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doc(3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由主发起人牵头负责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内容如下(具体形式内容附后):(一) 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二) 主发起人申请书(三) 名称预先核准书(四) 出资人承诺书(五) 出资人协议书(六) 主发起人承诺书(七) 可行性报告(八) 主发起人近三年财务报告(九) 近三年完税证明(十) 公司章程草案(十一) 一般法人股东两年财务报告(十二) 任职资格申请表(十三) 住所使用证明(十四) 筹备工作委托书(十五) 法律意见书格式要求申报材料应符合以下格式: (一)申请材料一式7份,其中1份按规定提供原件,其余6份可为原件的复印件。(二)申请材料的纸张应为标
2、准A4纸张规格(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申请材料各部分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并与目录相符。(三)申请材料须用中文简体仿宋(GB2312)三号字体书写,双面印制,编排顺序参照附件中的顺序。(四)申请材料首页应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地址、电子邮箱等。申报材料要件及要求一、 县级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请示市人民政府:根据关于扩大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08108号)和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陕金融发20081号)的要求,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简述试点的目的和理由。简述主发起人的主业
3、规模、质量、效益和税收情况。经我县(市、区)政府研究,拟同意由(企业名称)为主发起人,(企业名称)等企业及(自然人姓名)等自然人为股东,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亿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我县(市、区)政府将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如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获得批准,将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如经营出现风险,我县(市、区)政府将全权负责协调处置,明确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承担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进行审查,认为小额贷款公司符合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有关要求,请市(区)人民政府审查。 年月日 (盖县(市、区)人民政府章
4、)说明:各县(市、区)政府要一事一报,每家小额贷款公司申请需单独申报。二、主发起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书主发起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书申请书主送:拟设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内容至少包括:1、 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和必要性。2、 主发起人企业经营发展情况介绍,连续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和主营业务;3、 公司拟设部门及拟任董事长、监事、总经理和高管人选及简历。 年月日(主发起人盖章)三、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1、提供所在县(市、区)工商局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主发起人盖章。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中应明确各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比例。3、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
5、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四、出资人承诺书股 东 承 诺 书(法人)公司拟入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1本公司自愿出资万元,入股设立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占股份总额%。作为股东,保证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不抽回资金。2本公司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上报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3本公司承诺自觉遵守国家及本省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明确承诺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非法集资、放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
6、,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内、对外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以借贷资金入股,不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4本公司承诺成为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义务,完善公司治理。 以上承诺若有虚假,本公司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公司(公章) 日期:说明:承诺书后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人民银行信用征信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原件、法定代表人人民银行信用征信报告、法定
7、代表人个人简历表等有关证件。股 东 承 诺 书(自然人)拟入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1本人自愿出资万元,入股设立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占股份总额%。作为股东,保证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不抽回资金。2本人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上报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3本人承诺自觉遵守国家及本省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明确承诺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非法集资、放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内、对外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从银
8、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以借贷资金入股,不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4本人承诺成为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义务,完善公司治理。以上承诺若有虚假,本人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诺人:(签名、盖章)日期:说明:承诺书后附出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出资人人民银行信用征信报告、出资人无犯罪记录原件、个人简历。对一般自然人入股超过500万元以上的要提供收入证明(工资、分红、房产转让、股权转让、股票基金、纳税证明等)。收入证明要能合理说明资金的来源及合规性、合法性
9、。五、出资人协议书XX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协议书立协议人:第一条 拟成立有限公司名称及住所1.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名称为准)。1.2有限公司住所地: 第二条 经营范围2.1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三条 组织形式3.1组织形式系有限责任公司,立协议各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公司承担责任,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第四条 管理形式4.1立协议各方作为出资者按投入有限公司的出资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4.2立协议各方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行使经营决策权,不得非法干涉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4.3公
10、司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4.4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第五条 注册资本及出资5.1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由立协议各方以 (现金)形式出资构成。5.2公司各股东均出资比例以及出资形式如下:XX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法定代表人XXX,以货币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张XX,男,19XX年X 月X 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以货币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赵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以货币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第六条
11、缴付出资6.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各立协议人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约定日期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6.2立协议各方全部缴纳对公司的出资后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6.3立协议各方同意,全部出资在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动用或抽回。6.在本协议生效后至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期间内,如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目的不能实现或者履行本协议已成为不可能时,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收回其出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第七条 筹委会7.1立协议各方同意成立筹委会,负责公司筹建工作。筹委会由名人员组成,由
12、负责。筹委会的职权如下:(1)起草和报送筹建公司所需各种申请报告和文件资料;(2)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财务管理;(3)催缴出资款;(3)筹备、召开公司成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并就公司组建情况向大会报告;(4)遇有重大问题建议立协议各方召开会议进行讨论;(5)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助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评估、验资、法律文件草拟等工作;7.2筹委会对公司筹建工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筹委会为筹建公司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立协议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担。7.3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筹委会工作即自行终止。第八条 责任承担8.1公司不能设立时,立协议各方对公司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
13、带责任;8.2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致使公司或其他立协议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8.3立协议人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立协议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 其他约定9.1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立协议人原本意愿时,经全体立协议人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立协议人按出资比例承担。9.2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30天内不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9.3如本协议约定内容与公司生效的章程规定不符,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第十条 附则10.1本协议
14、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10.3本协议一式份,每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立协议人:(签字、盖章)日期:法人需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六、主发起人承诺书。主发起人承诺书公司名称拟入股设立新设立公司名称,作为拟设立小贷公司主发起人,现郑重承诺如下:1、本公司及所有股东自愿出资元人民币,入股设立新设立公司名称,保证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不抽回资金。并对其他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入股资金的合法性进行了核查,确保入股资金为股东自有资金。2、本公司及所有股东将严格按照陕西省
15、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陕金融发20081号)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上报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3、本公司及所有股东承诺成为新设立公司名称股东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和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陕金融发20081号)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义务,完善公司治理。以上承诺若有虚假,本公司愿承担相关责任。法定代表人: 公司(公章)日期: 七、关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内容应重点包括:当地经济金融发展情况,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主出资人企业经营发展情况介绍,拟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前景分析,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拨备计提办法、风险控制办
16、法、贷款发放办法等。公司治理结构,拟任董事长、总经理、主要部门负责人简历。八、主发起人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1、出具主发起企业连续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主出资人净资产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资产负债率50%以下、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三年净利润累计总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主发起企业的出资额要与企业实力相适应,出资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50%,不高于流动资产的70%,不高于企业近三年的累计净利润的70%。原则上不允许无实业背景的公司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主发起人的持股比例不能超过35%。2、企业要选择执业质量和执业道德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承诺派出没有不良记录的、优秀
17、注册会计师主持审计工作,若违反上述要求,将对其参与小额贷款公司其他业务产生严重影响。附会计师事务所经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职业证书复印件,附出具财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及最新年检登记复印件。3、正本中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九、主发起人三年纳税证明要求:三年累计纳税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完税证明复印件。十、公司章程草案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 公司
18、名称: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提供小额贷款业务和经省金融办批准的其他业务。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万元;其中货币出资 万元。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一览表如下:单位:万元股东名称或姓名证件名称及号码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出资时间余额交付期限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实缴出资 额(万元)出资方式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股东出资证明一式两联,一联交股东,一联留公司备
19、案。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议决议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遵守公司章程;()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六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第九条 公司的
20、股份可依法转让。但主出资人持有的股份自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两年内不得转让。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内不得转让。公司原有股东之间股份转让,主出资人发生变化的、股份转让比例超过5%的,经所在地县政府初审,报当地设区市政府复审,省金融办备案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股权
21、;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子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于新加入的股东,股东资格需经市(县)金融办审核同意后,报省金融办备案,省金融办同意备案后方可进行转让。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后,由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22、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赢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
23、事规则第十四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对公司设立分公司(分支机构)作出决议;()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修改公司章程。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
24、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十五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25、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成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议表决选举产生。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产生。董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内,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
26、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
27、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为会议讨论或者书面讨论;表决程序为:董事长提议,有表决权的全体董事表决通过,董事出席董事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董事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作为公司的档案材料予以保存。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当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多投一票的权利。第二十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
28、投资方案;()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第二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其机构设置和成员由股东会或公司法规定的其他方式表决、选举确定。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的任期为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
29、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视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
30、损失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二十六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二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九条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检查股东会议或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
31、董事会报告工作;()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必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或董事会报告;()提名公司总经理人选,交董事会或股东会任免;()法定代表人拒不履行股东会决议及有关职能时,可由出资额最多的股东(具有股东身份的法定代表人的出资额除外)代为履行;也可以由股东会议确定的股东代为履行。此种情况股东会应文件报告登记机关。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
32、经法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于第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第三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
33、的该项公积金不能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第三十二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公司和职工依据合同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三金”保证制度。第十章 合规经营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公司不得对内或对外集资。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融入资金的利率、期限由公司与相应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确定。第三十四条 公司在合作方银行开立账户,存入的货币资金
34、用于发放小额贷款,其他资产类业务、表外业务必须经省金融办核准后方可开展。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制定稳健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第三十六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款流程和操作规范。公司要依照有关程序对贷款项目进行自主评估和独立决策,有权拒绝各级行政管理机关为具体项目提供贷款的指令。第三十七条 公司要加强对贷款项目的风险评估审查,加强对贷款项目的跟踪,完善对贷款企业或个人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强化内部监控,防范道德风险,保证合法合规经营。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呆账准备金
35、,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第三十九条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第四十条 公司贷款利率上限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公司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报备政策的要求,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时准确真实地报备有关利率、贷款期限和贷款偿还条款等合同内容,由借贷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依法协商确定。第四十一条 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应有不低于70%的资金用于支持“三农”经济发展。公司的贷款投向要符合国家宏观调
36、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第四十二条 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贷款以短期小额贷款为主。单笔贷款金额要符合省金融办有关规定,对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5%。第四十三条 公司在合作方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并委托合作方银行代理支付结算业务。公司办理支付结算业务使用的票据凭证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四条 公司须于每季第一周内将上季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贷款明细表、贷款发放情况汇总表、贷款五级分类表等报送省金融办,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报送。第四十五条 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公司股东、政府相关部门、向其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37、有关捐赠机构披露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年度业务经营情况、融资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必要时应向社会披露。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四十六条 公司根据需要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由全体股东签名、盖章。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第四十七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第四十八条 公司设立日期登记事项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共同协商签字、盖章订立后,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第五十条 本章程一式XX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
38、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全体股东签字、盖章:日期:说明: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在符合公司法和我省小额贷款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对章程条款进行调整。十一、一般法人股东两年经审计财务报告要求:需要财务状况良好,入股前连续两年度盈利。出资额与企业实力相适应,出资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70%,不高于企业的流动资产。正本中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十二、任职资格申请书。XX小额贷款公司XX(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申请人性别出生年月照片籍贯政治面貌民族学历毕业院校专业专业技术职务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拟任职务个人承诺XX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之后,本人将不再其他单位任职,全职在该小额贷款公司工作。(董事、监事不需要个人承诺)
39、简历(从高中起至今) 申请人:(签字盖章)备注:后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人民银行信用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原件、个人简历表。小额贷款公司拟任总经理原则上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60岁,从事银行工作4年以上,有担任银行县级支行副行长或市级分行核心业务部门副职以上的任职经历,需提供工作证明(原件)。拟任信贷部和风险部负责人须具有银行相应部门的从业经历,从业时间4年以上,需提供工作证明(原件)。拟任财务部负责人须具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十三、住所使用证明、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租赁场所应提供租赁合同,出租方出具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出租房身份证明文件,出租方为个人,提供身份证复
40、印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购处所的提供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十四、小额贷款公司筹备工作委托书。小额贷款公司筹备工作委托书投资人:-筹备工作小组负责人: 委托事项: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工作 筹备工作小组享有如下权限:1向审核机关提交筹建申请的全部材料; 同意 不同意2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同意 不同意3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同意 不同意4向审核机关领取相关批复文件; 同意 不同意5被委托人可以更正的其他事项: 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全体投资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十五、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内容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及关联情况,是否有重大违法、违规
41、行为等。要求出资人具有出资资格,关联不超过49%。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十六、验资报告1、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格式。需同时提供验资的银行询证函和验资的缴款进账单或人民银行支付系统专用凭证。2、企业要选择执业质量和执业道德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承诺派出没有不良记录的、优秀注册会计师主持审计工作,若违反上述要求,将对其参与小额贷款公司其他业务产生严重影响。附会计师事务所经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职业证书复印件,附出具财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及最新年检登记复印件。3、正本中需提供验资报告原件。4、在申报资料审查期间,省金融办、市(县)政府可随时要求对公司验资帐户信息进行核实。5、此项材料可于省金融办组织召开联合评审会前提交。-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