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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事诉讼法学试题及答案课程代码:00243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1.以下解决纠纷的方式中,属于公力救济的是( B)A.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B.当事人起诉至法院解决C.当事人申请仲裁机构解决D.当事人申请调解委员会解决解析公力救济指运用国家公权力解决民事纠纷,一其典型是民事诉讼。自力救济是纠纷主体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维护自己利益。涉及自决与和解。社会救济是依靠社会力量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具体涉及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两种方法。由此可判断,A项属自力救济,B项属公力救济,C项和D项属社会救济。2.下列属于需要移送执行的案
2、件是(C )A.离婚判决书B.解除协议判决书C.给付赡养费的判决书D.返还借款的判决书移送执行的案件范围:1.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这类法律文书关系到老人、妇女、儿童的生活急需,而权利主体又往往缺少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需要人民法院依职权积极执行。2.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制裁决定书。3.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重要指罚金。4.人民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书。3.下列有关陪审制度内容的表述,对的的是( D)A.陪审制度既合用于第一审程序,也合用于第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B.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是否合用陪审制度C.陪审员负责案件
3、的事实审理,审判员负责合用法律D.由审判员与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时,审判长只能由审判员担任解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上诉审法院审理二审案件,或者再审按照二审程序审理的,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陪审员不参与二审的审理。可见,我国的陪审制度只合用于第一审案件,第二审案件不实行陪审制。至于案件是否实行陪审,当事人无权决定,而应由法院决定。因此,选项A、B错误。此外,根据该法第40条第3款的规定,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陪审员不仅有权参与案件事实的审理,也有权参与案件法律合用的判断。
4、因此,C选项错误。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但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4.当事人平等原则是指( C)A.双方当事人应享有内容完全相同的诉讼权利 B.双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完全是相应关系C.双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既有完全相同的,也有彼此相应的D.当事人平等原则不合用外国当事人5.下列关于法院调解原则的表述,对的的是(A )A.法院调解应遵循自愿原则 B.调解可依职权进行C.调解原则仅合用于一审程序 D.调解是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解析法院的调解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A项对的;调解应由当事人自愿选择,法院不应积极依职权规定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B项错误;调解原则
5、贯穿于审判程序的各个阶段,无论是一审、二审还是再审程序,无论是按普通程序审理,还是按简易程序审理,凡是可以调解的,法院都可以调解,C项错误;调解由当事人自愿选择,因此其并非是民诉的必经程序,当事人若不批准调解的话,调解则不会合用,D项错误。6.在当事人人数众多的诉讼中,代表人实行下列行为时需要被代表人批准的是( B)A.陈述案件事实B.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C.提出相关证据 D.进行辩论7.根据法律规定,不能合用第二审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法院是(A )A.基层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8.下列案件中,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的是( D)A.甲与乙因买卖协议发生纠纷 B
6、.甲与乙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C.甲与乙因房屋产权归属发生纠纷 D.甲因未能晋级为科长而与单位领导发生纠纷行政诉讼9.下列案件中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C )A.简朴民事案件B.宣告失踪案件C.重大涉外案件 D.选民资格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拟定由中级法院一审的案件。具体涉及:海事、海商案件,专利纠纷案件,重大的涉港澳台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较大的案件,10.下列关于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的说法,对的的是(A )A.自然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始于出生 B.自然人年满18周岁后具有诉讼权利能力C.精神病人不具有诉讼权
7、利能力 D.只有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主体才具有诉讼权利能力诉讼权利能力:又称当事人能力,是指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的法律上的资格。诉讼行为能力:又称诉讼能力,是指当事人自己实行诉讼行为所必要的诉讼法上的能力,它强调的是有关的主体,他不仅要有资格成为当事人,并且他还要有能力自己去从事诉讼的事务。诉讼权利能力强调的是一种资格,而不是一种亲身行使的一种能力。假如没有诉讼权利能力,他就必然没有诉讼行为能力。有了诉讼权利能力,也不一定有诉讼行为能力。11.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书后(A )A.必须在48个小时内作出裁定 B.必须在24个小时内作出
8、裁定C.对于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个小时内作出裁定 D.对于情况紧急的,必须在24个小时内作出裁定12.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C )A.既可以提出上诉,也可以申请复议 B.不得提出上诉,也不得申请复议C.不得提出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D.可以提出上诉,但不得申请复议1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国内民事案件公告送达的期限是(C )A.30日B.45日C.60日 D.90日14.下列诉讼文书中,不得合用留置送达的是(A )A.调解书 B.判决书C.传票D.裁定书解析法院在送达调解书,若当事人拒绝接受,说明他对调解协议的内容已反悔,法院对该案应依法进行判决,而不能以留置送达的方式将
9、调解书强行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答案为A(10P169)。15.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的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 A)A.提起上诉B.申请复议C.另行起诉 D.重新起诉解析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对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复议。16.王某被撞伤,肇事者逃逸,王某不明肇事车辆及肇事者,便向人民法院起诉,规定法院寻找肇事者,并判决肇事者补偿医疗费、误工费等1万元,法院应当( B)A.予以受理B.不予受理C.予以受理,但应驳回诉讼请求D.予以受理,但应延期审理解析依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
10、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 (4)属于法院主管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本题中王某并未找到肇事者,无明确的被告,因此法院应不予受理。17.下列关于法院合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时送达起诉状副本的表述,对的的是( B)A.应当在备案之日起3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B.应当在备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C.应当在备案之日起7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D.应当在备案之日起10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备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l8.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
11、的,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D )A.裁定不予受理B.裁定驳回起诉C.判决驳回起诉 D.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9.公示催告程序中,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届满后,判决作出之前申报权利的(A )A.为合法申报,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B.不合法,应裁定驳回申请C.不合法,应告知利害关系人起诉 D.为合法申报,裁定驳回公示催告申请人的申请解析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法院申报。申报权利的期间并非不变期间,遇有重大理由可延长或缩短;该期间也并非除斥期间,在申报期届满后,除权判决作出之前申报权利的,视为合法的申报,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20.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调查的对的顺
12、序是( B)A.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B.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C.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D.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21.下列不属于简易程序具体规定的是(D )A.可以口头起诉 B.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简便方式传唤和告知其他当事人C.案件的审理并无明显的阶段性 D.只能一次开庭和当庭宣判22.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的执行,由(D )A.基层人民法院管辖B.中级人民法院管辖C.高级人民
13、法院管辖 D.第一审人民法院管辖23.外交代表本人向驻在国法院提出诉讼而引起反诉的( B)A.继续享有司法豁免权 B.不享有司法豁免权 C.须经本人明确表达放弃后不再享有司法豁免权D.须经其所在国政府明确表达放弃后不再享有司法豁免权24.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在执行过程中,假如被申请人申辩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 B)A.根据被执行人申辩进行审查,属实的判决不予执行B.根据被执行人申辩进行审查,属实的裁定不予执行C.可以不依当事人的申请,依职权判决不予执行 D.可以不依当事人的申请,依职权裁定不予执行25.涉外民事诉讼送达中,必须合
14、用涉外民事诉讼特别规定的送达方式的情形是(D )A.无国籍的当事人B.外国籍的当事人C.临时出境旅游的中国籍的当事人D.不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当事人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26.上诉人撤回上诉需要具有的条件有( ABD )A.撤回上诉必须在第二审法院宣告判决前 B.撤回上诉必须是出于当事人的自愿C.撤回上诉需要经对方当事人批准 D.撤回上诉需要经法院批准 E.撤回上诉需要当事人提交书面申请 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27.甲诉乙返还借款一案,法院拟定了举证的期限为30日,甲逾期未提交证据,而是在开庭
15、时才向法院提供了用于证明乙借款的证据。下列关于甲迟延提出证据的解决的说法,对的的是( BC )A.该项证据无效 B.一般情况下,在审理时法院对该项证据不组织质证C.经被告乙批准后,法院可以组织对该项证据进行质证D.经法院院长批准后,可以组织对该项证据进行质证E.经审判委员会批准,可以组织对该项证据进行质证凡是当事人超过了举证时限而没有向法院所提交的证据,这个证据就会被认为是超过了举证时效的证据,法院是不会组织质证的,除非对方当事人批准。未经质证的证据是不会成为法院定案的依据的。28.孙某建新房时雇用赵某来帮工。一日,赵某在建房中不慎跌落受伤,需长期住院治疗,但赵某本人无力支付医疗费。而孙某以赵
16、某是自己跌落为由,拒绝支付医疗费。赵某诉至人民法院,并申请让孙某先行支付医疗费。法院审查后裁定先予执行。下列说法,对的的是( ACD )A.赵某申请先予执行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赵某提供担保B.人民法院可以不经赵某申请,而直接裁定先予执行C.孙某可以自己无履行能力为由提出复议申请D.人民法院在审查复议期间不断止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E.假如先予执行错误的,对孙某因此蒙受的损失,应当予以国家补偿解析依民事诉讼法第98条第2款规定,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拒不提供的,则驳回其先予执行的申请,A项对的。先予执行的开始,须以当事人提出申请为前提,法院不能积极依职权裁定先予执
17、行,B项错误。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断止裁定的执行,选项C、D对的。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后,通过审理判决申请人败诉的,申请人应当将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返还给被申请人;若上述返还局限性以填补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而遭受的财产损失,申请人还应补偿其损失,E项错误。答案为ACD(12P194)。29.可以上诉的裁定涉及( ABC )A.驳回起诉的裁定B.不予受理的裁定C.管辖权异议的裁定D.财产保全的裁定E.先予执行的裁定30.邓某诉丁某侵权补偿一案,法院终审判决丁某一个月内补偿邓某经济损失5万元,但丁某并未如期履行判决。邓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邓
18、某发现丁某母亲正在生病,生活已非常拮据,于是邓某自愿与丁某达成了缓期还款的和解协议,并约定丁某在两年内补偿其经济损失2万元。对于本案,下列说法对的的是( ACD )A.邓某和丁某可以在执行过程中自愿达成和解协议B.丁某不履行该和解协议的,邓某可以申请法院执行该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执行C.丁某不履行该和解协议的,邓某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原生效判决,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D.假如该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一方当事人反悔的,执行程序终结,不再恢复E.邓某与丁某的和解协议,需经法院审查批准才具效力解析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的一部分或所有可自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经法院批准,从而结束执行程序
19、,A项对的。作为一种契约,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只能通过当事人的自动履行而实现,当事人不能申请执行和解协议。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或半途返悔,对方当事人仍可申请法院按原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假如执行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当事人又申请按原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院不予准许,此时执行程序终结,不再恢复。因此,选项C、D对的,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署名或盖章。可见,和解协议无须法院审查批准。答案为ACD(25P386)。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31.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
20、人有权就争议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意见和根据,互相进行辩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2.合法当事人:是指当事人就特定的诉讼,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原告或者被告,因而受本案判决拘束的当事人。33.先予执行:是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为了解决某些迫切需要,先于判决之前执行的一种特殊执行制度。具体地说,它是指对于某些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另一方当事人预先给付其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行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制度。34.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情形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这种情形消失后,再恢复执
21、行程序的制度。35.司法协助:是指不同国家的法院之间,根据本国缔结或者参与的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关系,彼此互相协助,为对方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36.简述证明对象的种类。答:(1)民事实体法事实;(2)程序法事实;(3)证据事实:(4)外国法和地方性法规、习惯。37.简述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答:(1)申请再审的主体应当是诉讼当事人; (2)当事人申清再审的对象应当是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 (3)当事人申请再审需要有法定事实和理由; (4)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生效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5)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原
22、审法院或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38.简述合用拘传的条件。答:(1)拘传的合用对象,仅限于必须到庭的被告或者给国家、集体或别人导致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必须通过两次传票传唤;(3)无合法理由拒不到庭的。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有,人民法院才干合用拘传措施。五、论述题(本大题15分)39.试述民事诉讼中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答:(1)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解决结果也许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与诉讼的人。 (2)参与诉讼的根据:案件的解决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
23、关系,这种牵连关系表现为:两个法律关系的主体有牵连;权利义务的牵连;法律事实或者标的物的牵连。 (3)在诉讼中的地位: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4)参与诉讼的方式:申请参与或法院依职权追加。(5)参与诉讼的时间:一审程序结束前参与。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2分)40.A市B区居民王某因病去世,王某在B区有私房三间。家住A市C区的大儿子王甲和家住D县的小儿子王乙为继承遗产发生纠纷,王甲起诉至法院规定继承三间房。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王甲继承两间房,王乙继承一间房。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在二审中,家住E县的王某的女儿王丙得知情况后,向法院申请参与诉讼,规定继承一间房屋。问:(1)如何拟定本案的管辖法院?为什么?答:本案应当由A市B区法院管辖。由于本案是遗产继承纠纷,应当由重要遗产所在地或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管辖,A市B区是被继承人王某的住所地和遗产所在地。(6P83)(2)如何拟定王甲和王乙在二审中的诉讼地位?答:王甲和王乙均是上诉人。(3)二审法院如何解决王丙的请求?为什么?答:二审法院应当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消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由于本案一审漏掉了必须参与诉讼的必要共同诉讼人王丙,二审法院对其请求只能调解,不能判决,以保证其上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