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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资料推荐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汇 编目 录通知(川希股201021号)2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3企业内部控制货币资金11企业内部控制采购15企业内部控制存货27企业内部控制销售33企业内部控制工程项目39企业内部控制固定资产47企业内部控制无形资产54企业内部控制长期股权投资60企业内部控制筹资74企业内部控制预算79企业内部控制成本费用86企业内部控制担保94企业内部控制合同协议98企业内部控制业务外包105企业内部控制对子公司控制113企业内部控制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125企业内部控制人力资源政策132企业内部控制信息系统一般控制138企业内部控制衍生工具147企业内部控制企业并购15
2、1企业内部控制关联交易156企业内部控制内部审计163企业内部控制组织架构172企业内部控制发展战略179企业内部控制-企业文化183企业内部控制社会责任185企业内部控制研发195企业内部控制人力资源200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大中型企业。小企业和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本规范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根
3、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第四条 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
4、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第五条 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四)信息与沟通。信
5、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第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制定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第七条 企业应当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第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促进内部
6、控制的有效实施。第九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明确贯彻实施本规范的具体要求,对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条 接受企业委托从事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和相关执业准则,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的从业人员应当对发表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负责。为企业内部控制提供咨询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第二章 内部环境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
7、制。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第十二条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企业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适当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
8、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企业应当通过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
9、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 (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制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四)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五)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政策。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
10、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第三章 风险评估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第二十一条 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风险承受度是企业能够承担
11、的风险限度,包括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层面的可接受风险水平。第二十二条 企业识别内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五)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六)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第二十三条 企业识别外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
12、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四)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五)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六)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当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应当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企业应当合理分析、准确掌握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
13、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企业经营带来重大损失。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风险规避是企业对超出风险承受度的风险,通过放弃或者停止与该风险相关的业务活动以避免和减轻损失的策略。风险降低是企业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准备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风险分担是企业准备借助他人力量,采取业务分包、购买保险等方式和适当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风险承受是企业对风险承受度之内的风险,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不准备采取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的策略。第二十
14、七条 企业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第四章 控制活动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第二十九条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第三十条 授权审批控制要求企业根据常规授权和特
15、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企业应当编制常规授权的权限指引,规范特别授权的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严格控制特别授权。常规授权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既定的职责和程序进行的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企业在特殊情况、特定条件下进行的授权。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企业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第三十一条 会计系统控制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企业应当依法设
16、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不得设置与其职权重叠的副职。第三十二条 财产保护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企业应当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第三十三条 预算控制要求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第三十四条 运营分析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经理层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
17、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第三十五条 绩效考评控制要求企业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
18、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第五章 信息与沟通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当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企业可以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内部刊物、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企业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企业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债权
19、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第四十一条 企业应当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企业至少应当将下列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
20、的重点: (一)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企业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二)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三)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四)相关机构或人员串通舞弊。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应当及时传达至全体员工。第六章 内部监督第四十四条 企业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或经授权的其他监督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
21、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日常监督是指企业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是指在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的范围和频率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以及日常监督的有效性等予以确定。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当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层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企业应当跟踪内部控制缺
22、陷整改情况,并就内部监督中发现的重大缺陷,追究相关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的责任。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当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方式、范围、程序和频率,由企业根据经营业务调整、经营环境变化、业务发展状况、实际风险水平等自行确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七条 企业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适当的形式,妥善保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记录或者资料,确保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的可验证性。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八条 本规范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解释。第四十九条 本规范的配套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另行制
23、定。第五十条 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货币资金 一、为了加强对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本办法规定了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保管的工作职责和管理程序。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三、工作职责(一)总部财务部负责修订本办法以及监督、检查本办法在各公司的执行情况。(二)各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检查本办法在各公司的执行情况。(三)各公司财务部出纳负责办理所在公司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保管银行存款的支取凭证,保证其安全。(四)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各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不得随意开立多个账户,如
24、确因需要必须开立的专用帐户,需经总部财务部审批后方可办理。(五)各公司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由总经理和财务部经理共同保管公司银行帐户预留印鉴,不得交由出纳管理,也不得由一个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总经理或财务经理出差,应将所管印鉴委托他人代管,以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妥善保管,严防遗失。四、现金管理程序(一)现金的使用范围1、支付职工薪酬;支付个人劳务报酬、稿费等。2、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而支付的货款。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4、结算起点(结算起点暂定为人民币5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
25、理转账结算。5、其他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二)库存现金限额1、总部及各公司财务部应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出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2、库存现金限额应根据公司的日常开支业务量确定,一般控制在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离开户银行较远,且交通不便的公司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10天的日常零星开支。超过部分应于当日终了前存入银行。3、各公司只能在基本账户开户行进行现金结算,支取现金,除基本户外的特殊离线帐户只能按用途使用,并接受该家银行的现金监管。(三)现金收入的管理1、收款人员在办理现金收款时,必须认真审核票据,保证计算正确,并认真清点票款,确保应收款项准确无误。对认为是假
26、、伪钞票,应开出收据,注明交款人及票号、数量,经银行确认是假钞的由银行处理,真钞则退还交款人或冲抵货款。2、当日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3、当日送存银行后又收取的现金,或银行下班以后收取的现金应妥善保管,有条件的公司可与银行联系临时收存现金或交由银行代保管。(四)现金支出的管理1、现金支出原始凭证,必须要有完整的审核手续,同时还必须由会计人员填制会计记账凭证,支付现金时必须由领款人签字。2、出纳不得直接凭原始凭证支付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3、货币资金的日常支付业务由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重大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由公司领导小组集体审批,超出公司管理权限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报总部或公司董事会审
27、批,财务部审核后填制会计记账凭证交出纳员办理付款手续,同时还应由领款人本人签字后方能付款。(五)库存现金的管理1、库存现金应全部由出纳收入保险柜保管,如有短缺负责赔偿。并建立防盗报警设施,夜间应安排人员看守。2、会计人员与出纳人员应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并编制现金盘点表。财务部应不定期抽查现金实际库存情况,监督检查出纳人员的工作,每月不得少于一次。3、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置“小金库”。4、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现金支票,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5、出纳人员和其他经管现金的人员工作调动、辞职,在办理工作移交时必须盘点库存现
28、金和经管的有价证券。五、银行存款的管理(一)银行存款收入的管理1、出纳人员应及时到开户银行索取银行入账通知单和银行对账单,认真核对,如有差错,应立即查明原因后进行更正。2、财务人员应随时和客户取得联系,了解客户汇付货款情况,必要时取得客户汇付款的底单复印或传真件与银行入账情况进行核对,及时发现问题并避免差错。3、对因银行记账差错造成货款延误入账给公司带来损失或影响资金正常周转,应追究银行的责任。(二)银行存款支出的管理1、由银行存款支付的款项,必须经过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编制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2、出纳员必须认真审核银行付款凭证,确认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是否正确,收款人与发票开具单
29、位和合同签订方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由相关方出据书面委托证明,否则不能办理付款业务。3、办理银行结算的方法应尽量与客户要求的一致,不一致时应和客户联系,取得客户同意,不能按照客户的要求办理时,应向客户说明原因。4、出纳必须按照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办理银行结算,若因出纳的原因造成汇出凭证错误,应立即与汇出银行联系,若未付出时,应予及时纠正,若已经付出,则应尽快与收款人联系,及时办理补(退)汇手续,若因此造成公司损失,出纳人员应承担责任。5、采购货物原则上不预付货款,特殊情况应征得上一级财务部和业务主管部门同意,且必须确保货款安全。6、银行存款账户必须定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逐笔核对,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
30、,并予调整。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应由出纳以外的人员编制。7、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好空白付款凭证,建立付款凭证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六、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信用卡存款等。(一)外埠存款是公司到外地进行采购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专户的款项。汇款时必须将责任落实到人头,明确由谁管理、由谁负责,汇入后应根据需要及时到银行凭预留支取印鉴(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取出相应款项,并作好登记。剩余款项由采购人员在返回公司前转回公司账户,公司严禁一个人携带大额资金到外地采购。(二)银行汇票存款是指公司为取得银行汇票而按规
31、定存入银行的存款。办理时应根据采购量合理预计采购资金,凡是由公司派人自带汇票到外地采购,原则上都不申请现金银行汇票,汇票必须写明收款人和兑付地点。在采购过程中为确保资金安全,应待对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再拿到银行去解汇。同时应仔细核对应付给对方的金额,避免多付金额,并将多余的金额填入汇票规定的栏目内由银行自动退回。(三)信用卡存款是指公司为了取得信用卡而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各公司应加强个人携带信用卡的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善造成资金流失。必要时可由持卡人交纳一定的信用保证金。 七、本规范由总部财务部负责修订和解释。企业内部控制采购一、为了加强对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请购与审批、采购与验收、付款等行
32、为,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所称采购,主要是指各公司外购商品并支付价款的行为。各公司外购服务并支付价款的控制,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三、各公司至少应当关注涉及采购业务的下列风险:(一)采购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二)采购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三)请购依据不充分、不合理,相关审批程序不规范、不正确,可能导致本公司资产损失、资源浪费或发生舞弊。(四)采购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可能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造成资产损失。(五)验收程序
33、不规范,可能造成账实不符或资产损失。(六)付款方式不恰当、执行有偏差,可能导致本公司资金损失或信用受损。四、各公司在建立与实施采购内部控制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控制:(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二)请购事项应当明确,请购依据应当充分适当。(三)采购行为应当合法合规,采购与验收流程及有关控制措施应当明确规范。(四)付款方式和程序、与供应商的对账办法应当有明确规定。五、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一)本公司主管事业部(或二级控股公司)负责建立相关采购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各
34、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经财务负责人批准,报上一级财务部备案。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1、采购业务的请购与审批;2、采购业务询价与供应商的选择;3、采购合同或协议的拟订、审核与审批;4、采购、验收、保管与相关记录;5、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二)公司应当建立采购业务的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业务。有条件的公司,采购职责权限应当尽量集中,以提高采购效率,堵塞管理漏洞,降低成本和费用。1、饲料:(1)采购、验收与付款程序及授权批准。各公司采购部门应以全年的采购预算为基础,结合公司实际及原料市场行
35、情及趋势,按月度编制采购明细表,经领导审核,原则上按预算要求开展采购业务;如果需要调整采购预算,应当履行采购业务预算调整程序并办理相关调整手续。(2)采购部门要随时掌握原料市场行情,如果市场发生异常变化,采购部门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3)各公司财务部应了解原料供应市场一般行情及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和诚信状况,了解主要原料的基本鉴别方法,以促进采购付款的合理性。(4)采购程序。各公司根据经营预算和产品质量要求,按照主管事业部制定的原料采购标准,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择优选择和确定供应商,按授权审核程序签订供应合同或协议,正式合同或协议应存档并报财务部备
36、案。(5)验收入库。收货员按照公司相关原料质量标准、合同约定或其他规定对拟入库原料进行严格的验收。(6)付款程序。由采购部门填写原料付款申请书,公司财务部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后支付原料采购款项。2、乳业控股公司的原料采购除按照以上程序办理采购业务外,还有以下规定。对主要原辅料(包括包装物、白糖、奶粉等)的采购采取集中招标采购方式。乳业控股公司采购中心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采购职责:通过市场调研、招标、协商、谈判等方式组织采购并统一调配,对有共性的原辅料在公司招标评审委员会指导下,汇同技术中心对主要供应商进行资质评定和审核(内容包括产品价格、产品质量、市场支持、交货期、付款方式
37、、售后服务、信誉程度等)审核筛选出来的供应商由采购中心与其进行洽谈,确定采购价格后由控股子公司执行;其他原料由子公司自行采购,采购中心负责指导、检查和评估。掌握大宗物资日常采购订单执行情况,协调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配合各公司及时处理。一次性采购超过50万元人民币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实行上报备案管理。(2)建立并完善采购体系,审核、检查各公司采购体系和制度执行情况;(3)收集市场价格信息,分析价格走势,定期或不定期向分公司传递,协助分公司抓好机会采购。配合技术中心对有共性的辅料、添加剂供应商进行谈判,下达采购指导价格,并对各公司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4)对控股子公司采购业务进行培训。3、肉
38、食品:(1)对肉原料、蛋白、淀粉等原辅料;纸箱、红膜、铝线等包材及促销料物、促销用品等促销物资采用招标形式实行集中采购;(2)对五金配件、办公用品、工器具等备品备件实行定点采购;(3)对香料、调味品、标签、粘胶带等物料实行定点采购和统一定价制度;(4)对于不便于进行质量检测的农产品原辅料,建立供应商产品质量报告制度,并通过适当收取供应商质量保证金的办法强化其质量管理意识;(5)逐步建立供应商的资格评审制度,严格对供应商进行筛选,以保障原辅料供应质量;财务部、质检部门等部门参加供应商的评审工作,共同确定合格供应商;(6)逐步建立肉原料生产过程的质量追溯体系,对肉原料的生产过程实施全程有效监控;(
39、7)建立供应商生产许可证备案制度,由质检部门对供应商的生产许可证档案进行管理,对于不能提供生产许可证及生产许可证过期未能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取消其供货资格;(8)逐步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对于所供原辅材料出现经常性不合格现象供应商、违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药物或添加剂的供应商、国家或政府主管部门通报取消其生产或供应许可证资格的供应商、因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造成严重社会危机被媒体曝光的供应商以及经过现场考核根本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列入黑名单范围,取消其供货资格。(三)各公司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原则上每三年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各公司利益的风险。(四
40、)各公司应当按照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业务,并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请购手续、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协议、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六、请购与审批控制(一)各公司应当建立采购申请制度,依据购置商品或服务的类型,确定归口管理部门,授予相应的请购权,并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程序。1、饲料:各公司由负责原料采购的负责人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并结合实际库存情况编制月度采购预算(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预期价格等内容),报总经理批准。采购部门根据月度采购预算,依据合同法的要求、采购技
41、术文件规定与合格供应商签定合同,采购负责人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集中采购原料的请购与审批控制,按相关文件执行。固定资产及其他非正常经营请购与审批控制,按相关规定执行。2、乳业:(1)、各公司大宗原辅材料和包材的采购,由生产部门根据年初销售预算提供全年采购需求,采购部门结合生产需求和库存情况编制全年采购预算。(2)、各公司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耗用情况,结合月度销售计划,按月编制月度采购计划,经库房管理人员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签批后执行。(3)、五金备件采购由生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五金库库管员签字,生产负责人确认后交采购部门,并由采购部门报送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后
42、执行。(5)、促销用品采购,由市场部根据公司促销提案向采购部门提出申请,采购部门报送财务部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后执行。(6)、办公用品采购,由公司各部门向行政人事部门报送需求计划,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并报送财务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执行。(7)、各公司全年奶源预算由奶源部门根据年初销售预算确定,要具体落实到各牛场和奶站并与其签订全年供应合同。月度奶源计划由奶源部门根据月度销售计划制定,并报生产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签批后执行,如出现月度奶源供过于求或供不应求的情况,奶源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8)、乳业采购中心统一招标采购的物资(如:奶粉、白糖、包装物等),由各公司采购部门提出计划,经财务负责
43、人和总经理签批后报乳业采购中心,由乳业采购中心统一招标采购,未经批准各公司不得擅自采购。3、肉食品:(1)技术部门制定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各种原辅材料、包材的质量验收标准,并根据全年的经营预算和产品配方定额确定全年各种主要原辅料和包材的基本需求量;(2)采购部根据原辅材料的需求量和库存定额编制原辅材料的采购预算,与合格供应商洽谈采购合同,组织原辅材料的采购工作;(3)财务部根据采购计划组织采购资金,并根据经过批准的采购计划、采购合同及验收合格的原辅材料安排资金支付;(4)质检部门根据验收标准负责对采购的原辅材料进行验收;对不合格原辅材料提出处置意见,对达到绝收标准的原辅
44、材料有一票否决权;(5)总经理负责对原辅材料验收标准、需求预算、采购计划、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合格原辅材料的处理意见和款项支付业务进行审批;所有业务须经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6)逐步建立原辅材料的定额库存制度,在保证生产需求的前提下提高原辅材料的周转效率;对于超过定额的采购计划和机会性采购计划必须事先经过充分论证,并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超过规定权限的须报股份公司总部审批;各公司采购需求应当与生产经营计划相适应,具有必要性和经济性。需求部门提出的采购需求,应当明确采购类别、质量等级、规格、数量、相关要求和标准、到货时间等。有条件的公司应当设置专门的请购部门,对需求部门
45、提出的采购需求进行审核,并进行归类汇总,统筹安排采购计划。(二)各公司应当加强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对于预算内采购项目,具有请购权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应当由审批人对请购申请进行审批,设置请购部门的,应当由请购部门对需求部门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后再行办理请购手续。(三)各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请购审批制度。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应当明确审批权限,由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以及各公司实际需要对请购申请进行审批。七、采购与验收控制(一)各公司应当建立采购与验收环节的管理制度,对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及计量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采购过程的透
46、明化以及所购商品在数量和质量方面符合采购要求。各公司应当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由各公司的采购部门、请购部门、生产部门、财会部门、仓储部门、质检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包括对所购商品的质量、价格、交货及时性、付款条件及供应商的资质、经营状况、信用等级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供应商进行调整。各公司应当对紧急、小额零星采购的范围、供应商的选择作出明确规定。(二)各公司应当根据商品或服务等的性质及其供应情况确定采购方式。大宗商品或服务等的采购应当采用招投标方式并签订合同协议;一般物品或服务等的采购可以采用询价或定向采购的方式并签订合同协议;小额零星物品或服务等的采购可以采用直接购买等方式。各公司应当对例外紧急需求、小额零星采购等特殊采购处理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三)各公司应当明确采购价格形成机制。大宗商品或劳务采购等应当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采购价格,并明确招投标的范围、标准、实施程序和评标规则。其他商品或劳务的采购,应当根据市场行情制定最高采购限价,不得以高于采购限价的价格采购。以低于最高采购限价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