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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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 XXX市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列中共中心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方法安徽省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共XXX市委、XXX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看法等,制定本实施细则。 其次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县区党委和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含中心、省驻亳单位,下同)脱贫攻坚责任的落实。 第三条 脱贫攻坚根据满意扶贫工作的一切须要,火力全开,适当富裕,党政同责,书记主抓,分级负责,各方协同,工作到户,责

2、任到人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楚、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 其次章 市级责任 第四条 市委、市政府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政府分管负责人是干脆责任人。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走访贫困户不少于100户。根据市县乡村四级书记一起抓扶贫的治理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现责任链闭环管理、无缝对接。 第五条 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向省委、省政府签署的脱贫责任书,制定政策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做好上下连接,协调全局性重大问题、全市性共性问题,

3、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如期完成脱贫任务,并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脱贫进展状况。 第六条 市政府大幅增加财政专项扶贫投入,根据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 第七条 市委、市政府加强对县区的管理,对未能完成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的县区,肃穆追究县区党委、政府、市直担当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任务的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市直帮扶单位和帮扶联系人的责任。 第三章 县级责任 第八条 县区党委和政府对本辖区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政府分管负责人是干脆责任人,包乡镇的县区几套班子负责人是所包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的干脆责任人。县区党委书记每年走访贫困户不少于500户。 第九条 县区党委

4、和政府要根据向市委、市政府签署的脱贫责任书,制定脱贫攻坚”四项清单”和实施规划,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组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宣扬。每年向省、市两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扶贫脱贫进展状况。 第十条 县区党委和政府负责指导乡、村组织实施贫困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退出工作,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状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第十一条 县区党委和政府负责制定乡、村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指导看法并监督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保证贫困对象退出的真实性、有效性。 第十二条 县区党委和政府负责指导乡、村加强政策宣扬,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主动性和创建性,把脱贫

5、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第十三条 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强化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和稳定基层干部队伍。 第十四条 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充溢加强脱贫攻坚工作力气,建立与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机构和队伍。 第十五条 县区政府要加大财政专项扶贫投入力度,根据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清理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可统筹运用部分50%以上、涉农项目资金40%以上用于脱贫攻坚。建立扶贫项目库,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对扶贫资金管理监督负首要责任。 第十六条 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坚持问题导向,刚好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发觉的问题,推动工作进展,推动政策落地

6、、政策到户。 第十七条 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做好涉贫信访工作,对涉贫信访事项,制定处理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处理。 第十八条 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各级脱贫攻坚工作的考核,制定详细考核细则、责任追究细则,落实对未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乡镇、村、县区直担当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任务的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县区直帮扶单位和帮扶联系人的责任追究。 第四章 乡级责任 第十九条 乡镇党委和政府对本辖区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识别、帮扶、退出负干脆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干脆责任人,乡镇包村干部对所包行政村脱贫攻坚工作负详细责任。乡镇党委书记每月走访贫困户不少于60户,乡镇包村干部每季度对所

7、包村范围内全部贫困户走访不少于1次。 其次十条 乡镇党委和政府负责对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审核,帮助贫困村、贫困户确定扶贫项目,汇总审核上报扶贫项目资金,对辖区内到村到户措施落实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和政策宣扬力度。对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村、乡镇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肃穆追究责任。 其次十一条 乡镇党委和政府负责指导本辖区内贫困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协调县区直部门推动村内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培育发展特色产业。 第五章 村级责任 其次十二条 村”两委”是本行政村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主体,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是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

8、行政村包户干部是干脆责任人。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每2个月对本村全部贫困户、行政村包户干部每个月对所包贫困户走访不少于1次。 其次十三条 村”两委”要制定脱贫攻坚”四项清单”、村级规划和年度安排,细致划分”四个清单”,因地制宜编制扶贫项目并组织实施,抓好任务落实。 其次十四条 村”两委”负责精确采集录入、刚好更新完善扶贫对象信息资料,对数据的真实性、精确性、有效性担当干脆责任。 其次十五条 村”两委”负责完善脱贫攻坚资料档案,全面反映从识别到帮扶、脱贫的全过程。贫困村要有完整的资料

9、档案。贫困户做到”四有”,即有扶贫手册、帮扶联系人、详细帮扶措施和脱贫后的脱贫光荣证。 其次十六条 村”两委”负责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公告公示制度,刚好公开贫困对象识别和退出、资金支配和项目实施等重要状况,预防涉贫事务的发生。 第六章 合力攻坚 其次十七条 各级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扶贫工作队长、帮扶联系人分别是相应工作范围内的干脆责任人,担当连带责任。驻村工作队、扶贫专干、帮扶联系人要常常走访贫困户。 其次十八条 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和分工要求,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实现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相连接,组织实施重点工作。 其次十九

10、条 各级帮扶单位要全面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紧盯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帮扶的贫困村贫困户量身定制帮扶方案,细化实化帮扶措施,督促政策落实和工作到位。 第三十条 驻村工作队要充分发挥帮扶作用,帮助贫困村制定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实施安排,帮助贫困户找准发展项目,落实帮扶措施;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宣扬,参加扶贫项目的立项、管理、监督和检查验收。 第三十一条 驻亳军队和武警部队要发挥组织严密、突击力强等优势,主动参加各地脱贫攻坚,主动担当定点帮扶任务。 第三十二条 各民主党派要充分发挥在人才和智力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 第三十三条 民营

11、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支持和参加脱贫攻坚。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四条 在中心、省年度脱贫验收考核和日常工作中,存在错登、漏登、错退、漏退等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赐予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三十五条 行政村有1户错登、漏退的,追究行政村该包户干部责任。 第三十六条 行政村有1户漏登、错退或者有2户错登、漏退的,追究该行政村党组织书记责任,同时赐予驻村工作队队长和村委会主任相应处理。 第三十七条 行政村有2户漏登、错退或者有3户错登、漏退的,追究包该行政村乡镇干部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乡镇有5户以上(含5户)漏登、错退或者有10户以上(含

12、10户)错登、漏退的,追究该乡镇分管负责人责任。 第三十九条 乡镇有9户以上(含9户)漏登、错退或者有16户以上(含16户)错登、漏退的,追究该乡镇党委书记、包该乡镇县区几套班子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赐予乡镇长相应处理。 第四十条 县区有3以上(含3)漏登、错退、错登、漏退的,免去该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职务并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县区委书记向市委写出检查。 第四十一条 县区有1%以上(含1%)漏登、错退、错登、漏退的,该县区委书记要引咎辞职,同时追究县区长党纪政纪责任,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对该县区实行”一票推翻”。 第四十二条 县区有1个贫困村未按期出列的,免去该县区政府分管负责

13、人职务,追究包该贫困村所在乡镇的县区几套班子负责人党纪政纪责任,县区委书记向市委写出检查;对乡村和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扶贫工作队队长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赐予相应处理。 第四十三条 县区有2个贫困村未按期出列的,该县区委书记要引咎辞职,同时追究县区长党纪政纪责任;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对该县区实行”一票推翻”。 第四十四条 帮扶单位帮扶的贫困村未按期出列的,取消该帮扶单位年度绩效考评评优资格。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说明。 第四十六条 各县区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3页 共13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第 13 页 共 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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