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光板公司风险管理分析(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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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背光板公司风险管理分析背光板公司风险管理分析xxx投资管理公司目录一、 衍生工具的性质3二、 基本的衍生工具3三、 通过卖出期货进行套期保值6四、 利用远期合约进行套期保值7五、 保险8六、 套期保值19七、 在风险管理程序中的位置21八、 控制型风险管理措施的目标23九、 分散与复制24十、 信息管理25十一、 日本企业财产的地震保险制度26十二、 日本家庭财产的地震保险制度27十三、 巨灾风险保险与再保险31十四、 巨灾的定义及特点33十五、 巨灾风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35十六、 公司概况36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37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37十七、 项目简介37十八、 组织架构分

2、析41劳动定员一览表42十九、 SWOT分析43二十、 项目风险分析53二十一、 项目风险对策55一、 衍生工具的性质衍生工具是指从基础的交易标的物衍生出来的交易工具。基础的交易标的物包括其他资产、基准利率或者指数,如消费价格指数。衍生工具所基于的资产也称为基础资产,它可以是商品、股票、货币或者债券等。衍生工具的价值就源于其基础资产的价值、基准利率或者指数。与股票和债券等用于融资的证券不同,衍生产品是一种合约,或者说是双方的私人协议。因此,衍生产品合约的损益之和必定为零。在交易双方中,一方的任何收益就意味着另一方相同大小的损失,尽管在场内交易中,我们可能并不知道交易对方是谁。衍生工具的一个最基

3、本的用途就是帮助公司将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上。为了帮助客户对付形形色色的风险,投资银行不断设计出各种各样新的衍生工具,这些衍生工具就像一株枝繁叶茂的大树一样,充满了奇妙与诱人之处。二、 基本的衍生工具衍生工具有很多分类方法,既可以根据交易标的物来分类,也可以根据交易形态来分类。宽泛地说,衍生工具可以分为线性工具和非线性工具两类。线性工具包括远期、期货和互换,它们都是根据预定的时间表交换支付的契约。远期合约和在交易所内进行交易的期货的定价相对简单,互换更为复杂一些。非线性工具包括期权,它在场内、场外均可交易。(1)远期合约远期合约是交易双方之间达成的、在将来某个时点以当前约定的价格买进或者卖出合约

4、标的物的一种协定。远期合约市场没有实际的交易场所和设施,不存在任何建筑物或者作为市场的有序的公司体制,其交易范围仅限于场外交易市场,也就是由主要金融机构之间的直接交流而形成的市场。早期的远期合约源于一些农民意识到,预先将未来的交割价格定下来是有益的,这使得他们可以避开预期产品销售的价格波动。远期合约的基本作用和期货合约非常相似,不同的是,远期合约不是标准化的,也不是在特定的交易所内买卖的,它通常是买卖双方私下的协议,约定在未来以固定的价格交易给定资产和现金。在一些技术细节上,远期合约和期货合约也有所区别。远期合约作听起来很像期权合约,但是期权合约只代表履行交易的权利,并不附带有义务。如果标的物

5、价格发生变化,期权买方有权决定放弃以该固定价格买卖标的物,但远期合约的交易双方必须承担最终买卖标的物的义务。(2)期货合约期货合约是交易双方达成的、在未来某一时点买卖合约标的物的协定。该合约必须在交易所交易,并按照当日结算的程序进行。期货合约的发展源于远期合约,它保持了许多和远期合约相同的特点,与远期合约不同的是,期货合约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即期货市场中进行交易。期货合约的买方有责任在未来某一时点买进标的物,但他们也可以在期货市场上把期货合约直接卖掉,这就豁免了他们购买标的物的责任。同理,期货的卖方有义务于将来某一时点卖出合约标的物,他们也可选择从期货市场上把合约买回来,这也豁免了他们出售标的物

6、的责任。期货合约与远期合约还有一点不同之处,即它受制于当日结算程序。根据当日结算的要求,产生亏损的投资方需要每天向获得盈利的投资方支付款项。期货价格每天都在不停地波动,作为套期保值者的合约买方和卖方都试图从价格波动中获利,以此降低合约标的物的交易风险。(3)互换合约互换是一种交易双方同意彼此交换现金流量的合约形式。(4)期权期权是交易双方,即买方和卖方签订的一种合约,它赋予购买者一种权利,但不附加义务,使得购买者有权在某个日期按照现在商定的价格购买或者出售物品。为此,期权购买者需要支付给售方一笔资金,称为期权价格或权利金。如果期权买方愿意的话,期权卖方必须随时准备根据合约条款卖出或者买进合约标

7、的物。尽管期权交易是在管理有序的市场中进行的,但相当一部分期权交易仍然以交易双方私下成交的方式完成,他们认为这种双方订立的合约要比交易所的公开交易好。这种市场称为场外期权市场。自1973年有组织的期权交易所创办以来,场外期权交易市场的利益受到冲击,但近年来,场外市场又开始兴起,现在已有相当大的规模,参与者大多为公司和金融机构。但无论是场内交易还是场外交易,期权定价和期权使用的原则并没有太多区别。三、 通过卖出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再看上节B公司的例子。假设B公司也希望放弃100万美元以上的收益而得到100万美元以下的补偿,由于B公司的损益线和A公司恰好相反,因此它要找的交易对手应在油价低于45美元/

8、桶时,能够补偿给它45美元/桶和当时油价之间的差价。作为报酬,当油价为46美元/桶时,A公司支付给对方25万美元(125万美元100万美元),当油价为47美元/桶时,A公司支付给对方50万美元(150万美元100万美元)。这时,我们就称A公司卖出了期货,也称为期货做空。此时,B公司未来所面对的燃油价格也基本被锁定。当一个公司已经持有某商品,并且预期在未来卖出该商品,或者目前未持有某商品,但确知在未来某时间会持有时,为了避免未来价格下跌,就可以进行空头保值。四、 利用远期合约进行套期保值利用远期进行风险转移的原理和期货是一样的。远期的出现早于期货。19世纪40年代,芝加哥迅速成为中西部地区的运输

9、和销售中心。农民们将自己种植的农产品运到艺加哥销售,然后再通过铁路和五大湖的水路销往东部地区。但是,由于农作物的季节性,大部分农产品会在夏季末和秋季时运往芝加哥。城市的存储设施无法满足这种临时性的供给增加,因此,在收获季节,农产品价格大幅下跌;而随着供应的减少,价格又会稳步上升。1848年,一群商人成立了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向解决这一问题迈出了第一步。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成立的最初目的是使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标准化。几年后,第一份远期合约诞生。这种合约当时被称为到达合约,它使得农民能够与买方就农产品在未来某一日的交割预先达成价格协定。此后不久,交易所建立了一套管理这种交易的规章和制度。20世纪20年代

10、,清算所成立,期货合约的本质才开始显现出来。远期市场是一个巨大的世界范围的市场。由于交易非常私人化,因此其规模很难准确说清。根据瑞士布鲁塞尔国际清算银行的一份调查,截至1999年年末,估计远期场外市场的面值达170000亿美元。远期合约的双方必须相互协商一致,由于不像场内交易那样有一套完善的保证机制,远期交易的任何一方都需承担对方的信用风险。尽管如此,远期交易仍然具有很多优点:(1)合约条款灵活与场内交易的期货只有标准化的交易单位不同,远期合约的条款能根据交易双方的具体需要灵活拟定。(2)不受监管场外市场是不受监管的,虽然这引起了很多争论,但不受约束的场外市场给予了投资者非常大的投入资金的灵活

11、度,并通过从旧式合约中发展出新的变形品种,使市场能根据需求和环境的变化做出迅速反应。五、 保险保险是对付可保的纯粹风险的一种重要风险融资工具。0对于企业来说,通过缴纳保费,将自身面临的风险负担转移给了保险公司,即以小额成本(保险费)替代大额不确定损失(保险所保的意外事故)。单从出险后保险公司给予赔付这一层面来看,保险并没有改变企业所面临的风险2,而是事先做一个安排,使得一旦风险事故发生了,能够从保险公司那里得到资金弥补损失,也就是说,保险消除了损失发生后经济负担的不确定性。第十三章将会详细讨论保险的机制。按照承保风险范围的不同,保险可分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及责任保险三类。1.人身保险人身保险转

12、移的是那些可能会妨碍个人收入的风险。这些风险共有四种类型:死亡、意外事故与疾病、失业以及年老,其中,商业保险商比较愿意提供死亡、意外事故与疾病和年老等类型的保险业务,而社会保险则涵盖所有类型的风险。(1)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是设计来管理早逝风险的。人们可能在还没有为依赖他生活的人做好充分的未来经济安排时就去世了,这种不利的经济后果可以由人寿保险来解决。人寿保险与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不同,它不存在部分损失的可能性。因此,人寿保险不同于其他类型的保险设计,试图在个人或组织在遭到损失后使之恢复到受损前的财务状况。我们也很难对人的生命确定价值,所有的保单都是现金支付保单,一旦损失发生,保险人将按照保单面额进

13、行支付。人寿保险的基本种类如下:定期寿险。定期寿险提供一定期限内的保障,保障期限可能是1年、5年、10年或20年,或者到被保险人达到一个确定的年龄。定期寿险保单仅持续一定时期,只有当被保险人在这期间死亡时,保险人才给付受益人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没有死亡,则保险人不承担给付责任。定期寿险的优点源于它具有纯粹保障和暂时保障的双重特点。作为一种纯粹保障,它的保费完全用于保障,与保障程度相同的其他人寿保险相比,其保费较低,适合于低收入者;而暂时性的特点使其非常适合暂时需要保险的人。相应地,定期保险的缺点是无法满足永久性的需求;由于逆选择发生的机会高,附加保费的比率比终身寿险要大。终身寿险。终身

14、寿险提供终身保障,一般到100岁这个上限为止,如果被保险人到100岁仍生存,保险人也会给付保险金。终身寿险包括普通型和限期内缴费型两种,主要区别在缴费期限上,前者终身缴费,后者须在有限期间内缴清保费。终身寿险适用于那些需要永久性保障的人,并且具有保障和储蓄的双重功能,保单的储蓄部分可以用于发生意外时贷款,也可用于支付未来的保费。两全保险。两全保险类似于定期保险,有一定期限,如10年或20年。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期限内死亡,则保险人给付受益人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期满后仍生存,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保险金。两全保险不仅对死亡风险进行保障,而且对年老和退休风险进行保障,具有一定的投资性质。万能寿险。万能

15、寿险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美国创纪录的高利率时期0,它具有灵活性和透明性的特点。所谓灵活性是指,保单所有者可以在一定限度内根据自己的意愿增加或降低所缴保费,并在一定限制条件下增加或降低保单面额。透明性指的是寿险产品定价的三个要素死亡率、利率和费用率会明确列明并向消费者公布。变额寿险。这是一种终身寿险,被保险人有权决定如何对保单的现金价值2进行投资,并且承担现金价值和死亡给付波动带来的投资风险。变额寿险推出的一个目的就是解决伴随通货膨胀的美元购买力下降的问题。可调整寿险。对于个人对人寿保险不断变化的需求和支付能力所造成的两难问题,出现于1971年的可调整寿险是一种解决办法。这种保险允

16、许购买入随着保障需求和支付能力的变动调整保单的各个方面。在一定范围内,保单持有人可以提高或降低保险金额,并在保单存续期内增减保费。(2)年金保险年金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如几年或某人生存期间,每隔一个确定的时期支付一定货币金额的经济合同。款项的支付可以从一个规定的日期开始,延续若干年份或是在某人的生存期间。每个人都有可能在丧失获取收入的能力后仍然好好地活着,收入的减少就是我们面临的一种风险,年金保险可以对此进行保障。年金保险的基本种类包括:纯粹终身年金。年金受领者只在生存期间可领取年金,死亡后停止给付。年金受领人死亡后就没有任何遗留价值。偿还终身年金。年金受领人死亡后,剩余的年金继续付给受益人。联

17、合和最后生存者年金。年金受领者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如夫妇或兄弟姐妹,年金给付到最后一个年金受领者死亡为止。变额年金。变额年金是一种终身年金。一般固定数额年金的退休给付金额是固定的,一旦发生通货膨胀,给付的购买力就会下降。而变额年金的保费被投资于普通股及其他投资方式,且在保险人独立的账户中,这样,变额年金的给付额就随着普通股价格水平的变动而变动。既然货币的价值随着时间变动,那么分散化的股票投资组合的价值也会和价格水平保持同样的变动趋势,因此,变额年金可以防范通货膨胀对个人储蓄退休金的影响。(3)意外与健康保险(或简称健康保险)健康保险保障的是人们因生病或身体意外伤害而遭受的损失,包括医疗费用增加及

18、收入减少等。健康保险主要包括:医疗费用保险。医疗费用保险提供医疗费用保障。它可以补偿的费用主要有门诊费用、住院费用、药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及护理费等,根据补偿费用的类别,还可以细分为普通医疗费用保险(只报销非外科的门诊医疗费用)、住院费用保险、外科手术费用保险等。失能收入保险。当被保险人因伤病而全部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时,失能收入保险可以定期给付被保险人以补偿其收入损失。长期护理保险。当被保险人因失能而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住在康复中心或在家中接受他人护理时,该保险可以对护理所需的种种费用提供补偿。2.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是对财产的损毁或遗失进行保障的保险。主要包括以下险种:(1)火灾保险最初的火

19、灾保险只有火灾一种可保风险,后来保险范围扩大,赔偿由火灾、雷电、风暴、冰雹、爆炸和其他一些危险因素引起的建筑物、设备、家具或其他动产的损失。承保风险的确定采取两种方法,一种是指定风险,即在保单中列明所承保的特定风险;另一种只列出除外责任,对除此之外的风险引起的损失进行赔偿。保险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如资产损坏的实际损失)和间接损失(如由于资产损失而带来的收入损失和/或额外开支)。(2)海上保险海上保险是财产保险中最古老的一个险种,它涉及的风险与海上运输有关,承保所有类型的海上运输工具及货物,还可承保船主的责任,造成损失的原因包括恶劣天气、碰撞、沉没、搁浅、投弃、船长或船员的恶意行为等。(3)内

20、陆运输保险内陆运输保险也是与运输有关的保险,它是海洋海上保险发展的自然分支。交通在商业发展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因此,随着交通设施的发展,就产生了对保险的需求,以保障运输货物的安全。除了海上运输之外,还有陆上运输,最初的陆上运输保险只为铁路、摩托车、轮船、驳船等交通工具在内河和海滨运输的货物承保,后来扩展到为交通和通信手段承保,如桥梁、隧道、管道、输电线、广播电视通信设备等。最后,它又扩展到不属于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财产,但不包括房地产。(4)农业保险农业保险可以细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种植业保险是指保险人对农作物因水灾、旱灾、台风、霜冻、冰雹、病虫害等自然灾害而导致的减产或绝收承担赔偿责任

21、;养殖业保险对各种牲畜、家禽因疾病或意外事故而死亡或损伤承担赔偿责任。在国外,农业保险一般都得到政府资助,或由政府部门直接经营。(5)地震保险地震保险是一些地震风险较高的国家或地区普遍开展的险种,例如日本的地震保险就开展得较好,并由政府提供再保险。地震保险可以单独承保,也可以作为附加险。(6)信用保险信用保险是一个非常专业化的险种,适用于生产商和批发商,它在被保险人无法从客户那里收回应收款项时,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该保险要求有一个相当于正常坏账损失额的免赔额。(7)保证保险保证保险是一方(保证人)与第三方(权利人)达成的协议,为另一方(被保证人)的债务或违约行为提供保证。换句话说,就是保证人就

22、被保证人的某种行为进行保证,如果被保证人无法按照保证的方式行为,则保证人要对权利人负责。保证保险分为两种:忠诚保险和保证保险。忠诚保险保护权利人免受其雇员的欺骗。大多数保证保险是为建筑商、涉及法律诉讼的人、要求获取许可证的人出示的,它担保被保险人是诚实的,有必要的能力和财务实力履行他所担保的义务。(8)盗窃保险盗窃保险为补偿被保险人的财产由于他人犯罪行为而造成的损失而设计。(9)锅炉爆炸保险这是最早的意外保险之一。由于锅炉内部存在压力,因此面临爆炸的风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为了防止损失,保险人会对锅炉和机器设备进行检查,这种检查服务是购买保险的主要原因。(10)玻璃保险玻璃保险也是一种特

23、殊的意外保险,为玻璃提供广泛的可能保护。火灾保险和海上保险也对玻璃承保,但往往只针对特定的风险,而玻璃保险承保的原因只对火灾和战争除外。(11)所有权保险所有权保险是一种很狭窄的特殊保险形式,它对被投保的所有权的缺陷进行承保。土地转让的法律手续是相当技术性的,很可能产生产权不明的情况。在所有权保单中,保险人同意就有缺陷的所有权转让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从某种意义上说,所有权保险是独特的,因为它所保障的是过去事件的一些影响,而不是未来事件的经济损失。3.责任保险商业经营引起的责任风险既数量众多又形式多样,对一个公司而言,法律责任引起的损失实际上是没有一个可计算的上限的,可能引起责任的源泉会随着

24、商业复杂程度的增加而倍增,因此,商业责任领域明显比个人责任保险领域复杂。责任保险包括很广泛的承保范围,它可以简单地分为三种类型:雇主责任和劳工赔偿、汽车责任以及一般责任。(1)雇主责任和劳工赔偿雇主对雇员在与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中遭受的损失负有法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工资损失及抚恤金等,雇主面临的这方面的风险可以通过购买劳工赔偿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来转移。在美国的保险体系中,劳工补偿保险根据州法律规定的赔偿金额给付;如果雇员或家属提起诉讼并且证明雇主有过失,法庭会判决雇主须对因工伤亡者进行赔偿,此时雇主责任险可以为雇主提供其在法律上应承担的赔偿金。更详细的讨论请看第七章与第十五章。(2)汽车保

25、险汽车保险是一种财产和责任综合保险,分为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两大部分。车损险承保被保险人的汽车因碰撞、偷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第三者责任险承,保被保险人因汽车事故对第三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各国对第三者责任险大都实行强制保险。(3)一般责任保险商业公司的经营活动千差万别,它们面临的责任风险也五花八门,但每个公司都会面临下面一个或几个责任风险:房产的所有和维护:因房产本身的原因或房产引起的原因使公众、他人受到伤害,或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失,则房屋的所有者或租户要为损害负责。商业经营行为:如果公众、他人或他人财产因房产所有人或其雇员的行为遭到损害,公司要为此承担责任。产品:销售商

26、的法律责任风险并不会因产品已经销售或已发送给顾客而终止,对他人造成伤害或使他人财产遭受损失的有瑕疵产品的生产商或分销商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完工劳务:和产品风险类似,已完成的工作如果有瑕疵,则任何由此造成的损害都会导致责任的产生。连带责任:公司有时可能会因为独立经营的承包商完成的工作而承担责任。一般来说,委托人不需为独立承包人的过失负责,但如果由独立承包商完成的工作本身是不合法的,或这项工作具有固有的危险性,或委托人应当实施监管等情况下,委托人须负责。合同责任:公司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合同对另一个人的过失行为承担责任。商业一般性责任保险为各种组织提供了一般性责任保险,它提供了两种保单:事故发生式保

27、单和索赔提出式保单。前者以事故发生为基础,不论什么时候提出索赔或提起诉讼,保单都承保发生在保单有效期内的伤害和损失;后者只对保单有效期内提出的索赔进行赔付。六、 套期保值传统的风险管理主要针对纯粹风险,应用保险和控制型措施等进行风险控制与风险转移,但从20世纪末开始,风险管理开始越来越多地涉及金融风险管理,利用期权、期货、远期与互换等衍生工具对金融风险进行套期保值。衍生工具是进行套期保值的主要手段,它是一种收益由其他金融工具的收益衍生而来的金融工具,它可以建立在实物资产,如农产品、金属以及能源等之上,也可以建立在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之上。主要的衍生工具包括期权、期货合约、远期合约、互换等。

28、1.期权期权是指在将来一定时间内以一定价格买卖特定商品的权利,它为期权的买方所拥有。2.远期合约远期合约指交易双方,即买方和卖方,达成一种协议,同意按照当日确定的某一价格在将来某一日期买卖某种资产。3.期货合约期货合约是一种标准化的远期合约,在期货交易所场内进行交易,服从逐日结算的程序,保证合约的损失方将款项及时支付给对方。期货合约中商品或其他资产的规格、品质、数量、交货时间、地点都是确定的。4.互换及其他衍生金融工具期权、远期和期货构成了衍生金融工具市场的基本工具系统,但仍有许多混合型和变异型的衍生产品不可忽视,其中,运用最广泛的就是互换。互换合约是一种以特定的方式交换未来一系列现金流量的协

29、议,它可看做是远期合约的一种组合。互换的标的资产可以是利率、汇率、权益、商品价格或其他指数。一般地,互换应用时间比远期和期货要长。除了互换之外,还有许多以期权、远期或期货为基本要素的混合型及变异型衍生产品。例如,一家公司可能选择买入一种期权合约,它的盈亏表现不依赖于基础性资产的运营状况,而取决于两种或两种以上资产中运营状况较好或较差的那个表现,这种期权被称为可选择性期权合约。此外,有些类型的金融合约结合了一些其他类型金融合约的元素,它们被称作混合合约。七、 在风险管理程序中的位置从实践顺序的角度来说,控制型措施位于风险评估和融资型风险管理措施之间的位置。1.控制型措施与风险评估一方面,之前的风

30、险评估说明了何处存在风险,这些风险是怎样形成的,这些风险有多大,我们可能还会根据风险的大小对风险排序,指出哪些风险是需要重点关注的,控制型风险管理措施所做的工作就基于这些结果。例如,对火灾风险进行控制,从何处人手?是否严重到需要安装自动喷淋系统?有了风险评估的结果,这些问题才能得出答案。风险评估的水平直接影响到控制型措施的效果,如果风险管理者能够敏感地意识到风险的真正根源,他就可能选择那些切中要害的控制型措施,如果风险识别的结果准确而全面,在此基础上所做的控制型措施也就能够有的放矢,比较严密。例如,许多企业的风险经理都采用风险链的思路来识别风险,将风险按照事物的发生发展顺序分为下面几个部分:(

31、1)风险主体(2)风险主体所处的环境(3)风险主体和环境的相互作用(4)这种相互作用的结果(5)这种结果带来的后果控制型风险管理措施可以从设备维修、安装防范风险或减轻伤害的装置、培训操作工人、培训监督人员等方面入手。另一方面,已有或将要采取的控制型措施也会在风险识别及评估中得到体现。例如,某栋房屋面临火灾风险,但房内安装了自动喷淋系统,火灾风险就大大降低了,原有的火灾风险转变为自动喷淋系统失效的风险。2.控制型措施与融资型措施控制型措施安排好之后,剩余风险就成为潜在的对公司的负面影响,负面影响可能会变为负面的财务后果,需要采取融资型措施来应对。从这个角度来讲,控制型措施和融资型措施又联系在一起

32、,这种联系是理解风险经理思考过程的关键。控制型措施与融资型风险自留措施之间的关系看起来简单一些,此消彼长,选择时重点关注风险大小以及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而控制型措施与融资型风险转移措施的关系就较为复杂了,表面上看,只需很少的成本就能够将风险转移出去是非常合算的事情,但从长远来看,企业实际上会支付自己遭受损失的全部费用,并且还要多承担一部分风险转移的成本。例如,如果时间足够长,购买财产保险时缴纳的保费中就包括了一旦风险事故发生,我们所承担的损失,此外,还包括手续费等附加保费。因此,即便是对于转移性质的融资型措施,控制型措施也还是有降低其成本的作用。八、 控制型风险管理措施的目标控制型风险管理措施

33、是指在风险成本最低的条件下,所采取的防止或减少灾害事故发生以及所造成的经济及社会损失的行动。如针对房屋面临的火灾风险,安装烟雾报警器及自动喷淋系统;针对洪水风险,抬高建筑物的地基;它还包括那些加深企业内部员工对风险的理解和提高员工风险意识的方法。在风险成本最低的前提下,控制型风险管理措施的目标分为两种:一是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二是将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这两个目标都是为了改变组织的风险暴露状况,从而帮助组织回避风险,减少损失,在风险发生时努力降低风险对组织的负面影响。链式过程遵循了“发生”、“发展”、“结果”的顺序。首先,控制损失根源着眼于损失发生的最根本原因,意在从损失的源头入手进行控制。如在

34、建筑物建设时就增加其防火性能,在汽车设计时就考虑其必要的减震系统等。其次,除了损失根源之外,我们还可以减少已有的风险因素。如强调对可能受损的标的物进行持续检查,监督员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最后,如果损失根源和风险因素都没有控制住,风险事故发生了,还可以做一项工作,就是减轻损失,如准备必要的器械和设备,现场快速有序的反应等。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所有工作都是在风险事故发生之前完成或设计好的,即便是最后一步,也是在事先周密安排了的,甚至经过了一定的培训与演练。九、 分散与复制分散是指公司把经营活动分散以降低整个公司损失的方差,这类似于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道理。例如,一家公司可能会让雇员分散在不同

35、地方工作,使一场爆炸或其他灾难所伤害的人数不会超过一定限度。分散可以体现在公司的跨行业或跨地区经营、将风险在各风险单元间转移或将具有不同相关性的风险集中起来。复制主要指备用财产、备用人力、备用计划的准备以及重要文件档案的复制。当原有财产、人员、资料及计划失效时,这些备用措施就会派上用场。例如在“9.11”事件中,位于世贸大楼内的一家公司由于在其他地方设有数据备份站,可以实时备份数据,所以当大楼倒塌,楼内办公室里所有电脑设备和文字材料都损毁后,公司的信息资料并未遭到太大损失。十、 信息管理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怎样能对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信息在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反复强调,风险是未来的一种

36、状态,而且不只一种结果,但我们所做的决策却只有一个,只有对未来的这些不确定结果有正确的认识,才能保证决策确实达到了我们所要达到的目的。否则,按照错误的预测进行风险管理决策,所采取的措施再高明,也是,“无的放矢”。信息就是正确认识风险的保证。信息管理包括对纯粹风险的损失频率和损失幅度进行估计,对潜在的价格风险进行市场调研,对未来的商品价格进行预测,对数据进行专业化的分析等。在美国,有许多公司专门从事为其他公司提供信息和预测服务的业务,如数据库的经营者和风险咨询公司。十一、 日本企业财产的地震保险制度1.日本企业财产地震保险的承保与投保日本企业财产的地震保险是商业性保险,它作为企业财产保险(火险)

37、的附加险而由民营保险公司单独承保,政府并不参与,发生损失后政府也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一点和家庭财产不同。在投保时,企业可以投保火灾保险并特约投保地震保险。承保企业财产地震风险的保险公司的设立和经营范围必须经政府批准,并取得这项业务的经营权。由于民营保险公司承受能力的限制,企业财产的地震保险也采取了限额承保方式,也就是说,已经投保了地震附加险的企业财产即使发生了全损,作为被保险人的企业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的保险赔偿也只能相当于实际损失的一部分。同样的道理,这种做法既可以缓解民营保险公司承保能力的限制,使遭受地震损失的企业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又可以避免对民营保险公司造成过大的赔偿风险。对于具体的业务,

38、保险公司自行决定是否承保,也可以自行安排再保险。企业财产的再保险大多采取由比例再保险和超额再保险相互组合的承保方式。由于在比例再保险条件下,再保险费率受原保险费率制约,再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余地很小,因此,再保险公司更倾向于采用超额赔款再保险的方式承保。日本企业财产地震保险的责任与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范围基本相同:包括地震所造成的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坏和埋没,以及火灾(包括连锁性火灾)和冲毁所造成的损失。2.日本企业财产地震保险的费率企业财产地震保险的费率由保险公司自行设定,保险公司可以参考其他公司的设定模式和地震保险风险再保险的费率水平,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模式进行厘定。决定企业财产地震保险的费率差

39、异的因素主要包括财产所在地区、结构、建筑时期和地基的不同等。例如,日本在1972年和1981年两次修改建筑物标准法,此后所建的建筑物抗震性能大大提高,这就可以用建筑时期来反映,在这个时期之后所建的建筑物费率就会降低。十二、 日本家庭财产的地震保险制度1.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程序日本的法律规定,对于家庭财产,由政府和民营保险公司共同承担保险责任。具体操作上,家庭财产的地震保险业务先由民营保险公司承保,然后全部分给由日本各保险公司参股成立的地震再保险公司;地震再保险公司自留一部分风险,其余按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再回分给各保险公司;超出限额的部分由国家承担最终赔付责任。在承保方式上,日本采取了超额赔款

40、再保险的方式,具体做法是:750亿日元以下的损失由民营保险公司全部承担,750亿日元至8186亿日元的损失由民营保险公司和政府各承担50%,8186亿日元至41000亿日元的部分由政府承担95%,民间承担5%。这里,41000亿日元的划分是根据1995年阪神大地震如果发生,在1999年将造成的损失。由此看出,日本地震保险制度的宗旨是:较小的损失由民营保险公司承担,大的巨灾损失由民营保险公司和政府共同承担,而特大的巨灾损失主要由政府承担。2.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承保限额日本的家庭财产地震保险是作为家庭财产保险的附加险由民营保险公司和政府共同承保的。由于政府财政和保险公司的承受能力的限制,家庭财产的

41、地震保险采取限额承保的方式,保险金额限定为财产保险(火险)的保险金额的30%50%。也就是说,家庭财产即使投保了地震附加险,如果发生全损,也只能从民营保险公司和政府那里获得一部分损失补偿。这样的保险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折中的办法,一方面,这种安排有效地发挥了民营保险机构和政府两方面的作用,克服了民营保险公司对严重地震损失承受能力的限制,对地震风险提供一定的保险保障,使遭受地震损失的居民获得必要的援助;另一方面,承保限额的设定又可以将保险公司和政府的责任控制在一定限度内,避免它们承担过大的赔偿风险。3.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责任范围与赔偿日本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地震所造成的保险财产

42、的直接损坏、埋没损失、火灾(包括连锁性火灾)和冲毁所造成的损失。其中,埋没损失是指地震发生时由于建筑物倒塌等原因所造成的保险财产被埋没而造成的损失;火灾损失是指由地震引起的火灾(包括连锁性火灾)造成的损失;冲毁损失是指由地震引起的堤坝破裂、决口等使保险财产被冲毁而造成的损失。为了保护居民家庭的利益,使其在地震发生后能够通过保险渠道获得经济补偿,日本的地震保险制度还规定,如果承保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保险公司破产,其承保的业务由其他各保险公司分担。在赔偿金额上,首先依损坏程度分为局部损失、半损和全损三大类,根据类别确定具体数额。4.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保险费率日本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费率由损害保险费率算

43、定会2负责厘定。对地震风险影响最大的两个风险因素,一是区域,二是建筑物类型,日本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费率就按地区和建筑物结构不同而分别计算。费率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构成。首先,根据过去502年间发生的372次有损地震的基础数据,听取地震学、地震工学专家的意见,估算出预期损失额,再以该损失额除以年数计算出平均损失额,最后以年平均损失额除以现有保险金额得出平均纯费率。由于日本的法律规定了家庭财产地震保险具有非商业性,因此在附加费率中不包括保险公司的预期利润率。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再保险费率,由政府与专业再保险公司共同商定。5.地震风险准备金的提存由于政府承担的家庭财产地震保险业务的规模涉及在地震发

44、生后政府的赔偿责任,尤其是大的地震所引起的政府的赔偿责任很可能会大大超过其提存的地震风险准备金的规模,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需要动用大量的财政资金。因此,政府承担的家庭财产地震保险业务的规模每年都要提交国会审议。政府要设立专项再保险会计管理,与一般财政分开。对于其所收取的再保险费,支付保险赔偿后的剩余部分要全部结存,作为政府的地震风险准备金。民间保险公司在保险费收入中扣除所支付的保险金和经营费用后,如有剩余,也要作为地震风险准备金全部提存。为了保证地震风险准备金的安全和具有很好的流动性,使地震发生后能够对受损居民家庭及时提供补偿,地震风险准备金只能以投资债券的形式加以运用。十三、 巨灾风险保险与

45、再保险传统观点认为,对付巨灾风险最好的办法无过于进行再保险。关于这一点,许多学者都通过建立模型给予了严格的证明。但实际上的情况又是如何呢?一般而言,一次巨灾发生以后,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一般都有正反两方面的效果。负面效果就是它要支付更多的损失赔偿,但同时巨灾的发生也有助于提高人们的风险防范意识。因此一旦例如洪水、地震、飓风这样的巨灾发生以后,投保的人数也会大为增加,保险公司就可以相应提高保费,并获得更高的收入。但奇怪的是,现实的情况正好与此相反。一旦一次巨灾发生以后,保险公司非但不积极提供这方面的保险,反而往往会把这个风险列为除外责任,对它的投保也加上一系列非常严格的限制。最典型的一个例子莫过于

46、“9.11”事件以后,许多美国保险公司不仅不趁此机会销售“恐怖袭击保险”,反而纷纷在保单中把“恐怖主义”列为除外责任,不予保险。而且即便保险,也要加上非常严格的限制。随着承保损失的增加,再保险的比例逐渐下降。而且在实际中,再保险的保费也是远远高于期望损失。通过许多保险公司的做法,我们可以发现,与理论的预测正好相反,现实中的保险公司对于那些巨灾损失,往往不是通过再保险的方式将其转移出去,而是把它自留下来。由此可见,在现实世界中,再保险并没有像理论预测的那样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甚至它的表现还让人感到非常失望。比如,一旦一次巨灾发生以后,许多再保险公司往往不是在考虑积极进入该行业,而是在考虑是否应该部

47、分或全部退出该行业。另外一些评级机构,如Moody也纷纷调低对再保险公司的信用评级。也就是说,在这个问题上,现实与理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这也被称为“再保险之谜”。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1)资本市场的缺陷由于资本市场是不完善的,巨灾风险发生以后,保险公司不可能一下子就从资本市场筹措到大量的资金以进行赔付。这就要求保险公司拥有大量的流动性很强的资产以应付突然出现的赔付,但一系列因素(如会计、税收、被收购的风险等)却使得保险公司不愿意这样做。(2)再保险公司拥有市场势力当前的再保险市场由几家公司垄断经营(例如瑞士再保险公司、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等)。一个市场如果被几家公司垄断,它们往往就会采取

48、少承保、提高保费的做法,以获取更高的利润。此外,再保险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引发出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再保险公司内部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也存在代理问题等。由于再保险公司以及再保险市场的一些缺陷,使得采用再保险来应付巨灾风险往往并不会达到最优的结果。十四、 巨灾的定义及特点(一)巨灾的界定巨灾通常是指洪水、地震、飓风、火灾、暴风雨等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灾害即狭义的巨灾概念。2001年的“9.11”事件,更将“恐怖主义巨灾”这一新名词摆在了人类面前。此外,巨灾还包括航空、航海、宇航业等的重大事故。美国保险业界对巨灾有如下的定义:造成超过500万美元的财物损失且同时影响到多位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它通常是指突发的、无法预料的、无法避免的而且严重的灾害事故。0这个概念似乎更倾向于广义的巨灾概念一包括了以上列举的各种灾难。(二)巨灾风险的特点1.客观性巨灾风险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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