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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其他税收法律第五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制度分析上图,在分析上图,在20122012年的备考中应注意年的备考中应注意(1 1)本章考点)本章考点基本是客观题题型,即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基本是客观题题型,即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判断题。根据前三年分值的分析,根据前三年分值的分析,20122012年本章所占分值会在年本章所占分值会在1212分分左右;左右;(2 2)大家在复习时需要比其他章节更加重视税收优惠、征收管理)大家在复习时需要比其他章节更加重视税收优惠、征收管理方面的规定;方面的规定;(3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相关的内容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
2、相关的内容在20112011年年考试中考试中“一分不值一分不值”,20122012年应当引起高度关注;年应当引起高度关注;(4 4)本章教材与)本章教材与“资源税资源税”有关的内容按旧政策编写,与最新的有关的内容按旧政策编写,与最新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诸多不相符之处,这部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诸多不相符之处,这部分内容没有分内容没有“强化强化”的必要了,大家按基础班涉及到的内容简要的必要了,大家按基础班涉及到的内容简要复习即可。复习即可。(5 5)对于本章小知识点较多,容易混淆,大家可以从)对于本章小知识点较多,容易混淆,大家可以从纳税人、征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税
3、收优惠、征税管理、其他个性问题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征税管理、其他个性问题这六个方面这六个方面将七个税种一一攻破。将七个税种一一攻破。一、概念一、概念-属于财产税属于财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等征收的一种税。二、房产税的纳税人与征税范围二、房产税的纳税人与征税范围(一)房产税的纳税人()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不包括农村)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相关解释如下相关解释如下1.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
4、人;提示:提示:房产出租的,由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4.产权未确定或者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按房产余值代为缴纳房产税。提示:提示:(1)纳税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2)涉外企业、单位和个人等在内地拥有的房产,也要缴纳房产税。(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之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使用、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当征收房产税。【例题【例题1 1单选题】单选题】根
5、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人规定的是()。A.产权未确定的,不纳税B.房屋产权出典的,由出典人纳税C.产权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D.产权属于国家的,不纳税E.无租使用其它单位房产的单位和个人,由使用人按房产余值代为缴纳房产税【答案】CE【解析】(1)选项A:产权未确定或者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2)选项B: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3)选项D: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例题【例题2 2判断题】判断题】张某将个人拥有产权的房屋出典给李某,则李某为该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人。()(2008年)【答案】【解析】房屋出典的,
6、承典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人。(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1.从地理位置上: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包括农村。2.从征税对象上:指房屋。【解释】所谓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而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例题【例题多选题】多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房产税的有()。A.某宾馆的围墙B.某宾馆的室外游泳池C.某企业的办公楼D.某房地产公司出租的写字楼【答案】CD【解析】(1)选项AB: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
7、筑物(如围墙、室外游泳池等),不是房产税的征税对象;(2)选项D: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三、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三、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解释【解释1 1】房产原值房产原值 (1)自2009年1月1日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3
8、)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4)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对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解释【解释2 2】从组计征从组计征 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相关链接】出租居民住房适用1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解释【解释3
9、3】特殊规定特殊规定 1投资联营的房产 (1)真投资:被投资方交 对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2)假投资:投资方/产权人交 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屋租金,应当依法以出租方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2融资租赁房屋:从价计征 3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 (1)对居民住宅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2)自营该共有房产: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
10、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3)出租该共有房产:按照租金收入计征。【例题【例题1 1单选题】单选题】王某自有一处平房,共16间,其中用于个人开餐馆的7间(房屋原值为20万元)。2009年1月1日,王某将4间出典给李某,取得出典价款收入12万元,将剩余的5间出租给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1万元。已知该地区规定按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则王某2009年应纳房产税额为()。A.1.652万元B.0.816万元C.0.516万元D.1.632万元答案答案及及解析解析 D(1)开餐馆的房产应纳房产税20(120%)1.2%0.192(万元);(2)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
11、纳税人,王某作为出典人无需缴纳房产税;(3)出租房屋应纳房产税11212%1.44(万元);(4)应纳房产税0.1921.441.632(万元)【例题【例题2 2单选题】单选题】某企业有原值为2500万元的房产,2011年1月1日将其中的30用于对外投资联营,投资期限为10年,每年收取固定利润分红50万元,不承担投资风险。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20。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1年度应缴纳房产税()。A.24万元 B.22.80万元 C.30万元 D.16.80万元【答案及答案及解析】解析】B(1)用于对外投资联营的部分,由于其不承担投资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视同出租,
12、其计税依据为租金收入,即每年的固定利润分红50万元,应纳税额50126(万元);(2)剩余部分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250070(120)1.216.80(万元);(3)该企业2011年度应缴纳房产税616.822.8(万元)。【例题【例题33单选题】单选题】某企业2008年度自有生产用房原值5000万元,账面已提折旧1000万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为()万元。(2009年)A.18 B.33.6 C.42 D.48【答案及解析】C 应纳房产税5000(130)1.242(万元
13、)。【例题【例题4 4单选题】单选题】甲公司2011年自有房屋10栋,其中8栋用于生产经营,8栋房产原值共计1000万元(其中不包括冷暖通风设备60万元);2栋房屋出租给乙公司,年租金收入5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允许按房产原值减除20后的余值计税。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2011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A.9.600 B.10.176 C.16.176 D.10.056 【答案及解析】C (1)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2)甲公司应纳房产税(100060)(120
14、)1.25012 16.176(万元)。【例题【例题5 5判断题】判断题】农民王某于2011年1月1日将其在本村价值20万元的楼房出租,当年共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按照房产税从租计征的规定计算,王某当年应缴纳房产税360元。()【答案及解析】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四四、房产税的税收优惠、房产税的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宗教寺庙、公园、
15、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照章征税。】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提示: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征税。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1)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2)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3)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
16、房屋,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提示: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4)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5)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6)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7)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8)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房产税。“供热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营供热企业、单位自供热及为小区居民供热的物业公司等,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例题【例题单选题】单选题】某企业拥有A、B两栋房产
17、,A栋自用,B栋出租。A、B两栋房产在2010年1月1日时的原值分别为1200万元和1000万元,2010年4月底B栋房产租赁到期。自2010年5月1日起,该企业由A栋搬至B栋办公,同时对A栋房产开始进行大修至年底完工。企业出租B栋房产的月租金为10万元,地方政府规定按房产原值减除20的余值计税。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0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A.15.04 B.16.32 C.18.24 D.22.72【答案及解析】A(1)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A栋房产2010年应纳房产税1200(120)1.24个月/123.84(万元);(2)
18、B栋房产2010年应纳房产税10124个月1000(120)1.28个月/1211.2(万元);(3)该企业2010年应纳房产税3.8411.215.04(万元)。五、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五、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
19、.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8.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例题【例题多选题】多选题】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A.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B.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C.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月起
20、,缴纳房产税 D.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正确答案AC【例题【例题单选题】单选题】甲公司委托某施工企业建造一幢办公楼,工程于2009年12月完工,2010年1月办妥(竣工)验收手续,4月付清全部工程价款。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对此幢办公楼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2010年)A.2009年12月 B.2010年1月C.2010年2月 D.2010年4月【答案】C第第二二节节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一、概念一、概念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21、。二、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二、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一)纳税人(一)纳税人 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2.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不论法人与自然人;不论经济性质;不论内资与外资企业、中国公民与外籍个人;不论部门。提示:转让方将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承受方:转让方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承受方交契税、印花税。(二)征税范围 1 1、一般规定、一般规定(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征税。(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
22、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解释】不征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赠与行为包括两种情况:(1)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者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2)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2 2、征税范围的具体和特殊规定征税范围的具体和特殊规定(易出单选题、多选题)(易出单选题、多选题)【例题【例题1 1单选题】单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土
23、地增值税的是()。A A、公司与公司之间互换房产B、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客户代建房产C、兼并企业从被兼并企业取得房产D、双方合作建房按照比例分配房产后自用答案:A【例题【例题2 2多选题】多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下列行为中,不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有()。A、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B B、将其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公司自用C C、将其开发的部分房地产用于出租D D、代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答案:BCD二、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二、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一)计税依据(一)计税依据-增值额增值额 增值额增值额=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
24、入一一扣除项目扣除项目【解释【解释1 1】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从收入的形式来看,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解释【解释2 2】扣除项目及金额()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适用新建房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包括地价款和取得使用权时按政府规定缴纳的费用。2.房地产开发成本(适用新建房转让):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3.房地产开发费用(适用新建房转让)(1)纳税人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最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
25、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2)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最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但需要注意以下两点: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因不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因此,在计算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时不含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其在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已
26、列入管理费用中,故不允许单独再扣除。其他纳税人缴纳的印花税允许在此扣除。(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解释1】该优惠只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除此之外的其他纳税人均不适用,对此考生应特别注意。【解释2】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只有在销售“新建商品房”时,才适用20的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销售使用过的旧房时,并不适用20的规定。(二)税率二)税率(三)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步骤(三)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步骤()1、计算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货币收入、实物收入)2、计算扣除项目金额3、计算增值额转让
27、房地产的收入扣除项目金额4、计算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5、根据增值率确定适用的税率6、计算应纳税额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从不同转让主体的不同转让行为看扣除项目的差异归纳图表:从不同转让主体的不同转让行为看扣除项目的差异归纳图表:解释:从不同转让标的看扣除项目的差异:(1)新建房地产转让时可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2)存量房地产转让时可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例题【例题11计算题】计算题】某外商投资房地产
28、开发公司于2009年12月将一座写字楼整体转让给某单位,合同约定的转让价为20000万元,公司按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1000万元、印花税10万元;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和税金为3000万元;投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1200万元(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已知:该公司所在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10。要求:计算该公司转让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1)房地产转让收入为20000万元(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3000万元房
29、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为:(30004000)10%=700(万元)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1000(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为:(30004000)20%=1400(万元)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为:3000400070010001400=10100(万元)(3)计算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20000-10100=9900(万元)(4)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99001010098%(5)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990040%-101005%=3455(万元)【例题【例题计算题】计算题】某公司2009年转让一处旧房地产取得收入1600万元,
30、该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200万元,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为800万元,该公司支付给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费20万元,缴纳的与转让该房地产有关的税金l0万元。计算该公司转让该房地产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1)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司转让该旧房地产允许扣除的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屋的评估价格、支付给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费、缴纳的与转让该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项目金额=2008002010=1030(万元)(2)计算增值额,即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增值额=16001030=570(万元)(3)计算增
31、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百分比。增值率=5701030=55.3%,说明增值额超过了扣除项目金额的50%,但未超过100%。(4)应纳税额 土地增值税税额=57040%-l0305%=176.5(万元)三、税收减免三、税收减免()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解释】对于纳税人既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者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能适用这一免税规定。2、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
32、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4、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解释1】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解释2】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例题【例题多选题】多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有()。A.国家机关转让自用房产B.工业企业以不动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 C.房地产公司以不动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 D.某商场因城市实施规则、国
33、家建设的需要而自行转让原房产正确答案BD四、土地增值税的纳税清算四、土地增值税的纳税清算()(一)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程序(一)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程序 1.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纳税人采取预售方式销售房地产的,对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税务机关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之后办理纳税清算后,多退少补。(二)土地增值税纳税清算(二)土地增值税纳税清算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提示:区分“应当清算”和“可要求清算”(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
34、目的;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省级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例题【例题多选题】多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有()。(2010年)A.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B.整体转让未竢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C.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并完成销售
35、的 D.取得房地产销售(预售)许可证满2年尚未销售完毕的 正确答案ABC【例题【例题22多选题】多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有()。A.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2年仍未销售完毕的B.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C.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D.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答案】BCD第三节第三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例题【例题1 1多选
36、题】多选题】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下列单位中,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有()。A、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企业B、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私营企业C、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D、使用土地的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答案】ABCD【例题【例题2 2多选题】多选题】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A、某市证券交易所用地B、某建制镇所辖的行政村委会办公用地C、某大型钢铁企业生产车间用地D、某市一大型超市用地【答案】ACD【例题【例题3 3单选题】单选题】根据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税种中,实行从量计征的是()
37、。(2008年)A、契税B、车辆购置税C、房产税D、城镇土地使用税【答案】D【例题【例题4 4判断题】判断题】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在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书之前,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答案】二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1、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一般规定(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用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7)由财政部另行
38、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2、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特殊规定(1)凡是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应从批准征用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2)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造商品房的用地,除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4)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考题【考题单选题】单选
39、题】某火电厂总共占地面积80万平方米,其中围墙内占地40万平方米,围墙外灰场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厂区及办公楼占地面积37万平方米,已知该火电厂所在地适用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每平方米年税额1.5元。该火电厂2009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万元。(2010年)A.55.5 B.60 C.115.5 D.120答案及解析 C 本题考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对于围墙外灰场用地免征城镇土 地使用税。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803)1.5115.5(万元)。【例题【例题单选题】单选题】某盐场2008年度占地200000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占地20000平方米,盐场内部绿化占地50000平方米,盐场附属幼
40、儿园占地10000平方米,盐滩占地120000平方米。盐场所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每平方米0.7元。该盐场2008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答案及解析 B 企业内部的幼儿园和盐场的盐滩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该盐场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200000-10000-120000)0.7=700000.7=49000(元)。【例题【例题单选题】单选题】某人民团体拥有A、B两栋办公楼,A栋占地3000平方米,B栋占地1000平方米。2010年3月18日至12月31日将B栋出租。已知,当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15元,该人民团体2010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元。A.3750 B
41、.11250 C.12500 D.15000【答案及解析】B(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A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出租的B栋应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B栋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159个月/1211250(元)。三三、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
42、地使用税。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解释:只有第5种情况是特殊的,其余都是从“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土地所在地。(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期缴纳。【考题【考题多选题】多选题】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2010年)A.纳税人新征用的
43、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缴纳B.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缴纳C.纳税人以出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自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D.纳税人以出让方式有偿获取土地使用权,合同未约交付土地时间的,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正确答案BCD第四节第四节 印花税印花税一、印花税的概念一、印花税的概念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因纳税人主要是通过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来完成纳税义务,故名印花税。二、印花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二、印花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一)印花税的纳税人(一)印花税的纳税人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
44、领受、使用税法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使用人;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1.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即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提示:签订合同、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各方当事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2.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为纳税人。2 2、征税范围、征税范围(1 1)十类经济合同)十类经济合同: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解释1】电网
45、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征印花税【解释2】借款合同中: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借款合同。【解释3】技术合同中: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但不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这是“产权转移书据”)。技术咨询合同中不包括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合同,这些合同不贴印花。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解释4】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视同合同征税。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应当缴纳印花税。(2 2)产权转移书据)产权转移书据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
46、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解释1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是“产权转移书据”【解释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3 3)营业账簿)营业账簿资金账簿。是反映生产经营单位“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增减变化的账簿。其他营业账簿。是反映除资金资产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账簿,即除资金账簿以外的,归属于财务会计体系的生产经营用账册。(4 4)权利、许可证照)权利、许可证照(列举)列举):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无税务登记证)【例题【例题1 1多选题】多选题】关于印花税纳税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47、)。(2011年)A.会计账簿以立账簿人为纳税人B.产权转移书据以立据人为纳税人C.建筑工程合同以合同当事人为纳税人D.房屋产权证以领受人为纳税人【答案】ABCD【例题【例题2 2判断题】判断题】适用于中国境内,并在中国境内具备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印花税的规定贴花。()【答案】对【例题2多选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有()。(2009年)A A、工商营业执照 B B、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C C、土地使用证 D D、商品房销售合同【答案】ABCD【例题3多选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
48、印花税的有()。A A、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B B、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C C、商品房销售合同 D、融资租赁合同【答案】ABC【例题4多选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的有()。A、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B B、专利权转让合同C C、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D、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答案】BC【例题5判断题】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应当缴纳印花税。【答案】对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一)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一)印花税的计税依据1.合同类: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提示:提示:(1 1)以凭证上的)以凭证上的“金额金额”
49、、“收入收入”、“费用费用”作为计税依据的,应当全额计作为计税依据的,应当全额计税,不得作任何扣除。税,不得作任何扣除。(2 2)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应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经济事项的同一凭证,如分别记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应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经济事项的同一凭证,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算贴花。按税率高的计算贴花。2.2.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以“实收资本实收资本”和和“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两项的合计金额作为计税依据。额作为计税
50、依据。3.3.不记载金额的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专利证)不记载金额的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专利证)和辅助性账簿(企业的日记账簿、各种明细分类账簿)和辅助性账簿(企业的日记账簿、各种明细分类账簿):以件数作为计税依据。:以件数作为计税依据。(二)印花税的税率(二)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有两种形式: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1.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0.050.05、0.30.3、0.50.5、11)2.2.定额税率:定额税率:5 5元权利、许可证照,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税额为每件元权利、许可证照,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税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