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研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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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A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研讨Stillwatersrun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Wherethereislife,thereis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1总则1.0.1为维护城市道路交通运行有序、安全、畅通及低公害,统一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的技术标准,指导工程建设,达到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功能全面、技术先进、安全实用、经济合理等目的,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交通设施设计。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应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防护设

2、施、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系统、服务设施、道路照明及变配电和管理处所及设备等内容。1.0.3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应依据道路性质、沿线环境以及交通流特性等进行,符合项目所在地区相关规划、道路总体设计和节能环保的要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1.0.4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中所采用的设计车辆外廓尺寸、汽车荷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相应规定。1.0.5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应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按照“总体设计、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设计。与主体工程相关的基础工程、管道等应在主体工程实施时

3、一并预留或预埋。1.0.6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路权rightofway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一定空间和时间内在道路上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2.1.2警告标志warningsign警告车辆、行人注意道路交通的标志。2.1.3禁令标志prohibitionsign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2.1.4指示标志mandatorysign指示车辆、行人应遵循的标志。2.1.5指路标志guidesign

4、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2.1.6可变信息标志changeablemessagesign可变信息标志是一种依交通、道路、气候等状况的变化,可以随之改变显示内容的标志。2.1.7主动发光标志activeluminoussign在光线较暗时能够被清楚辨认的,带有图形、符号的,通过电能或其他能源使其自身内部发光的标志。2.1.8逆反射retro-reflection反射光线从靠近入射光线的反方向向光源返回的反射。2.1.9轮廓标delineator用以指示道路前进方向和边缘轮廓、具有逆反

5、射性能或主动发光形式的交通安全设施。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2.1.10路侧安全净区roadsideclearzone在城市道路机动车道两侧、相对平坦、无非机动车道、无人行道、无任何障碍物、可供失控车辆重新返回正常行驶路线的带状区域。2.1.11防撞垫crashcushion独立的防护结构,在受到车辆碰撞时,通过自身的结构变形吸收碰撞能量,减轻对乘员的伤害程度。2.1.12可导向防撞垫redirectivecrashcushion具有侧面碰撞导向功能的防撞垫。2.1.13非导向防撞垫non-redirectivecr

6、ashcushion不具有侧面碰撞导向功能的防撞垫。2.1.14相位phase同时获得通行权的一个或多个交通流的信号显示状态。2.1.15信号周期signalcircle信号灯相位按设定的顺序显示一周所需的时间。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2.1.16协调控制coordinatedcontrol把多个交叉口的交通信号控制参数进行关联控制的一种方式。2.1.17人行护栏pedestrianguardrail防止行人跌落或为使行人与车辆隔离而设置的保障行人安全的设施。2.1.18分隔设施separatefacilities道

7、路范围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车辆和行人之间以及逆向交通之间,为规范通行空间设置的构造物。2.1.19防眩设施anti-glarefacilities为夜间行车的驾驶人员免受对向来车前灯眩光干扰而设置的构造物。2.1.20限界结构delimitationstructure车行道净空周边的主体结构物。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2.1.21主体结构防撞设施collisionprotectionfacilitiesformainstructure在容易被撞击的主体结构上增加的抗撞击构件。2.1.22附属保护防撞设施coll

8、isionprotectionfacilitiesforsubsidiarystructure在容易被撞击的主体结构前方,单独设置的保护主体结构的防撞设施。2.1.23隔离栅guardfence为防止行人、非机动车辆等进入快速路、匝道或其他禁入区域而设置的栅栏。2.1.24声屏障acousticbarrier一种专门设计的立于噪声源和受声点之间的声学障板。2.1.25交通监控trafficsurveillanceandcontrol通过采集、处理和发布道路交通信息,为交通管理者提供一种用于道路交通运行和管理的技术措施。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

9、afficfacility2.2符号Eav平均照度Emin最小照度Evmin最小垂直照度SR环境比TI眩光限制阈值增量UE照度均匀度UL亮度纵向均匀度UO亮度总均匀度2.3代号LPD功率密度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3交通调查3.0.1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应进行交通调查。3.0.2交通调查内容包括所在地区的路网现状、沿线土地利用现状、沿线环境、道路及交通状况、城市规划、路网规划等。调查范围除了设计道路自身外,还应包含对设计道路有影响的周边范围。3.0.3新建道路交通设施设计应在调查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分析以下情况:1.

10、项目所在区域社会经济、交通发展、地形、气候气象及项目沿线土地开发利用情况;2.周边相关道路等级、线形、横断面布置、交通设施配置情况;3.项目周边主要道路交通特性、交通组织与管理情况;4.项目在规划道路网中的地位、功能及道路等级;5.项目预测交通量、交通组织及交通特性。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3.0.4.对改建、扩建道路工程交通设施设计调查内容,除新建工程要求的资料外,还应根据需要补充以下内容:1.既有道路交通设施情况;2.既有道路交通状况。3.0.5.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工程,应对道路几何条件、交通量、交通组成、交通流特

11、性、交通事故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并对预测交通资料进行分析和判断,作为改造工程的设计依据。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4总体设计4.1一般规定4.1.1.城市道路交通设施总体设计应符合安全、畅通、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4.1.2.城市道路交通设施总体设计应与道路主体工程设计相协调,应根据道路功能及其在城市路网中的作用,综合考虑设计、施工、维修、营运、管理以及近期与远期等各种因素,准确体现道路工程主体设计的意图。4.1.3.城市道路交通设施除应保持其各自特性和相对独立外,还应相互匹配,使之成为统一、协调、完整的系统

12、工程。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4.2交通设施分级4.2.1.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应按等级进行统筹规划、总体设计。4.2.2.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级分为A、B、C、D四级。A.级应设置系统完善的标志、标线、隔离和防护设施;中间带必须连续设置中央分隔防撞护栏和必需的防眩设施;桥梁、高路堤路段以及旁侧有辅路、人行道等撞击后将危及生命和结构物安全的路段必须设置路侧防撞护栏;立体交叉及其周边路网应连续设置指路、禁令等标志;施划车道边缘线、分合流路段应连续设置反光突起路标;出口分流三角端应有醒目的提示和防撞设施;实施控制的匝道,应

13、设置匝道控制信号灯;交通监控系统应按II级设置,中、长、特长隧道应按I级设置。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B.级应设置完善的标志、标线和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路段上应设置中间分隔设施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设施;桥梁与高路堤路段有坠落危险时必须设置路侧防撞护栏;立体交叉及其周边地区路网应设置指路、禁令等标志;平面交叉口必须进行交通渠化并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系统应按III级设置,特大型桥梁应按II级设置,中、长、特长隧道应按I级设置。C.级应设置完善的标志、标线和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平交路口进口段宜设置中间分隔设施;桥

14、梁与高路堤段有坠落危险时应设置路侧防撞护栏;平面交叉口应进行交通渠化并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系统应按III级设置,特大型桥梁应按II级设置,中、长、特长隧道应按I级设置。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4.2.3.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各等级适用范围应按表4.2.3执行。交通设施等级交通设施等级适用范围适用范围A A快速路、中、长、特长隧道及特大型桥梁快速路、中、长、特长隧道及特大型桥梁B B主干路主干路C C次干路次干路D D支路支路表表4.2.3各等级城市道路交通设施适用范围各等级城市道路交通设施适用范围D.级应设置较完善的

15、标志、标线;桥梁与高路堤段有坠落危险时应设置路侧防撞护栏;平面交叉口宜进行交通渠化并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系统应按IV级设置。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4.3总体设计要求4.3.1.应按照主体工程的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及项目交通特性,确定交通设施的技术标准、建设规模与主要技术指标,经协调并确认后执行。4.3.2.应划定与主体工程设计之间的界面、接口等,并协调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各专业的设计界面、接口等,防止设施之间发生冲突。4.3.3.应组织各交通设施专业制定交通设施设计方案,并协调各设施间的衔接与配合。4.3.4.根据主

16、体工程设计的道路服务水平和安全性评价结论,应优化、完善设施设计方案。4.3.5.提出发生特殊交通安全或紧急事件情况下的疏散、撤离、抢险、救援等的要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4.4设计界面4.4.1.交通标志、轮廓标、防护设施、交通信号和监控系统外场设备、照明及变配电等设施设置于道路构造物或桥梁、隧道结构上时,交通设施设计方应提供设置桩号、预留孔尺寸、结构重力、受力条件等;主体工程设计方进行构造物或桥梁、隧道结构设计时应进行预留、预埋设计。交通设施的设置及其安装由交通设施设计方设计。4.4.2.有防撞要求的防护设施设

17、于道路构造物或桥梁、隧道结构上时,交通设施设计方还应提供防撞等级、防撞设施几何尺寸与结构设计,以及结构端部刚柔防撞过渡段设计等;主体工程设计方进行道路构造物或桥梁、隧道结构设计及结构设计。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4.4.3.埋设在道路路基横断面内的通信及信号系统管道,应由交通设施设计方与主体工程设计方商定,并确定管道设置位置,由交通设施设计方设计;主体工程设计方应在相关设计图中标示预留管道、人井、管箱的尺寸、位置等,并列入主体工程方设计文件。4.4.4.出租车、公交停靠站站台、人行过街设施等服务设施需列入主体工程设计

18、的内容,由交通设施设计方提出位置、规模及尺寸等要求,经与主体工程设计方协调确认后,由主体工程设计方随主体工程一并设计;其他需主体工程预留位置或预埋基础、预留穿线管的服务设施由交通设施设计方设计,其中涉及预留、预埋部分的设计成果应在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时提供并同步施工。4.4.5.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出入口的加、减速车道、机动车停车场出入口,应由主体工程设计方随主体工程一并设计。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4.4.6.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处所的房屋建筑及场坪等对场地与高程有特殊要求时,应事先同主体工程设计方协商,并提供相应的交

19、通设施功能设计和建筑设计图纸,由主体工程设计方进行场坪设计和衔接工程设计。4.4.7.斜拉桥、悬索桥等特殊大桥设置的结构监测系统以及隧道监控、通风、消防报警系统,应集成纳入交通监控中心,由交通监控中心系统集成设计方实行系统集成。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5交通标志5.1一般规定5.1.1.交通标志设计应以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组织管理方案为依据,简明、准确地向交通参与者提供交通路权、行驶规则以及路径指示等信息,保障交通畅达和行车安全。5.1.2.交通标志与交通标线等其他管理设施传递的信息应一致,互为补充。5

20、.1.3.交通标志不应传递与道路交通无关的信息。5.1.4.隧道内的应急、消防、避险等指示标志,应采用主动发光标志或照明式标志。5.1.5.交通标志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5.2分类及设置5.2.1.交通标志按其作用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类,其中主标志包括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作业区标志、告示标志;辅助标志是附设在主标志下,对其进行辅助说明的标志。5.2.2.交通标志按版面内容显示方式分为静态标志和可变信息标志。5.2.3.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应综合考

21、虑城市规模和特点、路网设施布局、道路等级、几何条件、交通状况、道路使用者需求、环境及气候等因素。2.标志的设置应优先考虑交通法规和安全要求。3.标志信息发布应明确、连续、系统,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的现象。重要的信息应重复发布。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4.充分考虑道路使用者在动态条件下的视认性,即考虑在动态条件下发现、判读标志及采取行动所需的时间和前置距离。5.标志应设置在道路行进方向右侧或车行道上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或左右两侧同时设置。6.标志的设置不得被桥墩、柱、树木等物体遮挡。5.3版面设计5.3.

22、1.版面形状应符合表5.3.1的规定。版面形状版面形状适用范围适用范围矩形(含正方形)矩形(含正方形)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辅助标志、作业区标志、告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辅助标志、作业区标志、告示标志警告标志(部分)、禁令标志(部分)、指示标志(部分)警告标志(部分)、禁令标志(部分)、指示标志(部分)正等边三角形正等边三角形警告标志(部分)警告标志(部分)圆形圆形禁令标志(部分)、指示标志(部分)禁令标志(部分)、指示标志(部分)倒等边三角形倒等边三角形减速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叉形叉形多股铁路道口叉形标志多股铁路道口叉形标志八角形八角形停车让行标志停车让行标志表表5.3.1标志版面形状

23、标志版面形状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5.3.2.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的版面尺寸应符合表5.3.2的规定;指路标志的版面尺寸应根据数字、文字高度及其间隔等要素计算确定。设计速度设计速度km/hkm/h10010080806060、5050、40403030、2020警告标志警告标志三角形边长(三角形边长(cm)cm)13013011011090907070叉形标志宽度(叉形标志宽度(cm)cm)/1201209090圆形标志外径(圆形标志外径(cm)cm)12012010010080806060禁令标志禁令标志

24、三角形标志边长(减速让行)(三角形标志边长(减速让行)(cm)cm)-90907070八角形标志外径(停车让行)(八角形标志外径(停车让行)(cm)cm)-80806060长方形标志边长(区域限制、解除)长方形标志边长(区域限制、解除)(cmxcm)cmxcm)-120 x170120 x170 90 x13090 x130圆形标志外径(圆形标志外径(cm)cm)12012010010080806060正方形标志边长(正方形标志边长(cm)cm)12012010010080806060指示标志指示标志长方形标志边长(长方形标志边长(cmxcm)cmxcm)190 x140190 x140 16

25、0 x120160 x120 140 x100140 x100-单行线标志边长(单行线标志边长(cmxcm)cmxcm)120 x60120 x60100 x50100 x5080 x4080 x4060 x3060 x30会车先行标志边长(会车先行标志边长(cmxcm)cmxcm)-80 x8080 x8060 x6060 x60表表5.3.2标志版面尺寸标志版面尺寸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5.3.3.版面颜色应符合表5.3.35.3.3的规定。颜色颜色含义含义适用范围适用范围红色红色禁止、停止、危险禁止、停止、危

26、险 禁令标志的边框、底色、斜杠,叉形符号、斜禁令标志的边框、底色、斜杠,叉形符号、斜杠符杠符号和警告性线形诱导标的底色等号和警告性线形诱导标的底色等黄色(荧光黄色)黄色(荧光黄色)警告警告警告标志的底色警告标志的底色蓝色蓝色指示、指路指示、指路指示标志的底色、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底色指示标志的底色、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底色绿色绿色快速路指路快速路指路城市快速路指路标志底色城市快速路指路标志底色棕色棕色旅游区指引旅游区指引旅游区指引和旅游项目标志的底色旅游区指引和旅游项目标志的底色黑色黑色警告、禁令等警告、禁令等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和部分标志的边框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和部分标志的边框白色白色警告、禁

27、令等警告、禁令等标志的底色、文字和图形符号以及部分标志的标志的底色、文字和图形符号以及部分标志的边框边框橙色(荧光橙色)橙色(荧光橙色)警告、指示警告、指示道路作业区的警告、指路标志道路作业区的警告、指路标志荧光黄绿色荧光黄绿色警告警告注意行人、注意儿童的警告标志注意行人、注意儿童的警告标志表表5.3.3标志版面颜色标志版面颜色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5.3.4.指路标志的版面文字应符合以下规定:1.应简洁、清晰地反映道路名称、地点、路线、方向和距离等内容。2.应使用规范汉字或并用其他文字对照形式。若并用汉字和其他文

28、字,汉字应排在其他文字上方。3.指路标志汉字高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设计速度设计速度km/hkm/h10010080806060、5050、40403030、2020汉字高度汉字高度h(cm)h(cm)7070、6565、60606060、5555、50505050、4545、4040、35353030、2525拼音与英文字、拉丁文、拼音与英文字、拉丁文、少数民族文字高少数民族文字高1/3 1/3 h h1/21/2 h h阿拉伯数字阿拉伯数字字高字高h h:字宽:字宽1/2 1/2 h h4/54/5 h h表表5.3.4标志版面文字规格标志版面文字规格5.3.5.可变信息标志版面应符

29、合以下规定:1.可变信息标志分为全可变信息标志和部分可变信息标志。版面可根据交通管理要求采用文字版、图形版、文字加图形等版面形式。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2.显示的警告、禁令、指示标志的图形,以及字符、形状等要求应与静态标志一致。文字的字体、字高、间距等应保证视认性,可参考表5.3.4执行。3.可变信息标志的颜色应符合表5.3.5的规定。类别类别显示内容显示内容底色底色边框边框图形、符号、文字图形、符号、文字文字文字标志标志一般信息一般信息绿色绿色警告信息警告信息黑色黑色黄色黄色禁令信息禁令信息红色红色警告标志警告标

30、志黄色黄色黄色黄色禁令标志禁令标志红色红色黄色黄色指示标志指示标志蓝色蓝色绿色绿色指路标志指路标志黑色黑色绿色绿色绿色绿色图形图形作业区标志作业区标志随类型随类型黄色黄色标志标志辅助标志辅助标志绿色绿色潮汐车道标志潮汐车道标志红色红色X X、绿色、绿色可变导向车道可变导向车道蓝色蓝色*绿色或黄色绿色或黄色交通状况交通状况蓝色或绿色蓝色或绿色*红、黄、绿等色红、黄、绿等色其他信息其他信息视需要视需要*为不可变部分的颜色为不可变部分的颜色表表5.3.5可变信息标志的颜色可变信息标志的颜色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5.4材料

31、5.4.1.标志板版面应采用逆反射材料制作。5.4.2.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的标志应采用一三级反光膜,在曲线段或其他危险路段应采用二级以上反光膜。城市次干路及以下等级道路的标志应采用四级以上的反光膜。5.4.3.标志底板及支撑结构宜选用轻型材料与结构制作,并应满足强度、刚度、耐久性和抗腐蚀要求。5.4.4.可变信息标志板应根据标志的类型、显示内容、控制方式、环保节能、经济性等要求,选择显示方式及材料。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5.5支撑方式与结构设计5.5.1.根据标志传递的信息重要程度、版面尺寸、交通量、车道数、设

32、计风速、路侧条件及悬挂位置等要求,标志板可采用柱式、悬臂式、门架式或附着式等支撑方式。5.5.2.标志支撑结构设计应按标志支撑方式、板面尺寸分类归并,对其上部结构、立柱、横梁及其连接等进行设计,并分别验算其强度和变形。对其下部结构进行强度、抗倾覆和抗滑动等设计验算,并进行基底应力验算。5.5.3.风荷载计算中设计风速应符合以下规定:1.应采用标志所在地区距离平坦空旷地面10m高,50a遇10min的计算平均最大风速。2.缺乏风速观测资料时,设计风速可按全国基本风压分布图及全国各气象台站的基本风速和风压值的有关数据,并经实地调查核实后采用,但不得小于22m/s。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

33、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5.5.4.标志板与支撑结构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安装方便、板面平整、维护简便。6交通标线6.1一般规定6.1.1.标线应符合道路使用的功能要求,为道路使用者提供明确的行驶范围、路权与指引信息。6.1.2.标线可与标志配合使用,也可单独使用。6.1.3.标线应能清晰地识别与辨认,并符合白天、雨天、夜间视认性规定的要求。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设置反光交通标线。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6.2标线设置6.2.1.一般路段的交通标线应符合以下规定:1.城市道路双向

34、行驶机动车时,对向行驶的车道间应划黄色对向车行道分界线,同向行驶的车道间应划白色车行道分界线。2.城市快速路应在机动车道的外侧边缘(路缘带内侧)划车行道边缘线,其它等级道路在机动车道的外侧边缘(路缘带内侧)宜划车行道边缘线。3.机非分离行驶的路段当无实物隔离时,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界应划车行道边缘线(机非分界线)。4.人行横道线的设置应根据道路等级、行人横穿需求、交通安全等因素确定。5.标线宽度应根据道路等级、设计速度和路面宽度确定,如表6.2.1所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6.2.2.特殊路段的交通标线应符合

35、以下规定:1.视距受竖曲线或平曲线、桥梁、隧道等限制的路段,应设禁止跨越车行道分界线,线宽为 15cm。2.在车道数缩减或增加的路段应设置车行道宽度渐变段标线。在靠车道变化一侧的渐变段起点前,可配合设置窄路标志或车道变化标志。设计速度(设计速度(km/h)km/h)车行道边缘线车行道边缘线(cm)(cm)车行道分界线车行道分界线(cm)(cm)路面中心线路面中心线(cm)(cm)100100、8080、60(60(快速路)快速路)202015156060、50(50(主、次干路)主、次干路)15151515或或101015154040、30(30(主、次干路及支路)主、次干路及支路)15151

36、515或或1010151520(20(次干路及次干路及支路)支路)双车道双车道1515单车道单车道表表6.2.1标线宽度标线宽度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3.在需要指示车辆行驶限制要求的车道内,可设置路面文字标记。路面文字标记,其高度、宽度、纵向间距按表6.2.2的规定选取,文字书写顺序按行车方向由近至远。设计速度(设计速度(km/h)km/h)1001008080、6060、50504040、3030、2020字高字高450650450650300400300400150200150200字宽字宽1502001502

37、0010015010015050705070纵向间距纵向间距300400300400200300200300100150100150表表6.2.2文字标记尺寸和纵向间距(尺寸单位:文字标记尺寸和纵向间距(尺寸单位:cm)6.2.3.平面及立体交叉交通标线应符合以下规定:1.平面交叉口标线(包括车行道中心线、人行横道线、停止线、导向箭头、禁止跨越车行道分界线等)应根据交叉口形状、交通量、车行道宽度、转弯车辆的比率及交通组织等情况合理设置。2.左弯待转区线应在设有左转弯专用信号及辟有左转专用车道时使用,左弯待转区不得妨碍对向直行车辆的正常行驶。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

38、urbanroadtrafficfacility3.在平面交叉口过大、不规则以及交通组织复杂等情况下,车辆寻找出口车道困难时,应设置路口导向线,辅助车辆行驶和转向。4.过宽、不规则或行驶条件比较复杂的交叉路口,立体交叉的匝道口或其他特殊地点,应设置导流线。导流线应根据交叉路口的地形和交通流量、流向情况进行设计。5.立体交叉的分、合流段应设置出入口标线及导向箭头。出入口导向箭头的设置尺寸和重复设置次数,按表6.2.36.2.3规定选取。进口车道转向排序不规则的路口,宜增加导向箭头的重复设置次数。设计速度(设计速度(km/h)km/h)1001008080、6060、50504040、3030、2

39、020导向箭头长度(导向箭头长度(m)m)9 96 63 3重复设置次数重复设置次数333 322表表6.2.3导向箭头的尺寸和重复设置次数导向箭头的尺寸和重复设置次数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6.3材料6.3.1.材料性能要求耐久、耐磨耗,耐腐蚀,与路面粘结力强,并具有较好的辨别性和防滑性。6.3.2.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采用反光标线。白色反光标线涂料的亮度因数应大于等于0.350.35,初始逆反射系数应大于等于150mcd*kx-1*m-2;黄色反光标线涂料的亮度因数应大于等于0.27,初始逆反射系数应大于等于10

40、0mcd*kx-1*m-2。6.3.3.标线应采用环保材料,不应对周围环境及施工人员产生污染与危害。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6.4轮廓标6.4.1.轮廓标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城市快速路主路,以及立交出入口匝道等车行道两侧,应连续设置轮廓标。2.在小半径弯道、连续转弯、视距不良等事故易发地段,应设置轮廓标。3.设中央物理隔离的道路,按行车方向,配置白色反射体的轮廓标应安装在道路右侧,配置黄色反射体的轮廓标应安装在道路左侧;无中央物理隔离的道路,按行车方向左右两侧的轮廓标均为白色。4.轮廓标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

41、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6.4.2轮廓标设置要求如下:1.轮廓标在直线段的设置间隔为50m。2.曲线段的设置间隔可按表6.4.2的规定选取。道路宽度发生变化的路段及其它危险路段,可适当加密轮廓标的间距。曲线半径(曲线半径(m)m)30*20002000设置间隔(设置间隔(m)m)4 48 8121216162424323240404848注:注:*一般指互通立交匝道曲线半径一般指互通立交匝道曲线半径7防护设施7.1一般规定7.1.1.防护设施应采用环保材料,便于安装,易于维修。7.1.2.防护设施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

42、,且不应侵入停车视距范围内。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7.1.3.不能提供足够路侧安全净距的快速路路侧,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当路基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必须连续设置防撞护栏。7.1.4.防护设施宜简洁大方,与道路、桥梁和周围建筑的设计风格统一协调。7.2防撞护栏7.2.1防撞护栏等级分为五级,各等级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7.2.17.2.1的规定。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7.2.2.在综合分析城市道路线形、设计

43、速度、运行速度、交通量和车辆构成等因素的基础上,当需要采用的护栏碰撞能量低于70kJ时,护栏可确定特殊的碰撞条件并进行设计;当需要采用的护栏碰撞能量高于520kJ时,护栏应确定特殊的碰撞条件并进行设计。防撞等级防撞等级碰撞条件碰撞条件路侧护栏路侧护栏中央分隔中央分隔带护栏带护栏碰撞车型碰撞车型车辆质量车辆质量(t)(t)碰撞速度碰撞速度(km/h)(km/h)碰撞角度碰撞角度()碰撞能量碰撞能量(kJ)(kJ)B BBmBm小客车小客车1.51.580802020大客车大客车1010404020207070A AAmAm小客车小客车1.51.51001002020大客车大客车101060602

44、020160160SBSBSBmSBm小客车小客车1.51.51001002020大客车大客车101080802020280280SASASAmSAm小客车小客车1.51.51001002020大客车大客车141480802020400400SSSS小客车小客车1.51.51001002020大客车大客车181880802020520520表表7.2.1护栏防撞等级护栏防撞等级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7.2.3.城市道路可采用刚性或半刚性或柔性护栏,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采用不同的防撞等级和结构形式。7.2.4.路侧护栏

45、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快速路路侧护栏的防撞等级应符合表7.2.4-17.2.4-1的规定。使用条件使用条件设计速度(设计速度(km/h)km/h)100100,80806060一般路段、匝道一般路段、匝道A AB B高边坡、桥头引道、隧道洞口连接线、靠近构造物路段高边坡、桥头引道、隧道洞口连接线、靠近构造物路段SBSBA A高陡坡、高挡墙、临河路段;车辆越出路外可能发生严高陡坡、高挡墙、临河路段;车辆越出路外可能发生严重事故的路段重事故的路段SASASBSB邻近其它快速路、人流密集区域的路段;车辆越出路外可邻近其它快速路、人流密集区域的路段;车辆越出路外可能发生严重二次事故的路段能发生严重

46、二次事故的路段SSSSSASA表表7.2.4-1快速路路侧护栏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快速路路侧护栏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2.主干路的路侧宜设置防撞护栏。主干路路侧护栏的防撞等级应符合表7.2.4-2的规定。表表7.2.4-2主干路路侧护栏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主干路路侧护栏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使用条件使用条件设计速度(设计速度(km/h)km/h)60,5060,504040一般路段、匝道一般路段、匝道 A AB B高边坡、桥头引道、隧道洞口连接线、靠近构造物路段高边坡、桥头引道、隧道洞口连接线、靠近构造物

47、路段A AB B高陡坡、高挡墙、临河路段;车辆越出路外可能发生严高陡坡、高挡墙、临河路段;车辆越出路外可能发生严重事故的路段重事故的路段SBSBA A邻近其它快速路、人流密集区域的路段;车辆越出路外邻近其它快速路、人流密集区域的路段;车辆越出路外可能发生严重二次事故的路段可能发生严重二次事故的路段SASASBSB3.次干路、支路的路侧一般不设置路侧护栏,当车辆越出路外可能发生严重事故或严重二次事故的路段,宜设置防撞护栏。次干路和支路路侧防撞护栏的防撞等级参照主干路设置。4.邻近干线铁路、水库、油库、电站等需要特殊防护的路段,应对防撞护栏进行特殊设计。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

48、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7.2.5.中央分隔带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快速路中央分隔带护栏的防撞等级应符合表7.2.5-17.2.5-1的规定。表表7.2.5-1快速路中央分隔带护栏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快速路中央分隔带护栏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使用条件使用条件设计速度(设计速度(km/h)km/h)10010080806060一般路段一般路段SBmSBmAmAmBmBm小半径弯道、中央分隔带有桥墩小半径弯道、中央分隔带有桥墩及其他构造物等特殊防护路段及其他构造物等特殊防护路段SAmSAmSBmSBmAmAm2.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50km/h50km/h的主干路

49、中央分隔带宜设置防撞护栏。主干路中央分隔带护栏的防撞等级应符合表7.2.5-2的规定。表表7.2.5-2主干路中央分隔带护栏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主干路中央分隔带护栏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使用条件使用条件设计速度(设计速度(km/h)km/h)6060,5050一般路段一般路段BmBm小半径弯道、中央分隔带有桥墩及其他构造小半径弯道、中央分隔带有桥墩及其他构造物等特殊防护路段物等特殊防护路段AmAm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7.2.6.活动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应设置活动护栏。2.活动护栏的防

50、撞等级宜与其所在路段中央分隔带护栏的防撞等级一致。3.活动护栏应与中央分隔带护栏衔接,并在衔接处作安全性处理。7.2.7.桥梁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供机动车行驶的桥梁外侧应设置防撞护栏,桥侧护栏宜设置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两侧分车带上,双幅式桥梁中央分隔带护栏与桥侧护栏的防撞等级相同,单幅式桥梁中央分隔带护栏的设置参照路基段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原则设计。2.城市道路桥涵护栏的防撞等级应符合表7.2.77.2.7的规定。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urbanroadtrafficfacility3.次干路、支路的桥梁护栏参照设计速度为40km/h4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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