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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学问产权法的价值构造 :学问产权法利益平稳机制争论冯晓青发布时间: 2022-1-9 摘要: 利益平稳是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重要原就;学问产权法具有爱护学问产权与爱护公共利益的双重目的 ,利益平稳成为学问产权法价值构造的内核;学问产权法可以被看成是一个利益平稳机制;通过剖析学问产权法中所涉及的各种权益配置和利益安排的制度设计 ,可以建构一个以利益平稳原就为基础和核心的学问产权法的理论框架和体系;利益平稳也可以作为认知学问产权法的理论模式与方法论原就;The balancing of inte rest is an important p rinc
2、ip le in legis la tion and judic ia l p rac tice asw ell1The intellec tua l p rope rty law poses double a im s including the p rotec tion of in tellec tual p rope rty and them ain tenance of public inte res t, and the ba lanc ing of interest cons titu tes the cor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va lueof int
3、e llectual p rop erty1Intellec tua l p rope rty law can be regarded as a m echanism of balanc ing of in teres t1Atheo retica l fram ew ork and sys tem centered and based on the p rincip le of ba lancing of in teres t can beestab lished th rough the ana lys is of system design for various configuring
4、 of rights and allocation of inte res tsw ith rega rd to inte llectua l p roperty law 1The balanc ing of in teres t can also be ac ted as a theore ticalm ode andp rinc ip le of m ethodology to cogn ize intellec tua l p rope rty law . 关键词: 学问产权法;利益平稳;私权;公共利益一、引 论近些年来 ,随着学问产权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学问产权理论争论的不断深化 ,我国法
5、学界对知 识产权法的利益平稳问题赐予了极大关注;如已故闻名学问产权专家郑成思教授认为 ,随着 网络技术的进展 ,“ 利益平稳” 成为中国学问产权领域的一个新话题;1 另一位闻名学问产权专家吴汉东教授就在其所著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争论一书中,始终坚持利益平稳原就为现代学问产权法基本精神的观点;2 有人甚至认为 ,但凡争论学问产权理论问题 ,学者们言必称平稳;同时 ,我国学问产权司法实践也表达了对利益平稳问题的重视 ,如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判决指出 :专利法的立法宗旨是“ 既要明确受爱护的专利技术方案 ,又要明确社会公众可以自由利用技术进行创造制造的空间 确定性结合起来;” 3 ,把对专利的合理爱护和对
6、社会公众供应足够的法律从国外的争论状况看 ,西方国家学者对学问产权法的利益平稳理念早有共识 ,“ 著作权法包含了在勉励作者创作和思想不受限制地传播的社会利益之间平稳的思想” ;4 “ 专利制度需要在创造者的利益和一般公众的利益之间达成平稳”5 等观点常常可见;在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 ,通过长期司法实践进展了学问产权法的利益平稳原理 ,判例中的精辟见解屡见不鲜;如美国的法院曾在一个案件中指出 :“ 著作权法试图建立一种精妙的平稳 :一方面 ,它保护作者的创作激情 ,勉励作者创作;另一方面 ,它必需适当地限制著作权爱护的内容 ,以防止1 / 14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
7、,共 1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产生由于垄断而阻碍作品利用的后果;在将联邦法律适用于新的案件时 ,法院必需始终考虑这一对称性;”6 众多判例中进展的利益平稳思想反过来用于指导司法实践和立法的修改与完善 ,使这一思想成为学问产权法的基本理论;纵观学问产权法几百年进展历程,一方面 ,学问产权人的权益随着新技术的进展而不断扩张;另一方面 ,公众信息自由的范畴也在逐步拓展;造成这种相生相克现象的根本缘由 ,实际上是由于利益平稳原就在起作用;可以认为 ,自学问产权制度建立以来 ,利益平稳始终是其追求的价值目标 ,学问产权法中的诸多原就和详细规章背后,都影射了和谐和解决学问
8、产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利益冲突的思路;有的学者甚至认为 ,“ 利益平稳原就在学问产权法上无处不在,以和谐各方面的利益冲突” ; 7 实际上 ,学问产权法是一种典型的利益平稳机制;正是由于学问产权客体即学问产品具有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双重属性,利益平稳机制在学问产权法中尤为重要,整个学问产权法在价值构造上表现为一系列的平稳模式和与此相适应的制度支配;例如,学问产权人权益与义务的平稳 ,学问产权人的权益与社会公众利益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公共利益间的平稳 ,专有权爱护与学问产品最终进入公有领域的平稳 ,公正与效率的平稳 ,权益行使内容、方式与权益限制的平稳 ,学问制造与再制造的平稳 ,学问产权与物权的平稳等
9、;甚至可以认为 ,利益平稳是学问产权法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利益平稳也是一种价值判定,是学问产权法价值取向的内在要求;这不仅表达在各国学问产权法中 ,而且表达在有关国际性文件中;例如 ,世界人权宣言将爱护自身制造的学问产品与共享社会文明的成果都列入基本人权;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学问产权协定(下称学问产权协定)第7 条规定 :“ 学问产权的爱护与权益行使,目的在于促进技术的革新、技术的转让与技术的传播,以及以有利于社会及经济福利的方式去促进技术学问的生产者与使用者互利 ,并促进权益与义务的平稳;” 这一规定表达了该协定对利益平稳目标的确定和重视;由于学问产权协定的规定是其成员必需履行的,该利益
10、平稳目标也就成为各成员特殊是主权国家的学问产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就和目标;结合该协定其他条款的规定可以发觉 ,协定仍规定应促进经济和社会进展的公共利益,强调学问产权人的私人利益应与公共利益平稳;这些规定为成员特殊是主权国家之间的国际学问产权爱护奠定了利益平稳 的基本框架;从学问产权法的一般原理分析,学问产权法的目的无非是爱护学问制造者的直接目标和保障学问产品的传播和利用、保证学问和信息的扩散 ,从而促进经济进展和科学文化富强的社会公共利益目的两个主要方面;这可以称之为学问产权法的二元价值目标;这种二元价值目标是以勉励机制为基础、以利益平稳的调剂机制为手段加以实现的;一方面 ,学问产权法需要有合理
11、、适当的勉励机制和权益保证机制,充分爱护学问制造者的合法权益 ,保证学问产权人能够通过掌握和行使自己的权益而收回学问制造的成本并获得必 要的报偿 ,从而达到勉励学问和技术创新、促进学问产品制造和传播的目的;由于学问产品的产生源泉是学问产品生产者,假如不敬重学问制造者的劳动,不赐予其以必要的、充分的法律爱护 ,学问产品制造者的制造热忱就会受到极大打击,从而使科学文化事业的进展成为无源之水;正由于如此 ,各国的学问产权立法宗旨第一表达为爱护学问产品制造者等全部人对知识产品的专有权益; 8 2 / 14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1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12、 - - - - 另一方面 ,学问产权法仍担负着实现在一般的社会公众利益基础之上更广泛的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重任,具有重要的公共利益价值目标;9 “ 学问产权与思想、信息、学问的表述和传播有着亲密的关系;在保证学问制造者权益的同时 社会文明进步的公益目标;”. 10 ,必需考虑促进学问广泛传播和推动学问产权法要同时实现爱护私人权益和爱护社会公共利益以促进社会进步的目标 ,需要调整好学问产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技术、思想和信息的准时广泛传播和利用,促进经济的进展和科学、文化事业的富强;学问产权法的目标功能是和谐环绕学问产品而产生的利益冲突,均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使之处于系统优化状态;
13、学问产权法同时承担着爱护学问产权人的私人利益和爱护在一般的社会公众利益基础之上更广泛的公共利益的双重目标 ,两者并行不悖;甚至可以说 ,学问产权爱护只是学问产权制度运行的中间过程 ,促进学问制造和学问扩散 ,促进技术、学问和信息的沟通与利用 ,从而促进社会经济进展、科学和文化进步才是学问产权法的终极目的;因此 ,从学问产权法的目的来看 ,一方面我们必需强化学问产权爱护 ,另一方面必需重视并维系学问产权人的利益与学问产权法中其他利益主体利益之间的平稳;从经济效率上看,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等学问产权特地法创制了在短期竞争的成本与实现长期的社会利益间的平稳;正是基于利益平稳机制在学问产权法中极端
14、重要的位置,本文试图通过以利益平稳为基石范畴 ,剖析学问产权法价值构造中存在的利益平稳机制,以提升对学问产权法理论的系统熟悉,为学问产权法的争论供应一种理论模式;二、学问产权法中利益平稳机制的确立(一)学问产权法对学问产品利益关系的调整学问产权法是调整学问产品的生产、传播、利用、爱护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环绕学问产品所产生的利益关系是学问产权法调整的核心;学问产权法实际上是一个安排学问产品权益的制度;“ 学问产权制度在人类的法律进化史上得以产生并进展 ,就在于其确认了涉及学问产品爱护的各种利益 ,并予以合理安排;”11一百多年前 ,美国总统林肯在谈到专利制度的理性时指出,专利制度是
15、天才之火添上了利益的柴薪;包括专利法在内的学问产权法 ,是一种通过赐予学问产品制造者或学问产品全部人以其学问产品市场专有权等权益 ,来促进学问的制造、传播与利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法律制度,与利益存在着“ 天然的” 联系;学问产权法涉及的利益既包括学问产权人的私人利益,也包括国家通过学问产权立法而需要实现的社会公共利益 ,特殊是学问和信息的传播与使用中的社会公共利益;学问产权法赐予学问产权人的专有权,在本质上是为了爱护学问产权法需要承认和爱护的利益;从法理学的角度说 ,学问产品成为学问产权法的调整对象除了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这两个前提条件外 ,只有当学问产品表达的社会利益为法律所认可并需要由
16、法律加以爱护和调整时 ,学问产品才成为学问产权的爱护客体;在学问产权法制框架内 ,每一个利益主体都有权在学问产权法的范畴内寻求和获得最大化利益,并且有权在学问产权法的限度内爱护自己的正值利益不受侵害或阻碍;当然,各个利益主体追求的价值目标不一样,并因此而形成了利益追求的多样性;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追求尽管存在多样性,但是他们追求的利益也具有一样性或类同性,并3 / 14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1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且各利益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能够与其他人的利益形成一种互动关系,形成利益追求上的趋同性;这种趋同性使和谐各方
17、利益的学问产权法的产生成为可能;当然 ,学问产权法中各种利益具有一样性或趋同性的同时,仍具有利益冲突的一面;对环绕学问产品而产生的相互冲突的利益关系进行和谐 ,是学问产权法调整的核心内容;(二)学问产权法中利益平稳机制的确立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看,在学问产权法中引入并切实贯彻利益平稳原就,可以为解决和和谐学问产权法中存在的冲突性利益供应原就和标准,公正、权威地安排环绕学问产品而产生的权益义务 ,并对环绕学问产品产生的各种利益关系进行利益挑选、利益估价和利益衡量 ,从而保证学问产权法调整的利益各得其所,在总体上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效用;学问产权的专有性与社会对学问产品的合理需求是学问产权法中的一对主要
18、冲突 ,确立利益平稳原就、建立利益平稳机制正是解决这一冲突的有效方法和手段;相应地 ,学问产权法中的利益平稳 ,主要是学问产权人的专有权和社会公众对学问产品的合理需求的权益间的分配和取舍 ,使之达到一个恰当和适度的状态;这种平稳不是强调两种利益间的完全对等 ,而是要求学问产权法作为一种制度设计 ,对其中的不同利益主体的价值取向都应赐予充分考虑 ,兼顾学问产权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 ,以互不损害对方利益为价值目标;同时 ,以有效的制度救济作为补充手段 ,在学问产品的生产和流转的动态过程中,始终使学问产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保持均衡态势;明显 ,这是利益平稳的制度设计在学问产权法上的最高价值追求;
19、12 学问产权法的利益平稳机制是以利益平稳原就为基石的、涉及学问产权法的基本构造和功能及其相互关系的权益义务安排机制;该机制涉及到学问产权人与学问产品使用者之间权益义务相持的均势 ,或者说学问产权法律关系主体的权益义务之间的平稳 ,表达了学问产权法的结构性均衡;作为规范体系 ,学问产权制度从内容上看 ,由权益和义务两大要素构成;知识产权法利益平稳机制的确立,要求学问产权法所规范的权益与义务在整体分布与组合上达致平稳;其中 ,最重要的是学问产权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主体学问产权人和学问产品的使用者即一般的社会公众之间的权益和义务之间平稳,以及他们自身权益和义务之间平稳;就知识产权法的权益格局来说,在
20、学问产权法的均衡性结构中,学问产权人的权益与学问产品使用者的权益、社会公众的权益在范畴、强度方面保持均衡相持;学问产权法中的权益义务配置的合理性直接取决于社会的需求程度,包括社会对学问产品生产的需求和社会公众对学问产权使用和传播的需求;假如学问产权人的专有权过小 ,那么将导致对学问生产的勉励不足;假如社会公众使用学问产品的需求受到过多限制,就将难以满意社会需求;无论显现哪种情形 ,都将导致学问产权法的结构性失衡 ,学问产权法利益平稳机制也将无从建立;考察全部学问产权立法 ,无论是基本的立法宗旨仍是详细的原就和规章 ,都表达了环绕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冲突与和谐的解决思路和模式,旨在爱护学问产权人
21、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稳;同时 ,建立学问产权法的利益平稳机制是一个系统运作过程 ,这是由于该平稳机制掩盖了比较广泛的内容 ,并且相互之间存在亲密的联系;如学问产权的专有性和社会公众对学问产品的需求、学问产权法中的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效率与公正、秩序与自由等的平稳这也是学问产权法追求的境域;假如其中的某些方面失去平稳 ,就需要运用和谐机制加以复原;学问产权法的各个领域可以不断地依据利益平稳原就充实相关内容 ,使环绕学问产品产生的各种相持或者冲突的因素处于相互和谐的和谐状态;4 / 14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1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22、- - - 三、学问产权法中利益平稳机制的基本内容学问产权法通过特有的制度设计和支配,建构了一个利益平稳机制,在立法上试图排除学问产权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对立,以使其立法宗旨得以实现;以下主要对学问产权法中蕴涵的利益平稳机制的内容从理论上进行梳理和提炼 ,旨在为学问产权法的基本理论供应一个认知模式;(一)学问产权法中利益平稳的内涵与价值目标学问产权法中利益平稳的基本内涵 ,一是以私权爱护作为利益平稳的前提 ,以利益平稳作为私权爱护的制约机制 ,在立法上进行权益义务的合理配置;二是以利益平稳原就贯穿整个知识产权法的说明和适用过程; 13 学问产权法的利益平稳机制,是就学问产权法整体的构造、功
23、能及其相互关系而言的;在该平稳机制中 ,存在一系列需要保证的平稳关系;它不仅是对学问产权的专有性与社会对智力产品的需求这一冲突的解决和平稳,而且涉及到权益义务在总体上的平稳既有不同主体间权益义务的平稳,也包括同一主体自身的权益义务平稳,是对学问产权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状态的一种总的概括;此外,学问产权法的利益平稳机制仍涉及到学问产权法律制度、结构、体系、学问产权制度的功能与目标等方面;不过 ,在该平稳机制中 ,实现与保证学问产权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稳仍旧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正如国外学者安图伊奈特 威克咖所指出 利益 :公众获得新的、制造性思想与创造的利益,“ 传统上 ,学问产权爱护平稳了两类
24、集团的 ,以及作者、创造者通过有限的垄断权形式提供勉励或从其思想与创造中获得的收益;” 14 学问产权法中利益平稳实现的法律价值目标具有多样性,在总体上它肩负起效率与公正的统一和均衡的重任,而学问产权制度效益中的公正,更多的是由相互制约的利益之间平稳加以实现的;学问产权法中利益平稳在价值目标上特殊表达为以下几方面:如何和谐学问产权法中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 ,实现学问产权法律制度的公正、正义等价值目标;如何通过分配权益义务确立学问产品资源安排的正义标准、正义模式和正义秩序;如何充分利用各种资源 ,以达到无形财产资源的有效配置 学问产权爱护制度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均衡权制度正确地刺激学问和信息财宝的
25、增长(二)学问产权法中利益平稳的基本原就,实现学问产权爱护制度的正确社会经济效益;如何使 ,实现学问财宝的公正与合理的共享;如何通过产 ,同时确保公众对学问和信息的必要接近; 1.学问产权爱护在充分、有效基础之上的适度与合理从学问产权法的整个制度看,授予的学问产权不仅应充分、有效,而且应适度、合理;解决学问产权爱护的合理与充分,是发挥学问产权法勉励机制的前提;学问产权概念本身也表达了对学问产权这种法定垄断权的确认和爱护;另一方面 ,学问产权爱护存在适度与合理的问题;依据法理学原理 ,权益作为利益的法律化 ,是法律设定的在肯定范畴内的自由;这种自由本身说明白任何权益都是有边界的 ,而边界就是权益
26、行使的实际范畴 ,是权益人与其他任何人5 / 14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1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利益的分界线或者说平稳点;在学问产权法中,同样存在着这一平稳点,详细表达在学问产权法的规范要求上就是对学问产权的适当而合理的爱护;学问产权爱护的适度和合理要求对学问产权的爱护既不能过度,也不能严峻不足,而是应当爱护一种适当的爱护水准;从学问产权本身的权益配置看,适度和合理要求学问产权人的权利设置既符合勉励学问制造的需要 ,又使得学问产权的授予不至于成为社会公众获得学问和信息的障碍;私权爱护是学问产权法中利益平稳的前提,而适度与合理
27、爱护的要求就使学问产权的私权爱护受到利益平稳原就的制约 ,即学问产权人的私权爱护不能超越学问产权法需要保证的利益平稳目标;正如有学者所言 :假如对学问产权人自由行使其学问产权不加限制 ,往往有损社会公益;因此 ,有必要在爱护专有私权和爱护社会公益之间、在爱护与限制之间构建学问产权的均衡机制; 15 学问产权爱护的适度与合理始终是学问产权法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实际上 ,从整个学问产权制度看 ,学问产权法在形式上表达为对权益与义务设置的适度与合理;立法者在进行学问产权立法时 ,必需考虑两个问题:第一 ,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勉励制造者并在多大程度上使公众获得利益;其次 ,在多大程度上垄断权的授予会危及公众
28、利益;16 例如 ,权益的适当爱护期限、权益行使的适当方式、权能的适当配置 ,就是需要着重考虑的;在实质上 ,学问产权法的制度建构深刻地表达为学问产权人的私人利益与社会公众的利益以及在此基础上更广泛的公共利益之间的平稳 ,这也是学问产权爱护适度和合理原就的要求;依据这一要求 ,在对学问产权进行充分而有效的爱护并随着形势的需要扩大学问产权爱护范畴的同时 ,需要和谐学问产权法中的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 关系 ,防止学问产权的不正值行使 现在学问产权法的目的之中;,特殊是学问产权人的私人利益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 ,以实现学问产权人权益与义务的平稳;这一点也深刻地体 2.追求学问产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共
29、利益之间的平稳学问产权法中的利益平稳包括学问产权法上权益和义务的总体平稳、学问产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平稳、学问产权人之间的权益义务的平稳,以及效率与公正之间的平稳等;其中学问产权法中的权益和义务平稳是利益平稳关系的法律表现;就学问产权法所需 要和谐的主要冲突而言 ,学问产权法的权益义务关系是学问产权人的私人利益和该制度所要 实现的公共利益关系的法律形式;无论在学问产权的利益天平中存在着多少种利益、多少 种利益主体 ,学问产权人的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始终是这种利益天平的重要砝码 ,也是知识产权制度中利益冲突和和谐的主要方面;第一,学问产权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平稳是知识产权法利益平稳机制的
30、重心;学问产权法的利益平稳机制 ,是国家平稳学问产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众接近学问和信息的公众利益以及在此基础之上更广泛的促进科技、文化和经济进展的社会公共利益关系的制度支配;人类社会的制造性活动在很早即有;进入阶级社会以来 ,智力制造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冲突和冲突始终存在;随着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进展 ,这种冲突和冲突表现愈来愈猛烈 ,在客观上提出了以有效的方式加以和谐的需要 ,于是学问产权制度在几百年前产生了;这种制度 ,一开头就是为平稳和和谐学问制造者和使用者的利益关系,平稳学问制造者的垄断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制度支配而显现的;学问产权法是在学问产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以及在此基础之上更广
31、6 / 14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1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泛的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一种利益安排、法律挑选和整合;在整个学问产权法中 ,立法很明显地分为两块 ,即专有领域和公有领域;确定专有领域和公有领域的界限 ,需要考虑对学问产权爱护的程度与学问产权人为社会所做的奉献;学问产权法律赐予了学问产品制造者一系列专有权益 ,以保证学问产权人因其制造性劳动成果对社会的奉献而应当获得的利益;同时 ,为了实现社会公共利益 ,学问产权法对学问产权这一专有权又作了一系列限制;依据英国学问产权委员会(CIPR)发布的整合学问产权与进展政策的分析
32、 ,在当代知识产权爱护中值得留意的一个现象是 ,学问产权爱护的扩大更多是为了爱护投资的利益 ,而不是勉励创造制造 ,缘由是在很多情形下生产商的利益支配了学问产权政策的进展 ,而终极消费者的利益就被忽视了;因而学问产权政策更多取决于学问产权商业使用人的利益 ,而不是更多的公共利益;明显 ,在这种新的情形下 ,重构学问产权人的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稳显得更加重要;其次 ,学问产权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平稳在学问产权法利益平稳机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赐予个人对权益主见以最大范畴的欲求,或许必需同要求公益的论点进行平稳” ;. 17在学问产权制度的整个历史进展过程中,谋求学问产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
33、稳始终没有停止过;这是由于,社会进展的价值体系是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并重的双向本位观念,对学问产权人利益的保证不能忽视公共利益;在爱护学问产权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实现平稳 ,是学问产权法实现其立法宗旨所必需的;事实上,“ 利益平稳是人权思想和公共利益原就的反映” ;18 在当代的学问产权立法和学问产权国际公约中 ,实现学问产权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稳仍旧是学问产权制度永恒的主题;前面提到 ,学问产权协定第 7 条明文规定应当促进权益与义务之间平稳;世界学问产权组织著作权条约(WCT )和世界学问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序言部分以“ 保持作者的权益(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益)与
34、广大公众的利益特殊是训练、争论和获得信息的利益之间平 衡” 作为条约的重要目的 ,也是国际上对学问产权制度利益平稳原就达成共识的标志;学问产权法直接表现为一种授予学问产权人对学问产品以专有权的法律制度;这种专有权与学问产品的社会属性和自然流淌性是相对的,与社会公众对学问产品的需求也是相对的;通过限制学问产权人的专有权而实现学问产权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稳 ,也就是等于对社会公众利益的公正爱护由于对学问产权人专有权的限制意味着对社会公众接近学问产品的基本保证,这正好表达了学问产权法的精髓;正如博登海默所说,“ 一个发达的法律制度常常试图阻碍压制性权益结构的显现,其依靠的一个重要手段便是通过在个人和
35、群体中广泛地安排权益以达到权力的分散和平稳” ;19 在学问产权法中,平稳机制存在于肯定的形式和状态中 ,同时也表达为用以达到这种状态的手段和调整方式 共利益平稳的设计与保证就是其关键性内容;,其中对学问产权人利益与公学问产权人的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稳的必要性 ,仍源于学问产权爱护客体学问产品具有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双重属性 ,具有个人制造属性和社会公有属性;一方面 ,需要防止将学问产品的个人占有确定化 ,以免损害学问产品中的公共利益 ,扭曲学问产品生产的本质意义;另一方面 ,学问产品的生产具有成本 ,而使用上具有非对抗性;因此 ,也要防止忽视个人制造性而片面强调学问产品的公共属性 ,影响学问制
36、造的积极性和学问制造者的合法权益;可见 ,从学问产品的双重属性分析 ,也需要对学问产权人的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进行平稳;7 / 14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7 页,共 1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学问产权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平稳是学问产权法利益平稳机制中的关键性内容;学问产权人的利益在本质上属于个体利益、私人利益范畴,它必需受到公共利益的制约;就学问产权法的规范结构而言 ,学问产权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不仅处于共存状态 ,而且是相辅相成的;学问产权法制度设计的奇妙之处就在于既要能充分保证学问产权人的利益 ,以激发学问产权人从事学问制造的热忱 ,又要
37、保证学问制造成果的广泛传播与应用 ,不至由于专有权的授予而受到阻碍;为此 ,建立学问产权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平稳的机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三)学问产权法中利益平稳机制的运行模式1.静态模式学问产权法中的利益平稳机制表现为学问产权法在对学问产品权益安排、权益义务关系总体上的和谐;学问产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以及在此基础之上更广泛的公共利益的平稳详细反映在学问产权法的制度设计中;大体说来,这种平稳的实现存在以下模式: ( 1)学问产权的有限专有与最终进入公有领域的平稳;这种平稳表达于对学问产权爱护期限或者说有效期的限制;学问产权特地法律都规定了学问产权的爱护期;规定学问产权具有有限的爱护期 ,其目的在
38、于防止学问产权永久性地被个人占有 ,使学问产品来源于社会而最终又回来于社会 ,社会公众最终能够不受任何限制地自由猎取学问和信息;假如学问产权受到永久性爱护 ,那么势必会造成学问产权人或者其合法继受人对学问产权的长期垄断 ,从而危害猎取和自由使用学问、信息的社会公众利益;或者,即使赐予的学问产权爱护不是永久性的 ,假如时间过长 ,那么学问产权的专有所造成的对公众接近学问和信息的限制所产生的损害将超过其所实现的社会利益;从理论上说 的爱护期 ,存在一个抱负的时间界限;原就上,学问产权法所要实现的社会和经济目标所要求 ,学问产权的爱护期限不应当超过供应的勉励足以勉励后续的制造性活动所要求的爱护期限;
39、从学问产权制度性平稳层面上看待学问产权的时间限制 ,的确需要反对学问产权的永久性爱护观点;20 永久性学问产权爱护观点表达了对学问产权上的自然权益观点的确定化倾向;从学问产权法利益平稳价值目标看 ,学问产权不能被赐予永久性的爱护期限;无疑 ,学问产权的有期限的专有是学问产权与物权等财产权相区分的重要特点 ,它也是实现学问产权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平稳的一种重要制度机制;立法者宽广的政策考虑 ,特殊是保证公众使用和最终不受限制地获得智力制造者劳动果实的权益 ,蕴涵了对学问产权人利益和社会公众使用学问产品的公共利益达成平稳的意图;美国国会报告即争论过在确定著作权的适当的期限上的勉励与接近之间的
40、平稳机制;21 正如戴维德 尼默教授在剖析著作权法的公共利益问题时所指出的一样:依据著作权法的传统的公共利益原理,代表公共领域的作品成为人类继承物的一部分,并且著作权只是在通向更大利益的道路中报偿作者的一个暂时站台;22 其实 ,专利权也有类似的情形,即进入公共领域的曾经获得专利爱护的技术是人类学问和技术海洋的珍贵的组成部分 者的一个暂时站台;,并且专利权只是在追求更大的利益中酬奖创造( 2)学问产权的权能均衡;权能均衡是指“ 各行为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之种类、数量处于一种相对的平稳状态” ;23实际上 ,本文所称的学问产权是一个类称,它是由一系列专有权构成的一个权能系统;8 / 14 名师归纳
41、总结 - - - - - - -第 8 页,共 1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学问产权每一个权能的设立,都需要考虑当时的社会经济、文化、科技进展状况;学问产权每一种类的权益都代表了在制造者的私人利益和更广泛的公共利益之间的平稳;并且 ,每增加一个学问产权的权能 ,就需要在这一权能层次上实现相对的权益与义务的平稳、权益所有人的专有权与受权益人掌握的社会公众的权益的平稳;学问产权的权能均衡,一般地说需要防止两种情形:一是社会进展显现了使用学问产权的新方式 ,而这种方式严峻地影响到学问产权人的利益,学问产权法却没有准时增加新的权能;二是盲目追求学问产权的扩张,使肯定时期授
42、予学问产权人的权能太多,以致引起了学问产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冲突;第一种情形的显现往往是各国修改学问产权立法的重要动因;我国近年修改的几部学问产权专项法律 的供应销售权、商标权人的禁止反向假冒权,规定的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专利权人 ,就在不同程度上表达了这一点;其次种情形就是不适当强化学问产权而引起的学问产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失衡的表达,美国1995年关于学问产权与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白皮书对著作权不适当扩张 反对 ,就是表达;,从而招致广泛的批判与(3)学问产权的权益行使方式的平稳;这种平稳也是学问产权法涉及利益平稳的最广泛的 内容;在学问产权人方面 ,它表达为学问产权人在行使自
43、己的专有权时 ,以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为 前提;24 学问产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可以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权益 ,社会公众也应当保 障该权益的正常实现;但是 ,权益的行使不能因此影响到公众正常利用学问和信息;如商标权的爱护范畴在传统上通过通用化原就、描述性原就等受到限制,从而将商标权爱护范畴限定为商业性质的市场交易领域;在这些领域使用范畴之外 ,商标权人原就上不能干预;就著作权行使来说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能阻挡他人为学术争论、训练等目的使用其作品;就专利权的行使来说 ,专利权人也不得垄断技术、排斥他人对技术的正常接近和使用;学问产权行使方式的平稳,在学问产权立法设计中仍旧表达为对学问产权适当的权益限制;为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学问产权的行使受到了肯定的限制;这一限制是确保社会公共利益的基本手段;学问产权行使方式的平稳要求对学问产权予以适度限制 ,这也意味着学问产权没有被当成是一种确定化的私权;学问产权的相对性和有限性而非确定性 ,是确保学问产权权益行使方式平稳的基础;学问产权行使方式的平稳涉及的另一方面就是社会公众只能在法律规定范畴内使用学问产品 ,不能侵入到专有领域 ,损害学问产权人的利益;学问产权人和社会公众都在各自的范畴内行使自己的权益 ,是学问产权法在实施中确保学问产权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稳 ,以及公平与效率均衡和统一的保证;总的来说 ,学问产权法利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