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8月份税收政策宣传咨(3页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8月份税收政策宣传咨(3页DOC).docx(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最新资料推荐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8月份税收政策宣传咨询解读日资料一、重申关于准确填报矿产品及再生资源情况表的通知根据苏国税函(2009)142号文件精神,自7月申报期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申报时必须填报矿产品及再生资源情况表。该申报附表主要适用于以下四类纳税人:第一类:从事矿产品(包括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的纳税人;第二类:购进矿产品(包括金属矿、非金属矿)用于工业生产的纳税人;第三类: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纳税人,即废旧物资经营企业;第四类:购进废旧物资从事生产的工业企业,即用废企业;对符合上述类型的企业,请在纳税申报时,根据自己企业的类型正确填写当月数及累计数,并仔细核对应填写的栏
2、次、销售额、税额。凡不属于上述四种类型的纳税人,申报附表只需为零保存。自8月份起,对应填未填、不需填错填及填写不正确的企业,国税部门核实后将对其办税人员进行考核。二、重申关于纳税人办理网上办税服务厅注册手续的公告自2009年4月1日起,江苏无锡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正式开通,为了使税务部门能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服务,及时加强征纳双方的信息沟通,请纳税人及时办理网上办税服务厅注册手续。1、目前网上办税服务厅提供以下服务:(1)、办税业务功能:网上申报、重点税源信息采集、出口企业免抵退申报、第三方涉税服务相关业务和服务;(2)、涉税应用功能:电子邮件及短信提醒、涉税预警提醒信息推送、涉税查询、网上缴税、
3、网上受理或预审等;(3)、交互服务功能:提供公告通知、咨询交流、在线访谈、调查测评、投诉举报等。2、注册采用免费注册,注册地址为www.jswx-n-或。3、注册注意事项: (1)、注册采用纳税人识别号、工商证件号、法人代表身份证号进行身份认证。 (2)、注册时系统登陆密码、短信联系号码务必填写准确。其中短信联系号码主要用于系统提供的短信提醒,方便企业及时接收重要信息。如在注册时碰到疑问,可直接向管理员询问。三、出口退税事宜1、关于2008年度未通过疑点的处理通知: 请各企业在8月23日后查询无锡国税外网-涉税公告-高新区局-“高新区生产企业2009年8月份退税申报疑点明细”,对退税所属期20
4、08年度的未通过疑点,在2009年8月底前视同内销补税,并在9月15日前将补税当月的纳税申报表、记帐凭证、应缴税金明细帐及疑点反馈表交七科。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从8月份起由企业在无锡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自行打印,无须再到七科领取。请少数未注册网上办税服务厅的企业抓紧注册,否则将无法操作打印,涉税信息也将无法获取。3、请继续关注“无锡国税外网-涉税公告-进出口处”项下的商品码更新通知,及时更新码库。4、根据七月份网上申报运行情况,重新梳理了实行网上申报的A、B类企业注意事项:为确保申报准确到位,(1)申报电子数据必须以压缩文件的形式提交,并注明申报数据、条数。(2)提交后,应
5、及时关注税务部门的答复,收到税务部门的通过回复,说明申报成功。(3)已申报提交的数据不得重复申报,以避免出现差错;如有问题,应事先与七科联系,联系电话:85223291、85259817(4)申报数据、条数应确保准确无误。5、重申事项:(1)请尚未注册网上办税服务厅的出口企业尽快登陆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注册,以确保成功接收有关信息。(2)不予抵扣税额专项评估通知 2008年01-12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8栏及21栏,即“免抵退不予抵扣税额”、“免抵退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的合计数与出口退(免)税系统采集的数据相比对,差异超过10万元以上的企业(202户)对照名单
6、所列要求,于7月31日前将相关资料交七科进行核实补税; 差异10万元以下的企业(303户)在8月31日前将自评情况说明交七科。差异超过10万元以上的企业名单详见无锡国税外网-涉税公告-高新区局-“高新区09年七月出口专项评估名单”。差异超过10万元以下的企业名单详见无锡国税外网-涉税公告-高新区局-“0907进项转出不符自查名单”。四、增值税政策摘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关于增值税在2010年12月31日前,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
7、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数额的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享受税收优惠的动漫软件当期已征税款-享受税收优惠的动漫软件当期不含税销售额3%。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上述动漫软件的范围,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关于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关于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确需进口的商品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具体免税商品范围及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本通知从2
8、009年1月1日起执行。五、企业所得税政策(一)非居民税收问题非居民税收管理相关文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801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6号)3、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税务总局令第19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重要条款: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承包工程作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修缮、装饰、勘探及其他工程作业。本办法所称提供劳务是
9、指在中国境内从事加工、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咨询经纪、设计、文化体育、技术服务、教育培训、旅游、娱乐及其他劳务活动。第五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税款扣缴义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手续。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见附件1),并附送非居民的税务登记证、合同、税务代
10、理委托书复印件或非居民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等资料。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重要条款:第四条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第五条扣缴义务人每次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时,应当自签订合同(包括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见附件)、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文本为外文的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在依法变更
11、税务登记时,应将股权转让合同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应当设立代扣代缴税款账簿和合同资料档案,准确记录企业所得税的扣缴情况,并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第七条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非居民企业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时,应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以下简称扣缴表)及相关资料,并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第八条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
12、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规定计算的下列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税法规定之外的税费支出。(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或者税收协定规定的更低的税率。第九条扣缴义务人对外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在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扣缴当日国家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第十五条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
13、法履行扣缴义务的,非居民企业应于扣缴义务人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之日起7日内,到所得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交易双方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由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业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向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应协助税务机关向非居民企业征缴税款。第二十二条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所述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未依法变更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注意:对应该进行合同备案而未备案的企业,一经发现,税务
14、机关将按税务总局国税发20093号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请有新项目或协议签订的企业,及时至国税局办税大厅30号窗口办理合同备案手续,联系人:曹菁菁,咨询电话85219265。(二)、关于通过电子交易取得的投资收益问题 纳税人通过电子交易取得的投资收益,按规定属于应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同时企业所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如不锈钢、钢材等电子交易)六、2009年度企业办税员后续教育培训的提醒请企业办税员按照7月份税收政策宣传咨询解读日资料公布的培训日程,准时参加办税员后续教育培训。如有特殊情况,请办税人员提前和大公税务师事务所联系,联系电话:85222061。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2009年8月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07: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