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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辅导缴政策辅导2012014 4 年年 1 1 月月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程序和方法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程序和方法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的政策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的政策三、三、20132013年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年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四、汇算清缴政策问题解答四、汇算清缴政策问题解答五、五、20132013年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变化年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变化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是对我国境内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以及其他
2、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业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以经过得征收的所得税;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和实际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负担人通常是一致,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自年度终了之日起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
3、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一、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程序和方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程序和方法(一)首先将企业填写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与(一)首先将企业填写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与企业的利润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审核帐帐、帐表;企业的利润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审核帐帐、帐表;(二)其次针对企业纳税申报表主表中(二)其次针对企业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纳税调整事项明纳税调整事项明细表细表”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是以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逐项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是以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逐项进行;进行;(三
4、)最后将审核结果与委托方交换意见,根据交换意见(三)最后将审核结果与委托方交换意见,根据交换意见的结果决定出具何种报告,是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的结果决定出具何种报告,是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还是咨询报告。若出具的是鉴证报告,其报告意见证报告还是咨询报告。若出具的是鉴证报告,其报告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鉴证报告、保留意见鉴证报告、否定意类型:无保留意见鉴证报告、保留意见鉴证报告、否定意见鉴证报告、无法表明意见鉴证报告。见鉴证报告、无法表明意见鉴证报告。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二、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的政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的政策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事项:应调增应纳
5、税所得额的事项:(一)工资薪金(一)工资薪金1、会计规定、会计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号职工薪酬职工薪酬第二条: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企业为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职工薪酬包括:(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险费等社会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企业所得税
6、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非货币性福利;)非货币性福利;(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8)其他与获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其他与获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2、税法规定、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第34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这里的金支出,准予扣除,这里的“合理工资薪金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规定实际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
7、订的工资薪金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审核人员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审核人员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1)企业是否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企业是否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是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是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否是相对固定的,)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否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否是有序进行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否是有序进行的;(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
8、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税义务针对以上情形,作为审核人员在操作时,应该收集相关的劳动用工针对以上情形,作为审核人员在操作时,应该收集相关的劳动用工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以及员工考勤表等相关资料来核实企业工资薪金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以及员工考勤表等相关资料来核实企业工资薪金发放的真实性,合理性。发放的真实性,合理性。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值得强调的是值得强调的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第40条、条、41条、条、42条所称的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是指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
9、实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列条列第第34条规定的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条规定的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等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等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工资薪金工资薪金”应当按实际应当按实际“发生发生”数在税前列支,提取数大于实际数在税前列支,提取数大于实际发生数的差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发生数的差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二)职工福利费(二)职
10、工福利费1、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会计准则中,将职工福利视为没有明确计提标准的职工企业会计准则中,将职工福利视为没有明确计提标准的职工薪酬形式,未对现行的应付福利费处理作出规范,不再按职工薪酬形式,未对现行的应付福利费处理作出规范,不再按职工工资总额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而采用按实际列支的处理办法。计提职工福利费,而采用按实际列支的处理办法。不再设置不再设置“应付福利费应付福利费”一级会计科目。对符合福利费条件和一级会计科目。对符合福利费条件和范围的支出,通过范围的支出,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职工福利”科目提取计入成本科目提取计入成本费用,在实际支付、
11、发生时冲销费用,在实际支付、发生时冲销“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职工福利”科目。科目。2、税法规定、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实施条列企业所得税实施条列第第40条规定: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的部分,准予扣除。除。”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三)工会经费(三)工会经费1、会计规定、会计规定企业财务通则企业财务通则第第44规定:规定:“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比列提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比列提取并拨缴工会。取并拨缴工会。”工会经费仍实行计提、划拨办法核算,即按照工会经费仍实行
12、计提、划拨办法核算,即按照工资总额的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计提工会经费。2、税法规定、税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第41条规定:条规定:“企业拨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的部分,准予扣除。”在审核中:企业会计核算中计提的工会经费能否在税前扣除,在审核中:企业会计核算中计提的工会经费能否在税前扣除,取决于两个前提条件:第一:是否将提取的工会经费拨缴给工会组取决于两个前提条件:第一:是否将提取的工会经费拨缴给工会组织;第二,是否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织;第二,是否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
13、工会经费拨缴专用收据工会经费拨缴专用收据,工会经费拨缴专用收据工会经费拨缴专用收据是由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统一监制和是由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统一监制和印刷的收据,由工会系统统一管理。工会经费应按照拨缴数在规印刷的收据,由工会系统统一管理。工会经费应按照拨缴数在规定的限额内扣除,而不是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定的限额内扣除,而不是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四)职工教育经费(四)职工教育经费1、会计规定、会计规定企业财务通则企业财务通则第第44条规定:条规定:“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
14、育和职业培训教育和职业培训”职工教育经费仍实行计提、划拨职工教育经费仍实行计提、划拨办法,按照工资总额的办法,按照工资总额的2.5%计提。计提。2、税法规定、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第42条规定:条规定:“除国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2.5%的部分,准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此时产生时间性差异,应做纳税调增项目处理。此时产生时间性差异,应做纳税调增项目处理。企业所得
15、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值得注意是: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值得注意是: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职工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职工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但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教育培训经费;但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五)社会保险费(五)社会保险费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企业
16、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五险一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其中:税务主管部门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其中:1、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1)会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标)会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应计入准,计算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并按照受的金额,并按照受益对象计
17、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借: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借:“生产成本生产成本”“制造制造费用费用”、“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研发支出”等科目,贷:等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科目科目(2)税法规定:)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第35条企业依照条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
18、积金,准予扣除。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值得注意是:在审核中,会计核算是按规定标准计提数进行值得注意是:在审核中,会计核算是按规定标准计提数进行会计处理,税法强调必须是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如果企业计会计处理,税法强调必须是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如果企业计入当期损益的住房公积金实际发生数入当期损益的住房公积金实际发生数实际缴纳数,应做纳税调实际缴纳数,应做纳税调增,反之,不作任何纳税调整。增,反之,不作任何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2、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
19、疗保险(1)会计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障金和补充)会计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障金和补充保险金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所在地政保险金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所在地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标准,计算应计入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标准,计算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社社会保险费会保险费”的金额,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的金额,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借借“生产成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研发支研发支出出”等科目,贷等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
20、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企业为职工购买的商,企业为职工购买的商业性保险费列入了职工薪酬,应当按照职工薪酬准则进行确认、计业性保险费列入了职工薪酬,应当按照职工薪酬准则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量和披露。(2)税法规定:自)税法规定:自2008年年1月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额时准予
21、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值得注意是:值得注意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第36条除企业依照条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性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性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性保险费,不得扣除。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性保险费,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六)利息支出1、会计规定、会计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
22、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会计核算上,企业发生的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利息支出外均计入财务费计入当期损益。在会计核算上,企业发生的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利息支出外均计入财务费用或管理费用。用或管理费用。2、税法规定、税法规定(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第37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
23、费用,准予扣除。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第38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非金融机构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非金融机构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非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非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同类贷款利息计算的数额
24、的部分。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券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券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超过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债券性投资与其权生的利息支出,超过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债券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具体比例是:金融企业:益性投资具体比例是: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其他企业2:1。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七)业务招待费(七)业务招待费1、会计规定、会计规定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用于接待应酬而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用于接待应酬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主要
25、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支付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例如招待饭费、招待用烟茶、交通费等。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例如招待饭费、招待用烟茶、交通费等。新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
26、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招待费具体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如下:(1)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27、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据实列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据实列入“管理费用管理费用-业业务招待费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2、税法规定、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会议费证明材料包括会议时间、地凭证,否则不
28、得在税前扣除。会议费证明材料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在业务招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中,则不允许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中,则不允许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第43条: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有关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
29、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的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的5。”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业务招待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业务招待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
30、活动有关的招待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职工福利、职工奖励、企业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佣金以及支付给个人关的职工福利、职工奖励、企业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佣金以及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支出都不得列支招待费。的劳务支出都不得列支招待费。在会计核算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业务经营的合理在会计核算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管理费用。需要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管理费用。而税法有税前扣除金额的限定,企业只要有业务招待费,就必而税法有税前扣除金额的限定,企业只要有业务招待费,就必须
31、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增。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首先应须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增。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首先应计算出实际发生额的计算出实际发生额的60%,再与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的,再与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的5比比较,金额较小者与实际发生数的差额应做纳税调增项目。较,金额较小者与实际发生数的差额应做纳税调增项目。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1、会计规定:计入、会计规定:计入“销售费用销售费用-广告费广告费”、“销售费用销售费用-业务业务宣传费宣传费”科目;科目;2、税法规定:、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第44
32、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营业)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营业)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同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同“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一样,一样,会产生时间性差异。会产生时间性差异。3、业务核算上: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也是业务经营的合、业务核算上: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也是业务经营的合理而支出的一项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数全额计入当期销售费用。而税法理
33、而支出的一项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数全额计入当期销售费用。而税法对于当年准予在税前扣除的金额有限定,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对于当年准予在税前扣除的金额有限定,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九)佣金及手续费(九)佣金及手续费1、会计规定:企业发生的佣金及手续费支出,在销售费用中、会计规定:企业发生的佣金及手续费支出,在销售费用中据实列支。据实列支。2、税法规定:、税法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手续费企业及佣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手续费企业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财税200929号)规定:号)规定:(1)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
34、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费等后余额的收入扣除退保费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计算限额;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
35、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额的5%计算限额;计算限额;3、业务核算上:对于超出税法允许当期税前扣除金额的列、业务核算上:对于超出税法允许当期税前扣除金额的列支部分,予以纳税调增;支部分,予以纳税调增;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十)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用(十)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用1、会计规定:会计上按实际支付金额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会计规定:会计上按实际支付金额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2、税法规定:、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第49条
36、规定:企业之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用、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间支付的管理费用、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法(国税法2008086号)第一条规定:号)第一条规定:“母公司为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而发生的母公司为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
37、定服务的价格,作费用,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同时第四条规定:同时第四条规定:“母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3、业务核算上:如果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服务,子公司发、业务核算上:如果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服务,子公司发生的费用,准予税前扣除;如果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生的费用,准予税前扣除;如果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收取的费用,子公司发生的费用属于永久性业务核算,应作纳
38、收取的费用,子公司发生的费用属于永久性业务核算,应作纳税调增;税调增;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十一)罚款、罚金、滞纳金(十一)罚款、罚金、滞纳金1、会计规定:会计上按实际支付金额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会计规定:会计上按实际支付金额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2、税法规定:、税法规定: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处以的滞纳金,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
39、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均属于行政性罚款,不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均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3、业务核算上:按实际发生数据实列支;而税务上是不得扣除、业务核算上:按实际发生数据实列支;而税务上是不得扣除项目,应做纳税调增。项目,应做纳税调增。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十二)捐赠1、会计规定:会计上按实际支付金额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会计规定:会计上按实际支付金额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2、税法规定:捐赠分为:公益性捐赠和非公益性捐赠;其、税法规定:捐赠分为:公益性捐赠和非公益性捐赠
40、;其中,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含县中,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而非公益性捐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而非公益性捐赠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
41、赠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3、业务核算上:是按实际发生数据实列支,而税法上强调、业务核算上:是按实际发生数据实列支,而税法上强调的是首先按标准区分,如果是公益性捐赠支出,然后再按比例的是首先按标准区分,如果是公益性捐赠支出,然后再按比例计算扣除限额,超过部分应作纳税调增;如果是非公益性捐赠计算扣除限额,超过部分应作纳税调增;如果是非公益性捐赠则不能扣除,全额做纳税调增处理。则不能扣除,全额做纳税调增处理。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十三)赞助支出(十三)赞助支出1、会计规定:会计上不区分赞助性支出的性质一律按实际支付金、会计规定:会计上不区分赞助性支出的性质一律按实际支付金额直接计入
42、营业外支出科目;额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2、税法规定:只有广告性赞助支出才能按规定限额据实扣除,、税法规定:只有广告性赞助支出才能按规定限额据实扣除,而非广告性赞助支出不能扣除,应作纳税调增项目处理;而非广告性赞助支出不能扣除,应作纳税调增项目处理;3、业务处理上:会计上不分性质一律按实际发生数据实扣、业务处理上:会计上不分性质一律按实际发生数据实扣除;而税务上则做了严格的区分,只有广告性赞助支出才能按除;而税务上则做了严格的区分,只有广告性赞助支出才能按规定限额据实扣除,对于非广告性赞助支出不能扣除,作纳税规定限额据实扣除,对于非广告性赞助支出不能扣除,作纳税调增处理。调增处理。企业所得税
43、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十四)准备金(十四)准备金除税法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准备金,除税法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准备金,不得扣除。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的事项: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的事项:一、权益性投资所得: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免征所得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投资收益。上述投资收益均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二、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
44、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国债利息收入:企业因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四、亏损弥补:企业发生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五、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除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企业从事其他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六、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
45、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七、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八、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人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人职工工资的100%扣除;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九、创投企业: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
46、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投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十一、购置节能减排设备:企业购置按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十二、不征税收入:一是财政拨款;二是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收入类项目调整需当心陷入收入类项
47、目调整需当心陷入3个误区个误区就纳税调整而言,很多财税人员对收入类项目的调整关注度不及对成本、费用类项目调整的关注度高。而事实上,收入类项目的调整往往金额较大,常见问题如下:延迟确认会计收入。我们知道,纳税收入是在会计收入的基础上通过调整计算得来的,而且主要调整项目已经在纳税申报表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列示。“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在设计上是基于企业会计收入的确认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或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但在实际情况中,很多企业的财务报表并未通过相关机构的审计,会计收入的确认并不一定完全正确,因此,企业很容易因未及时确认会计收入而造成少计纳税收入。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发现企业“预收账款”科
48、目金额很大。对应合同、发货等情况,该预收账款应确认为会计收入,当然亦属于纳税收入。企业汇算清缴工作中,由于延迟确认了会计收入,也忽略了该事项的纳税调整,事实上造成了少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结果。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视同销售不进行纳税调整。视同销售在会计上一般不确认“会计收入”,而视同销售收入却属于“纳税收入”,因此企业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由于视同销售种类比较多,企业在进行该收入类项目调整时,容易出现漏项。条例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
49、另有规定的除外。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将产品交予客户试用,并在账务上作借记“营业费用”;将自产产品用作礼品送给他人或作为职工福利,并在账务上作借记“管理费用”。上述事项,不仅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而且属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对财政补贴收入不进行纳税调整。对于国家政府部门(包含财政、科技部门、发改委、开发区管委会等等)给予企业的各种财政性补贴款项是否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应计入哪个纳税年度的问题,很多企业存在错误的理解。不少企业认为,既然是国家财政性补贴,应当属于免税收入。但事实上,财政性补贴根据不同情况可能是免税收入,也
50、可能是不征税收入,还可能是应税收入。财税200987号文规定: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具体包括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财政性补贴即属于征税收入(应税收入或免税收入),当且仅当有国务院、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3个部门中的一个或多个部门明确下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