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务操作指南(0803)(31页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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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资料推荐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务操作指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务操作分三个阶段:贷前准备阶段、贷中实施阶段、贷后管理阶段第一阶段:贷前准备阶段时间:每年7月1日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日之前)步骤:调查摸底测算规模编制预算第一步:调查摸底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助学贷款需求摸底调查途径: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有关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情况调查表),发放至普通高中、职业中学,由学校具体组织摸底调查,并填列情况调查表,学校盖章确认后,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示:高校入学新生可登录福建省学生资助网下载情况调查表或向所在高中学校领取,按要求填写后,到所在地村(居)委

2、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首贷高校在校生助学贷款需求摸底调查首贷高校在校生自行登录福建省学生资助网下载情况调查表按要求填写后到所就读高校资助部门确认签章,并通过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持情况调查表到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并于4月15日前送达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二步:测算规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回收的情况调查表汇总打包并导入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测算当年的贷款规模,与经办行(社)会签后逐级汇总上报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提示:上报的测算规模应包括新生、首贷高校在校生以及续贷高校在校生当年应

3、放贷款额。 第三步:编制预算:设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县上报贷款规模,编制所需的贷款贴息及风险金预算,分别报本级财政部门及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筹安排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资金。第二阶段:贷中实施阶段时间:每年7月1日于10月15日步骤: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申请资助中心受理、审核、推荐经办行(社)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合同、出具证明和回执借款人委托支付经办行(社)放款、受托支付款项(划汇)借款学生持借款回执到校报到、核对划款、领取收费票据学校核实贷款后填写回执,加盖公章确认,学生寄回生源地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第一步:学生申请: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持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县级学生资助

4、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行(社)的服务区域内。学生应提交材料(已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保险的经办行(社),以下材料需提供一式两份):新生(1)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有关情况调查表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及复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页、家庭索引页和学生个人页);(4)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学校开户行名称、账号及有关收费标准;(若因提供的学校账户信息错误导致贷款退回的,经办行(社)应及时通知学生提供正确账户信息并重新划款)(6)向行(社)申请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申请书

5、。首次申贷的在校大学生(1)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有关情况调查表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2)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高校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及复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页、家庭索引页和学生个人页);(4)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向行(社)申请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申请书。续贷的在校大学生(1)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2)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3)向行(社)申请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申请书。第二步:资助中心受理、初审、推荐受理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学生借款申请,向首次申请的学生发放并指

6、导其填写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及借款申请书(见附件4); 告知学生其户籍所在地经办行(社)办理网点、经办人员和电话(或及时帮借款学生与行(社)经办人直接取得联系)。并告知学生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等候经办行(社)的调查审批情况通知。对申请时材料未带齐全的学生,应告知学生务必将所缺材料在通知签订合同当日带齐。初步审核审核学生提供材料的完整性检查学生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审核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1)对“录取通知书”的审核:审核录取通知书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如无法确认,可由学生自行登录高招网核实。(2)对情况调查表的审核:重点审

7、核“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符合以下特征之一的学生均为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中阶段已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无固定经济来源;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有关证明。(3)对高校确认表的审核:审核学生是否已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是否在学、是否欠缴学费等在校期间情况。身份证明材料的一致性核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个人信息,是否与相关表格中个人信息填写一致。推荐资助中心

8、对审核通过的学生,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加盖公章随附学生相关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县级行(社)。并填写初审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1)。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工作人员应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第三步:经办行(社)入户调查,风险评价,贷款审批经办行(社)收到资助中心审核通过的借款申请材料后(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可供经办行(社)投保学贷险使用),于下一工作日分送到受理网点,网点经办人员按照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贷款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并办理审查和审批手续。经办行(社)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做出是否贷款的答复。对通过审批的贷款,通知借款学生携带相关材料办理贷款

9、相关手续;材料不齐全的借款申请,应通知借款学生补齐相关材料后继续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对审批未通过的学生应告知具体原因,并将贷款申请材料退回学生本人。经办行(社)应将审批结果及审核回执表(见附件5-2)报送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第四步: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填写借款借据,借款人出具贷款支付申请(委托)书。经办行(社)指导学生正确填写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及贷款支付申请(委托)书(见附件6)。贷款手续办理完成后,经办行(社)应向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出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书(见附件7,以下简称贷款证明书)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单(见附件8,以下简称高校回执单),由借款学生持以上材料到

10、高校办理相关缴费手续。首次贷款放款手续原则上要求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亲自到经办行(社)办理。续贷学生如因勤工俭学等原因,本人无法到经办行(社)办理续贷手续的,应按要求填写高校确认表中的“委托书”,经高校和资助中心盖章确认后向经办行(社)办理续贷手续。第五步:贷款发放与支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授信,逐年发放,按年计息,受托支付,封闭划款”的管理方式。贷款资金支付应遵循“实贷实付”的监管要求,贷款人将贷款转入借款学生个人结算账户后,由借款学生授权委托贷款人通过借款人账户将资金及时汇划至经教育部门确认的各高校(含分校、学院)的收费账户,并注明“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六步:对寄回的高

11、校回执单进行核对。借款学生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相关部门出示贷款证明书和高校回执,学校核对后,凭贷款证明书办理学生缴费手费,并在高校回执单上确认盖章退回学生,由学生于10月30日之前以挂号或其他有效方式将高校回执单按注明的地址寄回生源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贷款发放的核对依据。第三阶段:贷后管理阶段经办行(社)及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后管理工作时间:10月15日以后步骤:核实确认放款情况建立学生贷款档案计算贴息及风险补偿金与高校联系了解学生情况贷后信息更新管理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借款学生寄回的高校回执单进行汇总统计,并与经办行(社)汇总报送的

12、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2)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正确信息导入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录入获贷学生相关信息,建立获贷学生档案;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计算的贴息与风险补偿金与经办行(社)报送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明细清单(见附件13)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逐级汇总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与高校资助中心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在校情况。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信息的变动,贷款的增减等情况要及时更新,加强贷后管理。贷款行(社)按相关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五级分类、贷后跟踪检查、报表报送和其它贷后管理工作。并于1

13、2月5日前上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明细清单(见附件13)。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贷险”的行(社),应提前准备一式两份贷款材料(复印件),一份向保险公司提供,一份作为贷款档案存档,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予以配合。毕业学生贷后工作时间:7月21日前经办行社应在学生毕业前3个月将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寄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毕业后应到经办行社办理还款确认手续(见附件10),并将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情况告知经办行社,经办行社应明确告知学生自7月21日起应自行支付贷款利息;对于借款学生因继续深造需延长还款期的,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后,与经办行

14、社确定新的还款计划并签订还款协议书(见附件11)。附件:1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有关情况调查表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民 族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所在学校 孤残是否单亲是 否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是 否家庭通讯信息户籍所在地地址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区号)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姓名年龄与学生关系工作(学习)单位年收入(元)家庭经济困难具体情况所在学校意见新生班主任(签字):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首贷在校生 辅导员(签字): (加盖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学生处公章) 年 月 日签章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有出现“”符号

15、的为选择项,选中以“”表示。“所在学校意见”栏是新生所就读高中学校或中职学校首贷在校生所就读高校意见。填表日期: 年 月 日附件:2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 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学号出身年月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籍地址联系电话详细住址联系电话高校基本信息高校名称学制学费及住宿费标准院系及 专业所属省份高校地址高校 类别1本科院校 高职高专高校 类别2中央部属 省外地方所属本省省属 本省市属开户行开户名账号学业品行资助情况奖惩情况学习成绩及品行表现综合评定: 优 良 中 差继续就读 考研 专升本 第二学位 结业 肄业 退学 取消学籍资助情况 是否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是 否

16、是否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是 否是否获得其他资助:奖学金 助学金 勤工助学 其他委托书 本人因 原因,不能回乡办理第 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手续,特委托共同借款人 代为办理。委托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高校意见系(院)盖章:年 月 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学生处盖章:年 月 日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年 月 日备注:1.本表是审批发放贷款的重要依据,应如实及时填报。2.续贷学生若能自行回乡办理,不需填写委托书;若不能回乡办理,需共同借贷人持此表代为办理放贷手续。3. 新生学业品行资助情况及学号不填写。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附件:3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受

17、理业务机构: 申请人类型: 新生 在校生编号:申请 借款 学生 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邮编电话详细住址邮编电话高校名称学制学号院系及 专业每学年住宿及学费金额(元) 所属省份结算账户帐号高校 类别1本科高校 高职高专学校高校 类别2中央部属省外地方属本省省属本省市属共同借款人情况与申请借款学生关系姓 名身份证号码近二年平均年收入(万元)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申 请借 款 事 由申请借款金额(元)年利率期限(年)还本期限还本计划高校要求报到时间: 年 月 日还款方法:到期还本、按年付息。事由:申请借款学生(签字及指模): 共同借款人(签字及指模):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

18、请日期: 年 月 日县资助中心审核推荐意见经办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 年 月 日贷款人营业网点意见联社(商行、合行)意见贷款调查人意见风险审查人意见审批小组或主管意见 调查人:审查人:审批小组或主管: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注:本表有出现“”符号的为选择项,选中以“”表示。 具体事项请参照“填表说明”及“范本” 。附件3-1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1.“申请人类型”根据自己情况,“”符号的为选择项,选中以“”表示。2.“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共同借款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填写时必须与户口本或身份证相符3.“户籍地址”和“详细地

19、址”是一致的,建议两者都填,若不一致的,则“户籍地址”填写户口本上的地址;“详细地址”填写现居住的地址,“邮编”填写时与户籍地址、详细地址相符;“电话”填写家庭固定电话,没有固定电话填写父母亲手机。4.“高校名称”填写学校全称,如福建师范大学不能写成福建师大;“学制”三年、四年、五年等;“学号”在校生填写在校学号,新生可以不填。5.“院系及专业”必须填写完整,如化工系化学专业;“每学年住宿及学费金额(元)”在校生据实填写,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上的要求填写;“所属省份”填写学校所属省份,如中原工学院隶属河南省;“结算账户帐号”填写内容应包括学校开户名、开户行及帐号,如中原工学院、工商银行建设路支行

20、及帐号1702020509016.“高校类别1”由县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学生所报院校在 “”符号的为选择项,选中以“”表示;“高校类别2” 由县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学生所报院校在 “”符号的为选择项,选中以“”表示。7.“与申请借款学生关系”符合条件的填写父子、母子、叔侄等; “近二年平均年收入(万元)”填写共同借款人的个人收入;“联系电话”填写共同借款人的固定电话或手机;“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如下岗工人,务农并填写共同借款人的家庭地址8.“申请借款金额”填写在校年数*每学年住宿及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例如:4*425017000 ;“期限(年)”填写应注意是在校年数+2年宽限期+X年(最长不

21、超过14年);“还本期限”根据学生最初意向填写,可以不包含两年宽限期,如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还本计划”按年度分期偿还,可以不包括两年宽限期,如XX年X月至XX年X月逐月还款金额XX元;还本期限与还本计划最终按农信社合同执行。9.“高校要求报到时间” 录取通知书上的时间,如2009年9月8日。10.“申请借款事由”主要包括家庭年收入、家庭人口以及家庭生活开支等,所写内容不能与其他材料中的内容相矛盾;“申请借款学生签字及指模”“共同借款人签字及指模”需到信用社当面签字并捺印,填写时必须清晰,不能更改;“申请日期”写填表日期。注:1.其他空格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农信社填写。 2.本说

22、明仅供参考。 3.书写字迹要工整、规范,务必使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不得涂改。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21:15:39附件3-2附件: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申请书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田信用社: 本人为华东理工大学文法艺术学院2010级学生,来自泰宁县大田乡贫困家庭,家庭人口5人,爷爷年老多病,爸爸妈妈在家务农,哥哥在福建师范大学就读。家庭收入主要依靠农作物,收入低。加上今年遭遇洪水,农作物歉收,全家人均年收入不足600元,难以支付哥哥和我上大学的费用。为完成学业,我向贵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缴纳在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每年约

23、5600元,现一次性申请四年费用总金额为22400元,毕业后延长宽限期二年,计划2019年前全部还清贷款本息。本人父母也同意申请贷款,并由本人父亲作为共同借款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人诚实守信,共同借款人信用良好,保证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并感谢贵社的支持,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 2011年7月1日附件附件5-1 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初审推荐汇总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共同借款人姓名申请贷款金额录取院校学校收费账号备注账户名账号开户行填报单位: 单位:元、人注:1.本表由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填写后报送经办行(社)。2.对因材料不齐全但不影响经办行(社)审批的学生,请在

24、“备注”栏标明所缺材料。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2 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核回执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共同借款人姓名录取院校总授信金额本年度实际放款金额未审批原因填报单位: 单位:元、人备注: 1.本表由县经办行(社)填写后反馈至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对审批通过的学生,请在“实际放款金额”栏填入实际放款金额;对于审批未通过的学生,请在“未审批原因”栏注明原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贷款支付申请(委托)书受理行(社): 申请人名 称身份证号码借款主合同名称及编号 (合同编号: )借款借据编号合同约定最高借款金额人民币 万元已申请支用金额人民币(

25、大写)本次申请支用金额人民币(大写)合同约定用途范围本次具体用途支付方式 自主支付申请人声明:该笔款项支付满足自主支付提款条件,现申请转入本人下列账户,并同意接受贵行(社)监督。账号:开户行/社: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受托支付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申请人同意并授权贷款人将申请款项(通过本人账户/直接)划入下列交易对象账户。(若填写不下可另附纸)交易对象名称账号开户行/社申请人承诺受托支付方式的提款条件属实。申请人同时承诺受托支付方式的交易支付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并严格按照申请用途支用。受托支付方式的交易支付材料详见附件。 申请人签章:年 月 日客户经理意见符合相关支付条件,同意申请人按(受托

26、支付/自主支付)方式支用该笔款项。 签字:年 月 日支付审核岗意见签字: 年 月 日填表说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在“身份证号码”栏填写身份证号码,在“申请人签章”栏进行签章;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身份证号码”栏不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在“申请人签章”栏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有效公章;客户为法人单位的,本人账户指单位账户。附件:7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书 (填高校全名):兹证明 省(市) 县(市、区) 学生,身份证号 。已获得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资金将于近日划付至,账号 ,账户名 开户行 ,请贵校核实查收!并请贵校按照该生报到实际情况填写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年度)

27、并加盖公章,由学生寄回,以便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金归集等事宜。 省 县(市、区) 农村信用合作社(商行、合行)(盖章) 年 月 日附件:8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单( 年度)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合同编号学生学号学生院系、班级正常毕业时间以下内容请高校填写(事关贴息、风险补偿金归集,务必准确填写)是否已报到入学是否收到贷款资金是否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注:请学校确认收到贷款资金时予以盖章并在盖章处注明“收讫”。“是否收到贷款资金”请填写实际收到金额;若学生账户发生错误的,请学校将正确的账户填入相应栏,我们将根据学校正确的账户重新划款。借款学生

28、签字: 年 月 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学生处(盖章) 年 月 日 校财务部门(签章) 年 月 日请借 借款学生于10月30日前将回执按以下地址编码寄回办理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 邮政编码:附件:9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你好!祝贺你在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学业。即将结束这美好大学时光之际,希望你能牢记国家和银行对你的帮助,并履行你的诺言:毕业后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息还款!为使你今后能更好的享用贷款政策,请你谨记以下内容:1、你的贷款信息已进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

29、个人征信系统为每一位贷款学生建立了信用档案,如实记录学生的借、还款等信息。此信用档案是金融机构和用人单位考察你个人信用情况的重要依据,一旦你没有按时付息、还款,你的个人信用档案将记录你的违约行为,此违约记录将影响你以后的发展和生活,如贷款买房、买车、开办公司、办理工资卡等。希望你能按时归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及本金,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根据银行就本笔贷款有否与保险公司进行约定,可按约定内容,在你不按期还本付息时,保险公司有权利对你进行跟踪和催收。2、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借款人毕业后自付利息的计息时间为正常学制学习年限结束的下

30、月1日(7月21日)。还息时间为每年的12月20日,请在还款账户存足还息金额。3、借款人毕业离校前,应当与经办行社进行债务确认,签订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见附件),制定还款计划。借款人毕业后1年内,应向贷款人(经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提供借款人第一次就业的有效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4、借款人应以合同约定的方式保证在每期还息还本日前在本人还款账户存入足额的当期应还款额,由贷款人直接从账户中扣收。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偿还期限,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计划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0年。6、借款人可以选择贷款的偿还方式,允许其一次或者分次提前还贷。提前还贷的,贷款人按照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

31、不加收除应收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7、借款人毕业后在省内高校继续攻读学位(包括硕士和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后继续按照在校生享受贴息政策。8、如果你的个人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有变动时,请及时与资助中心联系,并及时告知贷款人。9、如果你在还款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与贷款人,贷款人将热忱为你提供指导和服务。10、有关还款的其他政策,请咨询贷款人(经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电话:96336。亲爱的同学们,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在你们最困难的时候,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帮助了你,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受益者希望你们能严格遵守合同,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认真履行还款协议,为自己

32、人生的信用记录写上光彩的一笔,用实际行动塑造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社会形象。最后,祝福我们的莘莘学子:事业有成!事事如意!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年 月 日附件:10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 农村信用联社(商行、合行) 信用社(支行分理处):我在 (高校全称)就学期间,共向贵行(社)申请助学贷款 笔,总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详见下表:(单位:元):借款日期合同编号借款金额借款到期日贷款余额还款日期还款金额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现本人已完成学业,毕业后保证按上述还款计划,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特此确认!(1) 借款人(学生)信息

33、借款人名称: 学生证号: 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就业单位: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 个人电话: 腾讯QQ:(2) 共同借款人信息共同借款人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以上还款确认书中填写内容属实借款人(学生)签字: 共同借款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1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书 农村信用联社(商行、合行) 信用社(支行、分理处):本人在 (高校全称)就学期间,共向贵行社申请助学贷款 笔,总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现本人因攻读 学位,为此继续向资助中心和贵行社申请贴息贷款并延长还款到期日,毕业后保证按上述还款计划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特此协议,具体见下表(单位元):借款日期合同编号借款金额借款到期日贷款余额还款日期还款金额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1)借款人签字: 年 月 日学生证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户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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