损失的方差,这类似于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道理。例如,一家公司可能会让雇员分散在不同地方工作,使一场爆炸或其他灾难所伤害的人数不会超过一定限度。分散可以体现在公司的跨行业或跨地区经营、将风险在各风险单元间转移或将具有不同相关性的风险集中起来。复制主要指备用财产、备用人力、备用计划的准备以及重要文件档案的复制。当原有财产、人员、资料
3、及计划失效时,这些备用措施就会派上用场。例如在“9.11”事件中,位于世贸大楼内的一家公司由于在其他地方设有数据备份站,可以实时备份数据,所以当大楼倒塌,楼内办公室里所有电脑设备和文字材料都损毁后,公司的信息资料并未遭到太大损失。二、 风险交流在风险管理领域,风险交流是新近被认识到的,它是指企业内部传递风险和不确定结果及处理方式等方面信息的过程。风险交流一般具有五个特征:(1)一般的“听众”不了解风险管理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2)即使向一般的员工介绍风险管理,仍然有很多方面过于复杂,难以理解;(3)理解风险经理提出的问题往往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这对其他经理来说是一个挑战;(4)人们对风险管理的
4、态度非常主观;(5)很多人常常低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风险经理进行交流的内容和结构应当反映以上这些特征。第一,因为风险管理是一个相对较新的领域,所以很多管理人员可能对风险管理的概念和原则非常陌生。由于缺乏这个领域的知识,他们不可能在决策过程中考虑风险管理方面的意见。因此,至少在最开始,风险经理们的交流应当侧重于教育,应当向管理人员提供风险管理方面的概念和背景,使他们对风险管理的原则有一个初步的了解,能把风险管理的观点融入自己的日常活动中。第二,很多重要的风险管理概念难以向其他领域的经理们讲清楚。风险管理行业之外的人士很少能理解为什么企业的主动自留风险计划可以激励企业提高责任水平。概,率原理、信息
5、与不确定性之间的关系对很多人都是一个难题。而且,风险管理经常随时间的变动而改变自己的方向。虽然很多管理功能是按年或按季度来评价的,但风险管理活动不适用于这种短期的参考框架。当然,风险经理的策略应当符合公司的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但是,短期目标往往不适合用来评价风险管理措施的真正效果。第三,就那些想完全理解风险暴露内容的“听众”或传达者而言,很多重要的风险管理问题需要特殊的知识。环境伤害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大多数风险经理都认识到环境伤害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而且他们的脑海中还可能伴随着一些可怕的情节。但是,当已经确认存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伤害危险时,风险经理有时需要一些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如化学、生
6、物和环境科学方面的知识,许多重要风险源(如车间安全、政治风险、健康保健服务、融资)的认识过程都需要一些非常专业的知识。第四,对风险的态度可能受个人因素的影响,这种影响很可能因人而异。因此,风险经理遇到的挑战之一就是,人们可能以不同的方式来解释相互交流的信息。因此对信息的主观评价是风险交流中的一个特殊问题。第五,诸如团体健康保健成本、员工赔偿金、环境伤害、产品责任及信用责任等对很多企业来说都是一些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互相告知各自的重要性是风险交流的主要目标之一。三、 风险自留风险自留是由经历风险的单位自己承担风险事故所致损失的一种方法,它通过内部资金的融通来弥补损失。一些发生频率高但损失幅度很小
7、的风险,经常自留于企业内部。如果有一个正式的计划,通常称为自我保险计划。风险自留也被视为一种残余技术。一般来说,在指定风险管理决策的时候,总是先考虑控制型措施和融资型措施,其他的风险,适合于自留的,就进行自留安排;另外,还有一些风险事先没有考虑到,也被动地自留下来。如果进行风险自留,风险事故一旦发生后用于弥补损失的资金一般来源于下列几个方面。1.将损失摊入营业成本对较频繁的小额损失,可将其在一个较短时期内摊入生产和营业成本,用现有的收入弥补损失,而不作专门的资金准备。那些不熟悉风险管理的个人或组织经常会用这种方法,也称为同期风险融资。这种做法的好处是,相对来说,不用耗费太多精力,然而,当发生较
8、大金额的意外损失时,企业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来自己弥补损失?这是此方法的局限性,它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如果损失在不同年度里波动很大,企业就可能为了获得现金补偿损失,而在不利情况下变卖资产或以较高利率贷款。第二,企业自身的损益状况也有可能发生剧烈波动,如果损失发生时,企业恰好财务状况不佳,损失的补偿势必会面临一定困难。2.专用基金如果选择自留风险,对那些损失大,且无法准确预料的风险,则不宜用摊入成本的方法处理,而应使损失代价分散在一年或数年的较长时期中。出于此目的,企业可以以各种可能的方式,从每年的现金流量中提取一定金额,逐年积累,或者一次性地提取一笔巨额资金,以作为损失发生时的补偿基金,即专
9、用基金,也称为自保基金。专用基金的数额取决于企业现有的准备金,以及它期望从这笔钱的其他投资活动中所获取的机会成本。专用基金的好处是,首先,这种方式能够积聚较多的资金储备;其次,在企业利润的“丰收年”,可以提存较多的专用基金,以平稳度过损失较高的利润“歉收年”。专用基金的主要不足是,第一,在许多国家,基金需要纳税,也就是说,基金的来源一,般是税后净收入。从支出的角度来说,这非常类似于保险费,但通过购买保险可以得到一定的税收优惠,因此,很多大公司都开始考虑,能否通过某种形式,使得这笔“基金”可以避税。第二,如果在基金还没有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发生了巨灾,基金的能力就会非常有限。3.自保公司自保公司是
10、企业自己设立的保险公司,主要为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保险,并办理再保险,有的自保公司也可以承保外界风险和接受分人业务。自保公司从20世纪60年代初开始兴起,大部分成立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现在世界上千余家自保公司大多数是在这一阶段由美国建立的。成立自保公司的企业或财团规模都比较大,并且集中在能源、石化、采矿及建筑材料等行业。如英国石油公司和帝国化学公司等为承保它们自己业务范围内的风险在英国开设了保险公司。自保公司大体有三种类型:只为单一母公司保险的自保公司、为单一母公司和姊妹子公司保险的自保公司以及以利润为中心的自保公司。(1)经营与管理自保公司的主要业务集中于建筑物及其内部财产的火险、营业中
11、断险、运输险、责任险、犯罪和保证保险。很多自保公司为享受免税优惠,在百慕大等地注册。目前,自保公司主要集中在百慕大、开曼群岛,以及欧洲的格恩西岛、卢森堡、曼恩岛和都柏林等地。自保公司的经营通常是雇用自保管理公司或由母公司的风险管理部来进行。如果母公司是跨国公司,则自保公司就会委托在东道国的许可保险公司作为出面公司签发保单并提供当地的服务。出面公司收取签单费用或代办费用,然后将收取的保险费自留一小部分,其余以再保险的方式缴予自保公司。(2)自保公司的优点首先,通过自保公司的交易可以降低期望纳税,这也是企业成立自保公司的一个主要动机,第十三章将会讨论,保险公司拥有优惠的税收待遇。在实际中,由于种种
12、原因,投保并不是企业的最佳选择,企业就希望能有一种可以被视为保险的交易作为替代,自保公司就是这样一种形式。除了可以享受一般保险公司的特殊税收政策之外,如果自保公司是离岸建立的,还可以得到额外的税收优惠。许多离岸国对投资收入和承保收入有更低的税率,如果自保公司的收入在发生的当年不用被母公司计入纳税收入,那么就可以得到税收优惠。其次,自保公司使得承保弹性增加。自保公司经营灵活,可以尽量适应企业的需要,至少在其完全自留业务范围内的管理方式是如此。一方面,自保公司可以承保传统保险市场不保的风险;另一方面,自保公司在关于保单条款的解释,缴付保费的时间以及赔款的处理等方面,都容易与企业协调一致。再次,损失
13、控制加强。自保公司的组建人,可以利用自保公司的专业人才和管理技术,为企业及其所属组织开展各种预防工作,从而更有效地控制风险损失。最后,可以与再保险结合。企业建立意外补偿基金受自有资金力量的限制,企业集体建立自保公司也不能完全承担企业集团的巨额风险。通常,企业集团的自保公司只承保一定范围和一定比例的业务,同时,自保公司可进入再保险市场,将风险进行转移和分散。另外,如果与外国保险公司的交易是再保险,在执照税上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因为与外国保险公司交易的执照税是保险费的4%,是再保险费的1%。(3)自保公司的不足自保公司也有其自身难以摆脱的限制。第一,自保公司的业务量有限。虽然多数自保公司可以接受外
14、来业务,扩大了营业范围,但大部分业务仍然来自组建人及其下属,因而风险单位有限,大数法则较难发挥功能。第二,风险过于集中。自保公司所承保的业务,多数是财产风险以及在传统保险市场上难以获得保障的责任风险。这些风险有时相对集中,损失频率高,损失幅度大,且赔偿时间可能拖得很久,因此经营起来,难度颇大。第三,规模小,财务基础薄弱。自保公司的规模通常较小,组织结构也很简单。自保公司的资本金较小,财务基础脆弱,业务发展因此受限。虽然可以吸收外来业务,但若来源不稳、品质不齐,则更加增添财务负担。4.信用限额当意外损失发生,企业一时无法从内部筹措到足够的资金以渡过财务危机时,可以采用借人资金的方式,信用限额就是
15、其中的一种。利用这种方法时,企业在损失发生前,就与银行进行谈判,约定在一段特定时间内按预先协商好的利率和数额借支贷款,即信用限额。如果发生了意外损失,企业就可以用信用限额来弥补损失,这笔贷款也称为应急贷款。当某些风险投保的费率较高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极小时,应急贷款较保险有更多的优点。当然,应急贷款的利率相对于传统贷款的期望利率来说可能高一些,企业也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银行协商安排。5.特别贷款与发行新证券当特大损失发生时,如果企业事先安排的融资工具效力不足或根本没有安排融资工具,就需要寻求特别贷款或发行新证券。与应急贷款相比,特别贷款是没有计划的行为,且受损后的企业信誉降低,因此,特别贷款的利率
16、可能更高,条件也可能较苛刻。表面上看,信用限额、特别贷款及发行新证券都是利用外部资金来弥补风险所致的损失,但是贷款总需要归还,发行新证券的过程中原有股东也会受到影响,因此,支付损失的负担最终还是落在企业的股东身上。四、 其他利用合同的融资措施除了保险、套期保值这些比较常用的风险转移措施之外,还有一些基于合同的融资型风险转移形式。融资型风险转移与控制型风险转移最大的区别在于,控制型风险转移将承担损失的法律责任转移了出去,而融资型风险转移只是将损失的经济后果转移给他人承担,法律责任并没有转移,一旦接受方没有能力支付损失,损失最终还要由转移方支付。融资租赁合同就是一种融资型风险转移措施。在财产租赁合
17、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常会就出租物的质量责任、维修保养责任和损坏责任等问题发生纠纷。为了转移此类责任风险,出租人可以根据承租人的租赁要求和选择,出资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可在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续租或退租,这就是融资租赁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最主要的义务是为承租人融通资金,购买租赁物,对他而言,既取得了租赁财产的租金收入,又转移了租赁财产的损失责任风险。对承租人来说,虽然承担了风险,但可以从其他渠道取得资金以保证正常经营。五、 控制型风险管理措施的目标控制型风险管理措施是指在风险成本最低的条件下,所采取的防止或减少灾害事故发生以及所造成的经济
18、及社会损失的行动。如针对房屋面临的火灾风险,安装烟雾报警器及自动喷淋系统;针对洪水风险,抬高建筑物的地基;它还包括那些加深企业内部员工对风险的理解和提高员工风险意识的方法。在风险成本最低的前提下,控制型风险管理措施的目标分为两种:一是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二是将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这两个目标都是为了改变组织的风险暴露状况,从而帮助组织回避风险,减少损失,在风险发生时努力降低风险对组织的负面影响。链式过程遵循了“发生”、“发展”、“结果”的顺序。首先,控制损失根源着眼于损失发生的最根本原因,意在从损失的源头入手进行控制。如在建筑物建设时就增加其防火性能,在汽车设计时就考虑其必要的减震系统等。其次,
19、除了损失根源之外,我们还可以减少已有的风险因素。如强调对可能受损的标的物进行持续检查,监督员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最后,如果损失根源和风险因素都没有控制住,风险事故发生了,还可以做一项工作,就是减轻损失,如准备必要的器械和设备,现场快速有序的反应等。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所有工作都是在风险事故发生之前完成或设计好的,即便是最后一步,也是在事先周密安排了的,甚至经过了一定的培训与演练。六、 在风险管理程序中的位置从实践顺序的角度来说,控制型措施位于风险评估和融资型风险管理措施之间的位置。1.控制型措施与风险评估一方面,之前的风险评估说明了何处存在风险,这些风险是怎样形成的,这些风险有多大,我们可能还
20、会根据风险的大小对风险排序,指出哪些风险是需要重点关注的,控制型风险管理措施所做的工作就基于这些结果。例如,对火灾风险进行控制,从何处人手?是否严重到需要安装自动喷淋系统?有了风险评估的结果,这些问题才能得出答案。风险评估的水平直接影响到控制型措施的效果,如果风险管理者能够敏感地意识到风险的真正根源,他就可能选择那些切中要害的控制型措施,如果风险识别的结果准确而全面,在此基础上所做的控制型措施也就能够有的放矢,比较严密。例如,许多企业的风险经理都采用风险链的思路来识别风险,将风险按照事物的发生发展顺序分为下面几个部分:(1)风险主体(2)风险主体所处的环境(3)风险主体和环境的相互作用(4)这
21、种相互作用的结果(5)这种结果带来的后果控制型风险管理措施可以从设备维修、安装防范风险或减轻伤害的装置、培训操作工人、培训监督人员等方面入手。另一方面,已有或将要采取的控制型措施也会在风险识别及评估中得到体现。例如,某栋房屋面临火灾风险,但房内安装了自动喷淋系统,火灾风险就大大降低了,原有的火灾风险转变为自动喷淋系统失效的风险。2.控制型措施与融资型措施控制型措施安排好之后,剩余风险就成为潜在的对公司的负面影响,负面影响可能会变为负面的财务后果,需要采取融资型措施来应对。从这个角度来讲,控制型措施和融资型措施又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是理解风险经理思考过程的关键。控制型措施与融资型风险自留措施之间
22、的关系看起来简单一些,此消彼长,选择时重点关注风险大小以及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而控制型措施与融资型风险转移措施的关系就较为复杂了,表面上看,只需很少的成本就能够将风险转移出去是非常合算的事情,但从长远来看,企业实际上会支付自己遭受损失的全部费用,并且还要多承担一部分风险转移的成本。例如,如果时间足够长,购买财产保险时缴纳的保费中就包括了一旦风险事故发生,我们所承担的损失,此外,还包括手续费等附加保费。因此,即便是对于转移性质的融资型措施,控制型措施也还是有降低其成本的作用。七、 退休计划的主要类型企业养老金有两种类型可供选择,一种是确定缴费计划,一种是确定给付计划。1.确定缴费计划如果企业养老
23、金是确定缴费型的,则单位每年为员工缴纳的费用事先确定,一般为员工薪金的一定比例,同时,员工也负担薪金一定比例的缴费。确定缴费计划只限定缴纳的费用,员工退休时所得的给付则是不确定的,要根据退休基金在其退休前的投资收益而定。投资回报高,则员工的退休给付多,投资回报低,则员工得到的给付就低。投资的风险完全由员工承担。员工退休时,退休基金及其收益可以一次性领取,也可以用来购买年金,为其提供退休之后每月的固定给付,直至死亡为止。2.确定给付计划确定给付计划中员工退休后所得的收益是单位事先承诺的。一般情况下,单位根据确定的承诺支付额决定出资额,有的时候员工也会被要求承担一部分缴费。由于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
24、退休基金累积的数额和事先的承诺就可能有差别,如果退休基金没有达到承诺的收益,单位就要承担这种投资风险。也就是说,确定给付计划和确定缴费计划的一个很大的区别就是前者由单位承担投资风险,后者由员工承担投资风险。在确定给付计划中,最终给付的具体数额基于某个公式,其中工作年限和员工最后几个服务年限内的薪水一般会起决定作用。基于员工的最后薪金,在这种退休计划中,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换了工作,就可能会影响退休金的数额,有的时候影响还会很大。因此,只在一个单位工作,会得到更多的退休金。八、 中国的企业年金计划1.建立企业年金的意义首先,建立企业年金是职工退休后享受较高水平生活保障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国社会基
25、本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过重的历史欠账、现行退休金高替代率以及由此导致的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等,造成目前企业和职工缴费压力增大。但职工退休后实际退休费又不高,仅依靠基本养老保险金难以提供较充足的退休保障,而由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财政负担已经过重,指望国家提供全部的较高水平的养老金不现实,也不符合养老保障体系发展的国际趋势。根据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目标,国家提倡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年金,使职工在得到基本养老保险金保障的同时,又有补充,养老保险的辅助,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将逐步降低,企业年金在养老体系中所占的比重会逐步升高,替代率比例也会提高,因此,企业年金在我国未来的养老保险体系
26、中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其次,建立企业年金是企业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增强凝聚力的重要手段。有资料显示,北美、欧洲等发达国家已经广泛建立了商业化的企业年金制度。20世纪90年代以来,这些国家又将企业人力资源发展战略、员工个人职业生涯设计、激励性分配及老年生活保障结合起来,使企业与员工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国外的成功经验说明,企业年金的一大优势就是将企业利益同个人利益长期有机结合在一起,对激励人才、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强化本企业人力资源优势,确保企业高效健康发展确实能起到重要作用。我国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在不断深化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今天,借鉴国外经
27、验,加快完善企业年金体系,对提高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显得尤为重要。最后,发展企业年金是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促进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途径。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发展企业年金、商业保险并不矛盾,而是可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企业年金需要商业化的运作方式,企业年金的经营应该交给多元化市场主体,实行商业化运作,并在市场上形成竞争机制。商业运作形成的市场竞争将推动企业年金的专业化经营,由此带来更好的服务和更高的效率。因此,发展基本养老保险与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可以同时进行,这将有助于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2.中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历程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
28、金0和个人储蓄养老三个支柱组成。这基本构成了一个人退休后收入保障的“三大块”,即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金、企业提供的补充性养老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其中,前者由国家强制执行,后两者则是自愿购买。但在以往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水平偏高,达到85%90%。由于中国养老保险体系建立较晚,吸纳资金有限,许多以前没有缴纳保险基金的退休职工都要依靠养老保险基金来支付退休金,使得养老保险基金背负了上万亿元的隐形负债,债务和资金“缺口”严重。因此,迫切需要调整三个支柱的结构,需要其他资金来源弥补职工退休收入的不足,补充建立私人养老保障机制。1991年,在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29、中,第一次提出“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1994年,劳动法规定: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将其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2000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式更名为“企业年金”,并提出: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虽然在制度上已经建立,但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运行多年但进展缓慢,无论从占GDP的比重、员工参与率还是替代率,都与全球尤其是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在中国整个养老保障体系中,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作用非常薄弱。数据显示,到2010年年底,中国的养老金总资产2万多
30、亿人民币中,政府养老金占比89.5%,企业年金10.5%,个人退休账户几乎没有。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年末,全国只有3.71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为1335万人,粗略计算,建立年金计划的企业数仅占当时企业总数的0.31%,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人数仅占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5.19%,占就业总人数1.51%。从规模来看,2011年企业年金资产占我国GDP的比重仅为0.76%,而全球企业年金占全球GDP的比重约38%。2013年国务院批准发布了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
31、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提出:“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3.中国企业年金的制度2004年5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20号令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联合签署了23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这标志着企业年金在我国已进入实质性的发展阶段。(1)企业年金的建立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第一,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第二,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第三,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但与基本养老的强制参加原则不同,企业年金的建立完全由企业自愿决定。(2)缴费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
32、缴纳。对于缴费水平、执行办法等由企业自主决定,但规定了上限额度,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鼓励职工少缴、企业多缴。(3)基金的积累与管理企业年金采取确定缴费型完全累积方式,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职工在职期间为企业做出的贡献越大,所获得的养老收入水平就越高,使职工个人业绩得到了体现。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
33、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受托人可以是企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也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受托人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企业年金账户管理机构作为账户管理人,负责管理企业年金账户;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受托人应当选择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托管机构作为托管人,负责托管企业年金基金。(4)支付水平与分配办法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5)递延纳税政策
34、递延纳税是指在年金的缴费环节和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个人实际领取年金的环节,也称EET模式O。EET模式是西方发达国家对企业年金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优惠模式。OECD国家中,法国、德国、美国、日本等多数国家均选择了EET模式。2013年12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称,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这一政策对企业年金将产生激励和推动作用。九、 美国的社会保险美国没有全民的社会保险,最主要的一项社会保险计划就是以达到一定收入水平的劳动者为主的
35、老年、遗属、伤残和健康保险计划。该计划包括两部分,一是为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及特定的65岁以下伤残人员服务的联邦健康保险计划,二是为退休人员、死亡工人的受抚养人和伤残人员提供保险的老年、遗属、伤残保险计划。1.联邦健康保险计划联邦健康保险计划是美国联邦政府于1965年根据社会保障法设定的,为65岁及以上并领取OASDI退休金或铁路退休金的老人提供的医疗保障,1972年的一项修正案将保险范围扩及永久性和两年以上的残疾人,以及处于肾病末期的患者。这个计划为保险对象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健费用,给付形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现金补助,罗德岛、加利福尼亚、新泽西、纽约和夏威夷五个州及波多黎各实行了这种计划,补助
36、的金额为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另一种,也是覆盖面比较广的一种是医疗补助,包括A和B两个部分,A部分是住院保险,B部分是补充医疗费用保险,是与就诊有关的保险。在A部分的保障下,承保对象第一天住院的费用自己负担,以后的费用就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它为被保障者每次生病提供最多90天的住院费用,90天以后,病人自付费用的1/2,此外,它还提供最多100天的熟练护理服务,以及一些特定的家庭健康照顾服务和疗养院服务。B部分涉及门诊、急救服务、其他由医生开处方提供的医疗和健康服务等。该部分每年有100美元的自付额,超过100美元的费用可以得到80%的支付,但不包括大部分处方药。A部分的保费来自工薪税,受益人缴纳工
37、资的1.45%,雇主缴纳工薪总额的1.45%,自营业者缴纳收入的2.9%。1.45%税率的最高征税工资上限为13万美元。B部分则是由受益人按月缴纳保费,雇主不用缴纳。保费的数额每年都会根据整个计划的成本进行调整,如1998年月保费为43.8元。受益人缴纳的保费能够承担全部成本的25%,其余75%主要来自财政收入。2. 老年、遗属、伤残保险计划(1)保障对象OASDI计划是一种社会养老保险计划,即基础养老金,根据1935年社会保障法制定。OASDI的保障对象最初只是工商业员工和雇主,1950年扩大到军人、农场工人、个体,工商业者,以及部分地方公务员和国家公务员。参加者的收入必须达到一定水平。该计
38、划的实施范围占到整个劳动行业的95%以上,受益人数达1.44亿人,1997年领取养老金的人数达到4000万人。其余5%是一些临时雇佣的农场劳动者、家庭内部劳动者、年收入不满400美元的个体经营者等。OASDI对于工商业者来说是强制性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员工、教士可自愿参加,铁路员工、联邦员工有专门的退休养老制度。(2)支付条件OASDI计划包括老年养老金、伤残养老金和遗属养老金三种。老年养老金的支付条件是有一定的工作收入并且积累了一定的受保时间0,退休后达到支付开始年龄。确定保障的基本度量单位是季度。例如在1998年,一个员工的年收入中,每700元可以获得1季度保障,相当于积得1分2,每年最
39、多可得4分。根据出生时间不同,对退休者的得分要求也不同。1929年及以后出生者,要求有40分(即缴足40个季度的保险费);1929年以前出生者,则每早1年递减1分。达到得分要求才属于完全受保,从而有资格享受养老金。2000年之前,退休后的正常支付开始年龄为65岁。之所以定在65岁,是因为早先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者认为,规定60岁退休将会导致巨额社会保障金支出,而70岁退休又不能很好地解决失业问题以及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于是便采取了这种折中态度。随着人的预期寿命不断增加,1983年的一项国会立法不得不对最初确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做出逐渐延长的相应规定。这一规定从2000年开始执行,到2027年分阶段
40、提高到67岁。除了正常退休年龄之外,还有提前退休和推后退休两种情况,养老金的数额也会相应减少或增加。如在目前的改革阶段,66岁退休领取全额(100%)养老金,6265岁属提前退休,此时也可以领取,只是要打一定折扣,62岁退休可领取75%的养老金,63岁和64岁则可分别领取80%和86.67%,65岁可领取93.33%的养老金。如果确因健康原因而无法继续工作,不得不提前退休者,可以申请残疾津贴,相当于全额养老金。而6770岁属推后退休,每推后一年,养老金的数额都会增加一定的百分比。退休养老金不仅发放给退休老人,也惠及符合条件的配偶。配偶达到或超过62岁,或不足62岁,但有不满16岁的受抚养子女或
41、残疾子女,如果自己的养老金数额更低,则可以获得受保人年金50%的给付。伤残之后经过一年的观察仍然不能从事有收益工作的人,或最终死亡者,如果满足受保条件,即可获得伤残养老金或遗属养老金。此时受保人从21岁起每年必须至少缴纳1个季度保险费,最高缴纳40季度,或发生残疾以前缴足20季度保险费。对于青年人或盲人,限制更少。伤残工人受抚养人获得给付的条件和退休给付类似。遗属养老金的支付条件包括:配偶不足60岁,并有不满16岁的受抚养子女或残疾子女(养老金的75%);配偶达到或超过60岁(65岁时100%);5059岁的伤残配偶(养老金的71.5%);未婚受抚养子女(养老金的75%);达到或超过62岁的父
42、母(1人,82.5%或2人150%)。此时,死亡的受保人必须是年金领取者;或者自21岁起每年至少缴纳1个季度保险费,最高缴纳40季度;对于孤儿则放宽条件,只要在死亡前13季度内缴纳了6季度保险费即可。(3)支付额满足完全受保条件必须是缴纳了40季度的保险费,如果超过这个限度,并不会对养老金的支付标准产生影响。OASDI的支付额是在指数化月均收入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指数化月均收入是将受保人到达指数化年2以前的各年社会保障税的应纳税收入按国民平均工资增长率加以调整。基本保险金额要根据几个方面的调整才能成为最终的给付金额。首先,将当年的消费价格指数与前一年的CPI进行对比,与第二年1月份进行保险金额
43、的调整,避免因通货膨胀而降低购买力。其次,对一个家庭的养老金支付额,在每个收入区域里设定了PIA一定比率的上限,防止过度支付。另外,在领取养老金时,领取人如果还得到一定的其他收入,那么根据每个领取人的年龄,养老金要进行调整。(4)保险费养老金的保险费主要来自工薪税,其中员工按年薪的6.2%缴纳OASDI税,个体经营者缴纳收入的12.4%,雇主缴纳工薪总额的6.2%,直到规定的最大年薪税基。对于员工来说,除了6.2%的OASDI税以外,社会保险方面还要缴纳1.45%的联邦健康保险计划A部分的保险费,即OASDHI税一共为7.65%。这些保险费和雇主资助的养老金中确定缴费计划(详见第四节)的免税缴
44、资不同,它们是从税后收入中支出的。养老保险基金由联邦政府卫生与公共服务部所属的社会保险署管理,支付时根据AIME,分三段按不同比例计发养老金。按照这种累退比例的计发办法,美国低收入阶层(年收入1.2万美元以内)的养老金大体相当于过去工资的54%,中等收入阶层(年收入,2.5万美元)大体相当于42%,高收入阶层(年收入4.7万美元以上)仅相当于24%。十、 中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1.传统医疗保险制度中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城市医疗保障制度(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94年,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城市的医疗保险具有
45、极浓的福利色彩,从严格意义上说,是不完全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无偿供给的医疗保障制度。在这期间,依据保障对象的身份不同分成两个独立的医疗保险系统。一是1952年正式确定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实行的“公费医疗制度”;另一个是国有企业,职工实行的“劳保医疗制度”。其他的城市居民或由于是上述的受保对象的亲属而享受“半劳保或统筹医疗”,或是完全自费医疗。所以在城市实际实行的是二元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是指以农村居民为对象,实行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由合作医疗基金组织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负担医疗费用的一种互助互济的制度。劳保医疗制度也称企业医疗保险制度,它根据195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
46、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建立,实施范围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及离退休人员,随后又包括了中外合资企业的职工。劳动保险条例对职工劳保医疗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保险项目和待遇标准与公费医疗基本相同,但是管理体制、经费来源和开支范围上与公费医疗有所不同。劳保医疗由企业行政自行管理,经费是按企业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连同职工福利基金一并提取。劳保医疗经费的支付范围,除了规定的职工医药费外,还支付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补助费(家属的半劳保医疗)、企业医务人员工资、医务经费等。劳保医疗开支的主要项目有: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治时的诊疗费、检查费、药品费、治疗费、手术费及床位费等;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
47、因病情需要,经治疗单位,证明安装国产人工器官的费用,或安装进口人工器官不超过国产最高价格部分的费用;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按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应由劳保医疗负担的费用;因工负伤、致残的医疗费用,住院时的膳食费和就医路费等;6用于抢救危重病或治疗工伤所必需的贵重药品、滋补药品费用。2.问题与改革随着中国的经济体制转型,传统医疗保障制度的不足逐渐暴露出来,这些问题主,要有:(1)医疗费用由国家和企业包揽,对供需双方缺乏有效的控制机制,由此引起诱导需求和过度利用医疗服务的现象,导致“小病大治长年住院,一人公费全家享用”等现象。(2)缺乏合理的经费筹集机制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使职工的基本医
48、疗得不到保障。(3)医疗保障的覆盖面及社会化程度低,出现“一个病人拖垮一个厂”的现象,而部分劳动者(城镇小集体、民企、外企及个体工商劳动者)的医疗难以保障。(4)解决了公平性的问题,但卫生资源的配置效率及卫生服务的提供效率较低。(5)只强调公平性和互助共济,没有考虑积累问题,两代人之间的矛盾激化,现收现付制度受到挑战。(6)医疗保障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运行机制不完善。这些问题最终导致医疗费用增长速度过快,使国家和企业不堪重负。据统计,1993年全国公费、劳保医疗费总额为415亿元,仅过两年,1995年全国公费、劳保医疗费总额就达到653.8亿元。在人口老龄化、人类疾病谱的变化和新药、高新技术检查设施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医疗费用上涨本来就是不可避免的趋势,而在以单位为依托的高福利公费、劳保医疗制度之下,单位承担无限责任,对费用控制既没有制度优势,又缺乏有效的政策约束,使得支付不足成为当时的普遍问题,单位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