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docx(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深化学分制改革,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充分发挥教 师在学生学业发展过程中的指导作用,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学业导师(以下简称导师)是指经遴选与聘 任后,对本科生的学业规划、专业学习、创新创业能力承担指导责任 的专任教师。第二章任职条件第三条导师需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 心,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成长成才。(二)熟悉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学习资 源等,熟悉专业的社会需求和学院教学管理制度。(三)拥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丰富的教学 经验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2、具有较强的专业指导能力。(四)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创新 思维理论和创业指导能力。第三章聘用与配备第四条符合导师任职资格的本院专兼职教师均可申请担任导师。 导师聘用可采用个人自荐和教研室指派相结合的方式申报,由各系 (部)组织实施,聘用结果报教务与科技部备案。第五条聘用单位可以从各系专任教师中选聘,也可以从本部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科研机构等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中遴选。跨单位选聘的,需经所聘教师单位同意。第六条学院实施学生学业全程导师制,各系在新生入学半年内 完成导师选聘工作,一次聘期为三学年,第四学年的学业导师由毕业 设计(论文)导师担任。第七条学生进入专业学习一个
3、月后配备导师。导师的配备采取 学生选择或组织委派的方式进行。学院鼓励实行导师和学生的“双向 选择”。导师确认后原则上不予调整,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应提交 书面申请,经学生所在系批准后报教务与科技部备案。第八条原则上1位导师最多同时指导20名不同年级学生,其中 进校一年内的教师和兼职教师最多同时担任10名学生的导师。第四章工作职责第九条导师的主要职责:(一)专业教育引导。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 置以及就业去向等内容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学生了解相关专业 的培养规格和要求,培养学生增强专业学习兴趣与专业自信心。(二)学业规划指导。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学科偏好和个性特 点,有针对性地
4、指导学生制定本科学习计划,帮助学生确立出国留学、 考研、就业或创业的发展目标。指导学生逐步实施学业规划和学习计 划,每学期定期集中指导至少2次,分散指导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平 均每学年指导学生不少于20学时,每两周至少1学时。(三)专业学习指导。指导学生选课、合理安排学业进程,帮助 学生完善符合自身特点的较完整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结构体系。指导学 生有关免修、免听、辅修、修读第二学位、提前毕业等的规定。引导 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和技 能。介绍行业、专业、学科领域的发展动态与前沿。指导学生实习、 实训等实践教学。(四)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引导学生参与科研训练计划、科技
5、竞 赛、创新创业实践等项目活动。鼓励学生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五)关心和帮助学习困难学生。对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学习困难 学生,特别是受到学业警告、警示的学生,做好学业引导与关怀帮扶, 帮助制定课程重修计划,提出改进对策。第五章管理与考核第十条各系根据本单位专业特点、师资力量、学生状况等实际情 况,制定学业导师考核细则,落实好导师制相关的各项管理与考核工 作。第十一条考核工作于每学年末由各系组织完成。导师考核原则 上由学生评价、指导情况记录和系(部)评价三部分构成,考核等级 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高于15%。考核结果作为教 师年终考核的组成部分。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XXXX级学生起试行,由教务与科技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