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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P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匿JJGJ62-2014备案号J1895-2014旅馆建筑设计规范Co d e f o r d e s i g n o f h o t e l b u d i n g2014-09-01 发 布2015-03-01 实施中华人 民共和 国住房 和城 乡建设部 发布中华入-民巽和圃贵皿标淮旅镩麈|筑设计觏范Go d c f o r 迦蜘萌h o Ed.蛳J臼J纟-m n o执准鄯问”申华入:民檠和:圆佳房和堋乡建浚鄯牖稃目 翔i a 1 刍 年 自 丹 L 目咿圄建绲王业:龇版社m 10 麦 匕|属 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旅馆建筑设计规范Co d e f o
2、r d e s i g n o f h o t e l b u n d i n gJG,62-2014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c 北京西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廊坊市海涛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开本:Bs 0 1108毫米 1/32 印张:2%字数:s O干字z O15年2月第一版 15年4月第三次印刷定价:Iz.00元统一书号:15112 26303版权所有 稠印必究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00037)本社网址:h t t p:/|灬 c a b p.m。c n网上书店:h t t p:/呐,c h i n 扩b u n d i n g c n中
3、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 告第53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621钅,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其 中,第4.1.9、4.1.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l l JGJ62-90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奎年9月 1日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E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
4、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选址、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室内环境;6。建筑设备。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和室内环境;2.取消了防火与疏散;3.将旅馆建筑等级改为由低至高划分为一、二、三、四、五级,并修订了相应条文;4。适应旅馆建筑使用、管理、技术方面发展的要求,对相关条文进行了修订。本规范 中以黑体字标 志的条文为强制性 条 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车公庄
5、大街19号;邮编:100044)。本 规 范 主 编 单 位: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本 规 范 参 编 单 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中国饭店协会4前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汪 恒车学娅唐玉恩戴德慈宋孝春徐锦祉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何玉如齐 放王 研顾 均 郝佳俐 刘 庆张丽萍 张 波 黄晓东包子翰 宫力维 刘玉龙赵世明 杨世兴 潘云钢张文才 李俊民 鲁凯麟平安稳 何 宁钱方翁皓薛明张 蓓 孙永党 伍小亭丁 杰 李妮妮次目l 总贝 刂 12 术语 23 选址、基
6、地和总平面 33,1 选址 33.2 基地 33,3 总平面 44 建筑设计 64.1 一般规定 64.2 客房部分 74.3 公共部分 104.4 辅助部分 135 室 内环境175.1 采光、通风175.2 隔声 175.3 防潮与防水 175.4 室内空气质量 176 建筑设各196.1 给水排水 196,2 暖通空调 226,3 电气 26本规 范用词说 明 30引用标准名 录 31附:条文说 明 33Co n t e n t s1 Ge n e r a l Pr v i s i o n s 12 Te r m s 23 Si t e s e l e c t l o n,s i t e
7、 a n d Si t e Pl a n 33.1 s i t e s e l e c t i o n 33,2 s i t e 33,3 s i t e Pl a n 44 Ar c h i t e c t u r a l De s i g n o4.1 Ge n e r a l Re q u l r e m e n t s 64.2 Gu e s t R。o m Ar e a s “74,3 Pu b h c Ar e a s 104.4 s e r v i c e 细e a s 135 In t e r i o r En v i r o n m e n t 175.1 s u n h g
8、 h t,Ve n t a t i o n 175.2 s o u n d h s u l a t i n 175.3 Mo o t u r e Pr o o f 175.4 In t e r l o r Ai r Qu a l i t y 176 Ar c h t e c t u r e Fa c i l i t i e s 196.1 煅钰t e r s u p p 1y a n d s e w e r a g e 196.2 HVAC s y s t e m 226.3 El e Hc 26Ex p l a n a t i o n o f WOr d i n g i n h i s Co
9、 d e 30Li s t o f Qu o t e d St a n d a r d s 31Ad d i t i o n:Ex p l a n a t i o n o f Pr o v i s i n s 331 总 贝 刂1.0.1 为适应旅馆建筑的发展,使旅馆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至少设有15间(套)出租客房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旅馆建筑设计。I。0.3 旅馆建筑等级按由低到高的顺序可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1 04 旅馆建筑设计应遵循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1.0.5 旅馆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
10、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 语2.0.1 方 艮 饣 宫 h o t e l通常由客房部分、公共部分、辅助部分组成,为客人提供住宿及餐饮、会议、健身和娱乐等全部或部分服务的公共建筑。也称为酒店、饭店、宾馆、度假村。旅馆建筑类型按经营特点分为商务旅馆、度假旅馆、会议旅馆、公寓式旅馆等。2.0.2 商务旅馆 b u n e s s h o t e l主要为从事商务活动的客人提供住 宿和相关服务 的旅馆建筑。2.0.3 度假旅馆 r e s o r t主要为度假游客提供住宿和相关服务的旅馆建筑。2.0.4 公寓式旅馆 a p a r t m e n t h o t d客房内附设有厨房或操作间、
11、卫生间、储藏空间,适合客人较长时间居住的旅馆建筑。2.0。5 客房部分 g u e s t r Oo m a r e a s旅馆建筑内为客人提供住宿及配套服务的空间或场所。2.0.6 公共部分 p u c a r m s旅馆建筑内为客人提供接待、餐饮、会议、健身、娱乐等服务的公共空问或场所。2.0.7 辅助部分 s e r 访c e a r e a s旅馆建筑内为客人住宿、活动相配套的辅助空间或场所。通常指旅馆建筑服务人员工作、休氨、生活的非公共空间或场所。3 选址、基地和总平面3.1 选3.1.1 旅馆建筑的选址应符合当地城乡总体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城乡经济、文化、自然环境及产业要求进行布局
12、。3.1.2 旅馆建筑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选择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有利、排水通畅、有 日照条件且采光通风较好、环境 良好的地段,并应避开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冫2 不应在有害气体和烟尘影响的区域内,且应远离污染源和储存易燃、易爆物的场所;3 宜选择交通便利、附近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较完备的地段。3.1.3 在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地区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附近,旅馆建筑的选址及建筑布局,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保护规划的要求。3.2 基地3.2.1 旅馆建筑的基地应至少有一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或公路,或应设道路与城市道路或公路相连接。位于特殊地理环境中的旅馆建筑,应设置水路或
13、航路等其他交通方式。3.2.2 当旅馆建筑设有 0间(套)以上客房时,其基地的出入口不宜少于2个,出人口的位置应符合城乡交通规划的要求。3.2.3 旅馆建筑基地宜具有相应的市政配套条件。3.2.4 旅馆建筑基地的用地大小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应能与旅馆建筑 的类型、客房间数及相关 活动需求相匹配。3.3总平面3.3.1 旅馆建筑总平面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地理特征等进行布置。建筑布局应有利于冬季 日照和避风,夏季减少得热和充分利用 自然通风。3.3.2 总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总体布局合理,各部分联系方便、互不干扰。3.3.3 当旅馆建筑与其他建筑共建在同一基地内或同一建筑 内时,应
14、满足旅馆建筑 的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旅馆建筑部分应单独分区,客人使用的主要 出人 口宜独立设置;2 旅馆建筑部分宜集中设置;3 从属于旅馆建筑但同时对外营业的商店、餐厅等不应影响旅馆建筑本身的使用功能。3.3.4 应对旅馆建筑的使用和各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噪声和废气采取措施,不得对旅馆建筑的公共部分、客房部分等和邻近建筑产生不良影响。3.3.5 旅馆建筑的交通应合理组织,保证流线清晰,避免人流、货流、车流相互干扰,并应满足消防疏散要求。3.3.6 旅馆建筑的总平面应合理布置设备用房、附属设施和地下建筑的出人 口。锅炉房、厨房等后勤用房的燃料、货物及垃圾等物品的运输宜
15、设有单独通道和出人口。3.3.7 四级和五级旅馆建筑的主要人流出人 口附近宜设置专用的出租车排队候客车道或候客车位,且不宜 占用城市道路或公路,避免影响公共交通。3.3.8 除当地有统筹建设的停车场或停车库外,旅馆建筑基地内应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场地或停车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应符合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3.3.9 旅馆建筑总平面布置应进行绿化设计,并应符合下列冱规定:1 绿地面积的指标应符合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2 栽种的树种应根据当地气候、土壤和净化空气的能力等条件确定;3 窒外停车场宜采取结合绿化的遮阳措施;4 度假旅馆建筑室外活动场地宜结合绿化做好景观设计。3.3,1
16、0 旅馆建筑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各种管道,做好管道综合,并应便于维护和检修。4建筑 设 计4.1一般 规 定4.1.1 旅馆建筑应根据其等级、类型、规模、服务特点、经营管理要求以及当地气候、旅馆建筑周边环境和相关设施情况,设置客房部分、公共部分及辅助部分。4.1.2 旅馆建筑空间布局应与管理方式和服务相适应,做到功能分区明确、内外交通联系方便、各种流线组织 良好,保证客房及公共部分具有良好的居住和活动环境。4.1.3 旅馆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 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汽车库、修 车库、停车场设计 防火规范 GB50067的有 关规定。
17、4.1.4 旅馆建筑应进行节能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和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规定。4.1.5 旅馆建筑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4.1.6 客房部分与公共部分、辅助部分宜分区设置。4.1.7 旅馆建筑的主要出人 口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有明显的导向标识,并应能引导旅客直接到达门厅;2 应满是机动车上、下客的需求,并应根据使用要求设置单车道或多车道;3 出入 口上方宜设雨篷,多雨雪地区的出人 口上方应设雨篷,地面应防滑;4 一级、二级、三级旅馆建筑的无障碍出入 口宜设置在主要出人 口,四级
18、、五级旅馆建筑的无障碍出入口应设置在主要出6人 口。4.1.8 锅炉房、制冷机房、水泵房、冷却塔等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4.1.9 旅馆建筑的卫生间、盥洗室、浴室不应设在餐厅、厨房、食品贮藏等有严格卫生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4.1.10 旅馆建筑的卫生间、盥洗室、浴室不应设在变配电室等有严格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4.1.电梯及电梯厅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四级、五级旅馆建筑2层宜设乘客电梯,3层及3层以上应设乘客电梯。一级、二级、三级旅馆建筑3层宜设乘客电梯,4层及4层以上应设乘客电梯;2 乘客电梯的台数、额定载重量和额定速度应通过设计和计算确定;3 主要乘客电梯位置应有明确的导 向标识,并
19、应能便捷抵达;4 客房部分宜至少设置两部乘客电梯,四级及以上旅馆建筑公共部分宜设置 自动扶梯或专用乘客电梯。5 服务电梯应根据旅馆建筑等级和实际需要设置,且四级、五级旅馆建筑应设服务电梯;6 电梯厅深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的规定,且当客房与电梯厅正对面布置时,电梯厅的深度不应包括客房与电梯厅之间的走道宽度。4.1.1z 旅馆建筑的材料选择和构造设计,应满足使用的安全性和维护、清洁的便利性。4.1.1s 中庭栏杆或栏板高度不应低于1。z Om 并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应能承受现行 国家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规定的水平荷载。4.2客房 部 分4.2.
20、1 客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宜设置在无外窗的建筑空间内;2 客房、会客厅不宜与电梯井道贴邻布置;3 多床客房间内床位数不宜多于4床;4 客房内应设有壁柜或挂衣空间。4.2.2 无障碍客房应设置在距离室外安全出口最近的客房楼层,并应设在该楼层进出便捷的位置。4.2.3 公寓式旅馆建筑客房中的卧室及采用燃气的厨房或操作间应直接采光、自然通风。4.2.4 客房净面积不应小于表4.2.4的规定。表4.2.4 客房净面积(硭)注:客房净面积是指除客房阳台、卫生间和门内出人口小走道(门廊)以外的房间内面积(公寓式旅馆建筑的客房除外。4.2.5 客房附设卫生间不应小于表4.2.5的规定。表4.2.5
21、客房附设卫生间注:2件指大便器、洗面盆,3件指大便器、洗面盆、浴盆或淋浴间(开放式卫生间除外)。4.2.6 不附设卫生间的客房,应设置集中的公共卫生间和浴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公共卫生间和浴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表4.2.6的规定:8旅馆建筑等级一级二级二级四 级五级单人床间89双床或双人床阃多床间(按每床计)每床不小于4旅馆建筑等级一级二 级三 级四级五级净面积(m 2)占客房总数百分比(%)卫生器具(件)23表4.2.6 公共卫生间和浴室设施设备(设施)数 量要求公共卫生间男女至少各一间宜每层设置大便器每9人l 个男女比例宜按不大于2:3小便器或0,6m 长小便槽每12人 个浴盆或淋浴间每
22、9人1个洗面盆或盥洗槽龙头每1个大便器配置 1个,每5个 小便器增设 1个清洁池每层l 个宜单独设置清洁间注:1 上述设施大便器男女比例宜按2:3设置,若男女比例有变化需做相应调整;其余按男女l:1比例配置。2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无障碍设汁规范GB50763规定,设置无障碍专用厕所或厕位和洗面盆。2 公共卫生间应设前室或经盥洗室进人,前室和盥洗室的门不宜与客房门相对;3 与盥洗室分设的厕所应至少设一个洗面盆。4.2.7 公共卫生间和浴室不宜向室内公共走道设置可开启的窗户,客房附设的卫生间不应向室内公共走道设置窗户。4.2.8 上下楼层直通的管道井,不宜在客房附设的卫生间内开设检修门。4.2.9
23、 客房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客房居住部分净高,当设空调时不应低于2.40m;不设空调时不应低于2.60m;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为客房时,应至少有8m 2面积的净高不低于2。40m;3 卫生间净高不应低于2.m;4 客房层公共走道及客房内走道净高不应低于2.10m。4.2.10 客房门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客房人 口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0m,门洞净高不应低于2.00m;2 客房人田门宜设安全防范设施;3 客房卫 生 间门净 宽不应小 于0.70m,净高不 应 低 于2.10m;无障碍客房卫生间门净宽不应小于0.80m。4.2.11 客房部分走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单面布房的公共走道净宽不
24、得小于1.30m,双面布房的公共走道净宽不得小于1。m;2 客房内走道净宽不得小于1.10m;3 无障碍客房走道净宽不得小于1.50m;4 对于公寓式旅馆建筑,公共走道、套内人户走道净宽不宜小于1.z Om;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00m;通往 厨 房、卫 生 间、贮 藏 窒 的 走 道 净 宽 不 应 小于0.90m。4.2.12 度假旅馆建筑客房宜设阳台。相邻客房之间、客房与公共部分之间的阳台应分隔,且应避免视线干扰。4.2.13 客房层服务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根据管理要求每层或隔层设置;2 宜邻近服务电梯;3 宜设服务人员工作间、贮藏间或开水间,且贮藏间应设置服
25、务手推车停放及操作空间;4 客房层宜设污衣井道,污衣井道或污衣井道前室的出人口应设乙级防火门;5 三级及以上旅馆建筑应设工作消毒间;一级和二级旅馆建筑应有消毒设施;6 工作消毒间应设有效的排气措施,且蒸汽或异味不应窜人客房;7 客房层应设置服务人员卫生间;8 当服务通道有高差时,宜设置坡度不大于1:8的坡道。4.3公共 部 分4.3.1 旅馆建筑门厅(大堂)应符合下列规定:o1 旅馆建筑门厅(大堂)内各功能分区应清晰、交通流线应明确,有条件时可设分门厅;2 旅馆建筑门厅(大堂)内或附近应设总服务台、旅客休息区、公共卫生间、行李寄存空间或区域;3 总服务台位置应明显,其形式应与旅馆建筑的管理方式
26、、等级、规模相适应,台前应有等候空间,前台办公室宜设在总服务台附近;4 乘客电梯厅的位置应方便到达,不宜穿越客房区域。4.3.2 旅馆建筑应根据性质、等级、规模、服务特点和附近商业饮食设施条件设置餐厅,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旅馆建筑可分别设中餐厅、外国餐厅、自助餐厅(咖啡厅)、酒吧、特色餐厅等;2 对于旅客就餐的 自助餐厅(咖啡厅)座位数,一级、二,级商务旅馆建筑可按不低于客房间数的%配置,三级及以上的商务旅馆建筑可按不低于客房间数的30%配置;一级、二级的度假旅馆建筑可按不低于房间间数的%配置,三级及 以上的度假旅馆建筑可按不低于客房间数的50%配置;3 对于餐厅人数,一级至三级旅馆建筑的中
27、餐厅、自助餐厅(咖啡厅)宜按1.0m 2/人 1.2m 2/人计;四级和五级旅馆建筑的自助餐厅(咖啡厅)、中餐厅宜按1.5/人 2m 2/人计;特色餐厅、外国餐厅、包房宜按2.0m 2/人 2.5m 2/人计;4 外来人员就餐不应穿越客房区域。4。3.3 旅馆建筑的宴会厅、会议室、多功能厅等应根据用地条件、布局特点、管理要求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宴会厅、多功能厅的人流应避免和旅馆建筑其他流线相互干扰,并宜设独立的分门厅;2 宴会厅、多功能厅应设置前厅,会议室应设置休息空间,并应在附近设置有前室的卫生间;3 宴会厅、多功能厅应配专用的服务通道,并宜设专用的厨房或各餐间;4 宴会厅、多功能厅
28、的人数宜按1.5m 2/人 2.0亻/人计;会议室的人数宜按1.2/人 1.8m 2/人计;5 当宴会厅、多功能厅设置能灵活分隔成相对独立的使用空间时,隔断及隔断上方封堵应满足隔声的要求9并应设置相应的音响、灯光设施;6 宴会厅、多功能厅宜在同层设贮藏间;7 会议室宜与客房区域分开设置。4.3.4 旅馆建筑应按等级、需求等配备商务、商业设施三级至五级旅馆建筑宜设商务中Jb、商店或精品店;一级和二级旅馆建筑宜设零售柜台、自动售货机等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商务中心应标识明显,容易到达,并应提供打印、传真、网络等服务;2 商店或精品店的位置应方便旅客,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q
29、 48的规定;3 当旅馆建筑设置大型或中型商店时,商店部分宜独立设置,其货运流线应与旅馆建筑分开,并应另设卸货平台。4.3.5 健身、娱乐设施应根据旅馆建筑类型、等级和实际需要进行设置,四级和五级旅馆建筑宜设健身、水疗、游泳池等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客人进人游泳池路径应按卫生防疫的要求布置,非比赛游泳池的水深不宜大于1.5m;2 对有噪声的健身、娱乐空间,各围护界面的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3 需独立对外经营的空间,宜设专用出人口。4.3.6 旅馆建筑公共部分的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卫生间应设前室,三级及以上旅馆建筑男女卫生间应分设前室;
30、2 四级和五级旅馆建筑卫生间的厕位隔间门宜 向内开启,厕位隔间宽度不宜小于0.90m,深度不宜小于1.55m;3 公共部分卫生间洁具数量应符合表4.3.6的规定:i 2表4.3.6 公共部分卫生间洁具数丑房间名称男女大便器小便器大便器门厅(大堂)每150人配1个,超过0人,每增加300人增设1个每100人配1个每75人配1个,超过300人,每增加1t,0人增设1个各种餐厅(含咖啡厅、酒吧等)每100人配1个|超过400人,每增 加250人增设1个每50人 配 1个每 人配1个;超过连00人,每增加250人增设1个宴会厅、多功能厅、会议窒每100人配l个,超过400人,每增 加0人增设1个每处0
31、人配 1个每40人配l 个,超过400人,每增加 100人增设1个注:1 本表假定男、女各为50%,当性别比例不同时应进行调整。2 门厅(大堂)和餐厅兼顾使用时,洁具数量可按餐厅配置,不必叠加。3 四、五级旅馆建筑可按实际情况酌情增加。4 洗面盆、清洁池数量可按现行行业标准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q J14配置。5 商业、娱乐加健身的卫生设施可按现行行业标准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q J1硅配置。4.4辅助 部 分4。4。1 辅助部分的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与旅客出入口分开设置;2 出入口数量和位置应根据旅馆建筑等级、规模、布局和周边条件设置,四级和五级旅馆建筑应设独立的辅助部分出人口,且职
32、工与货物出人口宜分设;三级及以下旅馆建筑宜设辅助部分出入口;】33 应靠近库房、厨房、后勤服务用房和职工办公、休息用房及服务电梯,并应与外部交通联系方便,易于停车、回车和装卸货物;4 出入口附近宜设有装卸货停车位、装卸货平台、干湿垃圾储存间、后勤通道及货用电梯,并宜留有临时停车位;5 出入口内外流线应合理并应避免“客”“服”交叉,“洁”“污”混杂及噪声干扰。4.4.2 厨房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中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厨房的面积和平面布置应根据旅馆建筑等级、餐厅类型、使用服务要求设置,并应与餐厅的面积相匹配;三级至五级旅馆建筑的厨房应按其工艺流程划分加工、
33、制作、备餐、洗碗、冷荤及二次更衣区域、厨工服务用房、主副食库等,并宜设食品化验室;一级和二级旅馆建筑的厨房可简化或仅设备餐间;2 厨房的位置应与餐厅联系方便,并应避免厨房的噪声、油烟、气味及食品储运对餐厅及其他公共部分和客房部分造成干扰;设有多个餐厅时,宜集中设置主厨房,并宜与相应的服务电梯、食梯或通道联系;3 厨房的平面布置应符合加工流程,避免往返交错,并应符合卫生防疫要求,防止生食与熟食混杂等情况发生;厨房进、出餐厅的门宜分开设置,并宜采用带有玻璃的单向开启门,开启方向应同流线方向一致;4 厨房的库房宜分为主食库、副食库、冷藏库、保鲜库和酒库等。4.4.3 旅馆建筑宜设置洗衣房或急件洗涤间
34、,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洗衣房的面积应按洗作内容、服务范围及设各能力确定;2 洗衣房的平面布置应分设污衣人 口、污衣区、洁衣区、洁衣出口,并宜设污衣井道;洗衣房应靠近服务 电梯、污衣井道,并应避开主要客流路线;4 .3 污衣井道或污衣井道前室的出人 口,应设乙级防火门。4.4.4 备品库房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品库房应包括家具、器皿、纺织品、日用品、消耗品及易燃易爆品等库房;2 库房的位置应与被服务功能区及服务电梯联系便捷,并应满足收运、储存、发放等管理工作的安全与方便要求;3 库房走道和门的宽度应满足物品通行要求,地面应能承受重物荷载。4.4.5 垃圾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 旅馆建筑应设集中垃
35、圾间,位置宜靠近卸货平 台或辅助部分的货物出人口,并应采取通风、除湿、防蚊蝇等措施;2 垃圾应分类,并应按干、湿分设垃圾间,且湿垃圾宜采用专用冷藏间或专用湿垃圾处理设备。4.4.6 设备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1 旅馆建筑应根据需要设置给水排水、空调、冷冻、锅炉、热力、燃气、备用发电、变配电、网络、电话、消防控制室及安全防范中心等设备用房,小型旅馆建筑可优先考虑利用旅馆建筑附近已建成的相关设施;2 设备用房的位置宜接近服务负荷中 b,应运行安全、管理和维修方便,其噪声和震动不应对公共部分和客房部分造成干扰;3 设备用房应有或预留安装和检修大型设备的水平通道和垂直通道。4.4.7 职工用房应符合下列
36、规定:1 旅馆建筑宜设置管理办公室、职工食堂、更衣室、浴室、卫生间以及职工 自行车存放间等用房;2 四级和五级旅馆建筑宜设置职工理发室、医务窒、休息窒、娱乐室和培训室等用房。4.4.8 旅馆建筑停车场、库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q 100、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卫5槲困s O07脚喇 铆 鲫9鼬籽 矛 吖 筝f 阝丐 殛I翻1媸鳘 田 应根捃栅藻 畿件及薷求燹置糨应熬量的飙蝌、菲9l R动车停车场、停车库,2濉镛建鳎:的货运专用盅八El 设手地卞氧南内时,跏 搡庠货遘通道和箕逯区蛾踟净橘不直抵手纨BOm;,旅螂靡萁设叠遛蛳掬公共通道或勃槲。滏一王一5室内 环 境5.
37、1 采光、通风5.1.1 旅馆建筑室内应充分利用 自然光,客房宜有直接采光,走道、楼梯间、公共卫生间宜有 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5.1.2 自然采光房间的室内采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规定。5.2 隔 声5.2.1 旅馆建筑的隔声减噪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5.2.2 客房附设卫生间的排水管道不宜安装在与客房相邻的隔墙上,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5.2.3 当电梯井道贴邻客房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的构造措施。5.2.4 客房内房间的分隔墙应到结构板底。5.2.5 相邻房间的电器插座应错位布置,不应贯通。5.2.6 相邻房间
38、的壁柜之间应设置满足隔声要求的隔墙。5.3 防潮与防水5.3.1 厨房、卫生间、盥洗室、浴室、游泳池、水疗室等与相邻房间的隔墙、顶棚应采取防潮或防水措施。5.3.2 厨房、卫生间、盥洗室、浴室、游泳池、水疗室等与其下层房间的楼板应采取防水措施。5.4 室内空气质量5.4。I 旅馆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s O325的规定。5.4。2 旅馆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应符合表5.4.2的规定。表5.4.2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虽污染物名称浓度限量氡(Bq/m:)40Q游离甲醛(m g/m 3)0,1苯(m 酽n【s)0。09氨m g/m
39、3)0,2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0.686建筑 设 备6.1给水 排 水6.1.1 旅馆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的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四级和五级旅馆建筑的用水水质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对生活饮用水供水水源总硬度(以碳酸钙计)有要求时,应根据水源总硬度(以碳酸钙计)情况进行整个室内给水系统的水质软化;2 经软化后的水硬度不满足厨房洗碗机、玻璃器皿洗涤机、制冰块机、洗衣房洗衣设备对给水的总硬度(以碳酸钙计)的要求时,应进行二次软化。6.1.2 旅馆建筑给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建筑内功能的划分和当地供水部门的水量计费分类等因素,设置相应的
40、生活给水系统,并应利用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2 旅馆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应符合下列规定:1)最高 日生活用水定额,应符合表6,1.2的规定。表6.1.2 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旅馆建筑等级用水量(L/d 每床)小时变化系数使用时间(h)备 注一级8013030 2.5楼层设公共卫生间二 级120-2003.0 2.5不少于50%客房附设卫生间9续表6.1.2旅馆建筑等级用水量(L/d 每床)小时变化系数使用时间(h)备注三级200-3002.s 2.0全部客房附设卫生间四级、五级2504002.5 2,o注:1 一级旅馆建筑用水量含公共淋浴间、洗衣间及公共卫生间用水;二级旅馆建筑用水量除一级旅馆建筑用水
41、量外,还含客房卫生间用水。2 二至五级旅馆建筑用水量含公共部分的公共卫生间用水。3 表中数值不包括职工用水。4 二级旅馆建筑客房卫生间可取上限值,缺水地区宜取下限值。2)厨房、洗衣房、理发室、游泳池、洗浴 中心、室内水景、汽车冲洗及职工等用水定额应按现行 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执行。3 给水设计应有可靠的水源和供水管道系统,当仅有一路城市引人管或供水不满足设计秒流量或压力要求时,应设置生活贮水池(箱)或加压供水设备;4 一级至三级旅馆建筑客房卫生间用水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不宜超过0.15MPa;四级和五级旅馆建筑卫生间选用特殊卫生器具时,其配水点静水压不宜低于0.
42、2MPa;5 二次加压给水的水泵房和水池(箱)间应为独立的房间,并应环境 良好、便于维修和管理,不应与客房和需要安静的房间毗邻;水泵房及设备应采取消声和减振措施;高层建筑的加压给水泵出水管应采取消除水锤措施;6 设有二次供水设施时,建筑物内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和二次供水设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的规定;7 设有直饮水系统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管道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10的规定;8 设有游泳池及洗浴中心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2和 公共浴场给水排20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60的规定;9 客房、洗浴中心、厨房、洗衣
43、房等供水管网应各 自分开设置,并应分设水表计量,高级套房宜设独立的管道系统;10 采用非饮用水作为冲厕、冲洗、汽车与地面及绿化浇洒等用水时,其水质应满足用水对象的要求,其管道应有明显的标志,且不得与饮用水管道相连接。6.1.3 旅馆建筑应设生活热水供应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客房最高 日生活热水(60)用水量应符合表6。l。3的规定:表6.1.3 客房最高日 生活热水(60)用 水虽注:厨房、洗衣房、理发室、洗浴中心和职工等热水用水定额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确定。2 生活热水系统的划分应与生活给水系统相一致;三级至五级旅馆建筑应设全 日制集中热水供应;一级
44、和二级旅馆建筑宜设定时制集中热水供应或局部分散热水供应;3 热源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规定;4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应保证配水点冷水、热水压力平衡,应设干、立管或干、立、支管循环,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相关规定;5 热水配水点供水温度不应低于50,一级至三级旅馆建筑用水点热水出水时间不应大于10s,四级、五级旅馆建筑用水点热水出水时间不应大于5s;旅馆建筑等级用水量定额(I/d 每床使用时间(h)各注一 级40-608 l o楼层设公共卫生间二级6010012 16不少于50%客房设卫生间三级100 120仝部客房设卫生间四
45、级、五级120冖160,臼6 冷水给水未按第6.1,l 条第1款进行软化时,应根据冷水水质情况,按现行 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进行水质软化或阻垢缓蚀处理。6.1.4 旅馆建筑饮水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一级至三级旅馆建筑宜设开水供应装置;2 四级和五级旅馆建筑除应设开水装置外,还宜设管道直饮水供应装置。6.1.5 三级至五级旅馆建筑宜设洗浴、洗涤等优质废水净化回用系统,回用中水可用于冲洗地面和绿化等。6.1.6 旅馆建筑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五级旅馆建筑客房卫生间排水宜设分流系统,其他旅馆建筑应根据洗浴废水的回收方案选择合流或分流系统;2 厨房排水应为独
46、立排水系统,并应对油脂进行 回收及处理;3 客房卫生间排水系统宜采用通气立管排水 系统或特殊(配件)单立管排水系统。6.1.7 旅馆建筑雨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屋面雨水应设独立管道系统排除;2 高层及超高层旅馆建筑的屋面雨水排水管接人室外雨水检查井时应采取消能措施。6.1.8 旅馆建筑屋面雨水和硬化地面的雨水宜进行控制与利用。当进行收集回用时,宜用于绿化、冷却塔补水等。雨水控制及利用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 建筑与小 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O的规定。6.1.9 高层旅馆建筑的厨房内宜设置厨房专用灭火装置,当设有厨房垃圾道、污衣井道时,井道内应设置 自动喷水灭火装置。6.2暖通 空
47、调6.2.1 当利用城市热网供热时,在热网检修期或过渡季节,四级和五级旅馆建筑应设置备用热源,二、三级旅馆建筑宜设置备22用热源。6.2.2 旅馆建筑的供暖、空调和生活用热源,宜整体协调、统一考虑。6.2.3 空调制冷运行时间较长的四级和五级旅馆建筑宜对空调废热进行回收利用。6.2.4 太阳能资源充沛的地区,宜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6.2.5 暖通空调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6.2.6 旅馆建筑窒内暖通空调设计计算参数应符合表6.2.6的规定。表6.2.6 室内暖通空调设计计算参数房间等级和房间名称夏季冬
48、 季新风量LEm l/(h p)彐空气温度r()相对湿度RH(%)空气温度r()相对湿度RH(%)客房一 级26-281820二级26-2865192130三级25276020223530四级24266021-2s刂0彡40五级2座26 6022-244050餐厅、宴会厅、多功能厅一 级26281820二级2628182015三 级25冖276519 21 30彡 20四级24266020-2235彡25五 级23 25辽602123彡4030商业、服务一 级26-281820二级25-27182015三级25-276019 彡30彡20四 级2426602022彡3525五级24 26s o
49、21冖23钅03023续表6.2,6房间等级和房间名称夏季冬 季新风量LEm 3/(h p)彐空气温度r()相对湿度RH(%)空气温度r()相对湿度RH(%大堂、中庭、门厅一 级262816 18二级26冖281719三级2628651820四级25-26519冖213010五级25 276520223010美容理发室24 2660202250健身、娱乐2准-266018冖20彡40彡 306.2.7 旅馆建筑供暖及空调系统热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严寒和寒冷地区,应优先采用市政热网或区域热网供热;2 不具备市政或区域热网的地区,可采用 自备锅炉房供热或其他方式供热。锅炉房的燃料应结合 当
50、地的燃料供应情况确定,并宜采用燃气;3 宜利用废热或可再生能源。6.2.8 旅馆建筑空调系统的冷源设备或系统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1 对一级、二级旅馆建筑的空调系统,当仅提供制冷时,宜采用分散式独立冷源设各;2 三级及以上旅馆建筑的空调系统宜设置集中冷源系统。6.2.9 集中冷源系统的设置,应满足旅馆建筑部分负荷工况的调节需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冷水机组直接供冷时,宜采用大小搭配的设置方式;2 当地电费政策支持时,可采用冰蓄冷或水蓄冷系统;3 制冷机房的总制冷量应根据空调系统的综合最大冷负荷24确定。6.2.10 采用冰蓄冷系统时,宜设置基载冷水机组。6.2.集中空调水系统应采用变水量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