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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校服选用管理办法1.学校集体决策(1)每年秋季开学前,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2)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征集校服采购意向。(3)校服采购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校服。2.征集采购意向(1)按照自愿原则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选用校服应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2)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3.组建选用组织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
2、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4.发布采购需求在区教育局指导下,联合发布招标信息并实施招标活动。5.确定供货企业(1)对意向供货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并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2)根据学校在校学生人数选取合理比例的学生、教师、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人数不得少于学校人数的30%(1000人以上的学校不少于300人),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不少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3)组织对师生和家长进行校园文化、服装专业基础知识、着装礼仪等方
3、面的宣导、培训;(4)组织意向供货企业进行样衣展示、方案说明;(5)优先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定组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确定供货企业。6.公示采购结果(1)票选结束后,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2)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7.签订采购合同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8.校服检查验收校服发放前,按照合同约定,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验收。重点查
4、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并抽取不同批次和样式的校服两套(件)留样封存。9.售后服务监督(1)采购结束后,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2)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后续采购的依据。10.资料存档备案(1)采购结束后,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检测报告、投诉处理、视频、照片等)存档备查;(2)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采购合同,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学校校服选用管理办法第一条 XX局应对各学校选用校服行为加强指导、监督。可适时制订校服采购操作规范程序和统一采购合同,全程
5、公开采购过程。第二条 明确校服选用时间。学校选用校服申请时间原则上为:一个学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秋季学期为当年的9月1日至11月25日;春季学期为当年的3月1日至5月25日。第三条 校服选用的确定。坚持“学生自愿,家校共商”的原则,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广泛宣传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推广工作。第四条 成立校服选用组织。选用校服的学校要坚持“家校主体,多方参与”的原则,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校服选用组织成员数量原则上为11人,其中:学校代表一人、家长代表五人、学生代
6、表三人、人大代表一人、政协委员一人。第五条 校服选用调研。选用校服的学校,校服选用组织要对现行的校服主流样式、校服市场价格、校服质量标准进行广泛调查,做好深度调研,为制定校服选用方案和开展校服招投标工作夯实基础。校服选用调研费用不得强制向家长收取。第六条 确定校服选用方案。由校服选用组织根据采购需求及前期调研情况等,确定校服的样式、颜色、面料、质量标准和套数及总数量等,对校服的价格提出合理预算,并形成合理适用的校服选用方案。在校服选用方案制定过程中,学校不得提出决定性意见,只能提出可行性、参考性的意见和建议。校服选用方案确定后,由学校报XX局备案,XX局规划基建装备股提出备案审查意见。第七条
7、校服费用管理。选用校服的学校,坚持“家长付费,学校代收”的原则,由学生家长承担校服采购费用。校服采购费用由学校代收,并缴存至县财政专用帐户管理。校服费用的支付,由学校负责,学生家长委员会相关人员参与,可依据税务发票直接支付,可通过银行转账、企业微信平台支付,也可选用“阳光智园互联网科技平台”支付。中小学学校校服管理规定校服是一个学校对师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穿着校服,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培养团队意识,规范行为举止,加强自我约束,有利于抵触相互攀比和穿着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也有利于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有利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为进一步推动我校
8、精神文明建设,更好的加强内部管理,塑造四中学子良好的精神面貌,为规范校服着装,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一、着装要求: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校服必须成套着装(女生裙装视季节调整)。季节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动安排时,根据学校通知着装。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参加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周一升旗仪式统一穿着正装,系领带领结(有体育课允许下身穿着运动裤,但上身需穿着西服佩戴领花、领结)。周五放假日统一穿着正装,系领带领结。其余时间班级自行统一。3、穿着校服要整洁,上衣拉链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纽扣全扣或散开最上面第一颗纽扣。夏季不允许出现上身自己的T恤衫。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班主任
9、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学校审查,无误后上报,批准后方可不穿。5、各年级不穿校服者须报教导处登记备案。6、校服内有特设的白色条块,用于书写,家长可以写学生的姓名班级,以便区分。7、体育课学生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可提前到学生宿舍进行服装更换。二、爱护要求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的好习惯。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者涂鸦。三、管理监督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的穿着校服。教导处(值周班)负责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反馈提醒工作。2、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日常行为规范评比项目,对不符合服饰要求的,按人次扣减相应的分值。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办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
10、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订XX实验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办法。一、实施原则(一)自愿选择原则:学生是否穿着校服,是否购买校服,选用何种方式购买校服,完全自愿。(二)多方参与原则:学校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三)公开公示原则:学校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健全校服选用工作机制,选用和采购过程全程公开,向全体家长师生和社会公示。二、操作办法(一)调研论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学校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在深入调研、论证和与全体家长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二)健全机制,公开选定校服式样。学校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确定选用校
11、服后,按照校服选用程序公开选定校服款式、颜色等。选定结果向全体家长和学生公示。(三)组织招标,确定团购校服厂家。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委托招标公司做好深度调研,组织公开招标,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自愿选择,多种方式购买校服。1、穿着自愿:学校尊重学生着装意愿,不要求学生上学期间必须穿着校服。学生完全自愿选择是否穿着校服。2、购买自愿:如果学生愿意穿着校服,家长按照学校校服选用委员会选定公示的校服款式、颜色等自愿选择购买方式。(1)自制。家长自行制作校服。(2)自购。家长通过可行的方式自行选购校服。(3)团购。班级家委会组织到中标厂家团
12、购;也可以到其它具备资质的校服生产厂家团购。(4)其它合法、合适、可行的方式。三、注意事项(一)透明规范。家委会采购过程中,组成家长工作团队,确保操作过程透明,操作程序规范。(二)确保质量。家长选择校服生产厂家或者自行为孩子定做校服必须考察学生校服的各项技术和质量指标。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确保学生身体健康。校服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更好的加强内部管理,塑造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经研究决定,为规范校服着装,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一、校服的选取厂家提前一
13、学期选取4-5种款式到学校,让学生进行投票,订购得票最高者。二、校服的套数学生春、秋、冬校服每件配发两套,这样学生可以替换、换洗。建议每个尺码可以储备一些,这样学生丢失,可以短时间更穿。三、着装要求1.学生在学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校服必须成套着装。季节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动安排时,根据学校通知着装。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升国旗或参加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严格要求,禁止不穿校服者参加活动。3.穿着校服要整洁,上衣拉链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班主任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年级长审查,无误后上报政教处,批准后方可不穿。5.各年级不穿校服者须报年级长登
14、记备案。6.校服内有特设的白色条块,用于书写,家长可以写学生的姓名,以便区分。四、爱护要求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的好习惯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者涂鸦3.校服损毁不能穿或者丢失时,学生应及时补增。五、管理监督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的穿着校服。年级段负责本年级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2.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日常行为规范评比项目,对不符合服饰要求的,按人次扣减相应的分值,同时进行教育。六、管理程序1.对未经批准而不穿校服的学生,按违反校纪、校规处理。第一次: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生写出说明书;第二次:年级段长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
15、教育,要求该生写出保证书;同时取消该生的各类先进、模范的评选资格;第三次:取消该生所在班级文明班级评选资格。2.政教处对班主任和年级段长的工作进行监督。在不定期的检查中,发现学生无故不穿校服较多,则追究班主任和年级段长的责任,按管理事故处理。3.班主任老师必须时刻强调学生要妥善保管,不得故意污损和丢弃校服。故意污损校服的,除给予处分外,必须及时清洗,洗不掉的,不得再穿,由学生重新在学校自行购买。七、检查考评:1.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年级与班级考评及优秀班主任考核项目。2.学校将不定时抽查校服穿着情况,对不按规定穿着校服者及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班级量化考核分:对不按规定穿校服者,每人次扣2分。校服穿着不规范者,如不拉上上衣拉链,每人次扣0.5分对不遵守学校规定,穿着奇装异服,有损学校形象者,每人次扣2分。严禁在校服上乱写乱画。发现此类现象,每人次扣1分3.值周班级和值周教师重点检查升旗、课间操等集体活动,不符合服饰要求,每人次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