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原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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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编 总论1、简述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实现国家经济调节意志的法律标准的总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2、简述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开展的特点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的开展具有以下特点:数量急剧增多、覆盖面广、立法围绕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进展、立法反映方案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改革是这一时期的中心内容。3、简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根本特征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根本特征是:1它是在国家对社会经济进展调节过程中发生的;2它必须以国家或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主体之间是调节与被调节、管理与被管

2、理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3不必等价有偿,也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愿协商,而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4、试述经济法价值的特点经济法同其他部门法价值、一般价值有着共性,但又有特殊性。经济法价值也包含诸如自由、平安、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方面,但其具体内涵有所不同。经济法价值的特殊性是由经济法在法体系的特殊本质属性决定的。经济性与社会性是经济法的显著特点,也是认识经济法价值的关键。经济法价值体系中各项价值都鲜明地表达了这样的特点。例如:经济法价值中的秩序:这是关于经济领域与经济生活的秩序;这是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构造与运行的秩序。经济法价值中的效率:主要是指经济效率,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资源利用效

3、率、利润率等;并且这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经济法价值中的公平:这里首先是指经济生活的公平;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与团体间都绝对公平。在经济法价值链中,虽然各项价值都很重要,但其中的效率与公平尤其应当引起重视,要通过经济法的立法与实施有效地维护社会总体效率,实现社会公平。5、试述经济法的根本原那么经济法的原那么,是由经济法所确立的,在其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时所遵循的准那么。经济法的原那么应为经济法所特有,它不适用于其他部门法。经济法的原那么,也有根本原那么与局部性原那么、普遍性原那么与特有性原那么之分。经济法的根本原那么涵盖整个经济法部门,是该部门所有法律标准及从其制定到

4、实施全过程都需贯彻的。经济法的根本原那么是经济法体系中全部法律标准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引导调控法都必须贯彻的。贯彻经济法的根本原那么的核心问题,在于恰当处理个体经济效率、公平等同社会经济效率、公平等的关系,在以上二者进展衡平。不过经济法毕竟是以“社会本位为视角的,其根本原那么所强调的是维护与促进社会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也就是促进与维护社会经济利益。6、简述经济法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经济法法律关系,可以称之为“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亦即由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调节过程中所形成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济法法律关系同其它法律关系比拟,具有以下特征:1它是在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中发生的有

5、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因国家经济调节引起,其内容是与国家经济调节相关的权利与义务;它不是发生在其他领域的其他种类的权利义务关系。2它是由经济法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法保护。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只有在受到经济法调整时,才形成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7、简述经济法主体的分类经济法主体的分类为:1按照主体在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中所处的根本地位,分为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主体与被调节管理主体;2按照各主体参加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经常性或专门性与否,分为经常性主体与非经常性或专门性主体;3按照在国家经济调节中的职能分工,分为综合经济调节主体、职能调节管理主体、部门经济调节管理主体、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裁

6、判主体;4按照主体的组织形态,分为自然人、个体经营者、法人、法人内部单位与其他社会组织等。8、简述根本经济行为的种类按照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区分,根本经济行为包括:1转移财产支配关系的行为;2完成具有特定经济性成果的工作的行为;3提供劳务的行为;4其他经济行为,如公司设立行为、登记行为、开业行为、营业行为等。9、试述经济法三个根本法律构成的关系经济法体系有三个根本构成,即三个根本方面的法律,即:1市场规制法;2国家投资经营法;3国家引导调控法或称宏观调控法。这三个方面法律,都是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之法,是国家三种调节方式调节活动的法律标准。它们通过对各自领域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调整,共同实现经济法的功

7、能与任务。这三个方面法律,在其调整领域与所担当的任务上分工有所不同。市场规制法,是保障国家以强制干预方式排除垄断与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自由竞争的妨害,排除其他不公平交易行为对广阔消费者的侵害,促进社会经济本身固有的调节机制即市场调节充分发挥作用。国家投资经营法,是在国家参与直接投资经营领域,保障国家以财力直接投入运营,以调节社会经济构造与运行。国家宏观引导调控法,涉及社会经济的宏观与总体,是在其宏观与总体的某些关键与必要方面,国家实行引导控制,以调节经济构造与运行的法律。10、试述经济法责任制度的特点经济法责任,是指人们违反经济法规定的义务所付出的代价。不同部门法规定的法律义务性质不同,因此法律

8、责任的性质也不一样。经济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即经济法义务违反人应承当的代价,是弥补给国家调节与给国家、社会或其他被侵害者的经济利益造成的损害,消除上述方面已经与将会造成的不利影响。经济法责任制度具有鲜明的经济性与社会性。经济法责任的经济性,是指它系国家经济调节中发生的法律责任。对于国家调节主体而言,是因违反法律规定的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义务而对国家与对被调节主体承当责任;对被调节主体而言,是因其经济活动违反国家调节管理规定而对国家、对社会其他经营者、消费者承当责任。总之,上述这些责任都发生在经济法领域,都因经济活动与国家经济调节管理活动而引起。经济法责任的社会性,是指这种法律责任直接同社会利益相关。国

9、家调节经济是为了社会整体与长远利益,是为了社会经济的与谐、效率、公平与正义,这虽然也是一种管理职能,但具有社会公共职能性质。违反经济法所承当的责任,看似直接是对国家或企业、个人的责任,实际上由于所损害的主要是社会利益,而承当责任也主要是为了防止、弥补或消除社会损害,所以实际上主要是一种社会责任。第二篇 市场规制法1、垄断的概念概括地说,垄断是指特定主体在经济活动中限制、阻碍竞争的状态或行为。具体说来,垄断是指指企业或其他组织单独或者联合起来采取经济的或者非经济的手段,在特定市场实行排他性控制,从而限制或阻碍竞争的状态或行为。2、简述反垄断法的概念与根本特征反垄断法是反对限制竞争、维护自由公平竞

10、争与经济活动的法律标准的总称。其根本特征为:国家干预性、社会本位性、经济政策性。3、简述我国?反垄断法?第13条制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的类型我国?反垄断法?第13条制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以下垄断协议: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的;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4限制购置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5联合抵抗交易的;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4、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构成要件不正当竞争是指在市场交易中,采取一切违反老实信用原那么或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11、,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有: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各类市场交易活动的参加者;2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与老实信用原那么或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相悖的行为;3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4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多重的;5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某种程序的竞争要素。5、简述假冒仿冒行为的主要类型假冒仿冒行为的主要类型有: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2仿冒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4伪造、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6、简述商业秘密的概念与构成要件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

12、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包括秘密性、商业价值性与保密性管理性。7、商业贿赂的概念商业贿赂: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置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8、虚假宣传行为的概念与行政处分虚假宣传,是指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其商品或者效劳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公开宣传,导致或足以导致购置者产生误解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责令经营者停顿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

13、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应责令停顿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9、试述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在作用机制与实体内容方面的差异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制止以违反老实信用原那么或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从事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一类法律的通称。反垄断法是反对限制竞争、维护自由公平竞争与经济活动的法律标准的总称。它们共同构成完整的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对维护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在功能上是相互补充的,并且在内容上有相互穿插的局部,但它们在作用机制与实体内容方面又存在差异:1产生背景不同。不正当竞争行

14、为在简单商品经济时代与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时代就产生与存在,因此在古罗马的侵权行为法上就已经有一些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中与早期的普通法上也有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那么。而垄断行为或限制竞争行为主要是垄断资本主义产生之后出现的。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产生早于反垄断法。2法律控制的目的不同。不正当竞争法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竞争过度,消除恶性竞争的影响,主要是保障具体交易场合特定当事人之间利益平衡,侧重维护微观的竞争秩序,追求局部与个案的公正,保障静态的财产权与人身权,可以说是商事或经济领域的侵权法。反垄断法的目的那么主要是保护竞争机制本身不受扭曲,竞争不被排除或限制,防止竞

15、争缺乏,主要是维护宏观的竞争秩序,侧重追求整体与宏观的效率,实现动态的交易平安。3法律规制的形式不同。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多种法律表现形式,包括专门法、判例法与民法中关于侵权行为的规定等,规定与适用主要针对较为具体的侵权行为。而反垄断法那么都表现为专门的成文法标准,规定与适用的灵活性与政策性较强。4调整手段与责任形式不同。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事后调整,以民事救济手段为主,辅以行政与刑事制裁的手段。反垄断法主要是事前管制,偏重行政手段,主要依靠行政程序,并辅以民事制裁与刑事制裁手段。10、简述消费者的权利肯尼迪在1962年提出消费者应享有四项权利:有权获得平安保障;有权获得正确的商品信息资料;有权自

16、由选择商品;有权提出消费意见。1969年,尼克松进而提出消费者的第五项项权利:求偿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以下九项权利:平安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结社权;受教育权;维护尊严权;监视权。11、简述经营者的义务与民事责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的义务有:1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2承受消费者监视的义务;3保障平安的义务;4提供真实、明确信息的义务;5出具凭证与单据的义务;6品质担保的义务;7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的义务;8不得侵犯消费者人身权的义务。经营者的民事责任分为侵犯消费者人身权的民事责任与侵犯消费者财产权的民事责任具体内容参见教材。12、

17、简述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我国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有:1与经营者协商与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简述我国?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我国?产品质量法?调整的产品,是以销售为目的,通过工业加工、手工制作等生产方式获得的具有特定使用性能的物品。各种直接取之于自然界,未经加工、天然形成的产品及初级农产品与建立工程、军工产品等不适用我国?产品质量法?。14、简述我国强制性标准的具体范围以下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1药品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兽药标准;2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与使用中的平安、卫生标准,劳动平安、卫

18、生标准,运输平安标准;3工程建立的质量、平安、卫生标准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立标准;4环境保护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标准;5重要的通用技术术语、符号、代号与制图方法;6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标准;7互换配合标准;8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产品质量标准。15、简述产品缺陷的概念与种类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平安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安康与人身、财产平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产品缺陷包括:设计上的缺陷、原材料的缺陷、制造上的缺陷、指示上的缺陷。16、简述生产者、销售者的损害赔偿责任1生产者的损害赔偿责任2销售者的损害赔偿责任3受害人的求偿权与先行赔偿人的追

19、偿权4损害赔偿范围5诉讼时效与争议的解决具体内容参见教材。第三篇 国家投资经营法1、国有资产的概念与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广义的国有资产是指以国家名义拥有的一切财产;狭义的国有资产仅指经营性国有财产。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是指国家依法划分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及管理权限的一种法律行为。2、简述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特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特点为:作为生产要素用于生产,在生产流通领域中构成商品生产与交换的因素或条件;具有增值功能;主要由企业占用;主要通过市场来配置。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特点为:公益性;非增值性;主要由行政事业单位占用;主要由政府配置。

20、3、简述国有矿产资源勘查与开采管理的原那么国有矿产资源勘查与开采管理的原那么有:鼓励科技进步原那么、照顾少数民族利益的原那么、合理开采原那么、平安开采原那么、环保原那么。4、简述我国政府投资的范围政府投资的范围包括:1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的根底设施建立。2关系国家平安、不宜由私人投资的工程。3公益性与公共根底设施建立。4具有经济调节性质的经营性投资。5、简述国有企业投资核准制、审批制的区别核准制与审批制在管理理念上有很大的不同,审批制无视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对企业的投资大包大揽;而核准制是站在公共管理者的立场上,尊重企业的投资自主权,对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进展审核。实行核准制后:1政府直接收理的企

21、业投资工程数量大幅度减少;2程序简化;3政府管理角色转变。6、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与主要形式狭义的现代企业制度即现代市场经济的组织制度;广义的现代企业制度那么指涉及现代企业组建、运营、管理一系列行为与关系的制度体系。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为公司制。7、简述我国国有公司的设立原那么我国国有公司的设立原那么有:准那么主义、核准主义、特许主义。8、试述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特点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视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有以下特点:1是否设立监事会的弹性程序不同。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而股东人数较少与规

22、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而不设立监事会。2监事的产生方法不同。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要由国有资产监视管理机构委派的人员组成,并有公司职工代表参加,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而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由股东代表与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3监事会的职权不同。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的法定职权总共有7项。而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只行使其中的第13项职权。此外,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还行使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这项规定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所不具备的。4关于任期的规定不同。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23、而?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并没有规定任期。9、股权分置的概念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区分为流通股与非流通股。10、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概念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指通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更具体地说,就是通过股权分置改革,使非流通股转变为流通股。第四篇 宏观调控法1、简述方案法的概念与特征方案法是指表达国家方案内容,保障方案各项任务与总量指标实现的各有关法律,兼具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双重属性。方案法的特征有:1方案法典的程序性与其他方案法律法规中方案内容的实体性。2方案法中提倡性标准的

24、大量存在。3方案法律责任的二元性与否认式责任的虚化。2、简述方案立法的模式关于方案立法的模式,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三种:法典式、分散式与结合式。3、简述产业构造政策法的体系产业构造政策法包括:产业扶持政策法、产业调整政策法及产业技术政策法三个方面。4、简述各国中小企业的立法模式各国中小企业的立法模式主要有:单行立法模式、系统立法模式、分散立法模式。5、财政的观念与特征财政是政府集中一局部国民收入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活动。财政的特征有:强制性、公共性、永续性、量入为出性。6、简述财政法的概念、调整对象与根本原那么财政法是国家为实现对市场经济进展宏观调控,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职能而参与社会总产品与

25、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财政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财政关系为财政法特定的调整对象,具体包括:财政管理体制关系、预算管理关系、税收关系、:财政管理监视关系、国家信用管理关系、政府采购关系。我国财政法的根本原那么有:1财政法治原那么;2财政公开原那么;3财政民主原那么;4财政收支平衡原那么。7、简述国债的功能国债的功能有:弥补财政赤字、对财政预算的调剂、对国民经济运行进展宏观调控。8、简述政府采购的概念与方式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与效劳的行为。政府采购方式有:1公开招标方式;2邀请

26、招标采购方式;3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4单一来源采购方式;5询价采购方式。其中公开招标方式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9、简述政府采购的采购人的范围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但不包括国有企业。10、税收的概念与特征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公共职能,依法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活动。税收的特征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11、简述税法的根本原那么税法的根本原那么有:税收法定性原那么、税法公平原那么、税法效率原那么。12、简述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的构成要素,是税法的必不可少的内容,是分析税法的构造与具体制度要素构成的重要工具。它一般包括:1税法主体;2征税客体;3税目与计

27、税依据;4税率;5纳税时间;6纳税地点;7税收减免;8违法处理。13、税务登记的概念税务登记,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开业、歇业前以及生产经营期间发生有关变动时,在法定期限内就其涉税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书面登记的一项制度。14、纳税申报的概念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根据税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涉税事项的书面报告的法定行为。15、税收的种类与我国主要税种的税率具体内容参见教材。16、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17、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也称货物税,是以特定的消费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18、偷税行为的概念偷税行为,是指纳

28、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与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展虚假的的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20、简述我国金融法的根本原那么我国金融法的根本原那么有:稳定币值前提下,促进经济开展的原那么;保护债权人、投资者的原那么;标准金融行为,维护金融稳定的原那么;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那么。21、简述中央银行的职能传统的表述为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国家的银行三大职能;现代一般表述为中央银行具有调控、监管、效劳三大职能。22、简述我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的货币政策工具的种类我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了6种货币政策工具,它们是:1存款准备金政策;2

29、中央银行基准利率政策;3再贴现政策;4再贷款政策;5公开市场业务;6其他货币政策。23、简述我国银行业监管的根本原那么我国银行业监管的根本原那么有:1依法、公开、公正与效率原那么;2独立监管原那么;3监管信息共享原那么;4国际合作与跨境监管原那么。24、简述政策性银行的概念、职能与特征政策性银行,是专门从事经营政策性货币信用业务的银行机构。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分为一般职能与特殊职能。政策性银行的特征有:1由政府创立;2不以盈利为目的;3特定的融资途径;4特定的效劳领域;5一般不设立分支机构。25、外汇管理的概念外汇管理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对所辖境内的外汇收支、兑换、转移与汇价等实行的管理。26、价

30、格听证制度的概念价格听证制度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调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效劳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与政府定价前,在有了一定的价格、本钱调查了解的根底上,主持召开由消费者、经营者及有关方面参加的论证会,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就拟调整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展广泛论证的制度。27、简述我国调控价格总水平的一般经济政策措施与特别政策措施我国调控价格总水平的一般经济政策措施有: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投资政策、进出口政策。我国调控价格总水平的特别政策措施有:重要商品储藏制度、价风格节基金制度、价格监测制度、保护价格制度、价格干预措施、紧急干预措施。28、价格垄断行为的的概念价格垄断行为:指经营者通过相互串通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调节价的行为,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29、价格欺诈行为的概念价格欺诈行为: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与其进展交易的行为。30、价格监视检查机构及其职权我国价格监视检查机构为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其职权有:询问权,查询、复制权,检查权,证据保全权。第 1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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