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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税收基础管理 注意:注意:从本章开始中要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企业生命期中的涉税事务程序n1、税务登记n2、建立帐证n3、领购、使用、保管发票n4、纳税申报n5、税款征收n6、纳税评估、纳税检查n7、违章处罚n8、税务行政纠纷解决(复议、诉讼、赔偿)“税务基础管理”的内容n第一节 税务登记n第二节 账簿、凭证管理n第三节 发票管理n第四节 税收法律文书第一节 税务登记n一、税务登记的概念n二、税务登记的
2、办理期限n三、税务登记证的内容和用途n四、税务登记办理的具体要求n五、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制度一、税务登记的概念n 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及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纳税人开始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一项证明。n 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n税务登记的作用税务登记的作用n1.可以使税务机关全面、及时掌握纳税人的涉税可以使税务机关全面、及时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信息(开业、停业、复业及其他生产经营情况变化)。n2.是纳税人取得某些权益的前提:是纳税人取得某些权益的前提:可以凭税务登记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和有关税收票证,并可依法享受减免退税等税收优惠
3、。税务登记的种类n开业登记n变更登记n结业登记n撤销登记n外出经营登记n扣缴义务登记二、税务登记的办理期限n案例2n案情:某税务所2009年6月12日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为民服装厂(系个体)开业近两个月尚未办理税务登记。6月14日,该税务所对为民服装厂进行税务检查。经查,该服装厂2009年4月24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4月26日正式投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根据检查情况,税务所于6月16日作出责令为民服装厂于6月23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的决定。n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n(1)开业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
4、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n案例案例2 2答案:答案:n 本处理决定有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0条的有关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n(2)扣缴义务登记扣缴义务登记: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根据税收法律、行
5、政法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核发扣缴税款登记证件。n(3)变更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n(4)结业登记: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
6、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n(5)改变登记地点改变登记地点:纳税人因住所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n(6)撤销登记撤销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
7、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n(7)外出经营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三、税务登记证的内容和用途n内容内容:税务登记证件正本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纳税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登记注册类型、经营范围、扣缴税款事项、发证税务机关(盖章)、发证日期等;n税务登记证件副本还应包括开户银行及账号、有关资格认定、验证记录等栏目。税务登记证的用途税务登记证的用途n纳税人办理下列事
8、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n(1)开立银行账户。n(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n(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n(4)领购发票。n(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n(6)办理停业、歇业。n(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四、税务登记办理的具体要求n(一)设立税务登记n(二)变更税务登记n(三)停业、复业登记 n(四)注销登记n(五)扣缴税务登记n(六)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一)设立税务登记n(1)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
9、税务登记。n(2)纳税人应提供的证件和资料。n(3)纳税人领取或下载税务登记表和纳税人税种登记表,应当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并提交税务机关。n(4)税务机关应当场审核纳税人填报的登记表格、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二)变更税务登记n(1)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应办理变更登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应办理变更登记:n改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n改变住所、经营地点;n改变登记类型;n改变核算方式;n改变生产经营方式;n改变生产经营范围;n改变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n改变生产经营期限;n改变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n(2)纳税人变
10、更税务登记,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n(3)变更登记期限及申报办理所需证件。n(4)税务机关对提交证件、资料齐全的纳税人,发给税务登记变更表。n(5)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涉及税务登记证件需作更改的,税务机关收回原税务登记证件,并按变更后的内容,即时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三)停业、复业登记n(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需要停业的,应在停业前7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申请,并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不得超过1年)、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n(2)主管税务机关经过审核(必要时可实地审查),对已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交回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
11、、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的申请停业纳税人,即时办理停业登记,发放核准停业通知书。n(3)纳税人停业期满或提前恢复营业,应在恢复生产、经营前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税务机关确认后,制作复业单证领取表,纳税人确认签章后即时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纳入正常管理。n(4)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填写延期复业申请审批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发放核准延期复业通知书,方可延期。n(5)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
12、的,主管税务机关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四)注销登记n(1)注销条件、法定期限及登记地点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n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n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
13、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n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原税务登记机关在对其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向迁达地税务机关递交纳税人迁移通知书,由迁达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如遇纳税人已经或正在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迁出地税务机关应当在迁移通知书上注明。n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
14、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n(2)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n(3)经税务机关核准(原则上定期定额纳税人在缴清税款和发票后,即时予以核准;其他纳税人3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有偷税、欠税的纳税人除外),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注销工作完毕,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放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五)扣缴税务登记n(1)法定期限: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n(2)登记地点的规定具体如下。n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向其办理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
15、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n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n(3)税务机关应当场审核扣缴义务人填报的登记表格、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对提供的证件、资料齐全且表格填写符合规定的,即时予以登记,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对提供的证件、资料不齐全或表格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六)外出经营报验登记n(1)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
16、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即时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n(2)报验登记。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提交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外管证,如实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n(3)缴销外管证。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发证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五、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制度n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只向一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
17、务登记,由受理税务机关核发一份代表国税局和地税局共同进行税务登记管理的税务登记证件。n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工作范围包括两家税务机关共同管辖的纳税人新办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违章处理以及其他税务登记管理工作。第二节 账簿、凭证管理n一、账簿、凭证的概念n二、账簿、凭证管理制度n三、违反账簿、凭证管理的法律责任一、账簿、凭证的概念n账簿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连续的记录各种经济业务的账册或簿籍,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及其他各种辅助账簿,其外在形式可分为订本式、活页式、卡片式。n凭证是纳税人用来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并据以登记账簿的书面证明,即会计凭证。会
18、计凭证按其填制程序和用途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二、账簿、凭证管理制度n(一)账簿设置制度n(二)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制度n(三)税务会计核算制度n(四)账簿、凭证保管制度n(一)账簿设置制度n(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其中总账、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n(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如果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电子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所得的,其电子计算机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但应按期打印成书面记录并完整保存;如果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能通过电子计算机正确、完整反映其收入
19、、所得的,应当建立总账和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其他账簿。(二)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制度n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其记账软件、程序和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三)税务会计核算制度n(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进行核算。n(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
20、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n(3)纳税人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与税收规定不一致或相抵触的,依照有关税收规定计算纳税。(四)账簿、凭证保管制度n(1)会计人员在年度结束后,应按顺序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归档保管。n(2)纳税人的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和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纳税资料,除另有规定者外,保存10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时,应编制销毁清册,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方可销毁。n(3)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n(4)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对纸质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电子资料等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加强对涉税数据的共享和利用,不得向纳税
21、人重复索取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资料。三、违反账簿、凭证管理的法律责任n(1)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n 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n 未按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n(2)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n(3)未经税务机关指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
22、印制完税凭证;完税凭证不得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节 发票管理n一、发票概述n二、发票的印制管理n三、发票的领购管理n四、发票的使用管理n五、发票的保管和缴销n六、发票的检查制度n七、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一、发票概述n发票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取得的用以摘记经济业务活动并具有税源监控功能的收付款(商事)凭证。它是财务会计核算的重要原始凭证之一,也是税收征管和税务检查
23、的一项重要依据。n发票可以分为三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专业发票。1.1.发票的联次发票的联次n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即每组发票由三联组成,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每联次的颜色是有区别的,功能也是明确的,不能随意改动。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2.2.发票的基本内容发票的基本内容n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二、发票的印制管理n(一)发票
24、印制制度n(二)发票印制行政许可(一)发票印制制度n1.实行准印证制度:实行准印证制度;采用发票防伪专用品;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限制发票印制地;n2.采用发票防伪专用品n3.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n4.限制发票印制地n5.必须严守管理规定(二)发票印制行政许可n1.确定企业印制发票:确定企业印制发票:n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n2.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n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的
25、纳税人,发票使用量较大或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经营活动需要的,可以向省以上税务机关申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三、发票的领购管理n1.1.发票领购资格的行政许可发票领购资格的行政许可n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的领购手续。n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n2.2.发票的领购发票的领购n 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n3.3.临时使用发票的领购临时使用发票的领购n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
26、书面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n此外,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四、发票的使用管理n(一)发票使用的一般规定n(二)发票开具的行政许可和审批n(三)代开发票的管理(一)发票使用的一般规定n(1)(1)谁开发票:谁开发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的,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收收购单位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n(2)(2)开票时间:开票时间: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确认营业
27、收入时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n(3)(3)开票规范:开票规范: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n(4)(4)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n(5)(5)销货退回的发票处理:销货退回
28、的发票处理: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冲抵折让问题n(6)(6)发票开具的地域:发票开具的地域: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但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n(7)(7)发票违规行为:发票违规行为: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
29、、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拆本使用发票。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n(8)(8)发票登记制度:发票登记制度: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的使用情况。(二)发票开具的行政许可和审批n1.使用税控装置和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n2.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n3.税控收款机用户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三)代开发票的管理n1.1.发票代开的类型发票代开的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n2.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基本要求:手续齐全;严格审核;依法征税五、发票的保管和缴销n1.1.发票保管制度发票保管制度n专人保管制度;专柜保
30、管制度;专账登记和定期盘点制度;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废票处理;旧票(废票)处理。n2.2.发票缴销制度:发票缴销制度:n 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n 纳税人有下列其他情况的,应当自相关情况发生之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缴销手续:申请办理发票缴销手续: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丢失、被盗发票的;流失发票的;改版、换版、次版发票(是指对纳税人已购买的发票);超期限未使用空白发票的;霉变、水浸、鼠咬、火烧发票等。六、发票的检查制度n(一)税务机关的权力与义务n1.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方面的权力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方面
31、的权力n2.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方面的义务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方面的义务n(二)被检查人的权利与义务n1.被检查人在发票检查方面的权利被检查人在发票检查方面的权利n2.被检查人在发票检查方面的义务被检查人在发票检查方面的义务n(三三)发票的真伪鉴别发票的真伪鉴别七、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n(一)对日常违反发票管理行为的处罚n(二)对违反空白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n(三)对丢失发票或擅自损毁发票的行为的处罚n(四)对虚开发票或非法代开发票的行为的处罚n(五)对违反发票防伪规定的行为的处罚n(六)对其他的发票违法行为的处罚n(七)对导致税款流失的发票违法行为的处罚n(八)对税务人员的发票管理
32、违法行为的处罚第四节 税收法律文书n一、税收法律文书的定义n二、税收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n三、税收法律文书的生效规定一、税收法律文书的定义n 税收法律文书是书面记载税务机关和纳税主体的具体权利和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式文书。税收法律文书的格式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二、税收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n1.直接送达与留置送达n2.委托送达与邮寄送达n3.公告送达三、税收法律文书的生效规定n税收法律文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n(1)直接或者委托送达税收法律文书的,以签收人或者见证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或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n(2)邮寄送达税收法律文书的,以挂号函件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n(3)税务
33、机关公告送达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1、每一个成功者都有一个开始。勇于开始,才能找到成功的路。11月-2211月-22Wednesday,November 9,20222、成功源于不懈的努力,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怯懦。10:09:3810:09:3810:0911/9/2022 10:09:38 AM3、每天只看目标,别老想障碍。11月-2210:09:3810:09Nov-2209-Nov-224、宁愿辛苦一阵子,不要辛苦一辈子。10:09:3810:09:3810:09Wednesday,November 9,20225、积极向上的心态,是成功者的最基本要素。11月-2
34、211月-2210:09:3810:09:38November 9,20226、生活总会给你另一个机会,这个机会叫明天。09十一月202210:09:38上午10:09:3811月-227、人生就像骑单车,想保持平衡就得往前走。十一月2210:09上午11月-2210:09November 9,20228、业余生活要有意义,不要越轨。2022/11/910:09:3810:09:3809 November 20229、我们必须在失败中寻找胜利,在绝望中寻求希望。10:09:38上午10:09上午10:09:3811月-2210、一个人的梦想也许不值钱,但一个人的努力很值钱。11/9/2022 10:09:38 AM10:09:3809-11月-2211、在真实的生命里,每桩伟业都由信心开始,并由信心跨出第一步。11/9/2022 10:09 AM11/9/2022 10:09 AM11月-2211月-22谢谢大家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